风雨归程――――一江烟月

风雨归程
前言
《擦肩而过》是烟月的第一篇耽美文,也是事隔七年後第一重拾中文和写中文的这只毛笔。当时不过是抱著游戏的态度自娱兼娱人,根本没有想过为其写续篇。只不过,无心插柳,这棵小小的柳树却在烟月心中扎下了根,烟月竟然王婆般的喜欢上了不妥协的小凯文,霸气而不是匪气的莫天,还有那个让人难以琢磨的英吉。待到《风尘骄子》快完结时,终於决定再写个故事,为这几个人的人生打上个标点,至於这个标点是句号顿号感叹号还是省略号,就要由各位读者自己来评说了。
在《擦肩而过》的後记里,我提到那是个成长的故事,是凯文从懵懂走向成熟的过程。那个故事中,凯文最後终於明白了梦想与现实的距离,懂得了有取就有舍的道理,并最终抓住了他最想要的东西--与莫天的平等爱情。而这个名为"风雨归程"的故事,主要想要讲述的,是一个选择的故事。爱情,权力,生命,荣誉,梦想到底该怎样选择?死死抓住还是微笑著放手?烟月自己是俗人一个,不用说,生命第一,不过烟月的意见在这里无足轻重,因为活在"风尘系列"里的人们,他们不是烟月这样的普通人,他们是个性极端爱恨浓烈的漫画般的人物,他们的选择会是怎样,还是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至於故事本生,情节方面,远没有《风尘骄子》里胡哨,这篇文将会以感情戏为主。但文风方面,与烟月的其它文一样,仍旧走的是情Se兼顾的老路子。没法子,烟月打小就是一个骨子里喜欢折腾的伪淑女,而且非常悲哀的发现,在折腾了这麽多年撞了如许多回南墙之後,一点长进也没有。所以不好意思,喜欢平实文风的耽美同好们,恐怕又要让你们失望了──虽然烟月自己也很喜欢看那类文,但实在写不出来。罢罢罢,就让烟月的儿子们也跟著烟月一起折腾算了。不过,不知大家发现没有,烟月写H有个原则:除非情节需要,一般只写由爱作为基楚的H,否则几笔带过。为H而H,烟月这只笔,技巧实在没有那般高超。
最後,烟月计划用3到4个月写完这篇文,拖这麽久是为了把一把质量关,希望至少在潜词造句方面有所提高。如果各位喜欢的话,给点掌声,合理的砖头也同样欢迎──虽说写文首先是因为自己喜欢,但没有反馈无人喝彩的漫漫长路实在孤独了点。另外,烟月是个别字大王,欢迎大家纠错,多谢了!
第一章过几天才会出来──与以前一样,早早的摆好架式是为了给烟月自己一点压力,否则"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啊
看文愉快!

此文为《擦肩而过》续篇,为了理顺人物关系和故事背景设定,最好先看《擦肩而过》

风雨归程

一 暗杀
窗外的天好象更暗了,一副暴风雨即将来临的样子。本埠的天气就是这麽个衰样,明明是最好不过的春末夏初,三天两头的大暴雨却总能把本该明WW的天搞得象张晚娘的脸。
这话不是我说的,这麽文艺的腔调以我半调子的华语水平还讲不出来。讲这话的,是去年新来的秘书林思敏。
不过,下不下雨,天好不好看,跟我又有什麽关系?
从窗外收回目光,重新看回面前这个报告。自从坐到这把董事长的椅子上,公司的日常事务已经不再过问,只是面前这个报告意义重大,是家大型公司的收购案。风险不小,尤其是在短期资金占用方面,不过一旦功成,利益也非常可观。董事会就这个案子进行表决的日期定在一周之後,所以我今天必须把报告看完,若有疑问的话,也好赶在表决之前得到回复。
报告翻了不到两页,电话铃声响起。看了看话机上闪闪的红灯,是内线。按下通话键,房间里立时响起林思敏悦耳的声音:“董事长,三线,好象是重要的事情,要不要接听?”
“接过来。”
三线的电话一向很少,一旦有的话,就意味著离天塌下来不太远了。
果然,电话还没有讲完,我已经起身。打开房间门,一边向专用电梯走去,一边对门外的林思敏道:“备车,去医院。”
从位於42层的办公室下到大厅再到停车场,大慨需要两分锺时间,两分锺,足够司机保镖准备停当。

医院规模不大,由四栋坐落在木间、好似普通民居般的别墅组成。在大医院多如牛毛的本埠,名字不见於任何经传的这家医院,拥有傲视全球的最好医师和最佳设备,因为这里是只为门下子弟开放的莫姓私家医院。
坐在床前椅上,看著病床上那张俊逸英气的脸庞,心里的滋味,复杂到连我自己也难以分辨。
进来前已经听医生讲明情况,那一枪没有打到要害,加之理及时,伤势并不重,只是血流得太多,需要好好休养一段时间。不过这个样子的七哥还真让人不适应。记忆中,看著是个绿色食品般无公害无污染的潇洒贵公子,整一个笑面虎,舌头牙齿都带毒,令人头痛得很想不到,也有这麽乖的时候。
这已经是一年来七哥遭遇的第四暗杀。一来我身份特殊,“神龙"莫天一天不倒,就一天没人敢去捋他的"龙须”;二来也是因为在黑道上说不起话的我,根本就不是他们打击的对象──谁都知道,我这方的大半个天,是"妖狐"英吉撑著的,除掉了他,我根本成不了大事。所以从始自终,所有性命攸关的打击,都是冲著七哥去的。前三情报及时,避开了,这一也由於七哥的身手和保镖的拼死相救,算是逃过一劫。但下呢?他总能这麽幸运吗?离家主之战尘埃落定起码还有4个月,下边的4个月,大慨与地狱里面的情形差不多,七哥他,真的等得到4个月後的那一天麽?

心底突然生出种冲动,干脆把床上这人弄醒,明明白白地告诉他,我根本就不想要那个捞什子家主位子!
禁不住苦笑一声,冲动背後是理智,那样的话,我说过一,打那以後,再也不会说。

讲那句话,是因为挨了顿臭骂。骂人的,当然只会是现在躺在病床上的七哥英吉,而我嘛,也自然有该被骂的理由。
三年前,遇著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莫均遥自己犯了个低级错误行了著臭棋,本可以把他那一帮子连锅端掉。时机转瞬即逝,也就在那麽个转瞬之间,我作出了决定──打击莫均遥的势力,但是放过莫均遥本人。为什麽会那麽做?原因太多,其中一条,我喜欢莫均遥。如果兵戎相见在所难免的话,我希望与他真枪真刀的打上一场,而不是趁人之危。
莫均遥大我5岁,我到莫家的第一个冬天,19岁的他到莫天家里过寒假,带著我疯玩了整整三周,至今难忘。莫均遥是个亲和力很强的人,总是安安静静的微笑著,但是玩起来却样百出,很能讨半大孩子的欢心。那个时候,在所有人眼里,我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男宠,谁想得到我这个男宠竟会被莫天一"宠"十三年,而且竟然还会被"宠"到有角逐家主之位的这一天?所以,那个时候带著我疯玩的莫均遥,并没有什麽功利目的。而打那以後,我们的关系一直不错。
要我向记忆中那麽个微笑著的大哥哥出手,不是不可能,只是,於三年前的我,太难。再加上其它一些因素,其实也就在一念之间,大错铸成。
现在想来,那时的我,比起现在"高尚"了不少。只是高尚的代价,也太大了一点──莫均遥的势力虽然被重创,但不过一年时间,他又卷土重来,而重来的,是个滴水不漏、几乎找不到弱点的"均哥"。大家明争暗斗你打过去我杀过来,六年下来,已经从最初的十来个帮派到了今天我、莫均遥、莫清一三家分庭抗礼的局面。三足鼎立固然是不争的事实,但说到真实实力,当数莫均遥第一。而最难对付的,却是我这个实力不及莫均遥的外姓子弟。难对付的原因,当然有七哥的因素,但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了莫天的那颗心──他那颗心,是偏的。对於我们间的打打杀杀,他倒是真的不闻不问,但大家心知肚明,他的不闻不问,是有前题的,而那个前题,就是没人危及到我的性命。至於莫清一,他的存在最是微妙。他这方势力,就好象是专为了平衡我和莫均遥而生出来的,而他也是个精明之极的人物,很会在夹缝中讨生存,整一个特级平衡木大师。事到如今,要除掉他不是办不到,问题是,他一旦倒了,我和莫均遥就少了个缓冲地带,就目前来说,那不是我们想要看到的局面。

三年前那桩事事发後,得知实情的七哥给气得暴跳如雷,把我著实臭骂了一顿。被骂得烦了,加上一句"妇人之仁"点到我死穴,一气之下吼了出来:少爷我不干了,本来就不希罕那个位子,谁爱坐谁坐!
听了我的话,七哥突然安静下来,看了我七秒种,刚好七秒锺,一秒不多一秒不差,然後一转身,出了门。
门被关上的那一刹那,我知道,任性的小Kevin时代,再也回不去了,那样的话,再也不能说──那个位子,原本就不是为我自己争的!

七哥醒来的时候,收购案的报告我已经看完,正在理一些杂事──白道向来是我的职责,而我和七哥手上的白道势力,早已经不局限於一家"龙宇"。
或许是太专心,或许是因了外面的风声雨声,我完全没有注意到七哥醒来,听到他叫我,才猛然想起我这是在医院,旁边的病床上还躺著个刚刚受了枪伤的伤员。
“感觉怎样?“看著想要坐起来的七哥,又补上一句,“你还是消停消停就躺那儿,我还不想替你叫律师。”
七哥瞪了我一眼,满脸不耐:“少废话,搭把手,躺了半天,你当我不是凡人不会内急?”
我笑了起来:“要不我叫护士,就在床上解决得了?”
玩笑尽管开,手还是伸了出去,七哥的伤不是那麽重,还下得了床。
等七哥从洗手间回来,话题自然围著这暗杀事件打转。
“刚刚阿民来过,是莫清一干的。”
其实现在就剩我们三家了,不是莫清一就是莫均遥,这种猜谜题简单得很。何况是谁干的无关紧要,反正从来都是你死我活的局面,他们两家都会动手,迟早而已。
“我身边有人被收买了,得先把那个人揪出来。“七哥轻轻松松的说著,好似全没当回事儿。
我和七哥对视了几秒锺,然後就释然了──看样子,七哥心中已经有底了。

二 晚餐
离开医院的时候,已经快到九点,直接回了家。
刚进门廊,管家就迎了上来,原来莫天一直在等我吃晚饭。要不是听管家提起,我都忘了晚饭这档子事,虽然一点胃口也没有,还是连衣服都顾不得换急急忙忙直接进了小饭厅。
莫天几乎是和我前後脚落的座,看样子饿得够呛,一分锺也不想多等。
这人也真是,我俩虽然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但两个都忙,平时想要一起吃顿晚饭还得提前安排,天知道他今天又哪根筋发了。

简简单单的牛排西餐,不过除了饭後甜点,样样不拉下。吃了两口沙拉喝了几口蘑菇浓汤,看著管家递过来的牛排皱起了眉头──这阵子大慨是太忙了,胃口一直不大好。
哪知道一抬头就对上了莫天的眼睛:“我就知道我不在的时候你不好好吃饭,那麽大个人了,还要我操心你吃饭的事情。”
原来就为了这点破事儿!
发了两秒种的怔,非常识实务地接过餐盘──莫天语气不善,不能硬碰,再说了,他等了我两个多小时算了,就当是吃药。
好歹把一大块牛排强咽下三分之一,估磨著现在可以讲讲价钱了:“莫天,我今天胃不太舒服,要不,明天补回来?”
想要把价钱讲下来,第一态度要好,第二说话要有技巧,第三才是理由充分。所以讲这两句话的时候,我脸上一直挂著非常诚恳的微笑。
莫天盯著我看了两秒锺,然後抬头看向管家:“叫厨房做点养胃的鱼汤,呆会儿给席少送去。“接著又补上一句:“清淡点。”
眉头不自禁地皱了皱:又不是三岁小孩,至於吗?
“你腹诽也没用,从现在起,我会一直盯著你吃饭。就算我顾不过来,也会交待人盯著。”
──这人大慨有个老爸也不过如此罢?
好在不用继续瞪著牛排发呆了。放下餐巾,起身走到莫天身边,捏捏他肩头,笑著道:“得得,我保证从今往後认真吃饭,你用不著象盯犯人样盯我,成了吧?”
莫天也笑了起来,拍拍我放在他肩头的手:“你当我想要管你我姑且信你一,要是哪天发现你又不吃饭,你的信用就完了。”
我笑了笑,快步走出饭厅,没多话──阳奉阴违这种事情,基本上是个人就会。

在书房工作不到半个小时,鱼汤就送了进来。可能是受到暗杀事件的影响,心情一直提不起来,好在也没有必须马上理的急件,喝完汤,索性收工睡觉。
等到从浴室出来,莫天居然半躺在床上看文件,看看锺,十一点不到,对於两个不到凌晨两点不上床的夜猫子,这可是桩希罕事。
两年前,莫天把他的工作安排做了些更改变动得以常住本埠,我们两个才算是有了个平常意义上的"家”。虽说两个人经常满世界瞎跑,但好歹一个月中也有十五来天生活在一起,於我们,也算是难能可贵了。
“今天陪你早点睡。“看我有些发怔,莫天笑了笑,把文件放到床头柜上,拍拍他身边,“过这边来。”
不出所料,刚一过去就被他抓进怀里,一面替我盖毯子一面在我耳边关切的问:“怎麽了,Kevin?”
“没事,今天有点疲倦,想早点睡觉。”
“是为了英吉的事?”
我原本半眯著的眼睛一下子睁圆了──家主之争,莫天不应该过问,而且七哥受伤也算不上大事,按理惊动不到他。
莫天把我揽得更紧,又用另一只手梳起我的头发,含笑道:“你就那麽吃惊?你的事,我不管并不等於我不清楚。”
然後身体慢慢压了上来,轻轻咬起我的耳朵:“我只有一个小东西,大意不得”
一听到"小东西"三个字,脑子里一路红灯,所有睡意和好奇之心立时消失得无影无踪。自从我长大以後,他就很少这样叫我了──“很少"的意思,就是说还是有例外的时候,一般说来,这个例外又"碰巧"发生在床上的话,准没好事!
连忙转转身体,想要从他怀里挣脱逃开,今天倦得很,实在不想做:“莫天,今天”
“你不是心情不好吗?我们来做点让你心情好起来的事而且还有助於睡眠。“一边低低说著煽情的话,一边双手开始行动。
我连忙抓住他不老实的手:“今天不想动”
“你用不著动。“他回答得奇快无比,紧跟著一口吻下来,我後边的抗议就此全被封死在了喉咙里面。
不过两分锺功夫,呼吸开始不受大脑的指挥变得急促起来。没法子,他太了解我的身体,哪怕是我不想做,他也总有法子在最短的时间里调动起我的情绪这个衰人!

算了,放弃抵抗,反正抵抗无效。

与往常不同,莫天今天并没有让我先行──他把我撩拔得欲火焚身的时候,竟然转而做起了润滑工作,而且还做得认真无比。
我欲火难耐,伸手想要自行解决,却又被他一把抓住,象哄小孩似地哄我:“乖,等我,我们一起。“说完话,立即舔起我的乳尖,右手却仍旧做著扩张。
等到他终於慢慢进入的时候,我突然很想哭,想紧紧搂住他、在他肩头大哭一场。
“是不是弄痛你了?小东西”
等到莫天的手指抚上眼角,才意识到我竟然真的哭了我不是个泪腺丰富的人,更不喜欢撒娇卖乖,今天这是怎麽了?
猛然抬手抓过他的头,堵上他的嘴。
莫天先是愣了愣,紧接著兴奋异常,舌头在我口腔里面四翻搅,下面的穿刺更是一比一一比一重。轻微的疼痛感渐渐淡去,随之而来的,是一阵阵暖意。暖意开始於我们的结合,而後向四周发散,最後满满的盈了一胸。这样的温暖,我无法抵挡。
忘情地贪婪地狂热地接受著他的亲吻也亲吻著他,一双手被情牵著被欲带著抚过他的胸他的背,最後紧紧扣住他的双肩,完全迷失在他有力的撞击之中。
喉头开始发干,嘴里忍不住逸出些些微微的呻吟,浑身上下热烫不堪
莫天放开我的双唇,凝望进我的双眼。
十指相缠,意,开始乱,情,就此迷离

“小东西,小傻瓜,小宝贝,不要担心,不会有事的,相信我”
高潮来临的时候,好象听到了莫天的喃喃低语。

等到一切平息,两个人你看著我、我看著你,哪里还睡得著?──经他这麽一折腾,我那点睡意算是被彻底折腾进了爪洼国。
莫天起身去起居室倒了两杯香槟。接过他递过来的酒杯,喝了一口,酒还没有下肚,他下一句话差点没让我全喷了出来。
“Kevin,你以前老是琢磨著反下为上,最近几年怎麽没了动静?死心啦?”
酒是没喷出来,不过却给呛得一阵猛咳,好不容易止住了咳,估计脸已经给涨成了红柿子。斜睨了他一眼:“我倒是不想死心,你让吗?”
他笑了起来,答得很是痛快:“不让。这事,你这辈子是无望了。”
然後还不忘加上一句:“下辈子也不成。”
大慨是思想准备做得太充分的缘故,听了他的话,我居然连"腹诽"的念头都没有。
老实说,做1号的感觉,我几乎忘光了──长到这麽大,也就19岁那年与Leon和裴在一起时,时不时的会在上边。那些往事,已经久远到象是前世的故事不过,心里喜欢什麽自己清楚,这个世上纯0存不存在,我不得而知,反正我自己更喜欢作1而不是0。问题是,让莫天躺下边?要是真的发生了,火星多半已经撞上了地球,而我嘛,只怕也离进精神病院不太远了。
0和1的问题,早几年我就已经想通了:两个人要在一起,总得有一个要作点牺牲。而我和莫天两个人,怎麽看,牺牲的那一个都只会是我。挺阿Q的,我知道,可这种没撤的事,不阿Q不行。他今天兴致倒好,居然会拿这事开玩笑。
把酒放到床头,钻回到毯子下面,懒得理他。
那人竟然也跟著钻了进来,环住我的腰,在我耳边轻笑:“生气啦,小东西?”
索性贴进他怀里,房间里冷气太足,挤在一起暖和。

三 席阳
早餐是在卧室的阳台上吃的。用过早餐,一边喝咖啡一边看报纸。
昨天傍晚的那场大雨,把整个庭园洗得纤尘不染,空气中飘浮的淡淡草木香气里夹杂进了些许泥土的干净气息,从三楼的阳台上望出去,偌大一个园子,雅致中透著清爽幽静,心情就此好了不少。
莫天从来都是夜猫子,连带著,我也是打十五岁起就养成了不过午夜不上床的习惯。时至今日,我们两个的作息时间,用正常人的标准衡量的话,简直就是疯狂。凌晨两点上床睡觉,早晨七点左右起床,5分锺淋浴後喝杯运动饮料,接下来的半个小时,不是游泳就是打网球或者上健身房,然後才是正式的洗浴和吃早点。一般说来,早点会在九点前结束,然後两个人边喝咖啡边看报纸同时有一搭没一搭的讲著话。到九点半左右,我出门上班,十之八九,这一分手就要等到午夜时分才会碰面。
可想而知,拜莫天所赐,我现在的网球技术大增,同时咖啡也喝上了瘾。最不可思议的是,还学到了莫天半个小时"看"十几份报纸的本事──那真的叫作"看”,而不是读。“看"一份报纸通常耗时一到两分锺。一目十行?错,是只看政经版的标题,发现有兴趣的话题,在心里面作个记号,呆会儿让人送个报告过来──报纸上写的那些东西,就不用浪费时间去辨明真伪了。

今天在阳台上喝咖啡的时候,意外地接到了席阳的电话。
看了下电话号码,居然是从本埠打出来的。这小子,半年时间音讯全无,也不知道上哪儿逍遥去了。
“哥,我调回来4个多月了。”
席阳在一家建筑公司的室内装饰分部任职,一年多前调到法国,原来已经回来了。不过,调回来4个多月一直不吭声,今天竟会这麽好心,一大早记挂起我这个哥哥来?抬头看了眼天,虽然太阳被厚厚的云层遮住了,总的说来,还是在东边方向。
“你最近几天有没有时间?“席阳问。
“有事?”
“想想带个人给你看。“席阳满口挡都挡不住的喜气,恨不得把他的好心情顺著电话线给我传过来。
原来如此!
我笑了起来:“Miss还是Mr?”
“Mr Mr是个大帅哥,比你还帅呢!“席阳在电话那端一个劲的傻笑,“我可是追了三个月才追到手的,见一见,好不好嘛,哥?”
那麽大了还撒娇,也不知是哪家帅哥运气那麽糟撞到了他手上。看样子,小子这动了真格,忍不住想要打趣打趣他:“真的那麽帅?就不怕我把人从你手上抢走?”
席阳大叫起来:“你是哥哥啊,不能做那种不仁不义的事情!”
听得出来席阳有点急了,算了,不逗他了:“好吧,把人带过来,过得了我这一关的话,就饶了你。”
“哥,把你男朋友也带来嘛,好不好?”
“我哪来的男朋友?“这个席阳,一口一个"好不好”,倒是可爱得紧。
“你会没有男朋友?哥,你当我傻子啊。象你那麽漂帅的人,门不被挤爆就算你运气好!”
我被席阳说得一怔──好小子,两年不见,敢跟我叫板了,长进不小!下意识地抬头看了眼对面的莫天,莫天仍在"看"他的报纸,连眉毛也没抬一下。
说实话,刚刚席阳提到"男朋友"三个字的时候,我还真没联想到莫天头上,原因很简单:他从来都不是我的男朋友!
莫天倒底算我的什麽人?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八年前我没有搞清楚,八年後的今天,已经懒得去搞清楚。所以干干脆脆直截了当地问他:“我弟弟想让我去见见他的男朋友,要不要一起去?”
莫天从报纸上抬起眼睛,对我的提议好象有点吃惊,想了想,回答道:“请他们到家里来吧。就这周六下午,我正好有时间。”
刚把手机举到耳边,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席阳在那边兴奋地大叫:“还说没有男朋友,那个是哪个,是哪个”
“你哪来那麽多问题,见了面自然知道。星期六下午四点,我让人过去接你们。“一想到席阳见到莫天後可能会出现的表情,我就想笑──八成会变成只手足无措的呆头鹅。
与未来弟媳/弟夫初见面的事,就这麽定了下来。

我一直有意无意地把席阳隔在圈子外边──他的日子过得又顺又溜,实在没必要闯进这片沼泽地带。这让他来见莫天,希望不会留下後遗症。
说到後遗症,席阳那边不好说,但莫天这边,却肯定是有的──如果我只有20岁的话,莫天刚才那一瞬间的吃惊恐怕会让我大惑不解。好在27岁的我早已经看得明白:莫天的那个脑子里面,根本就没有"亲戚"这个慨念。他是独子,他的那些表兄表弟,除了两个死党其余通通是死敌。在他的世界里,有朋友有兄弟,却没有平常意义上的三亲六戚。我有家人的事,他自然是知道的,只不过,我敢担保,我的家人於他仅仅是个名词而已。
果不其然,刚挂断电话,莫天就抬了头看向我,拧著眉道:“你原来还有个弟弟,我把他忘了个干干净净。”
然後,又颇不甘心的补充道:“周期六下午,我本来准备过一个浪漫的二人世界”
我被他的神态逗笑了──莫天脸上竟然会出现这种不甘心的样子,简直可以称作世界一大奇观。不过,两个工作狂的浪漫二人世界?想卖乖也不是这种卖法!
起身走到他椅子後面,圈上他的脖子,柔声道:“好了好了,我一定陪给你,成不?”
说完话,在他头发上蹭了蹭下巴,进房换衣,是该去上班的时候了。

星期六上午,与龙宇的CEO和CFO碰了个头。
半年前,我被莫均遥莫清一联手摆了一道,闹出个轰动一时的"龙宇洗钱案”。案子虽说是不了了之,但自那以後,我们的资金渠道就不大顺畅──我这算是领教到了记者的无孔不入,以前只听说战地记者敢玩命,没想到财经版的记者敬起业来,一样不要命。麻烦的是,因为受到那两家的牵制,对几个亡命记者我还不能动用黑势力,如此一来,用黑钱救急的法子,也暂时行不通。
这的收购案,对方是通讯业中的新贵"谊通”,并不是个泛泛之辈。虽然早就与"谊通"的几个大股董就收购意向达成一致,但值此多事之秋,难保莫均遥他们不会插上一手,所以,我们必须要作好最坏打算。
下周三董事局开会正式表决,表决之前,对龙宇的资金状况,我得先有个底。
“如果万不得已,不得不恶意收购的话,资金方面,我们的缺口有多大?“一边问著话,一边翻看CFO刚递过来的内部财务报告。
“龙宇最近的周转资金一直有问题,两个大主顾相继破产,那两家的货款70%都没收回来。我们旗下的‘联合航空’,经营状况令人堪忧,上个季度的报表刚出来,又是巨额亏损,这已经是第三个亏损季度"CFO杰森开始喋喋不休地向我诉起苦。
杰森是个很出色的财务总监,但作风偏於保守,对於这的收购,他从一开始就持反对态度。而他举的那几个例子,也全都是事实──那两家大客户的突然破产,必有内幕,而"联合"的事,百分之百是莫清一在暗中捣鬼只是事到如今,我不是来听他诉苦的,於是很不客气地打断他,重申我的问题:“我想知道的是我们的资金状况,而不是为什麽会出现这种状况。”
总经理布兰特把话接了过去,代他回答:“席总,最坏估计,缺口会是总额的60%。”
我扫了眼报告上的数字,问他:“也就是说,9个亿?”
布兰特点点头:“那是最坏估计,正常情况,缺口大慨在6个亿左右。”
所谓最坏估计,就是有人暗中抬价,而抬价的人,不是莫均遥就是莫清一或者两个都有份。布兰特身为"龙宇"的总经理,对我与莫均遥莫清一的敌对关系非常清楚,说白了,如果此家主大战以我的胜出而告终,他和杰森都是开国功臣。
我暗自计较了一番,放在平日,9个亿不是个大数目,但现在是非常时期,这麽大笔钱足以把整个龙宇拖进泥潭。
不就是个泥潭吗,就算跌了进去,难不成我就爬不出来?我倒要看看,你们玩得出什麽样。
心里面一声冷笑:谊通,我志在必得!
当下把面前的各种报告往桌子中央一推,靠进宽大的椅背里面,对二人道:“收购‘谊通’一事,拜托二位多费费心,帮我把它拿下来。”
──所谓董事局表决,在龙宇这种公司,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

布兰特和杰森得到我的明确答复,也不多话,立即收拾报告出门。临出门,杰森回头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却是一个字也不曾说出来。

四 会面
星期六下午,居然是莫天先见到席阳和他那位Mr Right。
席阳他们的车开进大门的时候,我被七哥的电话绊住了脚。七哥那个超人,只在医院里呆了一天,第二天一大早就出了院。他这一出院,就忙翻了天。七哥虽然没有提,不过用不著他提,我用脚都猜得出来,莫清一这错失良机,以"妖狐英吉"的为人,不让他连本带利吐出来才怪。

七哥今天打电话给我,还是为了洗钱的事──天底下无论做什麽,都离不得一个钱字,收购公司是如此,竞选总统是如此,武装军队是如此,抢莫家家主,也是如此。
自从龙宇不再接手黑钱之後,资金运转一直是我们的最大难题──手上不是没有钱,而是钱不干不净,不敢用也没法用。虽然我手头还握有好几家规模不小的白道公司,但实力远不能与龙宇相提并论,靠它们洗钱,杯水车薪无济於事。所以最近我们一直在寻找新的途径。
等我挂断电话走进小客厅,席阳他们已经坐等了五、六分锺。

小客厅里面,气氛竟然还满好玩。席阳自然是手足无措坐立不安,而莫天,一看就知道,他逗小孩子逗得满开心,看样子,刚刚过去的几分锺里面,他该问的问了,不该问的也问了,估计对他而言,席阳这会儿跟张白纸相差无几。
见我进去,席阳明显地松了口气,不过,我现在没功夫管他,安抚性地对他微微一笑,立即把目光转向了他旁边的那位年轻男子。
好出众的人物,席阳好眼光!
我在心里面吹了声口哨,席阳那个傻小子这真的走了桃运。
说实话,靓仔帅哥我见得太多,这一位虽然也很有形,却也算不得顶级,真正让我眼前一亮的,是他的举止风度──面对莫天,小夥子竟能够不卑不亢,单只这一条,就让人刮目相看。
我向他伸出右手:“席凯文,席阳的哥哥。抱歉,临时出了点事耽搁了。”
他握上我的手,大方得体,不温不火:“大哥叫我Andrew好了。刚刚我们与莫大哥聊得很开心,大哥不必担心。”
我看了看窗外的园子,提议道:“今天天气很好,要不到园子里坐坐?”
席阳和这位Andrew自然同声叫好。
我转过头去看莫天,半开玩笑半是认真的说:“知道你忙,不敢劳动你大驾。”
让莫天陪我们聊天?他既没那个时间,更不会有那个耐性。而席阳,恐怕也跟坐监差不多。
听了我的话,莫天爽朗一笑,道:“也好。你们兄弟很久没见面了,好好聊聊。我等到晚饭的时候再过来凑热闹。”
然後转头看向席阳:“你哥要是欺负了你,给我讲,我帮你报仇。”

今天天气确实不错。刚刚初夏时节,天上那个火球颜色很正,威力却说不上猛,加上阵阵清风徐来,很是宜人。
三个人坐在凉亭之中,一边用著茶点一边聊著天。
Andrew从进亭子起就在看我,还是那种光明正大的看法。我笑著问他:“怎麽,我脸上长青春痘了?”
席阳也在一旁发起了杂音:“Andrew,我知道我哥很漂亮嗯,很帅,不过,你多少还是要给我留点面子啊”
Andrew眼风淡淡扫过他,话却是对我说的:“大哥,我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你。”
我想了想,摇摇头,很肯定的断言:“我们之前没有见过面。“对Andrew,我一点印象也没有,而我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有信心。
Andrew不再坚持:“大哥这样的人,见过一面也会印象刻或许真是我记错了也说不定。”
Andrew是典型的黑发黑眼,一口英文却非常地道,比席阳强了不知多少倍,所以我随口问了一句:“你英文很好啊,是第一代华裔?“所谓第一代,是指在本土出生的第一代。
“不是,我11岁那年随父母移民过来的。来之後父母太忙,我跟著姑姑住在新英格兰,一天到晚讲英文,到现在中文反倒不流畅了。”
“难怪发得一口地道的东部音。”
“大哥你也不带一丝口音,我听席阳讲,你十四岁就出国了,也是一直住在东部吗?”
我还没开口,席阳却先我一步抢过话头:“不对呀,哥你当年去的是法国,怎麽英文也讲得这麽好?”

这个笨小子,现在才回过味来!
“我经常两边跑,法语英语都还过得去。“我笑著扫了一眼席阳,一语带过,然後转了话题,“Andrew,你家人也都在这里吗?”
“不,他们都在西海岸,我在这边读书”
Andrew刚起了个头,席阳又忙不跌地接过话头,解说起来:“Andrew一个人在这边读书,他在NYU念室内设计,要读5年,毕业就是硕士呢厉害吧?”
我点头:“厉害。”
然後加上一句:“这麽厉害的Andrew怎麽会被你骗到手?”
“哥,你不要偏心,我也很厉害啊,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还是室内设计界的後起之秀,要人才有人才,要人品有人品,要学识有学识上哪里去找我这样的青年才俊?”
席阳居然一口气把自己夸成了一朵,要是眼前有头牛的话,只怕真的会被他吹跑,把我和Andrew听得大笑起来。
伸手拍拍席阳肩头:“我这个弟弟真不错,要脸皮厚有厚脸皮,确实不好找。”
然後不理会席阳的抗议,对Andrew道:“还真是巧了,我也是NYU毕业的,这个世界还真是小,原来我们是校友。”
“真的吗?大哥你也是从建筑学院毕业的?“Andrew一下来了劲,大慨席阳有向他提起我搞过室内装饰的事,他先入为主起了误解。
“不是,是商学院。毕业好多年了,当年读得挺辛苦的。“三年读完四年的功课,还要全职上班,不辛苦才怪。
“这些事我怎麽不知道?“我听见席阳在旁边小声嘟哝了一句,然後不待我回答,他立即对我道,“哥,缘分这个东西,真的很神奇呢。想想看,Andrew同时拿了三家公司的聘书,却选择到我们公司来实习,这个是缘;他那天到我们部门讨论图纸,本来我应该在现场,结果那天刚好有事,提前回了办公室,这个更是缘!还有啊”
我看著喋喋不休的席阳,颇有感触。他还是象以前一样,废话很多又没啥心机,不过,比起以前,还是成熟了不少。比如说,我敢打睹,他对莫天好奇得要死,却强忍著没有当Andrew的面问出来;又比如,对於我毕业於NYU的事,他明明耿耿於怀,却能够自己岔开话题与两年前相比,懂事了很多。
而这位Andrew呢?对他的感觉不好讲。但有一点却可以肯定,比起席阳来,他城府不知了多少倍。单只一个谈话技巧,就让我起疑──不喜欢的话题不著痕迹地掉头而去,一个大四学生,社交能力怎会如此之强?这个天,越聊疑团越大。

等席阳讲完,我对两人淡淡一笑,道:“我有一点事需要离开几分锺,二楼有个画廊,要不要过去看看,也好过让你们在这里干等?”
“画廊?这里有画廊吗?“Andrew吃了一惊,立即问我。
我点点头:“不只有,里面还有不少外面见不到的真迹。”
搞室内设计的,大都会画两笔,果然,我一提画廊,Andrew和席阳立时来了兴趣,茶也不喝了,催著我动身去看画。
画廊占地不大,由四个房间和外面的走廊组成。挂在墙上的画虽不能说幅幅精品,却也足以让爱画之人目瞪口呆。我父亲过世以後,我继承了他的所有财产,包括他自己的画作和藏品,而我自己也喜欢画,朋友们大都投我所好,时不时送上几幅,加之莫天也有不少收藏,一来二去,有一天发现这个几被遗忘的私人画廊已然初具规模。

把二人留在画廊之後,我快步进了书房,打了个电话给莫天的侍卫队长,两分锺後,一份关於Andrew的报告放在了面前──对於每一个进入宅子的客人,警卫人员都要事先调查其背景,Andrew也不例外。

Andrew Lin,原名林雨松,22岁,现为NYU建筑学院四年级学生,专攻室内设计
11岁随父母移民,其父母一直在西海岸经营一家中餐馆
自17岁起,改名Andrew,时常出入以富豪为主的私人俱乐部,虽非在册MB,却与七名男子发生过金钱往来关系,金主非富即贵

快速读起手中薄薄的三页纸,眉头越拧越,到後来再也按捺不住,拿过桌上电话接通了七哥的得力助手:“阿民,帮我调查一个人,我要他从十六岁到现在的所有资料。”
手上这份资料也算得详细,只是,我们的著重点不同──这一份,目的是评估他会不会对莫天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而我要的那份,是为了评估他带给席阳的伤害系数。

挂断电话,起身回到画廊。画廊里,两个人仍旧专注地看著画,很显然,他们感兴趣的东西不尽相同。
Andrew正在看著一幅未完成的底稿,看我走近,他很惊奇地对我说:“这幅真的是莫奈的真迹?”
“应该是吧。从画风上看,是他晚年的作品,只是没有完成,可惜了。“这幅画是几年前小霍克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天知道他是打哪儿巧取豪夺来的。
“应该找专家鉴定一下。不是价值的问题,当然它肯定很值钱我是说,我不记得莫奈有画过这类题材,如果它是真迹的话,对研究莫奈很有帮助。”
我笑了笑:“在我看来,就算是莫奈的大作,也不过是幅画而已,为它劳民伤财大动干戈,不值。既然大家根本就不知道这幅画,就当它从来没有存在过,岂不更好?”
Andrew用看怪物的眼神看了我几秒锺,大慨是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很不礼貌,勉强露出个笑容,不再说话。
“你学过画?“我没话找话,问他。
他迟疑了一下,还是道:“学过。我父亲也画画,没啥名气就是了。”
然後他看向席阳那边,转起了方向盘:“席阳好象发现了有趣的东西。”

席阳确实发现了有趣的东西──他正在对著一幅人物肖像发呆。
Andrew走到他身边,“咦"了一声:“这不是莫大哥吗?他看起来要比现在年轻。”
然後走近几步仔细瞅了瞅右下角的日期,“难怪,原来是十多年前画的。”

那幅画的作者是我,是我十四岁时的"杰作”,也是我的封笔之作,打那以後越来越忙,哪有时间学画?
虽然落款只有个K,以席阳对我的笔法和风格的熟悉,想来已经猜到了作者,这就是他发呆的原因。
那时刚到莫家,晚饭过後,我和莫天总是呆在书房,他有干不完的工作,而我嘛,什麽都干除了工作。某日闲来无事,便动了用他作模特的念头。好在大多数时候他都是静静坐在桌前看文件,倒也不麻烦。
那幅画耗时数月,自画成的那天起,一直是莫天的宝贝。三年前收拾这个画廊的时候,他坚持要把它挂在很显眼的位置上,声称那是世界上价值最高的一幅画。曾有人开玩笑问他价值几何,答曰:无价!

我陪著二人看完画,然後到园子里转了一转,其间一直伪装老成的席阳终於忍不住,趁著Andrew去洗手间的时候对我说:“如果以前有人告诉我在这麽个黄金地段会有这麽大个宅子,我保准以为那人疯了!”
然後顿了顿,犹疑了一下,又说:“哥,原来原来你那麽早就认识莫大哥了”
我笑了笑,不置一辞──和莫天的关系,如果说前些年我还不能坦然面对的话,那麽这几年,我已经完全想通了,男宠也好伴侣也罢,我都认了,反正就他了。只不过,一直以来也没想过要向席阳提起,这如果不是莫天开口,我绝对不会带他们回来。

这之後大家回到小客厅,席阳兴高采烈地讲述起他的法国故事。席阳从小少根筋,竟然附带著提起北非之行,听了他的故事,稍稍有点脑子的人都会在心里划个大问号──他难道会单身跑到北非去旅游?
而Andrew的表现却是一如继往的无可挑剔,看著他得体自如的应对,我脑子里禁不住想起那个报告。

中餐馆业主收入小康,NYU学费虽然高昂,却也供养得起,何况他还有奖学金──很显然,他卖身不是为了钱。
我对他用身体赚钱一事并不关心,身体是他的,他想如何置是他的私事。但是,那麽样一个人,怎麽看得上席阳?他到底想从席阳那里得到什麽?
亦或,这只不过是个"浪子回头"的老故事?

看著眉飞舌舞的席阳,我希望这一是我多虑了。

时间过得很快,也过得很愉快,如果没有这个阴影的话。不知不觉间,已是晚餐时间。

想不到,晚餐时出了点意外──七哥突然现身,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来"蹭晚饭"的。

五 桑果
七哥会来蹭晚饭?这几天他忙得要死,有没有时间好好吃顿晚饭都成问题──多半是莫天怕席阳不自在,专门把他叫过来活跃气氛。
还真别说,有七哥在,这顿饭吃得就是不一样──在七哥的插科打诨之下,气氛轻松笑声不断,人人都极是开心,就连热恋中的席阳,都有点被这只外表眩目、早就成了精的老狐狸给迷住了。
席间,莫天和七哥配合默契,一个劲地把话题往我儿时的那些破事儿上带。

“你哥养蚕干什麽?“莫天听得大惑不解。
“席阳!“我大喝一声,一说起那些小虫子我就烦,有哪个男孩子会又哭又闹死活要养那种又白又肉的恶心东西?他现在倒会往我头上推,“明明是你想讨好隔壁那个小虹,要死要活非养不可,跟我有什麽关系?”
“是我起的头,不过都是你摘的桑叶啊!“席阳一脸无辜。
我哭笑不得:“蚕子要吃桑叶才能活,你不喂它们桑叶,岂不是让它们活活饿死?”
看席阳又要开口,七哥赶忙做了个暂停的手势:“停,停,能不能先交待一下背景,第一,你们养蚕干什麽?是用来换钱吗?第二,怎麽又多出个小红小绿来?”
Andrew看了我和席阳一眼,竭力忍住笑,插嘴道:“我想我猜得出原因。”
看莫天和七哥齐齐看向他,Andrew不慌不忙地解释起来:“我小时候也有不少同学养过蚕,不是为了换钱,就是图个好玩。不过我没养,因为我家住市中心找不到桑叶。喜欢养蚕的,大都是些小女孩,估计席阳他们家有个叫小虹的邻居,席阳为了讨好小姑娘也闹著养,养了又不照看,结果就成了大哥的责任。”
众人如梦初醒,席阳却有些不服气,嘴里嘀嘀咕咕:“也不是完全不照看,我有时候也有摘桑叶嘛,而且我不还摘过桑果带回去”
我点点头:“那倒是,和人抢桑果,引来了别人的哥哥,一看情形不对赶忙逃回家,让我出去顶著结果害得别人家长追上门来,我们两个差点被妈暴打一顿。”
“他哥11岁呢,我不逃不被他们打死才怪。“席阳这理由充分,中气很足。
莫天又来了兴趣,身体靠进餐椅椅背,双臂抱到胸前,问席阳:“他哥和你哥,谁打赢了?”
我和席阳对视一眼,笑了起来。席阳道:“其实谁都没打赢,他们半斤八两,两个都打破了头。只是那家的妈妈太护短,找到家里来讨公道。”
“你哥那时多大?“这是七哥提问。
席阳想了想,有些不确定地问我:“刚满10岁吧?”
我点点头:“差不多吧。就是因为那一架,我才报名学的跆拳道。”
“怪不得我记得你和那几个阿拉伯小混混过招时,那记起腿,应该就是标准的跆拳道踢腿。”
莫天提起的那打架,发生在法国南部,那是我第一见到他。
话题自此转到了拳术上面。当席阳听到七哥教过我功夫的时候,眼睛都圆了,脱口道:“难怪你後来那麽能打!”
一句话把莫天和英吉逗得哈哈大笑,席阳和Andrew给笑得糊里糊涂不明所以──他们不知道,我那两手功夫如果也算"能打"的话,那桌子上这两人基本上可算作"终结者"级别了!

一来学得太晚,二来恐怕也跟我的悟性有点关系,就算有七哥这麽高明的师傅,我的搏击术也一直属二流水平。早些年很不甘心,不过现在想通了,我也就凡人一个,当不了全才很正常。
不过,这两人如此这般的笑法,还是笑得我心里不痛快,用手遮了额头,气恨恨地想:笑吧笑吧,反正笑不死人。

一顿饭从意外开始,却在笑声中结束,饭後七哥自告奋勇送席阳他们回家。出门前,七哥悄声问我:“你要阿民查的人,就是这个Andrew?”
我点点头,问:“你感觉怎样?”
七哥摇摇头:“不好说。感觉他城府太,绝对不适合你弟弟你当心点。”

看著车子消失在庭院的拐角,正要转身,突听得身後响起一阵脚步声,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谁,嘴角悄悄翘了起来。
来人走到近旁,问我:“要不要一起走走?”
“好。“话声未落,右手已经落进一只有力的手掌中。
十指相扣,回眸一笑。
庭院里,正好月正圆,正好还他一个"浪漫二人世界”。
“看到那个报告了?“他又问。
点点头。
“怎麽想?”
摇摇头。
“不准备把Andrew的底细透露给席阳?”
我这才叹口气:“那是席阳的事情,由他自己决定吧。”
“决定由他来做,但你应该提供情报啊。“莫天扣紧手指,把我的手拉到他唇边,轻轻吻了一下,“你是不是傻啦,没有详实的情报,哪来正确的决定?”
我把手从他唇边拉了下来:“谁傻啦看看席阳,他现在那麽迷Andrew,他要听得进去才怪。”
莫天笑了起来:“这麽担心?我现在才知道,原来你是个好哥哥。”
再叹口气:“莫天,我就这麽一个弟弟由他去吧,吃一堑才能长一智,大不了替他收拾残局就是了。”
“残局嘛,还是应该由他自己收拾,他不能胸无城府地过一辈子。”
我笑了起来:“这个啊,说说倒是容易我还想问你为什麽要邀请他们到家里来呢?”
──还不是因为现在这种非常时期,生怕我出去会见陌生人出了意外,虽然明知道我有能力自保,还是放不下。这要放到几年前,保管直接下令不准我去,现在好歹要顾忌一下我的感受,所以搞了个折衷方案。
说别人大家都一套一套的,可事情落到自己头上,还不都一样!
莫天下意识地扣紧左手手指,又用右手抚了抚额头,很聪明地转了话题:“我带你去个地方。”
我有些莫名其妙,这个园子虽然不小,但从十七岁起我就长住这里,可以说熟到不能再熟,能有什麽有趣的地方我不知道?不过也没多话,任由他拉著快步向园子走去。

园子有荷塘,塘不宽,却长,满塘荷叶沿岸垂柳,另有小巧玲珑的木桥点缀其间,略略有些江南水乡的风情。

直到莫天指给我看,我才发现原来在依依垂柳间,有一株桑树夹杂其中。
莫天用手指著桑树的枝桠间,问我:“看见没有?”
天上月明星稀,若水般的月华流泻而下,盈满了整个庭园。不远的几盏路灯在淡淡月光中散发著温暖的红色光芒,而沿著小径铺了一路的脚边小灯,也如同陪衬的星星一般,正在夜色下月光里布下点点淡黄色光晕枝杈间的那些个小小果实,在月光与各种灯光的交相辉映之下,看得虽不是十分真切,却也不难分辨。
我发了一阵子愣,从桑树上收回目光,向莫天感叹:“原来又到了桑树结果的季节,我都忘了。”
“这是我前些天散步时无意发现的,要不要摘些回去让厨房作成沙拉或者作pie?”
“桑果作派,你确定会好吃?“桑果派,闻所未闻。
莫天却点点头:“我少年时吃过,还不错。猜猜是谁做的。”
“?”
“萧四!”
我笑了起来:“他那个脑子一天到晚都琢磨了些甚麽呀不过,如果是他的发明,我信得过。”
然後松开他的手,开始爬树。桑树不高又分枝多开枝低,很好爬──也就是抬手抓住一根粗枝,纵身而上,不过分把锺,已经从树上跳下来,两只手掌里全是小小的暗紫色果子。
莫天看著我的双手发笑:“这麽贪心,又没人跟你抢。”
我也笑了起来:“我忘了再不会有人为了桑果跟我打架了,还真有点怀念。“边说边把果子往莫天手里边塞。
莫天看著我强塞进他手上的果子,突然说:“谁说没有?你要再敢往我手上塞,我保管揍你。”
他话没说完,我已经反身回到树上,对他的威胁听而不闻──反正都来了,非满载而归不可!
等到我再回到莫天身边,自然又往他手上堆。不过片刻功夫,两个人四只手上全是桑果,我还直後悔:“早知道就该带个蓝子来要不,我们回去拿,呆会儿再回来?”
莫天终於投降:“小祖宗,你要吃我明天让人送你一筐,这麽多桑果,不只作pie,就连沙拉都有了。”
“快走,快走,这桑果都熟透了,不能老拿手里边”
我边说边小心翼翼地护著手上桑果,脚下却没歇著,飞快地向楼里奔去──就算是走侧门,这里离门还有老长一段距离呢!

可想而知,当管家看到我们两个人满手桑果进房的时候,脸上的神色有多精彩。

六 心情
周一一大早,球,洗漱完毕早点刚端到桌上,席阳的电话就打了进来。
“哥,你骗我,你一点都不够意思,连弟弟都骗!“刚一接通,便听到他在那头大叫。
我一下懵了。骗他?这话从何说起?
好在席阳立即就给了答案:“你原来是‘龙宇’的董事长,为什麽一直都不告诉我?”
答案出来了,我更懵了:“你从哪里听来的?”
“还从哪里听来的呢,你的照片在报纸上啊,还上了电视你当我没长眼睛啊。“席阳依旧是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
可是,不对啊,上电视出镜头这种事情,我这辈子只干过一,就是那"龙宇洗钱案”。於是不动声色地问他:“那事过去好几个月了,你怎麽到现在才想起来?”

席阳就象只皮球,突然间被我拔掉了气门芯,一下子蔫了。过了十来秒锺,才听他在那边小声的道:“不是我啦,是Andrew。前天回来後他一直叨叨,说他肯定见过你,可他又确实想不起来。昨天他不死心,就把你的名字放到网上,结果就搜到了那篇报道,就是洗钱案的那个记者招待会啦。原来他是在电视上见过你哈哈!“席阳就是席阳,说到後来,又是一幅兴高采烈的阳光样子。
原来如此。看来,对这个Andrew,我还真得用点心。
“哥,说清楚,你是不是‘龙宇’的董事长?”
我笑了起来:“是吧。怎麽,要找我借钱?”
“乖乖,哥你可真厉害!“轻呼一声後,席阳一阵沈默。紧接著,他突然一声大喝,“借钱?太便宜你了!我要买车,还是那种BMW最新款跑车,我喜欢大红色,又张扬又拉风对了,我的公寓又破又远,我要搬个好的;还有,我要换高档家俱,还要去旅游”
席阳的单子越开越长,我倾斜著上身把手机举到我和莫天之间,两个人齐齐笑倒

只不过,单子他开了出来,却忘了向我开口"提现”,仍旧住他的破公寓,仍旧搭地铁上下班,没有换家俱,也很少出去旅游与以前一样,日子依旧是平平淡淡却开开心心──席阳这小子是少了根筋,但作为平常人的知足常乐和作为男人的自尊与骄傲,他一样不少。

接下去的这一周里,周三下午,收购"谊通"的提案在董事会如期通过。
周五,与"谊通"的大股董正式会谈,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一周无事。
就连有关Andrew的报告,都没有任何新意,他的动机仍旧是个谜,唯一让我放心的是,他确实没有特殊背景。如果非要找个替罪羊的话,也只能怪席阳这运气太差,刚好撞上了。

唯一一桩"意料之中的意外事”,是莫均遥大驾光临"龙宇”,还与我共进午餐。好些人看到我们笑语言欢,不知道会不会在心里骂上一句"邪门”?
“均哥"当然不会无缘无故地跑到我的地盘上来,基本上,他走的这一趟,预示著莫清一的夹缝生涯就此结束,与此同时,也预示著我和他的正面交锋,就此开始。
餐後,他到我办公室小坐。

莫均遥其实是莫天的远房小表弟,他老爸五十多岁时才生下他,故而非常幸运地躲过了由莫天和莫十一主导的那场家主之争世纪大战。平心而论,莫十一也是个人才,武攻谋略少有对手,如果不是碰巧和莫天生在了同一个时代,也是个难得一见的家主人选。可惜,世上事,没有如果──非常不幸的,他的对手是莫天,而莫天,他不是人才,他是天才!
当一个人才遇到了一个天才,结果如何,不谈也罢。
还好,我和莫均遥两个,都不是天才,认真计较起来,恐怕连莫十一那种人才都算不上。
据说莫家老四有对人讲:真他妈见鬼了,上一,一个霹雳一个闪电,把大家打得一愣一愣的,这回子倒好,换两壶温开水了!
七哥给我们描述那个场景的时候,几乎笑翻在地。莫天倒好,不经意地笑笑:“温开水也不错啊,慢慢浇,就算烫不死,淹也把他淹死”
直听得我郁闷不已:不就架子没他们大,怎麽就成了"温开水”?

与莫均遥聊天是桩很愉快的事。他脾气很好,至少从外表上看来,宽厚温润,很容易让人生出亲近之心。从本质上说,我想我们应该算是同类,如果不是这场见鬼的家主之争,我和他会成为很好的朋友也说不定。
我和莫均遥聊了一会儿家族中的闲话,诸如老九的小儿子刚拿到律师资格,莫情与默依家那个小子的订婚宴已经订好日子啦,等等等等。七大门阀也是凡夫俗子,升学择业婚丧嫁娶,一样少不了。至於我们这些生活在其中的人们,说来好笑,时不时的也会八卦一盘。
只不过,莫均遥这壶水,或许不烫,却绝对带毒。我一点也不敢掉以轻心,一边与他讲著话,一边思虑著下边的行动。
莫均遥走的时候,突然问了一句:“Kevin,你并不想要那个位子,对不对?”
我微微一怔,继而笑著反问:“那你呢?”

“我想要,你不同。”
莫均遥说完这话起身告辞。待他走到门边,手都放到门柄上了,突然一个转身,回头看著我:“你的七哥,真的就那麽重要吗?就是为了他,你才会对那个位子志在必得吧?”
话一说完,立即开门而出,留下我一个人面对著两扇房门,足足发了两分锺的呆。

接下去的一周,刀光剑影血雨腥风,只不过,与我关系不大。有关系的,是七哥,是莫均遥,是莫清一──七哥与莫均遥联手,在六天以内,把莫清一和他的势力抹了个一干二净。

无论外边的风多大雨多急,那些风风雨雨,好似永远也闯不进这座隐於闹市的宅大院。所以我才能安然地吃完我的晚饭,然後决定今夜不加班,晃到莫天书房喝咖啡──工作这个东西,不管多拼命,永远干不完,可是一旦累了,一旦不想干了,好象不干也无所谓──没了我,天也塌不下来!

看我进去,莫天没说话,只把他的咖啡递给我。
我端著咖啡趴到窗台上看楼下的园子,有点心不在焉。这几天流的那些鲜血,说把我刺激到了,稍嫌过分,毕竟对那种事情早已见惯不惊。只是,无论见过多少,还是会影响到心情。
莫天走到我身边,顺手圈住我的腰,问:“是为清一?”
“是,也不是。”
“?“他没有说话,只用眼神寻问。
“莫天,难道非要用鲜血用生命才能解决问题吗?难道真的没有第二条路?”
“那是家规。“莫天沈声道。
我点点头:“我知道。可是,这个家规,真的就合理吗?看看每争家主,莫家要失去多少优秀儿孙。”
莫天想了想,然後他笑了:“你是想说,莫家如果改用一种不那麽血腥的方法选拔家主,或许对莫家更好?”
“难道不是?”
“不是。“回答得斩钉截铁,“如果用选举的话,难免会作弊,如果由现任家主指定的话,难免会偏心天底下,原本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
“就算不是十全十算,至少会为莫家保留大批人才,从大局上说"我突然觉得很泄气,声音越来越低,最後索性道,“算了,是我太天真了。”
“想通了?“莫天笑了起来,从我手上端走咖啡,喝了一口,又把杯子放回我手里。
“不想也能通,是我自己钻牛角尖里边去了。“我也喝了口咖啡,继续说道,“民主制度以效率为代价,对黑道完全无用;而皇权嘛,更糟,看看那些个朝代更替就明白了。”
“所以我才会说,莫家的先主,是个天才,却绝对冷酷。”
我不置可否。其实从一开始我就明白的,只是明白是一回事,心里痛不痛快又是另外一回事。

莫天这个时候双手揽上了我的腰,开始很不规距地在我腰腹间游走,同时舌头舔起我的耳垂,在我耳边情Se十足地小声说道:“我看你最近太闲了,才会胡思乱想不能让你再想下去了,我可不想在床上放个哲学家。”
我轻笑一声,双眼斜挑,挑衅道:“那就放到沙发上好了好象那个沙发该换了,要不要去验证一下?”
我话还没说完,他已经抓住我的腰身,把我大力向沙发那边拽去,害得我赶忙把咖啡杯放到窗台上
然後然後我就後悔了。
书房里没有润滑液,莫天急色鬼般地想尽法子让我在最短的时间射了,然後用我的Jing液草草润滑了一下,就把我强按在沙发上从背後挺了进去。我最不喜欢後背式,倒不是怕痛,而是那种完全听任摆布的感觉,让我很排斥。

结果我就叫了起来:“停停,莫天,你你停下来,我不要从後面”
这个混蛋,明知道我不喜欢,还是时不时地强迫我接受。
“想要不从後面也行,你在上边"声音清晰,一点颤音没有,绝对是早有预谋。
牙一咬,应了下来:“好。”
就算是上边也好过後边。
不要误会,他说的那个"上边”,不是1号的代名词。
莫天缓缓从我身体中出来,然後坐到沙发上,拉我跪坐到他腿上,我只得对准位置,慢慢把他那命根子吞了起去
“小东西,我喜欢这个姿式,全进去了你里边很暖和很舒服"这一,说话开始泛喘了。
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咬牙道:“我知道你喜欢我不喜欢,要不,你来试试看!“这种体位最是累人,他倒舒服了,我可就要受罪了。
他把头伏在我胸上闷笑,笑过之後,很要命地狠狠顶了一下。
──这个衰人,要使坏了!
“你轻点,太了痛,噢"我开始抓狂,连忙死死抓住他的肩头,身子因此倾斜了下去,胸前的敏感部位正好落在他那条湿润温暖的舌头里边,引得我不自禁地低低呻吟了一声。
“你要怕太,自己动。“他放过我的前胸,抬起头邪魅一笑,和那只正在诱惑小白免的大灰狼一模一样。
自己动就自己动。
不过,这个自己动,根据经验,是不那麽好动的──我不过才两个起伏,他就不耐烦地抓紧我的腰身,猛顶起来。
真的很不舒服,里面很胀,又没法子逃开。
“莫天弄痛了呜”
我不喜欢求饶,更不喜欢哭,不过这种时候,求饶假哭都是必要的,不然一个弄不好,就哭都哭不出来了──现在可不是充好汉的时候!
“你就装吧越装越不饶你”
老天,不要顶那麽进去好不好!
“噢奇,我不要在上边了该死,莫天,你轻点”
“还有气力说话,看样子我努力得不够。”
他这一"努力”,我很快就没了声。
最初的不适渐渐淡去,小腹出现异样的感觉,脑子也开始不大管用,很快的,四周空气似乎变得稀薄起来,我觉得自己象条落在岸上的鱼,除了张开嘴大口大口地喘气,别无出路

早在几年前我就总结出来:进莫天书房,是脑子进水。今天这场性事,可作为那个总结的最好例证──从今往後,一定要牢记教训,再也不进他的书房,不要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痛!
莫天那间书房的风水绝对不对头,我只要进到里边,十有八都会做,而每在里边做,莫天都象吃了伟哥一样,不把我折腾到气息奄奄绝不罢手,邪门儿得很。
今天也是一样,好不容易从他身上下来,他马上又把我翻过去,结果还是让他阴谋得逞被他从後面贯穿,由著他从後边做了一,搞得我连著射了三。等他折腾完毕,连根指头都不想动,偏偏他从不戴套子,事後的清洗很是烦人──我是不是老了,想想几年前,哪会这麽逊?
可是,为什麽他没老?不公平,TMD就是不公平
看向莫天,他跟个没事儿人一样,打铃叫来佣人让他把卧室里的大浴缸放满水,然後把我抱进书房的浴室里稍稍清洗了一下,这才大大方方地抱了我出去,只在我身上搭了条薄毯,边走还边皱眉:“怎麽又瘦了"宅子里的仆人保镖大都是跟了莫天多年的"老人”,我比现在更丢人的时候他们也见过,这张脸皮老早就炼出来了,倒也没觉得有啥不妥。

好久没有象现在这样,跟个树熊似的挂莫天身上了,还满怀念这种既舒服又安全的感觉,仿佛回到了多年以前
这才突然意识到,原来乱糟糟的心情,竟然清爽了不少!

七 风暴
风暴是在隔周的星期一突然降临的,而且一来就是雨雪纷飞,还夹杂著大粒大粒的冰雹。
星期一上午11点左右,杰森面色苍白地闯进我的办公室,後面跟著我的秘书之一林思敏。
我向手足无措的林思敏摆了摆手,示意她出去。在林思敏带上房门之後,杰森不待我有所表示,一屁股坐到大班桌对面的椅子上。
“龙宇"的财务总监杰森,52岁,一向以稳健老成闻名於商界,今天他完全失了章法,只有一个原因──出事了,而且还是出了天大的事。
果然,刚一坐下,杰森就扔出了重磅炸弹:“席总,SEC把我们年度财务报告打回来了,要求重新审订。“边说边递给我一份传真件。

重新审订也就是所谓的restate,案子可大可小,里边名堂很多。小就不说了,如果是"大"的话,就算是重出报告,也很难通过,而一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不被SEC(证监会)通过,预示著什麽,不言而寓。所以,不论结果如何,“重新审订"几乎可说是所有上市公司恶梦的开始,股价自此大跌。
“龙宇"的财务报告被打回重新审订,25年来,这是第一。而这个第一又恰好发生在这种关键时候,它的"大小"问题,明眼人一看便知。

我把文件放到桌上,并没有细看,问他:“会计师事务所那边,他们怎麽说?”
杰森用手巾查了查额头细密的汗珠,回答道:“还能怎麽说,他们如临大敌一般,几个大合夥人一连给我打了七、八个电话。”
事务所那边的紧张程度,可以理解──“龙宇"一旦出事的话,他们铁定会变成那条被殃及的鱼。
突然想起那天杰森的欲言又止,问他:“你早有预感,是吧?”
杰森被我问得一愣,没有回答。
我只得进一步提示:“两周前那个碰头会,你好象有话要说”
杰森冥思苦想了一阵,然後摇摇头:“不是这件事。这事太突然,完全出乎意料,我预感到的,是另一件"说到这里他突然住了口。
妈的,还有!
我看著他,脑中一亮,已经了然於胸:“是IRS那边。这麽说,我们在报税方面也有问题?”
杰森犹豫了一下,最後还是点点头:“也不能说有问题,只是以前我们在报税上一直走的是稳妥路线,但最近因为流动资金不足,在某些灰色地带,大胆了一些”
就象所有成文律法一样,税法也不是非白即黑那麽简单,里面也有很多可左可右模棱两可之,业内称之为"灰色地带”。现在既然有人在找"龙宇"的麻烦,原本不算回事的"灰色地带”,立即变成了"敏感地带”,正好受人於口实,肯定会被拿出来作文章。
这种时候,居然还给我找这种麻烦!
我的脸沈了下来:“谁作的决定?”
“总经理。”
“他人呢?”
“我听他秘书讲,总经理今天早晨打电话说生病了。”
明白了。

我冷笑一声:原来如此──我的CEO原来早就人不知鬼不觉地投到了敌方阵营里面,难怪龙宇最近一年问题不断,而我们却一直斩不断黑手这个局,布得真他妈漂亮!
看著杰森,吸了口气,问出了那个关键又关键的问题:“两周前,布兰特告诉我资金缺口是9亿,现在把税务方面的罚款和利息加进去,外加由重新审定带出来的‘副产品’,总缺口你估计是多少?”
杰森显然听出了我的潜台词,他半张著嘴吃惊地看著我,估计就算我告诉他我来自火星,他的表情也不过如此。
我安静地等著他恢复正常。老半天,他才总算可以开口说话,只是说出来的话,结结巴巴几乎联不成句:“席总,你你还还不放弃放弃收收购谊通?”
意料之中的反应,我笑了起来,反问道:“为什麽要放弃?”
“风险太大,风险与收益完全不成比例。现在放弃,虽说要损害公司的信誉和先期投入,但总好过血本无归。“杰森大慨是豁出去了,这句话居然说得流畅无比。
“放弃了就没有风险?SEC那边如果过不了关,收不收购都是一个下场。“我靠进大班椅的椅背里面,自杰森进来之後,一直坐得笔直,现在觉得有些倦了。
──风险大?这个不假;但"风险与收益完全不成比例"吗?那倒未必,否则我为何志在必得?杰森再能干,却也没有坐到我这个位置上,有些东西他看不到,也不能让他看到。
所以他反对也在情理之中:“可是,现在一定不放弃的话,肯定是恶意收购的局面,我们哪里拿得出那麽多钱?”
“钱的问题,我来想法,你告诉我个数字就是了。”
“可是”
我摆摆手,打断了杰森的"可是”,以不容争辨的语气道:“杰森你不要多说了,‘谊通’我绝不放手。你的工作,是告诉我需要多少钱。”
听了我的话,杰森紧盯著我看,一言不发。这位叱吒商界数十年的强人,也有他的坚持他的骨气,并不是个轻易妥协的人。
我们两个默默对视著,不是敌人的对峙,而是两个顽固份子之间的较量。足足过了两分锺时间,杰森终於让步,垂下了眼睛──他让步,并不是因为我更强,而是因为我坐在这把董事长的椅子上,说到底,他只是我的雇员。
杰森长吸一口气,慢慢道:“把一切算上,还有布兰特有意造成的损失,20个亿,席总,20个亿,全部是现款拿不出这20个亿的话,‘龙宇’就离申请破产保护的日子不远了这是我的商业直觉,重来没有出过错。”
我玩弄起桌上的签字笔,半天没作声──20个亿不是个小数字,还必须是现款,更不要说,要在短期内筹到这笔巨款。何况七哥那边,需要的现款,只多不少这个挑战,绝了!
哈哈,没想到,真没想到,根本没机会钱的Kevin Xi,也有为钱这麽发愁的一天!
想到此,禁不住轻笑一声,道:“杰森你说,如果龙宇这样的老牌公司,突然申请破产保护,会在市面上造成甚麽样个影响?”
这不过是句玩笑话,只是我立即发现,我找错了听众。
杰森在办公桌那边地注视著我,象是要直端端地望进我灵魂,就好象我真的拥有灵魂这种奢侈品似的。然後,他吸一口气,以非常缓慢的语速分外清晰地说道:“想必席总清楚,就在一年半以前,世界排名第19位的公司倒闭了,而‘龙宇’昨天在世界的排名,是世界第29位。所以,席总的问题不难回答,只要看看那个先例就知道了。”
说到此,杰森略微顿了顿,然後接著说道:“而且我以为,龙宇的倒闭,会在市面上造成怎样一种影响,无关紧要,要紧的是,席总要想清楚,龙宇一旦申请破产保护,会在莫家内部,造成什麽样一种局面!”

杰森的潜台词已经很明白了──争夺家主之位,所凭的主要是黑道势力。如果一个人毫无黑道资历在道上根本说不起话,那麽至少,他应该让人觉得他还有可取之、在黑道上的不足用其它方面的才能弥补。如果有一天莫家的一班旧臣发现,这个人不但黑道上需要别人帮他撑腰,就连"龙宇"这样的白道公司,他也没本事保全,就算最後他因为种种原因得以在家主之争中生存下来,还会有人支持这样一个一无是的笨蛋吗?
这个笨蛋,无疑说的就是我。
拿七哥无可奈何的莫均遥,这一,准备向我开刀了,而且这一刀,直击要害!

原本是句玩笑,没想到竟然引出这样一番教训,而且我还找不出任何反驳的话,我是不是应该觉得很郁闷,不但郁闷,而且还应该郁闷之极?

可惜,我这个无可救药的笨蛋,竟然再笑了起来。然後,以异常温和的态度对杰森说道:“很感谢你能这麽坦诚地跟我讲话,杰森叔。不要意外,论年龄论资历论辈份,我都该叫你一声uncle Jason。不过,‘谊通’,我志在必得,哪怕不得不为此用‘龙宇’作注豪赌一。放心杰森叔,我会给你、给龙宇、给所有相信我的人,一个交待。”
被我的冥顽不化彻底挫败,杰森站了起来,面无表情的道:“你是董事长,一切由你作主。只是有件事,就算你不想听,我还是要说──少年得志,并不是件好事,而且天哥距他45岁生日,只有3个月了吧?这个世上,又有谁可以护得了谁一辈子?”

话一听完,杰森大步出门,再也不肯多看我一眼。
而我,几乎用尽了全身上下所有的力气,才算控制住了想要扑过去把他一脚踢翻的冲动。待到办公室的门在杰森身後关上,我才意识到手中的笔已被我生生折成两段,折断的笔又反过来把我的右掌划破,细细的血珠正不断地向外渗出。
突然间,胃里一阵绞痛,如同有一把利刃正在翻绞著我的肠胃,直痛得伏在桌上动弹不得,竟是连半声呼叫声都喊不出来还好,剧痛没有持续多久,不过半分锺左右,疼痛开始减弱,两分锺之後,痛感完全消失。
等到从桌上坐直身体,才发现不过短短一分锺时间,额上已经一片汗渍。

那一天,是风暴的开始。这之後,风暴愈演愈烈。
──与杰森谈话後第二天,市面上出现各种谣言,“龙宇"股票开始下跌;
──第三天,“谊通"正式通知我方,其董事会一致决定不再与我方就收购事宜进行磋商。
──第四天,“龙宇"的CEO布兰特正式辞职,并向新闻界公开辞职理由:在经营理念上与我相左,无法达成一致。
──第五天,“龙宇"股价一泄千里。与此同时,税务局人员正式入住,查帐开始。

在世人的眼里,我的世界,就此於一片风雨飘摇之中。在知情人眼中,更糟,是正於风眼的位置,时时都有可能被狂风撕得粉身碎骨

八 挨骂
在风眼之中?不假,但真的很糟?也未必。
至少,我和莫天的关系毫无变化──对於外界的种种传闻,他始终不闻不问,一个字也没提。
倒是席阳,周五下午突然打电话给我。
支支吾吾了半天,闹得我几乎发火,到最後,总算问到了正题:“哥,你的公司是不是出了大事?”
“算是吧。估计你要的车也好房也好,全都泡汤了。”
这一下,小子说话痛快了,只听他在那边愤愤然地大叫:“切,谁想要你的东西。实话告诉你,我还指望著靠龙宇发一笔呢!”
这话听著有意思:“你买了龙宇的股票?”
“还没,Andrew说还没跌到底等再跌一阵子我就杀进去了可惜我手上现钱不多,不象Andrew。”
“阳阳你疯啦,你就不怕龙宇翻不了身?”
“我相信你呀。哥你从小就聪明,就没有你干不成的事。”
无语,他到底是25还是5岁?过了几秒锺,叹口气:“阳阳,投资股票要理性,不能因为是我,你就想当然的”
“就因为是你!我才不管理性不理性呢,反正就是相信你。Andrew说他相信莫大哥,我差点跟他吵起来没有莫大哥,我哥一样成!”
听席阳在那边说得理所当然,我唯有苦笑──席阳一直是这个样子,骨子里边是个艺术家,去搞室内设计真是屈才。
听我不开口,席阳又说开了:“是不是有人在背後害你啊,怎麽接二连三的出事?”
“这个说法又是Andrew的高见吧?“我微微一怔,不动声色地问──一口一个Andrew,听著不痛快。
席阳不耐烦起来:“靠,我就没脑子啊!他是有说啦,不过我又不是笨蛋,自己不会想?”

“阳阳你听好,龙宇的股票我建议你不要买,这一来势凶猛,我也没有十成把握。”
话是传到了,估计没啥用,席阳多半不会听我的。

周末,与SEC的人和一位政府高官打了半天高尔夫球。目的自然是为了重新审定报表一事。
SEC不是来自太空,他们也清楚,大公司家大业大,人太多生意扯得太宽,其中的环节更是理也理不清,认真起来,没有哪家的账目经得起细查。所以长期以来,大家心照不宣,做事别太过分就成。
“人在江湖"这句老话,说了这麽多年仍旧是时尚用语,也确实有它长胜不衰的理由──人人都有难啊!
问题是,这些事情,SEC懂,公司上层懂,政客也懂,可公众不懂,或者说,不想懂。所以事情一旦捅了出去,就不好解决了。
我现在要做的,就是一定要把问题控制在可以控制的范围。都是场面上混的人,八面玲珑滴水不漏,几番机锋打下来,目的算是达到,这场高尔夫球没有白打──一句话,这事儿不是因他们而起,如果我把莫家这边摆不平,谁也不会拉我一把,只不过,他们也不会在局势明朗之前落井下石。就目前来说,这已经是个不错的承诺。
而摆平莫家,“龙宇"也好七哥也罢,燃眉之急就是钱,一大笔接近於天文数字的钱。说一点眉目也没有,那是鬼话,可要说我随手拿得出来,就是连鬼都不会相信。

有趣的是,正在为钱发愁,就有人主动送钱上门。

周一中午没有约人,於是让人送餐到办公室。莫天向来说一不二,他说要盯我吃饭就真的会盯,说不得,只好做做样子,好歹也吃上两口。
草草吃过午饭,正准备叫人进来收拾,林思敏敲门而入。
“席总,有位先生想要见你,他说他是席阳的朋友。”
“他有没有讲名字?”
“他说他叫Andrew。”
想了想,道:“让他进来吧。”
见林思敏随手收拾了餐盘要出门,又对她说:“通知董事局成员,明早11点开会,我有重要事情宣布。”

Andrew今天穿得很正式,西装革履风度翩翩,一点也不象个正在实习的大四学生。
“大哥很抱歉,事情有点急,来不及预约。“刚坐下,他就很得体的道歉。
我微笑以对:“没关系。不过你运气好,今天午餐我碰巧没有约人。”
“我知道大哥很忙,就不绕弯子了,我这来,是受人之托。”
我没有接话,等著他继续往下说。
他从公事包里取出张名片,放到我面前的茶几上。拿起来一看,很普通的一张片子,白底黑字,没有多余的样。只是,中间的那个名字,却著实把我吓了一大跳──凤越!
眼神一下子变得凌利无比,盯著他:“你认识她?”
“不。事实上,昨天以前,我听都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昨天有位先生找到我,要我转告大哥,他说这位夫人听说大哥现在急需用钱,她可以为大哥折借5个亿,利息3点5。”
我一下怔住了。
50个亿这个时候,雪中之碳啊!而且35的息,就算从FED借笔隔夜就还的小款子,今天的息也是32

──真会抓时机!
我闭上了眼睛。
不能说一点不动心。莫家儿孙抢家主之位,家规规定不得借助外来势力,但这是商场上的正常往来,不在其中。当然,50个亿太多了点,如果减成10亿的话,至多也就是个擦边球
而这10个亿,足以帮我与莫均遥耗上半个月。
只是,这一是10个亿,那麽下一呢?
记得少年时随莫天冬猎,看猎人下饵,一点一点的下,慢慢的引,直到引进陷阱。
陷阱存不存在,现在不好说,或许有,或许没有但是这个险,我冒不起。
睁开眼睛,把名片推回到Andrew面前:“替我转告来找你的人,就说越姐姐的这番美意,Kevin心领,不过资金的事,Kevin已经有著落了。”
听了我的话,Andrew有点吃惊,又道:“那人还说,利息方面,还可以再商量。”
我摇摇头:“不了,事情既然已经解决,就不麻烦他们了。”
Andrew不再多话,看样子,该带到的话已经说完,他把名片收回到包里,准备告辞。
凤越这招很小心很得体──由Andrew出面,如果不成,绝不至於惊动到莫天。能够这麽快就用到Andrew,情报真够准确的!

只是,这位Andrew既已来了,不把事情讲清楚,就出不得这扇门。
“说说吧Andrew,怎麽会找到席阳头上?”
“大哥你这是”
“席阳身上没有你要的东西,他更不是你欣赏的那类人,你和他在一起,让我觉得很奇怪。”
Andrew的脸开始变红,看样子生气了,不过言谈举指仍旧礼貌得体:“大哥,你调查我?”
我点点头,没打算隐瞒:“不错,我只有席阳一个弟弟。”
“t你想听真话?“他冷冷一笑,眼里满是挑衅。说实话,这种举动,倒是与他的年龄相符。
我点点头,於是他缓缓道来:“开始的时候,我没想过要和他在一起。不过他死缠烂打缠得我很烦,再说他也算个不错的情人,而且我闲著也是闲著就这麽回事。”
“也就是说,你并没有打算与他长?”
“开始没打算。不过现在"Andrew把身子倾向我,眼里精光闪动,“我没想到他的哥哥来头这麽大,你说我会不会放弃?”
“你就不怕我把这话告诉席阳?”
“不怕。“他想也不想地回答,“你绝对不会,因为你很宝贝他,不愿意他受到伤害。而且我可以向你保证,他跟我在一起,一定会很快乐。”
“你倒是自信得很,说来听听。“我笑了起来,这小子,有点意思。
“我对自己向来有信心。虽然我没有对他动心,但我也不会对别的人动心,所以绝对不会滥交,这点大哥尽管放心。另外,席阳太单纯能力也不算强,这辈子注定只能平平常常的过一生。如果他跟我在一起的话,他没有想到的事情,我能想到,他做不到的,我替他做我不会让他为生计或者其它事情发愁,他的日子会一直开心下去。大哥,看他过得开心,你不会有意见吧?”
听起来,席阳好象赚了个满盆满盏,不过
“这一切,就因为我这个大哥?”
“不错。对我来说,情啊爱啊,都是天方夜谭,我要的,不是那些镜水月的东西,我要实实在在的成功对大哥来说,帮帮我,为我提供一个施展抱负的机会,费不了多少事。”

──难以相信,一个22岁、刚刚成年的男孩子,会以如此冷静的口吻说出这样一番话。真是林子大了啊
“就为了这个,你作了MB?“我不重不轻地刺了他一下,想看看他的反应。
毕竟还嫩,他给我刺得不轻,眼睛一下子绿了:“谁也不想当MB!我那个时候太小太天真,以为跟人上床就能换来我想要的东西,哪知道”
说到这里,他吸了口气,很快调整好情绪,眼睛里面的绿色渐渐淡了下去:“总之,我交了学费,就是这麽回事。大哥你不能让我用一辈子来还年少无知的债,对不对?”
──好一个"年少无知”!
“据我所知,大多数男孩子不会在17岁的时候,不惜一切代价,只为了功成名就。”
──那倒更象个27岁男人干的事。
“因为我不是大多数男孩子中的一个。“Andrew看著我,冷冷的说,“如果你的父亲,才华横溢却起早贪黑为一家入不了流的中餐馆买命,你的母亲,聪明美丽却不得不每天跟小贩斤斤计较,想必大哥你就能够理解了。”
我认真地想了想,然後很肯定地摇摇头:“抱歉Andrew,我理解不了。你做的事,完全超出了我的底线,我宁肯在中餐馆辛苦工作,也不愿意为了成功或者其它某些目的与人上床。”
“那是因为你没有过过穷人的日子,你没有感受过完全找不到出路时的那种无助你自小生活优渥,长大後一呼百应,当然无法理解。”
Andrew的话听上去有点道理,只不过,没法说服我:“据我所知,成长环境比你更糟的人大有人在,他们”
Andrew很不礼貌地打断我:“那是因为他们没有机会。没看见穷家小户的女儿,只要稍有几分姿色,个个争著抢著想要当演员作模特?”
我笑了笑,不准备再谈下去,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分歧太大,根本谈不拢。再说了,他想要何种生活是他的事,与我何干?於是说道:“Andrew,你刚才说得不错,我是不愿意看席阳受到伤害。但是,我更不愿意看到他被欺骗被愚弄,所以你今天说的每一个字,我都会如实地转达给席阳,至於在听完之後,他愿不愿意跟你在一起,由他决定。只是我要说明白,就算他愿意跟你在一起,我也绝对不会帮你。”
Andrew这下子才算是真的被刺激到了,他一下子从沙发上站起来,看著我:“为什麽?我的要求,对你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你却宁愿毁了席阳的幸福,也不愿意帮忙?”
我也站了起来,准备送客了:“我们两个对幸福的定义不同,在我看来,如果一个人活在彻头彻尾的谎言之中,又怎麽可能得到真实的幸福?而且象你这种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人,我又怎麽可以相信?今天你为了成功和席阳在一起,谁又敢保证明天你不会为了更大的成功,弃席阳而去?”
“不要说得这麽冠冕堂皇,席总。“这个时候,Andrew的眼睛里面已经全是怒火,用恼羞成怒来形容他此刻的状况,再好不过,“我倒想知道,以23岁之龄,席总当年是怎麽坐上这个位子的?还有那天那幅肖像画,是席总的大作吧?满画廊的大家之作,就只有那一幅笔法生涩完全入不了流,席阳又发了半天的呆,如果我都还猜不出来就其蠢如猪了也就是说,席总当年刚出国就遇上了莫先生、就被包养了吧?不要跟我提爱,说起那东西我就恶心,你要不是长成这个样子,他会‘爱’上你?如果不是因为那位莫先生,不是因为你的脸,你能有今天?你有什麽资格来教训我?论能力,论才华,我哪样比你差?为什麽你可以生活得象个帝王,我却要在呼来唤去中过一辈子?与你相比,我差的,就是一个机会。没人给我这个机会,我自己争取,何错之有?”

真是好口才!
面对Andrew的这一通好骂,我本该发怒的,可是我只觉得他骂得痛快我听得也痛快,好象根本不关我事,心头不要说怒火,就连半点火星子也找不到──他责骂的那些东西,早在几年前我就已经想通了,现在,无意更正更无意辩解。
所以我只是微笑著为我们的谈话作了个总结:“Andrew,你误会了,我没有教训你的意思,更无意干涉你的生活,只是你想要利用席阳,绝对办不到。”

记得有人曾经说过,这个世上的事总是阴差阳错,如果大家都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天下就太平了。这句话实在精典──Andrew用尽心机不择手段也得不到的东西,我不费吹灰之力就拥有了,可笑的是,那些东西,我其实并不看重;而我真正想要的那种平静安宁的日子,於我,从来都是遥不可及,而在Andrew看来,却是一场摆脱不掉的恶梦

九 朋友
有意思的是,Andrew的怒骂被我当成了笑话听,却把莫天给气得发了飙。
怪我多话,也是被席阳刺激到了,竟然把那段精彩的对话讲给了莫天听。莫天听後,一掌就把桌子掀了,那张倒霉的大桌子立时散了架,直看得我咂舌不已──乖乖,这要是Andrew站在他面前
然後我才搞明白莫天发飙的原因:
“照他的狗屁逻辑,岂不是我莫天就爱不得人,就不应该有常人的感情,反正无论如何,到最後都成了包养都成了看上了一张脸”
看莫天给气得半死,我在旁边摸起鼻子想笑又不敢笑──高高在上也有高高在上的麻烦,真是人人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啊!

说我被席阳刺激到了,一点没夸张。如果不是被他气了个够呛,我多半想不到要找莫天"诉苦”。
Andrew离开後两个小时,接到席阳的电话,约我一起吃晚饭。晚餐桌上,席阳非常镇定地告诉我,Andrew把一切都向他坦白了,而他,决定原谅Andrew,也请我不要对Andrew另眼相看。还说如果Andrew说了什麽过分的话,请我看在他年轻又情绪失控的份上,多加原谅搞得象个外交使节一样。
把我听得暗地里直骂娘。也知道这事与他母亲没啥关系,实在是从1岁起,我就少有骂人和被骂的机会,语言过於贫乏所致。
──我还是小看了Andrew,又高瞧了热恋中人的智商。
天知道他都给席阳灌了哪些迷魂汤,反正席阳一口咬定,他信任Andrew,相信Andrew对他有真情,愿意给他一机会。面对脸上写满了"不惜与全世界为敌也要为爱情而战"字样的席阳,我一个字也没有说,这个时候,说啥都是错。
结果,餐桌上那杯白葡萄酒,转眼就变成了女巫手中的水晶球──透过杯中的淡色液体,我仿佛看到两个月後,席阳眼睛红红地来找我:哥,你就帮帮Andrew吧,他那麽能干的一个人,缺的就是一个机会,看他难过我也难受,算我求你了
Andrew啊Andrew,你骗得席阳犯傻,还挑得他对我生出嫌隙,我又岂能让你的日子过得适意时时潇洒?心里一声气哼,当即告诉席阳,要让我相信Andrew不是在利用他,好办──从此後不要提出要我帮忙这种事情。
席阳立即把个脑袋点得跟个啄木鸟似的,看得我憋闷不已。憋闷归憋闷,还是扔了两套钥匙给他,那是我名下的一套公寓,距席阳公司不远,他住那儿也省得天天挤地铁。我对本埠的交通毫无常识,如果不是听席阳提起,根本不知道他每天得坐两个小时的地铁上下班。

我这算是彻底被席阳打败了,决定对他的恋爱问题从此少插手,当然,也是因为我没有时间跟那位Andrew先生耗──龙宇这边的大火越烧越旺,非得马上扑救不可。
我在周二上午举行的临时董事局会议上,宣布自任总经理,同时大刀整顿了公司的人事,简而言之,就是把所有前CEO布兰特派系的人马撤离要害位置。矫枉过正?不错。但我现在没有功夫去分辨谁是敌谁是友,只好把那些不幸站错了队的主管们通通牺牲掉。
至於税务方面的麻烦,解决方法很简单:打官司,不论输赢,不计成本,一打到底──这个时候与IRS打官司,原本就不是为了那点税款,而是要籍此在公众心里重树对"龙宇"的信心。
最後一记重锤:正式宣布对"谊通"的恶意收购。

整个会议,会议室里静得来如同墓地,除了我的声音,就是我的声音。会後数日,龙宇唯一的一位女性董事悄悄对我说:“席总,那天你把大家全镇住了,平时看你斯斯文文,没想到关键时候气势那麽凌人”

羿日上午刚进办公室,连咖啡都还没来得及喝一口,就接到个很有意思的电话。
“Kevin,我好不容易有个英雄救美的机会,眼巴巴地等著你打电话向我求救,等了一个星期啊!“电话那头,是非常夸张的情入骨的声音。
我失笑:“英雄个头。我分明看见你小子搬了块大石头,正站在井口虎视眈眈!”
“天地良心啊,“那边一声哀嚎,“我搬的明明是金砖嘛,你那什麽眼神儿啊?”
“先说好,你手上要是真有金砖,又保证站到井口三米之外的话,我就从井里边出来。”
“老天,这都是啥世道啊,明明是你有求於我,怎麽变得跟个我求你来求我似的?“那边的声音听上去痛苦万分。
我大笑:“不错,就这世道。答应不答应?不答应的话,我找别家英雄去了,反正这世道啥都缺,唯独英雄不缺。”
那边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咬牙切齿:“好你个Kevin Xi,人说好男不嫁二夫,你还没有出嫁就开始生二心了,我要考虑考虑我们的婚事是不是暂缓的问题”
越说越离谱,连忙叫了暂停:“喂喂,我说小霍克,你要真想帮我一把,我这就过你那边去,如果只想调戏调戏良家儿男的话,我立马找你家黑珍珠告状,你信不信?”
“哎哟,你就快过来吧,我家珍珠我劝你最近别惹,我都躲她一个星期了。”

半个小时後,我坐到了小霍克的办公室里面──他的银行与"龙宇"两条街之隔,走路的话,十分锺都用不了,给保镖汽车还有单行道一通折腾之後,我了比走路多出两倍的时间才到。

小霍克四年前满21岁时,正式接手"北方银行集团”,当时大家都吃了一惊──他16岁入黑道,所有人都以为他会在黑道上打出片江山,然後正式向凤越提出接管霍克家族。哪知道他刚在黑道上闯出点名声,就急流涌退,自动转到了白道上来。

我当时虽然也猜到了他的苦心,但总觉得他多此一举,有些不以为然。莫天却对他大加赞赏,认为他拿得起放得下。记得当时莫天说:“霍克家在凤凰手上十多年,早已今非昔比,他如果一心与凤凰叫板,结果难说得很。他这一转入白道,立即消了凤凰的戒心,以後的事谁说得准,慢慢走著瞧吧小小年纪,就能识浅知进退,难怪他老子会对他寄予厚望!”

此时此刻,这位"被他老子寄於了厚望、识浅知进退"的公子哥儿,正把一双长腿架在大班桌上,吊二郎当地与我讲著话,典型的公子外加败家子派头:“我说Kevin,你怎麽被莫均遥摆得那麽惨,连CEO都是卧底?”
我的坐姿也不比他文雅多少,两条腿也是大大咧咧地架在他的桌子上,唯一的区别──我坐在桌子的另一边:“得得,你别揭我伤疤,揭痛了我给你翻脸对了,我听说你家晨安把一家子上上下下闹了个不得安宁?”
“别你家我家的,晨安那小子还指不定是谁家的呢!“小霍克虽然与晨安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毕竟一起生活了好些年,两人的感情不错,至少外表上如此。
“到底怎麽回事儿?“这事儿我是真好奇,虽说晨安从小不安生,但最近一两年也闹腾得太过了──天底下,大慨就他有本事可以把九天之上的凤凰气得半死,还偏偏无可奈何。
“谁知道反正他妈说东他往西,他妈要他前行他後退大慨是叛逆期吧。”
“他都过18了,还叛逆?”
“那个与年龄没关系与我也没关系,有他妈操心就够了。“小霍克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看样子不想多说。说完後,眼珠子一转,象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突然说道,“什麽18、19的,你那个年龄不也闹了场离家出走嘛?我怎麽把这档子事忘了。”
他要不提连我自己都忘了!连忙转移方向:“行了行了,别往我身上扯,还是说说你,你和你家珍珠,又出啥事儿了?”
t"妈的,还能有啥事儿,不就被她发现了脖子後面的口红印子嘛。”
“又上演全武打了?”
“那倒没有”
没有?这可是桩稀奇事!我挑起了眉头,等下文。
“打了两三年,你当我还学不乖,一看她要发威,我转头就逃了”
大笑!

小霍克比我小一岁半,我们认识十多年了,基本上算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所谓基本上,就是有的话,还是谈不得的。不过,他家里那只雌狮子发威这种事,却不在"谈不得"之列。
三年前,小霍克带了位浅黑肤色的大美人来参加一个圈内人的party。女孩二十来岁年纪,估计有些黑人血统,漂亮的浅黑色皮肤很是引人注目,五官身材自然不在话下,远观近看都是上上之选。最绝的是她的气质,实实在在的冷W──冰山美人不少,W光四射的风骚女子更多,可把二者完美地结合到一,我见过的,只此一位。
一时间,满室嫣红失色,一众王孙痴迷。只不过,待到大家搞清楚她的背景之後,通通失了兴趣。原来她出自犹太李家──七大门阀家里的女孩子,最好不要动歪心思,除非你想娶她。不久之後又传出消息,黑珍珠身手一流,偏还生了个火爆脾气,小霍克时不时地与她上演全武打,还未必打得赢从此以後,大家看小霍克的目光中就多了几分同情。哪知道小霍克自己却是甘之如饴,被人打趣的时候,双臂一抱眉头一挑:“本少爷乐意犯贱,你不爽啊?”
──世上事啊,邪门儿得很!

说曹操曹操到。正笑著,办公室的门突然打开,一个恶狠狠的声音响起:“我看你能躲”
话声突然停住,然後变成礼貌十足却也冷冰冰好似不带一分温度的声音:“原来席少也在啊,对不起,你们有事慢慢聊,我就不打扰了。”
我连个音节都来不及发出,房门已经悄然关上。
一下子跳了起来,举拳就向桌子对面的小霍克扑了过去:“好你个小霍克,原来是怕老婆打进办公室,把我当成挡箭牌来使!”
小霍克立即举拳相迎:“你当我未卜先知啊?我哪知道她会跑来还有还有,她不是我老婆,你不要乱讲”

十 谈判
闹了一通,两个人身上的西装都没法再穿,索性脱了扔一边,也到了该说正事的时候了。

不约而同地解开几粒纽扣再把袖子挽到手肘,然後相顾失笑──看我们俩这架势,不知情的人还以为要再开打,事实却是:打得有点发汗了,这个样子清爽点。
“喂,我说Kevin,说正经,莫均遥真把你逼得走投无路了?“小霍克说这话的时候,他和我都已经回归原位,再把脚跷到了桌子上。
“要不是走投无路,我坐这儿干吗?你当我时间多得没用?”
“有话好说嘛,干麽那麽冲?”
“谁让你明知故问?”
“切,惹你的人是均哥,又不是我我看你是阴阳失调,该让天哥给你消消火”
“你是不是还想打一架?”
“MD,说不过就打,你脑子白长啦?”
突然想起了Andrew骂我的话,笑了:“说对了,我长脑子干什麽?有张脸就行了。”
小霍克看著我,一脸的莫名其妙:“我说席少你该不是打哪儿受了闲气吧?”
“又说对了,我这不跑你这儿撒气来了嘛!”
小霍克定定地看了我两秒,也笑了:“什麽样的高人敢拿气给你受?我倒想见识见识。”
小霍克的话说得我心中一动:要不,干脆给那小子找个"靠山”,省得他天天缠著席阳?不过这念头也就只闪了闪而已──席阳的问题他自己对付,那种事我这个外人还是少干为妙。
马上把心思转回到生意上:“敢拿气给我受的高人多了去,莫均遥就是一个。”
小霍克的蓝眼睛开始闪光:“真人面前不说假话,Kevin,我不信均哥这招真能伤到你的筋骨。”
他这是干什麽?试探我?
就算是好朋友,有些话也是乱说不得的,这就是我们的圈子。
盯著小霍克那双据说是得自祖传的湛蓝色眼珠子,我耸耸肩,道:“心脏都没法供血了,光有副好筋骨有屁用。”
桌子对面一声口哨:“均哥好样的!”
“欠揍是吧?”
对我的威胁,他嘻嘻以对:“别别,我倒真该感谢莫均遥,要不是他,哪轮得到我来当这个英雄?”
“英雄不是那麽好当的就不怕你家珍珠这捅你两刀?“我也笑了起来。
“别说得那麽血淋淋的,北方银行又不是他李家的产业,“小霍克皱起眉头,收了笑,“我自己的银行,难道我还作不了主?”

这事儿,说与李家有那麽一星半点的关系,也不算过──莫均遥的未婚妻是李家当家人Allen的亲侄女,虽说莫家的这场家主之争,李家也不敢参於,但偏向莫均遥是显而易见的,就象凤家和阮家明显是支持我的一样。大家都是局中人,下任莫家家主这麽大的事情,有哪个敢说毫不相干?
自从Allen Lee坐到了李家当家人的位子上,李家女人让人眼前一亮。在"女子不得参政"的莫家,女孩虽然也是父母手中的宝,但在族中向来不受重视。李家却是不同,先有Allen,後有凤越身边的那个安,个个都让人刮目相看,一时间,“娶妻要娶李家女"成了道上的一大时髦。李家也看准时机,把个裙带关系谱成了一曲轻歌漫舞。
再看小霍克,他与黑珍珠虽说还没到谈婚论嫁那一步,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两个人不是玩玩那麽简单。如果他借了款子给我,黑珍珠不发飙才怪。不过呢,看著象个标准公子哥儿的小霍克,做事向来果敢独断,他决定了的事情,就算珍珠发飙,作用恐怕也有限。

小霍克手指敲起了桌子:“你到底需要多少钱?”
“你拿得出多少?”

对面倒吸口凉气,接著又是一声口哨:“我拿得出整个纽约,你敢要?”
我笑了起来:“你拿得出来,我就要得起。”
顿了顿,“只不过,我怕你那个纽约,至多也就是吹出来的吧?”
“切,我说我拿得出来就拿得出来,“然後他也笑了,“我又没有说现在拿得出来,1年2年3年之後总有一天拿得出来。”
“靠,1年之後?我活不活得过1天都成问题5天之内,我要七个亿。”
对面一脸若有所思:“我以为你要的,远不只这个数”
“别急,我话还说完,“端过桌上开始变凉的咖啡,喝了一口,“5天之内,7个亿,这是第一期,2周後,另加5个亿。”
“这就够了?“小霍克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我还以为,怎麽也得二、三十个亿”
我低下头又喝了口咖啡,然後放下杯子,不慌不忙地解释:“如果不用还的话,二、三十个亿当然最好,谁不喜欢韩信点兵的法子?可这里边不是还有个利息本金的问题嘛。”
“喂喂,你不会是想要免息贷款吧?就连联合国借出来的款子,不都得收几分薄利嘛!”
“免息贷款?你要真给我免了,我立马吓跑──天底下凡是费免的,都没好事。”
“这话听著顺耳,利息嘛,我们照市价。”
“市价?市价多了,从32到95,都是市价。“我没好气地瞪著他──这小子,要抬价了!
“哎哟,小Kevin,我哪敢收你95,“桌子对面那位露出了狐狸般的华丽微笑,“8个点,怎麽样?”
我几乎跳了起来,当然,作作样子而已:“8个点?你干脆一枪崩了我还痛快点。”
小霍克一咬牙:“7。”
我笑笑:“2。”
这一轮到小霍克要跳起来了:“你到底有没有诚意?”
我依旧笑得非常愉快:“你既然漫天要价,我当然就要坐地还钱。”
“一口价,6。”
“25。”
“5。”
“3。”
“45。”
“35。”
“4。妈的,4个点,不能再少了,再少我要从自由女神上跳下去了!”
“375,不能再多了,再多我直接拎把枪冲莫均遥家得了!”
过得半晌,那边是一副夹杂了几分浪子情怀的侠义模样:“好,375就375,这算我死得冤,谁叫我天生怜香惜玉,总不能看著你这样的大美人尸骨无存啊!”
小霍克一直是这个样子,嘴巴里总爱占点便宜,其实他是个标准的异性恋,17岁後再未近过男色。我呢,早已经被他调戏得麻木了,以前也不是没打过,只是打了那麽多场架,他一点起色没有,到现在已经懒得跟他计较。

接下来,又在还款期限上耗了十来分锺。别看两人都是一副慨然就义的英雄模样,其实彼此的底线心里都有数,只是大家都在做著要把对方的底线再往下压那麽一丁点的白日梦,结果不用说,他精明我也不笨,都在商场上打了多年的滚,到最後,我没输他也没赢,

等到协议达成,小霍克长吁一口气,端起了他那杯一点热烟都看不到的咖啡:“我就说莫均遥想要在生意场上摆死你,门儿都没有。”
“你倒是对我有信心得很。”
“废话,均哥如果在白道上玩得过你才是笑话。果真如此的话,最先发飙的该是天哥才对──他把你扔龙宇一扔十多年,你这麽经不得打,他不气死才怪!MD,用这点钱就能够度过难关,我要进场收购龙宇的股票了,堤内损失得由堤外补上。”
“你如果不怕SEC调查内情交易,尽管买吧,反正我巴不得股价大涨。”

从北方银行总部回到龙宇,已是下午一点半锺,这自然是因为被小霍克强拖著一起吃了午饭的缘故。
整个下午,我的时间在无休无止的电话中悄悄流过。晚餐是星期一就定好了的,在个很低调的私人俱乐部──与其说是晚餐,倒不如说是另一场商业谈判,因为与我共进晚餐的,是"谊通"的最大股董。如果让媒体知道了这会面,绝对又是一条足以掀起三尺风浪的经济新闻。
坐在回家的车上,天又下起了雨,透过车窗望著都市霓虹下的密密雨帘,突然觉得一丝清冷,心里莫名地一阵犯累,索性靠进椅背,闭上了眼睛。
“累了?”
说话的是七哥。晚餐後一出门就看到了他,坚持要亲自送我回去。
睁开眼睛,问他:“我这边的事,你一点都不担心?”
正如我很少过问黑道的事一样,七哥也从不问我白道上的麻烦。
听了我的问题他略略一怔,然後笑著伸出手揉了揉我的头发:“我信得过你!”
看了他一眼,重新闭上眼睛。
莫天和七哥都是这个样子,什麽都不问,好象再大的麻烦我都应付得了,就算天塌下来了我也扛得起似的。
这种信任,唉,这种信任

十一 礼物
回家之後,直接进书房理了几件杂事,待从书房里出来,已是午夜时分。
雨似乎小了一些,不过风仍旧很急,就算在这座门窗紧闭的"微型城堡"里,也可以清晰地感受到从院子里呼啸而过的风势──该不是台风要来了吧?
外面风雨交织,走廊空旷静寂,就连我的脚步声,都被掩在了厚厚的地毯绒毛之中。偌大一座主楼悄无声息地伫立在无边的黑暗和一声紧似一声的风雨之中,好象一只蛰伏在暗耐心等著猎物入口的巨大怪兽
心里一阵悸动,眼前再熟悉不过的景物突然变得亦幻亦真,竟有些分不清自己到底是人亦或只是一个鬼魂。
忍不住甩甩头,哑然失笑,却又笑不出来──我看我是病了,而且还病得不清,有哪个正常人会觉得自己是个鬼魂?不要说这座面积近两万尺的4层主楼,就连外面的院子以及布在四周的几栋小楼,看似空无一人,其实里面布满了保镖佣人,这个闹市中的大宅子就算不是固若金汤,也可说是铜墙铁壁,哪有让个魂魄混进来的道理?

进到起居室,还是没有人。下意识地抬头看了看站在墙角的大座锺,已经过了12点半,难道莫天还在书房?
刚推开卧室门,我就笑了──浴室的门没有关,潺潺水声正从里面源源不断地流泻而出,看样子,某人又在浴缸里面浪费光阴!
进到浴室,果然,那人正倚坐在浴缸里面,享受他的"每日冥想”。听见我进去,竟是连眼睛都懒得睁开。
我斜起眼睛,估计这时候笑得不象个好人,一边扯下身上衬衣随手扔在地上,一边走向浴缸:“喂,你再不睁开眼睛,脱衣秀过时不候。”

那人还是闭著双眼舒舒服服地半躺在巨大的黑色浴缸里面──其实说浴池更准确,莫天自是很高大,我也是1米84的个子,我们两个若是同时在里边游泳,绝对不打挤。听了我的话,他只在嘴角挂起丝作狎的微笑:“我更喜欢看裸体。”
说话间,我已经赤条条一丝不挂,大大方方地步下阶梯进到浴池。
闭著眼睛的那人这时突然睁开双眼,眼内精光四射,出手更是快如闪电。虽然早有准备,还是来不及抵抗就落入了魔掌。下一秒,浴池里面龙腾鱼跃打翻了天,其间不时飘出几声闷笑。
竟管打斗只维持了两三分锺,偌大一个浴室还是已经尤如刚刚发过大水,水流遍地惨不忍睹,估计明早来收拾的佣人又该在心里面把我们两个的母亲大人著实问候上一番。
不过现在,佣人也好母亲也罢,都不在考虑范围以内:“莫天,你勒死我了,快松手”
“Who’s your dad?(注一)“不用看也猜得出来,背後这个混蛋肯定是一副恶霸嘴脸,说这话时,还不忘在我脸上啄上一口──恶霸加流氓!
“你是老爸,行了吧快松手。“我被恶霸加流氓死死抱住,不认输不行。
莫天的手是松了,不过却气恼地在我脑袋上一拍:“你老爸在天国里面,不要认错人。”
“你问我答啊。“我给他装起了糊涂,边说边起身拿了他放在浴缸边的香槟,象喝凉水一样一连猛灌了好几口,这才吐出一口长气,“渴死我了。”
莫天看著我,眉头紧锁:“龙宇那麽抠门,你这个老总加班到现在连水都没得喝?”
“错,我刚才一直在书房里面,所以与龙宇无关,抠门的是你。”
说完话,我向浴缸中央滑去,把自己沈入水中,直至热水完全淹没头顶。
30秒锺,没有动静,1分锺,还是没有动静,又过了一阵子,半分锺?1分锺?我也搞不清楚,反正再也憋不住,猛地从水里面窜了出来,抹了把脸上的水滴,大口大口地吐起气。
抬头去看莫天,好嘛,他倒舒服,正轻松自在地倚在池边,好整以暇地看著我。
“你倒是一点也不担心?“突然有点愤愤然:就算看我淹死,你也不出手吗?
“我有什麽好担心的?担心你把自己淹死在浴缸里面?”
好象也对,我要把自己淹死在了浴缸里面才是怪事!算了,无理取闹这招对他对我,好象都没用。
摸到莫天身边,找了个位置舒舒服服地躺下,闭上眼睛沈思半分锺,然後眼睛突然睁开看向莫天:“你当初为什麽不把我放到黑道?”
这个问题困扰我很久了。如果他一心想要我抢到这个家主的位置,黑道是必修课;如果说他并非真的想让我去抢,把我扔进"龙宇"干什麽?
莫天取过酒杯,浅浅地啜了一口,脸上的神情有几分落寞:“怪我啦?”
“你晓得我没有,我只是不太明白。”
他放下杯子,从一旁的冰桶里拿出酒瓶把杯子加了个七分满,这才躺回水里,伸手把我拉了过去,轻轻揉起我湿湿的头发:“因为我舍不得。“声音柔软得令我心里一动。
我抬起头定定地看著他。这个答案我也想过,真舍不得的话,为什麽不让我安安生生地读完中学再读大学,做我想做的事?完全不介入这个是非场,岂不更好?
“知道我第一看见你,是什麽时候吗?”
莫天突然问了个不相干的问题,我怔了怔,然後老老实实地回答:“是在法国,就是我跟几个阿拉伯人打架的那一天。”
──我至今记得很清楚,那一天,他站在阳光里面,气度非凡光彩夺目,耀眼得来如同来自九天的神祗,就连阳光都夺不走掩不住他的光环!
“不是的,那是你第一见到我。我第一看见你的时候,你正在放学回疗养院的路上。“莫天低下头看著我,眼里面满是温暖的亮光,“那个时候,你踩著滑板过来,就象一个阳光下面的精灵。”
我完全不记得这回事,睁大了眼睛看他。
他轻轻抚上我的眉毛,微笑著说:“现在这个样子,看起来还是象个精灵,是个长大了的精灵。”
非常难得的,我突然给他搞得有点不好意思,好在他接著说了下去:“把那麽个纯净的精灵扔到黑暗里面,我实在舍不得!”

眼睛里面一阵发热,连忙把头伏在他肩头:“还精灵呢,你亏了,你那天看到的,肯定是个假象我从小爱打架,别人说的话,十有八都不听,还时不时地耍点小聪明”
“哦,想要挑战我的眼光?“他打断我的话,用力扳过我的头,直直地看进我的眼睛,“漂亮人物我见过很多,可让我觉得象个精灵的,Kevin,就只有你我猜,你肯定是上天送给我的礼物!”
从我的角度来说,他的话有点费解:“你为什麽会有那种感觉?如果是你说的‘纯净’的话,大多数孩子在那个年纪都还很单纯。”
莫天笑著摇了摇头:“不是单纯那麽简单,我也说不太清楚,大慨和你的天性有点关系。”
“或者,“我的眼睛睁得更大,“是缘分?”
我倒更喜欢"缘分"这个说法,那个精灵什麽的,实在让人吃不消──第一,长耳朵金鱼眼?恶寒!第二,勾心斗角、栽脏陷害、阳奉阴为我哪样不会?就在一天之前,才不问青红地断送了一大批无辜主管们的前程天底下有我这样的精灵吗?
“都有吧随你怎麽说,反正你是我的礼物。“莫天嘻笑以对。
看著莫天,总觉得他的笑容里面含了点别的内容,然後然後我就被自己吓了一大跳──天晓得我在甚麽时候爬到了莫天的身上!略略怔了怔,既然事已至此,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竭力露出个"精灵般"的诱惑微笑:“你也是上天送给我的礼物,对不对?”
──既然是我的礼物,是不是也应该让我在上边一?虽然我现在又累又困,不过如果是那事的话,我还是可以勉为其难。
莫天噗的一声,立马就笑了:“原来你那点贼心还没有死尽?”
就知道没戏。没啥可意外的,不过还是装作泄气似地赶紧从他身上摸下来──今天我可没想过要把自己当作礼物送出去!同时试图转移他的注意力:“可是,你为什麽又把我放进龙宇呢?龙宇又不是世外桃源。”
对於我的举动,莫天尤若毫不知情,由著我离开他的身体,只是仍旧搂著我的腰,让我倚在他身旁。这时轻笑一声,回答道:“龙宇跟黑道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堂。不管你在哪里,也无论你干什麽,迟早都会碰到龙宇里边的那些权谋诡计,若是一点心机手段也没有,怎麽生存?”
这话听著有点不爽,立即想用"席阳就一点心机手段也没有"来反驳,不过,话到嘴边又给生生咽了回去──我再也不是那个满脑子"平常人家"梦幻的19岁大男孩了。早已经看得明白,我跟席阳、跟大多数人不太一样:老天把我生得太漂亮,还偏偏赐了个宁折勿弯的牛脾气。太漂亮不怕,牛脾气也不怕,怕的是两者走到了一块儿。所以,席阳那种平淡安宁的日子,注定与我无缘。
莫天这个时候微微侧了侧身体,开始用手指划起我的眉眼,手指停下後,把我往他怀里紧了紧。这个姿式有些别扭,索性转动身体趴到他身上,双臂很自然地环上他的脖子,然後把头斜倚在自己手臂之上,歪著头看他。有水的浮力帮忙,这个姿式既轻松又舒服──不是我扮小卖乖,实在是被他骗上床的时候年纪太小,养成了好些孩子气十足的习惯,时至今日,当年那些习惯一不留神就会自己跳将出来,尤其是在我心头不太痛快的时候。
莫天被我的举动逗笑了,双臂环到我腰上,用鼻子蹭了蹭我的鼻尖,眼睛里面光华夺人:“小东西,还是这麽皮。”
顿了顿,又道:“知道麽,那一年我犹豫了很久,好不容易才下定决心,你是上天送给我的礼物,而我要送给你的礼物,就是教会你生存之道。”
──授之於鱼不如授之於渔。
──保护一个人最好的法子,不是把他死死地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而是让他成长让他变得强大。
这麽浅显的道理,以前怎麽就没有想到?是不是我的脑子中也有个盲点,老是围著家主这个轴打转,反而把最直白最明显的东西给忽略了?
“所以你才对我这麽有信心"虽然如此,还是忍不住小声嘀咕了一句。
“当然有信心。我自己养大的小东西,怎会不清楚?“莫天失笑,“今天谁惹你了?一直在无理取闹。”
我不吱声了。我知道自己是在无理取闹,麻烦的是,惹到我的人,不是别人,是我自己。
“是不是要有什麽大举动?”
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却没有说话。
说出来又有什麽用呢?还有,这话该怎麽说?说"有很多人可能会破产,可能会被我害得家破人亡”?还是说"他们都是些平平常常的人,都很无辜”?
莫天圈紧了我,亲了亲我的脸颊,温柔地道:“心里不痛快的话,说出来要好受点,别憋出毛病来。”
“我没事儿,就是有点给自己过不去。”
莫天没有再问。我们都明白,道理我比谁都懂──估且不提家主之争,单说"龙宇"上上下下数万之众的员工,还有那些跟了我多年的人,他们也很无辜,他们又该怎麽办,难道我就可以放弃他们?
世上事有太多的无可奈何。谁都免不了。
身下的莫天这时突然动了动,然後就听他笑著说道:“我们来看看,你是不是真的会淹死在浴缸里面。”

我一听他这话,第一个反应就是赶快逃,不过除非马上变成一条鱼,能逃哪里去?他话音刚落,猛然就向池子中央滑了进去,同时右手死死圈住我的腰,眨眼之间,水漫过头顶,两个人一起沈到了浴池底部。
水底下自然是一场"拼死搏斗"不用说,池底的这场战斗让浴室再成为水灾现场。待到他放开我,两个人齐齐从水底下钻出来,我瞄到镜子里面的自己,一张脸憋得通红,十足一只红闷龙虾!
──想淹死我?当本少爷是吃素长大的?
一下子就扑到了杀人未遂者身上,然後是一个长长的浓情的点火的吻,再然後嘛,再然後我移到了旁边,与那人保持一米距离──我前天通宵未眠,昨天也只在凌晨睡了两个小时,他刚才一直规规距距就是知道我其实累得要死,所以嘛──所以嘛,本少爷今天就吃定你了!
他在一米之外看我,脸色越看越阴,最後黑得来与外面的天一模一样:“那天我脑子肯定出了状况,怎麽会把你当成礼物?你根本就是个讨债鬼!”
看看,刚刚还是一派和风细雨让人感动得来想要为他赴汤蹈火,转眼间,又变回了恶霸嘴脸,难怪人说伴君如伴虎。
老虎我一向不怕,所以竭立忍住笑意,一本正经的道:“你没听人讲我是你私生子?儿子向老子讨债天经地义。”
“私生子?就算是我的嫡亲儿子,只怕我也操不到一半的心"语气不是一般的咬牙切齿,只因为咬牙切齿中多了不见底的无可奈何。
不能再招惹这只老虎了。伸过手拿了香槟──喝完这口酒,就该睡觉了。
哪知道杯子还未递到唇边就被他劈手夺了过去:“要喝自己倒去,别总抢我的。”
我盯著他手上的杯子发了3秒锺的呆,下一刻,突然伸手把冰桶里的酒瓶子抓了出来──切,离了你的杯子,我就没酒喝?
咕咚咚一口气灌下几大口,潇潇洒洒地把酒瓶扔回桶中,利利索索地起身步出浴池,在莫天变幻莫测的目光中,神清气爽地走向一旁的淋浴间。
──现在心情好得不得了,今天肯定睡个好觉,至於某人的状况嘛,我又不是救火队员,恕本少爷不负责灭火

注:Who’s your dad? 直译:谁是你爸爸。美国俚语,意为"谁才是老大?”

十二 成名
早晨醒来的时候,莫天已经起床了,端了杯咖啡正站在窗前看著外面的暴雨──这个人嗜咖啡如命,一天要喝五、六杯,天晓得那些咖啡因都跑哪去了。
我和莫天在很多方面都很契合,就连生物锺都不可思议的相似。比如睡眠,听说绝大多数人至少需要6到8个小时,我们两个却只要4个小时就足够了,天生如此,也或许与睡眠的高品质有些关系。这阵子我睡眠严重不足,体力透支得厉害,这才多睡了一个小时。
一夜无梦,醒来後第一眼就看到了窗前的莫天──他睡觉从不穿睡衣,总是赤著上身下边穿条宽松的睡裤,这会子只在睡裤外面罩了件蓝色长睡衣,睡衣上的带子没有系,就由著衣服松松地搭在身上这身打扮若是放到其他任何一个中年男人身上,想象一下那副刚起床边幅未修的样子,就算不难看,恐怕也好看不到哪里去,偏偏他却显得潇潇洒洒,更有远不是一个潇洒包含得了的力量和气度
──这个人真不得了,再有两个月就45岁了,可他就象一瓶美酒,年头越久魅力越足。都说女人象,可惜鲜再美,期总是短暂,还是他这样的男人好,美酒一般,岁月渐长香醇愈浓。
做男人,就该象他那个样子!
我正看得发呆,那人却象背後长了眼睛,含笑开口道:“醒了还不起来。”
“早。“没奈何地打断遐思,道声早安。
“不早了,都七点半了。“他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句,然後指指窗外:“今天你就呆家里吧,天气太糟,这种大风暴雨,跟个台风过境差不多。”
“上午可以在家里,下午天气变好的话,还是得出去,跟人有约在先。“我从床上爬起来,把枕头竖起放到背後,倚在床头继续看他。
他"哦"了一声,这才转过身瞥了我一眼,笑著问:“看了这麽多年还没看够?
──我要看够了,你就该头痛了!心里这样想著,话却是没有说出口。
他喝口咖啡,转了话题:“下个周末有没有时间?”

“什麽事?”
“跟我回长岛住几天。”
我笑了起来:“有事没事都可以住,又不是隔了几千英里。早就跟你说了我们长住那边要不,我们干脆搬家?”
“我记得我也早就跟你说了,搬家的事想都别想。”
“都跟你说了安全方面”
莫天的脸色改变不大,但语气却是淡定中透著股子决然:“这事没得谈。”

这事儿真是没法谈。我们住在市中心,虽说房子也算够大,但莫天身份非同一般,对他个人对他的工作还有他的人身安全,长住本埠都不是上佳选择。所以两年前他决定搬来陪我的时候,我就提出搬到长岛去。那边宅子非常大,可以停小型飞机,而且临海而建拥有私家码头,船也很方便对莫天来说,最好不过。哪知道莫天话没听完就给否决了,而且还不容许丝毫分辩,理由就一个--我乘飞机上下班太不安全,听得我哭笑不得。
乘飞机上下班说起来好象多大回事儿似的,其实在本埠根本算不得新闻。据我所知,好些公司上层把家安在了新泽西,每天几个人合夥包租一种被称之为"公共飞机"的小型飞机上班,路上只十多分锺时间。这事儿,已经有好几年了,也没见机毁人亡的惨剧发生。就我个人来说,并不赞成这种作法,毕竟相比之下,仿效绝大多数长住本埠的"战斗富豪”,把家搬到第五大道要来得实惠方便得多。可是我和莫天的情况特殊,这种生活方式可说是最适合不过,可惜,这个人顽固异常,我也无可奈何。

说不通就只好放弃。跟莫天较劲?我还没见哪个人赢过。
我转了话题,问他:“怎麽想起去长岛住几天?”
“有客人要来。“莫天淡淡说了一句,然後转过身去看窗外的暴雨,也不知那雨有啥好看之。
我却听得心里一动:什麽样的客人必须住长岛?
脑子里亮光一闪,上身猛地离开枕头在床上坐得笔直,脱口叫了起来:“是萧四,对不对!”
──萧四出门,表面看起来就他们两个,其实他侍卫仆从一大堆,地方小了还真不够住。
莫天再转回身,目光闪动:“是他。我看你天天看日历看得辛苦,才会提早告诉你。”
我自动过滤掉莫天後边那句话,脑子就象一台感染了病毒的电脑,不停地重复滚动著同一条信息──大祭司要来了大祭司要来了大祭司要来了
感谢上苍,他总算要来了!
上见萧四是在一年多以前,临走时他向我保证会在莫天生日前赶回来,可是日子一天天近了,他却毫无消息,害得我天天偷看日历暗算日子,情绪也越来越失控,偏偏还不能露出一丝半毫的著急老天,这种等人滋味,远不是一句"盼星星望月亮"可以形容的,简直就象扎在心窝的一根细针,不至命,却一天似一分,慢慢的磨细细的炙,无时不在的痛!
陡然间,只觉得浑身上下的力气被人抽了个精光,一头栽倒在床上,把自己陷在毯子和枕头之间,过了老半天,才闷声闷气地问:“莫天,我可不可以不去上班?”
“你不是说上午不用去吗?“那边显然不得要领。
“不是,我说的是,我可不可以从此以後再不要上班”
“不上班你要干什麽?”
我从枕头下面抬起头:“我要天天盯著萧四,免得他跑了!”

我倒真的不想上班,不幸的是,象我这麽个无趣的人,唯一的亮点,好象就是工作──除了工作,我还能干什麽?
收购"谊通"的最後签单,就在这一两天。这个单子一旦签下来,近来诸事不顺恶梦缠身的"龙宇”,必定会一举成为本周最耀眼的财经明星。
只是我作梦也没有想到,原来财经明星也这麽不好当

本周五,“龙宇"与"谊通"就收购兼并一事向外界联合发布消息──“谊通"以换股的形式被"龙宇"正式收购。
这个消息,我敢说,打碎了一地眼珠子。
所谓"换股”,说直白点,就是此收购,我从兜里掏出的不是铜板不是现钞,而是龙宇的股票。收购"谊通"所用的龙宇股份,不到龙宇总股份的8%,其中一部分是公司自持股,剩余部分则是不久前龙宇股票大跌时,公司从股市上购得。换言之,“龙宇"的股价大跌,竟然帮我降低了收购成本。
从股市上购买本公司的股票以保证股价的相对稳定,这是一种常规操作,没有任何违规之。所以,当席阳嚷嚷著要买"龙宇"股票的时候,“龙宇"其实一直在暗中自己买自己的票。正因为如此,我才会要求小霍克将首期7个亿在5天之内打到我帐上──购买股票占用了数额巨大的周转资金,必须筹到现款以解燃眉之急。
本收购,内行一看便知,“龙宇"不但成功地避免了两败俱伤的恶意收购,还趁机在股市上捞了一笔,而捞到的这一笔,又全数用到了"谊通"身上。看在好些人眼里,这收购,简直就是让"龙宇"拣了个大便宜。可以想象,此条消息一发,业界一片哗然,各种流言纷至沓来,种种妙评层出不穷,一时间,沸沸扬扬好不热闹。
不为人知的是,除了这些摆在明让大家仔细观赏的东西,桌子下面,还有一块见不得天的地方──为数不少的"消息灵通人士”,只以为龙宇对"谊通"的恶意收购势在必行,忙不跌地大量购进"谊通"股票,其直接後果,是制造了种种谣言,引得散户跟风,导致了"谊通"股价一连数周只涨不跌的神话。只不过,他们所不知道的是,在此期间,最大的抛售者,不是别人,正是在下──收购一间"谊通"这种规模的公司,绝对不是三五个月就摆得平搞得定的,前期工作,早在一年之前就已经展开。到了今天,我手上持有的"谊通"股份,已达到相当数量。“恶意收购"云云,我想都没有想过,一切都不过是舞台上的烟雾弹,目的就是为了出仓──说实话,如果不是洗钱的路子被断了个干干净净,七哥那边又已经到了等米下锅的局面,如何会走到这步田地?居然出手向小户人家抢钱,如此不入流的招式,丢人之极!
即便如此,抢到手上的,也不过是几个小钱,只够救个急。也就是说,这一切,仅仅才开了个头。

周一早晨,如往常一样,莫天和我坐在阳台上快速"翻看报纸标题”,结果,那些个标题越看越看不下去,到最後,连莫天都给看得忍俊不禁哈哈大笑。
我忍无可忍逃之夭夭,比往日提早20分锺进了办公室。
哪里想得到,办公室的椅子还没坐热,就有人闯了进来。我一看来人手上的东西,脑子里面一阵晕眩──天哪,他也拿著那些混帐财经版!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那只向来不过问白道是非的狐狸。
狐狸在我对面坐定,架起腿,似笑非笑:“Kevin,今天的财经版有趣得很,你有没有看?”
我板起面孔:“没有,也不想看,你想看的话,可以到外边休息室慢慢看。”
狐狸继续奸笑:“一个人看就没意思了,要不要我念给你听?”
然後不顾我的抗议,立即开念:
“布兰特失算走麦城,凯文席借事出徐州”
“证监会报表重审,席凯文险中求胜”
“剥开层层迷雾,看席凯文如何拿下谊通”

我给他念得身上一阵阵恶寒,再也坐不住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冲过去就要夺他手上的报纸,完全忘了我们两个的身手不在同一级别这个重大问题。
七哥身手好得要命,我还没近他的身,他已经一跃而起,逃到办公室的另一边,手里死死攥著报纸,大笑著说:“我还没有看完,不能给你。”
我死心地坐回到椅子上──罢了,狐狸手上的东西,又岂是我抢得过来的。
狐狸大大咧咧地在那边沙发上坐下,笑得仍是贼欢:“Kevin,前天听他们说你一夜之间名满江湖,我还以为是个笑话!”
我端起桌上咖啡喝了一口,冷冷一笑,没好气的道:"‘一夜之间名满江湖’?那算什麽,还有更厉害的,说我‘一战成名,气势直追东方不败’。”
没想到,七哥听了我的话,“唰"的一下站起,脸上笑容瞬间凝固成一脸冰霜,自他身上四射开来的怒气,连我都给著著实实吓了一大跳。
“哪个混帐敢说这种话?”

注:“公共飞机"不是烟月的杜撰,是确有其事。“战斗富豪"一词来自网上的一场无聊之争,其中一个有趣的提法是说NY住的是"战斗富豪”,加洲这边是"休闲富豪”。烟月觉得有些道理,就擅自借用了。

十三 立威
七哥发这麽大火有点出乎意料,不过也在情理之中。
“话中带话,骂人又毒又狠还不带半个脏字Kevin,这人是你的下属吧?”
我淡然一笑,没有回答。

能够联想到东方不败上边去,肯定是个知情人。而那些所谓的"知情人”,大都认定我起家凭的是男色,之所以有今天,也是因为我这个男宠手段够高明、把一家之主迷了个七晕八素所至。说直白点,就是认定我与妲己褒姒飞燕合德师出同门,性别不同而已。
听到自己被比作不男不女的东方不败,说不生气是假的,更何况,不男不女还是小事,东方不败的夺权犯上,那是黑道上的大忌。不过,我的反应远不如七哥激烈,很快就释然了:不就一句话吗?犯不著为了一句话大动肝火。

可是七哥不是我,他看著我,一脸严肃的说道:“Kevin,不只是一句话那麽简单。他身为你的下属,却敢如此抵毁你,如果不予惩罚,你这个老板的威信从何而来?正好借此杀一儆百,就用他的头,来立你的威,我看从此以後,还有哪个胆敢如此放肆!”
我微微怔了怔──杀一儆百?只因为一句话?
七哥却不打算就此放过我:“还有那个布兰特,你准备如何如置?”

右手下意识地玩弄起桌上的一支笔,我陷入了沈思。

布兰特的事,对我是个意外,一点征兆也没有的意外。认识他不是一天两天了,我16岁进龙宇的时候,他就已经是个高级主管,精明能干,忠心耿耿。等我接手龙宇,顺理成章地升他做了总经理。一年来,也知道有内鬼,也抓住过几个小鬼,可最关键的那只黑手,却始终斩不断。哪知道
布兰特给我、给"龙宇"造成的损失,难以估算。别的不说,单是冼钱的路子,如果不是他,肯定不会被堵得如此严实可是到底该如何置这样一个"内奸”,我一直没有认真考虑,一来是这阵子太忙顾不上,二来也是用太忙作了借口,不愿意在上边时间。
可是现在,我必须给七哥一个交待。

“你该不是打算就这麽算了吧?“看我久久无语,七哥忍不住先开了口,语气很淡,但其中的压迫感,让人气紧。
只是,我也有我的坚持:“七哥,我知道黑道的规距,但是龙宇是白道生意。”
白道上,玩的是手段,玩的是阴谋,不玩鲜血,不玩生命。
“但是你正在争的,是莫家家主的位置,而莫家,是个黑道家族想想看,今天是一个布兰特,明天又会是谁?”
“杀了一个布兰特,还会有下一个,天下不会从此太平。“面对七哥的步步紧逼,我淡淡以对。
“杀了他的话,足以威慑那些胆子小了一点的赌徒。想赌的人,若是没有几分胆色,便不敢坐到赌桌上、坐到你的对立面;如果不杀,想来赌一把的人会多出好几倍Kevin,你有多少筹码,可以跟那麽多赌客较量?你又有多少好运气,可以保你从头赢到尾?”

无言以对。
我自认并不是个良善之辈──就算曾经是,现在也早给染成了灰色。虽然很多时候也会内疚,但我所做的,也仅仅是内疚,连自己都觉得矫情。可是如此草菅人命,不是我的风格。
七哥与我不同。他从来没有得到过任何人的照顾,少年时倾心崇拜爱慕的"姐姐”,把他当作礼物送了人,此後莫天,也从未给予他任何形式的额外关照,他有今天,都是他自己一枪一弹打出来的与我相比,他的世界残酷了许多。

七哥还跟著莫天的时候,就已经在道上闯出了点名声。他离开莫天後不久,有一与人谈判,对方指著他的鼻子大骂他男宠出生,没资格站那儿。论辈份,那人比他高,论势力,比他大,论当时在场的人手,比他多。谁也没想到,七哥二话没说,拨枪就把那人给崩了,然後双方一场火拼。

那场火拼,对方死了21人,而七哥带去的15个人,包括他在内,只有4个回来。一句话,33条人命!
打那以後,谁还有胆子提"妖狐"英吉的出生?
有时候禁不住想,如果换成是我,我会怎麽做?
想了好几,答案是:我不知道──毫无疑问,我会不要自己的命,可其他人的命我觉得我没有权力要求其他人为我送命。
荒谬的是,如果我因为爱惜手下的生命而咽下了那口气,结果会如何?结果就是道上从此将不会有人正眼看我──一个被人指著鼻子大骂也不还手的人,会被认为没有血性,而一个没有血性的人,不被当作男人。这是道上的价值观。正因为如此,跟著七哥活著回来的那3个人,从此对七哥死心蹋地生死追谁,因为他赢得了他们的尊重──跟著一个值得尊重的老大,死也值得。
我的选择会是怎样?也许相同,也许不,必须要等我面对相同的境时,才有答案。
不过这种"机会”,莫天是不会让人给我的,七哥也不会记得好些人告诉过我一句话──席凯文是个幸运儿。他们是对的。
但是幸运,也不是全无代价。代价之一:我正在全力以赴不择手段地抢著一个自己丝毫不感兴趣的位子。

“七哥,布兰特的事情,不会这麽算了,怎麽置,你让我想想。“我放开手中那支铅笔,任由它滚落到桌面上,然後目光笔直地射向七哥,非常肯定的道,“但是我不会追查谁讲了那句话,更不会因此而罚任何人立威,应该有很多种法子,不到万不得已,我绝对不要用鲜血。”
七哥从远盯著我的眼睛,说实话,我在等著挨骂。认真计较起来,我挨的骂,大都来自七哥,莫天反倒很少骂我。
没有意料之中的怒气,七哥沈默良久,然後叹了口气。随著这声叹息,我一直绷著的神经松了下来──七哥让步了!
“想清楚了?”
我点点头。
“随你好了,反正你一直是这个样子,放著最省事最管用的法子不用,害得所有的人跟著你瞎忙"七哥语气中透著淡淡的挫败和无可奈何,边说边把手上的报纸扔到他面前的茶几上,然後向房门走去。到了房门却又回转身,脸上神色已经恢复正常,他浅浅地笑了笑,温和的道,“不过,大家喜欢的,大慨就是这个样子的Kevin。”

接下去的一天,是会议、电话、与几个高级主管的午餐会,下午让公共事务部明早对外发布一条不起眼的消息──对於刚刚加盟的"谊通”,“龙宇"只准备保留其作为核心产业的通讯业,其它如地产、餐饮、制造、运输等等附带产业,包括设在中国印度和墨西哥的几座工厂,将会全数在近期内转手出让。
听我讲这番话的时候,公共事条部的两个主管一直张大了嘴,害得我担心等我说完,他们那张嘴还能不能合上。
晚餐是与前"谊通"的几个大股东和总经理以及财务总监一起吃的,地点是在我控制的一家私人会所。这顿晚餐吃了将近三个小时,时间当然不会在吃饭上。吃完饭时,已经快到夜里11点锺。

回到家,简单冲了个澡出来,看见莫天穿著睡衣端了杯酒倚在阳台栏杆上面──他喜欢晚上喝点香槟或者白葡萄酒,歪理是有助於睡眠,虽然在我看来,喝不喝对他的睡眠都毫无影响。
走过去从後面抱住他的腰,把下巴放在他的肩头:“在看什麽?”
“在找北斗七星。”
“那个啊,有点难度哦!“我抬起眼看看天,都市的夜空本来就不甚明朗,现在还布满了云层,连月亮都看不清楚,还北斗呢!
他轻笑一声,喝口酒:“所以没有找到。不过就算看不到,我也知道它们的位置。”
这个我信。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开始在海上混,海上长大的人,哪有不熟悉星星的道理?突然想起一件事,嘴角翘了起来:“喂,我听人讲,说你出生那天,萧家给你算过命,说你是北斗中的开阳下凡,是真的吗?”
莫天笑了起来:“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你都从哪听来的?”
紧了紧围在他腰间的手臂:“是不是真的?”
“有这回事儿。知道萧四是怎麽说的吗?”
“?”

“萧四说他老子是为了从我老子那里多骗走几样奇珍异宝,所以才胡说八道,反正我老子也找不到人求证。”
“不过,他没有说天权没有说玉衡,却给你编排了个武曲星的身份,事实证明,倒也不算错。“我忍俊不禁,这个萧四,总是这麽有趣,他老子没有揍死他真是难得。
“当然不会错。自从我老子听了那个开阳之说,就为我制定了疯狂的习武计划,别人走路都还走不稳的时候,我就开始练武了,不是武曲星也给培养成了武曲星所以我七岁时第一见到萧四气得要命,恨不得把他打死出口恶气。”
“你真打了?”
“真打了。“莫天点点头。
“那"对他出手揍人我不奇怪,我好奇的是结果。
莫天回头瞥了我一眼,对我的不信任大为不满,“当然是我打赢了。”
“可是,可是”
──可是那个萧四虽然表面上一派温文尔雅,实际上却是个绝不吃亏的主,一点也不好惹!
“不过呢,“莫天喝口酒,悠悠然地接著说道,“不过呢,那小子浑身带毒,我也没讨到好,回家躺了三天。”
原来如此!我把头埋在他肩上,一阵闷笑。好不容易住了笑,问题接踵而至:“那你们怎麽成了好朋友?”
“打那以後,我们两个就象天敌,见一打一,每他都被我揍得很惨,不过我也成了他那些毒物的活人试验反正是谁也讨不到半分便宜。但是好也很明显,他的拳脚日见高明,我对下毒的那些法子也越来越精通打到後来,两个人都有点累了,一看到对方就想著最好还是保持五米以上的距离。”
我终於忍不住,很没形象地伏在他背上哈哈大笑。
他没有理我,继续讲故事:“哪知道他13岁的时候偷偷跑来找我,让我帮他逃跑。那小子从小就是只狐狸,当时他对我讲,那麽多人里面,就我的脑子还可以用一用,我立即捐弃前嫌。”
这事倒没有听说过。我止住了笑。
“我们制定了一个最为完美的逃跑计划,而且耐心等了两年,他十五岁时成功出逃,在外面晃荡了四年,才被他养父抓了回去。”
“咦,他那时该已经瞎了吧?你没有陪他一起跑?”
“陪他?“莫天怔了怔,再回过头来看我,那眼神,就象刚听到地球是方的一样,“我陪他干什麽?我那个时候,满脑子想的是飙车美人快意江湖,陪他去过那种躲躲藏藏的日子?还不如一枪把我崩了。”
我故意作出失望的样子:“我一直觉得你和萧四很配呢,老是奇怪你们两个怎会只有作朋友的命”
话没说完,身前那人突然一个转身,在我有所反应之前,右臂已经抓住我的腰身几下就把拽回了卧室,再然後,我就被扔到了床上。
“我看你是皮子发痒了那天敢跟我玩点火的游戏,今天又会胡说八道,你就那麽想把我送出去?今天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真的要翻天上去了!”
对莫天的威胁,我根本没当回事儿,我今天状态好得很,本来就在点火。只不过,我下边那句未经大脑的话,还是让我足足後悔了两个小时。
我看著床前凶神恶煞般的莫天,更确切的说,是看著他手上的酒杯,对他居然还握著那个杯子而且杯子里的酒半点没有洒出来一事,佩服得五体投地,於是非常不合时宜非常没有脑子非常象个白痴似地称赞了一句:“你真的是不会走路就开始练武了呢”
後面的话,被他全数收进了嘴里。
再後面,这个衰人把那些Se情片里的场景非常有技巧地展示了一遍,不幸的是,我是下边那一个。这些都还不算太糟,反正我也不是个清纯小男生,问题是问题是他把我撩拔得欲火焚身,却不给舒解不说,还一直抓住我的手,不准我自行解决。
妈的,这个罪可就受大了──命根子直翘翘的立著,小腹里面那股邪火灭又灭不掉出更出不来,把我憋得什麽丢人的招式都使了出来

完事以後,我趴在床上,看他准备过来一脚踢了出去──妈的,折腾人也要有点浅,想害我阳萎啊!
这人手上一带,我就连脚带身子滚到了他身边,被他死死压住:“看不出来,你还真是超人呢要不,我们再战一回?”
我立即打消了再踢他的念头,现在这个时候,我一点要当超人的意思也没有。

十四 弱点
本埠就是本埠,全球最著名的商业金融中心,财经新闻日日翻新,财经版明星更是换得比时尚还勤。谢天谢地,我的明星生涯因了这个原因只唯持了两天,今天的明星已经换成了那位电脑界巨子,我得以重新躲进自己那个暗无天日的阴暗角落──现在有点能够体会老鼠的痛苦了,被暴露在阳光下面的那种感觉,的确不好。
这两天我一直在忙著"谊通"名下那些公司的出售。“谊通"的经营状况其实并不象外界以为的那麽好,早在半年以前,他们一边与包括"龙宇"在内的几家大公司商谈收购兼并事宜,一边著手转让几个不赚钱的产业,所以,买家已经谈得差不多了,只是现在的卖主由"谊通"换成了"龙宇”。
当然,这些都是打出来给外人看的幌子,真实情况,只有我和我的几个亲信明白──等到交易完成,资金问题就此解决,连小霍克那边的款子,也可以很快还清!

另一个麻烦就是布兰特。
我知道自己的弱点。在商场上,几乎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了解我雷厉风行的强硬作风,很是霸道独断。但若是以此类推,认定我在其他事务上也有如此气势,就大错特错了。商场以外,尤其是在一念之间就可以定人生死的时候,我其实很有些优柔寡断,从来如此──当年面对许晋,我犹豫了;三年前,面对莫均遥,我又犹豫了;这一,轮到布兰特了。与其说是出於心软,倒不如说是因为自私,不想从此生活在滴血的恶梦之中,自己过不了自己这一关而已。说到底,还是一直被保护得太好了,如果当年莫天一狠心把我扔进黑道,估计现在早就杀人不眨眼了。
知道我这个毛病的人,七哥算一个,所以好些时候,他一声不响地把事情做了,根本不问我。我在暗中松了口气的同时,也禁不住对自己大为不满──本该是自己的责任,却睁只眼闭只眼,赖给七哥帮我做,好象只要自己手上不沾血,怎麽都好卑劣若斯!自欺欺人!
这布兰特的事比较特殊,他身为"龙宇"的总经理,完全在我负责的白道范围以内,七哥这才没有越俎代庖。只是那句东方不败激怒了他,才有他的出言相逼。这样也好,原本就是我的职责,不能用白道作为借口,更不能象个拒绝长大的孩子,把一切"脏手"的事推给七哥。
不过,在除掉他之前,我还是想见他一面,向他要个解释──我自问待他不薄,实在想不明白他为什麽会背叛我。如果是钱财方面的问题,或者是受人胁迫,他向我求助的话,难道我就替他摆不平?
盯著手机看了将近半分锺,终於按下了七哥的键。哪知道话还没有讲完,七哥就给了我答案──出事後,他一直让人盯著布兰特,谜底就此解开:布兰特24岁的独生女正在筹办与莫均遥胞弟的婚事,所以这一,作父亲的,是为了女儿而豁出去了。
七哥接著道:“莫均遥那边对布兰特的保护非常严密,要向他动手,可能要费些功夫。”
“可以暂时缓一缓,不要为了他损失自家兄弟。”
我淡淡应了一句,挂了电话。

突然觉得很烦燥。
布兰特女儿的婚事,那麽明显的线索,我竟然没有发现蛛丝马迹!
是他们掩饰得太好,还是我自己失职、连最起码的调查也没有做?
少年时,莫天给我安排的功课之一,就是读史,整个二十四史,从头读到尾。记得那时对明代的东厂很是反感。读完後发表高论,说难怪明朝那麽黑暗,原来皇帝就是个心术不正之人,把莫天给听得笑了。难道现在,我也不得不设立自己的"东厂”?
自从三年前看似一念之差放过了莫均遥,我就明白,这个家主的位子,根本不适合我。当年那句不想干了,也不全是气话,可惜
形势不由人。

正自不痛快的时候,席阳那小子却自己找死把电话打了进来。
“哥,多谢了多谢了!”
他一开口就喜气洋洋地大声道谢,我听得大惑不解:“你谢我干什麽?”
“你帮我赚了一大笔钱,一个星期,三千多块呢!”
我反应了过来:“你买龙宇的股票啦?”
“当然,幸好没有听你的。“那边听上去有点愤愤然,然後是无尽的遗憾,“要是我手上多点现金就好了!”
刚刚还阴云密布的心情,一下子被他说得云开雾散──这小子,不是一般的简单,简直就是个单细胞生物,隔了那麽长的电话线,他的表情仍然象是近在眼前,猜都不用猜。

“赚了那麽多钱,你准备怎麽?”
“去加勒比海旅游,Andrew正在订游轮的票,准备一个月後出发,哥,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
我听得啼笑皆非──加勒比海?我去就不是旅游了,那是回老家!
“你怎麽想到加勒比海?那麽多地方,夏威夷、塔西提对了,这个时候,应该是去北欧的好季节”
“那些地方早就去过了而且这这个行程很好玩,有安排去参观当年海盗大战的古迹哥,你要不要去嘛?只要7天时间,如果你安排不过来,还有一种5天的,现在马上改,还来得及。”
还"古迹"呢,我连所有的"近迹"都一清二楚如果我告诉席阳现在仍旧有海盗存在,估计他会以为我来自外星。
“你就那麽想带个电灯泡?”
“切,谁说你是电灯泡啦?我们三个一路很好玩呢,而且你看你那张脸,那麽白,肯定都没时间休假,一起去嘛,晒成小麦色才好看。”
废话,当我不想晒成小麦色?我哪来那个时间!
席阳的动机很好猜──他想修复我与Andrew的关系。这小子,真动心了。不过看得出来,他对我这个大哥,还是很在乎的,所以才不想把关系搞僵。
至於Andrew,估计更是巴不得我去,以他的精明,当然不会相信我这个哥哥会真的置宝贝弟弟於不顾。
心里叹口气,只有让席阳失望了:“阳阳,不是我不想去,实在太忙了,真的走不开。”
“是那样啊"席阳在那边小声嘀咕了一句,话里的失落,一分不差地传进了我的耳朵。
“三千块钱哪里玩得好,告诉Andrew,订那种最好的游轮,旅费由哥赞助。”
我讲这句话是为了减轻他的沮丧,让他高兴一下,哪知道他听後居然大为不满:“谁想要你的钱啦?我早就毕业了,我现在也是中产阶级的一员。”
我笑了起来:“知道你是中产阶级,不过你哥是资产阶级,你就当是剥削者把剥削到的不义之财反还给社会好了。”
席阳给我说得笑了起来:“不用了,你要是多得没,捐给慈善机构我看你是资产阶级当得太久了,告诉你,3千块钱有3千块的玩法。再说了,3千块是我这份,Andrew不还有3千嘛,我们是AA制”
“好啦好啦,等我有时间,一定来体验一下中产阶级的玩法。“我连忙打断他的废话,我这边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做,没功夫听他闲扯,“席阳你听好,别的事,哥可能帮不上你,不过你要是缺钱,记得一定告诉哥。”
这那边答应得倒是痛快:“嗯,不过我真不缺钱。对了,我还没谢你借给我公寓呢,那个才是帮大忙了,一天平白多出两个小时,太棒了!”

放下电话,心里很有些骄傲──我这个宝贝弟弟,才是太棒了!
我并没有过过多少普通人的日子。十四岁以前,年纪太小,根本不懂事,十四岁以後,又一直生活在象牙塔里。说起来,也就十八、九岁与莫天闹别扭的时候,真正接触过平民世界。尽管如此,我还是亲身体会到了金钱对於普通大众的重要性和诱惑力。可是席阳,普普通通的席阳,面对金钱,却拥有如此一颗平常心,让我颇有感触。
突然有些不太确定自己对Andrew的态度──我是不是做错了?要不,干脆向他妥协算了?他不就要个机会吗,给他好了只要他能带给席阳幸福,只要席阳自己觉得幸福就好。等忙过这阵子,跟席阳好好谈谈,如果帮Andrew真是他的愿望,就用我户头上的款子给他们办家公司,反正那些钱我也没。我这棵"大树”,他们至少可以靠上一阵子,如果Andrew真有能力的话,就算"树"倒了,有充足的资金作後盾,公司的经营也不至於出现危机,况且我还可以让几个朋友关照关照他们。
当然,更省事的法子是直接把他放到我手下,或者从中层做起,或者进高层边学边干。只不过,一来我不想把席阳拉进这个圈子,二来连布兰特都会背叛我,象Andrew那种为了向上爬而不择手段的人,我实在信不过。

十五 信任
听七哥的意思,我原本以为布兰特的事会过阵子才有分晓,哪知道晚上回家的车上,七哥打电话给我,一切解决了。
我只问了句有没有兄弟受伤,听到大家都好之後,就挂了电话。
说不清楚心情。我进龙宇头几年,没人知道我的背景,但人人都不服,连总经理都常常给我使绊子,布兰特是少数几个一直在明里暗里支持我的人之一。我不傻,知道他也有他的目的,很多时候,不管是谁都需要赌上一把。他把赌注压到了我身上,结果赌赢了。没有想到,我们竟然会走到这一步。
晚上十一点锺,我打开电视看晚间新闻,果然,新闻里报告了"龙宇"前总经理布兰特酒後驾车,不幸遇车祸身亡的消息。七哥这麽快动手有他的原因。白道上,我基本控制了局面,黑道上的事,我虽然不过问,但也知道我们和莫均遥到了最後一击的紧要关头。这个时候杀掉布兰特,是对所有存有二心者的一记警告。

关上电视,重新埋头工作,直到午夜过後才离开书房。

莫天几乎是和我同时进的房间。
象往常一样,他第一件事就是去吧台取酒──管家总是预先把他喜欢的酒准备好,放在起居间的吧台上边。这个人一天五、六杯咖啡,外加两、三杯低度酒,居然健康得不得了,记忆中从来没见他生过病,真是邪门到家了!
他一边往杯里倒酒,一边问我:“布兰特的事是你下的令?”
“家主之争,你不应该过问。“我现在正不痛快,谁都不想搭理,包括你莫天!
扔下这句话,立即把起居室里的电视打开,然後拉开影碟架的门,一阵乱翻。

说来让人难以置信,我和莫天两个人坐拥一切,日子却过得乏味之极,根本没有什麽业余爱好。其实我们也不总是这麽忙,一年中好歹也有几个星期的假期,不幸得很,每到假期,两个人反倒常常不知如何是好。
白天还成,不愁无事可做,就算是泡泡海水骑骑马,我画点东西照几张照片,他边晒太阳边读几页书,也是转眼即逝。到了晚上,真的就很无趣了,偏偏我们两个还都是不到凌晨两点不上床的主。
音乐会之流,莫天从来不感兴趣,赛车赛马又是白天进行,何况那是他年轻时候的爱好,现在也是兴趣乏乏。至於酒吧等公共场所就更不要想了──莫天去那种地方,非得先清场不可。两个人的酒吧?省省吧,还莫如呆家里,也免得给所有人制造麻烦。而在家里吧,还不能开party,开了也不会有人来──那几个有可能到场的,也是忙得四脚朝天的主,一年之中大家见上一两面,足够了。
刚开始,我还逼著侍卫在家里和我们玩玩牌打打台球保龄球什麽的,很快发现其实没人想跟我们一起"玩”。想想也是,他们赢也不好故意输更糟,战战兢兢几个小时,换了是我,我也不乐意。
其实我是有地方去的,麻烦的是莫天。有时候禁不住胡思乱想,以前那些君主国王,都是王妃情人一大堆,有条件当然是原因之一,除此之外,会不会也是一国之君们闷得发慌,用大小老婆争风吃醋解解闷调剂调剂生活?
最後终於认命,算了,就我们两个玩儿好了,谁让我把他那些情人床伴男宠都赶跑了呢!经过一番研究探索之後,我们最终发现了打发黑夜的最佳方式──看碟子!
一年之中,除了休假这段时间,我们连电视都难得开,更不要说看电影了。所以往往把整整一年的好片集中到几个假期看完。不过也有禁忌:黑帮片通通不碰──试过几,实在看不下去,常常是电影里边哭得呼天呛地,我们在下边笑得腰都直不起亏他们编得出来!
一来二去,莫天身边的人也学精了,一等有风评较好又非黑帮题材的片子面市,就买上一大堆,每个住所里边放一张,因为谁也搞不清楚我们会在什麽时候什麽地方想要看什麽片子!其结果就是,虽然起居室里这个电视一年也难得开三回,影碟架上却放了上百部影片。
我在架子上一阵乱翻,抓出一部看著较为顺眼的,从封面上看,应该是战争纪录片。
哪知道一直在旁边安安静静看著我乱翻的莫天,这时候突然出手,从旁边拿起另外一张递给我,说道:“看这个,这个看起来有点搞笑,心情不好要看喜剧。”
──这人这人
我不都明确表示了不想被他骚扰嘛!
黑著脸从他手上接过影碟合子,一看片名,《The -Year-Old Virgin》,再看看剧情介绍,忍不住噗的一声笑了起来:"‘四十男’?妈的,听说现在连十四岁的男都不好找了,还有40岁的男?比大雄猫还要珍贵!”
给他这麽一搅,我突然又不想看电影了,顺手把碟子扔回架子上,关上影碟架的门。
“算了,片子太长,还是睡觉。“边说边去扯身上的衬衣,同时向卧室走去。
“还是先在浴池泡泡吧,时间还早,你又该睡不著了。”
我回身看看端著酒杯的他,想了想,觉得言之成理,不过,我有条件:“你也来!”
他笑了笑,算是同意了。
这"泡泡”,是纯泡泡,没有其它意思。我们都不是纵欲的人,自制力也不差,何况前天他才把我折腾得半死,我又不是铁打的。

浴室非常大,设计上作了很巧妙的理,排湿功能一流──偌大个浴池水雾缭绕,整个房间却仍旧很是干爽,就连绕壁转了一圈的镜子,也光可鉴人。
坐在浴池里面,看著对面镜子里的自己──星目朗眉,五官轮廓对男人来说过於精致,不过看上去倒还顺眼,只是一身皮肤白得实在讨厌,怎麽看怎麽象席凯文──精灵?莫天肯定搞错了!席阳说得对,我确实应该晒晒太阳,白成这个样子,连自己都不喜欢。

“在想什麽?“莫天坐在浴室的另一侧,这种距离让我们都觉得安全。
我用脚踢踢他:“你说,我要是在办公室的阳台上作日光浴,後果如何?”
“咳咳咳”,我话还没说完,那边已是一阵猛咳,多半是被酒呛了。过了老半天,才听他止住咳,把酒杯放下,叹口气道:“你就饶了我吧,我不想听下属向我打小报告,说你行为放浪动机不轨。”
我不以为然地耸耸肩──又不是与人野合,有啥大不了的。不过这事儿,我也就想想而已,对於成为"龙宇"和莫家乃至整个道上的新闻人物,一点兴趣也没有。
“想要tan的话,在长岛好好晒晒,就算你躺到游泳池里边办公我也不管你我们会在长岛住一阵子,你把手上的事情赶快理完,天天坐飞机过来上班的事,想都不要想。”
“放心,我已经准备扎根长岛了。“以这个人的独断专行,我哪敢寄希望於太阳从西边出来?所以从得到消息的那天起,就一直在加紧理手上事务,争取在走之前理完所有必须由我亲力亲为的杂事,等萧四他们到了之後,我就在长岛远程控制了。
一时间,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我盯著对面墙上的境子,继续发呆。
过了半晌,还是压不住想要发泄的愿望,突然道:“我刚进龙宇不久,就见到了布兰特的女儿,她比我小几岁,很漂亮的初中生,见到我时有点害羞。”
说话的时候,我一直盯著镜子,因为在镜子里面我又见到了那个读初一的女孩子,漂亮的浅棕色头发,亮晶晶的眼神,在一旁偷偷看我时的怯生模样那时候,我也不过是个刚满十七岁的少年
话说出来了,却又意兴阑珊,现在说这些还有什麽用──是我下令夺去了她父亲的生命,连她结婚的那一天都看不到,只因为他背叛了我TMD,我是什麽人,我有什麽了不起,凭什麽要求别人对我绝对忠诚!
“听说她很快就要结婚了,到时候送份大礼吧。“莫天在那侧轻轻说了一句,语气中有些安抚的味道。
莫家子孙抢家主之位,不同於黑道上的争斗,绝对不允许牵连到不相干的亲属──毕竟是家族内部事务,人际关系盘根错节,如是用对方的亲人作人质,就该全乱套了。
所以她是安全的,所以她结婚我应该送礼,而且应该送份大礼,可是有意思吗?
突然从镜子上收回目光,直直地看向莫天:“天哥,请你认真回答我,我真的适合作莫家的家主?”
莫天透过池面上薄薄的雾气看著我,然後笑了,温和的道:“没必要这麽一本正经,我认真回答你:你不适合。”
“那你当初听到我要参於家主之争的时候,为什麽不阻止我?”
对不起,莫天,虽然决定是我自己做的,但我也是个凡夫俗子,我也需要迁怒,我也需要寻找替罪羔羊。
他不动声色地看著我,根本没有被我不负责任的责难激怒,然後非常清晰地回答我:“你虽然不适合,但并不代表你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家主。”
这是什麽意思?不适合却不等於不合格,他是在给我讲哲学还是语言学?
“还记得刘秀?”
脑子来了个急转弯,愣了愣,问他:“汉光武帝刘秀?”
莫天点点头:“东汉开国之君汉光武帝刘秀,风神俊朗,温润敦厚,是个绝对不适合作皇帝的人,可是他不但自己打下了江山,还成了历史上著名的好皇帝之一。”
我竭力在脑子中搜刮这位开国皇帝的故事,印象最的是他骑牛参战的事情。史书上记载,刚起兵时他们战马不够,他把马让给了别人,自己骑牛,所以有人开玩笑说他是牛背上得的天下。
开始有点明白莫天的意思了:“你是说,能不能成为合格的家主,最重要的并不在於适不适合,而在於如何去适合?”
莫天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Kevin,并不是所有的家主都是霸气凌人心狠手辣的你的缺点是不够心狠,但到目前为止,你并没有让这个缺点变成拦路石。”
──那是因为有七哥!
我在心里边暗自嘀咕了一句──没有说出来,是因为用不著说出来,莫天不知道才怪。
“过我这边来。” 他突然向我示意。
我怔了怔,还是乖乖地摸了过去,这个时候有棵大树靠靠,是桩很幸运的事情。
他把我整个人揽进怀里,继续道:“对於老七帮你动手的事,你不用太在意,有些事总得有人去做,何况是他自己愿意,你们两个正好取长补短其实由你来作这个家主很好,莫家在我手上锋芒太盛,如果下一任家主一味好大喜功却又没有我的能力,莫家会很危险──不出意外的话,再过二十年,将会是小霍克的天下,那孩子是个人物。所以由你来收敛一下莫家的锋芒,对莫家,是件好事。”

对他的话,我肯定心怀不满。先把四肢打直,借助水的浮力舒舒服服地在身下的人肉垫子上躺好,这才发表我的不满:“你认为我不是小霍克的对手?”
莫天低下头蹭蹭我的脸颊,笑著道:“你不是。所以你不能成为他的对手,而要作他的盟友。好在莫家根基很,那只凤凰也不会让他轻易得手。”
小霍克有那麽厉害吗?我怎麽看不出来?总觉得身後这人在夸大其词。
这人却象是读懂了我的心思,紧了紧搂在我胸前的手臂:“不信?不信可以,但是你一定要听我的话,听见没有。”
我笑了起来:“我小时候在大陆读书的时候,所有的父母都会讲这句话。”
“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象是你老子"莫天这没有生气,反倒笑了,又接上刚才的话题,“创业固然不易,守成其实也很艰难,我不要求你去创业,你把莫家守好就行了。Kevin,你会成为一个与众不同但绝对称职的好家主,我对你有信心。”
说真话,我一直对自己的个性和能力有所怀疑,没想到他对我这麽有信心。说心里面不高兴绝对是假话──这麽多年了,我这麽努力的工作,努力地与我的天性为敌,竭尽全力把自己并不喜欢的事情做到最好,为的是什麽?就是为了不让身後这个人失望!今天第一得到他如此直白的认同,真有点一切都值了的感慨!
只不过,高兴的同时,心里面却有种酸酸的无法言传的隐痛过了半晌,小声道:“莫天,你才是最好的家主”
下面的话,我没有说下去,因为不知道该怎样说下去。
莫天把我紧紧抱住,亲吻著我的发丝,轻轻笑了:“小傻瓜,我象是个轻易认输的人?人活百年固有一死,但不战而降,象我的作风吗?老天爷想要收我的命,一个诅咒肯定不够,弄得不好,我没死,倒先把老天爷气死了。”
莫天这话说得并不豪迈,但语气中的自信,却是我所熟悉的,突然觉得很安心──这是我的莫天,那个天神一般站在阳光下面的武曲星,他的话,我信!

十六 谜底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有个行政会议,会议进行得很顺利,气氛却非常压抑,几乎所有人都在避免与我进行视线接触。联想到早上进办公室时,几个秘书助理的尴尬表情,唯有在心里面苦笑──虽说是莫家的产业,毕竟是白道公司,死人的事情还是见得少,一个个才会有如此反应。至於我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问题,反倒是一点也不关心,好象根本与我无关似的。
会上,我宣布了一项重要任命──由郁林担任我的特别助理。
郁林何人?
我进入"龙宇"那一年,十七岁不到,小屁孩能当什麽家?所以莫天为我精挑细选了两个私人幕僚。他们以我办公室助理的身份在"龙宇"呆了好几年,手把手地教会了我商场上的种种运作般般诡计,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商科教授。而郁林,就是两个人中的一个。
我羽毛渐丰之後,两人逐渐淡出人们视线,非是我知恩不报,实在是有更重要的事情让他们去做。

会议结束後,我叫住了正准备离开的财务总监杰森。
“杰森叔,“我把一个叔字咬得特别重,语气态度更是不含一丝杂质的诚恳,“我听总务上的人讲,你好象还有不少假期没有休?”
杰森先是一怔,继而神色一凛:“席总的意思,我应该现在休假?”
我叹口气:“杰森叔,大家都是明白人,我不想兜圈子,你应该明白布兰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杰森的神色更暗,眼睛中开始冒火星子:“席总,你怀疑我是布兰特第二?”
我摇摇头:“不,正好相反。这个时候我也不想说假话,出事後,我对包括你在内的所有高级主管进行了调查,你没有任何问题。”
如果是在别的公司,只此一句话就会引起掀然大波,拍桌子踢椅子还是小事,多半还会因此闹上法庭──侵犯个人隐私和权力,在这个国家是非常严重的事情。不过,“龙宇"不是别的公司,所以杰森只愤怒地看著我,质问道:“但是席总你还是希望我休假?”
“我不希望。现在公司一大堆事情,尤其是在财务方面但是,“说到这里我顿了顿,吸口气,“但是杰森叔,你也知道现在到了最关键的时候,我输不起,所以帐目方面必须彻底清查,查帐的事会由郁助理负责,杰森叔可以用这段时间,与家人好好出去玩玩,也享受一下天伦之乐。”
杰森渐渐平静下来,露出个淡淡的讥讽笑容,也不知道是在讥讽我还是在讥讽他自己:“倒是个好主意,我也好久没休过假了。不过,我大慨只有三、四个星期的假期,要是我的假期满了,郁助理那边还没有查出结果呢?”
“如果出现那种情况,你的带薪假期自动延长。除此之外,不管查帐在何时结束,你今年的奖金都会在合同上面另加15%。”
“多谢席总如此慷慨。“说这句话的时候,杰森已经完全恢复常态,根本听不出他这话是就事论事还是冷嘲热讽。

我摇摇头:“你不用感谢我,事实是,我觉得很抱歉也很愚蠢,你是个难得的财务总监,我却不得不冒你跳槽的风险,逼迫你休假这休假的,除你之外,还有其它几个部门的主管不过,杰森叔是唯一由我亲自通知的人希望你能理解我的境和心情。。“从始自终,我的语气一直很平和,只是平和中带了点淡淡的无奈和掩饰不住的疲倦。
杰森笑了笑,道:“我能理解,只是觉得席总的反应过度了,你这样做的结果,可能会比一个布兰特更糟不过既然话都到了这一步,我今天下午开始休假,请席总给我一个小时时间,我会在1个小时内,把手上的工作通通理掉。”
谈话就此结束,杰森离开会议室,我回办公室。

刚进办公室,郁林立即敲门而入。
“席少,他有没有怀疑?”
我摇摇头:“不象。他应该不会想那麽多。”
“那就好。杰森很称职,又对龙宇的内情非常熟悉,希望他不会离开。”
我当然也是如此希望,只是现在也顾不得那麽多了:“郁叔放心,我会让人盯著他的,就算他要走,也别想泄露龙宇的任何机密。”
“那倒不碍事,反正前边那个布兰特也已经泄露得差不多了。”
听到布兰特这个名字,心里边还是有点不舒服,於是转了话题:“郁叔,这又要麻烦你和邹叔了。”
郁林笑了:“你这是什麽话,还跟郁叔讲客气在长岛上好好休息几天,你看你,这阵子人都累瘦了。”
我口中的邹叔,叫邹明飞,他和郁林都是我当年的办公室助理,但他们在莫家的身份却相当於莫天的家臣,所以私下里都叫我席少而不是席总。不过,一个称呼无关紧要,他们在年岁上长我二十多岁,辈份上也高了足足一辈,又从我的老师变成我的心腹,对我来说,就是长辈,所以打一开始,我对他们就值的是子侄之礼。

当年,郁林他们看我在"龙宇"已经得心应手,便向我建议暗中收购控制几家公司以备不时之需,我当即采纳──狡兔尚且三窟,我总不能连个兔子都不如吧?结果这几年,他和邹明飞一道,心积虑殚心竭力地为我构筑了一个"秘密王国”,而"谊通”,正是那个王国中的一员。
对"谊通"的收购,在行家看来,曲折颇多好戏连台,几乎闹到了恶意收购两败俱伤的地步,後来峰回路转皆大欢喜,跌碎了一地眼镜片,搞得满城尽说席凯文其实这一切,不过是场戏──我既然是"谊通"的幕後老板,戏要怎麽演,还不是我说了算!
揭开谜底,一个铜板不值,只是这个谜底,却是连七哥都瞒著的。
现在全世界都知道,“谊通"已经是"龙宇"的下属公司,我们接下去要演的戏,就是卖掉"谊通"的一半产业──之所以叫演戏,是因为那些所谓的产业,有一大半都是子虚乌有根本不存在。
谁会钱去买根本不存在的东西?答案也很简单,两个字:洗钱。
真实情况是,卖家是我,买家还是我,唯一的变化,是让我手上那些自黑道而来的钱,经过一连串里胡哨的"买卖"之後,摇身一变,成为白白净净的合法所得,任我们大大方方理直气壮的。
很多人都听说过洗钱,但这个钱该怎麽洗,真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的,屈指可数,好象它很奥似的。其实奥的是具体操作,是怎样把帐目作得天衣无缝,是怎样把假买假卖编排得完美自然但说到原理,就四个字:无中生有。
如此而已,就这麽简单。
当然了,假的就是假的,遇到一个不要命的审计行,跟我耗上两三年时间,肯定能把这桩商业罪案调查过一清二楚。不过,莫家家主换界就在最近这一年,我赢了,谁敢查?我若输了,又有谁会去查?唯一的也是致命的风险,是成交之前被人揭穿。
所以我必须让杰森离开──象他那种商场老狐狸,商业直觉精准得可怕,这个时候,我冒不起这个险。我不能在同一个地方翻两船:第一出错,权作教训;第二出错,不可原谅!
这才有刚才借查帐为由"请"杰森休假的一场表演。
老实说,在莫均遥的紧密注视之下玩这种把戏,是步极险的棋,我这也是被逼上了梁山──到等著用钱,却是手上有钱不敢,就好比一个困在孤舟之上的旅人,空守著一望无际的海水却没法喝,眼睁睁地干渴而死没奈何,不管多大代价冒多大风险,也必须把海水提炼成食用水
所幸一切顺利,也幸好有当初的未雨绸缪,更庆幸这个世上,还有那麽几个可以全心信赖的人!
等到杰森休假回来(如果他还回来的话),由莫均遥策划的这场"白道危机”,早已经烟消云散,而到那个时候,黑道上,也已经斗出个输赢

终於可以缓口气了。

周末坐在飞往长岛的飞机上,我浑身轻松,有种总算把粘在手上的牛皮糖扔了出去的喜悦──郁林替我镇场子,我放心得很,“龙宇"上下对他的顾忌恐怕远甚於我:双双眼睛都是雪亮雪亮的,而一只小狼崽子蜕变成一个狼人的过程,并不高。
老实说,对我竟然会这麽高兴,连我自己都有点吃惊。更加吃惊的是,我还没法掩饰这种高兴,就连对面的莫天都被我感染了,打趣我是个"逃学的小学生”。
──小学生就小学生吧,反正马上就要见到那位不瞎的盲人和那位不老的美人了。

十七 闯祸
萧四和宋玉到来的时候,日正当午。

时令刚入盛夏,阳光越来越骄纵,只是阵阵拂面而来的海风却把它的势头削弱了不少,站在码头上,倒也不觉得炎热。
码头上就我和几个保镖,莫天那个人从早忙到晚,刚下飞机就开始工作,出来接船这种"麻烦小事”,自然又落到了我头上。好在熟悉他的人都知道那是个不能用俗规常习去约束的霸王,他不来迎接客人,正常,他若来了,才叫人惊奇。
萧四他们的船按时抵达,看著两个人亲亲热热地从快艇上下来,突然间,我发现自己忌妒得不得了。不要误会,我不忌妒他们的感情,让我忌妒的,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不远的那两个人,一副刚从夏威夷回来的样子,宽松的休闲短裤上套了件绿绿的短袖衬衣,裸露在衣衫外的皮肤是如假包换的小麦颜色,最好笑的是两个人脚上的鞋子,居然都是踢踢蹋蹋的拖鞋,再看看眉眼外貌,永远不变的二十几岁,简直让人怀疑是不是修成了精

老天,人和人的差别怎会这麽大?同样是天之骄子,同样握有生杀大权,为何他们两个可以活得如此逍遥自在,而莫天却把我改造成了个三天不工作就头痛一周不工作就要得病的"工作狂”?搞不懂为啥那麽多都说他上辈子欠了我的,我看我才是欠帐的那一个,说不定欠的还不只一辈子!

看到我,宋玉放开萧四快步走过来,在我作出任何反应之前一把抱住我,接下来是非常夸张的惊呼:“我的dear小凯文,你这是怎麽啦,咋瘦成这副模样?快跟哥哥说,是不是你家暴君虐待你啦”
我哭笑不得,我是比以前瘦了一点,但也不至於"瘦成这副模样"吧?这个混蛋,和小霍克是一路货,就想占便宜──小霍克占的是嘴上便宜,还算个君子,这位一上来就动手,连小霍克都不如。
我连忙打断他:“宋哥啊,你该不会是眼神出问题了吧?”
话说完,人也从魔爪下挣开,迎过去扶住萧四──码头上有些潮湿,可别把他给滑倒了,虽然他滑倒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齐大哥,谢谢你能来!“这句话绝对发自肺腑,对他能够如约而至,我可说是感激涕零--现在这个时候,他是稻草是基督是救苦救难的观士音!
对萧四我一直如此称呼,因为第一见面时他自称齐茗,後来虽然知道了齐茗就是萧四,也懒得改。
他拍拍我的手臂:“Kevin,既然答应了你,我怎会言而无信?”
“齐大哥,你已经有了解咒的法子,对不对?“客人刚下船连房门的影子都还没有见到,我就忙不跌地问开了,不是我不懂礼貌,实在是管不住自己这张嘴。
萧四笑了,笑意恬淡幽香拂面:“别怕Kevin,他不会有事的。”
旁边的宋玉这时冷不丁地也插上一嘴:“好人命不长恶人活千年,那个人姥姥不亲爷爷不爱阎王见了都发愁,他能有什麽事?”
此话一出,不只我笑了,就连正在一旁偷看他的几个侍卫,也是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表情--侍卫里边有几张生面孔,大慨他们是第一见宋玉,也是第一领会到"绝代佳人"四个字的真正含义。
──“锦绣园四公子"的视觉冲激力有多可怕,我在八年前第一见到阮三的时候,已经有体会。

码头距住所还有一段距离,萧四坚持要步行,估计是想要熟悉一下环境,於是一行人弃了车陪著他缓缓而行。好在路径紧临大海,一边是轻柔海浪,一边是如茵绿草,又有海风徐徐而来,这一路行来,完全没有夏天的潮热,不知不觉间,谈笑声中已到得他们下榻的小院。

长岛这边的宅子非常大,我至今搞不清楚它的面程,有好些地方更是从来不曾涉足,只知道光是分散在四下里的小楼就多达七栋──说是小楼,其实最小的一栋都是楼高三层、每层十来个房间。这还不包括散落在宅子里的几个院落,以及保镖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住所。

因为喜欢从四楼望出去海天一色的广阔壮观,我和莫天从来都住主楼,莫天向来不喜欢与别人同住,加之萧四偏爱平房、而他的随行人员又人数众多,於是把他们一行人被安排进了与主楼相距不远的一个院落里边。
小院掩在一片青翠之中,院子里木扶疏布局大气,看得出来,萧四虽然不在意,宋美人却是非常喜欢。
安顿好他们之後,我告辞出来,约好晚饭时间我和莫天为他们接风洗尘。

一出来我就打发掉几个保镖,然後风风火火地跑去找莫天,没想到刚进他的办公楼就被秘书挡了架,讲他正在开一个电话会议。
我也是高兴得昏了头,忘了他公私分明得很,就算是在最无法无天的那几年,也不敢踏进他的办公地点。长大後虽然不至於如此拘束,但来之前都会先打个电话,今天得意忘形,想想手上什麽确切消息也没有,只凭萧四一句"他不会有事的"就这麽昏头昏脑地跑了过来,被人拦下,纯属自找!
真真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去,颇有点灰溜溜的感觉。
好在他办公的地方与主楼不远,十分锺就可以回去,准备一回去就把自己扔进游泳池里面清醒清醒,附带把身上也晒出点颜色来。

只不过,变化永远跟不上计划。
走到半路,看见萧四他们院子後边的小树林中,十来个人正在上蹿下跳又是吆喝又是口哨,好不热闹。
我看得大奇,好奇心立即涌了上来,前进路线就此改变。这个不能怪我,家里向来安静得出奇,如此热闹法,记忆中,好象自从我过了上房揭瓦的年龄就再也不曾发生。
走到近前才发现这群人的领军正是那位大美人,这会子,他正打著手式让其他人噤声,然後轻手轻脚地摸到一棵大树的旁边。
我连忙找了个自认为不碍眼的位置站好,满心疑虑地等著看他的下一步行动。
林子中很快静得来可以听见树叶著地的声音。就在这一片静谧安宁之中,宋玉到得树前蹲下身子,然後然後他对著大树轻声吹起了口哨,而且吹的还是一只曲子,曲子名字说不上来,不过调子满好听的,直听得我眼睛大睁,看不出来,美人还有这一手!
他蹲那儿吹了半天,就连林子里那些个受了惊吓的肠肥脑满的圆滚滚的小松鼠也给他"吹"得安静了下来,纷纷偏起小脑袋看他,他面前的那棵大树却是毫无动静──到此时,我也渐渐看出点门道:那树下有个树洞,多半是黄鼠狼的窝,不知道宋玉的什麽宝贝疙瘩躲进了那个树洞里边,他正在费尽心机地想要在把它唤出来。
又过了老长一阵子,长到我的好奇心几乎支撑不住我的耐性,洞里面总算有了响动:先是一只尖尖的红耳朵从洞中探了出来,然後是另外一只尖耳朵,再然後,是毛耸耸的红脑门儿。红脑门儿连同脑门儿下的两只细长眼睛,四下里转动望了望,目光最後定在了蹲在树前的宋玉身上,似乎正在作著激烈的思想斗争
我现在总算认出了那个东西,虽然只看得见半个脑袋,但可以肯定是只狐狸──宋玉居然会心思养狐狸,这事儿越来越有趣了!
又过了一阵子,红狐狸好象还是决定暂时信任面前这位美人,终於把整个脑袋慢慢伸了出来──老天,它原来还衔著一只小猫
嘴里叼著小猫的漂亮狐狸,最终在一双双躲在四周的人眼以及藏身树枝间的松鼠眼的殷殷期盼下,离开树洞一步三摇地向宋玉走去。它走得极慢,走一步停两分锺,四下里观望一番,然後才是下一步,警惕得不得了,一副随时准备逃跑的样子再看宋玉,口中曲子没停下,脸上更是笑逐颜开,好似见了他失散多年的亲儿子一般,向狐狸伸出右手
──好漂亮的一只狐狸,个子不大,大慨刚刚成年,通身上下毛色红亮,看不到一丝杂色真是什麽样的主人养什麽样的狐狸!
正自感叹,上衣口袋里突然一阵震动,暗叫声不妙连忙伸手进去,却还是慢了一拍,一阵乐声自我的衣袋里传了出来,乐声不大,甚至还颇为悦耳,可惜此时此刻,就算是听在我自己的耳朵里面,也如同轰隆隆的炸雷从头顶响过。
平心而论,我的行动绝对够快,不过在三、五秒之间,乐声已被彻底切断。只不过,我快,狐狸比我更快,也就在这三、五秒之间,红狐狸连同它嘴上的小猫平空消失转眼没了踪影,只剩下四下里寒光闪闪的人眼和松鼠眼,当然还有杀得死席凯文的宋玉眼!

揉揉鼻子,点个头,挣扎出丝笑容,估计比哭还是要好看那麽一点点:“那个宋哥,你的狐狸啊?”
没有回答。
继续没话找话:“它叼只小猫干什麽?”
那边终於暴跳:“小猫?那是它儿子!”
倒吸一口凉气,一半是被狐狸生出只小猫吓的,一半是给张牙舞爪的美人吓的:“那个宋哥,对不起我接个电话”
一溜烟从林子里面逃将出来,今天真是诸事不宜──刚刚在莫天那儿吃了闭门羹,这会子又吓跑美人的狐狸儿子,我是不是应该回去翻翻黄历?

这个时候,一直握在手里边的手机再响起,与刚才的乐声一样,很优美的小提琴声,优美到根本不适合作手机铃声──Air in G

心里面一声长叹:莫天啊莫天,你真是会挑时间得很!

十八 无解
莫天打电话是问我刚才过他那边去的事,经过狐狸那一通折腾,我半个小时前的那股子兴奋劲儿早没了影儿,电话里面简单说了两句匆匆收线。

结果,那只漂亮狐狸闹得晚上的接风宴无限期推迟,倒不是宋玉生气,而是他被他那只宝贝狐狸给绊住了。听管家讲,他带著一大堆人"哄"了一下午的狐狸,直到夜幕降临才把大小两狐带回家--估计还是红狐狸水米未进,自己投的降。如此一来,当然没兴致过我们这边来吃饭。莫天和萧四这两个人也有趣得很,明明是那麽铁的朋友,又一年多没见面,住的地方也不过十来分锺路程,就因为宋美人不想过来,一个干脆取消晚餐约定,另一个也不觉得有甚麽不妥,竟是连过去拜访一下的想法都不曾有。
晚上躺在床上,我跟莫天讲起那只狐狸的故事,他听得哈哈大笑,还不忘纠正我:“那是美人的狐狸女儿,不是狐狸儿子。“然後给我作进一步分析:那麽护犊,肯定是只母狐狸,多半是初到陌生地方受了惊吓;既然有这对母子,估计还应该有只当老爸的公狐狸。结论:宋美人连这麽宝贝的儿女和孙子都带了来,今是铁了心要赖这儿不走了,得问问萧四少爷是不是最近手紧,或者正遭遇仇家追杀
我听得目瞪口呆,这个人简直不可理喻,别人来替他消灾免祸,他却说人"赖这儿不走”!
一把抓了毯子罩上脑袋,懒得理他。

第二天,天气骤变,风大,雨大。萧四电话通告:不过来吃饭。
第三天,风更大,雨更大。萧四再打电话:还是不过来。
第四天,风小了,雨也变成了阵雨。我心里想,这下总该没理由了吧?结果,又是一通电话,还是不过来。他没说理由,我当然也不好意思问。
──妈的,他们唱的到底是哪一出?两个人住得这麽近,却避而不见,这算是哪门子好朋友?
如果不是我很清楚这两个人的底细,恐怕老早就要质疑他们的关系了。
只是这天下午,发生了桩非常意外的事--宋玉来访。

当时我正在书房里遥控洗钱事宜,接到电话後匆匆迎出,只见宋玉拎了把雨伞站在廊下看雨,见了我,也不多话,只简短说了句"跟我来,不要带保镖”,就撑开伞走进雨里。
我连忙从保镖手上接过雨伞追了出去。一路上,两个人都闷头在雨中疾行,雨不小,一把伞根本不抵事,不过几分锺时间,裤脚鞋子都湿了,好在路不长,很快就到了他们的院子。从始自终,他一字未讲,我也一字未问──没啥好问的,反正答案就在眼前。

宋玉他们住的这个院子,是个连环院的格局,占地并不大,但院子套著院子,其间又有回廊相连,大气中透著精致,很给人以庭院的错觉。说实话,这个院子我就那天来过一,对院子的布局,反倒远不如宋玉这个客人熟悉。他带著我沿著回廊七弯八绕,最後在一个小院的门边站定,进门前小声叮嘱我:“呆会儿不要出声。”

这是个真正意义上的小院,一片天井几间小屋,绿色的巴壁虎爬了满墙,玫瑰百合开了满院,风中雨里,青翠中点缀著骄W,生机盎然。
刚进院门,便有争吵声隐隐传来,连忙随宋玉隐进门旁的一间小屋--争吵发生在紧邻的隔壁房间,进到房中,声音反到更加清晰。听清声音,心底一股火气直冲脑门--早就疑心那两个人有事瞒著我,果然如此!

“老早就告诉过你,绝不可能!“非常熟悉的声音,语气更不陌生──斩钉截铁不容反驳。
“天底下的事,不要说绝!“声音我认识,没错,正是萧四。只是说话的方式,非常陌生──他的声音比平日高了整整八度,语速更是快了两倍难以想象,一向春风般和煦的萧四也有这麽激动这麽生气的时候。
“那我们就不妨试试看。“莫天冷然。

萧四冷笑:“拿自己的命来作试验,你以为你是猫?”
“你以为我连只猫都不如?”
“我倒觉得是只猫就比你强,你见过哪只猫会拿自己的命不当命?”
“我几时告诉过你我没把自己的命当命?”
“有你这种当命法?放著现成的救命法子不用,非要去赌上一场!”
“赌一场不假,但你又怎知我赌不赢?“莫天的语气缓和了下来,看样子意识到了他们这种争吵法不过是意气用事,根本不能解决问题。
萧四的怒火却好似越烧越旺:“你凭什麽认定你能够赢?咒语的事,你懂多少?你以为你的命真就那麽硬,什麽风浪都扛得起,什麽天遣都消得了?实话对你说,你家祖先下的那个咒,毒得不得了,连我都无能为力你以为这个世上找得出几个人可以和咖逻大祭司一较高低?”
隔壁房间就此陷入沈默,在一片沈默中,我觉得身子开始发冷,被雨水浸透了的裤脚贴在身上,凉气透过皮肤直达心底
一只手臂伸过来,把我拉到椅子上坐下,又试图圈我进他怀里,是宋玉。我轻轻推开他的手,摇摇头──我不是个落地即碎的瓷器娃娃!
这个时候,隔壁却突然有笑声传来:“四郎啊四郎,你今天总算说实话了,‘咖逻大祭司’,现在你想起自己是大祭司了?”
“你以为我想要想起?算了,跟你是有理也讲不清,简直对牛弹琴。你的事,还是让你家那位小祖宗跟你吵更管用。“萧四也有了点笑意,不过话中一派挫败感,只怕笑也是苦笑。
莫天的语气陡然冷峻:“这事儿跟他没关。”
“没关?你要等到什麽时候,才承认他是最有关的那一个?”
“我们有约在先你不能把Kevin拉进来。”
“Kevin用得著我拉才是怪事,他早在局中,只你一个人看不清。”
“萧四!“莫天一声低呼。声音不大,但以我对他的了解,听得出来,他是真的要发怒了。
现在轮到萧四冷静了:“你叫什麽?就算全天下的人都怕你,我齐茗也不在其中你不是对自己很有信心吗?干吗不敢告诉Kevin?”
“两码事。他担心得来连饭都吃不下,没见他这阵子瘦了多少这事儿他什麽忙也帮不上,让他跟著猜操心自己折磨自己,你就开心了?”
“莫天,我真是搞不懂你那麽宝贝他,怎麽就不能为他想一想,为他珍惜生命?”
又是一阵沈默,然後听见莫天非常平静的说道:“四郎,Kevin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到你身上了,你随便说点好话,让他高兴高兴也好。至於我们两个,就不要争了,争也争不出个结果。我们俩从小就不一路,你看重的东西从来都和我不一样”
萧四一声冷笑:“那倒是,你从小就看重权力,就喜欢控制所有人所有事,只是我没想到,你爱权力胜过生命。”
“你错了,没有生命,哪来权力?只是有些事,是责任,是个男人就不能逃。”
“责任?这世上哪来那麽多责任?我看是你那个所谓的荣誉吧?”
“或许。荣誉也好责任也罢,我只知道我必须面对,绝不能就此放弃四郎,你不明白的”

全明白了!
我只觉得气血一阵上涌,脑子一片空白。空白过後,是疼痛。不是那种撕心般的剧痛,而是一种钻进骨浸进髓的钝痛,一点一滴地腐著心蚀著肺,让心和身体一起慢慢麻木也许等到麻木之後,就再也不痛了吧?
只是麻木之前,我觉得胸口被一口气堵著,越来越闷,几乎难以呼吸──突然理解了什麽叫作悲从中来,什麽又叫作伤到了心
推开宋玉的手臂,我站起身,悄悄出了屋。
雨还是那麽不紧不慢的下著,风把雨帘吹得斜斜的飞起,雨水大滴大滴地打在伞上也打在身上。

举著伞,漫无目的的走著──心头很难受很气闷,想走走而已,雨不雨的,根本没有感觉。待到蓦然清醒,已经站在海边。

往昔平静的大海被风雨搅出了几分凌利之气,灰白的海水在远汇成一个个浪头,被风挟持著向岸边滚滚而来,远如同一根水线的海浪,到得岸边时,已是汹涌澎湃、声势惊心。
海浪就这麽一浪推著一浪、无休无止地凶猛扑来,直至在岸边的礁石上撞得粉身碎骨,化作水滴回归苍海
我站的地方,高出海面十来米,望著脚下的惊涛,突然生出一种古怪的想法──也许,就这麽跳下去,一切都解决了吧?
念头一出,连我自己都给吓了一大跳,也让头脑刹那清醒:我这是在想什麽?且不说有没有希望,单说生命,又岂能以这种方式结束?这种不负责任的逃避,是不则不扣的怯懦行径,难道我席凯文,骨子里也是个懦夫?
轻轻闭上眼睛,真有点不想再睁开了,可是所有这一切,不会因为我闭上眼睛就会改变
再睁开眼睛之时,突听得身旁一声叹息──是宋玉,这麽大个人一直站在身边,我竟然完全忽略了!
只听他叹口气,然後说道:“你吓了我一跳,Kevin。真怕你知道吗,大家都觉得你有点象阿昔,还好,看起来所有人都错了。”
阿昔?阿昔是谁?随即有了答案:是那个无双何昔?我有象他吗?
不过这个时候,对这种问题,我完全提不起兴趣,事实是,我现在对什麽都提不起兴趣,只想一个人静静,如果再有杯酒的话就更好了
可惜身边站著个宋玉我现在有点明白为何大家都说他是个任性美人了──一个人可以活得象他那般任性,也是幸运!
任性的美人对我讲:“Kevin,你劝劝莫天好不好?他那个脑袋比榆木疙瘩还硬,劈不开砍不开,炸也炸不开小楼这阵子为他伤透了脑筋。其实也不是多了不起的事情,我真搞不懂,他怎就如此顽固?”

我没有回答,只是撑著伞,默默注视著远方风雨中早已经迷蒙不清的海平面。

──权力,亦或生命我怎麽这麽笨,近在眼前的答案,竟然从来没有想到过,竟然还会千方百计地去找寻所谓的破解之法
可是,知道了又怎样?早已经明了一切的莫天,不是也唯有紧闭嘴唇,只为了不让我幻灭

权力、亦或生命?
不,萧四,不是那样的!
萧四确实不了解莫天,宋玉就更不要提了──对莫天来说,不是权力亦或生命,而是抗争亦或妥协,荣誉亦或苟且!

胸口一阵气紧──对我,对莫天,这个咒,无解!

十九 半醉
人说一醉解千愁,真想尝尝那是种什麽样的美妙感觉。可惜,我喝不醉。
我从来没有喝醉过,就连七、八分醉的时候都不曾有过。以前被莫天看得很紧,他交待下来的事,没人敢违背,也就没人敢让我乱喝。等到他不管我了,也曾经试著放开胆子喝过几,也不知是不是天生海量,几回下来,竟从来没有喝醉。只是一直不喜欢高度数的烈酒,豪饮的数并不多,大多数时候,都是跟著莫天喝喝香槟或者红白葡萄酒了事。
可是现在,我真的很痛恨莫天不喝烈酒的习惯──打开酒柜,连瓶白兰地都找不到。结果喝了一大堆干白,不但脑子仍是清醒得很,就连手脚,都不僵不硬灵活如常。
没想到想要喝醉一,也他妈的这麽难!

脚上的鞋子早已经被我踢飞,赤著脚在房间里一阵乱转。无事可做,想醉又醉不了,真的很难受。
突然想起上那部《四十男》──心情不好应该看看喜剧,对不?於是开了电视放上碟子,恰在此时,不经意间抬头看了看窗外,很惊奇地发现雨早已经住了,不但住了,远天边还出现了一抹亮色,可见住了很有一阵子了。想了想,决定拿酒到露台上喝──脑子依旧转得很快,可见根本没醉。
重新开了瓶香槟,听说别人都是在有喜事的时候才开香槟以示庆贺,我今天总算知晓了避开那个5岁诅咒的法子,喜不喜的不知道,不过庆贺还是应该的,对不?
直接拎了瓶子稳稳当当地走上露台,绕开那些碍手碍脚的桌椅,倚上栏杆看起不远的大海。又从酒瓶子里直接灌下两口酒,突然觉得很不过瘾──妈的,干脆坐栏杆上!
立即行动,转眼间,整个人已经侧身坐到宽大的汉白玉栏杆上,左腿曲起放在栏上,右脚挂在栏外晃荡,对自己甚是满意──我小时候就喜欢这个样子坐在栏杆上,很好,活到27岁仍然坐得稳稳当当的,可见体型没有走样
坐在四楼露台的栏杆上,视野非常开阔,远的海平面近的海岸礁石,尽收眼底。风也正好,喝了那麽多酒,哪怕是低度酒,体温也有些升高,被海风这样无遮无拦的一吹,够爽,舒服,好!只是刚才站在海边时,全身上下的衣服好象都打湿了,这会子虽然被体温烘了个七、八分干,却仍是不舒服──要不要进去换身衣服?想了想,算了,麻烦。
直接把上衣扯下,随手扔在阳台上。身上的裤子当然也不舒服,不过我又没有喝醉,那个东西脱不得的。再说要脱就必须先放下酒瓶,我现在正想喝酒,不忙。
刚仰起脖子把酒瓶子举到唇边,酒还没来及流进嘴里,一股大力从天而降,我连神都没回过来,就感觉被人抱住拽下栏杆
香槟淋了个满脖满胸皱起眉看看谁这麽有病──咦,怎会是他?
他不是正在办公吗?哦,不对,应该是在萧四的书房我记得他们刚刚还吵架来著,怎麽这会子钻这儿来了?
突然很不开心,大力挣扎起来,想从他手上挣开──我要回栏杆上面,我要自由自在地坐那儿,不要被人紧紧抱著,这个样子,连气都透不过来
莫天的样子很凶,他瞪著我,低声骂起来:“谁叫你跑那麽高去的!还敢喝这麽多酒!”
奇怪,我想坐哪儿就坐哪儿,这还用得著谁叫?还有,我喝酒管他甚麽事?他命都可以不要,我喝点酒又算什麽?
算了,他那个榆木脑袋,这些事跟他讲也讲不清楚,懒得跟他多费口舌。只跟他讲那些他听得懂的事情,所以指指远天边:“莫天,我要看彩虹,你看那边,越来越亮,肯定马上就有彩虹出来”
我觉得我这话讲得够清楚够明白的了,哪知道莫天的眉头却皱得更凶,一副没听懂的样子:“哪有彩虹,快回去,不要吹病了。”
靠,我又不是瓷做的,这麽容易就病了?还当我是个小孩子,骗骗就好?从来都是他说了算哼那个也就算了,一旦有事,还总是骗著我瞒著我,当我永远十四岁?今天偏就不听他的,偏要呆这儿,看他能把我怎麽样!
边气恨恨地想,边向栏杆挣去。
“你看你,衣服也没有,裤子又全都湿了,回去先换了衣服再来看。“这一,他的语气缓和了很多,眼神也没刚才那麽凶了。
我对他的改变比较满意──这才对嘛,刚才那麽凶,当我怕他?想了想,觉得他讲的话还是有点道理,这身衣服真的越穿越不舒服,加上刚刚又淋了酒,换了也好。於是随手扔了酒瓶,把手环上他的脖子,身子轻轻一跃,双腿夹紧他的腰,附带把脑袋也放在他肩上。这个姿式舒服──不想走路,赖他抱!
只听到耳边一声轻笑,然後屁股上被不重不轻地拍了两掌,便被抱进了房。
没想到一进房,他二话不说,剥光了直接把我扔进浴缸──莫明其妙,我只想换衣服,又不想洗澡。再说身上热得要命,泡浴缸?换成是游泳池还差不多!
我自然是拼了命地要挣扎著出去,他却吃错了药一般非要把我按在浴缸里面──这个暴君,就欺负我没他劲大,就欺负我醉了嗯,不对,我没醉,只是被热气冲得有些发昏而已。
好不容易洗了澡出来,再看窗外,天已经全黑了,哪里还有我的彩虹?气得立即就要暴跳──又不只宋美人一个人才会暴跳才会任性才会发脾气,不就是一哭二闹三上吊吗,他当我就学不会?也不对,那个不用学,只要脸皮厚就可以了。
只是,我还没有跳起来,他倒先我一步把我压到了床上──这个时候还想上我?作梦!我铆足了劲去推他,可是他却根本不理我,一直吻我,吻我的锁骨吻我的乳尖吻我的腰吻我的小腹我被他吻得越来越晕,终於再也没力气跟他闹。
然後他温柔地看著我的眼睛,轻声说:“小乖乖,我们做点开心的事,好不好?”
开心的事?我又不是那个十四岁的小笨蛋了,他当我不明白他的意思?!可是可是这个人绝对会勾魂术,他那双眼睛有魔法,我被他看得晕晕乎乎,就象被催眠了一样,不但糊里糊涂地点了头,还糊里糊涂地抬起头,主动吻上他那张嘴──好吧,我承认,可能也不算糊里糊涂,因为自打他开始看我起,我就一直想要咬他。
我觉得每跟他咬都是我吃亏。咬著咬著,全身血液很快给咬得一片沸腾,沸腾到我想要把他从身上掀下去然後压住他占有他可是每都一样,无论我用多大的力气,总是差那麽一点点。突然觉得很委屈,委屈得不得了,凭什麽他总不让我,我的技术也满好的,我也会把他弄得很爽的,他试都不试怎麽知道嘛然後就开始发脾气,这是真发脾气了──比起没看到彩虹,这件事大多了。
可是可是这个混蛋总有法子对付我,我的脾气对他一点用也没有,每都一样。
他把嘴唇凑到我耳边,一边咬著我的耳朵一边轻轻说:“小东西不要闹,我想要你,让我进去”
他的气息吹得我脖子痒痒的,心脏没来由地一阵乱跳,仅仅凭了他这句话,我就我就原谅他了──我肯定是前世欠了他的,不对,是生生世世都欠了他的,不然的话,哪会连喝醉了都还这麽听话?也不对,我好象还是没醉,不然,为啥还能分析得这麽头头是道?

感觉他的手指把润滑液送入了我的体内,然後开始扩张按摩,我的身体早己熟悉了同性之爱,他完全用不著这麽小心,加之前方被他套弄得很是难奈,於是双臂紧紧搂住他,双腿也缠上去开始摩擦起他的大腿,用肢体语言告诉他我需要更多。
他抬起头看我,我猜他也被我惹疯了,因为看著我时,他的眼睛亮得惊人,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里面有团火焰在跳舞──看,他果然是会妖法的!
然後他身体滑了下去,含住了我。再下边的事,我就记不太清楚了,只记得他的口腔温暖潮湿,我在他的吸吮下,神醉情迷,呼吸彻底失律,在我射出来的那一刻,他放开我,我的大脑被快感完全占去,一片空白
还没来及从峰顶返回,仍在轻轻颤抖著的双腿就被分开,他低下头,直直地看进我的双眼:“小东西,给我"话音未落,後方已经被他填满。
刚刚过去的高潮让我忽略了被他侵入的不适,感觉到他在身体里面缓缓律动,那是一种让人又胀又麻的摩擦,小腹开始有气体游走,呼吸再失恒,心跳又一加快,被他握在手里的前端,再一复舒
他开始在我身体里面猛烈撞击,我觉得五脏六腑都快被他撞得错了位,可心却越来越满足,小腹里的那股气也越行越疾,快感更是从他的手心传递到了大脑的最顶点和心的最,这种感觉真的很好──谁说仅仅是他在占有我,我,也拥有了他,他是我的,我们用身体的快感,用心的契合,互相占有了彼此
高潮越来越近,我突然抬起上身,紧紧抓住他的肩,问他:“在你生日前让出让出家主之位,真的不不行吗?”
他猛然大力搂紧我,象是要把我揉进他的身体他的血脉里面,勒得我的後背一阵阵发痛,进攻却不曾有片刻的停息,一边喘息一边断断续续地回答:“小东西,等你醒了,我们再谈”
汗水浸满了额头打湿了身体,高潮再一逼近。
紧紧咬住嘴唇,可呻吟却不受双唇的束缚,从唇间溢了出来。一时间,他的喘息我的呻吟,此起彼伏,盈满偌大一间卧室。身体突然间没了重量,大脑更是彻底罢工,唯一的感受是他一记又一记的有力冲撞,还有由此产生的侵占了身体每个细胞的阵阵快感

在高潮来临前的那个瞬间,我对天发誓──这个人是我的,谁也不能把他从我身边夺走,就算是死亡,也不成!

二十 责任
等到卧室里面恢复平静,象往常一样,莫天准备起身进浴室,视情况而定,一般他总是同时抓我进去。不过今天情况特殊,我一翻身使足力气把他压到床上。
“Kevin,先去洗洗,别闹。”
“不洗,先把话说清楚。“我趴他身上,估计一张脸黑得可以和张飞媲美,根本没有半点要动的意思。
莫天拧著眉:“你看你醉成这个样子,说也说不清楚先去洗洗,然後好好睡一觉,等你醒了我们再谈。”
“不,“我固执地摇头,“我不要洗,我也不要睡,我脑筋清醒得很,现在就谈。”
“你这个样子还叫脑筋清楚?清醒的时候胆子会这麽大、敢这麽顽固不化?乖,别闹,先去清洗,不然肚子会痛”
又想把我当小孩子骗!
我叫了起来:“我就不要洗,肚子痛就肚子痛,反正不是脑袋痛就是肚子痛,总归有地方要痛。”
我看不见自己的样子,也觉不出我说话的语气有何不妥,只是身下看著我的莫天,满眼满脸都是啼笑皆非莫可奈何,终於,他长吸口气,让了步:“好吧,把你的问题都讲出来。”
眨巴眨巴眼睛,努力开动脑子,脑子清醒倒是清醒,只是只是好象上面蒙了层纱不就一层纱嘛,揭开就是
好不容易把轻纱撕开一角,终於想起了我的问题:“为什麽不可以在你生日前让出家主的位子,难道你就非当这个家主不可?”
莫天看著我,笑了──这个时候,他居然还调侃得起来:“除了家主,你说我还能干啥?”
我瞪著他,突然发觉这是个大问题--苍天在上,我怎麽把这麽重要的问题给忘了?他是谁?他是莫天。莫天莫天莫天莫天是谁?莫天他生来就是一家之主,生来就应该高高在上,生来就握有生杀大权,生来就脑子开始有点发痛不对,不对,不应该是这个样子,他是莫天,莫天什麽都能做才对,除了家主,他还可以做很多事情
我瞪著他发了一阵子呆,突然想出了答案:“只要有命在,总能找到事情做,我们以後慢慢想。”
莫天收起笑容,一下子变得严肃无比,又问:“那你说说,我让出权位之後,算什麽,太上皇,还是废天子?下任家主该拿我怎麽办,杀掉我,还是成天担心我另立山头东山再起?”
脑袋痛啊。

天啊,他怎麽这麽多问题?我哪有功夫考虑这些东西,他又不是不晓得我喝醉了,问我这麽多干嘛!对了,我到底有没有醉?越想越昏,只是那个谁说过物及必反,对,就是"物及必反”,我昏到极限的脑子,刹那间一片清明:“下任家主我来当,你想算啥就是啥,你想让我拿你怎麽办就怎麽办,这还不简单!”
身下的莫天皱起眉头看了我半天,猛然哈哈大笑。
我莫明其妙地看著他--我讲的是实话,有啥好笑的?喝酒的是我,他倒先醉了?
“没想到醉了脑子都还这麽好使,不愧是我养大的小东西!“然後轻轻拍起我的後背,“快下来躺好,你用那麽大劲干嘛,我又不会跑。”
毫不犹豫地摇起头,斩钉截铁地一口否决:“不,你不说清楚,我绝不下来。”
哼,就算这样压住他都保不定他会跑,骗我放开他?门儿都没有!
“好好小祖宗,你要不嫌累,继续,我没意见。“莫天又露出哭笑不得的表情,说完之後神情陡然一变,严肃地道,“Kevin,知不知道,你刚才所说的,正是问题的关键。今天我开了这个先例,後来的家主定会纷纷仿效,他们会推出个傀儡做幌子,然後自己躲在幕後进行操纵Kevin你告诉我,那个样子的莫家,气数能有多久?”
“以後的事,谁管"想也不想地脱口而出,只是话说到一半猛然住口,怔怔地看起莫天。
我是被莫天严厉的眼神给吓住口的,或者说,给吓醒了--那麽凶的莫天,我很少看到。
看我住了口,他的神色缓合下来:“知道错啦?”
下意识地点点头--我不能说那种话,不管别人怎样看,我也是在莫家长大的,莫家也是我的家可是,可是
可是我这不是醉了嘛!醉了不就可以什麽也不管什麽也不顾!到底怎麽回事,我连醉都醉不安生?
好在脑子里一道亮光闪过,我脱口说道:“你不开先例,就能保证以後没人干?”
多亏被他吓了一跳,把我脑子给吓醒了,一下子信心十足:我没醉!
他伸手敲了敲我脑门儿:“你是不见黄河不死心”
“而且撞了南墙也不回头。“我立即跟上一句。
这一下,换他死死抱住我了,他把头埋进我胸前一阵闷笑,笑得我不得要领--我又说错话啦?
“那我们先到黄河再去南墙。“笑了半天,笑得我都有点不耐烦了,他才止住笑开口说话,“你说得对,我保证不了。用让位来避开诅咒的法子,我想得出别人也想得到,正因为如此,我才必须把这个大漏洞给堵上。”
他的话有点奥,我认真想了半天才明白他"堵漏洞"的意思,而一旦明白之後,我就发懵了--一条浊浪滔天的大河出现在眼前,一定就是黄河,再一看,黄河岸边还立著樽菩萨,样子有点象莫天,不过,是泥做的
他这个泥菩萨想要干什麽?
我望著身下的男人,再凝神想了想,然後用探究的眼神认真看起他,小心翼翼地问:“你的意思是说,你这个泥菩萨要过河去救人?”
莫天盯著我,摇摇头:“我又不是神,我不救人,我只是尽我的本分。”
妈的!我一下子气血冲头:一樽泥菩萨,不想著好好过河,却念叨著尽"本分”,不是神是什麽!难怪萧四给气成那个样子!
举起拳头,一拳狠狠砸下,没砸他身上,砸他脑袋旁边的床垫上了。一张大床立即给砸得摇晃起来,一副要散架的样子。只是我的第二拳还没落下就被捉住,然後一阵天旋地转,等到反应过来,莫天已经压到我身上,还死死抓住我的手腕,厉声骂我:“不准发疯!”
我黑著脸瞪他,没有说话──他抓痛我了!
莫天松开手,气恼地看了我好一阵子,然後翻身躺到床上,又随手把我圈进他怀里,这才继续他的说教工作:“别发脾气,好好听我把话说完。Kevin,莫家的诅咒又不是始於今天,我抢家主的时候就知道这个诅咒、知道这个结局,这是权力的代价就好比一个人进餐厅吃饭,饭菜下了肚就应该按menu上的价钱付帐,而不是一走了之,对不对?”
我闭上眼睛--我不要听。
我不要听!我不要听这些大道理,我要你陪著我!
缠在脑子周围的那层薄纱现在变厚了不少,幸好有道电光从天而降,把那层轻纱给劈开个小口,问题马上顺著那道口子钻进了我的脑子。眼睛立即大睁,转头看向他:“莫天,诅咒既然存在这麽久了,为什麽以前的家主从来没有用过这个法子?”
“问得好。“脸上随即被狠狠咬了一口,然後才是解释,“当一个人习惯了权倾天下习惯了定人生死,就会以为自己无所不能,就会不甘心败给命运,就会不相信自己对付不了一个咒语Kevin,若有一天你坐上了这个位子,而且一坐十年的话,你就会明白我的意思。”

我的眼睛睁得更大,看著一尺之外这个权倾天下的男人。
“你想得没错,我这是在说别人也是在说自己。不过这只是原因之一。除此之外,还有那个咒语本生。莫家的诅咒是征对家主下的,从理论上说,只要不当家主了就可以不受其影响。但是事情并不是这麽简单,当年下咒的先祖已经就此做了防犯──这如果得不到萧四的帮助,根本行不通。如果我开了这个先例,以後的家主都会不惜一切代价打通咖逻这个环节,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原本就存在的漏洞,只会因此越来越大明白了吧?”
说了半天,这个人还是要用自己的生命,去堵一个未必堵得上的漏洞!
我干脆再闭上眼睛──明白?我一个喝醉了的人,能明白什麽!
眼睛刚刚闭上,便有柔软的嘴唇印上眼帘。
不理他--你买单,我怎麽办?!
嘴唇离开,低低的男中音再回荡在卧室里边:“Kevin,想过没有,什麽是诅咒?”
什麽是诅咒?你不才说了它是帐单,你不已经准备好餐後买单了吗?还问我干什麽!
“诅咒是与另一方订下的契约,订约的那一方可能是神可能是魔,甚至可能是人一个人权力太大、在位时间又很长的话,不是好事,所以莫家的先祖当年付出了很可怕的代价,与一个神秘所在签下了这个契约,设定了家主生命的终结时间。那个时候,人的生命都很短暂,莫家的孩子又是生下来就在海上讨生活,十七、八岁就很厉害了,家主大都在25岁左右接位,所以45岁是个很好的终结点。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正常情况,读完书就该22岁,接位的年龄大都在35岁左右,45岁正当年却要走了”
不知不觉间,眼睛再睁开,我竭力想要撕开缠绕在大脑里边的那层薄纱,想要试著思考。
莫家的诅咒,看不见更摸不著,但每个莫家子弟都信不疑,无它,实在是它太准了──每代家主,都是死在他的45岁这一年,有的早几个月,有的一直等到临近46岁生日。别以为晚死就好,那种算日子等死的滋味,想来极不好受!至於死法,则是千奇百怪,有病逝、有暴毙、有意外、有无疾而终、甚至有被亲生儿子失手杀死了的
脑袋开始发痛──脑子里的那层薄纱,不但没被我撕开,反而就此缠得更紧。
“在位太长不是好事,可是在位时间过短也不好,那些长远的决策,实施起来会另生枝节所以我准备赌上一把。”
我怔怔地看著他,脑子越来越痛--除了堵漏洞,他还有其它事情要做?
“Kevin,我要重新签订契约,我要把莫家家主的寿命,延长十年。“淡然的语气,却有著不容置疑不容商量的果断绝决。
“你有多大把所握?“我就象被催眠了一下,怔怔地看著他,怔怔地发问。
这个时候,我应该大叫,我应该大发脾气,我甚至应该大哭,可是,我只是怔怔地看著他,怔怔地问"你有多大把握”--我不是醉了,我是疯了,被他逼疯了!
“五五之算。”
我的脑子彻底废了,它已经不会运转了,就算能运转,我也不要它了。所以我想也没想,挥拳就向莫天打了过去。
距离太近,又全无征兆,就差那麽一丁点了,就那麽一点点,我就得手了。
可惜,躺在床上,我的手脚使不开,手臂被他一把抓住。
不过我还有腿,一脚踢了出去,脚於是也被压住。
好吧,手脚都没用了,我还有嘴,於是大叫:“五五之算?五五之算,你就敢妄谈修改咒语?你以为你是谁?神仙?还是魔王!”
话出了口,才发觉声音里面带了哭腔--谁在哭?我吗?不对,一定是搞错了,我从来不哭,我根本不想哭,我只想和这个混蛋打一架,打得头破血流!
头好痛,怎麽会这麽痛?一定是要爆炸了,一定
手和脚都被放开,莫天看著我:“想哭就哭吧,哭出来就好了,别憋坏了。”
用力推开他,从床上坐起,把头埋进臂弯里面--脑袋里面有个人正拿了把重锤在敲打,好痛,痛得我想要用头撞墙,还想还想哭,想大哭。
谁他妈说的男儿有泪不轻弹?有泪不弹,拿泪腺来干什麽?
身体被拥进那个熟悉的怀抱:“Kevin,哭出来。”
命令的语气。这个时候了,你还下命令!我偏不听你的,我就不听你的眼泪却不争气地涌上眼眶,完全不受控制地流了出来

不管了,我就是想哭,我就是要哭,谁也管不了!
我把头埋进他的胸膛里面,无声地大哭,记忆中,从来没有这麽哭过,从来没有哭得这麽苦,哭得这麽象个孩子。
我们明明有万无一失的选择,我们明明可以在一起过上很多年!
怎麽办,我该怎麽办?如果只是不愿向命运妥协,如果仅仅是不肯认输,一哭二闹三上吊,或许还有一两成希望,可是现在突然加进了这麽多东西,又是契约又是漏洞,就算全世界上吊,也没有用这个人食古不化冥顽不灵没心没肝铁石心肠,给他一件道袍,他就以为自己会作法,就算全世界跟他做对,他也不会退让怎麽办?谁来告诉我,我该怎麽办?
我真没用,除了哭,我什麽法子也想不出来干脆哭死算了,象我这麽没用的人,活著丢人不说,连他都不要我了
脑袋里的疼痛在我无声的哭泣中,稍稍减轻,可是,头却越来越昏,眼皮也越来越沈重--我想要睡了,我好累,就这样睡了就好,睡了就再也不要醒
迷迷糊糊中,感觉身体离开了床面,沈进水里,听见耳畔有个声音从遥远的地方传来。
“好好睡一觉,睡醒了,明天又是一天。”
又是一天吗?又是一天跟我有什麽关系?
脑袋好昏,我不要思考,我不要明天!

二一 理智
睡得再沈,也有醒来的那一刻,何况我睡得一点也不沈。
醒来的时候,脑袋昏昏沈沈很有些痛,原来低度酒喝多了,也会这麽难受。不晓得大醉後的宿醉,又是个什麽样子?
卧室里没人,看看床头的锺,昨晚睡得太早,现在连六点都不到──这个时候,他跑哪儿去了?
答案很快揭晓──等我从洗手间捂著脑袋出来,看见莫天端著碗进来。
“刚做好的醒酒汤,快喝,喝了继续睡。“言简意赅,典型莫氏风格。
乖乖把汤倒进胃里,味道还成,然後钻到毯子底下,睡不睡得著不得而知,但确实不想起来,不但我不想起来,还得把他拉回床上。
他倒也配合,看我躺好,脱下睡袍扔了,又从旁边抓了个大靠枕垫到背後,赤著上身倚到床头微笑著看我:“以後喝酒以前先想清楚後果。”
没有吱声──昨日种种,我希望彻底忘记,最好从来都不曾发生,但事与愿违,我不可救药地全都记得。
“还在生气?”
生气?气早就生完了──面对这麽样一个人,生气有什麽用?他心意已定,想要阻止他除非做开颅手术,替他植入一个预先装好程式的电脑芯片!
在毯子下边象只笨企鹅样滑动身体,移到他身边,再把脑袋枕到他腿上,闷闷地问:“你要是输了怎麽办?”
手指抚上发梢:“我一生做过无数的决定,好些事情,在当时连五成把握都没有Kevin,你对我的信心都跑哪儿去了?”
微笑的眼神,硬朗的嘴角,柔和的语调,说出来的话,有著蛊惑人心的安神功效。
只是这一,我固执地重复起同样一个问题:“你要是输了怎麽办?”
“Kevin相信我,不要以为这就不一样当年莫家先祖做得到的事情,我没有理由做不到。”
沈默。我相信他,一直都无条件地相信他。
我知道这个人的标准向来与别人不一样,他的50%说的是手上的筹码,而不是一相情愿的"预测估计”,他不可能在毫无把握的情况下放出风声,更不可能把一切内情合盘托出──他是莫家的一家之主,有好些东西,只能天知、地知、他知。
但是我更知道,只要是个人,就不可能无所不能,而他现在想要做的事情,只有无所不能者才能问津。

面对我的沈默,他轻叹一声,伸手把我从腿上揽起来拉进怀里:“固执的小东西听好Kevin,这个世上有那麽多人爱你喜欢你,就算我真的赌输了,你也要好好活下去,为我,为那些关心你的人,更是为你自己。”
轻轻吻上我的发丝,声音越发柔软动情:“我在下边等你,无论多少年都等,下一世,我们不要再相差这麽多岁了”
心里边一阵阵发酸,眼眶也有些发热,却没有泪水,昨晚上我已经把这辈子所有的眼泪都流光了。
背後的人却开始打趣:“不哭啦?从小死硬得要命,做错事罚你,也没见你眼睛发过红,还都是一副要跟我誓不两立的样子,跟个刺猥似的想不到也那麽能哭!记住了,这过後再不准哭了,再哭,再哭我就送你去做变性手术”
拉过他的手,玩起他的手指,沈默了老半天,终於忍不住小声嘟哝起来:“莫天我不要你走,我也不要一个人留下来”
他突然搂紧我,打断我的话:“Kevin,无论有没有我,你都要好好活下去。你还这麽年轻,有好多事你都还没有经历过只要有生命,就有希望,就有各种可能性你好好活下去,我在下边等你,不论多久都等。”
搬过我的肩头,邃冷峻的目光直射进眼底:“可是,你若是敢学阿昔,就算你跟了来,我也绝对不会原谅你,听明白没有?”
刹那间身子一阵发凉:他说的是真的!这个人,他说得到,就一定做得出来!

结果我在床上呆到中午。
我有点低烧,大慨是昨天淋雨吹风外带喝酒纵欲惹的祸。病得不重,甚至连病都说不上,莫天却小题大作,非要把他的医生叫来,听到我没事後才放心离开,害得我被好一通捣咕。
等他一走我就把那些药全扔了──我身体一向很好,这点小病,根本用不著吃药。只是浑身无力提不起精神,加上眼睛又红又肿,就干脆懒床附带冰敷眼睛。
下午我起床去了书房。整整2个小时没有工作,积下了不少活,现在得把全副精力都放到工作上,好歹也要扫清几个急件。哪知道3点锺萧四宋玉不请自来,声称莫天待客不周,他们迫不得已只好过来向我讨杯下午茶喝。
这二位来访,什麽样的急件都得放一边儿。
二楼小书房旁边有个很大的露台,露台布置得非常清雅,搭了几个架,架上爬满长青藤和各色玫瑰,架间桌子椅子遮阳伞一应俱全,正是喝下午茶的好地方。
茶水和点心很快送了上来,遮阳伞却没有撑开──连日的大雨过後,碧空如洗,海风舒缓,这样的日子里,坐在温暖的阳光下面,正好。
“Kevin,你跟他摊牌没有?“刚坐下,宋玉就迫不及待地直奔主题。
从见面开始,宋玉就跟个好奇宝宝似的一直盯著我的眼睛看,搞得我心里直嘀咕大家是不是搞错了他的年龄。好在我早上的冰敷效果不错,估计他也不敢确定,最终没有冒出那个令人尴尬的问题。
不过他的这个问题,也让人有点吃不消:“宋哥,你真以为我手上有牌?”
“靠,Kevin你是他的宝贝疙瘩,道上哪个不知谁个不晓?这麽好的一手牌根本就是同顺,你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二十好几的人了,难不成还那麽纯情!”
“阿宋,先把你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萧四话没说完,宋玉眼睛一瞪:“你管它是不是乱七八糟,只要管用就成。你的法子不顶用,那就试试我的歪招。”
他看回我,又道:“别听他们这帮伪君子的,只要好用,管那麽多干嘛。”
萧四苦笑,我也只有苦笑──他以为我就是个真君子?糊涂美人,他的正招歪招,遇到莫天,都是空招!
叹口气:“宋哥,没用的,他已经铁了心,没人可以让他改变主意。”
小客厅里一阵沈默。
我这个作主人的,当然不能让客人在一派压抑沈郁中喝茶吃点心,只得转向萧四换了话题:“齐大哥,他的打算,你都清楚吧?”
萧四点点头。
“那依你看来他有几成胜算?”
萧四露出一丝犹豫之色,端起茶喝了一口,沈吟道:“不好说。换了别人,根本没有胜算,只是他麽他那个人,生下来就是上天的宠儿,我还真说不好。”

悬在半空的心稍稍放低了几分,只是脑子里立即划过莫天那句"Kevin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了,你随便说点好话,让他高兴高兴也好”──萧四这般说法,该不会是
“我这话不是说来应景的,我是就事论事,你不用多心。”
──谁说此人看不见,天底下谁见过这个样子的瞎子?
宋玉似乎还未死心,等萧四一说完,连忙追问:“他真铁了心,连你也说不动?”
我点点头。
宋玉一下子倒向椅背,仰起头闭上眼,双手捂住脑袋:“我简直搞不懂,放到生路不走,非要跟老天斗权力真的就那麽重要?难道真的是爱权力胜过生命?他是不是中邪了?”
我心道真要中邪还简单了,这不现成一个大祭司。
莫天跟宋玉就象活在两个星球上的人,宋玉要能理解他才是天方夜潭。只是听不得他被人误解,忍不住替他辩护两句:“宋哥,不单是权力那麽简单,他有他的坚持他的信念,而且他非常自信,根本不信自己会输,要他就此向命运妥协,没可能的。”
“所以你才要抓紧时间跟他闹啊,不跟命运妥协是一回事,但不跟你妥协就没他的好果子吃!”
我忍俊不禁,忍不住偷眼看萧四──不知道这位美人平日都是怎麽跟他"闹"的?
萧四心里边肯定供著块魔镜,我的眼风刚扫到他脸上,立即含笑说道:“你别看我,他从不跟我闹,因为他还没闹,我就投降了。”
一句话,听得我大乐。
大美人对我们的态度却颇为不满,很有些意见地说道:“你们别当我智力低下,说去说来,所谓的坚持和信念,无非就是荣誉就是责任,他拿命去赌的,也不过就是莫家的大局莫家的将来他该不会当真以为莫家能够千秋万代吧?”
这话逾越了。
只是我还没开口,萧四的脸先沈了下来,低声喝斥:“阿宋,不要乱讲。”
“切,真话都不好听,不过是事实,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也没有不败的江山。“宋美人摊开长腿,不以为然。
“理虽如此,但在其位就要谋其政,总不能因为江山终有衰败的那一天就不管不顾吧?”
我这话一出口,不但宋玉满脸惊奇地看著我,就连萧四,都忘了放下手里的茶盅。
露台上一阵静默,气氛很有些诡异。
过了一阵,宋玉叹息一声,对萧四道:“小楼,看来我们找错盟友了,闹了半天,他是站到那一边的!”
我苦笑,也只有苦笑──我就这麽不明不白不清不楚不情不愿地站到了莫天那边!
不是我想站他那边,而是我根本就没得选。
我一千个一万个想要站到萧宋这边,更想把莫天也死活拖过来。可惜,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正常人,作为正常人,除了情感,还拥有一种叫作理智的东西。倒不是说我理智到了可以支持莫天为莫家牺牲性命,我没那麽了不起──我虽然也对莫家很有感情,但远没到可以为它放弃莫天的地步。只是我的理智告诉我,和莫天对著干,非但达不到目的,还会把事情弄得更糟。事到如今,只好和他一起赌上这一局了。如此而已。
送客到门廊,突然想起一事,拉住萧四的手臂:“齐大哥,你是不是以前吓过莫天,说我会学阿昔?”
萧四站在廊下,那双什麽也看不见、却又能洞察一切的漆黑眼眸,自镜片後面专注地"凝视"起我。
好一阵子,响起一声低低的叹息:“你以为我只是在吓他?”

二二 牵绊
回到书房,脑子中还在想著萧四临行前的那段话。
“当年让三郎转交‘不弃’,只说是请他送给一个象极了阿昔的人就好,五年前我见到你,立即明白了三郎初见你时的感觉──你让人想起阿昔”

第一为自己无缘结识那位无双公子而如此遗憾──我们到底有什麽地方相象,会让人见我思他?好在莫天不在这些人中,否则真要怀疑他是不是暗恋何昔未果,把我找来当替身。
莫天也是关心则乱,以他对我的了解,不应该相信我会象阿昔那般不顾一切。阿昔随安风而去,自然有他的道理,但是我不是他。阿昔给我的感觉,应该是个极其感性的人,而我,很不幸,我理性,年纪渐长理性越重。
今晨醒来之後,好几不自禁地想起要是莫天输了我该怎麽办。估切不论莫天的威胁,就是我自己,也不允许自己做出那麽任性那麽没有男儿担当的事。除了莫天,还有太多的东西我需要牵挂──譬如责任。若是莫天把莫家交到我手上,我一定为他守好这个家,他日泉下相见,才能够轻松地说上一句:嗨,我来了;又譬如友情。莫天说得对,这个世上,有那麽多人喜欢我关心我,甚至於爱我,我无以为报,至少,得让他们看到我好好活著;还譬如亲情。席阳是我唯一的弟弟,而我,也是他仅有的哥哥,都是对方生命中屈指可数的血脉相连的亲人,如果我以那种方式一走了之,对席阳,是怎样一种伤害?我不能让席阳因为我,在心底留下伤痕
想得越多,就越是羡慕阿昔,羡慕他可以走得那麽洒脱、那麽决然。
记得以前曾经在一本书中读到过一句话:爱,也是一种负担。此言不假。想来阿昔身前,得到的真情关爱大慨很少吧?所以他才能了无牵挂;而我,在短短的二十七年的人生中,除了没有得到父爱母爱,其它种种,如情人的宠溺、朋友的挚诚、师长的关怀我样样都不缺,甚至还是满缸满盏,这麽多的牵绊,我又岂能说走就走?於我,和大多数普通人一样,无论发生什麽,生活还是要继续。

长吸一口气,压下心底那丝隐痛,闭上眼睛对自己说:席凯文,不要再胡思乱想下去了,还有那麽多工作等著你去做,你是个俗人,做不了阿昔那样的出尘绝决之事!
我也实在没有闲功夫胡思乱想伤春悲秋,工作积得太多,旧的未去新的又来。这样也好,一旦沈入工作之中,诅咒的事立即变得遥远起来。
刚刚与郁林通了电话,南美那边出了点问题。“谊通"在那边有家工厂,正好在我们的转让名单之上,不巧得很,所在国政府两个月前垮台,新政府为了取信於民,高举起廉政大旗,同时还一把火烧到了让当地居民看不顺眼的外国企业头上。致使我们的转让事宜就此搁浅。
那家工厂,帐面上的总资产有七个亿,实际价值却是连两个亿都不到。多出来的那几个亿,大家心里有数,无非是把当地市中心那栋天知道属谁所有的大楼写到了"谊通"名下,如此种种不一而足。现在他们政府一要廉政、二要彻底查核外资企业的违规行为──老天爷,“谊通"怎经得起这番折腾!
当下定好行程,我明天立即赶赴南美,这种时候,非得亲自走一趟不可──那边一旦搞糟,肯定会引起莫均遥的注意,一个弄得不好,就会带出"龙宇"借收购重组之名进行洗钱的内幕,所以务必要万无一失。而这要对付的是几个政界人物,由我出面,给足他们面子,会有事半功倍之效。好在"龙宇"在那里也有产业,我也算是师出有名,而且据闻好几个跨国公司的老总已经飞了过去,此行尚不至於引人注目。
南美之行很顺利。周五一早出发,周日下午六点就回了长岛,真正用於工作的时间,也就是周五的晚餐会和周六的高尔夫球──我极端痛恨那个白色小球,打一局得浪费好几个小时,有那个时间,还莫如飙车冲浪,岂不比"打弹子入洞"刺激多了?真搞不懂为啥那麽多大人物都对它如痴如狂幸好莫天不在其中。对了,莫天好象对啥都不迷,就只迷工作,还有就是我?
没法子,再不喜欢也得笑脸相陪,当真成了陪吃陪喝陪玩,三陪啊!好在此行的目的全部达到──不出所料,新政府的"廉政"举措,不过是安抚民心的一个幌子。
这些年与好些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打过交道,腐败几乎是通病,没办法,贪婪是人性。发展中国家与老牌国家的不同之在於,老牌国家的制度更完善,监督机制更健全,要贪也就不那麽容易。另外一个让我感兴趣的是民众的心理,老牌国家里民众对於腐败的忍受力,远低於发展中国家──让中国印度老百姓见惯不惊的事情,放到发达国家,一旦公之於众,肯定会掀起滔天巨浪。不过也可以理解,面对自己无能为力的事情,不容忍又能如何?
感觉自己无能为力的时候,人人都会有,又岂只普通百姓──现在的我,就正在很无力地聆听训话。
一回家,就被莫天叫进书房,咄咄逼人地问我为什麽不吃药。
原来是那天扔药的事情东窗事发。一边唯唯诺诺地应著,一边纳闷不已:他怎麽发现的?刚巧管家进来,见我挨骂,一张脸写满"该,早就该骂,最好打一顿”,心下当即雪亮──原来是这位老先生告的状!
我以前没少给管家惹事,估计他老人家好几都给气得想要动手揍我。揍当然不可能,就连莫天都没真动手碰过我,於是改成了跟莫天靠状。那个时候受罚,十有八九都是他告的密。不过我从没记恨过他,原因很简单,他是真心关心我。虽然年纪不大,别人是不是真心待我好,还是分辨得出来的。
只是我都27岁了,他还告我状,有没有搞错!
当即决定从此以後再不能把药扔进垃圾桶了,要改成从抽水马桶里冲走,毁尸灭迹才能够万无一失。
我这边脑子围著管家在转,那边莫天见我不专心,抬手拍了我一掌,然後他的手就粘在我脑门儿上不走了:“怎麽回事,还在发烧?”
“大慨是在南美染的风寒,那边正在流行感冒,“边说边拨开他的手,问管家,“家里有没有现成的退烧药?”
我这几天一直有点发低烧。白天都还好,就是从黄昏开始,体温老是升高那麽一点点──看样子那天把药扔了,是个极端错误的决定,不过现在都快七点锺了,还是不要麻烦医生的好。
幸好晚上要和萧四宋玉一起吃饭,莫天没有多加追究,当著他面吞下两粒药片就算过了关。
晚上这顿饭是宋玉的意思,说是为我洗尘。他们的接风宴没人再提,而我的这顿洗尘宴却是不容拒绝,因为据说是宋美人亲自下的厨──美人下厨,世界一大奇迹啊!

坐在宋玉他们的小院子里,立即明白了中式院落的种种好──清风徐来,树影婆娑,西边的晚霞绚丽,东边的明月潇然,另有玫瑰蔷薇丁香紫藤,香满院,最不可思议的,还有一只全身雪白的漂亮狐狸,正蜷了身子,懒懒地卧在树下躺椅上打瞌睡如此美景又有佳人相伴,就算饭菜入不得口,也认了。
万想不到,宋美人的中餐西做竟然拥有专业水准,看著满桌的龙虾醉蟹鸡煲青菜,不只是我,就连莫天,都发了一阵子的怔。这个美人,简直简直太象个美人了!
一顿饭吃得很是愉快。话题自然围著各式菜色在转,虽然大都是些家常菜,但宋美人有诸多创新,又加入了好些西餐元素如奶酪之类,气氛和口感,比起刚刚在南美吃的的那几顿豪华大餐,不知舒服了多少倍。
“Kevin,要不要学,我免费教你。”

宋美人眨巴眨巴眼睛,说得很有风情,只是我没有听懂,也眨巴眨巴眼睛,傻乎乎匚剩骸把!趺矗俊?
“做饭啊!你不是一直在夸这几道菜好吃吗,自己会了就不用求人,想吃进厨房自己做就是了。”
一阵发昏,这个美人,他脑子一天到晚都在想啥啊,教我做饭,他是不是把我当成
我还没把话想完,莫天已经笑了起来:“我们家Kevin从小就怕被人当成妞,你要再说,他准跟你急!”
美人一双凤眼大睁,开始对我谆谆教诲:“当妞很好啊,你看,她们一嫁人就有了长期饭票,根本不用去‘龙宇’为某人当牛作马,一个不满意,还可以撒娇发泼,再用不著违心地支持某人豪赌”
这个人,又要乱说话了,连忙止住他:“得得,妞那麽好,你怎麽不去当?”
“这不是老天爷把我生成了个男人吗,下辈子,我得尝尝当妞的滋味。”
话刚一说完,萧四那边一声哧笑:“算了吧,下辈子你还是作男人,作男人,你最多祸害我一个,作女人,天下都会被你祸害掉。”
“那感情好,我还作男人,你作女人,成不?”
此话一出,我几乎被刚喝进嘴的一口红酒给呛死──一直猜不透他们两个的上下问题,闹了半天,祸害一样的大美人遇上萧四,也只能躺下边哦太吃惊了,我还以为最不济,也就是多躺下边几,没想到他跟我一样倒霉!
莫天见我一直不停地咳,斜了身子过来顺我的後背。我只穿了件薄衬衣,里边也没穿贴身汗衫,他这一拍就发现了问题:“刚才不是吃了药吗,怎麽还在发烧?”
萧四的注意力立即给他这句话引了过来,待我咳声止住,对我含笑招招手:“Kevin过来,我替你看看。”
莫天戏谑起来,道:“四少爷,你下毒的本事我领教过,可你那点医术拜托就不要拿Kevin练手了。”
萧四淡淡一笑:“你不知道会用毒的人都是名医吗?”
“对耶,我正在读《笑傲江湖》,里边会用毒的都会治病”
昏,这个美人,什麽例子不好找,竟用武侠小说!
说话间,我已经到得萧四身畔,拉了张椅子坐到他旁边。
很奇怪的是,萧四不先把脉却先抚上了我腕上的佛珠,我听他小声"咦"了一声,然後才搭上我的手腕,脸上神色先是专注继而是惊奇然後变成一脸肃然,最後抬起头看向莫天,沈声道:“现在马上给Kevin做全身详细检查。”
心里一声长叹:天大的病,一晚上也耽误不了。现在都八点过了,就因了他这一句话,又有多少医生护士得赶回医院加班,还有那一帮子保镖司机想想都让我头痛。又是个不识民间疾苦的大少爷!

二三 病症
“治愈率是多少?”
“席先生的病病变发现得早,立即手术,5年生生存率应该高达高达85%到95%”
“5年以後呢?”
“这个这个目前还还没有没有数据”
死寂。
两个医生三句一停五句一顿结结巴巴磕磕碰碰好不容易解答完问题,却是大气也不敢出,更不要说去擦额头上的冷汗了。
我发自内心地同情面前这两位名医。一个据说是癌症方面的世界级权威,另一位再熟悉不过,他出生於中医世家又毕业於世界最著名的医学院,拥有近二十年的临床经验,可说是学兼东西,本可以成为医学界的泰山北斗,却不幸四年前被莫天的秘书相中,从此成了莫天的私人保健医生,注定了大名鼎鼎却又籍籍无闻──大的当然是道上的名,普通百姓又怎可能听闻过他?
想必这二位现在觉得比窦娥还冤:天哪,又不是我害他生病的
想到此,大乐,好不容易才把到了喉头的笑声给强行咽下──旁边的莫天太可怕了,现在惹他是找死!

两天前的那个傍晚,萧四一句话,害得我从头到脚被彻底检查了两天,在与无数的医生和仪器打完交道之後,医生们终於在今天得出结论,并拿出了治疗方案,於是面前这两位倒霉蛋不得不面对莫天可以让人心机梗塞的冲天怒火。
谢天谢地,死寂终於到了头。
“完了?“莫天问,声音不大,可就连我都在心里面打了个寒颤──闪电霹下前的平静?
医生们相互对视一眼,强作镇定地点点头。
“滚。”
心里边长出一口气:还算好,虽然极其无礼,好歹不是河东狮吼。连忙起身替两位医生拉开门,以笑容向他们表达我的谢意和歉意。不过估计那二位根本没功夫领会我的笑容,可以理解,他们一出此门,就是逃出升天。
关上门,我稍稍发了一下怔,老实讲,我也想逃之夭夭──大怒中的莫天,不是闹著玩的。我十四岁那年领教过一,那他不是跟我发火,我是上当受骗,被人骗进书房去当救火队员,不过火虽然被我浇得稍稍小了点,却差点没把自己给引燃,从此明白了明哲保身闲事少管的道理,更明白了什麽时候的莫天千计不能去招惹。
只是今天情况特殊,这把大火,因我而起。
回转身,看见莫天已经站到巨大的落地窗前,窗外红日似火,窗内,浑身霸气的男人强硬不减棱角依旧,洒在他身上的阳光好似要把他整个人点燃。
硬著头皮走到他身後,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撒娇──虽然我不喜欢,但现在火烧眉毛,顾不得了。
双手环上他的腰,把头埋在他肩头:“不要生气,医生说治得好。”
感觉到怀里的身体微微一颤,似乎是在极力忍耐,於是再接再励:“我保证会全力以赴配合治疗”
怀里的人挣开我的手臂,一个转身,大力把我拥进怀里:“你保证你保证你保证要气死我!”
他力气大得几乎让我窒息,声音更是咬牙切齿,恨不得把我切碎了吞进肚子里去。
不过我现在心情大好,没打算跟他计较,只是回手反拥住他,把头陷进他的颈窝,有些撒娇的道:“又不是我自己想要生病”
“你还敢说不是!”
依旧是咬牙切齿的声音,不过臂上的力道减缓了不少,接下去一声叹息:“Kevin,你怎麽这麽不听话”
话音里的悲伤和难过,让我不自禁地一阵心酸,突然感到非常抱歉:“对不起”
──对不起,我没有计划生病,我只是无法控制。
胸口再被紧紧拥住,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房间里一片沈静,感觉有股让人心底发涩的气流正在四下里游移漂浮
好一阵子,他轻轻吻上我的额头,低声道:“从现在起,好生在家里养病,‘龙宇’那边交由郁林全权理,家主的事也放开,你什麽都不要过问了。”
略一犹豫,点了点头──离了我,太阳照样升起,“龙宇"照样赚钱,莫家照样欣欣向荣而我们,谁知道我们还剩下多少时间,就这样陪著他,也好。
只是他下一句话,却让我一阵头痛。
“你自己跟你七哥解释去。”
我万料不到莫天的动作这麽快。
上午与医生见了面,吃过午饭准备把手上的工作收尾结案,哪知道打开电脑,我居然上不了公司的内部网络!当即打电话给郁林,被告之莫天亲自打了电话,讲从今天起我暂时不过问龙宇的一切事务,我手上的所有工作,全部转由郁林负责,并且特别交待锁掉我所有的网络密码。
我听得作声不得──莫天他是真的生气了,也是真的害怕了,我感觉得到。
郁林却给担心得不得了,吞吞吐吐地问我是不是在跟莫天闹别扭,还说莫天性格很硬,要我让著点直听得我哭笑不得,想了想,还是告诉了他我患病一事──反正大家迟早都会知道,还是让下边的人有所准备的好。
郁林听得一阵沈默,最後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好好治疗,“龙宇"他会替我打理好,言辞间的关切和担忧,让人感动。
通完电话,百无聊奈,最後决定游泳晒太阳──从今往後,我的时间会多得来让我自己都不知道该如何打发,估计至多两天,就会变得跟宋玉一样,全身小麦色。

游了一会儿泳,起来趴在椅子上,边晒太阳边翻体育杂志。脚步声响起的时候,只以为是过来送茶水的仆人──现在全家上下都知道了我只能喝绿茶,也没当回事儿。哪知道脚步声在几步开外停住,便再没了动静。这才抬头看去,然後我就给吓了一大跳:“阳阳,你怎麽来了?”
席阳在五、六步之外看著我,看那模样,随时会哭出来。
──拜托,我还没有死除了席阳之外,希望再没人见了我会露出这副衰样!
连忙安慰:“没事儿,你”
“还说没事,是癌症癌症,哥!”
太夸张了,居然连哭腔都带上了。正要开口解释,背後一个声音响起:“是早期,早期,小兄弟。”
是宋美人。
呵,这下热闹了,刚才还在发愁日子不好打发,现在好了,不愁无事可做了。
对上我的目光,宋玉凤眼一瞪,举举手上的食盒:“看什麽看,我这是跟生病有功人员送下午加餐来了。”
给二人作了介绍後,三个人移到泳池边的日光屋里坐定,宋玉打开盒子,从里面盛了碗很清淡的瘦肉粥给我,又拿出一碟清蒸鱼一碟豆腐放我面前,道:“我问了医生,这些东西你都可以吃,快吃,手术前得把你喂肥,每天下午的加餐就交给我了。”
然後回头对席阳道:“鱼是给他的,我们只有粥喝。”
席阳摇摇头,他一脸沮丧,想来也吃不下。这小子今天大慨是被吓倒了,见了宋美人,除了第一眼的惊W,表现得竟是不可思议的正常,全然不见其登徒子本性。
宋玉又看了他一眼,道:“你们两兄弟长得一点也不象。”
当然不象,我们只是同一个母亲而已。不过我不打算解释,只笑著道:“还是有一点象的──我们两个个子都高。”
宋玉不再多话,只是不由分说地盛了一碗汤放到席阳面前,非常霸道的说:“吃,我做的饭菜,能吃到是你的福气,你要敢不吃,我灌你。”
看席阳要推辞,又说:“你不用担心你哥,你见过哪个人得了癌症还会这麽高兴?”
一句话惊醒梦中人。席阳抬眼看我,满眼审视,大慨也觉出不对味儿来了。
我一时语塞。说实话,自从听到自己得了胃癌後,说我高兴,好象有点过头,但我实在难过不起来,至於惶恐惊吓不知所措等一干"正常"反应,更是不见分毫。
席阳看我的眼神特别有意思,先是审视,然後变成迷惑,再然後成了吃惊,最後是难以置信什麽都写在脸上,简直跟个小孩子一样,看得我心情更好。
他看完我又去看宋玉,结结巴巴地道:“可是可是莫大哥他说他说”
宋玉拍拍他的肩:“你莫大哥没骗你,你哥确实得了癌症,不过也别为你哥担心,只是早期,胃癌早期动手术就好,治愈率很高的。而且你哥现在巴不得得病”
跟个小孩子讲这些干嘛,我连忙打断他:“宋哥,拜托,哪有人巴不得生病的?喝粥,再不喝凉了。”
宋玉这才坐下,端起粥却不喝,看著我淡淡一笑,笑得惊心动魄:“Kevin,以前我最佩服的人是小楼,不对,是那只死鸟,现在嘛,改你了。”
估计席阳被彻底弄昏了,眼光在我和宋玉之间不停切换。
宋玉把头转向他,解惑释疑:“你哥很了不起的,得的是绝症,理论上又能完全治愈,至於这个治不治得愈吗,就全看你莫大哥的了所以这病来得不但时机正好,就连火候,都把握得分毫不差,一个字,绝!”
席阳头上的雾水更重,我却再笑也不出来:生个病还有人佩服,他当我会法术,想生病就生病,想健康就健康?不过跟宋玉讲道理,根据经验,除了萧四,没人有那个本事──他那个脑子天生与众不同,他的逻辑可以把所有正常人绕昏。
连忙转换话题,对席阳道:“不要担心,医生说了我不会有事的,莫天大慨是怕我这几天无事可做,才叫你过来陪我。”
席阳这才长出一口气:“那就好那就好可是可是,我都跟公司请了长假”
“你这孩子,哥哥生病怎麽也得陪著,请了长假就请了长假,还怕你哥养不活你?”
我笑了起来,安慰他道:“你就陪我玩些日子,当休假,公司那边有问题,我去跟你们大老板讲。”

“没问题的。我中午刚接了莫大哥的电话,大老板就来找我,他说给我保留职位,我想离开多久都没问题。“然後又小心翼翼的说,“Andrew,他也来了,哥,你”
“好啊,这样才热闹。“这傻小子,这个时候了,难道我还能为了Andrew跟他翻脸不成?
听我这麽一说,席阳一脸放下心来的表情,也端起了粥。
说话间,萧四由人扶著走了进来,人还没坐下,宋玉已经开始介绍:“这位是Kevin的弟弟耶,他们兄弟俩一点也不象。”
萧四淡淡一笑;“谁说的,两个都带著阳光的纯净气息。”

二四 妥协
粥一喝完,宋玉很聪明地带了席阳离开日光室,留下我和萧四转移到玻璃墙下的两张藤沙发上。
“你这个傻孩子,竟然会用这种法子跟莫天较劲!”
“我不是生不生病,哪能由我说了算?“有点委屈,怎麽人人都觉得我有那麽大的本事?
“有些事情讲不清楚的。他把你教得太好太理智,不过,一个人的本心,又岂是理智能够左右的?”
他这是什麽意思?难道说我有本事让自己生病?这也太荒唐了!
萧四却突然转了话题,问我:“刚听到生了病的时候,是不是有种总算解脱了的感觉?”
我不吱声。
萧四双手抱著清茶,淡淡一笑:“你不用老盼著跟他走了,你们两个可以一直活下去,套句老话,活到地老天荒。”
我愣愣地看著他,感觉脑子不太灵光了。
萧四却故意卖起了关子,把茶盅举到唇边,慢条斯理地喝了一口茶,又把杯子放到旁边小几上,这才抬起头看我,然後他就看著我,笑了──不只是笑,而是大笑。
看著萧四捂著肚子笑倒在椅子的扶手上,我感觉脑子越发不灵光了──这种笑法,完全与萧四此人不搭调,记忆中,他永远都在微微笑著,那种淡定的温润的安宁的、如同轻风过枝般的沈静微笑,何曾见过他笑得这般痛快这般张扬这般放肆!
好在他没有笑多久,否则我真要叫医生了。
萧四竭力收住笑声,看得出来,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说出这麽一句完整的话:“Kevin,莫天他他妥协了!”
有一瞬间,我完全不明白萧四的意思,等到明白过来,人已经跳到地上站在他面前,难以置信地看著他:“你什麽意思?”
“我的意思很明白──他妥协了,向你这个不要命的傻孩子妥协了那个冥顽不灵的顽石,终於也有让步认输的一天!”
“怎麽可能!“脱口而出。
那是他全心全意守护著的莫家,那是他的命根子怎麽可能!
“怎麽不可能?在他心里,你重过世间一切这有什麽不可能的?”
不对,不对,一定有什麽地方搞错了那不是莫天,为了莫家,别说是私情,就是大半个世界他都可以毫不犹豫地牺牲掉──不爱江山爱美人,这种事情,只可能发生在英国,永远不可能出现在莫家!
而且而且我们今天上午才得到消息,到现在不过5个小时,在短短的5个小时里面,他就作出了决定,而且还是放弃的决定──萧四一定在骗我,对,他在开玩笑,绝对不可能

脑子正自混乱不堪,萧四起身拉了我坐到一旁的长沙发上。这个时候,他已经恢复成那个我熟悉的翩然萧家四少爷,笑容温暖,言辞亲切,恍然间,满室芬芳:“不要多想,你是他的宝贝,他想让你好好活著,这是你们的缘分。”
“可是,可是"实在不知道该"可是"什麽,只有喃喃自语,“这麽快?怎麽会变成这个样子?”

“他那个人,从来当断则断,做事何曾拖过泥带过水?他的作风,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我捂住了额头:“不对,不对,我没有想要胁迫他”
“没想胁迫他?那就是想著要跟他走了?”
“他有五成胜算的。”
“也有五成的风险。”
“可是”
“‘可是’的东西,你自己去问他,不过我建议你现在有多远跑多远,离他越远越好,他正恨不得宰了全人类”
我把身体重重靠进椅背,仰起头盯上玻璃房顶──太突然太意外了,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不能相信,无法相信,莫天他他竟会

我没有听萧四的话,他前脚离开,我後脚就直奔莫天的办公小楼而去,只是走到半路冷静了下来:就这麽跑了去,去干什麽?质问他为什麽要放弃?太可笑了,难道我就不想他放弃?五成胜算,可毕竟还有五成的风险,这个险,不是金钱不是权力,是生命!
这事我得好好想想,不能太冲动。
虽然那种不真实的感觉一直在我脑子里纠缠不清,我还是尽了最大的能力去思考、认真思考。思考的结果是:我不要他冒险。
我知道我自私,可是用他的生命去赌一个虚幻的信念,难道就有意义?莫家是很重要,但莫家不是他一个人的莫家,这麽多年了,他为莫家负出得够多了──一直以来,他根本就是为莫家生为莫家活,现在,也该为他自己活几天了何况,说到底,我和他都不是什麽正人君子,我们做的事,也不是什麽"光辉事业”,自私一点又何妨?

越想越庆幸没有冒冒失失地跑去见他──难道我还想跑去说服他,让他拿自己的生命去豪赌一场不成?!

一旦想通了,时间须臾即逝,眨眼间又是晚餐时间。管家告诉我莫天在办公室吃晚饭,让我不要等他,於是带了席阳和Andrew过萧四那边吃饭。
席间宋玉萧四兴致很好,若不是我被严禁喝酒,只怕他们要开香槟庆贺。即便如此,估计席阳和Andrew还是给看得疑窦丛生纳闷不已。
在萧四他们的小院一直闹到11点,大家才散了,各回各家。
一进四楼卧室,我就四下里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我知道他在房间里,我感觉得到。找了一圈,没人,一抬眼,却发现那人正站在露台上,凝视著夜幕下的大海。

露台上的灯一盏也没开,淡淡的月光洒满偌大一个平台,洒在木之上,洒在桌椅之间,洒在他的身前身後七月的月光,原本应该光洁温柔,可是今晚,却多了几许清冷几许苍凉,如梦似烟,看在人眼里,幻化成一种落寞无限怅然

他站在露台上看海,我站在窗前看他。记不得过了多久,终於收起满腹心思,悄然转身,进了浴室。
用凉水冲了个澡,裹了浴巾回到卧室,那个人已经靠在床头看文件,如往常一样,床头上放了杯红酒。听见我的声音,抬起头微微一笑:“今天早点睡,医生要你在手术前增加体重,要多吃多睡才行。”
扯下浴巾扔了,钻进毯子底下,移到他身边,趴在床上双手圈上他的腰,把头埋在他腿上。
他立即觉出了不对劲,伸手拍了我一下:“又洗冷水澡,感冒还没好,还想继续感冒?”
突然间,心头一阵内疚,沈默半晌,终於闷闷地道:“我没要你放弃。”
他用手指梳起我的头发,轻声道:“前几天又哭又闹,今天一下子这麽大方,是不是觉得现在不用怕了,反正我若输了,你也会跟著我?”
“又不是我想生病的而且医生说了治得好。”

“我看你是巴不得生病!就算有95%的治愈率,要是我输了,你不进那5%才怪!“手指揪了揪我的头发,叹口气,“跟大陆常说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异曲同工真拿你没办法。”
“你不还有50%的胜算麽?”
“要是我输了呢?岂不是要看著你跟来?Kevin,你还这麽年轻,眼睁睁地看著你就这麽跟了我走,我做不到。”
我紧了紧环在他腰间的手臂:“不是还有下一世麽?你不说了下一世我们还在一起麽?”
听到文件落在床上的声音,然後身体被他拽了起来圈在怀中。他凝视著我的眼睛,声音柔和得让我心里阵阵发酸:“下一世的事情,谁说得准,还是先过好这一世要紧。”
看著他眼里的点点亮光,眼眶有些发热,把头陷在他肩上:“那莫家怎麽办?”
“莫家麽,400年的风雨都顶住了,不会有事的儿孙自有儿孙福,让他们自己去操心”
萧四没有骗我,那个绝不放弃的莫天,竟真的为了我放弃了莫家!
“不过Kevin,“他象拍小孩子一样拍起我的後背,“我不能把莫家交到你手上,如果是你坐在家主的位子上,难保我不会指手划脚。”
“嗯。“我无动於衷地嗯了一声。
耳边一声轻笑:“这个位子,我看你也根本不在乎。原本以为给你一些责任,你会更坚强一些,哪知道”
我一下挣开他的手臂,坐在床上看他:“你什麽意思?”
“你当我不知道你对权力不感兴趣?就是怕你学阿昔,才想著往你肩上多加点担子哪知道你会想出个生病的法子。“说这话的时候,莫天满脸的恨铁不成钢。
心里边一阵不痛快:我就是破铁啊,谁让你非要把我烧成钢!
语气不自禁地带上了情绪:“为什麽你们老是提阿昔?我又不是他。”
“你当然不是我以前也搞不清楚为啥萧四会说你们两个都是至情至性的人,不过现在我懂了。“轻轻一声叹息,“原来人的本性,真的不是依靠理智就可以控制可以改变的幸亏有那道‘篱笆’,发现得早,不然”
说到此顿了顿,再开口时,语气和内容全都变了,又硬又难听:“但是你给我听好了,要是你敢治不好,我拔了你的皮!”

真是的,要威胁也该换种说法,他拿我的皮干什麽用?没劲!
边想边摸到他腿上坐好,眉头一挑:“要不要换种新玩法?”
“啪"的一声脆响,脑门上吃了一掌,莫天一脸啼笑皆非地看著我:“你干什麽?想奖励我?还要四天就是手术,你给我滚下去,好好睡觉!”
他话刚说完我就扑了上去,堵住了他的嘴──好好睡觉?我看你怎麽个好好睡法!

二五 客人
早晨醒来的时候,窗外风雨交加。
这鬼天气,三天两头下雨,本来准备今天出海去玩,这下又泡汤了。
身旁的莫天早没了影。昨晚上估计他原本没有心情,只是架不住我的纠缠,勉强为之。不过一旦开始,两个人都收不住手刹不住车,最後发疯的反倒成了他,把我折腾了个气息奄奄,竟是连他起床都不知道。
我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一觉醒来就蹦下了床,匆匆冲了个澡就往外跑,几乎跟正要进门的管家撞了个满怀,把我给吓了一大跳:乖乖,撞了我不打紧,管家那麽大岁数了,非给撞进医院不可!
“你跑哪儿去?“管家眼睛一竖,瞪著我。
“找莫天,他在哪儿?”

管家把手上的牛奶杯往我手上一塞:“先喝牛奶,这是医生的吩咐。”
仰起脖子,咕咚咚一口气把一大杯牛奶全部倒进胃里,然後把空杯子还回管家手上:“他人呢?”
管家拧著眉看我,没好气地道:“他一个人在打壁球。”
见我抬腿向外奔,又说:“你最好不要去。”
我来了个急刹车,回头看他:“为什麽?”
管家神色缓和下来,走到近前,理理我运动衫的领子,慈爱的道:“你也这麽大了,应该明白每个人都有想要独的时候。”
见我发怔,拍拍我的背:“先去吃饭,跟医生见面的时间快到了,不要让医生等你要不,把阳少爷叫过来陪你?”
他口中的阳少爷就是席阳,席阳昨天差点没给叫得一头撞死。
我瞄了眼窗外,这麽大的雨,虽说是车库到车库,淋不著,但叫他们过来只为了吃顿早饭,也太兴师动众了一点。
意兴阑珊地摇摇头:“算了,跟厨房说一声,我半个小时後到小餐厅用早点。”
“想吃什麽?”
我再怔了怔,反问:“有什麽?”
我从小不挑食,只要不是太油腻,什麽都吃,所以除非我事先说明,管家很少征求我的意见,一日三餐都是他安排了就好。现在突然转了性改了习惯,看样子,是对病号的特别优待。
“咸肉和油煎食物你通通不能吃了,西式早点没培根又不好吃,改成广东早茶,好不好?”
我点点头:“好啊。”
西式中式都无所谓,反正没胃口。这话当然不能说出来,说出来准被所有人一顿好骂!
等管家一走,我重回浴室洗漱,下到小餐厅的时候,却意外地看到莫天坐在餐桌边看报纸,举止神情与往常一般无二。

上午看过医生之後,就跟席阳宋玉混到一起,几个人把平日里鬼都见不到一个的保龄球室闹了个底朝天。吃中饭的时候,席阳夸口说他在桌球上是业余顶级水平,大家又当即决定下午桌子上见真章,连赌注都下好了,把个席阳乐得磨拳擦掌,一副要宰肥羊的阵势。
哪知道,饭还没吃完,管家匆匆走进饭厅,在我耳边一阵低语,害得我几乎要从椅子上跳起来,脱口道:“这种天气,他还敢飞?”
“他不是敢飞,而是一个小时前就飞到了天上,再过2分锺就该降落了。“管家纠正我。他这句话大声了点,引得所有人都看向我们这边。
“Shit!“小声骂了句,抬头望向宋玉,“你家少爷2分锺後到达。”
宋玉一张脸霎时变色,看向管家:“他亲自驾机,没有飞行员跟著?”
废话!自打那小子拿到飞行执照後,什麽时候听说过他有让飞行员同行?
得到管家的肯定回答之後,还不死心,又问:“他从哪里飞过来的?”
“弗罗里达,“管家颜色不变,又加了一句,“那边也在下大暴雨。”
所有人的目光立即看向窗外的瓢泼大雨。
我暗自叹口气,对宋玉异常同情:“晨安这个混帐,等会儿到了之後,你一定要严加管教。”
宋玉脸上已经没了血色,低低地骂起来:“妈的,等会儿我非剥了他的皮不可现在”
现在怎样?现在什麽也做不了,只能请求神灵保佑,保佑那个小混蛋安全降落。

好在混蛋的技术和运气都是一流,这麽大的暴雨,居然无风无浪无惊无险的顺利著陆。得到消息後,宋玉第一个冲向门廊,一副要杀人的模样。话说回来,一个人长成他那个样子,想要威吓人,还真有点难度,难怪传说中的兰陵王要戴面具出征。
席阳和Andrew自然也是好奇地跟在我们身後,很想见识一下这位害得大家连午饭都没吃好的家夥,到底是何方神圣。
不过,当"神圣"湿淋淋地出现在门廊上的时候,所有人都怔住了。不只是席阳他们,就连我和宋玉,都是瞠目结舌,别说一句话,就连半个字都吐不出来。

──凤晨安居然抱著个小孩!

晨安虽说长得比我还高,但任谁看了,都知道是个还没长大的大男孩,还有什麽画面比眼前这幅孩子抱孩子的情景更加惊心动魄?
结果就出现了非常搞笑的场景,原本应该怒气冲天的那个人,望著一大一小两个孩子直发呆,而原本应该象个过街老虎一样的小混蛋,居然带著一身的雨水,神气活现风度十足地"献宝”:“四叔,快来看我儿子,看,乖不乖?”
老天,我觉得我不但胃有毛病,连心脏都有点不太正常了!如果那只凤凰在这儿,会不会就此昏过去?
不过说实话,小孩儿倒是挺乖,虽然也给淋得一身是水,但是对著每个人都乖乖巧巧地甜笑,一点也不认生。
这下什麽骂人的话都给惊了回去。接下去,一片兵荒马乱──晨安没人管他,麻烦的是他儿子。凤晨安这个小爸爸,光著两具身体就来了,大人小孩的衣服用具一样不带,十足甩手掌柜。他自己倒好办,可是那麽小的娃娃,家里不要说长住,记忆中,连见都没有见过这下好了,不但用品,就连保姆,都得让人马上送过来。
等到好不容易收拾停当,萧四已经得到消息赶了过来。见到萧四,晨安的态度总算正经了一点,不再那麽嬉皮笑脸──凤晨安这个混世魔王,据说第一怕曾增,除了曾增,就只有萧四可以稍稍约束一下。
两岁大的孩子,下午都要睡觉,晨安一见他眯眼睛,忙不跌地把他交给刚赶到的保姆,大家给看得好笑不已──这个小父亲,纯粹把孩子当成了个活玩具,玩具一睡觉,当然就没了价值。
好歹可以坐到客厅里细说从头了。
宋玉一脸寒霜地看著他:“说吧,打哪儿来的儿子?”
十八岁的父亲耸耸肩,一脸无辜:“我哪知道?有个女人两个星期前跑来找我,非说她儿子是我儿子,我连她是谁都搞不清楚,本来打死也不相信,哪晓得DNA测出来是我的种,就多了个儿子啦”
昏──他今年不过十八岁,孩子都两岁了,也就是说,他十五岁就开始四播种,到现在才只有一个儿子,也算他运气。
“你难道不晓得有安全套这种东西!“宋玉也是没辙,憋了半天,居然吼出这麽一句话。
“切,不是有来不及的时候嘛,“听他吼的那个人,却是半点不来气,完全不当回事儿,“我儿子很乖的,我才发现小娃娃蛮好玩。”
满座无言。
过了半天,还是萧四最镇定,问他:“你妈知道吗?”
“不知道,我不想听她唠叨。”
“那你准备怎麽办?还是说,你准备把你儿子藏起来?”
“干吗藏,我自己带著他就好。”
全体听众再齐齐皱眉──就凭他刚才扔包袱一样的举动,他带?开什麽玩笑!
“孩子他妈妈不想带吗?”
这话是我问的,晨安却给了我个大白眼:“拜托,Kevin大哥,你该帮我才对我的儿子,凭什麽交给她带?”
再无语──遇上凤晨安这样的小少爷,要怎麽玩儿,还不得由他说了算,那个倒霉蛋母亲!

我带著席阳Andrew出了小客厅,这是他们的家事,我们不便旁听。
一出来,席阳就小声问我:“哥,那个宋玉,他到底多大了?”
“你以为他多大?”
“二十七、八岁吧?“席阳有些不太确定,“不过他侄儿居然都这麽大了。”
我笑了笑:“他十年前就二十七、八岁了。”
“你开玩笑!”
“大呼小叫干什麽他是个任性美人,天生长不大的性格,估计再过十年还这样。”
“对耶,怎麽你们都叫他美人?他也不生气。”
“他干麽生气?他本来就是美人宋玉。”
席阳吸了口气:“哥,你的朋友都好有趣,还个个都长得这麽这麽不同凡响!”
“宋玉是大名鼎鼎的第一美人,平常人想要见他一面都难。你运气好,他们刚好来家里作客。”
“那个晨安也长得好,容貌身材都是完美无缺我还从来没见过长得象他们这麽好的人物。“讲这话的时候,席阳一副眼馋样。
“晨安麽,你能离他多远就多远,那是个不定时炸弹,随时会爆炸。“我稍稍侧了下头,扫了眼Andrew,见他面无表情,席阳的话对他毫无影响。看样子,是该与席阳好好淡淡了。
“切,我招惹他干什麽?就算你真让我去招惹,我还没那个兴趣呢。别以为我没脑子,哥,你这些朋友,都不是普通人,我也就远远看看,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我笑了起来,拍拍他的肩:“他们人都挺好,撇开家世背景,也跟普通人没两样,等你熟悉之後就知道了。”
然後回过头对Andrew直截了当的道:“Andrew,我有些私事需要和席阳单独谈谈,要不,我们一起上二楼,我们谈话的时候,你可以在图书馆翻翻书上上网?”
听了我的话,席阳有些不知所措,又有些不满,不过面对我威胁的眼神,眼光在我和Andrew之间切换了几个来回之後,终是没敢吱声,算是默认了。
倒是Andrew,神色不变,泰然应允。

我带著席阳进了书房,随手带上门。
席阳四周走了一圈,再回过头来时,已经把刚才的不满抛到了九霄云外,对我感叹:“有钱人真是有病,连个书房都弄得这麽大,浪费不说,又要交一大笔地产税,还要雇人打扫整理,简直搞不清他们都是咋想的哦,不是他们,是你们,你也是有钱人,还是这房子的主人,我把这个忘了对了,这房子到底是你的,还是莫大哥的?”
他说话的功夫,我早已经在沙发上坐好,还顺手喝了口茶,一直等到他喋喋不休的讲完长篇大论,才反问他:“有区别吗?”
席阳就象看大猩猩样地看著我:“怎麽没有?如果这些东西都是莫大哥的,同性恋不能结婚的,你们以後一旦分开,你就一无所有了,你知不知道,哥?”
我看著面前这个傻小子,突然觉得他傻得蛮可爱,笑著问他:“那你看莫天和我象是要分开的样子吗?”
席阳一拍脑门,一副秀才遇到了兵的模样:“老哥啊,以後的事情,谁说得清?你应该为自己留点後路你总不会这麽天真吧!”
我终於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你还笑,哥,我说的是正事。”
看在他这麽关心我的份上,总算良心发现,决定安慰安慰他:“你不用担心,我自己也有财产的,不然我把你叫到这里干嘛。”
席阳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那倒是,你怎麽看都不象个穷人知道第一见面後,Andrew怎麽评价我俩的?”
眉头挑起,这倒有点意思。

“他说我们俩上看下看左看右看横著看竖著看局部看整体看,都不象是兄弟,跟别人说我是你的跟班,倒更让人信服。”
我再大笑。这种说法,虽然极端准确,可也实在太损了──席阳从小就跟在我後边跑,这倒不假,可每回出了漏子,保管由我抢险应敌凡事都是有代价的!

笑归笑,席阳的话,却触动了我的神经,还有那些一直以来没有功夫认真考虑的问题──莫天不做这个家主之後,我们怎麽办?

莫天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包括这些宫殿般的豪宅,全是家族共有财产,并不为莫天个人所有。以前从来没人提过这个问题,是因为从来没有家主活著退位的先例,所以莫家的实际上也就等於家主的,真正意义上的家天下。一旦撒手抛开这一切,才发现,原来家主是个没有收入的"义工”!不过这不是问题的关键。莫天不是平民出生,他父亲给他留下了数额不明的财产,而且我和莫天都不是重享乐的人,我们对物质上的需求并不多,我一个人的财产,就足够我们舒舒服服的过上几生几世。
问题的关键在於,莫天少年得志,在位近二十年,一直过著帝王般的日子,一下子从这个位子上下来,不但手中权力瞬间蒸发,就连生活方式都要作出重大调整,莫天的心理,能够承受吗?
而这,仅仅是一大堆问题里面的一个──以前一直围著生与死打转,如今过了生死关,这些非常现实的问题立即冒了出来。

心里面一阵黯然,再也笑不出来──他为我放弃的,又岂止是他的骄傲他的梦想他的信念席凯文何德何能,竟然能够得到这样一个天之骄子几乎可说是无条件的全心宠爱,人这一生,得此真情,死而无憾!

二六 痛苦
收起满腹心事,起身到书桌取文件,随口问了句:“阳阳,你喜欢男人的事,爸妈知道不?”
“就是知道了我才会一毕业就逃跑到美国来读研究生你当我喜欢读书?”
这倒是新鲜事。从书桌後抬头去看席阳,大慨是牵扯到了痛神经,那小子站在书房中央,一脸的愤愤不平。
“你小子运气好,妈没宰了你。”
真要宰他,老妈肯定追美国来!
“妈能怎样?总不能用条链子把我锁家里吧?他们巴不得我快得滚出来免得在家里丢人现眼。”
“那你不准备把Andrew带回家给妈过目了?”
“切,我脑子又没抽风,做那种事干什麽,反正他们儿子又没丢。”
说话间,已从抽屉里拿出文件,走过去递给席阳:“先看看。”
席阳快速翻了两页,抬头看我,满脸惊诧:“这是什麽?”
“给你设的基金,不能动用本金,但每年可以支取利息。”
席阳发了几秒锺的怔,重新从第一页看起,这一,半天没有回音。
我在沙发上坐好之後,仍然没有听到半点响动,扭头一看,却见席阳正盯著那份文件发呆,不禁失笑:“阳阳,没必要这麽夸张吧?”
席阳这才抬起头看我,倒吸口凉气:“光是利息,就够我当个大富豪了!”
我笑了笑:“离富豪差得太远,至多也就是个衣食无忧。”
席阳盯著我,满脸疑惑:“哥,你怎麽会有这麽多钱?”
“我是‘龙宇’的董事长啊,你忘啦?”
席阳恐怕对"龙宇"这种公司的董事长的收入,毫无慨念。也难怪,我的薪水和公司每年的分红加配股,绝对是个可以让普通大众窒息的天文数字。

席阳又埋下头去看那份文件,看了半天,突然把它扔到书桌上,然後在房间里四下乱蹿,满脸的烦燥不安。
我给看得莫名其妙:“阳阳,有什麽不对吗?”
“哥,你知道我经不起诱惑!“他一声哀嚎,转身快步走到窗前,看著窗外的大雨发呆。
“什麽诱惑?我记得你两周前才拒绝了我资助你旅游”
“那个不一样,“他急急地打断我,“那个再多也就万把块钱,可这是这是这是我作梦都没有想到过的天外横财,哥!”
“那不正好?“我更糊涂了,没听说有谁嫌钱多了的。
席阳大叫:“不好不好,就是不好!钱少我不心痛,这麽多钱,我拒绝起来好痛苦,就象在割我的肉!”
原来是这个原因。
我有点好笑地看著那个在窗前痛苦得来快要跳起来的男人,更准确的说,是年纪老大的大男孩,问他:“你为什麽一定要拒绝?”
“我是个男人啊,男子汉大丈夫,就算不能顶天立地,至少也要自食其力"他把额头贴到窗上,又是一声哀嚎,“老天啊,你干嘛给我哥那麽多钱”
然後回头看著我,急急的道:“哥,我还没有拒绝我得想想,你让我想想,好好想想!”
走过去把那个钻进牛角尖的傻大个拉回到沙发上坐好,对他道:“我是你哥,是我自愿给你的,你又没拿刀子逼我,给你一百块和一百万,有什麽区别?”
“拜托,区别大了,“小子又蹦了起来,“我可以开宝马了,我可以回去痛骂我们那个狗屁上司了,反正不怕他炒我我还可以哥,我求求你了,你不要来诱惑我了,我又不是圣人天哪,我拒绝不了!”
“好好,我不诱惑你,你自己慢慢想,什麽时候想通了都成,钱就留在基金里,哪天需要了再取。”
老实说,我有点後悔。以我的标准,不过是几个小钱,只想著万一自己发生点什麽事,席阳也能有个最起码的保障,没想到会给他带来这麽大的困扰。算了,钱多也未必就是好事,世上金钱毁了快乐的例子,还少吗?是我多此一举了。

看著患上狂燥症还在四下里乱蹿的席阳,一句话,就让他收了心止了步:“那Andrew呢,你想不想让我帮他?”
他看著我,愣了半天,然後小心翼翼地问:“怎麽帮?”
“我可以出资给你们开间公司。”
席阳想了想,摸到我对面的沙发上坐好,道:“可一家公司光有资金不行。”
“你们不都学室内装饰的吗?开个工作室,从小开始,慢慢做大。”
“可是,这边跟国内不一样,这边的运作要规范得多,而且我们两个,技术上不能独当一面,管理上又毫无经验,客源也成问题要做好,很难的。”
小子傻是傻点,但脑子还清醒,孺子可教!
“管理上,我可以帮你们物色个经理,他带你们一两年,好好向人学就是了。设计总监也可以高薪请来,至於客源嘛,我也可以帮你们想想法子总之,这些都不是问题,问题是,你想不想让我帮Andrew?”
席阳沈默。
他的沈默让我怀疑他是不是真的了解Andrew此人。
过了半晌,席阳抬头看我,眼光中满是担忧,问我:“哥,如果你不帮Andrew,他会不会离开我?”
“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
显然这个问题比刚才那个基金问题更麻烦,刚才他还可以四下乱跑,现在,却只能呆呆坐著、盯著自己的手指发呆。如果说刚才的席阳,看得我好笑,那麽这个样子的席阳,就看得人於心不忍:“阳阳,你如果想要留下他,哥帮你的忙。”

席阳还是不说话。过了老半天,才抬起头:“哥,我都明白,Andrew是个不甘平庸的人,我却一点都帮不了他,以前他对我不冷不热的,可自从见过你之後,就对我好多了可能你是对的,他现在还跟我在一起,就是因为我有你这个哥哥不过我觉得,如果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够长,他没准会真的喜欢上我,没准会舍不得离开”
“所以在你心里,还是希望我帮他,对不对?”
算了,鱼游得快不快乐,只有鱼自己清楚,我又何必非要把自己的价值观硬装进鱼的脑袋里边去──既然席阳离不开Andrew,就帮他把人留下来好了,困那小子一生一世,我或许不能,但困他一阵子,於我,不算难事。

正说著话,门突然被大力推开,大帅哥凤晨安风风火火地冲进来,直接冲到我沙发面前,二话不说纵身跃到我身上,抱住我大叫:“Kevin大哥,我四叔要剥我的皮,你一定要救我啊!”
连忙把身上的八爪章鱼抓下来,他长得比我都高了,还来这一套,戏演得也忒过了,纯粹是找打。
气汹汹地盯著他,没好气的道:“救你?这麽大的雨还敢飞过来,我没剥你的皮就算你运气好!”
宋玉的声音这时也在门边想起:“好小子,我说你躲哪儿去了,原来是跑这儿搬救兵来了”

我们这边的响动太大,没一会儿功夫,所有人都汇集到书房门口,只得赶快把大家往楼下客厅里带,谈话就此中断。
进客厅的时候,晨安在我耳边悄声说:“你弟弟好可爱,我喜欢。那个Andrew就交给我了,你等著看好戏就是了。”
简简单单一句话,却把我给听得心惊肉跳,伸手去抓他,小子却滑溜得赛过泥鳅,一溜烟没了影儿,再看时,已经没事人样地跑到萧四身边撒娇去了。

二七 歉疚
第二天雨住了,等到我见完医生作完检查出来,本来想问问席阳想玩什麽,哪知道,晨安那小子趁我不在,竟然带著一帮子人出海了!
看看窗外,雨虽然住了,天却还是很阴,这种天气,风浪肯定不小,席阳虽然游泳技术不错,但毕竟不是海边长大的,这种天气,游艇肯定颠簸得不成样子,有他的苦头吃。
果然,黄昏时随他们出海的仆从回来讲席阳晕船得厉害,还一直硬撑,等到大家发现时,已经入海有一阵子了。
大慨是我脸色不好,仆从连忙又补充一句:“阳少爷没有大碍的,凤家少爷为他跑前跑後,我还从来没见过凤家少爷这麽关心过人”
脑袋一阵晕眩,心里一声哀叫:这才是真的大碍啊!
──这个混帐晨安,他到底想要干什麽?
结果自然是没有见到晨安。不但晨安,就连席阳,也没见到。据说是席阳脑子发昏,自然是让晕船给闹昏的,一回来就躺床上睡下了,而且还是躺萧四他们院子的床上了。而晨安呢,据说正在忙著照顾"阳少爷”
本来想杀过去把晨安拎出来问个明白,哪晓得莫天又凑热闹,要一起吃晚饭,害得我只好打电话给萧四,让他帮忙盯著点。
萧四在那边直发笑,说:“你放心,小家夥闹不出大事来。不过安安这麽乖的时候,百年难遇,你应该亲自过来看一下。”
“老天,他到底在打啥主意?”
“安安打的主意,不但是我,就连阿宋都给闹糊涂了你别担心,他不象是在胡闹,我们也绝不会让他欺负席阳。”
挂上电话,发了一阵子呆。我是真急了,席阳不比其他人,虽然个子那麽大,心思却单纯得要命,说句不好听的话,随便从七大门阀家里拎出个半大孩子,都能够把他拐出去卖了,遇到凤晨安,还不给连肉带骨头一起吞下?Andrew我不操心,因为他闹不出大麻烦,而且要收拾他,易如反掌。可是小恶魔凤晨安,拿七哥的话说,是"专门生出来折磨大家的”,样百出一肚子坏水老天!
──凤晨安,你要是胆敢欺负我这个宝贝弟弟,我剥了你的皮!
不知道我这算不算自欺欺人?

接下去的两天,我被医生牢牢盯住,席阳自然见过几回,只是一看他少根筋的样子,就知道问也白问,干脆闭紧嘴巴。晨安呢,神出鬼没,带著他儿子到乱跑,我更是连他的影子都看不到──那小子绝对是在躲我。

手术前一晚,上床後,莫天对我讲,他已经出面要莫均遥和七哥暂停争斗。
我突然感到紧张──由他这个一家之主出面,非常少见,加之我突然从"龙宇"消失,估计外面的流言早已满天飞了。七哥在这个时候接到这样一道"圣旨”,却连个电话也没有,太不正常了。
莫天接著又说他同时还把我生病的事情告诉了七哥,这一下,答案出来了,脑袋反倒更大了──七哥,七哥,那个让人头痛的七哥,我该如何面对?
老实说,这个世界上能够让我真正"害怕"的人,一个是莫天,另一个,就是七哥。这种"怕”,与平常意义上的怕,不太一样,而两者间的"怕”,也不完全相同。
对莫天,一直以来让我怕的,是怕他会对我失望。直到他生日日渐逼近,我才发现,原来除了怕他失望,我更害怕失去他,害怕面对没有他的日子。
而对七哥,却并非如此。
长这麽大,吼我管我最多的,就是七哥。其实莫天对我很包容,如果不影响到正事,根本就是不闻不问,就算影响到正事,只要不是大错,向来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七哥不同,凡事要求我做到最好,做到尽善尽美,出点差错就恨不得动手教训我。不过呢,吼不吼的不是重点,反正他一吼我,我就会毫不犹豫地反吼回去说我怕他,是指我很在乎他的感受,很在乎他的反应。
大慨是我的紧张太明显,莫天笑了起来,搂紧我:“别怕,我专们挑这个时候告诉英吉,就是不想让他来找你麻烦。他现在人在亚洲,最早也要等到明天晚上才赶得回来,到时候,你的手术才完不久,你就躺在病床上装可怜,他肯定舍不得骂你。”
我白了他一眼:“你当他是你。“不过心里面还是被他说得一动,开始逐磨起这个方案的可行性。
莫天却好似不准备让我想下去,戏谑地道:“他当然不是我,最想我死的那一拔人中,他保管站在前几位。”
推推他,我有点冒火:“七哥不是那样的人。”
“好好,不是就不是,“随即吻上我,嘴里还在含糊不清的说,“反正也就是个落有意。”
想要反驳,嘴却给堵上了,只得踢了他一脚

没想到,等我见到七哥,已经是在千里之外的加勒比海。
手术一切顺利。我身体底子一级棒,癌症又发现得很早,切除个胃一点也不复杂。不过也不知是本该如此,还是医生太小心,我还是睡了老长一阵子。等到从麻醉造成的昏睡中醒来时,睁开眼第一个看到的,是七哥!
眨巴眨巴眼睛,大慨是麻醉剂的原因,觉得脑子有点不太清楚,怀疑自己是不是看了眼。
七哥笑了起来:“你没看错,是我。”
然後不待我开口,进一步解释:“天哥直到医生保证你一切都好之後才离开,他事情太多,没办法等你醒过来。我手上没急件,就在这儿陪你一会儿。”
“还有我!“这个是席阳,坐在病床的另一面,他要不出声,我根本不知道屋子里还有个人。

一大堆医生护士随即进了房,又是一番让人很伤神的寻问和查看,等到他们总算出去後,屋子里只剩下我和七哥,席阳刚才看我没事,也放心地离开了。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七哥眼睛里面布满血丝,脸上更是我从来不曾见过的倦容。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丝歉意:他有多久没睡觉了?是我不好,害他担心了!
握住他放在床边的手,低声道:“对不起”
他反握住我的手,另一只手揉起我的头发,就象他以前常做的那样,微笑著问我:“对不起什麽?”
对不起什麽?
对不起的地方太多了!
家主之争,如果说最先起於七哥的鼓动和我自己的好胜之心,那麽在经过了三年前那个莫均遥事件之後,我已经看得很明白,我这个人既优柔寡断更做不到绝决无情,根本不是当家主的料,只是一来怕莫天失望,二来,也是为了七哥,才没有放弃。

本来以为自己可以咬著牙挺下去,说什麽也要为七哥把这个位子抢下来,没想到我的心,不听大脑的话
“Kevin,“七哥开始用手指梳理起我的头发,眼睛里面是难得一见的脉脉温情,“喜欢一个人就是希望他能够按照自己的心意生活下去没啥对不起的。”
心里闪过一丝不祥的感觉,急急张口,想要打断他,他握住我的手却在这时用了一下力,把我到了嘴边的话给阻了回去,继续微笑著说:“听我说完,这辈子我恐怕就只有这一说话的机会,这些话,你再也听不到了。”
略略顿了顿,问出个我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知道为什麽你身边的人都喜欢你吗?”
我怔怔地看著七哥,不太明白他的意思──什麽时候我变得这麽可爱这麽受欢迎了?
“因为你就象一缕阳光,再怎麽染,你还是你,是一缕永远也染不黑的阳光你让人觉得很温暖,小时候是如此,长大了,还是如此。”
"”
“就算是我们这些生活在黑暗之中的生物,天性也是喜欢阳光的,所以我也很想拥有一缕阳光害怕你会跟著天哥走,才会逼著你来抢这个位子,没想到会把你逼到这个地步竟然会得绝症Kevin,该说对不起的,是七哥。”
七哥一直在微笑,这不是他的作风。看著他竭立唯持著的淡淡笑容,和眼底的点点烛火,心底一阵歉疚,歉疚到心疼的地步。
用力握了握七哥的手,七哥垂下头亲吻起我的手指,然後把我的手背抵上他的额头,不知道我是不是在发烧,感觉他的额头很凉。
病房里一片寂静,过了老长一阵子,七哥终於移开手抬起头,脸上仍旧挂著淡淡的、让我异常难受的微笑,轻声说道:“可惜老天没有给我拥有阳光的好命”
把我的手放进被子里,又起身替我掖掖被角,七哥再揉揉我的头发,柔声道:“乖乖再睡一觉,我明天再来看你。对了,你睡著的时候,我们已经回到‘老家’了,不要以为还是在长岛。”
看著已经走到门边的七哥,我突然沙著嗓子说道:“七哥,天底下不只一道阳光”

──二十岁前不懂,现在的我哪里还看不明白七哥眼底的那几点火光只是看明白了又怎样,我不能回报,他也不敢表露,所以大家一直在装,他装兄长,我装糊涂,别说越雷池一步,都连雷池的边,都不敢靠近只以为能够这样相安无事地装下去,也盼著他能够找到心之归属,却不想还是到了这一步。
莫天和七哥,对他们都有情都有爱,但是情和爱的内容,大不相同。对莫天的感情,说不清道不明,父子间的亲情、情人间的爱恋、师徒般的友情,都是浓浓的盛了满胸满心。相比之下,反倒是对七哥的感情,要单纯得多,至於是爱情还是友情,我只能说:比友情要。
看七哥离开,我很难过,难过到心痛,可是如果是看著莫天离开,我根本无法面对
对七哥,除了歉疚,还是歉疚只能歉疚。

二八 探病
接下去的几天,除了躺病床上,我啥都干不了。不过病床前却是热闹非凡,热闹到了穿流不息的地步。白道黑道商界政界军界,全都齐了。毫不夸张的说,如果有人在我病房里架只摄像机,摄像带上的人物,足可以出本《今日世界之豪门权贵》。
其实这些人都不是为我而来。莫家家主换届在即,我却在此时重病,而莫天为了顺利交接,肯定已经有重大举措,“精英们"的嗅觉赛过猎犬,一个个早就觉察到了可疑之,正好借探病之机过来探探虚实。
早料到会有这一局面,莫天才会让大家迁回"老家”──长岛的宅子哪能与一个面积不小的岛子相提并论,而且安全上也有隐忧,飞机起降更有诸多限制,怎麽说,也是家里最好。所以我刚从手术床上下来,就在睡梦中从长岛飞回了加勒比海上这个外表毫不起眼、暗中却主宰著半个暗黑世界的小岛。
第一天上午,席阳拉了Andrew陪在病房,人来人往看得他脑袋直发麻,从此後变成了只在晚上过来陪我。好在他这人神经大条从来不关心政治,又长年生活在欧美根本不看国际新闻,对著那些个来来往往的达官贵人,全不上心。
一到了夜晚,我的病房就变成了亲友聚会所。说是病房,其实是一间睡房,因为位置极好,被临时改作了病房,如果把房间里那些古古怪怪的仪器忽略不计,也就是间普通的大卧室而已。
莫天一早一晚过来陪我,晚上一般要等到夜才过来,等我睡著了又离开。手术总是伤身,我现在的睡眠大增,一般不到一点锺就梦周公去了,倒也没给他添多少麻烦。於是入夜後午夜前这段时间,我的病房就成了席阳宋玉等人的舞台。
几天下来,席阳已经跟他们几个混得烂熟,言谈举止全无顾忌,看在任何人眼里,都是只个头超标的标准小白兔。好在所有人都很喜欢他,非但萧四就连宋玉,都把个晨安盯得牢牢的,生怕他小恶魔的本性发作到席阳头上。
倒是凤晨安的表现颇让我费了点思量──他惹事不奇怪,奇怪的是,他太乖了!听管家讲,这几天他没事就把一赶人等带进海里,就连他那个宝贝儿子也不落下,估计已经把附近海域的海底踏遍了。听说他一直规规距距,除了经常赖席阳帮他照看儿子之外,没有任何出格之。我也有认真观察,对於席阳和Andrew,小恶魔确实表现良好毫无可疑之,他的一番心思,倒更象是全都用在了他那个玩具儿子身上。
心里悄悄松了口气,估计晨安那天不过是一时兴起,小孩心性,现在目标已经转移了。

这天下午,房间里好不容易安静下来,原本以为一天的"探病"好戏终於落幕,哪知道管家带来个很让我吃惊的消息,有个客人想要见我一面,而这个不速之客,竟然是莫均遥。
我做梦都没有想到他会来,对於他的来意,更是十二分的猜不透──他已经胜券在握了,相信莫天已经给过他暗示(明示也说不定),他跑来干什麽?看我的笑话?不可能──那麽没肚量的人,当不了一家之主!但是除了看笑话,我实在想不出他的来意。不过既然人都到了,总不能拒而不见,再怎麽说也是下届家主,我们以後的生死没准儿还抓在他手上呢。
这个想法让我很是不快,直到莫均遥走进房里才打起精神。
简单的打过招呼,没有过多的客套,莫均遥看著我,目光颇为复杂:“Kevin,想不到你会得这种病。”
“均哥,生死有命,很多事情不由人控制的。”
“话是这麽说,只是"莫均遥顿了顿,大慨也意识到现在说这些毫无意义,转了话题,“天哥就是因为你的病才决定放弃家主的吧?”
我但笑不语──这本来就是事实,何况,“不爱江山爱美人"总比一个"贪生怕死"要来得好听一些,由我来作这个为害君王的祸水,对莫天的名誉损害最小。
“真想不到!“轻轻感叹一句,莫均遥终於步入正题,“Kevin,均哥想请你帮个忙”
“如果我帮得上。”
莫均遥凝视著我的眼睛:“帮我留住你七哥。”
“这是从何说起?“我不是在演戏,消息来得太突然,我一点准备也没有。
“天哥要在生日前让位的谣言刚刚开传,阮家和凤家就已经有了行动,他们似乎都想把七哥拉过去。”
片刻的惊愕之後,立即想通了。凤家不缺人,麻烦的是正牌继承人凤晨安不争气,要找个实力够强而凤凰又信得过、还要管得住晨安的人,七哥确实是首选。而阮家园子的黑道一直由曾增撑著,最近几年曾增的健康每况愈下,他们园子中虽不至於人材凋零,但要找出个能够代替曾增、还要在资历声望和手段三方面都镇得住的人物,并非易事。这个时候,阮三想到七哥,也在情理之中。
略一沈吟,抬眼看起莫均遥:“消息确实?”
“没有十成,也有九成九。”
长吸一口气,压压有点紊乱的思绪:“均哥,这件事,我觉得由你出面更好,七哥更能从你的态度上感知你的诚意。”
从五尺外的沙发上站起身,莫均遥在房中踱开了步,几个往返之後,站到我床头:“Kevin,事到如今,我也不妨如实相告。好些年前,你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和英吉间有些纠葛。当年争位之前,我几度诚邀他加盟,都给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虽然早已是陈年旧事,只是无论我多有诚意,单凭我,也留不住他明白了吧?”
我极力压下心中的震惊,看著莫均遥那双沧桑过後的眼睛,突然问:“均哥,你的婚期,已经定下了吗?”
“不错,大家很快就会收到请柬,希望你和英吉都能出席。“淡淡一笑,仿佛读懂了我的潜台词,又仿佛只是在就事论事,“我未婚妻帮了我很多,我非常感谢她,希望能给她一个完美的婚礼。”
这种话,我当然要附和:“那是自然。”
他却话风一转:“失去英吉,对莫家,将会是一个很大的损失,我真心希望他能留下来,请你一定转告他。”
“均哥,我试一试,不过毫无把握。”
“你能试一试,我就很感激你了,Kevin。”
莫均遥走了,留给我一个挽留的重任和一些无凭无据的猜测。

晚饭後,只有席阳和七哥过来看我,原来凤晨安终於把他的玩具折腾坏了,而小家夥这一生病,想都不用想,萧四在岛上的那个院子早已经乱作一团,於是席阳和Andrew兵分两路,席阳过来看我这个大病人,Andrew过去看那个小病人──据说小家夥一直在念叨著让Andrew叔叔讲故事。
那麽小的娃娃已经会听故事了吗?这是我的第一个反应。
席阳今天下午跟著他们潜了半天水,一直在眉飞色舞地给我讲述他的海底世界,末了,还不忘感叹一句:“你病了以後,以为假肯定休不成了,我们一到长岛就打电话去退游轮票,结果说我们退晚了,只退了70%的款,当时还蛮心痛的没想到,变成豪华游了!”
虽然同一岛,七哥公务在身,与这几个无业人员交往并不多,他对席阳的认知,大慨只限於几周前晚餐桌上那个话不多的大好青年,虽然一眼就看穿了席阳的单纯本质,但对於他单纯的程度,还是没有切身体会,所以问他:“游轮票?你们准备到哪儿去玩?”
“加勒比海啊,七日游那种。“席阳回答得理所当然,根本没有意识到任何不妥之。

七哥的眼神变得怪异起来:“来加勒比海还用什麽游轮?想来玩,随时都可以,给你哥打个电话就行了。”
“我现在当然明白啦,那个时候他又没讲,我哪知道啊!”
七哥的眼光看向我,我无辜地耸耸肩──责任确实不在我,换了别人,老早就嗅出不对味了,好奇得来掘地三尺也属正常,可遇著席阳这个傻小子,你不给他讲明白,他就永远也不会去想!
七哥眼里开始有了一点笑意,大慨对於席阳这个人有了更一步的认知,他拍拍席阳的肩,调侃道:“阳少爷,以後你想去玩,无论在哪里,只要是地球上找得著的地方,直接告诉你哥就成了,用不著跟游轮公司打交道。”
席阳把目光转向我,满脸狐疑,显然对七哥的话完全不信。
这一,连我都忍不住哈哈大笑。

席阳大慨惦记著Andrew,没多久就开始魂不守舍,干脆把他打发到萧四那边了事。七哥留下来陪了我一会儿,我给他讲了莫均遥的来访,又转告了莫的挽留,七哥淡淡一笑不置可否。看著七哥俊美无俦的面孔,禁不住浮想联翩。
任何权力之争,目的大慨都不会单一,莫均遥当初的决定里面,有没有几分要和我抢七哥的意气成分?可惜的是,不管有没有,在三年前那几乎让他全军覆没的残酷事件之後,在眼睁睁地看著那麽多夥伴人鬼殊途、而自己也到鬼门关走了一遭之後,个人的感情变得毫无意义,也许正因为如此,他才会最终选择了与李家联姻的道路──虽然外族不得干预家主之争,但比起毫无背景的竟争对手,有个潜在的後台,效果如何,不言而寓。
他最终获得了权力,却与那个人渐行渐远直至再无转机,命运给他开了个擦肩而过的玩笑。不过,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据说他和他未婚妻的感情非常好,命运还是没有亏待他──这是不是说,学会放手,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生命中最重要的那门必修课?
想到此,心里一阵焦灼,我不要放手,我就是要抓住莫天,死也不放手──就算是死,他也得把我带著!

如果七哥那天没有把话挑明,我恐怕已经赖著他送我过莫天那边去了,可是现在明知他对我的情感,而且还明了他陷得那麽,我再那麽做,就太残忍了。
所以一直等到七哥离开,我才叫来医生和护士,问清楚不会有大碍之後,让几个侍卫马上送我过莫天的──其实应该说我和莫天的──住。
我要回我自己的家,我有家,我不要住在这个破病房里!
最重要的是,我要见莫天,一分锺也不想等,我要现在就见到他!

二九 温情
转动门柄,轻轻推开卧室的门,偌大一间起居室里只亮著两盏灯,一盏是书桌旁的落地灯,一盏是书桌上的台灯,温暖的淡黄色光亮把书桌周围照得分外明亮,却没法触及屋子的其它地方。
悄悄坐进昏暗的沙发里,远远看起那个正在桌前聚精会神工作的男人,他翻动著桌上厚厚的文件,同时查看著电脑屏幕,还时不时地在文件上简短批注,专注到了忘我的地步,根本不知道我的到来。
记忆中,莫天带回卧室的文件,一般都不过薄薄数页,大都是些不要紧的东西,象这样把如此多的工作带回卧室,我还是第一见到。或许,是因为卧室里反正也只有他一个人吧?
看著灯光里那个宽大的背影,心里突然很心痛──我知道,他其实也很疲倦的,每天工作到夜,长年如此,就算是铁打的人,也会倦的,所以手边永远有杯咖啡,所以掩在灯影里的鬓角,过早的生了白发,所以每到夜,管家会为他准备好红酒
但是他却从来不曾抱怨,甚至不以为苦。
因为他爱他的工作。
就在几天以前,我每天也工作到夜,可我爱的,不是我的工作,而是他──不想他失望,所以勤奋。
而他爱的,却是工作本生。
就连萧四那麽好的朋友,都以为他爱的是权力,不是的,他爱的不是权力,贪权爱权的人,一旦拥有权力,迟早都会溢用,可是他没有,因为对他而言,真正重要的,是他的工作,权力不过是完成工作所必须的先决条件。
可是再过一个月,这一切就都结束了,没有权力,更没有了工作对绝大多数的人,或许是种解脱,可惜他不是绝大多数人,他是莫天。

房间里突然响起悠扬的小提琴声,打断了我淡淡的伤感和种种遐思,原来是桌上的小闹锺响了。莫天伸天拍断闹铃,又继续工作了两分锺,然後推开文件,站起身。

我一下子明白过来,那阵闹铃,是提醒他该去陪我了。看看桌子上厚厚的文件,这是不是说,等我睡著後,他还要回来继续工作?

莫天是个很警觉的人,刚才没有察觉到我,一是工作得太专注,二来也是因为根本没有想过有人胆敢摸进来。他这一起身,立即察觉到了异常,下一秒,就看到了沙发上的我,脸色当即就变了。
不等我有所反应,人已经到了身边,肩头被一把抓住:“你不躺床上,跑这儿干嘛!“声音里一股子气极败坏。
意料之中的反应,说辞自然是早就准备好了的:“我前天就可以下床了晚间的检查一切正常,药也吃了,体温也量了,医生说晚上可以回家来睡觉。”
我没撒谎,床当然是早就能下了的,只是能够走动的距离嘛嗯,不说也罢。
莫天放开我,拿起茶几上的电话拨了过去,一通简短的对话过後,脸色缓和下来。不过还是不太放心,摸了摸我的额头,又拉起我的手,皱著眉道:“怎麽这麽凉?”
经他这一说,我才觉得确实有点冷,大慨是手术没几天的缘故,我好象比以前怕冷多了。
下一刻,他已经抱起我朝卧室走去,边走还边教训我:“这麽大个人了,冷热都不知道你在沙发上坐多久了?”
把头倚在他肩上,我没吱声──他的怀抱总是很温暖,对我来说,是天底下最安全的地方 这个时候,他说啥,我都不会反驳。
他把我安置到毯子底下,我却抓住他不放,他上到床上,一边往身後塞靠枕一边调侃:“我记得你只做了胃切除手术,没做变性手术啊”
满脸黑线,立即琢磨起要不要以牙还牙,耳边一声轻笑:“是性子的性,不是性别的性。这个性子比起以前那只小刺猥,可爱多了,只是还不太习惯”
“刺你几下就习惯了!“没好气地回了句嘴,踢了他一脚。只是这几天吃的全是流质食物,浑身上下原本就没多少力气,又经过回家时的那通折腾,这一脚上踢出去,连我自己都觉得象是在撒娇,禁不住笑了起来。
把身体向他怀里倚去,象条不安生的软体动物似的,在毯子底下一阵蠕动,直到在他怀里找到个很舒服的位置,才终於安顿下来。
莫天由著我折腾,看我不动了,低下头用下巴蹭起我的头发:“不在病床上好好躺著,非要跑回来,要是一不留神伤口出了问题,有你的苦头吃都说宋玉是个任性美人,我看你也差不多。”
“谁说的?宋玉任性尽人皆知,可连迦逻大祭司都夸我懂事呢,他比我差远了。”
莫天失笑:“不错,你确实比宋玉的技巧更高,连我都给你骗了。”
他手指抚上我的脸颊,顿了顿,道:“说吧,今天莫均遥又哪里招惹到你了?”
我沈默半晌,闷闷不乐的道:“你不该把家主的位子给他。”
身後的声音依旧很轻柔:“难道给了你更好?”
“当然,“我愤愤不平起来,“他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而且,我和七哥本来就是赢的那一方。”
“你不是不在乎这个位子吗?”
“我本来就不在乎,可是我不要你以後看他的脸色,我不要他掌握你的命运”
莫天笑了:“我一直在奇怪,你最近的脑子好象迟钝了不少,怎麽到现在都没跟我提这个问题。”
我不高兴地"哼"了一声,身上没力气,只能哼一声以示抗议。
他把手指放到我唇上,指尖划过我的嘴唇:“想过没有,那麽神秘的迦逻大祭司,就连七大家族的当家人都只以为是个传说,为什麽我却能够打小认识?还有那个诅咒,为什麽所有的前任家主都对它束手无策,我却可以有五五之算?”
他的手指原本把我的嘴唇搞得很痒,本来想要张嘴咬下去,听他这麽一说,我立即放过了手指,全神贯注地竖起了耳朵──人有时候会对眼皮子底下的东西视而不见,我也一样。
莫天又笑著用下巴磕磕我的头顶:“小傻瓜,阿篱的妈妈,我叫姨妈。”
我用了点时间才消化掉这个爆炸新闻──他们两个居然是表兄弟,这层关系,两个人居然谁都不提!不过仔细想一想,也在情理之中。萧四出生"神算萧家”,萧家虽然置身世外,但与各大家族的关系非同一般,说起来,也是一个圈子里的人,有点裙带关系也不是什麽震天动地的大事。
只不过,莫天的下一句话,就足以震惊半个世界了:“我们两个人的母亲,原本是迦逻山上的一对姊妹。”

幸亏莫天早就料到了我的反应,说话之前已经抱紧了我,不然我非蹦起来不可:“你也是迦逻门下?”
“母亲是,不等於儿子是,小东西!“莫天笑著把我抬起来的头镇压回他怀里,“我根本不记得我母亲的模样。我记事的时候,我爹妈已经反目成仇各奔东西了,而且据说我母亲曾经立下重誓,今生今世绝不再看我们父子一眼。”
“那萧四的妈妈”
“我从小就认得,她待我很亲切的。我猜当年我妈那个重誓,应该是我老子逼著她立下的,所以姨妈才会经常代她姐姐过来看看我。不过我直到七岁才第一见到阿篱。阿篱跟她妈并不亲近,那也是我当时不喜欢他的一个原因──我连妈妈都没有,他却一天到晚跟他妈做对。”
轻轻"咦"了一声,真是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不过这些跟现在的我们有什麽关系?还是说,莫天让位之後,迦逻会保护我们?对呀,我怎麽把这个给忘了,萧四本来就是迦逻的大祭司,是迦逻山上最高权柄的执掌者,虽然听莫天的意思,好象他根本不管事儿。
莫天拍拍我的脑袋:“我和迦逻的渊源那麽,没人害得了我的,你这个小脑袋,以後不准再胡思乱想了。”
心头的一颗石头暂时落了地,不过,另一颗石头却仍旧悬在空中,只是这一,我不知道该如何开口,犹豫再三,还是没有组织好词句。
“还有事?”
指尖又摩挲起我的嘴唇,这一再不犹豫,一口把他轻轻咬住。莫天这个时候却猛然反应了过来,语气里多了一丝恼怒:“老七跟你说了什麽?”
现在你来气啦?我还有气呢!
我松开他的手指,从他怀里抬起眼瞪他:“我还以为你大方得很,想要把我送给七哥呢!”
他自上而下地瞪著我:“那也得等到我走了以後,我在一天,就一天不准动歪心思,谁都不准!”
我笑了起来:“你还管得了人的心思?”
莫天的态度缓和下来。总的说来,这个人还算是个讲理的人,不过,我还是得防著他点,别的人,吃点醋至多酸酸自家再酸酸身边的人,可这个人手中握有生杀大权,还是小心点为妙:“今天七哥没说啥,说啥的是莫均遥。”
我这话也不算谎话,七哥今天确实啥也没说,他就只笑了笑。
“莫均遥?”
“他让我帮他留住七哥,说阮家和凤家都在拉拢七哥。”
“我还以为什麽大事这事不新鲜,又不是始於今天。有我在,压得住老七,若是你做了家主,老七自然留下,而均遥嘛留住老七,他不成。”
“你就不担心?“这下我是真的好奇了,“走了七哥,对莫家,并不是好事。”
“老七留下来,短期上看,可以帮均遥稳住局面,但时间一长,他和莫均遥的亲信肯定会起冲突,对莫家,未必是好事。“莫天又把手指伸到了我嘴上,他今天还就跟我的嘴唇较上劲了,“莫家虽然没亏待英吉,但英吉也不欠莫家的,这件事,让老七自己作决定。”
莫天的手指总算放过了我的嘴唇,伸手轻轻把我放到床上,自己滑了下来,两臂撑在我的身体两边,盯著我的眼睛:“又跟我玩文字游戏,老七今天没说啥,那他昨天前天大前天有没有说啥?”
我睁大眼睛瞪他:“你有完没完?你要把我送人的事,我没跟你计较,你倒老盯著七哥不放。”
“把眼睛睁那麽大干什麽,我象是个不讲理的人吗?以前想著如果有老七照顾你,我走得也放心”
“少来,“打断他的话,我把手臂缠上他脖子,本来还准备象条蛇似的整个人缠上去,无奈全身既僵硬又乏力,只得做罢,“走,你想走哪儿去?无论你去哪儿,都得把我带著!”
“就算我不带,你不也非要跟来"莫天看著我苦笑。
哼,你也有苦笑的时候!
心里边痛快了一点,只是痛快的同时,也不免内疚,声音低了不少:“你的工作我没有要逼你放弃工作放弃莫家的”
“傻东西,你连命都不要了,我还会在乎工作、在乎莫家?莫家不是非我不可,非我不可的,这个世上,就只有你这个不听话的小东西你以为我活到45岁,连什麽最重要都分不清?我会重新找到自己喜欢的事情做,倒是你,不准再生病吓我了,要一直快快乐乐的活在我身边,听到没有?“他的声音柔和异常,目光更是迷离得来让我的心怦怦作响,“知道吗,我平生第一後悔了,当年真不该把那麽小的你放到‘龙宇’,就这样呆在我身边多好”
眼睛突然有些湿润,不好意思的把头埋进他肩上。

莫天躺倒在床上,顺手把我搂进怀里:“时间不早了,好好睡觉,不想一个人住病房的话,明天起晚上就搬回家来住”

我记不得自己是什麽时候睡著的,也许很快,也许过了很久,但我却知道这一觉,睡得安稳无比。

三十 变故
第二天早晨,自然又是一通折腾回了病房。令我吃惊的是,刚进院子,就看到席阳等在廊下,一脸憔悴,完全没了往日的朝气。
无奈医生正等著给我作检查,只好压下心头的疑问,一直等到大半个小时後,护士给我挂上吊针,才开口问坐在床头的席阳:“出什麽事了?Andrew呢?”
不提Andrew还好,听我这一提,席阳眼睛一阵发红,低下头不说话。席阳从小就是这个样子,平时话多得不得了,一旦出了事反倒成了闷葫芦,常常把我闹到要发火的地步。看样子,活到25岁,还是没长劲。
好在我说话的技巧比以前长劲不少,换了个问法:“Andrew是不是又去齐大哥那边了?乖乖的病好没有?”
乖乖是凤晨安给他的玩具娃娃取的名字,头听到的时候,估计所有人都立即联想到了小狗小猫。
席阳摇摇头,仍旧低著头:“乖乖病好得差不多了,医生说是在海里给颠的,又吹多了风”
“那Andrew怎麽没跟你一起来?”
又是一阵沈默。与说话技巧一起长劲的,还有我的耐性,所以我非常有耐心地等著席阳自己开口,一直没有催促。
只是席阳还没开口,护士先敲开了门,问我:“Andrew Lin先生来了,席先生要不要见他?”
“请他先等一等。“打发走护士,我看起席阳,“你还不准备说吗?还是你希望由Andrew来告诉我?”
席阳一把抓住我的手,马上意识到我手上挂著吊针,想要放开,被我一把给抓住。席阳的手很凉还在轻轻发著抖,我暗自皱眉:到了这个地步?嘴上连忙安慰他:“阳阳,不要急,告诉哥哥,哥给你想办法。”
“Andrew他他要走”
“怎麽会?出什麽事了?”
“他说他说他说他要回到他以前的情人身边”
“为什麽?”
“他说他说我待他太好,他他不喜欢。”
席阳的声音已经带上了哭腔,听得我大怒:妈的,这是TMD什麽狗屁理由!
“哥,你帮我留下他,好不好?”
竭立压下心头的怒火,和颜悦色地问席阳:“告诉哥,Andrew有什麽好,你为什麽一定要他?”
席阳不说话,只是摇头。
“是他长得好吗?哥给你找个长得更好的"这个不难,到阮三的场子里一抓一大把。
“不、不是,哥,不是的我也说不清楚,就是一想到他要走,我心里心里”
席阳目光惶恐言辞混乱,完全失了章法,只得握紧他的手,道:“不要急阳阳,让哥跟他谈谈,先弄清楚到底出了什麽事。只要可能,哥答应你,一定帮你留下他。”
这个样子的席阳,看得让人心痛,这个时候,就算Andrew要星星,我也会尽我所能帮他从天上弄一个下来──我的确算不上好哥哥,一旦有事,第一个想法就是保护席阳,却从来没有教会他如何自卫,更不要说进行反击,结果就成了今天这麽个一点风浪也经不得的小少爷。这过後,我有必要反思一下。
只是反思之前,必须先帮他解决掉这个林Andrew。

席阳离开後不久,Andrew推门而入,他依旧衣著整洁神清气爽,与刚刚出门的席阳形成鲜明对比,看得我心头一阵憋闷。
见了我,Andrew略一点头,不卑不亢的道:“大哥,我是来辞行的,我今天就要离开了。”
我没有出声,只定定地看著他。我知道这个时候我在观众眼里的份量:不怒自威,压迫感虽然不敢与莫天相提并论,但绝对镇得住人──这是我少年时从谈判高手习得,与莫天的天赋气势不同,属於表演性质。此时此刻,表演之中加入了怒火,力量又增加了几分。
我当这位Andrew有多了得,结果两分种不到,就在我咄咄逼人的注视中败下阵来,脸上神色开始出现破绽,终於有些挂不住了──说到底,也不过是个21岁的小屁孩!
我这才开口,淡淡道:“席阳告诉我,你说他对你太好,你不喜欢,要回到以前的情人身边,是这样吗?”
看得出来,对我的问题Andrew有些恼火,不过他把情绪控制得很好,依旧非常有礼貌的回答:“大哥,不,我应该称呼你席先生了席先生,我记得你一直不想我和席阳在一起,这不正好如你所愿?”
“如不如我愿是我的事情,我现在想知道的,是你抛下席阳的真正原因。“对於Andrew,我一点也不想绕圈子,更没有兴趣充君子。
Andrew听了我的话,却好似有些意外:“我还以为席先生最清楚呢。”
“我要清楚就不会费神来问你。”
Andrew想了想,然後道:“不错,以席先生的实力,的确不会,是我误会了。”
我没作声,等著他往下说。
“昨天晚上,我收到以前一个恩客的Email,然後又通了电话,他要送我一家建筑公司51%的股份。公司我知道,虽然算不上一流,但也很有实力,我答应了回到他身边。”
原来如此。
“所以你以为是我在背後安排的一切?”
Andrew点头:“那个人突然提出此事让我很吃惊,才会以为是席先生为了分开我和席阳而专门安排的。是我想错了。”
他倒是坦诚得很。
我笑了:“Andrew,你该把自己卖个好价。我本来准备出资给你们办个公司,有我这个大靠山,前景不是你那位恩客给得起的。”
Andrew看了我一阵,然後移开目光,不过片刻功夫,又看回我,略略有些嘲讽意味的道:“席先生可能觉得你这个提议很有吸引力吧?”
“?”
“其实不然。”
“哦?“这个我就真的不明白了。
“我不傻,这几天来来往往的那些人,连席阳都看出了问题,我又岂能不知?还有那天从长岛飞过来,没有海关更不需要证件,就连机场,都走的是专用通道;还有这麽大个岛子,据说所有一切都姓莫可以想象,就连‘龙宇’那种公司,只怕也不过是莫先生手上的一颗棋子如果到现在我都还猜不出莫先生的势力有多可怕,那就其蠢如猪了。所以,“Andrew顿了顿,抬起头吸了一口气,然後异常强硬的道,“我不想跟你们扯上任何关系。”
“我记得上一,你告诉我你渴望成功。“Andrew的回答太让我吃惊了。从一开始,我就无法理解他的心态,无法理解他的选择,看样子,我们两个的互不理解,一点也没有改善。
“我的确很渴望成功,只是成功有很多种。我要的,是那种扬眉吐气、让所有人都另眼相看的成功。可是你们这些人,就算个个都大权在握,世上又有几个人听说过?锦衣夜行这种扫兴事,我没有兴趣。况且,席先生的势力太可怕,以後的事谁敢保证,要是我哪天一不小心做出点让席阳不开心的事情来,席先生要收拾我,还不是举手之劳?”
看著Andrew,我觉得自己根本是鸡同鸭讲,不,还要过分,应该是正和一个来自外太空的异形交谈──我和他,的确是生活在两个星球上的物种。只不过,我虽然理解不了他的思想,要对付他这种人,法子却多得很:“那麽以林先生之见,我现在要收拾你,就不是举手之劳了?”
Andrew脸上神情瞬间僵硬,显然他忽略了这麽个重要问题,又或者,他以为他同席阳分手我正求之不得,所以不用考虑。
我则好整以遐地半躺在床上,看著这个举止有度气质上佳风彩翩然的年轻人。我的世界中,从来不缺一心往上爬的野心家,只是,无论见得再多,我仍旧理解不了──难道为了所谓的成功,就可以把做人的底线通通抛掉?以尊严换"成功”,有意思吗?面前这个Andrew更过分,他所谓的成功,在我看来,倒是更接近於虚荣也许,等他们总算拥有一切之後,蓦然回首,才发现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早已经碎在风中?就象这个看著老成、实则幼稚的大四学生,恐怕一直要等到若干年後,他才会发现,今天他漫不经心随手扔掉的,是怎样一颗真心、是怎样一份真情
当然,我只不过是在以自己之心来度他人之腹,吃一样米生百种人,这个世上最不可测的,就是人心,也许他们根本就不需要这些无用的情感也说不定。
只是Andrew,他很不走运,撞在了我的手上,说我护短也好,说我以势压人也好,只要席阳还喜欢他,他就得给我乖乖呆著,就这麽简单。
“席先生,你这是何苦?就算你用权势留住了我,席阳就快乐啦?席阳很单纯可并不笨,就算我什麽也不说,但我爱不爱他,他感觉得到,时间长了,对他何尝不是一种折磨?我们在一起不过两个多月,他不过是一时糊涂,现在回头,还不算太难难道你真要等到席阳遍体遴伤,才肯放过我?”

“不错的说辞,我记得你告诉过我,你不会伤害到席阳,不到两个月,就变了这麽多?”
“我那个时候还没有意识到你的势力有多可怕。”
“我看你现在还是没有意识到‘席阳遍体遴伤’?你以为席阳遍体遴伤了,你还有命在?你以为我不发话,你离得开这个岛子?你以为世上少了一个林Andrew,会有谁来为难我席Kevin?”
我刚一开口,Andrew脸上就开始变色,继而五颜六色精彩分呈,等到我一口气挟著怒火说完这番话,他脸上已经血色尽失。
看著他苍白的脸,奇怪的是,我没有一丝一毫的兴奋痛快。相反的,一阵寒意掠过心底,脑子就此清醒──我这是怎麽了?怎麽会发这麽大的火?早几年,盛怒之下也曾经出手教训过人,但如此以势欺人,我从来不屑我今天这是怎麽了?
强压下怒火,我拿起电话叫通了管家:“送Andrew Lin先生马上离岛,永远不要让他出现在我面前。”
如果说刚才我还想著要把他强留在席阳身边,那麽现在我已经连看都不想再多看他一眼了。他不佩得到席阳的真情,席阳应该拥有真正的幸福!
我这个决定或许太武断,但我不能容忍席阳跟这样一个人在一起。席阳要哭,那就哭好了,我就不信他会哭一辈子!
当下再也不管站在房中发呆的Andrew,继续对管家道:“把凤晨安那个混帐给我带过来,马上,现在!”
"”
“就算他钻地底下了,掘地三尺也把他给我抓出来。”
"”
“他要敢不来,打昏了直接用麻袋装过来。”

三一 晨安
一周以後,我活动如常,除了每天的常规检查,已经很难在病房里找到我的影子。医生那天向莫天保证我已经"cancer free"癌细胞彻底消失的时候,兴奋得来就象集体中了头彩。不过也可以理解,莫天大慨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病人家属,我病一好,他们也可以全身而退了。
一周以来,席阳的表现令人刮目。
Andrew离开後,我把与Andrew的两对话原版转告,他听後发了半天怔,没有说一句话就离开了。看著他的背影,心里很不好受,不敢肯定自己是不是做对了。只是这一,说什麽也要让他自己去面对──以前有爸妈有我,大家都把他保护得太好,长这麽大,就算有点挫折,也是大家帮他解决掉了。现在他都25岁了,应该长大了。
哪知道第二天一早,席阳顶著两只熊猫眼来见我,说:“哥,你做得对,我们不要仗势欺人,我又不是黄世仁。“直把我听得哭笑不得──大白兔成了黄世仁,难不成Andrew还成了白毛女?
哭笑不得的同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上生活著某种稀有动物,不论发生了什麽事,他们都不可能拥有常人所谓的"成熟”,因为他们看事情想问题的方式和角度,与常人不太一样。而席阳,正好属於这个稀有物种。暗自松了口气,老天送了这样一个弟弟给我,是厚爱。
那天我没有见任何客人,他在我病房里呆了一整天,下午倒在我病床上,说著说著话就睡著了,头枕在我腿上一睡好几个小时,大慨前一晚上根本没合眼。等他醒了的时候,我左腿全麻了,害得晚上叫来按摩师给我按腿,莫天在一旁看得直发笑──我不喜欢别人碰我的身体,就算是指压一流的按摩师,他一碰我,我就全身绷紧,过了好一阵子才放松下来。
打那以後,席阳一直试图用笑脸面对每个人,虽然每个人都看得出来,他实际上情绪低落到了极点。好在岛上的无业半无业的游民不少,大家一个劲儿地哄他,游泳潜水冲浪骑马,把个日程安排得紧张刺激,席阳不但没时间独,还天天都给累了个半死,估计到了晚上,想要失眠都没了力气。
滑稽的是,陪在席阳身边的,并不是小混蛋凤晨安。

小混蛋凤晨安那天被押进我的病房後,立即全盘招认,整个事件确实是他一手策划。
他理由充足得很:“买椟还珠,Andrew那种蠢材,连什麽是珍珠都搞不清楚,哪里配得上阳阳?再说了,阳阳那麽单纯,不正需要一个很厉害的人照顾他吗?Kevin大哥,你不觉得我就是那个最合适的人吗?”
“Kevin大哥呀,你想想啊,我有很多法子让Andrew死得很惨的,可是我都没有用,而是挑了这种钱消灾的笨办法我这是为什麽嘛,还不就是怕伤害到阳阳!你看,我很心痛阳阳的,我什麽时候这麽委屈过嘛”
“其实这是好事呢,Kevin大哥你想啊,阳阳和那个Andrew迟早分手,他现在早早的走了,也免得阳阳以後伤心啊,不是有句俗话叫作‘长痛不如短痛’?”

听得我牙根直发痒:‘那个最合适的人’,他倒是自我感觉良好‘怕伤害到阳阳’,我看是怕一朝东窗事发,没法向席阳交差才是真的还一口一个阳阳,他什麽时候也有资格叫"阳阳"了?

气归气,我也拿这个小恶魔没撤。席阳和Andrew根本就是两种人,Andrew要的,席阳给不起,席阳有的,他又不屑一顾,分手是迟早的事。小混蛋不过是用了个快刀斩乱麻的简单法子,公平的说,确实对席阳伤害最小。尽管不想承认,听那个小混蛋一通胡扯之後,我被Andrew搞得一团糟的心情,居然被他"扯"好了不少。

一听到他被我抓了的消息,宋玉萧四立即脚跟脚赶了过来,被侍卫客客气气地请进了休息室;接著是七哥的电话,一个字都没有提到晨安,不过不用问也清楚,他是想探探我这把大火有没有失控的危险估计再拖下去,那只凤凰就该要从九天飞下凡尘,弄得不好,就连那个白衣公子都会现身岛上我要真把他怎麽了,还不天下大乱?
不过,所有人都对他心存顾忌,他对付个Andrew不打紧,大家都是圈子里的人,Andrew这种人见得多了,不可能抱有好感,走了就走了吧,走了反倒清静。可是,若是他再招惹上席阳,这个漏子可就捅大了。席阳是我弟弟,出了事大家不好交待,这是其一;二来也是席阳本人确实很招人喜欢,估计没人认为把他和席阳凑在一起是个好主意──Andrew和席阳不是同类人,而这两个,一个是肉食动物,一个是草食动物,根本连种都不同!
最後大家非常有默契地把他隔在了席阳的五尺之外,众志成城,就算是"专门生出来折磨大家"的小恶魔,这也只有干瞪眼的份。这几天看他急得团团转,象只追著自家尾巴打转的大灰狼,几乎成了岛上众人的一大乐事──活该,是该教训教训这位纨裤子弟了!
今天七哥更是直接带了席阳出海,一走四天。晨安从得到消息的那刻起,哀求威胁收买耍赖样玩尽只为了一同跟去,结果被七哥眼风淡淡一扫:“你呆岛上,要送你回你妈那儿也可以。”
一切手段皆不见效之後,谁都没料到,空生著一副好皮囊的小混蛋竟然一蹦五尺高,跳起来大骂七哥:“想跟我抢人,门儿都没有,本少爷看中了的,天王老子都抢不走!”
然後一跺脚,飞快地冲得没了影。
直看得我们几个观众目瞪口呆,作声不得。

七哥这是公事,随他出海的,是贷真价实的两条海盗船,把席阳兴奋了半天,估计有阵子把Andrew都给忘到了九霄云外。不过见到船後,他的反应竟然是:“哥,连个海盗旗都没有,你是不是骗我的哦?“语气中颇有点失望。
送走席阳,准备回家吃晚饭。半道上远远看见晨安站在一片矮树丛旁边、盯著那艘船发了半天怔,正要过去看看他又在发啥疯,哪知道他突然跳了起来,一脚踢在旁边的树干上,然後就冲了出去
後来侍卫把那根断掉的树枝给我取了过来,我看著树枝,也发了半天怔──那是根比小碗碗口还要粗的树干,他竟然一脚就踢断了真想不到,通身都象个纨裤子弟的小恶魔,功夫竟然这麽好!然後就更加坚定了不能让他靠近席阳的决心──他哪天发病了,一脚踢到席阳身上,席阳还有命在?

七哥他们的船是在黄昏时候离开的,席阳这一走,晚上我就闲了下来,吃过晚饭,就跑到莫天的书房。
莫天还是小心得过分,非让我呆到休憩用的日间床上,还抱了床毯子给我盖上,不等我开口抱怨,抬手就给我脑门一下:“不准叫,你规规距距呆著,不然我把你送回病房。”
立即闭嘴,躺在他书房总比躺在病房好。
房间里是一如继往的安静祥和,散在四的台灯壁灯落地灯把整个屋子烘托得温馨袭人,空气里除了淡淡的海味和若有似无的香,更多了那种我所熟悉的气息,那是他的气息,也是"家"的气息
躺在小床上漫不经心地翻看著商业杂志,感觉好象又回到了好多年前。那个时候,每天吃过晚饭,他在书房继续理公事,我在一旁看书画画作功课,相互陪伴却又互不干扰当时年纪小,只要有他在旁边就觉得很开心,现在旧事重温,才明白那是一种很平和很温暖很安心的幸福感觉。
在一派安宁之中,於不知不觉间,我睡了过去。也不知道睡了多久,迷迷糊糊中,感觉有人轻轻唤我,然後唇上落下柔软的亲吻。
想睡。不耐烦地去推轻轻覆在身上的躯体,结果却莫名其妙地缠了上去,然後就感觉自己给抱了起来,令我生出种正在做梦的错觉
好象有个人在不停地告诉我,这不是梦,不是梦,可是眼皮好重,不但重,还象被涂了胶水,睁不开,一点也睁不开。
又过了一会儿,阵阵夜风吹上了身,不冷,一点也不冷,反倒很有些舒服,只是睡意就此给吹散了不少。待到进了卧室,脑袋仍不清醒,不过眼睛好歹睁了开。大慨是我傻乎乎的模样看起来很是滑稽,莫天把我放到床上後,噗哧一声笑了起来。
“跟小时候一模一样别硬撑,想睡就继续睡。“他替我盖好毯子,又揉了揉我的头发,进了浴室。
我闭上眼睛,脑子里一会儿是席阳一会儿是七哥,一会儿又变成了晨安,最後竟然还出现了莫均遥的影子乱七八糟毫无章法,睡意却给搅得越来越淡。等莫天冲了凉出来,我已经下了床,把阵地转移进了起居室──把碟子放进机子,又扔了几个靠垫在地上,打算在电视机前安营扎寨了。
见了正擦著一头湿发的莫天,我问他:“还是那部《40男》,要不要一起看?”
“好啊。“他走过来直接靠了垫子坐到地上。
我跪在他旁边,接过他手上的浴巾替他擦起头发,头发很湿,於是歪了头问他:“吹一吹?”
他摇摇头:“等到片子看完,早干了。”
擦完头发,随手把浴巾扔在一旁,也倚著靠垫半躺到地上看起片子。只是注意力无论如何都集中不起来──看电影还有不专心的,邪门了!

他这时伸手从身後沙发上抓了薄毯过来,一边给我盖上一边问:“想什麽?”
“七哥和莫均遥。”
话一出口,不但莫天莫名其妙,就连我自己,也怔住了。
“老七和莫均遥?他们怎麽了?”
我彻底放弃电影,掀开毯子坐直身体看著他:“你说,七哥和莫均遥以前会不会是情人?”
莫天本来拿了摇控器在减低音量,听了我的话,停了手上动作看起我,目光怪异,就象我动的不是胃切除手术,而是开颅手术似的:“他们两个?你怎麽会有这种怪念头?均遥不是马上就要结婚了吗?”
“我说的是以前,以前"为了证明我的话不是空穴来风,又把莫均遥的原话复述了一遍,“莫均遥那天说他和七哥在好些年前有些纠葛,後来他准备争位的时候,曾经邀请七哥加盟,给七哥拒绝了。”
莫天沈思片刻,摇摇头:“他们两个应该没有多少交集。你刚来那年,均遥寒假过来住过几天,我没有多少印象”
“你有印象才怪,你那麽忙”
我话还没说完,身体已被他按回到靠垫上,毯子重新盖上:“你一天到晚老研究别人干什麽,睡好,你要生病了,又是我的事。”
然後语气一缓:“就算他们两个有过故事,那也是好些年前的往事了,事过境迁,不会再有交集了”
替莫均遥默哀几秒锺,我心情大好,本想要坐起来,想想身旁的这个暴君肯定又要瞪眼,算了,老老实实躺毯子下边。侧了侧身,扭过头去看他,把个後脑勺留给了电视屏幕:“今天七哥带阳阳出海去了。”
“那不正好,席阳心情不好,出去散散心转移一下注意力"莫天突然住口,盯著我,“我说你怎麽突然关心起均遥来了,原来是想把席阳送给老七!”
“怎麽叫送?席阳要是跟七哥在一起,我放心,当然不想又跳出个旧情人来。”
“你那点心思呀,“莫天笑了起来,眼睛里面闪动起温暖的光亮,“一方面是为了席阳,另一方面,是不是也有点想要补偿老七的意思?”
我哑然。这个我还真没想过,只是在我的潜意识里面,会不会真有那麽一点点想要补偿的意思?
莫天伸手握住我放在毯子外边的手:“老七那麽强悍的一个人,哪里需要这种补偿?何况那个人跟你一样,死心眼得很。”
再无语。七哥要真是个看得开的,也不会
莫天把我的手放到唇边,轻轻啄了一下,又说:“你要是时间多得没用,我建议你还是多操心操心凤家那个小祖宗。”
脑子里立时警锺长鸣,微微抬起头:“他又怎麽了?”
“晚上阮三和凤凰先後给我打了电话,说要过来看你,而且时间还定在同一天。”
我眼睛一下子瞪得斗大:“晨安把他们搬来作救兵?不会吧?”
凤晨安那个小恶魔会为了这种事把老妈和叔叔搬出来?这也太荒唐、太可笑、太没出息了!
“难说他这的对手太强大,不得不出此下策也说不定。他年纪虽然小,却懂得审时度势当断则断,最难得的是,养尊优的小少爷居然放得下面子你就等著看好戏”
大怒,几乎又要蹿起:“那是我弟弟,看什麽好戏”
莫天笑了起来,一把把我给按住:“叫什麽叫,我说的是他与小霍克以後的好戏。现在不看好戏看电影,这部《40男》,肯定跟我们八字不合,前前後後说了那麽多,一都没看成。”

三二 兄弟
四天後的码头上,席阳先是兴高采烈地抛出一句日式"我回来了”,接著就给我来了个亲亲热热的法式大拥抱,全然忘了我刚动了手术不久。
这出海,席阳又给晒黑了不少,健康得不能再健康的样子。他心急如焚,连从码头到住地短短十来分锺的时间都不肯放过,在车上就给我滔滔不绝地讲起了他新学会的种种本事,听他的意思,竟是已经可以独自驾船。抬眼去看坐在对面的七哥,七哥含笑微微颔首,禁不住有些吃惊:七哥不是个好耐性的人,当年教我驾船,急燥得不得了,恨不得把我变成超人一天学会三年的活,没想到这竟耐得下心亲自教席阳。

下车的时候,席阳还颇有点炫耀地对我说:“搞不好到了海上,现在连你都不是我的对手了。”
“你哥是在海上长大的,你最好不要脑子一发昏跑去跟他比试,输了我慨不负责。“七哥没有下车,只是推开车门,伸了半边身子出来跟我们道别。
听了他的话,席阳走过去爽快地在他肩头擂了一拳:“七哥谢谢你啦,下出海一定叫上我。”

走进他的房间,我有意无意地问了一句:“阳阳,你很喜欢七哥?”
“当然,七哥很棒耶,他教了我好多。“席阳一边收拾衣物用品,一边浑然无知的回答。
听了席阳的话,我坐到沙发上暗自叹了口气:席阳这麽个粗神经,怎麽对付得了凤晨安。
对於凤越阮三的来访,我并不紧张,我席凯文又不是三岁娃娃,什麽时候任人搓任人捏过?想通过他们给我施压,笑话!只是从晨安的这个举措上,我也看到了他对席阳的执念──天知道他哪根神经出了毛病,竟然把个平凡男儿当成了珍宝,还志在必得。可以想象,这招不行肯定还有下一招,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我又不能永远把席阳护在羽翼之下真是烦心。
席阳一直忙著从旅行包中往外拿物品,这时手突然僵住,神情一片黯淡。望向他手上,是个很精致的乳白色小闹锺,顿时了然──席阳虽然画得一手好画,又是搞设计的,但他的生活并不精致,不会把心思在这种小玩意儿上。
“Andrew送的?”
点了点头,不说话。
“还想他吗?”
默然半晌,又点点头,轻声道:“好多了幸亏有大家”
我无言地看著他,不知道该怎麽劝慰。老实说,我从来没有经历过失恋,对他的痛苦,无法感同身受。
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问题,如果莫天有了新欢把我给甩了,我怎麽办?──宰了他不对,宰了他们两个!
得出这个答案的时候,我著实给吓了一大跳。我真会那麽做吗?我的占有欲强烈到了要杀人的地步?应该大慨或许不会吧?潇潇洒洒地一去不复返,倒更象是我的作风感谢老天,那种事情大慨永远也不会发生,所以我也用不著去考虑要如何面对──天知道我的自信心来自何!
“阳阳,想没想过把他抢回来?“鬼差神使,我问出了这麽个神经短路的问题,只是话已经出了口,收不回来了。
席阳把闹锺放到桌上,神色反倒不如刚才沮丧:“抢,怎麽抢啊?我把自己养活就不错了,上哪儿弄间公司送给Andrew”
大慨意识到话里的火药味太重,他心虚地瞥了我一眼,又匆匆把目光挪开:“哥,你别担心,不是有人说失恋是人生的必修课吗?”
“如果我送你一间公司呢?”
这一,席阳想也不想地回答:“这个问题我早就想清楚了,你送一间给我,就是我的啦?人说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有莫强求,这句话还是要听的。”
“你倒是想得开。”
“想不开能怎样?小人物有小人物的生存方式,小人物活得太较真,迟早一头撞死”
我笑了起来。这个席阳,倒是挺能自我安慰的。不过也好,不象我,不钻牛角尖,活起来要轻松得多,是我一直在小看他的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
席阳却突然看著我,问:“哥,你还记得澈哥吧?”
我给问得一愣,眼前随及出现那个成熟中混杂著稚气、初看硬势骨子里却非常温柔的英俊男人这麽多年了,连我自己都以为早把他忘了,却原来,只是把他悄悄收进了心底的某个角落。
“你走了之後,他过得很不好,大慨有一年时间完全不能工作。”
“那他现在”
席阳点点头:“後来有个人一直关心他,一直陪在他身边,现在他又回到顶级男模圈子里了。我在法国的时候,我们还一起吃过好几饭我猜他其实很想问问你的情况的,结果到最後一个字都没提。”
良久无言。对裴澈淋,我是心存歉疚的。年少轻狂时的那任性,搅乱了好些人的生活,最让我感到报歉的,除了莫天,就是他。

席阳走到我膝边蹲下,自下往上地看著我:“哥,你那年走得好突然,我那天接到你电话的时候,还以为你在开玩笑後来看澈哥那麽难过,我其实是生你气的,所以很长时间都没打电话给你只是隔了几年再见到你,就很没出息地原谅你了无论发生什麽,你还是我哥哥”
“阳阳,对不起,那一事情太突然”
“是因为莫大哥吗?”
看我点头,他泄气似地坐到地上,把头靠在我腿上,又说:“要不是那天看了你画的那幅画,我一定以为是他把你绑架了原来你们认识那麽长时间了这下,没法子了”
“什麽法子?”
“澈哥啊!我更喜欢澈哥,你们在一起多好,自由自在的你现在跟莫大哥在一起,看起来风光得很,我看你并不快乐。”
我惊愕万分,因为Andrew因为凤晨安,我一直在替席阳操心,闹了半天,他也在为我瞎操心。不过他这个结论
“阳阳,不是你想的那样。哥现在不快乐,是因为其它一些事情。其实哥才是离不开莫大哥的那一个”
席阳从我腿上抬起头看我,惊奇得不得了的样子:“怎麽会?莫大哥有什麽好?我见了他总觉得缺养,就跟高山反应一样他还大了你那麽多”
我笑了起来,从一开始,席阳就有点怕莫天,看样子,会一直怕下去。话题越扯越远了,本来是想要劝慰一下席阳,没想到竟给他扯到了莫天身上:“阳阳,不是那个样子的,哥好些年前就爱上莫天了”
大慨是觉得在我面前用不著掩饰,席阳把下巴搁到我腿上,不高兴地噘起嘴,很是不爽的道:“我只是想看你开心一点嘛算了,不管你了,反正从来都是你教训我。”
“我不也是想看你开心看你没钻牛角尖,我就放心了。”
大慨是又想到了Andrew,席阳从地上爬到我身边的沙发上坐好,装作若无其事地展颜一笑:“哥,不要担心,总会过去的。”
我把他揽进怀里,半是认真半是玩笑地道:“阳阳,哥帮不上忙,就只有借个肩膀给你靠靠”
席阳扑哧一声笑了,反手搂住我的腰,说:“哥,你这个肩膀太窄了”
说完一把把我推开,笑著跳起来:“得了吧,我不想被莫大哥宰了他那双眼睛就跟刀子一样!”
席阳是个不善作伪的人,他正在开玩笑,只是从他的笑容里,我感受不到往日那种阳光的明朗气息。不过,好歹又可以开玩笑了,算是一大进步。站起身,拍拍他的肩:“晚上过来吃饭,不会忘了路吧?“说完向房门走去,准备出门。
他说得对,总会过去的──有些事,就算是当哥哥的,也帮不上忙;有些伤痛,别人说得再多、自己想得再开,都是无用,只能留给时间去医治。
席阳却在我出门前叫住我:“哥,你这边没事了,我下周准备回去上班,我都请了三个星期的假了,年假都用光了”
“现在不忙,等过一阵子再说,你们老板那边我去解决。”
“可是”
“没啥可是的,你陪哥住这儿,什麽都不要想。“不是我不讲理,实在是席阳需要时间医治伤口,没必要现在就回去面对生计面对工作。况且现在放他回去,那个混帐凤晨安不追过去才怪。

回家的路上,想著席阳想著裴澈霖,突然意识到自己有多幸运。活到这麽大,从来不知道失恋为何物,我爱上了个天神一样的男人,而从一开始,那个男人也几乎是无条件地爱著我,精心喝护耐心培养,看著我护著我,直至长大就算18岁那年那麽任性的出走,也没有阻断他的爱意,反而一直为我小心翼翼地留著回家的路长大以後才明白,那种伤害有多,换了是我,只怕没法原谅而现在,只因为我的病,又要为我放弃一切
──这麽这麽包容的爱,却出自那麽强势的一个人,老天待我何等优厚!

三三 大败
接下去的几天,所有人都惊奇地发现,席阳和七哥亲近了不少。一向披著绿色食物画皮、骨子里却是极不易亲近的七哥,於百忙之中抽了不少时间陪他,教他玩枪,甚至还教了他几招简单易学的实用博击,席阳脑袋一发昏,就以为自己成了超人,直看得所有人开心不已。
不知道别人是怎麽看的,我总觉得其中有蹊跷。虽然没有刻意打听,但流言听了不少:这些年,七哥身边不乏美人,想来都是些出类拔萃的人物,但总是来来去去的,他从来没有动过心。席阳除了是我弟弟这个优势之外,根本无法与那些人尖子相比,就算七哥真的看开了,这种好事怎麽想也轮不到他头上。疑心归疑心,我还是乐於看到席阳和七哥走到一起,对我来说,他们一个是血脉相连的弟弟,一个是如师如友伴我长大的哥哥,都是非常重要的亲人。
这阵子岛上最痛苦的人和兽,非凤晨安莫属。虽然从心里来说我也喜欢这个调皮捣蛋从小不安生的小家夥,但让我把席阳交给他?开玩笑!何况我实在无法理解他的痛苦──什麽样的帅哥美女他得不到?想去想来想到脑袋发痛,只想得出一个理由: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凤越和阮三就在这一派猜测和疑惑之中从天而降。二人同机到达,到达後直接去了莫天的办公地点──暗黑世界三大巨头碰面,当然有公事要谈。根据惯例,我等闲人一直要到晚餐时分才见得到这二位人中龙凤。
不过现在事情好象全乱套了,他们到达後不久,我就接到莫天秘书打过来的电话,说他们马上要过来看我。当时我正在练习场教席阳玩枪,说是教,其实我自己也有阵子没摸枪了,玩得很是带劲。如此一来,只好把席阳交给保镖,自己匆匆往病房赶,颇有点装病的嫌疑。
阮三和凤凰是同时进门的,後边还跟著安和莫十七──凤晨安那小子面子还真是不小,屁大点事,居然连莫十七都惊动了!正打著招呼,晨安和萧四宋玉也赶了过来,最後进门的,是七哥。
病房虽然宽敞,一下子坐进这麽多人後,猛然间变小不少。
少不得一阵寒暄客套。象往常一样,宋玉仍旧不搭理凤越,几乎与她坐了个对角线。晨安今天把乖乖也抱了来,目的显而易见:用儿子收卖老妈。原本见了他一脸怒色的凤凰果然中计,看著孙子发了10秒锺的愣,再也没有力气找他算帐。
大家坐定之後,乖乖到了安的怀里,晨安坐在他妈旁边,还把他妈的胳膊抱在胸前,下巴搭在他妈肩头,一副乖得不得了的乖儿子形象,直看得一干人等暗自发笑。
阮三最先点题。问我:“Kevin,听说你弟弟很单纯很可爱,等会儿一定给我引见引见。”
我苦笑:“阮三哥,谣传哪当得真那麽大了还那麽单纯,不是好事,有啥可爱的。”
“才不是呢。“晨安立即反驳,一副捍卫自家人的模样,“十六、七岁的时候哪个不单纯?年纪一大就被染得污七八糟。可阳阳不一样,他又不傻又不笨,23岁就拿了硕士,可人还是那麽纯净,那就是天性,不只可爱还很珍贵!”
一时语塞。不只是语塞,更是被小纨裤的高论给震住了。看样子,被震住的人不只我一个,大家齐齐看向他,没有一个人出声。
小纨裤对众人的目光毫不在意,不慌不忙地继续往下说:“安安请大家来,是想请大家来评个理。事情呢很简单,侄儿发现了件宝贝,於是动手挖宝,哪知道挖到一半的时候,他叔叔看著眼热,突然间闯了进来要独占宝贝。侄儿当然不干,於是叔叔凭著自己力气大把侄儿赶了出去。”
讲到此,他眼光象激光枪一样射向七哥,“英吉叔叔,安安想请教一下,这种叔叔,有没有半点叔叔的样子?”
大家的目光又立即转向七哥。
七哥斜倚在沙发上看著晨安,神情自若地答道:“没有。”
“那英吉叔叔又怎麽解释你跟安安抢阳阳的事?“凤晨安这时放开他妈的手臂,一张脸阴沈得来就象要下冰雹。
“你那个故事讲得不全面,我们不妨逐条讨论。第一,席阳怎麽成珍宝了?我倒觉得就是看到我喜欢席阳,你才突然来了兴趣,你那个所谓的‘挖宝’,根本就是小孩子在抢玩具。“七哥不动声色地侃侃而谈──他要是被小家夥的脸色吓住了才是天下奇闻。
“我不是,我是认真的"凤晨安声音一下子提高了八度,被他妈抬手敲了一下,这才放低音量,“阳阳那天跟Kevin大哥说的话我听得清清楚楚。Kevin大哥给他设了个基金,阳阳其实是动了心的,可他最後没要。所以说,他不但有底线,而且还守得住他的底线。底线大家都有,但是面对诱惑的时候,还能守住的,有几个?可是当Kevin大哥问他要不要帮Andrew的时候,他却没法坚持,为什麽?因为他重情,所以为了感情,他甚至可以放弃他的底线他这个样子的人,这个世上都快绝种了,我不抢快点,还有我的份?”
老实说,我现在已经不知道该怎样思考了──凤晨安太让人惊奇了,搞了半天,他的火力不是冲我、而是冲七哥去的!把他妈和他三叔搬来对付七哥,确实有用。
至於我和席阳那天的对话,我自己都不觉得有啥高的,他却能听出这麽多名堂,真是难为他了。可见他事先作足了功课,把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都预先设定了答案,简直就是论文答辩的思路。
抱歉得很,我今天说什麽也不能让他通过答辩。清了清嗓子,把大家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晨安,席阳是个很普通的人,你年纪还小,生活圈子又太窄,长大一点就会明白,比席阳出色的人其实很多。”
所有观众又立即把头转向晨安。
回答我的,是固执的摇头:“不对。我没活在象牙塔里边儿。大学第一学期,我隐瞒了身份,只是我没经验,大家马上就猜到了我出自豪门,哼,你们真该来看看,当时我身边有多热闹。第二学期,我耍了个招,说我家里破产了,结果一下子跑了个精光光,不过,还是有不少人找我,为啥?他们有钱,他们想抱养我Kevin大哥,你总觉得我小我天真,我倒觉得你比我还天真,外面的世界才不象你想的那麽好,势利的人居多。”
“以你这麽说,就一个不势利的人也找不到?”
“也不是。我变穷了後,还是有几个很单纯的女孩子找我,只是她们图的,都是我的外貌,而且年纪都小,不过一年时间,大都把我扔了,剩下的几个,也不过是暂时没找到合适的下家。”
心里一阵发毛:凤晨安这几年都在干什麽?跑大学里社会实践去了?只是他的取样太不科学,得出的结论实在让人不敢恭维──天晓得他上的是哪所大学!本能的想要反驳,一时间却又找不出适当的话──总不能真搞成个学术辩论会吧?
好在还有人比我更好奇,宋玉这时突然问:“那你现在是有钱还是穷?”
“有钱。我想看看那些人後悔的样子。“满不在乎地回答完宋玉,又转回头看我,“Kevin大哥你别急,我知道这个世上肯定还有象席阳那麽单纯的人,只是还要我喜欢才成,对不?我就喜欢阳阳得很,从一开始就喜欢,我还从来没有这麽喜欢过一个人,看英吉叔叔把他抢跑了,我这里气得好痛,连饭都吃不下”
说到此,用手点了点心的位置,又睁著他那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可怜巴巴地继续倾诉心声,“Kevin大哥,我说的都是真的!”
脑袋开始发昏──凤晨安这个时候不答辩了,开始走纯情路线了。而且他脸皮厚得无以复加,居然可以当著他老妈和几个叔叔的面,把这番话说得情真意切诚恳无比,想不服都不行!

老天,这个小恶魔到底是何方妖孽变的?
好在还有个七哥。七哥这时出声替我解围:“我们就暂时假定席阳是件珍宝,只是你忘了件很重要的事──是珍宝就有人抢。凤晨安,我倒想问问,就算你逼得我把席阳让出来,你又拿什麽来保住你手上的宝贝?”
这一下,小恶魔的眼睛开始一个劲眨巴,显然这个问题不在他准备的提纲以内。
七哥却不放过他,继续直击要害:“今天你把你妈你叔叔搬出来帮你抢席阳也就算了,但你总不会想著要让你妈你叔叔替你保护席阳吧?男子汉大丈夫,连个心爱之人都护不住,你不觉得丢人、不觉得自己无能、不觉得自己根本配不上席阳吗?”
我听得心里咯蹬一下,风向不对。只是不等我仔细琢磨,那边凤晨安已经腾的一下直接从沙发上蹦了起来,他个头满高,这一蹦,房间里的光线立即暗了一暗。
看样子是真急了,小子满眼怒火地瞪著七哥,怒道:“英吉,你他妈比我大了十五岁还好意思跟我抢人,我抢不过你搬救兵天经地义。现在又说男子汉大丈夫连个心爱之人都护不住你凭什麽说我护不了席阳?我今天丑话说前头,阳阳是我的,谁都不准碰,不信就出手试试,看我敢不敢宰他的手,就算是你英吉也一个样。”
一时间,病房里静得来好似连呼吸之声都清晰可辨──凤晨安这个样子太让人震憾了!
从"会议"开始的那一刻起,他一直在制造惊奇,只是谁都想不到,他会让满屋子的老江湖惊奇到这个地步──大家叫他小恶魔,多数时候还是因为宠他,但是此时的小恶魔,是真真正正的恶魔附身,双眼通红满脸戾气,让我瞬间联想到正在悍卫自己领地的大型食肉类动物原来,一旦踏入他的禁区,他也有如此嗜血的一面!
平心而论,七哥的话虽然不太好听,但语气很平淡,完全称得上心平气和,小恶魔给气成这个样子,大慨一来是踩到了痛,二来也是这阵子受够了窝囊气,对七哥来了个怨恨总爆发所至。
片刻死寂之後,凤越阮三宋玉、就连莫十七,全都出声,齐齐喝斥他住口。只是这只豺狼此时完全红了眼,谁的帐都不买,死死盯著七哥,一副要决一死战的模样。
这种时候,萧四的力量就显示了出来。
“凤晨安,你给我坐下说话,你非要站著的话,那我就让你站一辈子。“萧四的声音不高,也不算威严,只是在一片嘈杂之中,异常清晰,而且字字凛洌,一个字一个字直往心底钻,就连我,都给听得心里一寒。
凤晨安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很识时务地坐了下来,只是一双眼睛仍是死死盯著七哥不放。
所有人中,七哥反倒是最镇静的那一个。刚才连我都差点出声喝斥,他这个正主倒好,全不当回事儿地坐在沙发上,好整以遐地看著晨安,好似全与他无关。
一直到房间里安静下来,他这才淡淡一笑,对晨安道:“宰我的手?你以为你是江湖奇侠,吹口气,就可以把我的手吹飞?宰我的手要拿出真本事来,你不要瞪我,先扪心问一问,你宰不宰得下我的手,还是你有一帮子兄弟可以帮你宰?”
心底叹口气,看向七哥微微苦笑。看起来大家好象还在为席阳争吵,其实到得此时,席阳的事情已经没啥好争的了,而我这个作哥哥的,也不过是个陪客兼看客罢了。
看凤晨安不说话,七哥继续教训他:“你看看你这几年都干了些啥,黑道不入,白道不进,跑到大学去拿学位,还非要挑个‘古代神话研究’。你研究了三年,研究出了啥?哦,是了,研究出了个儿子来就凭你个纨裤子弟,如果不是你妈你三叔,只怕连你自己都保护不了。”
所有人又看向晨安,想看看他这作何反应。
凤晨安的反应比较奇怪。七哥的话好象并没有彻底激怒他,相反,他脸上怒气渐渐淡去,脸色慢慢恢复正常,这时冷冷一笑,语气已经和缓了不少:“说去说来,不就是说我没势力嘛如果我有能力保护阳阳,英吉叔叔你是不是就此退出?”
七哥又升回到了"叔叔"级别,只是叫著叔叔的凤晨安,眼睛里面敌意不减,哪有半分侄儿模样。
七哥倒是干脆:“你如果真有那个本事,我这个当叔叔的,就成全你。”
“好,英吉叔叔,你这话可是当大家面说出来的,不准反悔"眼光一挑,看向旁边莫十七:“十七叔叔我想通了,等这边事情一完就进黑道。”
每个人立时笑逐颜开,就连宋玉,都是松了口气的模样,房间里就此亮堂了不少。
阮三这时淡淡一笑,对七哥道:“我们安安还小,两年之後你再来看看,准得吓你一跳。”
“会议"开到现在,似乎应该圆满结束了。
我心里却很是恼火,这根本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於是非常煞风景地洒下几滴雨点子:“晨安,你好象忘了一件事,我是席阳的哥哥呢。”
凤晨安怔了怔,突然起身跑到安身边,接了乖乖抱到我面前,教乖乖:“跟Kevin伯伯说,请Kevin伯伯放心,爸爸一定会对阳阳叔叔很好很好的。”
小家夥午睡的时间早过了,可能是一下子见了这麽多人,给兴奋得东瞅瞅西瞧瞧,精神得不得了,连半点要睡的意思都没有。听了他小爸爸的话,居然乖乖地跟我一个劲点头,名实相符得让人忍俊不禁。

竭立控制住笑神经:“晨安,不是大哥跟你过不去,你并不了解席阳”

“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慢慢了解阳阳我会慢慢追,我不要你帮忙,只请你不要干涉,Ke──vin──大──哥!“最後这句"Kevin大哥"拉得又慢又长,简直就是在撒娇。
话都到了这份上,我还能说什麽──凤晨安这小子,时而象个顽童,时而又老成之极,总之,就是与他的年龄不相称。
凤越这时走过来要从他怀里抱走孩子,哪知道晨安不让,坚决不松手。
凤越又气又急:“你个小娃娃哪带得好乖乖,妈帮你带著,你有时间回来看看就是了。”
“不干。“答得斩钉截铁,“阳阳喜欢乖乖,阳阳会帮我带的而且乖乖还要帮我追阳阳呢是不是,儿子小乖乖?”
小屁孩又是一阵猛点头,跟个啄木鸟似的。这一下,全体人员再也忍不住,齐齐大笑起来,病房里立时乱作一团。
凤晨安大获全胜,在一片哄笑声中,抱了他的玩具娃娃逃之夭夭。
待到他踪影全无,七哥转头看凤越,摇著头叹息:“凤凰凤凰,帮你把个野马驹套上了笼头,你这该如何谢我?”
凤越满脸喜气,痛快的说:“英吉你随便开价,姐姐我这绝不还价。”
“那就好,咱们先把帐计著。“说完起身走到我身旁,揉揉我的头发,“这下该放心了吧?那小子对席阳是认真的。”
然後对大家摆摆手,开门而去。
我笑著看向凤越:“越姐姐,先说好,你家晨安要是欺负了我家阳阳,我可不会坐视不管”
凤凰原本就站在我身边,这时亲呢地搂住我的肩:“什麽你家我家的,大家都快成一家了他要敢欺负阳阳,别说是你,我们也会管教的。”
心里叹口气,觉得自己好象就此把席阳给卖了,不过,凤晨安这也真是舍得下功夫,竟然同意跟莫十七入黑道,不象是玩玩而已我这个哥哥的确不应该小心过度,还是看他们两个的缘分吧。
突然想起小霍克那句"别你家我家的,晨安那小子还指不定是谁家的呢”,立时满心的挫败感──闹了半天,原来他是我们席家的!

三四 落潮
晚上的聚会闹到挺晚,进到卧室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不出所料,莫天还在灯下看文件。
他这阵子很忙,连今晚的聚会都抽不出时间──生日还有一个星期,交接在即,不由他不忙。听见我开门的声音,头也不抬地问:“玩得还好?”
“好。“老实说,我手术後身体大不如从前,要是不好玩才不会支撑到现在。
大慨是我的情绪太好,莫天放下手头的工作,转过座椅有些意外地看起我:“有那麽好玩?”
我本来准备进衣帽间换衣服,看他这麽在意於是改变了方向,走到书桌前伸手把放了满桌的文件向里边推了推,坐到桌上:“你应该去看看凤晨安,就连阮三都说他象只不停摇尾巴的狐狸犬。”
莫天想了想:“那不正好,他们一个是狐狸犬,一个是小白兔,挺般配。”
“小白兔被彻底搞糊涂了,悄悄问我狐狸犬是不是出了毛病。“我终於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莫天也笑了:“换了是我也会这麽想,正常。”

今天的晚餐确实好玩。我因为啥都不能吃,就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到了观察上,结果发现了很多有趣的事情。比如席阳见了阮三和凤凰,尤其是阮三之後,足足有两分锺时间,双唇微张目不转睛,然後有老长一段时间眼睛跟著阮三打转,丢足了人。我在旁边看得异常满意,对,就应该让凤晨安看看真实的席阳──他看中的"珍珠”,不过是颗玻璃珠子,值不了几文钱。
不过,凤晨安却似全不在意,七哥刚跟席阳讲了两句话,他就急急忘忘地插了进去。打那以後,几乎一直不离席阳左右,简直就是球场上的贴身盯人战术,把个席阳搞得不胜其烦,几乎要申请禁止令後来还是凤凰出面把晨安赶了开去。
席阳一脱身就过来找我,困惑地问我凤晨安是不是出了啥状况。我当时情绪好得不能再好,忍不住开他玩笑,问他长这麽大有没有被人追过,席阳老老实实地摇头:“从来都是我追人,哪来人追我?”
“那就尽情享受一下被追的感觉。不晓得晨安会不会送你?”

席阳半天没出声,最後小心翼翼地问:“哥你的意思是说凤晨安他他”
“他"了半天也"他"不出来,我看他著实可怜,才给他解开谜底:“他说他喜欢你,他要追你。”
"”
“他还说你是件珍宝,他要动手晚了就没他的份了。“我不准备帮凤晨安,当然不介意把他的狐狸心思暴露在阳光之下。
又是半天沈默,终於,席阳端了酒转身而去,临行前扔下三个字:“他有病!”

“凤家那位少爷眼光一流,还懂得先下手为强,他正常得很。“我讲故事的时候,莫天动手整理桌上文件,故事讲完,他文件也整理完毕,这时靠进椅背里看我:“我还以为你说什麽都不会让晨安接近席阳呢。”
“拜托,我有那麽不讲理?”
“你以为你很讲理?你的宝贝哪放过手?小时候死活不准人碰你的小马驹”
“得得,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就你记得。“连忙打断他。那年因为小霍克哥哥瑞奇偷骑了我那匹叫龙卷风的小马驹的事,差点没掀起滔天巨浪不是什麽值得骄傲的回忆,赶忙转回正题上,道,“席阳又不是个瓷娃娃,我没必要太紧张对了,席阳说等你过完生日他就回去上班了。”
莫天随手取过桌子上的红酒,在手里边轻轻摇晃,若有所思的问:“生日过後,我们就自由了,你想干什麽?”
我一阵沈默,然後摇摇头:“还没有想好。”
“均遥的意思是希望你留任龙宇。”
这一很干脆,完全不用想:“我不会留任。”
莫天生日後我们干什麽?这些天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无论做什麽,改换门庭後的莫家,绝对不会再留──从心理上来说,从安全上来讲,都不能留下。
莫天喝了口酒,又问我:“要不,我们先到法国住上一阵子?你一直很喜欢那里。”
法国我和莫天有多所住宅,巴黎郊外还有栋很有些年头的别墅──我十五岁那年突然迷上了中世纪骑士,莫天於是买下那所房子作了我16岁的生日礼物,一番翻新维修之後,外观和内里布置都还原成了中世纪风格,当时喜欢得不得了。想到此脑子里亮光一闪,突然意义风发,道:“我要去学画。那个混帐Andrew那天居然敢说我的画不入流哼,十年以後我要让全世界看到,画坛新星席凯文冉冉升起,小仲马当年以一本《茶女》征服巴黎,我要用我的画笔征服全世界!”
“好啊,那我就作你的模特,还是免费的那种。“莫天被我的张狂模样逗笑了,只是满眼的欣慰之中夹了丝倦意。
我从桌子上跳到他面前,躬身亲亲他的额头:“乖宝宝,该睡觉了。”
然後趁他动手之前心情愉快地跑进里间,只听得身後一声轻笑。

换过衣服稍稍冼漱後回到卧室,却不见莫天人影。返回起居室,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正端了酒站在露台之上,丝丝缕缕的晨雾莹绕在他的四周,透著淡淡的落寞。
恍然间,心底一阵失落,走出去从背後搂住他,难得温柔地轻轻说道:“睡觉好不好,再不睡就该天亮了。”
莫天用端著酒的手指指不远的大海,月下的大海很平静,虽然看不清海浪,但涛声阵阵,入耳清晰:“记得以前听人说过,人生就象海潮,有涨潮也有落潮,当时年轻气盛,坚信我的人生只涨不落。今日方才明白,只涨不落,那不是自然规律。”
我并不个妙语联珠的人,此时却福至心灵,接口道:“落潮其实是在为下一涨潮作准备。”
莫天微微一怔,然後开怀大笑,拍拍我搂在他胸前的手:“我得此佳人,荣辱相伴生死相随,不知羡慕死多少人,还管什麽潮涨潮落!”
“莫天你住口,我不是女人!”
一边笑著,一边把他往房里拽去

三五 生日

阮三和凤越都是大忙人,尽管再过几天就是莫天的生日,还是在第二天一大早匆匆离岛。
这几天,全岛上下都在忙著莫天的生日party,以前我也会卷入,至少得打电话邀请某些重要人物。今年情况特殊,莫天以我生病为由,一声令下,就此把我隔绝在了整个策划准备活动之外,虽然在我看来,我这个倒霉的病除了吃药吃到心烦、饮食搭配可恶之极外,实在没啥大碍。不过也好,有些事必须在他生日之前找到答案,没法再逃避了。这其中,最要紧的,莫过於安全。
莫天在位将近二十年,虽然他本人并不好杀戮,但身在江湖,哪里干净得了?仇家我不怕,敢寻仇寻到莫家前任家主头上的,这世上找不出几个。可问题麻烦就麻烦在这"前任"两个字上──与"前任"相对应的,是"现任”,人心难测,将来的事谁也保证不了,要是莫均遥搞点小动作的话
虽说那天莫天向我提过迦逻的事,心里总是不放心,一直等到与萧四一番长谈之後,才算是有了底。这之後,又跟侍卫长商量到达巴黎後的诸多防卫事宜。好在侍卫长这个职位,向来都是由家主自己的家臣担任,莫天一旦离开,他也会随我们而去。
其实这几天萧四也忙得很,他院子後面有个小小的码头,他的一艘快艇就停在不远,据说快艇上常放下小艇登陆,其间,他更是离开了两日我这个俗人,对迦逻、对他正在做的一切难免好奇,只是什麽事该问什麽事不该问,这点分寸我还有。就连被所有人宠坏了的凤晨安,都非常聪明地搬出了他们的院子,带著乖乖和两个保姆赖进了席阳住的小楼。那小子尚方宝剑在手,一派有持无恐,不过看情形,进展缓慢──席阳现在心情不佳,看看帅哥还成,但说到谈情说爱,我看他是巴不得逃得越远越好。这阵子人人都有事忙,也没人注意他们这对流水落。

生日的那天早上,醒来时已是W阳高照,这几天一直在关心天气预报,据说今天白天一切正常,只是到了夜里,风暴的可能性高达40%。老天要下雨,就象我要生病一样,都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只有寄希望於风暴来得迟一点,毕竟好些客人准备连夜离开,我不希望来场"我不留客天留客"的扫兴剧目。
一整天我都没什麽事,也提不起精神做事,心情不是欠佳,而是糟到极,压抑到想要揍人的地步──总觉得有团无舒解的浊气堵在心里,堵得我发慌,还时不时地凝作一块,重拳般直击我的心脏心脏被扯得一阵发紧,就连呼吸,都似乎在那一刹那窒息凝结,却有种想要破坏想要毁灭的狂野冲动
每个人都有烦恼,我的烦恼向来不少,十八、九岁时被莫天的那些男孩子所烦,更因为"男宠"的身份而特别敏感;开始争夺家主之後,又必须面对无休无止的阴谋和杀戮,说我身心疲惫,不算夸张。但公平的说,背後靠著那麽样一棵大树,有那般巨大的一棵树冠遮在头上,狂风暴雨从来都离我很远,而面前的血腥,也因为有一个七哥,给挡掉了一大半所以烦归烦,疲惫归疲惫,但自懂事以来,从来都只有我拿气给人受,活得如此压抑,何曾有过?
──第一体会到,原来压抑的感觉,如此之糟糕!

我心情糟到连神经大条的席阳都有所察觉,不解地问我为啥莫天的生日我反倒心事重重。对他的问题,我唯有苦笑,我的世界对他来说太复杂,他那个单纯的脑子还是不要接触的好。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第一体会到度日如年原来并非夸张。又是一个"第一”。好不容易熬到黄昏时分,突然有种失真失重的虚无感觉,好在恍恍惚惚间,party终於开始了。
──只要熬过今夜熬过party,一切都结束了,我们,我和莫天,会有一个全新的开始!这是这些天来一直支撑著我的信念,此时尤为强烈。

Party是晚上8时正式开始,而莫天至少要到10点锺才会现身。这就是大权在握的好──高朋满座主人却无踪无影,对平常人家来说是待客不周,而於我们,却是理所当然。
不过莫天不现身并不等於我也能不现身。不管愿不愿意,8点一到,我就该登场了──在七大门阀和与之有交集的最高权贵阶层眼里,我这个养子是当然的"家主夫人”。人说"难得糊涂”,我则是已经修练到了"难得郁闷"的级别,反正事实也大致如此,伴侣和夫人,不过是两个名词罢了。
与各色人物周旋客套,说几句合时宜的话打几声哈哈,要不了多少智慧,只不过,却费精神得很。而偏偏我现在,最没有的,就是精神。好在这个世上势利者居多,同样是做事不够玲珑,当众给人脸色让人下不来台什麽的,别人做了,肯定会招致非议,但若是由我做出来,就会得个"有个性"的赞誉。所以在我强打精神转了一圈,决定呆在休息室里不见客,以便修整越来越烦燥的情绪和越来越压抑的心境时,客人们不但不责怪,反倒异口同声地叮嘱我注意休息。
不过,也有那麽几个不识相的招打之人。

第一个不识相的人:凤晨安。
我独自坐了不到十分锺,他就溜了进来。小孩子毕竟年轻,一进来就直截了当地问我:“Kevin哥哥,我听有人在悄悄议论说天哥要让位给莫均遥,是不是真的?”
道上只怕早已经传上了天,这小子一直不关心正事,到现在当作个大新闻跑来问我。不过,有些话是乱说不得的:“那是家主的事,我怎会知道?”
“你就快成我大哥了呢,还给我来这些外交辞令。“凤晨安撅起嘴,“我不也是为了你,天哥那个位子怎麽能传给莫均遥,要给也该给你,除非你们喜欢看他的脸色。”
“没影儿的事,小孩子不要胡说八道还不快去守著阳阳,他要受了欺负,看我怎麽收拾你。”
“我十八岁了呢,还小孩Kevin哥哥,你以後要有麻烦,我罩你,谁叫你是阳阳的大哥嘛!”
扔下这句让人哭笑不得的话,十八岁的"伪小孩"跑了出去──这一,这小子多半是在伴小孩。

刚清静没两分锺,凤家另一个阴魂不散的主又端了酒进来。
“我说你躲那儿去了,原来一个人在这儿反思。“小霍克边说边随手掩上门。

“知道我在思考,你跑来打扰我干什麽?“半倚在长沙发上懒懒地看了他一眼,我现在一个字也不想跟他多话。
“你这个白眼狼不要不识好人心啊,我是怕你思考出忧郁症,世上就此少了一个赏心悦目的大美人,多可惜!“无比正经地说完这句话之後,他坐到我对面的沙发上,又无比优雅地呷了口酒,然後无比不成体统地把双腿跷上茶几。
“去去去,别烦我,我没功夫跟你瞎扯。“眼睛一闭,不准备再多说了。
“嘿,看你这个衰样,原来真是被个胃癌给打趴下了拜托,发现得那麽早,连化疗都免了,还学妞自艾自怜,呜害我一身鸡皮疙瘩。”
无可奈何地睁开眼,这个混蛋今天是铁了心赖这儿不走了:“小霍克,你他妈有话快说,说完就滚。”
又是一声"嘿嘿"之後,小霍克问:“听说晨安那小鬼爱上你弟弟了?”
“你倒是消息灵通。怎麽,也想加入争夺战?”
“靠,我拿你弟弟干什麽?你要有个妹妹还差不多。”
“放心,我弟弟肯定可以拿你来干点什麽。“我冷笑一声,这小子是来找骂的。
“‘拿我干点什麽’?你也不想想你家老弟得面对多强大的对手,你当我家珍珠那身功夫是吃素的?”
“服了你,吃软饭吃到这份上了”
“别管软饭硬饭,如今人口爆炸,有饭吃就是好事。“小子又呷口酒,这才收起了胡言乱语,“道上都传疯了,说天哥这要携美人泛舟西湖,是真还是假?”
“妈的,你会不知道真假?”
“‘知道’?除了你们几个,谁敢说‘知道’?‘猜到’还差不多。不过,天哥把位子传给莫均遥却不给你,这也太大公无私了吧?”
“你他妈到底想说啥?“我泄气地坐直身体,对此人实在做不到不理不睬──他太会挑话题,太会找弱点,莫天对他的评语,还是有些根据的。
“我什麽也不想说,就是好奇,想不到‘不爱江山爱美人’这种事会发生在天哥身上,想来验证一下你这个病美人的魅力是不是直追捧心西子。“说完站起身,又道,“美人也看了,感慨也发了,再不走,你小子就要发飙了,这点眼色我还看得出来。”
默默地看著小霍克走向休息室的出口,直到他走到门边,才开口:“莫均遥作家主对你是桩好事,为何想要挑起是非?”
小霍克转过身,对著我灿烂一笑:“脑子还满快的,看样子病得不重好不好的,日子还长,现在下断言为时过早,相较而言,我更信得过少年时代的好朋友。”
“现在就连个中学生都知道,没有永久的朋友,只有永久的利益。”
“你又岂知我们今後的利益不会一致?难道你莫家就愿意看到一个强大的凤家?“他向我举举手中的杯子,“莫均遥一旦当权,就算你们做了再充足的准备,也改变不了天哥的尴尬境地好好想想,不过要想快一点,时间不多了。”
“你以为我左右得了莫天?”
“这个就只有你自己才清楚了。“说完这句话,他又是一笑,开门而去。

休息室里只开了两盏台灯,屋子里光线很是昏暗,隐在昏暗的灯光里,思绪纷纷,也不知坐了多久。
一声惊天动地的炸雷突然把我惊醒,抬眼一看,发现自己人倒在长沙发上,胸前还搭了床毯子,原来於不知不觉间我睡了过去,毯子多半是仆人悄悄进来给我盖上的。
下意识地看看墙角的座锺,然後就象被人踩了尾巴似的,一下子从沙发上蹦下地──时针已经走过锺盘上的1字!
门在这时悄然打开,管家站在门边:“席少,少爷刚刚进来,正在找你。”
外面又是一连串惊心动魂的雷声,雷声之中,一道道闪电划破黑夜,穿透窗棂,瞬息间把半明半暗的休息室照得亮如白昼,又於瞬息间消失得无影无踪闪电过後,休息室竟好似比刚才还要昏暗了。

“你马上请萧家四少过後边书房,书房附近任何人不得出入,我这就去见天哥。”

一边说著话,一边整理身上衣衫,然後经过管家身边,向大厅疾步而去。

三六 选择
在电闪雷鸣的一路陪伴下,穿过长长的走廊,步入大厅。
大厅里又是一番景象,少不得灯火通明,衣香鬃影,就象直接从电影里剪截下来的场景。八点锺"入场"的时候,席阳曾在我耳边悄声嘟哝了句"有钱人真没有想象力”,当时觉得好笑,此时的感觉却已经完全不同──不过是薄薄的一个屋顶四面墙壁,却铸起了个世外桃源般的安乐窝避风港,刚刚还觉得颇为惊心的暴风骤雨电闪雷鸣,现在想来,已经恍如隔世,不要说厅里找不出半丝风暴痕迹,就连外面正在下著如注暴雨这个事实,人们都是一无所知这,就是金钱的魔力!
七大家族都是很务实很低调的组织,但是低调仅是征对外人而言,圈子里面,一样是纸醉金迷风月无边,各大家族掌权者的生日party会是个什麽样子,就毋庸多言了。其实这样一个豪奢聚会,除了刚刚长成的少男少女,客人未必想来,而我们这些主人们,也未必想办,只是有些东西是潜规则,年复一年,不容更改──如果莫家突然宣布今年的生日宴会取消,由此所带来的震憾效应和连锁反应,我连想都不敢想。
放眼望去,大厅里人潮翻滚,但我刚站到入口,就看到了莫天。那个人身上有股神奇的魔力,无论在哪里,他都是当然的中心,估计就算是在千军万马之中,也不例外。莫天正被七、八个大人物围在中间,从几个人的肢体语言上看,应该是在开玩笑。
立即向他走去。厅里人虽然多,但远未达到"下饺子"的地步──百多年前设计这个大厅时就考虑到了客容量,而每受邀请的人数,绝对不会超过最大客容的7%,所以厅里的情形,与拥挤根本不沾边。只是人们一看是我,纷纷不著痕迹地移向两旁,留出条颇为宽敞的通道。如此"礼遇”,换了是谁,只怕都不感冒。多数情况,我会采用与熟人寒暄的法子进行消极抵抗──搞不清楚我的方向,自然也就无法预留通道。只是现在时间紧迫,对於不时飘入耳里的招呼声,只能够微笑了之。
莫天很快感觉到了我的存在,他转身向我这边看过来──也不容他感觉不到,很多人这时都在看我,我甚至能够感觉到落在身上的眼光的重量,至於眼光中的内容,我无意顾及也无暇顾及。
很快来到莫天身边,大慨是从我脸上读出了什麽,他有些不解地看起我。莫天身旁的几位客人我也认识,先向他们微一颔首,含笑道:“抱歉,有点急事”
然後转向莫天:“可不可以去一下书房?”
走出大厅就比走进来的时候麻烦多了,有好几,寿星不得不停下来应酬客人,我虽然心急,也只有干等著。环顾四周,人们依旧在喝著酒谈著天气,好似一切如常。但我分明感受到了一种非同寻常的气流正在厅里流窜──此时站在厅里的,个个圆滑人人世故,我今天举止异常,不用说,他们那些个聪明大脑,正开足了马力在进行著种种排列组合方面的高难度数学运算。
这栋大楼并不住人,是专门用来举行大型招待会的地方,所以休息室会议室放影厅都有多个,甚至还带了个很少使用的书房。萧四和宋玉几乎是和我们前後脚进到这间书房来的──他们没到party上凑热闹,好在二人住得不远,就算是这种鬼天气,十来分锺也足够了。
刚进门,不待大家坐下,宋玉立即问:“出了什麽事?“神色之紧张,让我颇感意外。
我看了看萧四,最後转向莫天:“现在取消让位,还来不来得及?”
莫天尚未答话,宋玉和萧四一个说:“你什麽意思?“另一个问:“为什麽取消?”
我依旧看著莫天,缓缓道:“我不要你让位。”
“为什麽?“这一,只有宋玉一个人的声音。
“因为我很自私。莫天,这些天我一直想要说服自己,想要说我作出了唯一正确的选择可是每一想到这个问题,我总是不能摆脱你在为我作出牺牲这个阴影莫天,不要让位,我不开心,看到你不开心,我没法开心”
我还没有把早已想好的长篇大论说完,一旁的宋玉急急地打断我,劝慰起来:“刚开始的时候肯定不适应,时间长了就好了。”
“没用的,时间改变不了他。“我固执地摇头,再看向莫天,“我不要你因为我的原因,放弃你喜欢的东西,更不要你放弃你的尊严我不想内疚,这些天我一直很内疚这种日子太不好受了,就算能够活上一百年,又有什麽意思。”
莫天看著我,仍旧没有说话。
萧四的声音这时在我身侧响起:“Kevin,你要想好了,你这是在赌博,而且还是在用你和他你们两个人的生命作赌注。”
“我们会赢。对不起,那天没有相信你,你说你有五五之算,现在加上我的命,你一定会有百分之百的胜算,我相信你。”
宋玉一声冷笑:“要是他输了呢?”
我转向宋玉:“他不会输,就算输了也无妨。可若是因为我的原因不战而降,不但从此要在乎别人的脸色,更要依靠别人的保护活著他不会快乐,不要说他,就连我都受不了,光是想一想都受不了。”
走上一步环住莫天的腰,直视进他的眼睛:“这个月我受够了,连席阳都看出我不快乐你是对的,与其这样活著,宁肯豪赌一场!”
房间里一片静谧,满耳全是窗外的风声雨声。
片刻的沈寂之後,萧四把矛头转向了莫天:“你怎麽想?如果输了,你忍心看著Kevin跟了你去?他是你一手养大的孩子,刚到你身边的时候,个头只怕刚到你胸口吧?看到他一天天长大一天天懂事,是不是有种作父亲的骄傲?你的德行我还不清楚,如果不是存有父子亲情,你会对Kevin这麽纵容?你这个作父亲的,难道真的可以为了自己的野心,用孩子的性命去博去赌?”
房间里又是一阵死寂,这一,连我都无话可说──百步穿扬,一剑封喉,“大祭司"萧篱萧家四郎!

现在大家都在看著莫天,双方的道理都摆出来了,最後的决定权,在他手上。
从始自终,莫天一个字也没有说,他只是站在原地,任由我抱住他的腰。
过了好一阵,他突然笑了起来,伸手抚上我的头发:“确实象个儿子,而且还是那种特别不听话、经常把我气得半死又无可奈何的儿子幸好只有一个!”
然後他沈下了脸。
心里一凉,他还是被萧四点中了死穴麽?
“你把我抱得那麽紧,我怎麽去通知下边计划有变?”
禁不住"啊"了一声,不但不松手,手上反倒更加用力,把头埋进他的肩窝,闷声笑了起来。
“你这个小东西,一会儿逼我放弃,一会儿又觉得内疚,变色龙都没有你变得快!不准再变了,也不准再胡思乱想了,要记住你说过对我有信心,你不高兴你当我看不出来?”
说完伸手拨开我仍然环在他腰间的手臂,走到书桌前拿起桌上电话,不过三五分锺间,他、我、莫均遥、以及许许多多人的命运,就此全盘翻转。
放下听筒,看向站在我身旁的萧四:“阿篱,你说得不错,我有时候确实觉得自己象个老爸。不过麻烦的是,仅仅是‘象’,所以我大方了一,也只可能大方一。我若输了,他非要跟来的话,就跟著吧,反正把他留给别人,我心里面也窝囊得很。”
房间里再陷入沈寂,刚巧,一道闪电自窗外一闪而过,紧接著,一声霹雳轰然响起,就象要把我们几个人打醒一样。
雷鸣过後,宋玉上上下下打量起我:“原来你这个笨蛋早被他洗脑了!”
然後转头看萧四:“我明天就要去向安安宣讲养个童养媳的种种好,给乖乖也找一个”
萧四苦笑:“阿宋,宣讲的事暂缓一阵,我们明天回迦逻。”
宋玉一怔,随及脱口道:“你答应过的,不管他作啥决定,我们都不回迦逻。”
萧四"看"向他,没有说话。
宋玉张了张口,但最终没有出声,疑惑、惊讶、不敢相信、愤怒直至暴怒种种情绪从他脸上一一闪过,到最後,如同被雷劈到了一样,暴跳了起来,向萧四大叫:“我不回迦逻他们脑子进水了,非要用自己的命去赌,与我们何干?凭啥打赌的是他们,倒霉的却变成了我们?”
说完话一跺脚,转身向门冲去。不过他身子刚动、连半步都没有冲出去,萧四身形一闪,已把他的手臂牢牢抓在手中:“不要乱发脾气”
一直抱手倚在桌沿边上的莫天,这时抬手指指左边,对萧四一笑,笑得颇有内容:“隔壁就是间小休息室。”
直到雕双扇门在萧四宋玉的身後合上,我都还不明所以,走上前揽住他:“他们这是”
“诅咒的事,迦逻是中间人。十多年前,萧四也不知用啥法子把他那几个大权在握的师兄斗了下去,他自己不想呆那儿,权力就给了个他信得过的人。现在那人很想他回去主持事务,他一直不理不问,大家都拿他没法子。”
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不好的念头,脱口问道:“你该不会跟迦逻订了个逼他回去的协议吧?”
莫天抬手敲了下我的脑袋:“你这个脑子才是废掉了,阿篱那样的人,用那种笨法子行得通?”
“那”
“什麽协议也没有。不过我想要重新订立契约的事,如果迦逻这个中间人全力以赴,皆大欢喜不是不可能。我和迦逻那边都清楚阿篱的脾气,看我背水一战,他多半会让步。”
脑子中亮光一闪,冲口而出:“萧四信得过的那个人,该不是你妈吧?”
莫天但笑不答。
突然有点上当受骗的感觉:“你这不是十成的胜算嘛,哪只五五?”
“天下哪有十成胜算这种事?“莫天笑了起来,“阿篱会不会让步,谁也说不清,而且就算他回去,谈成怎样也还是个未知数。”
“他为什麽那麽不想回去?”

“他不喜欢迦逻的,你看宋玉那麽不想回去,想来迦逻并不是个有趣的地方;而且他真正担心的是一旦改约成功,十年之後,我又会面临同样的境地,到了那个时候,恐怕就真的是山穷水尽了”
“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再想法子,先赚它十年再说。“说完这句话,我吻上了他的双唇──十年以後的事,我实在不愿意去想,能逃多久就逃多久吧,大不了,跟他一同上路就是!
自从我动手术之後,我们一直没有象样的sex,我身体不舒服性趣大减,大都是草草帮他了事。现在他给我主动吻上,呼吸立即炽热起来,身体当即有了反应──看样子,欲求不满得厉害。
要死不死,敲门声这时响起。
莫天低低咒骂了一声,然後在我耳边咬牙道:“先欠著”
我闷笑一声,推开他,想要过去开门,哪知他一把抓住我,指了指沙发,我按他的意思走过去坐好後,他这才叫了声:“进来。”
进来的,是包括七哥在内的一众大当家。接下去自然是一番安排谋划,看得出来,对他的这个决定,众人先是意外,继而高兴万分──没人愿意看到自己跟随了多年的老大,为了情人放弃权力放弃名誉,就算代价是老大的生命,也不例外。至於交著腿坐在一旁的我,在所有人的集体装瞎之下,化身成了真空幻影。
不过半个小时,一切都完结了,这一,就算我想要反悔,也不可能了。
待到众人出了房间,他脱下身上礼服走了过来:“时间足够了。”
从他不让我出房间的时候起,我就清楚他的动机,放在以前只怕会不情不愿,只是现在连生死都看淡了,还会在乎这些破事?不过,玩笑还是要开的:“外面还有几百号人等著”
“让他们等好了,他们有的是时间。”
“喂喂,注意我衣服,我不想出去时换了衣服,那些人眼睛亮得很”
“你那来那麽多废话。”
“你轻点,我可是刚动了手术不久”
“我问过了,医生说现在没问题。”
“你他妈的,拿这种事去问医生!“我终於要暴走了──老天,我明天、不对,是天天,天天都必须面对医生!
“这种事不问医生,难道问你?”
最後的结果是,衣服用不用换不得而知,反正换不换都无所谓──我在他做完之後马上睡著了,跟本没有再回大厅。
不过我记得在睡著之前,有向他说"生日快乐”。

尾声
那一年的生日party,据说让很多人大失所望。客人们只以为会看到一场空前的(而且极有可能还是绝後的)家主让位剧目,结果却是非常扫兴的老一套:莫天在宴会上向大家介绍了莫家的下任家主莫均遥,如此而已。
真正让人大开眼界的,是莫天的6岁生日宴会──上一莫家家主的6岁生日聚会,据说是三百年前的事情了。这一,破天荒的,收到请柬的客人全部到场,估计就连八十老母病危、新婚娇妻产子这种事情,都给放在了一旁──想想看,若是诅咒发生在聚会上,自己岂不是有幸成为莫家诅咒事件的目击者?这种荒诞事,一个人一辈子能碰上几回?
结果,非常不幸的,客人们再大失所望──到聚会结局,莫天都还笑语如常霸气不减!
莫均遥确实成了莫家的下任家主,只是他何时接任似乎成了个谜──刻薄者言,就象他的名字一样,遥遥无期。不过,他在七哥离开莫家後,渐渐接手七哥的势力,数年後,这位温润之人居然成了莫家老七。
七哥英吉在莫天46岁生日後离开,从曾增手上接过"阮家园子"的黑道势力。谁成想,命运竟是如此的扑朔迷离,某阴差阳错,他为一风尘奇女子舍命相救,不久即与此红颜知己成婚,育有一子一女风尘中,又留下一段佳话。他的故事,直至《沧桑过後》才会尘埃落定。
以凤晨安的诡计多端,席阳落网只是个时间问题,只是谁都没有想到,这对欢喜冤家出了N多故事,常常把几家人搞得啼笑皆非直至疲惫不堪,番外《纵使相逢》中将会细细道来。
至於席凯文,经此一"事故"之後,把"龙宇"扔给郁林,自己作起了甩手董事长,跟著莫天东飞西飞,一年之中,能够在"龙宇"看到他的数,据说一个手掌都数得过来。估计莫天也终於认命了,再也不逼他独当一面,反正他在的时候,没人动得了他,而他一旦撒手西去,那个小祖宗多半也是一个心机梗塞急急地追了来──於他们来说,人生苦短,前途难测,最要紧的,还是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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