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之八十从良
作者:还是茶点
童养
零章 上
华怀世不怕捉毒蛇擒猛兽,不畏蹬悬崖攀峭壁,对人更是救死扶伤、心怀济世之心。但唯有一个人,他一点办法也没有。听到就要头痛,看到就要逃跑。
这个人就是他的青梅竹马,奶娘的独生女谢容儿。
“哎呀!笨死了!真不愧叫‘会坏事’!”谢容儿一脚把华怀世踹开,把锤子抢过来。
华怀世哎呀一声惨叫扑倒在地,心里虽然愤恨,面上却一点也不敢反抗。其实他不是没脾气,其实他也很大男人,但他实在应付不了谢容儿这麽生猛的女人。
如果他敢走在她前面,她就敢一脚把他踹趴下,好让他记住在华家最大的不是他这个正统的少爷,而是她谢容儿。
如果他敢抢在她前面把热水用了洗澡,她就敢闯进门来,把几条泥鳅丢进浴桶,然後看著他赤裸裸跳出来的狼狈样子仰天狂笑。
如果他敢背著她跟其她女孩子有说有笑,她就敢硬给他灌下超剂量的十全大补汤,任他便秘流鼻血发高烧。
他不是没跟爹爹告过状,但爹爹却只是哈哈一笑,丢给他一句“男子大丈夫,何必与小女娃计较”便算了事。
他苦哇!真的好苦!真不知道他上辈子造了什麽孽,老天爷要派这个麽女魔头折磨他。
“啊!”
谢容儿忽然轻轻叫了一声,丢开锤子,捂住手肘。
华怀世一看,可了不得──谢容儿的左手肘血红一片。
原来是她不注意,撞在了旁边的楔子上。
“别动!”也顾不得叫苦了,他连忙奔到她身边,牙一用力,撕开她的衣服,检查有没有碎木刺在伤口里。然後拿出随身携带的金创药帮她止血。
“痛死啦!!”谢容儿登时喷泪,“你想谋杀我啊!上药比不上药还痛!”
华怀世瞪眼:“我这是在帮你止血耶!别不知好歹行不行?!”
谢容儿一口咬在华怀世的手臂上:“血没止住,我疼也疼死了!”
“你!”气结。
“我怎样?”头一昂,胸脯一挺,不意却碰到了华怀世横在她面前的手。
两人俱各轻轻呀了一声,低下头去。
破天荒地,谢容儿脸红了。
华怀世偷偷瞄她颜色,意外地发现,谢容儿羞答答的样子居然很是动人。
“待会儿……”他慢慢地开口,“就不疼了。”
“……嗯。”
“怀世!我做好了!”谢容儿兴冲冲地跑进药房。
华怀世正在整理蜈蚣。
硕大的蜈蚣吓得谢容儿尖叫著倒退三大步。
“恶心死了!老祖宗居然能想到拿蜈蚣来入药,真不知是搭错了哪根筋!”
华怀世一本正经地拎著蜈蚣走到谢容儿面前。
“你不可以这麽说。这蜈蚣美称为天龙、百足,是一味很重要的药材。《本草》里面说蜈蚣可以治小儿惊痫风搐,脐风口噤,丹毒,秃疮,瘰痢,便毒,痔漏,蛇瘕、蛇伤。这麽大一条蜈蚣,尤其珍贵。你仔细看看……”
“不要拿过来!!”谢容儿三步并作两步仓皇而逃,连想说的话都没有说完。
华怀世看著手里的蜈蚣出神──看来下洗澡可以在门口挂一只蜈蚣避邪,比门神还管用咧。
但他很快就无比後悔自己的这个决定──因为他挂过一之後,第二天就发现自己辛辛苦苦上山收集的蜈蚣全变成了粉末。
“快点上来啦!”
谢容儿站在树上向华怀世招手,笑盈盈的,不见半丝愧意。
华怀世恨得牙痒痒,心想:好你个谢容儿,毁了我几十条蜈蚣,居然还敢出现在我面前!
谢容儿忽然把袖子一撩,露出左臂的伤口给他看。意思是:如果不是你那麽笨手笨脚的,姑娘我也不会受伤。你欠我的!
华怀世仰天长叹──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啊!
很缓慢很心不甘情不愿地沿著梯子爬上了树屋。
谢容儿蹲在门口拉他进去。
“怎麽样?漂亮吧?”
她了若干天时间的杰作,简直就是个微缩的小卧房。
“想不到……”华怀世背著手在这个颇具规模的树屋里转了一圈。
“啊!突然想起来还有东西没拿来!你等我一下!等我一下哦!”谢容儿边说著边顺梯子爬了下去,脚落了地还不忘嘱咐,“等我哦!!”
“知道啦!”华怀世翻了个白眼,坐在小竹床上,拽拽窗帘、摸摸柜子。
等他把树屋里面的所有东西都研究完了,忽然发现日已偏西,而华容儿却迟迟未归。他等不及地探出头去喊:“喂!还要等多久……啊!”不看不要紧,一看,差点一个晕眩跌下树去。
树下不仅不见华容儿的影子,就连梯子也不知所踪了!
救、救命啊!!
没人听到他的呼救。因为谢容儿坚持要把“秘密树屋”建在比较秘密的地方。他只能自救。
当他从树上爬下来走回内宅,已经是饭冷茶凉全家上下进入睡觉前闲磕牙的时候了。
除了蜈蚣,华怀世实在想不起来他又做了什麽惹怒谢容儿的事情,让她下如此狠招整他。
所以他很理直气壮地去找谢容儿发脾气。可是当他大力敲开谢容儿的闺房,谢容儿却用一种“天啊!踩到狗屎了!”的嫌恶眼神看他,并且很冷很冷地吐出六个字:“男女授受不亲。”然後当著他的面,把门!当关上,再不肯开。
男女授受不亲?这句话应该他说才对吧!而且谢容儿居然还知道自己是女孩儿啊!
他知道他不应该跟门生气,但他就是忍不住死盯了一盏茶功夫才走。
“爹,您找我有事?”
华怀世正在药铺子里忙活,被小四找了去,说是老爷有话。
“是啊,怀世。你过来看看。”华老爷子展开一个卷轴,却是幅美人图。“你觉得怎麽样?还喜欢吗?”
“爹,这是……?”
“你先说喜不喜欢?”
“这美人顾盼含情、体态嫋娜,似谪仙一般灵气披身,是幅好画。”
正巧谢容儿端茶进来,听见华怀世在那里发表高论,登时气不打一来,把茶盘用力一撂。茶水正好溅在华怀世的手上,烫得他手一缩。
谢容儿瞧见,皱了一下眉头,终於还是跺了下脚、一言不发地转身出去了。
“小四!快拿盐水来!”华老爷子连忙把画放在一边,拉过儿子的手来看,“容儿这丫头是怎麽了?”
“没事的,爹。不打紧。”茶水也不是很烫,只不过突然溅上来,吓了他一跳。
“没事就好。早先你说容儿这丫头疯,我还只当是小孩子不懂事,淘气是难免的。何况你奶娘只她一个女儿,疼多了娇惯些是难免的。眼下一年大似一年,怎麽不见收敛,反倒愈来愈不懂规矩了呢。不过也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大概女孩儿大了,心不在焉也是有的,是时候该给她找个婆家了。”
“找婆家!?”华怀世一急,衣袖扫在茶盘上,带倒了茶盏,全泼在了美人图上。
华老爷子哎呀一声,连忙把图提起来擦拭。
“这可怎麽好?这可怎麽好?居然把人家小姐的画像给搞成这个样子。”
华怀世眼里哪还有画像,连珠炮似地追问道:“这话是您说的?还是奶娘说的?容儿她自己有没有这意思?咱们家从不强迫下人的嫁娶,难道是她自己说她有意中人了?”
童养 1
第一章 上
她捧著一碗残羹冷炙在街上散步,破衣烂衫,乌漆抹黑的脸,独有一双灵动的大眼,状似无意实则细心地端详著每一个路人。
忽然,她停在一个更加破衣烂衫的小男孩面前,很跩地对他勾勾手指:“喂!要不要跟我混?”
小男孩疑惑地看著她:“跟你混?”
她用力点头,大声宣布:“没错!给我当童养夫!”
附近面摊子吃面的客人不幸听了一耳朵,七窍喷面。
给她当童养夫第四个年头,他9岁,她1岁。
她捡他回去的时候年龄将近是他两倍,他简直奉她为神仙,惟命是从。
当然,他当时根本不知道“童养夫”是啥意思,实际上当时除了她以外,就没人把这三个字连在一起说过。6岁的他只是觉得,跟著一个个子高自己一头多的大姐大,至少不用再饥一顿饱一顿的,哪里会去思考“童养夫”三个字背後的含义。
“大家听著,这是我今天新收的小弟,从今往後,谁也不准欺负他!否则就是跟我姚杏过不去!”她带他回破庙的那天,豪气干云地把他介绍给众乞丐,也不知道哪来的那麽大威信,居然敢对著一群大她不知多少岁的男人们大声小气。总之从他被她捡回去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已经是他心目中的仙女姐姐了。只不过,他一直觉得他的仙女姐姐的名字太没有特色,在街上喊一嗓子“杏”恨不得有1个姑娘回头,简直就是老土。
後来他才知道,原来她叫姚信华,信年华,而不是姚杏。但那已经是1年後的事了。
“听著!从今天开始,你就给我乖乖呆在家里干活、学习家务,不许再随便抛头露面,懂吗?”她对他颐指气使,俨然当作私有物看待。她把他留在家里,自己出去讨饭。每天都按时按点地带回各种剩菜剩饭回来喂饱他的肚子,然後不正经地捏他柔嫩的小脸,外加两声嘿嘿笑──後来他知道人们都管那叫做“淫笑”。
其实所谓的“家”,也只不过是破庙神像後面被几块破布围起来的小天地,里面无非是些稻草和两床破被外加几个破瓦罐之类的。
一开始,他只要每天把稻草打理整齐,把破被拿出去晒太阳,尽量拍干净尘土和灭掉虱子跳蚤,午後和晚上铺好被子,让她能美美睡上一觉,基本就算完成任务。比较让他别扭的是,在她出门以及回家的时候,都要跪在家门口──也就是破布帘下,恭送恭迎,说一句“姐姐走好!”或者“姐姐回来了!”
虽说他年纪小,不知道“男儿膝下有黄金”这回事,但总也知道其他同龄的男孩子一般是不会对一个女孩子做这种事情的。只不过人在布帘下不得不低头,更何况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他吃她的住她的,总归要付出些代价不是?
操持家务跪送跪迎以及晚上听她说一些听不懂的梦话,对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来说,并不是那麽难以做到。重在培养嘛!
再者那时候他还太小,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鸡冠牙冠什麽的都还没有形成,所以他基本上对她要求他做的事情都是无条件服从的,没啥反抗心理。
他呆在家里无聊,就拿著石头在墙壁上画画。墙壁画满了,就在地上画;地上画满了,就在柱子上画。开始很不成样子,但一天一天画下来,居然有鼻有眼起来。甚至於庙里的乞丐们没事就逗著他让他给他们画像。虽没有惟妙惟肖,但也颇有几分形神俱在的意思。
有一天她回来,忽然注意到他满墙的画,搓著下巴瞧了半天,然後揉揉他的头发,说了一句对当时的他来说很艰的话:“孺子可教也。”
後来,她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些针线碎布回来,丢给他:“把衣服给我补好!”也不告诉他应该怎麽补,就倒头大睡了。
他只好一点一点摸索,最先针脚是歪七扭八的,结果统统被她打回重做。直到他把补丁补得细密又整齐,她才满意地赏他一个笑脸,穿著他为她补的衣服出门去讨饭。并且当天晚上不知从哪里弄回一个又甜汁水又多的大梨给他吃。
他也不客气,拿过来就大口大口咬。她就一直盯著他吃梨的样子看,看得他有些紧张是不是不应该一个人独享美味。於是把剩下的半个梨递给她:“姐,给你。”
没想到平时总八面威风一脸跩样的她忽然放柔表情,把梨推回给他:“俩人不能分一梨。”
他不解地问为什麽。
“分梨就是分离,分别离开。”她顿了顿,“你想跟我分别、离开我吗?”
他想也没想地就摇摇头,然後大口大口把剩下的梨全部吃完。
她看著他,露出一个像梨一样甜甜的笑容。
他好像是看呆了。因为她忽然红了脸,戳了他脑门一下,用一种很严厉却又让人觉得从心头暖起的语调说:“别给你三分颜色就开起染坊来了!吃完了就赶快给我睡觉!早早起来给我烧水洗脸!”
他很想告诉她,别说他没看见她给了哪三分颜色,就算真的给了,他也不知道怎麽才能开染坊。但他只是一如既往地顺从她的话,乖乖睡大觉去了。
她看起来强人一等,却有个不论一年四季都手冷脚冷的小毛病。所以他还有个任务就是每天早中晚都要烧一锅热水给她洗手洗脸以及饮用。但他不用出去打水,自然就会有其他年长的乞丐轮班打回来放在布帘外面。据说是她不想在还没养大他之前,就被他掉进井里呜呼了小命。
又有一天,她不知哪里捡了条绣手帕并许多彩线,丢给他:“照样给我绣一朵在衣服上!”
绣可比打补丁有难度多了。小小的他完全摸不到头绪,後来还是在其他乞丐的帮忙指点下,了3个月时间才小有成就。
“唉,男人学绣虽然不伦不类的,但看你这小子绣,却让我想起我死去的老婆来了。当年她也是像你一样,每夜坐在小油灯旁边,一针一线的……呜呜……”吴大年说著说著居然哽咽了起来。
他本是山西某地人氏,守著一亩三分田和老婆儿子过著虽然不富裕但也算衣食无忧的小日子。谁想一年黄河决堤,一村人失踪的失踪淹死的淹死,没了泰半,吴大年的老婆儿子也下落不明。本来黄河泛滥两三天前就从上游有快马飞报来的警讯,可是地方官只顾寻欢作乐,全不管河堤附近的老百姓,才致使本来可以避免的天灾丧了许多人命。可恶的是,这地方官又趁此机会向朝廷讨了许多赈灾款和米粮,虚情假意地带著粮款的一小部分到灾区赈济灾民,剩下的大半都中饱私囊。既肥了自己又博得了政绩,简直让人怀疑他是不是为此目的,才故意压下警讯,不通知老百姓逃难的。
吴大年一天之间痛失家人,又看到地方官带著稀得不能再稀的米粥赈灾,一时气不过对地方官破口大骂,结果被当作刁民抓了起来。紧接著就被胡乱扣了个罪名,要发配他到边疆做苦力,但半路被他给逃了。押解的差役怕担责任,就谎报他在路上病死了,回来销了他的户籍,草草了事。吴大年心想反正也不能回老家了,就干脆走到哪是哪,一边讨饭一边寻他妻儿。就盼他妻儿命好,在大水中得以生还,早晚可以一家团聚。
“大年哥,你不是说你老婆和儿子不见尸首,应该只是失踪。怎麽又说她死了呢?”他软软的童音中,带著一点天生的沙哑,听起来让人觉得很是稳重。
吴大年苦著一张脸:“我找他们已经找了七八年了,一直毫无音讯,就算还活著,只怕她早已带著儿子改嫁了。若真是如此,我倒宁愿她已经死了。”
他轻轻哦了一声,便不再说话,低头专心绣。
他现今才不过七岁,也就是说一共才活了七年。而大年哥却用了七八年时间去找人,相当於目前为止他人生的全部时间啊!真是可怕。而且为什麽大年哥宁愿他老婆死了也不愿意她改嫁呢?若宁愿她死了,又何必寻寻觅觅那麽多年呢?多矛盾。
晚上她回来,他就悄悄问她。
她神色怪怪地盯了他一会儿,才所答非所问地道:“我的话你是不是句句都听?”
“是,姐说什麽我就做什麽。”只要有饭吃。
“那好,你现在答应我,就算有一天我不在你身边了,离开你了,你也不许另娶别人。我可以改嫁,但你不可以另娶!知道不?”
“我答应姐姐,这辈子我只娶姐姐一个人,绝对不娶别人!”後来回想起来,年幼的他真是为了肚皮把什麽都“卖”了,那麽小就被拐著承诺了一辈子。
“小丰真乖!”她笑眯眯的。
他很想告诉她,其实他不叫叶小丰,叫叶少丰。
叶少丰8岁,开始换牙。
掉落但又还没长出来的牙齿的部分,成了他秀美的脸蛋上唯一的缺陷。
牙齿松动的时候他就忍不住会去舔,舔著舔著就会一下子掉下来。微微的血腥味在嘴里蔓延开来,他就接著舔牙齿掉落的位置。
最先掉的是左上最里面的槽牙,只要他不笑不张大嘴巴,就不会有人发现。直到他吃东西的时候掉了一颗门牙,才被她发现他开始换牙的事情。
“不许动!”她也不嫌脏,捡起他的落齿,包在一块布里。“张嘴!”她捧住他的脸蛋,让他张大嘴巴,然後惊呼:“你居然都掉了三颗牙齿了!怎麽不跟我说?之前掉的那两颗呢?还在不在?如果丢了丢到哪里去了?立刻给我捡回来!”
只不过是换牙啊,用得著那麽大惊小怪吗?“没丢,在这里。”他从稻草下摸出两颗牙齿。
她接过看了一眼,“嗯……一颗上面的臼齿,一颗上面的门齿,一颗下面的犬牙。”
刚掉了门牙,张著嘴凉飕飕的,他习惯性地去舔,却又被她大声喝止:“不许舔!”
他吓得呆住。为什麽不能舔?
“听好!牙齿掉了绝对不可以舔!到所有牙齿换完、全部长好之前都不可以舔!你要是敢舔就没饭吃!记住了没?”
没饭吃?那怎麽行?那可是他跟著她混,洗衣做饭绣晒被子唯一的目的啊!虽然要忍著不去舔很别扭,但为了有饭吃,还是顺从了吧。
於是他乖乖地点头答应。
见他真的不舔了,她的脸色才缓和下来,又仿佛很心痛似的捏著他的下巴看了他的口腔很久:“你要知道,一个美男子首先要有一口美牙。就好像一件精美的瓷器,若是有一个小小的瑕疵,就会立刻身价大跌,甚至分文不值。男人也一样,五官再漂亮,牙齿不整齐的话,给人的印象就会大打折扣。所以换牙的时候绝对不可以舔,一舔牙齿就会歪,我可不想要一个牙齿歪七扭八的童养夫。”
他似懂非懂。只隐约明白他是她的私有物,而她不允许她的私有物有瑕疵。
“还有,上面的牙齿掉了以後要丢到水里或埋到土里,下面的牙齿掉了以後要丢到高,这样牙齿才能长得又快又好。”
“哦……我知道了,姐。”
小小的他,不论被灌输什麽思想都照单全收,简直乖巧得不像话。经常让她情不自禁地把他搂在怀里,乱揉乱抱一通。头两年都还好,只觉她的身子跟自己一样瘦弱,贴上去跟排骨没啥区别。但又过一年,他忽然发现她看起来依然平坦的胸部,贴上脸去,居然能感觉到有一些柔软。他也发现,庙里的其他乞丐,对她的态度,也起了一丝微妙的变化。
但是他才九岁,虽然觉得奇怪,却想不透是什麽原因。
“小丰,你跟著我多久了?”
“已经三年了,姐。”他慢慢梳理著她的长发,小心不要弄断。她的所有财产包括穿在身上的衣服都破破烂烂的,唯有这把梳子,不仅完好无损,而且制作精美。精美到不应该出现在一座破庙里,不应该出现在一个乞丐身上。
“已经三年了……好快啊……一转眼你都九岁了。”她的语气就像个小老太婆,“再过三年……”她若有所思地停住。
“再过三年?”他好奇地问。
她忽然脸一红,大声骂他:“再过三年你就十二岁啦!笨!”
“哦……”再过三年他十二,那姐姐十几呢?
“好啦好啦!去睡吧!小孩子要多睡觉才能长得高长得快!我可不想要一个豆芽菜似的童养夫!”她夺过梳子,把长发顺在一边。
一天十二个时辰,他差不多有六七个时辰都在睡觉,常常被庙里的乞丐大哥们嘲笑是在养猪。可她还嫌不够似的,总让他多睡觉。
睡那麽多,睡傻了怎麽办?
虽然这麽想,但每天一到戌时就会睡意袭来,一沾枕头就立刻进入梦乡了。入睡之前,他还很奴性坚强地想著:明天还要早起,给姐姐烧水洗脸。
天蒙蒙亮,就听到附近的鸡此起彼伏地鸣叫起来。庙里的乞丐们也都陆续起来,上个茅厕,吃点前一天剩下的饭,就出发往城里面走了。而这时候他也会爬起来,开始烧水。等水烧得差不多了,他就去叫她起床。
“姐,水烧好了,可以洗脸了。”
可是今天有点奇怪,他叫了好久,她才从破棉被里慢慢探出头来,很小声地问:“大家都走了?”
“嗯,都走了。”
她舒了口气,“那你到庙门口去守著,不许让人进来,知道不?”
“哦,我知道了。”他点点头,出去了。
他坐在庙门口的石阶上,捧著双颊。姐姐到底怎麽了?好像很不舒服的样子,会不会是生病了?不行!他还是进去看看才放心。
当他掀开布帘,正看见她在系布裙的带子。地上扔著昨天晚上的衣服。
“姐,你没……”事吧?
“啊!谁让你进来的!出去!”她像是被他吓了一跳,脸红彤彤的。
他被她一喝,连忙退了出去,可还是在一瞬间瞄到地上的衣服有血迹。
姐姐受伤了?
过了好久,才见她抱著衣服和铺在稻草上的褥单很慢很慢地走出来。
“你把眼睛蒙上,面壁,不许转身哦!”
“哦。”姐姐如果受伤了,为什麽不肯给他看呢?
“外面真的没人?”
“真的没人。”即使有人,面壁蒙著眼睛的他也看不见了。
“好了,你进去吃饭吧。不过要省著点吃。我今天可能不会出去要饭了。”她几乎是一步一步蹭到火堆旁边,把手里的衣服和褥单丢进火里,然後又蹭著走到庙後面的茅厕去了。
他虽然担心得要命,可还是不敢违抗她的命令,只好走进去吃饭。
她在茅厕呆了将近两刻,终於恢复正常走了出来。可是她走回去一看,却发现叶少丰在抱著稻草哭。那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似的,从他那秀美的脸蛋上一路滑落到地。
哎呦,这景色真是美得可以吃了!
她一时看呆了,也不阻止也不问他为啥哭,就傻站在那里。
叶少丰却误以为姚信华是无言以对,哭得更大声了:“哇!姐姐要死了!姐姐流了好多血,姐姐要死了!”
啥米?!
姚信华差点跌倒在地。
“呸呸呸!童言无忌!童言无忌!谁说我要死了!我这不是活得好好的嘛!”
“那、那、那姐姐为什麽流了那麽多血,还不跟我说?”两只大眼睛蓄满了泪水,简直要把姚信华给淹死了。
“那是因为……”让她怎麽说阿!虽然他现在还是个小孩子,但毕竟是个男人啊!就算他是她的童养夫,她一个黄大闺女又怎麽说得出口呢?“呃……那是因为……呃……那是因为……因为我长大了啊!我长大了每个月都会流血的!”
“长大了就会流血吗?”泪汪汪。亮闪闪。
哎哟,这眼神、这表情,太引诱人犯错误了!看来当初她禁止他抛头露面是对的,否则指不定被哪个性好娈童的老头子给骗了去呢。虽然在某种意义上说,她对他也有点半哄半骗的性质吧。
“对啊!”
“那我长大了也会流血吗?”
“嗯……会啊……”当然流的是另一种就是了。
“会很痛吗?”
痛?“有一点点吧……”反正女孩子会很不舒服就是了,男的会不会痛她就不知道了。
“我不怕!姐姐都不怕痛,我也不怕!”他人小志气高。
哎哟,真是好懂事哦!看来她教育得很成功啊。好欣慰哦……
“来,给姐姐抱抱。”张开双臂,诱惑纯洁的小天使(?)。
啊,小天使走过来了,抱著稻草走过来了。
等等,在抱之前──“去,把你怀里的稻草给我烧掉!要烧得一根不剩,知道不?”
“知道。”叶少丰破涕为笑。
太好了!姐姐还跟平时一样,很有精神。姐姐不会死,太好了!但姐姐好像吃坏了肚子,一直往茅厕跑。姐姐真的不要紧吧?
童养 2
一章 下
童养夫11岁,姚信华16岁。
姚信华最近发现她这个童养夫可爱依旧是可爱,不知为什麽脾气却见长了。先是不肯跪送跪迎了,接著连睡也不肯跟她睡在一起,把一张稻草床给分成了两张,现在居然连姐姐也不肯叫了,直呼她闺名信华(虽然她总觉得他叫的是杏吧)。
小小一个童养夫,居然敢如此大逆不道,真是反了!
“杏,我提热水进去了!”隔著布帘,听到他臭臭的声音。
於是姚信华姿势改靠为趴:“进来吧进来吧!”
为了不让布帘大开,叶少丰提著水桶小心地蹭进来。看见她老老实实地趴在澡桶上,轻轻舒了一口气。但瞥及她的裸背又不禁微红了俊脸,别开了眼睛。11岁的他,虽然还是少年模样,可眉宇间已有男人的英气,平常总是听庙里其他乞丐开他玩笑,也慢慢变得稍通人事,明白了男女之防。可是姚信华好像完全没有察觉他的成长,依旧把他当作6、7岁的小孩动辄搂搂抱抱的。并非讨厌与她的肢体接触,只是莫名其妙地,心里有些恼。
“等等!”
他补充完热水就要走,却被姚信华叫住。
“干吗?”
她背对著他丢了一块布过来,“给我擦背!”臭小子,看来不重新教育是不行的了。“快点啊!要不然水又凉了!”
叶少丰不甘不愿地蹭了过去,拿起布,浸湿,然後很轻很轻地抚上她的雪背。
“喂喂喂,我是叫你擦背,不是叫你擦瓷器,用力啦!”
她哪里知道少年心事,还一个劲火上浇油。
叶少丰尴尬得恨不得一头扎进水里去──如果不是水里浸著她的娇躯的话。
真是受不了这个神经比庙里的红柱子还粗的女人!
只是心里有天大的不满,手里也不敢怠慢。只得小心地不要碰到她的肌肤,免得诱发他心脏病。他的视线也只敢随著双手小范围的移动,生怕瞥到她没有半点遮掩的酥胸。
不知从什麽开始,他开始嗅到她身上少女的芳香,每每心旌摇动,难以入睡,所以才开始分床别被而眠。也不知是从什麽开始,她在他心中,再也不是姐姐,而变成一个女人的存在──他的女人。所以他也希望,他在她心中,不再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而是个男人。
“小丰?”她的声音透著浓浓的倦意。
“嗯?”其实他不止一提出他也一起出去要饭,免得她太辛苦,却被她以“不行!你是我的童养夫!你的任务就是把我伺候得舒舒服服,不许抛头露面”为理由给拒绝了。然後她似乎是怕他在家里呆不住,就想方设法地拿东西回来让他学,补衣服绣就不提了,还有做鞋剪窗扎油纸伞吹笛子──是的,她不知从哪里搞了个笛子,让他自学吹笛子。
试问乐器这种东西若非天才,又有几个能无师自通的?好在庙里有卖艺出身的乞丐指点他,否则穷他一生,也分不出宫商角徵羽来。
“我命令你──”也不知是今天她在外面跑得太累,以致连思维都迟钝了,还是泡澡泡得太舒服的缘故,说话变得慢吞吞的,“给我……”
等了好一会儿,不见下文。“给你什麽?”
仍然没有回答。他嘴角一个抽搐。不会吧?居然真的睡著了!
“杏,醒醒,会感冒的!”他轻轻摇她肩膀,只觉得手触之仿佛点燃一把火焰,直烧到他的心头。
姚信华是那种一睡著就是雷打也不醒的人,只是轻轻摇摇肩膀又怎麽会有感觉呢?能吐出两句梦话应应就算不错了!
这些年来,叶少丰虽然长高不少,从仰望姚信华到现在的几乎可以与她平视,可终究还是少年瘦小,又哪里有力气把一个跟自己差不多高的女孩子抱起来放到床上去呢?更何况这个女孩子还赤身裸体地坐在澡桶里面,要找人帮忙搬就更是不可能。
他左想也不是右想也不是,唯有把这女睡神摇醒一途而已。“杏,醒醒啦!”
姚信华睡得正好,半梦半醒地,不耐烦地挥挥手,习惯性地威胁叶少丰:“别摇啦!再摇不给你饭吃噢!”
叶少丰当场僵住。
从小到大,姚信华任何一句话都可能是说著玩的,唯独“不给你饭吃”这句话绝对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若她真的发起狠来,叶少丰就只有喝凉水塞牙缝儿的辙了。就连庙里其他乞丐想可怜他偷偷给他渡点吃的都不行。
古人云:食、色,性也。人家都说饱暖思淫欲,色之前必先食,若是连肚子都填不饱,哪还有心思顾别的?再者对於小小的叶少丰来讲,连色字怎麽写恐怕都不知道,人生意义就只剩下“食”而已。所以他最怕姚信华拿温饱来威胁他。
今天若是他为了不轻薄於她硬把她摇醒,搞不好等待他的就是“我要你干啥就干啥!你管那麽多七七八八的干什麽!罚你三天没饭吃!”的下场吧。
呜呜,他的命好苦~~
也罢,他就豁出去流他两管鼻血,把她从桶里拖出来好了。
打定主意,他先拿干布替姚信华稍稍擦干身体,再拿起她的亵衣,高举眼前,小心地从前方把她裸露在水面外的肌肤裹起,又更加小心地穿过她腋下、环住她身体,尽最大可能地不要直视、直触她温香软玉的身躯。但一层薄薄的衣物差不多也就是“聊胜於无”的意思,他虽然不看,却隔著一层布真真实实地感觉到了手底下的柔软。
他简直泫然欲泣。
想当初他学习各种家务的时候,其他乞丐大哥们都安慰他万事开头难,一上手就容易了。但现在他领悟到这“万事”里面绝对不包括“让一个11岁的少年抱一个昏睡不醒的赤裸少女出浴”──根本就是越上手越折磨人啊!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他才总算把姚信华的上半身拖出搭靠在自己尚嫌幼小的肩头。当他右手准备托住她下半身时,才後悔没有事先用布把手掌缠起来。他强忍住把头扎进冷水里降温的冲动,尽量伸长手臂环住她双腿。
再努最後一把力,不成功便成仁!
嘿咻!
结果他腰部後弯过度,一时承受不住姚信华的重量,抱著她跌倒在稻草上。好在水的重量压住澡桶,澡桶只是晃了一晃,没有翻倒。
叶少丰只觉五脏六腑全部移形换位,外加身上紧紧贴著一个赤裸妙龄少女。
这世界上还有比他更惨的童养夫吗?天啊,干脆让他流鼻血而亡算了!
可惜老天没那个时间给他流鼻血。虽然已是初夏,毕竟晚上不比白天,姚信华一出水就觉得有些冷,本能地抱住体温快赛过火炉的叶少丰。
叶少丰立刻僵硬成一根木头。
不不,他哪里有时间僵硬成木头啊,还是赶快奋力自救,拽过旁边的破被子盖住这要人命的娇躯才是正经。
好吧好吧,他总算是把她从澡桶挪进被窝里了,而且除了情非得已的接触外,他还是做到了没有用眼睛把她看光光。此时此刻,他也实在说不清到底是把一个女孩子看光比较罪大恶极,还是把一个女孩子摸光比较罪不可赦了。凡事往好想一想总是没错的啦。
“小丰!”她睡梦中忽然发出一声召唤,吓得叶少丰赶紧正襟危坐。“你绝对不可以离开我!”然後又没有声音了。
哈……原来又是说梦话。他轻吁一口气,没力地看她沐浴後格外清丽的脸蛋,苦笑。
没见过当乞丐当得这麽爱干净的,也没见过一个女孩子当乞丐当得这麽跩的。
他除了苦笑还能做啥?
叹口气,舀出澡桶里的水,准备提出去倒掉。不料一走出神像後面,就看见众乞丐都对他笑得好暧昧,显然是听见了刚才姚信华要他帮忙擦背的话。
地啊!给他一条缝钻进去吧!缝不必太大,毕竟他还只有11岁。
当第二天早上姚信华醒来,完全没印象自己是如何出浴穿衣安枕的,她也没心思去想。
奇怪的是她的童养夫,居然还赖在被窝里睡,而且眉头紧锁,身子团成一团,仿佛做了什麽恶梦。
“喂,起床啦!”
她拍他的脸。没反应。
她揪住他耳朵,准备轰他一嗓子,忽然想起他昨天给她擦背时不甘不愿的模样,又改了主意。贴近他的脸,轻轻在他耳边吹了一口气,好不温柔地唤道:“喂,起床啦。”
她本来只是想捉弄一下他,却不料他嘶喊一声:“不要过来!”然後猛然睁开眼睛,大口大口地喘气。
她见他面上绯红一片,好不可爱。忍不住柔声道:“可人儿,做噩梦了?”十足女登徒子模样。
“哇!”
叶少丰一清醒过来,就见姚信华几乎鼻尖顶著鼻尖地跟他说话,惊得他一声尖叫,并且反应过度地抱起被子迅速退到墙角。
姚信华也被他吓了一跳。
“哇什麽哇啊!我很像鬼吗?”
叶少丰猛摇头。如果她是鬼搞不好他的日子还能好过点。
“那你躲什麽躲?我又不会吃了你。还不赶快烧水给我洗脸。”
他依然猛摇头,并且紧抓住被子不放。
姚信华狐疑地看著他。
不对劲,很不对劲!反常,很反常!
她逼近他:“喂!把被子拿开!”
“不要!”坚决不要!死也不要!流鼻血而亡也不要!
“再说一,把被、子拿开!”
他不为所动,头摇得像拨浪鼓。
她狞笑道:“你以为你不拿开被子,我就不知道了麽?”
咦──?!她知道?她知道什麽?
“哼哼,你尿床了对吧!”她的口气像是前知五百年後知五百载一样伟大。
他涨红了脸,表情很屈辱,声音很细小:“才、才不是……”
虽然他跟她跟到9岁才总算不尿床,足足被她嘲笑了两年之久,幼小的心灵受到了的伤害,但这绝不是、绝不是──
“那是什麽?说来听听啊。告诉姐姐,姐姐今天给你买糖吃。”她无耻地诱哄他。
糟糕,他好心动噢!
“外加满汉楼的香辣鸡翅!”她再接再厉。可惜满汉楼的香辣鸡翅太受欢迎,基本是搞不到手啦。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口水向东流哇!
叶少丰终於抵挡不住鸡翅的诱惑,鼓起勇气:“我也不知道是什麽啦!”
“你也不知道是什麽?”
没错啊。他只不过做了个梦,被她在耳朵边吹了口气,那件事就发生了……呜呜。虽然他不知道那是什麽,但以他9年的尿床史,他可以肯定绝对那不是尿床!现在他两腿间还粘乎乎的好不难受,恨不得立刻就脱下裤子洗干净,偏偏姚信华不死心地偏要打破沙锅问到底。
姚信华突然背过身去,冷著声音:“从今天往後,你不用伺候我洗澡了。”
叶少丰本该欢欣鼓舞,庆祝自己终於逃离一桩磨难,但突然被她冷言冷语,不禁心里一沈:“为什麽?”
她默然不答。半晌才一声叹息:“没想到你这麽早就……”又一声叹息。
难道她不该让他睡那麽多觉?最近虽然觉得他一下子长高了很多,但没想到这麽快就那个了。唉,一想到粉嫩香滑的美少年马上就要长出喉结、体毛,搞不好还有胸毛,她就好唏嘘喔……
哪知她欲言又止的模样反而让叶少丰胡思乱想起来。
他该不会是得了什麽不治之症吧?不要啊!他还有大把人生没有享受,还有多少精彩世界没有看过啊!他不要就这麽莫名其妙地客死在这破庙的神像後面啊!
“哈哈哈哈哈……”
哪知有一天他把他的烦恼跟其他乞丐讲了,却被狂笑了一番。
“我都快病死了,你们居然还笑?太无情了吧?”
“小子,”吴大年用力拍拍他的肩膀,“哈哈,你不是有病,你是长大成人了!”
“长大成人?”就因为做了个梦,耳朵被吹了口气?他一直以为长大成人是一件很复杂很任重而道远的事耶。
“没错。从今往後,你就不是个孩子,而是个男人了!”
吴大年也不管他是不是听得一头雾水,以一句听起来绝对任重而道远的话作总结:“杏是个好姑娘,你绝对不能辜负她。”原来不只叶少丰,所有人都以为姚信华叫姚杏。
不知道是因为她发音太不清晰,还是人们只相信先入为主的观念,哪怕听见了正确的,也不由自主地往错误的上面去理解。大概大家都觉得对於一介女乞丐来说,杏虽然不够雅致,却是个很符合她身份的名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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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他的对话。
其一。
姚信华洗完脸,接过叶少丰手里的毛巾和黑炭。擦干净脸以後,拿黑炭往脸上涂。
“反正都要涂黑的,不洗脸不就得了?”
“这你就不懂了。不洗脸任脸脏著,和洗干净脸再故意抹黑,完全是两码子事。”谁见过干干净净出门的乞丐来著?
“有什麽不一样?”他看其他乞丐大哥几乎都不洗脸的嘛。
她捏住他水嫩嫩的脸蛋,扁著声音:“因为我是女孩子!”
其二。
姚信华出了一身汗,回头家里,大剌剌地往稻草上一靠:“童养夫,我要洗澡,快去烧水!”
叶少丰不动如山,眉毛也不抬地继续绣:“你不是说不让我伺候你洗澡了吗?”他心里一口气消不下去啊!如果姚信华肯直接告诉他他的身体到底出了什麽事情,他也不会被其他乞丐大肆嘲笑了。亏她还一直宣称他是她罩的,居然连他小小的自尊心都不能保全,算哪门子大姐大啊!
“我只是说你不用伺候我洗澡,又没有批准你可以不给我烧洗澡水!快去!”长腿一伸,直接把人踹出神像後。
叶少丰抱著破庙的大红柱子流泪。
呜呜,他的自尊心啊……
童养 3
二章 上
童养夫13岁,姚信华18岁。
她略仰起头目测他的身高:“你不觉得你长得太快了吗?”
他略垂下视线,盯著她芙蓉一样的脸蛋:“可能是你萎缩了吧?”
“你、说、啥──!?”
她气愤地拧住他依然水嫩的脸蛋,却不意被他勾住腰,搂在怀里。她泄气地放开手,枕在他肩头。
按照现代的计量方法来说,她158,而他168。
唉──仿佛昨天他还是那个任她揉扁搓圆的小可爱,今天就变成了靠身高压迫她的小霸王了。
“但是你不要得意,你就算长得比天高,也一样是任由我随意驱使的童养夫!哼哼!你卖身契在我手里,不得抵赖!”
他不以为意,“那是你趁我睡觉时偷偷把手印按上去的,作不得数。更何况我自始至终都没看清上面写的是什麽。”
“你以为你激我我就会把卖身契拿出来让你看,好让你有机会销毁吗?想都不要想。”自从她发现随著年月的增长,小可爱变得越来越不听话了的时候,就心生一计,写了张卖身契,然後趁他睡觉的时候,偷偷拿他的手指按了手印。藉此奴役他一辈子。
她却不知道,自他小时候被她拐了一辈子的承诺,就压根没想过要离开她半步。哪怕将来哪一天她不要他了,他也打定主意要粘她粘到天涯海角。
“喂,把你的禄山之爪拿开,我要检查你的胸部!”
这女人知道她在说什麽吗?
她称他的手为“禄山之爪”,说明她已渐渐把他当作男人看待,而不是原先那个随时被她又亲又抱肆意吃嫩豆腐的小男孩了。但自从11岁以後,她就时不时扯开他胸前的衣服,号称要检查,根本就是在挑逗了!
姚信华哪里管他想那麽多,只一心担心她通体晶莹的小可爱有一天异变成浑身是毛的山林野人而已。所以才有事没事地就扯开他的衣服检查他有没有长胸毛。其实她也知道十二三岁的男孩子还不至於发育得那麽恐怖,但所谓防患於未然嘛。另外就是他越来越不肯给她抱在怀里玩,借此机会还能怀念一下以前可以毫不顾忌大吃嫩豆腐的美好时光。
嗯嗯,还是像以前一样光滑可人啊……只不过不若小时候那般骨瘦如柴,现今胸前已是小有肌肉。呵呵,摸起来手感一定不错……
想著,修长的手指就要摸上去鸟。却在还差一层窗户纸距离的时候被另一双修长的手死死握住。
姚信华不满地抬起头瞪他:他是她的童养夫耶!给她摸一下会死啊!再说以前又不是没摸过。
叶少丰眼睛喷火,只可恨不能把她的粗神经烧细一点。
“干嘛干嘛?比眼睛大小啊!我可不会输给你哦!”姚信华很努力地瞪大眼睛,结果发现还是不如人家天生大眼炯炯有神,只好放弃,改变战术。“你不给我摸我偏要摸!否则今天不给你饭吃!”
她也真是的。怎麽早没想到这利诱的法子呢?
叶少丰嘴角一抽。
才以为她已经把自己看作大人了,原来是他误会。在她心中,他还是当年那个害怕饿肚子的小毛孩子。她却不知道,最近一两年来,他虽未出门,却认识了一个偶然进庙里躲雨的卖货郎。当时庙里没有别人,卖货郎便与他攀谈起来,又偶然看到他平日的绣活,十分惊奇,直问他肯不肯把活计卖给他。他从不知自己做的东西居然也可以换钱,很是欢喜,就答应下来。自那以後,他便与卖货郎约好日期,他卖他买,竟背著大家做起小买卖来。
他平日从不出庙门,得了钱自然也没,就全埋在庙里的一棵大树下。
因为姚信华总是叮嘱他不可走出庙门不可与陌生人说话,所以他隐约觉得若是被她知道他跟卖货郎“暗通款曲”,一定会大发雷霆。搞不好一气之下把他扫地出门也说不定。於是谁也没有告诉,暗自存起了私房钱,以备万一。
本来姚信华从小把他教养起来,灌输的都是自己的观点,但总也防不住庙里其他乞丐跟他说东扯西。再加上他天生聪颖,心似玲珑,不少事情一点就透,故而心思也比姚信华以为的成熟多了。
姚信华见他不说话,以为是他怕了,淫笑两声:“嘿嘿,可人儿,一开始乖乖给我摸不就好了,何必非要我撂出伤感情的话呢?”说著就要不客气地轻薄下去。
叶少丰怎麽肯让她轻易得逞?要摸是吧?那大家就礼尚往来好了。
姚信华手才刚刚贴上叶少丰的胸膛,自家胸脯就被另一双长手覆住了。她尖叫一声,向後跳开,一副快昏过去的样子:“你你你你你干什麽!?”
叶少丰低头看看自己的手掌,面无表情地回答:“公平起见。”
她颊生彩霞:“公平你个鬼!你是我的童养夫,贡献你的身体给我摸是义务!我是你主子!你怎麽可以以下犯上!”
切,他以前又不是没“以下犯上”过。
他转回身继续他的绣活,丢她在一边跳脚哀嚎。
啧啧,最近他的绣工真是日近千里啊。
世界上有一种经常不负责任的物质叫做“作者”,所以让我们越过用一年的时间来比身高的13岁,直接进入多姿多彩的1岁吧。
他瞪她,很用力很用力地瞪她。恨不得把她瞪成一个发育不良的蚕蛹,让她一辈子也不能出来气他。
她明明都有他这个奴性坚强的童养夫了,居然、居然又捡了个男人回来!!
“小丰,叫你去烧热水,还愣著干嘛!”她紧张得鼻尖冒汗,手里却利落地把男人的衣服撕开,察看他的伤口。
男人已经陷入半昏迷状态,断断续续地呻吟著。
相依为命8年,他们的小天地头一闯进了第三者。
他很清楚现在不是吃飞醋的时候,却在意地要死:姚杏,你给我等著!
叶少丰只差咬著个小手绢泪奔而去了。只可惜他是奴性坚强的童养夫,心里再老大不愿意,身体也自动自发地烧水去了。大概他万没想到他会有为她以外的野男人烧水的一天吧。
呼……还好没有毒。检视完毕,姚信华松了口气。只不过伤及筋骨,先要剜肉取出断刃,再缝合伤口。眼下没有麻沸散,伤口又拖不得,否则便会溃烂,不知道这男人受得住受不住。
她抽出叶少丰为她绣的手帕,轻轻擦去男人脸上的汗水,然後揉成一团硬塞进男人嘴里,又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刀身极薄寒光迸射的匕首,一看便知锋利无比。
随手敛过一堆稻草,拿出火褶子点燃,把匕首伸进火里烤热。
然後她低首附耳对男人说:“忍著点。”
男人也不知听清没有,只听见他咬著手绢“嗯”了一声。
她嘴唇一咬,开始动手。
鲜血飞溅在她脸上,端热水进来的叶少丰看见以後吓得僵在原地,她却连眼睛也不眨一下,仿佛对这种事情轻车熟路。
他怎麽从来不知道她懂医?
血水一盆盆泼出去,染血的布条堆成个小山,她拿著绣针仿佛吃饭屙屎放屁一样容易似的把男人的伤口缝了个严严实实。
男人因为失血过多,再加上姚信华本著速战速决的意思,针法虽然熟练却一点也不温柔,早不知啥时候就昏死过去了。
姚信华银牙一错,咬断线头,顺手抽出男人嘴里紧咬的手帕,免得他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了,那她就白救了。这才敢放松身体,往稻草上一靠,任满脸汗水顺著纤细的脖子一路流淌进衣内。
待会儿一定要叫她的童养夫再给她烧两大锅水,好好缓解一下疲劳。
但她眼睛才一闭,忽然又睁开。
“小丰!”
叶少丰正忙著震惊和汹涌地吃醋,听见她唤,本能答“是”。
“这些血布是洗不干净了,到茅厕里支个火堆把它烧了。记住,一定要烧得干干净净,不能留半点痕迹。”
“哦……知道了。”值得那麽慎重吗?烧也就算了,居然还要拿到茅厕里去烧。他的心好酸哦,呜呜。
当晚归的众乞丐们拖著一摇三晃的身子回到破庙,正好闻到一股很呛很复杂的味道从庙後飘过来。
不好!後院起火!
於是众人不管三七二十一,仿佛那把火烧在了自己屁股上似的,顺手抄起所有能装水的容器奔向茅厕。只见一股黑烟滚滚冲天。於是大夥儿齐心合力,抢救火场,很快控制住了火情。
但是……
“你们想整死我就直说!”怒吼冲天天动容。
叶少丰被支使到茅厕烧东西本来就老大不爽,又毫无预警地被浇了个湿透,心中的悲愤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天,你不公啊!
众人被他的反应吓得面面相觑,又想起姚信华当年的嘱托,谁也不许欺负叶小弟,连忙把他连哄带劝地拥回庙堂内。
姚信华本想小憩一下,结果被众人的喧哗吵醒,走出来一看究竟,正好看见一只落汤鸡。
她高呼一声:“是谁欺负了我家小弟,害他流眼泪流到全身湿透!?小丰,你告诉我,我一定替你讨回公道!”
叶少丰苍白著脸,颤抖著抬起手指,动了动嘴唇:“就是……”
周围的乞丐一退三丈远。
……你!可惜他来不及说,昏过去鸟。
他这一晕可把姚信华气坏了。本来像平常一样上街讨饭,却又不小心捡了个伤患回来。累得要死总算救回一条人命,才想休息又被吵醒。这还不算,本该给她烧洗澡水的人居然给她一昏三不知,反而要她床前伺候。
真是气死她了!
最气的就是她根本不记得有把这臭小子养得这麽娇弱。明明从小她就偷偷把十全大补丹粉每天一点地掺在食物里给他吃,就是为了养壮他的身体,可以痛痛快快地奴役他做牛做马。哪知他居然敢在她需要他伺候的时候给她昏得不省人事。
真是兵到用时方恨倒!
等她给他搭完脉,心跳才恢复正常的律动。
真是人吓人吓死人,还以为伏毒发作了。原来只是急火攻心,一时气绝而已。
“喂!可以了吧你!快给我醒过来!”趁他昏迷,毛手毛脚吃足豆腐,才拍他的脸叫他起来去烧水。
可怜的美少年叶少丰,仿佛他存在的意义就是给他的主子烧洗澡水。天晓得他心头的伤口还在不断淌醋呢!
他一睁眼,就发现自己居然跟野男人并排躺在一起,立刻怒发冲不了冠,只恨不得自己全身的汗毛能变成针把野男人扎成筛子以泄愤。可惜他天生皮肤好得气死女人,没那麽多汗毛给他竖起来当暗器。
他半秒也不能忍地坐起来,眉毛一竖就要质问姚信华为啥红杏出墙。姚信华看出他有话要说,连忙捂住他的嘴:“嘘──有话到外面说。”
唔──她居然对野男人那麽好!置他这个、这个、这个童养夫於何地啊!
突然想起来自己不过是一介区区童养夫,哪有权对主子的言行指东道西?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忍、忍、忍!
也罢!就让他心头有醋尽情流吧!流光了,总能再看见血的!
姚信华把叶少丰“押”到外面,就见一群乞丐忽然装没事儿人一样摸著鼻子四走散。她佯装不知他们偷听,只径自把叶少丰扶到火堆边。
“衣服我给你换了,但头发还没干,要睡烤干再睡。”她暗爽刚才借著给他换衣服的机会,把他给摸了个遍,甚至还放肆地把脸贴到他缎子般光滑的胸膛上去,摩挲了好久,对细腻的触感眷恋不已,够她回味三个月了。
论语上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
她自认是个俗人,还是个女色狼。所以比起韶乐,美少年更令她神魂颠倒。虽然这美少年越来越有发展成美青年的趋势,并且越来越由不得她肆无忌惮地作威作福了吧。
唉,真是: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少年貌美,终究要长大啊!
叶少丰看她叹气,还只当她是为那野男人的伤势担心,心头醋流啊流,流到外婆桥也流不完。腮帮子气得鼓鼓的,噘著桃红小嘴(这是个男人!男人!谁来阻止作者乱用形容词啊!但是阻止也没用!敢多嘴的统统打出去!),那模样说有多可怜见儿就有多可怜见儿的。
看得姚信华视力超群听力衰退:“你说什麽?我没听清。再说一遍?”
叶少丰撇著头视线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装著不在意似的又问了一遍:“我问你怎麽会懂医术的。”
“废话!如果我不懂医,庙里这些没用的男人怎麽有命讨这麽多年饭?”
姚信华字字掷地有声。“没用的男人”们纷纷面露讪色。
原来如此!他一直就觉得奇怪,凭姚信华这麽一个弱女子,怎麽能对一群大男人颐指气使的。原来是她对他们都有救命之恩。可是她居然从来没告诉过他这麽重要的事!
他不禁好气。气自己在她心中原来这麽无足轻重,甚至渺小到只配给她烧洗澡水,而她却不愿意分享她的任何秘密。是的,他早就发现,她有很多秘密。但他相信迟早有一天她会跟他倾吐,可事实好像是他自作多情了。今天若不是她捡回受伤的野男人,恐怕她仍然不会告诉他她懂医术的事情吧。
“原来捡人回来养是你的嗜好?”他笑,凄惨惨的。
“医者父母心。看见伤患自然要伸一把手,可是我养的自始至终只有你一个噢!”不是美少年她才兴趣缺缺咧。
“是麽?那这捡回来的男人你打算安插什麽位置给他?看起来年纪大得不够做童养夫了。是不是准备直接养来当丈夫?”
姚信华终於听出他话里带刺,想看他表情,他偏不回头。她只好双手强行扳过他的头,“谁都可以质疑我,只有你不可以!”
“为什麽?因为我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童养夫?”
她想反驳:“因为……!”却看见他双颊带泪,不禁一时语塞。
自从他不再叫她姐姐以後,也几乎不在她面前落泪了。想不到自己今日居然逼哭了他。
泪水滑过他颤抖的双唇,滴在他紧握成拳的手上。
她一阵心痛,将他拥进怀中。如果平常,他早将她推开。现在却像怕失去她似的紧紧靠在她怀中。
姚信华终於意识到:她的童养夫,真的长大了!
童养
二章 下
“你误会了。”她轻轻地解释,“我救他,只是因为我知道他的名字。”
“那又怎麽样?”知道名字便救,说不过去。
“我有求於他。”她知道不该救这个男人。因为这个男人太出名。跟一个太出名又身受重伤的男人有所牵连,於她的生活无疑晴海生波。一个小人物如果出了事或许微不足道无关痛痒,但一个大人物出了事,就一定不会是小事,也一定不会像吃饭屙屎放屁那麽简单。她手心始终捏著一把汗,不知道冒这个险值得还是不值得。
叶少丰绷著脸:“求他什麽?荣华富贵?锦衣玉食?不必啊!我也可以给你啊!这些年我学会了不少手艺,只要你让我出去,我可以先做点小生意,赚点小钱,然後再开个小店,一点一点做大。总有一天我可以供你好吃好喝,你不必再风里雨里地去讨饭啊!”
“谁告诉你这些事情的?我不记得教过你这些钱钱钱的话!”她话锋一转,视线隐含怒气扫视周围的乞丐们。众人皆心虚地装作欣赏墙壁上叶少丰的涂鸦。
“我是个男人啊!有责任让你过好日子!”
“好日子?你觉得现在的日子不好?跟我在一起不快乐?”她的表情很严肃,像是在审讯犯人一样。
“不是!我只是……”他想起自己偷藏的几百个铜钱。他有能力养活她和自己啊!
“功名利禄身外物,黄粱梦醒终成空!你是我的童养夫,只有我养你,绝没有你养我。我愿意过什麽日子由我自己决定,我觉得现在的日子很好,你愿意跟我,我双手欢迎;如果你翅膀硬了想飞了,门在那边,请便!”
她头一对他说这种重话。说得他好心慌。虽然他情窦已开,人智初长,但毕竟只是个1岁的孩子,想什麽就说什麽,说什麽就做什麽,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应付人生的突变和选择。
但是,他清楚知道自己的心意:“我不走!就算你拿棍子打我出去我也不走!”
姚信华笑了。
同时也作了一个决定:带叶少丰离开破庙。
她拢拢他乱七八糟的长发,极尽温柔:“好了,去给我烧洗澡水吧!”
叶少丰似乎又要流泪了:“你在哪里洗?”神像外是一群生龙活虎的成年男人,神像後是一个只剩半条命的野男人。她要在哪里洗?
“这还用说吗?”她头一偏,“当然是在咱们家里。”
叶少丰刚要跳脚,就被她按住嘴巴。
“你要是不放心,可以守在我身边保护我啊。”
叶少丰怔仲了──她要他保护她?这麽说,她不再当他是小孩子了?万岁!
童养夫欢天喜地一蹦一跳地烧水去了。
姚信华笑得惬意。
小孩子就是好骗,呵呵!
她轻步走回神像後。男人还在昏睡。她蹲下身子,打量著他的睡脸。
虽然憔悴,仍不失风采。看来这男人如传闻一样,已经把外表的俊,俊到骨子里去了。莫怪童养夫要吃醋了。
“风先生,等会儿我就要在你附近放个大桶洗澡,希望你真如传闻里一样是个君子噢。”
像是在故意试探,也仿佛只是单纯的自言自语。
被姚信华叫做“风先生”的男人没有任何反应,依然昏睡如故。就算他真的苏醒了,也不会在重伤之下,傻傻地承认“对,其实我是个好色之徒”,煽动人家把他丢出去享受夜风的。
水滚了,童养夫美滋滋地拎著水桶把澡桶注到八分满,试好水温,就八面威风地背对著姚信华面对著野男人站定,善尽守卫之责。
姚信华一点也不怕人偷看,大大方方脱光衣服跳进水中,甚至还很有闲心地哼哼小曲。
“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袈裟破!你笑我,他笑我,一把扇儿破……”
叶少丰还是头一听见她唱歌,居然很好听。
看来她今天心情不是普通的好。
叶少丰正听得入神,她忽然停住,天外飞来一句:“风先生,既然你醒了,咱们就聊聊吧。”
野男人醒了!?
好久,两个人才听到一声虽然气力不足但带著笑意的回答:“姑娘,你的歌喉比我师弟真是毫不逊色。”
姚信华笑成一朵:“那你愿不愿意为我抚筝相和呢?”
“如果可以抵得上救命之恩的话,在下愿破例一。”
她心中一叹:好聪明的男人!
“那怎麽敢当!”她伏在桶边,轻轻一指完全搞不清楚状况的叶少丰,“为了公平起见,我希望风先生能一命偿一命。”
“哈哈,好一个:一命偿一命!”
“风先生,换药了。”
姚信华掀开风先生的外衣,解开布条,为他换药。伤口中在左胸,差一点就著上心脏。看来是有人要置他於死地。不过也难怪。人怕出名猪怕壮。是名人本来就难免要树敌,所以最好不要没事出来晃,否则何时被人乱刀砍死也不能喊冤枉。
但幸好,他碰上她。是他的运气,也是她的。
风先生盯著她的脸,心里不无好奇。这姑娘显然对他的事情知道不少,却完全不像其她年轻女子张口闭口叫他“公子”。一直叫他“先生”,是有意避嫌,又或是另有所图?
对了,另有所图是一定的。视线一抬,便看到在一旁虎视眈眈的少年。那天,她确实说过,要他救他。
“请恕在下冒昧,敢问姑娘闺阁芳名?”虽然一个乞丐姑娘精通医术很令他惊奇,但惊奇却比不上心理疑问的色彩浓厚。
“我姓姚,名信华。”姚信华并不扭捏。
“姚信华?姚信华……姚信华……”很平常的一个姑娘家的名字,却有说不上来的古怪。
叶少丰看野男人出神地重复著姚信华的名字,心头一阵火大。
“小丰,热毛巾给我。”姚信华看出叶少丰又不高兴了,故意拿话压他的火。她救风先生,是为了一命换一命,不是故意要逗童养夫吃味。“风先生,我的名字很难记吗?”
风先生,名无晴。她一直知道他的名字,却从来不点破。一是为了保持安全距离,二是以防隔墙有耳。
世间有很多关於风无晴师兄弟的传闻,说他们从来焦不离孟梦不离焦,俊美得众莫能俦,武功出神入化,简直就是男人中的男人,情圣中的情圣。但鲜少有人知道他们行走江湖的真正原因,更少有人知道,风无晴身怀绝世医术,当然更无人知道他一身医术师承何。
但就为了他这一身医术,才迫使她冒险救他回来。因为她知道,如果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解叶少丰身上的毒,这个人就是风无晴。
“不,只是觉得听到过相似的名字。”风无晴笑笑,决意暂不提这个话题。对想不透的事,他一向不钻牛角尖。时机到了,自然就会真相大白。他话头一转:“这位小兄弟是?”
“我的童养夫。”姚信华轻佻地一挑叶少丰的下巴,“怎麽样?姿色不差吧?”
“咳咳……”就算风无晴行走江湖多年,也实在没听说过女人有童养夫的,“姚姑娘确实眼力非凡。”随即他便发现叶少丰印堂隐隐发黑,皮肤下更有一条细细的黑线自喉间一路往下,没入衣内。
这孩子中毒了!?而且是一种很奇特的毒。
从这几日姚信华为他疗伤的手法来看,她本身医术精湛,不会不知道这男孩子身中奇毒。那为什麽不给他治?难道……
“干嘛啦!手拿开!”叶少丰老大不爽。
“小丰不要害羞嘛!来来来,给风先生看仔细些。”姚信华仿佛献宝一样把叶少丰拉到风无晴面前,甚至还把叶少丰的手递给风无晴。
风无晴看姚信华一眼,随即搭上叶少丰的手腕。
“杏你……”叶少丰不知就里地看姚信华,却见她忽然一脸凝重。
风无晴眉头皱起来,就著搭脉的姿势,说了声“得罪”便一把扯开叶少丰的衣服。
叶少丰差点喊“非礼”,看看这野男人又不像是好那口儿的人,但身体还是不由自主地紧绷起来。预备只要野男人敢摸上来,他就大脚丫子喂上去。
风无晴盯著叶少丰赤裸的胸膛片刻,便双手放开,不说话,似若有所思。
那条黑线还差一点点便要侵入心脏。若非他平日服用固本培元的大补之药,恐怕早就小命呜乎了。但补药毕竟只能强身,却不能解毒。虽然减缓了毒性的发作,但现在看来已是极限了。
姚信华紧张地看著风无晴。
终於,风无晴抬起头来,许诺道:“姚姑娘,我答应你:一命偿一命。”
姚信华笑了:“那就万事拜托了!”
两个医者眉来眼去,唯有当事人叶少丰不知所以。他紧紧揪住他苦命的衣服(苦命的是你的胸!):谁来告诉他到底是怎麽回事啊!?
“我怎麽不知道我中了毒!!”咆哮。
啧,小小年纪,怎麽那麽大火气?姚信华堵著耳朵,看他精气十足的样子,同意地点点头:“你确实不像中了毒。”
叶少丰捏著姚信华的肩膀继续咆:“你给我从头到尾说清楚!!”
“……”姚信华睁大眼睛情注视著气得眉毛都竖起来了的叶少丰,半晌不言语,忽然,啪嗒,落下泪来。还没等叶少丰反应过来,已变成雷电雨:“哇!我真是白养了你!白关心了你!白照顾了你了!现在你长本事了,居然敢对我这麽说话了!我真是太伤心了!呜呜……”呼呼,早就想借个机会发挥一下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妇女权利了。
八年了,八年了叶少丰头一见姚信华哭得这麽没形象。就差躺在地上打滚了。
他没辙了。他经常对她没辙,这也照例没辙。“别哭啦!”他把她搂进怀中。明知她是哭假的,却依然看得心慌意乱。
“不哭……也可以……”脸蛋贴在他温暖的胸口上,听著他有力的心跳,她悄悄露出一个笑,“但你要答应……以後凡事……都得听我的!”
“嗯。”他点头。两个人如此贴近,呼吸间就可以嗅到她身上的馨香,他有些陶陶然了。
“要恢复跪送跪迎。要叫我姐姐。不许反抗我对你毛手毛脚。不许对我大小声。不许……”
这根本就叫做趁火打劫。他会答应才有鬼!“在我答应你以前,你必须先告诉我,我是什麽时候中的毒。”
姚信华好理所当然地答道:“你自己都不知道我怎麽知道?”
他好想捏死她再殉情。
“别急别急,我是真的不知道啊。我只知道我捡你回来的时候你就已经中毒了。”姚信华发现再逗他,自己没二两重的小骨头就要被捏碎了。
“真的?”
“不假!”
她一直没有告诉他,她看到他第一眼就决定捡他回家,除了当童养夫之外,还有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她看出他身中奇毒。她不知道是什麽人居然如此狠心对一个才6岁的孩童下如此毒手,如果继续任这个小孩流浪街头的话,搞不好会被凶手发现直接除之而後快。反正她捡人回去养也不是头一回了,再添一口子也无妨。於是她毫不犹豫地把他带回了家,并认下当童养夫,不准他踏出破庙半步。
可惜她开始只身流浪时年纪也还小,没有学到如何疗毒,虽然看出叶少丰中毒,却不知道该从何治起,只好急病乱投医,天天给他吃十全大补粉。大概是补得太过头了,搞得本来温顺可爱言听计从的小男孩,越是长大越是脾气暴躁起来。害得姚信华时常暗自唏嘘不已。
(但是作者可以良心保证,童养夫脾气越来越不好一是因为孩子大了开始进入叛逆期,二是被姚信华的粗神经逼出来的,跟十全大补粉没有直接关系。)
最近眼见毒已逼近心脏,她急在心头却无计可施。偏偏这个时候,给她碰到重伤的风无晴,简直就像天上掉下个(半死不)活(的)神仙。她连忙欢天喜地地给捡了回来。
“我说,亲爱的小丰,你现在可以答应我的要求了吧?”姚信华人逢喜事精神爽,没一会儿就忘了刚才那两道洪水,转眼间脸上已是堆满了情不自禁的笑容。可不嘛,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明又一村啊!她可早就想好了,等把风无晴利用完毕,她就立刻拉著童养夫跑路。留在这里迟早会招惹是非,尤其是那些大嘴巴的男人,最会污染她纯洁的小丰。
“我不要。”斩钉截铁。
“你说啥?”她一定听错了,再说一遍。
“你答了跟没答一样。我为什麽要答应你的要求?”理所当然。
姚信华心都碎了:“你居然跟姐姐耍诈!姐姐太伤心了!呜呜……”可恶的以吴大年为首的没用的男人们!若是被她查出究竟是谁向她的童养夫灌输了如此邪恶的思想,她一定让他吃不了兜著走!(等等,姚大小姐,能够吃不了兜著走是做乞丐的最大的梦想耶!大姐头!求求你让咱们都能吃不了兜著走吧!)
叶少丰长手一伸,一点也不嫌费事地再搂人入怀,轻轻拍著姚信华的肩膀安慰著:“好乖,不哭哦……”
只是──
看来要从这女人嘴里撬出一星半点的秘密来,真是比男人学绣还难。
唉……
真是童养夫的命苦,有一个神经比柱子粗嘴巴比蚌还紧的主子的童养夫的命更苦!
未公开画面。
姚信华:“你们想吓死我是不是!?没事去茅厕救什麽火!要是小丰有个万一,你们统统给我陪葬!”
没用的男人甲:“因为我们以为‘失火’了……那……才去‘救火’的啊……”好委屈的说。真是哪一行里都有暴君啊!
姚信华:“你们是猪啊!这里是火神庙!火神庙!连火神庙都失火还成什麽体统!”
没用的男人乙:“原来这破庙叫火神庙啊……”头一知道耶。
气结。“你们都给我滚出去要饭!”
众人:“现在半夜耶……”
(神像後昏迷中的风无晴:唔……这是谁的雷公嗓?这是什麽地方?啊啊,他的伤口好痛,头也好痛,耳朵也好痛啊!)
童养 5
三章 上
风和,日丽,有个美男坐在门槛上。
凝眉,轻叹息。
师弟啊,你在哪里?你可知为兄十分惦念你?为兄也相信你一定在心急火燎地寻找为兄的踪迹。可是……
“喂!风大叔!你号脉号了半个时辰了,到底有完没完?我要去茅厕啦!”若不是姚信华交待她不在的时候一切都要听风无晴的安排,他才不陪野男人坐在门槛上发呆呢。
风无晴舒展眉头,温和一笑:“小兄弟,你叫叶少丰?”虽然他年长叶少丰1岁,被叫一声大叔并不为过,但是平日听惯17岁的小师弟总是师兄长师兄短地叫著,突然被一个跟师弟年纪相仿的少年叫大叔,这心里还真是有点刺痛啊。虽说岁月不饶人,可他有那麽老了吗?
“说过几百遍了,是啦!”看不出这野男人一脸聪明相,居然痴呆得紧。
“你说你是被姚姑娘捡回来的?那你对六岁以前的事情有没有印象?比如说家在哪里?父母怎麽样了?怎麽会中毒的?”如果这少年的名字不假,再从他的年龄以及长相来看,说不定跟他和师弟正在追查的一件陈年血案有关系。姚信华的古怪更多,只是她嘴巴紧得很,很难套出话来。倒不如这个少年,多年来一直被关在破庙之内,涉世未,虽然脾气臭了点,但生得一副水晶心肝,一看便透。
叶少丰拧起眉头,仿佛拒绝回忆似的:“六岁以前的事我一点也不记得,什麽都不知道。”他的记忆从姚信华开始,他也相信,不论过去、现在、未来,他的世界都只会有姚信华,再容不下第三个人。
“这样……”照此看来,也许是受过什麽刺激也未可知。“你去茅厕吧,但别忘了这个。”他拿起一个破碗塞到叶少丰手里。
叶少丰整张脸嫌恶地皱在一起:“又要?”说实话,他真的怀疑这野男人是不是脑子有病,居然要他天天提供尿液给他检查。
“不用太多,一点点就够。我为你配药已经半个月了,光从脉象判断你的病情不完全准确,所以……”
“行了行了!你再说我连隔夜饭都要吐出来了。”叶少丰拿著破碗一溜烟跑掉了。
风无晴笑著摇摇头。
师弟啊,如果你知道我不仅被一个乞丐姑娘救了,还被她暂时养起来了,你一定会很吃惊吧?我是真的很想尽快和你重聚,但这孩子的毒却不是十天半月能解的。而且,我还被那乞丐姑娘拜托了另一件事情──
“教他念书?”
“没错。”姚信华很精打细算的,好不容易逮著个文成武就的男人,不最大限度利用实在太浪费了。“我虽然识字,但能教给小丰的毕竟有限。我知道你饱读诗书,学识渊博,所以希望你能在替小丰疗毒的同时教他多识些字多念些书。”
“姚姑娘,我并非看轻乞丐,但我不以为念书识字有多大用。况且,一个人掌握的知识越多,相对的也就不安於室。我的意思──你明白吗?”
说白了,一个乞丐只要懂得低头哈腰足以谋生。相反的,懂得的技能越多,就会越不安於乞丐的身份。这姚姑娘本人看起来是没什麽大志,很享受乞丐的生活,但她知道不断充实叶少丰的技能和思想意味著什麽吗?她一定是知道的。那她为什麽又煞费苦心地让叶少丰学习那麽多东西呢?真的只是为了培养一个“大家闺男”出来吗?
“风先生,你只需答应我教他便成。”她不想跟风无晴有太的牵扯,也不愿意让风无晴探知到她心底的想法。她想做的事情,只需自己明白即可,不奢求别人的理解。奢求别人理解的同时,也就意味著要以自己一部分的隐私作为代价。这对她来说,既不值得,也太危险。
“好吧,我答应你。”风无晴何其聪明,怎麽会猜不出姚信华步步为营的原因?只是她把阵地守得再严密,也总有不得不打开的缺口。这个缺口,就是叶少丰。来日方长。姚信华身上的谜团,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叶少丰捏著鼻子端著破碗从茅厕回来,就又看见风无晴坐在那里发呆。
“喂,你要不要查啊?不查我倒掉了哦!”
虽然是自己身上的出产,臊臭却是不争的事实。真是多一刻也不愿“鼻对”。
“当然要查。”风无晴接过破碗,看了看颜色嗅了嗅气味,眉头不禁又皱了起来。颜色暗黄混浊、气味异臭说明毒素已经随尿液排出。但半个多月来,颜色和气味没有半点好转,也说明残毒难以清除并且所剩仍多。
真是急不得啊。
叶少丰对风无晴的举动基本莫名其妙。突然被告知自己身中奇毒,突然开始喝药治疗,本人完全不知所以然。更何况,他也从未觉得自己的身体状况有何不妥。
风无晴看出他的疑惑,解释道:“你之所以觉得自己身体无恙,是因为8年来姚姑娘一直给你吃十全大补粉,与毒素抗衡。”
“十全大补粉?”他怎麽没印象吃过?
“我猜姚姑娘每天都把补药掺在食物里给你吃吧。”就是不知道她为什麽会怀有那麽多疗伤圣品。而且一个小姑娘,居然能不动声色地把叶少丰中毒的事情瞒了8年之久,直到遇到他才说出来。不知是该说她对叶少丰用心良苦,还是天生沈稳了。“不说这个了。今天我要教你的诗是《诗经•秦风》里面的一首,叫做‘蒹葭’。”
“蒹葭?”
“对。这是一首爱情诗。讲的是一个男人失去了他心爱的女子,朝思暮想,不断寻觅的故事。”他忽然又想起师弟。若师弟在此,他们就可以一弹一唱,让叶少丰在歌声中体味这首“蒹葭”的动人之了。
师弟!为兄好想你哦!
叶少丰与风无晴相半月,瞧出他准是又开始发作了,连忙拉住他欲举袖抹泪的手臂:“风大叔,你想念你师弟也可以,但你能不能先把那碗尿给倒掉再说?”
风无晴尴尬地假咳嗽两声,起身往茅厕走去。这碗东西毕竟不干净,随意泼在地上,只怕要伤了草草或是无辜的虫蚁,倒不如仍旧送回茅厕,当作灭蛆虫的药剂也是好的。
他的方向是朝後院而去的,却有意无意地半回头瞄了破庙外院的大门。一个人影慌忙消失不见了。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
风无晴把“蒹葭”在纸上抄出,教叶少丰念会,便到一边捣药去了。
《诗经》的诗本就难写,偏风无晴又用篆书教他,不仅背诵,临摹起来也十分的费功夫。待风无晴把药都捣好了,他才只抄出两遍来。
虽然慢,但叶少丰的字却十分端正漂亮。风无晴看了,不禁赞赏地点点头。只是日已西斜,天色将暗,再写下去於眼睛无益。於是风无晴轻点叶少丰肩膀,要他放下笔随他到院子里去。
他走到树下,拣起一颗石子,一扬手,打断一截树枝。抄住,手一捋,树枝上的叶子便纷纷离枝而去。
叶少丰看得猛眨眼睛。原来野男人虽然脑子有些痴呆,却有一身不可测的功夫。
风无晴捏著光溜溜的树枝,并不弯腰,凌空在地上写字。随著他笔枝转动,土地上出现三个大字──
“蚀心蛊……?这就是我中的毒?”
“不错。这种毒下在咽喉,并不会立刻要人的命,但是会顺著心脉一点一点侵蚀到心脏。待毒至心脏,中毒之人心肺会同时麻痹,转眼间心肺溃烂而亡。不,应该说是窒息而亡。”
这种毒本是一个毒痴发明的,并不为了害人,纯粹是为了挑战自己制毒的能力而已。但不管初衷为何,只要有杀伤力,就总是会被居心叵测的人利用。
“那你直接告诉我名字就好,何必在地上写?”炫耀他内功厚啊?
“啪!”的一声,树枝断成两截。这小孩就不会说点好听的话来听听麽?比如:哇!大侠!好俊的功夫!请收我为徒吧!之类的。
“哼……”他嗽嗽嗓子,“我是想说对你下毒的人想必有几分来头,日後难免冤家路窄,你学些功夫也好保护自己和姚姑娘。”
唉,他可真是将“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给贯彻到家了。不仅以命换命,还免费教学,如今更是好心地要传授武功耶!可是听听人家是怎麽回答的?
“好啊,反正闲著也是闲著。”学习已经成为叶少丰的本能。管它是啥,先去学起来再说,以後总归用得著。
闲著也是闲著?说的多轻巧!轻巧得好伤他的心啊!
算了,小孩子不懂事,何必计较。“那好,从明天起我开始教你一些基本功。凡事基本功最重要,基本功扎实,以不变生万变,再学习什麽都会事半功倍。但是你要记住,习武只为强身自保,切不可仗势欺人。”
叶少丰很认真地问道:“风大叔,你是为了找机会教训我才要教我武功的吗?”
风无晴捂住尚未痊愈的胸口: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大街上走著一个少年。约摸十七八岁,修长的手脚,乌黑的发。
他在看街上的众人,街上的众人也在看他。尤其是大姑娘小媳妇的眼睛简直恨不得粘在他身上,一辈子也不要拿下来。
姚信华与他擦肩而过的时候,抿嘴一笑。
她看出他在找人,而且还知道他找的是谁。若是平常,她一定日行一善,好言相告。只是现在,对不起了,姑娘门上的贵客怕还要留上两三个月,才能归还了。
那少年忽然回头,叫住已走出好几步远的姚信华:“姑娘请留步!”
姚信华眼睛一转,停下脚步,迟疑地回头:“公子你叫我?”
少年走上来,像是要问话,却又不开口,只一径打量姚信华脏兮兮的脸蛋。“姑娘可曾见过一个比我稍微高个半头,不到3岁,乍看相貌平凡细看却十分英俊的男人?”
姚信华心中“呀”了一声:这少年真不简单!小小年纪,居然与他师兄一样精明。她只不过与他走个错身而已,他居然就怀疑到她头上来了。
江湖传言一向十个有九个是夸张不实的,现在看来,关於这师兄弟的事情倒有七八成是不虚的。
“嗯……”她皱著眉头装作回想的样子,“好像见过又好像没见过……”
少年微微一笑:“姑娘可以慢慢想。”
他找师兄已找了大半个月,却一点消息也没有。但心里再怎麽急,也不能放到面上来。他沿著师兄沿途做的记号跟到这附近,忽然就没了师兄的踪迹。若非事有突变,师兄绝对不会音讯全无的。他所做的最坏预想就是师兄被某个因爱发狂的女人打成痴呆金屋藏娇了。被仇家灭口的可能性基本为零。因为以风无晴的知名度,如果有人能灭了他,怕不早就嚷嚷得满江湖风雨,借此扬名立万了。目前为止江湖都很平静,没啥惊天动地的传闻出现,所以师兄大概还没去地府报道。那麽,他迟早都会找到他。
刚才与这乞丐姑娘擦身而过,本来没什麽不妥之。但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乞丐姑娘很有问题!
第一,街上的大姑娘小媳妇都看他看得眼珠子快掉出来了,这姑娘居然只是轻轻瞄了他一眼。第二,他看到她在窃笑。不是羞怯的笑、勾引的笑,而是窃笑。
单凭这两点,他就可以断定:这姑娘一定知道些什麽。
姚信华被他定定看著,不禁有些心虚。“大概半个月前我确实预见过一个好心的公子,但不知道是不是你要找的人。那天我要饭的时候被马车撞倒,那个公子不仅扶起我,还帮我治伤,所以我记得他……但是我当时受了惊吓,没注意他的长相,只记得他穿著灰色的长衫,腰上还别了半块龙凤玉佩……”
少年眼睛一亮:“就是他!他现在在哪里?”
姚信华道:“我不知道,只知道他救了我以後,就往城南的方向去了。”然後她住的破庙在城外的北方,呵。
“当真?”
她连连点头:“当真当真!我没道理骗你啊!”才怪!风无晴尚未利用完毕,恕不奉还!
少年一抱拳:“多谢姑娘!”便头也不回地向城南去了。
姚信华哼著小曲往城北去鸟。她却不知道,她的谎话虽然虚虚实实编得高明,那少年又岂真是那麽好骗的?他只不过装作奔向城南,没走多远便闪入一条小巷,一回身便悄悄跟上了她。
他跟她跟到城外,穿过一片小树林,便看见一个小山坡。山坡上隐隐能看到一座庙。
“站住!”她突然大喝一声。
吓得他立刻停下脚步,以为暴露了身形。没想她并不是对自己说的。
姚信华走至城外,快到破庙的时候,忽然看见一个慌慌张张的身影一路从山坡上小跑下来。那人身上还背著个货架。很明显不是她破庙里的人。
那人被她突然一吆喝,吓得脚下一绊,由跑改滚,叽里咕噜地正好滚到姚信华脚下停住。他抬头一看,更是慌张:闺女呀!爹今天碰上乞丐界的女霸王了!
客官道这人是谁?不是旁人,却正是那拐著叶少丰做小买卖的卖货郎。以前他总与叶少丰约好庙内无人的时候见面,只因这半个月来多了一个风无晴,害得他不敢进去,生怕被姚信华知道了,断了他小小的财路。只是最近那些大姑娘小媳妇们都讨著跟他要叶少丰绣制的各种精致小玩意,他才又冒险上山来探探。不料冷不防被风无晴有意无意地看了一眼,以为被发觉了,著急忙慌地就往回跑。谁想那麽命苦,偏偏撞上了最不想见的人。
姚信华皮笑肉不笑地低头看著他:“哎呀呀,这不是温货郎吗?这麽著急,是要去哪儿啊?难不成是刚从我的乞丐窝里出来?我们乞丐都没钱,你这是要把货卖给谁啊?”
其实这一年来她早就注意到街上的妇女们身上纷纷多了些非常别致的绣品,从头上的兰垂穗,到腰间的彩贝小金铃,再至手腕上的五色绣环,每一样都让她觉得──非常非常眼熟,眼熟到她似乎在叶少丰的绣篮里见过这些东西。而且,那些绣品的材料绝对不是她带给叶少丰的。那麽很明显,肯定有人在其中搞猫腻。
嗯哼,这回总算被她抓到了(作者:瞎猫碰上死耗子而已)。
温货郎手软脚软,想爬也爬不起来。他是一年半前才搬到这城里居住的,素闻太平县里谁都可以惹,就是不能惹丐霸姚杏。只因她手下控制著一群死忠的乞丐,而这群乞丐又是无孔不入的包打听。谁要是惹了姚杏,那这个人祖宗十八代的丑事第二天就会尽人皆知。
当然,市井之事,也多以讹传讹。其实只不过是两三年前,姚信华在满汉楼厨房後门等了一天才等到理的香辣鸡翅,本来想拿回去给叶少丰献宝的,却在街上被一个中等富有的纨!子弟撞在地上,还被狠狠踩了个稀巴烂。姚信华当时虽然气极了,却什麽也没做,只是嘴角抽动了两下就离开了。那公子哥儿还不知死活地在她身後大声叫骂,说什麽臭乞丐、卖了她都不够赔他一只袖子。结果第二天,这位公子哥儿家里那些诸如儿子通奸姨娘、老子爬上儿媳的床之类的丑事就传遍大街小巷。最後终於搞得这家人混不下去,灰头土脸地搬离了太平县。
也许仅仅事有巧合,但风言风语是从来不在乎当事人的证词的,大家传得高兴也就罢了。
“姚姑娘!你饶了我吧!我以後再也不敢勾引你们家小丰了!”爬不起来,干脆跪著求饶吧。像他这种在夹缝中生存的小人物,要诀就是要识时务、能屈能伸。
姚信华危险地眯起眼睛,语气森然:“说!你都在庙里看见什麽了?”这利欲熏心的卖货郎肯定是骗她家小丰替他做工,然後廉价收购高价卖出。这件事暂且不提,若是他把风无晴的事情给透露出去,可就不是闹著玩的了。
温货郎一愣,随即反应过来:“我发誓我什麽都没看见!我连姚姑娘家的大门在哪里都不知道!”只要她不追究他勾搭叶小丰做小买卖的事情,要他怎麽著都行啊。
“我们家根本没大门,你当然不知道在哪里了。不过,要是你敢透露出一丁点不该说的话,哼哼,後果,我想你是很清楚地……嘿嘿……”脏兮兮的脸在夕阳的映照下,显得格外扭曲。
温货郎一路高喊著“我什麽都没看见什麽都不知道”绝尘而去。
隐身在树後的少年目光闪动,似在计量些什麽。居然,他没有继续跟踪,反身回到了城中。
童养 6
三章 下
“小丰!快给姐姐看看!”姚信华一回到庙中,就扑到叶少丰怀里,伸手就要扯开他的衣裳。她以前是名为吃豆腐顺便检查叶少丰身体状况,现在心头一块大石落下,变成名为检查身体状况顺便吃豆腐。总之前後都不吃亏。
叶少丰早就洞悉她的心态,虽然感动於她不著痕迹的关心,却也不能忍受她一而再再而三的挑逗。所以她一扑进他怀里,他就把她紧紧搂住,不给她毛手毛脚的机会。
“小丰,你想谋杀我吗?”姚信华整张脸被按在叶少丰的胸膛上──可惜隔著一层布,她快要给憋死了。
他稍稍放开她,把头亲昵地靠在她颈侧厮摩,仿佛很忧虑地叹了口气。
姚信华忽然胸口擂动如鼓。
“杏。”
“啊?”臭小孩,叫姐姐啦!
“我听说男孩子十四娶亲并不稀奇。”
“是不稀奇。”虽然理论上说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才最适合生儿育女,但当下流行早婚,真正按照医理行事的人反而会被嘲笑。
“我记得你也老大不小了。”19了吧?再不嫁人就成老姑娘了。
“怎麽?你嫌我比你大啊?你没听说过女大三抱金砖嘛!”该不是事到如今对他们的年龄差有意见吧?
叶少丰很认真地问:“我们是不是该正式成亲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
她面红耳赤,一掌把叶少丰打飞。
他轻薄她胸部,她当他少不更事。他因为风无晴吃醋,她当他情窦初开。可是成亲?她想都没想过!哦,不对,她既然收他当童养夫,当然总是要跟他成亲的啦。但是她没想过要这麽早这麽快啊!她是喜欢对他又搂又抱又亲又闹,但本质上还是个纯情善良的少女(作者:真的吗?),绝对无法接受突然上升到成亲的层面。
叶少丰从地上爬起来,对姚信华投以无辜的眼神:“杏,我说错了吗?还是你对我只是玩玩,根本不想和我成亲?那你平常总是对我这样又对我那样……都是我自作多情吗?”
啊!不要用那麽无辜的眼神看她!她的心脏不能负荷的。她错了,她错了还不行吗?以後她再也不敢随便玩他了,直到她真的作好心理准备全盘接纳他为止,她都不敢随便玩他了。
但是想到要暂时放弃一直以来的乐趣,不禁让她一阵心痛。
姚信华十分悲痛地道:“小丰,你放心,我一定会对你负起责任的,但现在还不是时候。你要把心思放在学习和家事上,不要再胡思乱想了,好吗?”
“可是你总对我这样又对我那样……”
“我答应你,以後再也不随便对你毛手毛脚了!”啊!非得让她说出这句话不可吗?她的人生乐趣啊!
叶少丰忽然展颜一笑:“这可是你说的?”
哎?“啊!臭小孩!你骗我!”姚信华後知後觉,一跳三尺高。
“我句句出自肺腑,哪一句骗你了?”
细想一下,他确实没有骗她什麽。可是她为什麽很有上当的感觉呢?一开始是她想一如既往地吃豆腐没吃成,说著说著她就被他说得自动放弃了吃豆腐的权利(?)。
“风先生!是你教他的对不对!”她立刻把炮火转向貌似一直在旁边看好戏的风无晴。
风无晴连忙澄清:“姚姑娘,叶小兄弟是你的童养夫,任你为所欲为是应该的。我怎麽会横加干涉呢?”他最多是不小心告诉叶少丰,与敌作战时有一招叫做“以攻为守”罢了。不过也许因为他是过来人,不忍心看叶少丰被姚信华撩拨得连梦里都不安生,睡不好,白天哈欠连连。唉,说到底,他就是人太好啊!
两个人都说得在情在理,害姚信华发作不得。但是就这样被算计了又实在不甘心,她心一横,干脆拎起叶少丰的脖领子,把人拖进神像後,吼得方圆5里都听得见:“我们今天就洞房!”
第二天,破庙里的人无一例外顶著两只黑眼圈,一步三晃地出去要饭了。谁也不知道那天晚上他们到底听到了什麽、看到了什麽。只知道,当有旁人问起缘何面色如此难看,他们都只是摇摇头,叹一口气,再没有别的了。
三个月後,连解释提问的时间都不给,姚信华前脚把利用完毕的风无晴踢出破庙,後脚就拉著叶少丰跑路了。
被遗弃的众人悲痛得哭塌一片地,然後惊奇地发现,地下居然埋了不少钱,於是瓜分殆尽,拿著自己那一份四散天涯了。
虽然已过了八月,但日头仍盛,秋火逼人。
扬尘的小道上,走著一辆无精打采的小马车。赶车人垂著脑袋打盹,也不怕走错了路。大概马是老马,也就由得它自己走了。
阿──好幸福哦!
姚信华在大石头上翻了个滚。绿荫送爽,溪水清凉。选择这穿山小径前进是多麽英明的决策啊!
咕噜噜……
可惜这肚子不争气,十分破坏意境。
“还没抓到吗?我快饿死了!”
准确地说,是童养夫的捕鱼功力太差,导致姚信华饿昏在溪边。
自从两人离开破庙开始流浪,叶少丰就发现,他这主子除了要饭本事高以外,做饭就一点也不灵光。他都怀疑这女人是不是因为厨艺太烂才选择靠要饭过活的。
总之,当他们选择的路越来越荒无人烟,生计就越来越落在叶少丰肩上。
按照姚信华的说法就是:养夫千日,用夫一时。轮也轮到他来养她了。好像当初那个信誓旦旦说“只有她养他没有他养她”的那个根本不是她一样。
“都说了打野兔给你吃……”偏要他捕鱼。
姚信华噘起嘴:“小兔子那麽可爱,人家才不舍得吃呢!”才怪!她纯粹是为了欣赏童养夫美丽的小腿。若不叫他捕鱼,怎能逼他挽起裤子下水呢?
人生多美好,神仙也不如她快活。
“我们到底要去哪里?”他们一路往南走,她却不告诉他具体要去哪里。
她被他的美色迷得有些心不在焉:“嗯……我想想……四川吧?我听说那里有个地方景色很美,早就想去看看。”
“哦──?”他不以为然地应声。自从风无晴出现,他就开始认知到姚信华说话有表没有里,她说一,他就要猜下面有没有藏著二三。
去四川看风景?他才不相信会这麽单纯咧!
於是他们走啊走,从仲秋走到隆冬,从隆冬走到初春,了大半年的时间才走到蜀地。
姚信华似乎并不著急,一路上这里逛逛那里逛逛,而且多选偏僻的山路或水路,很少进入城镇。只除了冬季天寒地冻,她本来就有手脚冰冷的毛病,月事一来,寒上加寒虚上加虚,疼得她面色苍白,半步也迈不开,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这才任由叶少丰背著她进城住两天客栈。只要身子一好,就第一时间离开,继续做她的山林野人。
他本来不晓得女孩子月事的事情,还是风无晴偷偷说给他,他才知道姚信华所谓长大成人每个月都会流血是怎麽一回事。但他从不晓得,这件事会让姚信华这麽痛苦。平时看惯她生龙活虎、趾高气昂的样子,忽然见她虚弱得连攀住他的力气都没有,著实把他心疼坏了,恨不得替她承受才好。
至於住客栈等一切开销,皆是叶少丰赚取的。其中有之前他在破庙里攒下的私房钱,也有他们偶尔经过城镇卖绣品所得。姚信华带著他离开的时候,虽未携带多少钱财,却不忘把叶少丰多年来不曾离手的针线绣具以及纸笔都揣在包袱里。即便是走在荒山野林里,她也不忘让他温习功课。
“啊──终於到四川了!”姚信华开心地伸臂拥抱蓝天。“看看这山,看著这水!我的天,简直一辈子都不想离开了!”
叶少丰打量著四周的景色。他们依然没有进入城镇,依山而行傍水而进,忽然豁然开朗,走至一绝景。青山翠碧,倒映在宽阔清澈的湖水之中,湖上一座简朴的木桥,交连彼岸与此岸。鸟声啁啾,回荡山林之间,忽而两三只轻掠水面,荡起一圈圈美好可爱的涟漪。
“你怎麽知道这里就是四川?”又没看到界石,又没遇到人家。
姚信华忽然哈哈笑著向前跑去,一直跑到木桥上,张开双臂似要一跃而入水。吓得叶少丰连忙跑过去把她拉住。她顺势扑进他怀中,环住他的腰。
“地名也是人起的,我说这里是四川,它就是了。难道你有更好的意见?”虽然她依然穿著补丁摞补丁的衣服,却没有化装成大脸,水灵灵的脸蛋漾著夺人的光彩。
叶少丰看得愣了,一时没有言语。
“喂!怎麽啦?”她晃晃手。
她的红唇就在眼前。一种异样的情绪忽然涌上他的心头,催促著他去占有、掠夺。但是当他低下头去,却被她用力推开,没有防备地跌倒在地。他怔愣地看她。
她轻快地跑远两步,背著双手略弯下腰,笑著道:“小丰,为我画张像吧!”
“哦……好。”他曾偷偷无数描摹过她的样子,可是她却从没有主动要求他画她。
“我就坐在这里,和山和水在一起。”她坐下,脱了鞋,露出纤细美丽的双足,绷起脚面,用脚尖轻轻踢著水。
叶少丰拿出包袱里的纸笔,铺在地上,就地取水研墨,然後没有半丝迟疑地扬笔挥墨。她的样子,他从小看到大,再熟悉不过。不消一时三刻,一个精灵古怪的少女便跃然於纸上。
“画好了吗?我好冷!”她拎著鞋子跑过来,也不看画,而是径直扑进叶少丰怀里取暖。初春的风虽然暖,湖水却仍有些沁凉。
叶少丰握住她双手,责备道:“知道冷就不要贪玩水。”
她咬他手臂一口,不满他教训的口吻:“少年人,你是主子,还是我是主子?”
他看著自己手臂上的牙印──还真用力啊!“那麽残暴的主子,童养夫且问你,我们为什麽突然离开破庙,又为什麽要跑到四川来?”他一直没有问,不代表会默许她蒙混过关。
她突然抬头看看他头顶,驴唇不对马嘴地道:“你又长高了对不对?”
他瞪她。
“好啦……我说实话就是了嘛……”她扁扁嘴,“因为我不想让你再继续接受那群没用的男人的污染嘛。想当年我刚捡你回来的时候,你是多麽乖巧听话天真可爱啊!结果现在呢?没大没小、以下犯上,就知道跟我作对!”
“嗯哼,你倒是很会冤枉人。”
“你还要不要听第二个问题?”讨厌,再咬一口!
“我听,你说。”这女人咬上瘾了。
“我喜欢游山玩水。”跟他一起。
“就这麽简单?”狐疑。
用力点头。“就这麽简单。”手脚暖和过来,她从他身上跳起来,穿上鞋袜,绕过仍铺在地上的画像,一手叉腰,一手平伸,气势万钧地指向前方。“继续前进!大自然,我来了!”
话说,这半年她有几天不在大自然中来著?
明知道她又在逃避问题,可他却半点辙也没有。叹口气,收拾好画具,卷好画像,跟了上去。
也罢,既然他是她的童养夫,就让他用一辈子的时间去认识清楚他这个无法无天的主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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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於小白兔。
风和,日丽,一个俊男人坐在门槛上发呆。
忽然,一只雪白可爱的小兔子一蹦一蹦地跳到破庙里来,一直跳到俊男人的脚边。它抬著头,两只红眼睛像是有所求似的盯著俊男人,可爱极了。
俊男人露出一个好温柔的笑,一手抓住小兔子的两只长耳朵、一手托起它的小屁屁,轻轻把它提到怀中。
“迷路的小白兔,找我有事吗?什麽?找不到哥哥了?好可怜噢。不过不要紧,你哥哥一定平安无事的。快回家去吧。”
俊男人又轻轻把小白兔放回地上,拍拍它的小屁屁,催它走了。
从大早上起来,庙里就一直传出细细的哭泣声。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俊男人眼神略有些迷茫地投向远方,良久,摇摇头,叹一口气,再无言语。
关於私房钱。
很久以後的一个大半夜。
“小丰!快去把你埋在树底下的钱挖出来!”她忽然推醒他。
他迷迷糊糊地半睁开眼睛:“什麽钱?”
“就是你被温货郎压榨的那点工钱啦!”
他一瞬间清醒过来:“你说什麽?”不会吧?他掩饰得很好啊!怎麽会露馅呢?
“笨蛋!我早就知道你藏私房钱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这小呆子,还真以为能在她眼皮子底下顶风作案啊。“快去挖出来啦!”
“干什麽用?”她不是一向视钱财为粪土?难不成要他挖出来丢进茅厕?
小小声:“跑路费啦!”
啥?
童养 7
四章 上
“信儿,你才这麽小,就这麽古灵精怪。将来长大了,真不知道怎样的男子才容得下你。”
“娘,信儿将来要找个像爹一样的男人。”
“呵,你爹很好麽?”
“嗯!爹是这世界上最好最完美的男人!要不娘怎麽会嫁给他?”
“傻孩子,这世界上哪里有完美的男人。男人啊,是需要女人用青春和耐心去磨练的。但是女人往往耗不起青春,也不知道男人其实是不琢不成器的。”
“那信儿将来就用青春和耐心去磨练自己的男人!”
“那娘就祝信儿能找到一个‘可造之材’咯!”
“哦!!”
童养夫16岁。
半个月亮挂在天上。姚信华坐在窗内,出神地看著。
叶少丰站在她身後,静静地为她梳理长发。
他们终於有了自己的家。
有一天,他们流浪到这里,有山,有水,有,有草。姚信华突然说:“就是这里了。”於是他们不再前进,选了个平坦的地方,开始伐木盖房子。这是他们第一住真正的房子,过安定的日子。
“小丰?”
“嗯?”
“因为你不记得自己的生辰,所以我就自作主张,把你的生辰跟我定在同一天。我今年已二十有一,所以你也有十六了,对不对?”
“是。”
“也就是说,你跟我在一起,已经十年了。”
“没错。”十年了,她什麽时候才肯答应嫁给他!
“你不会觉得闷吗?”
“闷?”
“这十年来,我总不让你出门,不让你见人。好不容易离开破庙,我也只肯带著你在山林里穿梭,偶尔进城,你接触到的人也有限,说过话的女人更是用两只手就数得过来。你不会觉得我很自私吗?”
叶少丰的手停在姚信华的发稍,须臾,又返回到她肩颈的位置,继续梳理她的长发。
她知道他在思量如何回答。虽然只是很短很短的一个停顿,已足以让她湿了眼底。
“你总不让我见人,一定有你的原因。只要你愿意告诉我,我会听,然後接受它。”实际上,他一直在等她跟他解释这十年来她不可解的行为究竟因甚缘何。
月亮终於模糊在泪光中。她慢慢转过头,可怜兮兮地看他。
他放下梳子,捧起她的脸,麽指轻轻摩挲她的唇。他缓缓低下头去,她没有闪开、没有反抗。於是,他终於品尝到他们之间第一个吻。
他闭上眼睛,虔诚地去感受她的柔软。
她扬起手臂,缠上他的脖子。颤抖著。
她一直不安。怕他长大,怕他长大之後恨她自私。所以,她看似大胆,却一直小心翼翼地保有著他们之间最後的距离。她不想剥夺了他选择的权利。可是若有朝一日,他选择了她以外的生活,她该是多麽的不甘心啊!
他依依不舍地离开她的唇,把她打横抱起,她柔顺地靠在他胸前。“你终於决定嫁给我了?”
闻言,她感到一瞬间的窒息和心慌。
这男孩,不,这男人,真的就如她所期望的那样成长起来。任她百般挑逗,但只要她不愿意,就绝不会强迫她半分。他为她学起所有东西,甚至隐忍、退让还有无条件的服从。她还能对他苛求什麽呢?
“小丰,”她开口,声音意外地沙哑,“你真的知道该怎麽做吗?”
叶少丰紧抿著嘴唇,脸颊染上一层薄晕。
她感觉到他胸膛一个的起伏。呵,在紧张呢!
“如果你愿意教,我会是个很好的学生。”
她的脸也红了,嘴角却控制不住地上扬,她大概从来没有跟他这麽温柔的说过话:“是啊,你一向都很乖很好学的。”眼帘垂下,“抱我到床上去吧。”
流苏的帐子是叶少丰亲手做的。这半年多来,姚信华时不时拿著他手制的小玩意和他的画到十五里外的城镇去卖,再换回些米粮和更多的素材。他们的小屋也一点一点被妆点起来。现在,这流苏的帐子,已经放了下来。
他把她放平在床上,不敢贸然地压上去,只是双手撑在她两侧。他的长发滑下肩头,扫在她红扑扑的脸上。
她的眉眼都是羞涩动人的笑意。她培养了十年也爱了十年的男人此刻就在咫尺之间,她甚至能看清他唇上的细纹。
她伸手捧住他的脸,闭著眼睛迎上去。这一,不再浅尝辄止,而是唇舌相戏,温柔地、试探地,仿佛要化掉彼此一般。
她的手下滑,拨开他的衣裳,抚摸上他光滑而有韧性的皮肤。手掌所到之,点燃一簇簇欲望的火苗。不像以往,都是戏谑。
轻轻地,她说:“照著做。”
一瞬间,他的眼睛变得像无星无月的夜空一样邃。简直要将她整个人都吸进去。
修长的手指解开了她的衣裳,颤抖著,抚上她的脖子、她的肩膀、她柔软的乳房。
她感觉到他的生涩和谨慎。她又何尝不是紧张得心都要跳出胸膛?
突然地,她翻身把他压在身下,粗暴地褪去他所有的遮蔽,低头便咬上他的脖子、他的胸膛。但还不够,她继续探索,唇舌来到他的小腹,感觉他身体紧绷起来,牙齿更是得寸进尺地轻啮著他的皮肤。
可惜没有给她得意多久,他照章办理,反下为上,以更急切更粗暴地方式掠夺她的柔软和香甜。
她有些难耐、焦躁,拱起身子索求更多。
当他的手顺著她修长的腿逐渐向上,眼看就要探索到她的密,她紧张地扣住他的背,带给他一丝疼痛。
她的眼睛泛著雾气,似在期待似在挣扎。
终於,他的手指碰触到了她。两个人的呼吸同时加重,仿佛再多进行一个动作,他们的力气就会被全部抽光。
“是这样吗?”他开口,本来就不明亮的声音,此刻更是沙哑不堪。
“嗯……”原来她远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麽勇敢。本以为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心理准备,当真到了紧要关头,却莫名其妙地胆怯起来,想立刻逃走,却连逃走的勇气也没有。
而当叶少丰发现自己的手指可以给他心爱的女人带来不可抗拒的欢愉时,反而再没有丝毫犹豫,开始大胆地采撷手下的柔软。
“小丰……”姚信华拉低他的头,在他耳边轻轻说话。
叶少丰眼睛变得异常晶亮,兴奋中掺杂著不确定:“真的可以吗?”
姚信华红著脸,点点头,露出一个鼓励的笑。她的眉梢、唇角,蔓延著无边的春色,诱惑著叶少丰鼓起勇气去膜拜他心中的圣地。
“如果痛,就告诉我。”
姚信华没有答话,只是尽量放松身体,迎接他的进入。
此时此刻,他们也不再需要言语。她确信,他会懂得她的感受,一如她懂得他。
当他终於攻破她最後的防线,他与她,同时在疼痛中,蜕变为真正的男人与女人。
“好痛……”他几乎瘫倒在她身上,“你没告诉我男人也会这麽痛……”
她忍著痛笑他:“那是因为你太差劲,与我无关噢。”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
本来嘛,两只菜鸟的初夜,能搞出什麽好事来?若非当年她看过房中术的医书,又有爹娘开明的教导,现在恐怕还不得其门而入呢。所以说,现在的情形虽不美好,也该偷笑了。而且,如果只有女方痛,未免不公平了些。
突然,“喂!”她喊他,“你是不是又变大了?”
他终於也笑了:“托福,我也是头一知道自己身上还有个这麽神奇的器官。”痛苦是一时的,欢乐是长久的。他埋在她的温暖中,悄然恢复了生息。
“啊……”她感觉到他蠢蠢欲动,不禁呻吟出声,“小丰……不要……”
他低头寻到她的唇,地吻下去:“杏,你好温暖……”
月光柔柔地洒在床前,为这一对情人偷偷地欢欣。
一切终归平静,可流苏帐内满溢的甜蜜依然令人脸红心跳。
她慵懒地偎在他身边,柔软的小手有意无意地戏弄著他胸前的凸起。
他们的长发彼此纠缠,难分难舍。
“感动吧?”她天外飞来一句。
“哈?”对不起,少爷还没从余韵中回神,反应还有点迟钝。
她咬他。她最近越来越喜欢咬他了。
“臭小孩,姐姐终於大开方便之门,让你堂堂正正享受温香软玉,居然敢不给我感动!怎麽样,头一不隔著衣服,抚摸到女孩子的身体,兴奋吧?激动吧?”
他回想当年他把昏睡在澡桶里的她拖出来的情景:“还好。”
“还好!?”他应该感动地抱著她哭泣才对!要不最起码也应该是“大姐大!小弟情愿为了你(的身体)一辈子给你做牛做马任你随便奴役绝无怨言”!居然只是还好!不行,她咽不下这口气!非得让他说出“没有姐姐我活不下去”之类的话来!
姚信华坐言起行,心里想著,脚丫子就不老实地蹭上了叶少丰的小腿──强忍著浑身的酸痛啊!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她容易麽她!
叶少丰猛地抓住她不安分的小手,翻身把她压在身下,吓得她尖叫一声。刚才还十分懒散的眼神已然变得危险而具有侵略性。
反而是她退缩了,打著哈哈准备罢手:“你要是感动用嘴说就好了嘛,不必身体力行啦……”
他笑,俯身在她满是痕迹的胸口上轻轻一吻:“你令我疯狂。”
於是,有人的头“!”地一声爆炸了。
然後有人被踹下了床。
“去给我烧洗澡水啦!”
温情的夜晚,终於以家庭暴力结束了。
“小丰,我想吃茶记老婆饼了,你去给我买,好吗?”
叶少丰惊讶地看她。自从定居此,她从来不让他到镇上去的。
“这是地图,还有钱。快去快回哦!”姚信华把一个小包袱塞进他怀里。
“你确定?”他觉得她有点不对劲。
她笑,红著脸:“我是想自己去买啊,可是你昨晚太热情,害得我腿软脚软,走不动嘛。”
“好吧。那你在家等我。”他有些疑惑,但还是决定听她的话。
“等等!”她叫住已经走到门口的他,“到镇上要走很远的,你带上干粮和水。早去早回,不要迷路哦!”
“好。我知道了。”他走出两步,又回头,“还有没有什麽要交代的?”
姚信华突然跳进他怀里,紧紧搂住他:“你一个人,路上要小心哦。”
他亲了亲她的长发:“我会的。”
“嗯,我在家等你!”她依依不舍地放开他,退开两步,跟他挥手道别。
第一,叶少丰离开了他们的家。
当他走到岔路,拿出姚信华给他的地图,差点没崩溃。这是地图吗?根本就是鬼画符啊!连东南西北都没标,该不会是又故意整他吧?
最後还是他凭著野兽般的直觉(?)摸索到十五里外的城镇。他午前就出门了,等买完老婆饼返回到家中,天都黑了。
干粮早已吃完水早已喝光,身体也疲惫到只会机械性迈步的地步。但是,当接近他们的家,远远看到一抹小小的烛光,忽然又浑身充满了力量。
她在等他。
当他想到这个事实,心中便充满了无限的感动和欢欣。他终於能体会,以前她每出去回到家中,看到他时为什麽会笑得那麽甜蜜和幸福。
“杏!我回来了!”他大踏步,推开家门,以为会温香软玉抱满怀。可是,屋内,只有烛光,没有人影。难道她在别的屋子?“杏!”他隐隐感到不安,疾步走过每一个房间。他们的家不大,很快就能走遍。可是他走遍了,却仍然找不到她的身影。
他不死心地一遍又一遍地寻找著,直到瞥见烛台下有一张字条,才停下脚步。
字条如下──
少丰:
姐姐走了。切勿相寻。
还有,一直想告诉你,姐姐不叫杏,叫信华,姚信华。千万不要忘了。
再有,你既然跟我有了肌肤之亲,就是我的人了。就算姐姐不在你身边,你也不可以朝三暮四,知道吗?否则姐姐就一辈子都不理你了。
姐姐绝笔。
一条重要的神经,在叶少丰脑中悄然绷断。
字条在他手中变成一团皱巴巴的纸。
她知道,她一直知道他叫叶少丰,而他却是第一知道她叫姚信华。她终於开始对他说实话,可是却莫名其妙地不辞而别!
她最好以最快的速度出现在他面前,告诉他,她又在开他玩笑。否则,等他找到她,就有她好瞧了!
可是,叶少丰枯坐一夜,姚信华仍然没有回来。直到老婆饼已经硬得像块石头,他终於绝望地相信:她离开他了。
她这一离开,就是七年。
童养 8
四章 中
(作者激情地:)话说时光荏苒,一晃就是七年後啊!
街上有个画摊子。
一个眉清目秀的俊俏青年静静地站在画摊子後面,认真地作画。
他身後悬著不少成品,有山水、有鱼虫、有鸟,但最传神的,还是他的人像。看似线条简单,却将画中人的神韵几笔勾勒而出。
所以来找他画像的人络绎不绝。
“叶画师,我家老爷想请你到府中走一趟。”一个管家模样的人,很是恭敬地请他。
青年眉毛一挑,笑道:“如果是为小姐画像,上不是已经画过了吗?”
管家面色有些尴尬,凑到青年耳边小声道:“这不是为小姐,是为夫人。”
青年面露难色:“许管家,我只是个游走江湖的普通画师,本不该进入闺阁作画。上是你家老爷求我务必帮忙成全许小姐的姻缘,我才冒昧登门的。这实在是不能再打扰贵府的女眷了。”
“叶画师,拜托你就当是帮帮忙,不要让我们这些下人难做。”
可惜任凭许管家如何恳求,青年就是不肯妥协:“对不起,就请许管家转告夫人,就说叶某笔墨拙劣,不配为夫人作画。”
“你!唉!”许管家被他毫无转圜地拒绝,气得说不出话来,拂袖而去。
周围的人见状,不禁好言劝他:“叶画师,许家是这地方一霸,今天你拂了他家的面子,来日恐怕不好在这里立足啊!”
青年道:“多谢各位关心,我本来也无意在此地久留,正打算到别的地方走走。”
他何尝不知道许家不好得罪。但只怕他今日随许管家去了,才真的要惹祸上身。那许夫人醉翁之意不在酒。恐怕要他画像是假,要他人才是真。
想到此,他不禁苦笑。
以前一直被“她”戏弄,也并不觉得是因为自己生得太过美丽之故。但是这七年来,只身行走江湖,自己这副皮相,真是为自己带来不少麻烦。他才後知後觉地明白,她为什麽不肯让他见人。
“叶画师,你要离开!?”急切的询问来自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
青年略一端详,发现原来是李记面摊老板的女儿。他时常光顾李记面摊,所以与他们一家子都比较熟。每他去,老板都会端给他格外丰盛的牛肉面。他为了感谢,曾免费为他们全家画过像。
“是啊。我不能在一个地方逗留太久的。”他已不是第一在女孩子眼中看到这种欲说还休的羞涩,所以并非不明白李小姑娘的心意。但是他从不给她们希望,因为他的心,很早很早以前就被一个女人订下,一辈子也逃不开。
“为什麽?”小姑娘好不失望。她多希望她心中的叶大哥能为她留下。从小到大,她从来没见过像叶大哥这样温柔又俊俏的男人。所以当他第一出现在她家面摊,她看见他的第一眼,就已经芳心暗许了。
青年回身注视著身後的画像,眼波温柔,话语中却藏著一股的忧郁:“因为我在找人。而且看起来我要找的人并不在这里。”
小姑娘问道:“你要找的是画像里的姐姐?”除了一股灵动的感觉,长得很一般嘛。也不会比她美到哪里去啊。
“是啊。在找到她之前,我是不会停下来的。”
是的,这青年不是别人,正是被姚信华遗弃了七年之久的叶少丰。七年来,他游走各地,以作画为生。每到一地,他都会将她的画像挂起,只盼有人能见过她的踪迹。但是七年了,他从来没有过她的任何消息。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
所谓伊人,在水之湄。
溯洄从之,道阻且跻。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
所谓伊人,在水之涘。
溯洄从之,道阻且右。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当年风大叔教他这首《蒹葭》,不料一语成谶,竟应了他的未来。
如今,他终於懂了大年哥为什麽要那麽长的时间去寻人,既希望老婆活著又不希望她改嫁的心情了。寻人,就是大年哥活下去的一个目标和动力。就好像他妻儿在身边的时候,他为了他妻儿努力耕田养家糊口。若没有可以照顾挂心的对象,独自一人,过得好与不好并无太大分别。妻儿不在了,他宁愿当乞丐随便活著,也不愿意找个工作安定下来,寻人,就成了他生活唯一的意义。与其说他用了七八年的时间去寻人,倒不如说他用了七八年时间去追寻他生活的意义。而不希望妻子改嫁,可能是因为他爱他妻子至,也可能是因为这个时代男人的自私自利吧。
而他呢?又为什麽寻她寻了七年之久?是因为“她”是自己生活的意义,又或者“寻她”才是自己生活的意义?他确信她一定活在世界上的某一个角落,他也确信自己一定能寻到她。但是他不希望他寻到她的时候,她已嫁作他人妇。一想到她那梨一样甜美的笑容会属於别人,他的心口就一阵揪痛。可是,这些年,没有他在身边,是不是还有人每天为她烧水,为她梳头,为她搓背,为她暖手暖脚?若有,那人是不是就是她的夫?
唉,信华啊信华,你若早已决定要离我而去,又何苦搅乱我的心?
“叶……大哥……”李家小姑娘欲言又止,“你就不能……”为了我留下来吗?她本想鼓起勇气表白,可是触及叶少丰落寞的神情,终於还是将话吞在了肚子里。她多少有些不甘心,究竟这画像上的女孩子有什麽魅力,可以让叶大哥如此难以割舍?“叶大哥……那你……多保重。”
叶少丰展颜:“谢谢。有机会,我会回来看大叔大婶还有你的。”
小姑娘也强颜欢笑:“一定哦!”
“一定。”
看看天色,也该收起画摊了。只怕再不走,又要掀起一场风雨了。
与众人别过,他立刻开始收拾。只除了姚信华的画像,十分小心地收起以外,其它挂轴均草草卷起,塞进背篓里。
这麽多年来,他画过无数的鸟虫鱼青川绿水,更画过不知多少的人像,却始终没有再画过“她”。下笔时,他总有些胆怯,怕自己是否记忆模糊了,把“她”画得不像,画出来,让别人认也认不得。
回到客栈,他又把她的画像拿出,重新挂起。
那是八年前,他们走到被她命名为“四川”的地方,她坐在木桥上戏水,他为她画的像。那情那景,就像昨天才刚刚发生的。当时的他,又怎能想到,她一别,就是七年!
“信儿……”每对著画像,唤这个名字,他的心就如同刀割一般疼痛。他想不明白,她为什麽那样决绝地离开。但无论如何,“我一定会找到你的。”
画中的女孩儿,嘴角噙著笑,仿佛很开心她的童养夫被耍得团团转。
天蒙蒙亮,叶少丰就起床,穿戴洗漱,吃了早饭,结了帐,背著行李,雇了辆马车,出城去了。
车行三四里路,渐走到人烟稀少的小路。
突然,马一声嘶鸣,马车嘎然而止。害得没有防备的叶少丰,一头撞在车棚上。
他揉著头,掀开帘子,正要问车夫是怎麽回事,却冷不防被套上一个黑色布袋,後颈挨了一记重击,脑子里只来得及反应出“强盗”二字,就不省人事了。
他的画!
有了意识想到的第一件事自然是信华的画像。
他猛地坐起来,却差点撞上一具香软的身躯。
“对不起!”他直觉要道歉,却发现眼前的人有些眼熟,“你是……?”
“叶少丰,你终於醒了。”女人笑吟吟地,一对勾魂眼不住地往叶少丰身上飘,一双柔荑更是放肆地贴著他的胸膛。
叶少丰一阵头痛。“许夫人!”本来想在风雨袭来之前就赶紧避走他乡,没想到还是被人家算计了。只是这许夫人也忒大胆了,居然敢光天化日之下劫人。她就不怕被许老爷知道,吃不了兜著走麽?
“这里没别人,你叫我的闺名祥玉就好。”说著话,这许夫人就向叶少丰依偎而去。
叶少丰手腕轻轻一转,便巧妙地把许夫人隔在半臂之外,“许夫人,请你自重。”
许夫人微微一愣,旋即又笑了:“叶少丰,我好礼请你,你不来。一大早又逃也似的出城去了。我就那麽可怕麽?”
叶少丰很快起身下床,走开几步远才道:“许夫人风华正茂,且是难得的美人,我怎麽会怕?清早出城确实是有要紧的事,还请许夫人体谅,尽快放我离开。”
“如果我说,我要把你关一辈子呢?”
叶少丰很快答道:“这不是许夫人应该做的事。”
许夫人著迷地盯著叶少丰异常俊美的脸,“那这又是谁应该做的事呢?你心里一定觉得我不知检点,是个不知耻的淫娃荡妇,但你可知道,准备劫人的并不只我这一路。还有另一路大概是你想也想不到的。与其说是我劫了你,倒不如说是我救了你。哈哈,现在那糟老头子一定气得跳脚呢!”许夫人说到这,不禁笑得枝乱颤。
叶少丰长叹一声:“我就知道……”
“你知道?”看叶少丰毫无吃惊之色,许夫人反而诧异了。
唉,他早就知道不该趟许家这滩浑水,现在想抽身也难了!
“许夫人,不管你是劫我也好,救我也好。我是绝对不会受你威胁,任你为所欲为的。”
“你!”许夫人眉毛一竖,就要发作。想她对他百般讨好,他却丝毫不领情,让她脸上好不难堪。但事已至此,人都劫来了,就断断不能轻易放他离开。她冷笑一声:“叶少丰,你从也好,不从也罢。我会把你关到跪著求我的那一天的!怪只怪,你生得太好,太会勾引女人的心。就连那个糟老头子……哼!”她露出一个极度厌恶的表情,话未说完,就拂袖而去了。
见她离去,叶少丰稍微松了一口气。
刚才说话之间,他已打量过这间屋子。三面是墙,只有一个出口。而这个出口方才已被从外面锁死。看来这是个密室。既是密室,按理说应建在许府之内。现在他只希望,知道这密室地点的人只有许夫人和她的亲信,否则他还真的是有点危险了。
早先许老爷请他过府为许小姐画像选亲,他就已经感觉到这外面盛传荒淫无度的许老爷,不仅好女色,对男色更是有异常的偏执。在许老爷身边伺候的,无不是年轻俊俏的小男孩,个个龙阳貌、沈约腰。而许老爷对他,也很明显是另有所图。
只可惜,他既不打算在此地立足,更对许老爷无所求,所以许老爷也奈何不得。只得任他做完画,就送他出府了。
想不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最後还是著了人家的道儿。
事到如今,他倒也不会大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也不会愤然“这世上简直没有王法了”。这些年他周游各地,早已看清,国之大也,腐朽是自上而下的。百姓遇难,想靠王道来救,只怕反而是雪上加霜。
也罢,既被掳之,则安之。惊慌失措毕竟不是自救的良方。
若信华知道她悉心培养的童养夫,现如今羊入虎口,会不会後悔当年弃他而去呢?
“什麽!?没劫到人!?都是废物!给我滚出去!”
正如许夫人所说的,当总管把失败的消息报告给许老爷的时候,他宛如到嘴的肥肉被人劈手夺去的饿狼,暴跳如雷。
偏巧一个小童端了补药进来,还邀功似的献上去:“老爷,补药熬好了。包管您吃了……”才说一半,连盘子带碗就被盛怒的许老爷一袖子挥翻,全泼在那小童身上。烫得那小童哎呀不已。
许老爷转眼就发现泼的是自己最宠的一个童儿,一时间又是心疼又是恨愤。
得不到那美貌的画师,一百个美丽的童儿摆在他面前,他都没胃口。
许夫人“恰巧”过来请安,看见小孩子可怜的样子和青白交加的许老爷,露出一个冷笑。
“老爷,祥玉来给您请安了。这是怎麽了,大清早的发这麽大火?瞧把个孩子给烫的。梅香啊──”
“是,夫人。”
“赶快带这孩子去洗洗,拿我房里最好的金创药给他敷上。免得留下疤,不好看了,被老爷嫌弃。”
许老爷明明听得许夫人字字带刺,却又发作不得,只是负手站在那里生闷气。
“老爷啊,您好些日子没到我那边去了,还以为您身子不好,没精神。看来也不是那麽回事嘛。不如今天叫厨子炒两个好菜,到我房里,喝一盅小酒何如?”
“今晚要到王员外家去赴宴,没空。下吧!这儿没你的事,下去吧!”
许老爷哪里知道许夫人明知他不会答应才故意邀约,激得就算他想去也没兴致去了。
“老爷,那我下去了。酒喝多了伤身,您自个儿保重。”许夫人留下一句不痛不痒的劝告,满意地走了。
待她把叶少丰哄上手,再慢慢收拾这个老厌物!
童养 9
四章 下
“画师哥哥,吃饭了。”
密室幽光,盘腿在床上打坐,浑然不觉时间流逝。直到门忽然吱呀被推开,走进来一个端著饭菜的小姑娘,叶少丰才觉著真有些饿了。
一睁眼,他惊讶地发现这小姑娘才只有五六岁大,小小的身子,摇摇晃晃地进来,显得托盘十分的大。他连忙下床走过去接住。
“小妹妹,就你一个人吗?”
小姑娘点点头,粉嘟嘟的小脸,十分可爱。“夫人说,以後秀秀就跟画师哥哥一起吃饭,画师哥哥不吃,秀秀也不能吃,画师哥哥跑了,秀秀就永远也别想吃饭了。所以秀秀一定要看好画师哥哥才行。”
叶少丰眉头一皱。这岂不是如果他想跑,还必须背上一个“小包袱”?比起派奴仆看守,倒是这小姑娘更能绊住他的脚。这许夫人真好心计!
“秀秀的爹娘呢?”
秀秀露齿一笑:“秀秀没有爹娘。画师哥哥,秀秀饿了,吃饭吧!”
叶少丰苦笑,门就在那里,而且还没锁,可是他却得坐在这里陪小姑娘吃饭。以他的性格,是绝不可能弃这小姑娘於不顾。但本来他就没把握能顺利溜出去,若再带上她……唉,先吃饭再说吧。
“画师哥哥,你不喜欢这里吧?”秀秀突然问。
“呵,你怎麽知道的?”
“因为画师哥哥一直皱著眉头,一定是很不喜欢这里。秀秀也不喜欢。秀秀走了好长好长一段路,七拐八拐,黑黑的,才走到这里。可是画师哥哥好漂亮,跟画师哥哥一起吃饭,秀秀很高兴。”
叶少丰心中一动。秀秀无心的话,似乎透露了一些很重要的信息给他。
“秀秀,那麽难走的路,你又端著饭菜,一个人怎麽来的?”
秀秀眨眨眼睛:“秀秀走一段,墙上就有蜡烛亮起来,再走一段,又亮起来,可是之前的蜡烛就又灭掉了。秀秀害怕,走得好慢好慢的。”
随走随亮随灭?这麽说一定有人透过机关在监视密道了。难办难办……也不对,应该是奇怪奇怪。富户人家多有密室,藏宝囚人,并不奇怪。但设计得这麽复杂,恐怕不多见。
看来这许家,比人们想象中的还要更有文章。
唔……头好痛……
“秀秀吃饱了。秀秀走了。画师哥哥再见。”说完,她也不管叶少丰吃完没有,就手快脚快地把碗筷收到盘子里,端著出去了。
叶少丰见她走到门外,把盘子放到一边,又挪出一个凳子,爬上去,费劲地把门拉上,然後是上锁的声音。
他失笑。
这小姑娘来,难道就是要告诉他,他根本没希望逃出去的吗?
晚间,许夫人再度来到密室。满意地看到叶少丰乖乖地用餐,也没有挣扎逃跑的意思。
她亲热地挨到叶少丰身边,“饭菜还合胃口吗?”
“许夫人家里有个好厨子。”
“你就不怕我下药麽?”
“如果许夫人求的只是一晌贪欢的话。”
许夫人悠悠叹了一口气,“你真是个聪明人。可惜太聪明了些,倒不如那些糊里糊涂的色鬼来得好。”
“我不是许夫人期望的那种人。”
“如果我不是许夫人呢?”她看著叶少丰的眼睛里流露出某种期盼。
“恕我初衷难改。”
许夫人眼底流过一丝怨恨。“是画里的那个姑娘?”
没有迟疑,“是。”
“你何必执著於一个死人?”
叶少丰眉峰一拢,语气变得生硬:“她还活著!”她一定还活著!活著,在某个地方,等著他找到她!
“还活著?”许夫人很是惊讶,“如果她活著,为什麽不跟你在一起?”世界上有哪个女人会那麽傻,离开这麽好的一个男人?
这话他也很想问。
许夫人忽然执起叶少丰的手,贴在自己丰满的乳房上。柔声道:“我并不输给她,是不是?”
叶少丰并未立刻抽开手,反而回忆起少年时光,不禁莞尔:“许夫人胜她许多。”
“也就是说……?”
出乎意料地,叶少丰非但没有推拒,反而欺身将许夫人压倒在床。“许夫人,我并不是君子。”
许夫人娇笑著勾上叶少丰的脖子:“你刚才不是还说初衷难改?”
“不错。只是我不碰你,又怎麽把你挟持为人质呢?”
许夫人脸色陡然一变:“你!”
不等她反抗,叶少丰已从枕头下摸出一块尖锐的碎片稳稳抵在她脸上。
饭里虽然没有春药,却被下了软骨散。他现在是拼却了浑身的力气,才能把许夫人制住。
“若许夫人不想破相,就和我做个交易,如何?”
“你跑不了的。就算你躲得了我,也躲不过那老厌物的人马。但如果你答应我……”
叶少丰很慢很慢地摇摇头:“哪怕锉骨扬灰,我的人,也只能属於她。”
他与她的羁绊太太,根植在他的血肉之中,也鞭打著他的脚步,让他想停也停不下来。
许夫人狠狠咬住嘴唇:“叶少丰,你一定会後悔的!”
“嘿,但愿吧。”
“就这样?”
“对。”
许夫人不可置信地看著靠在床上喘气的叶少丰,完全猜不透他到底在想什麽。
“你的要求就只是要我还你行李和陪你吃饭!?”
“是。”叶少丰现在只觉得多说一个字都是累。
“叶少丰,你……”许夫人迷惑了。她开始搞不清叶少丰对她到底有心还是无心。
“请吧。”叶少丰以眼神示意门口。
如果此时此刻许夫人要赖著不走、对他霸王硬上弓,他也没力气再把许夫人压倒第二了。届时他只能使用没有办法的办法,把碎片往自己脸上割了。只是如此做,就算保得清白,将来见了姚信华,也会被她大大嫌弃吧。
唉,做童养夫可真难……
许夫人走了,带著满腔狐疑。
叶少丰仰面躺在床上沈思。蜡烛已经吹了,黑暗给了他足够的空间。
以他现在的体力,就算走出狼巢前面等著的也是虎穴。
情形不会更好,只会更糟。
所以在没有十拿九稳的把握时,他不能离开密室。反而呆在密室是最安全的,只要许夫人不对他用强。
他在赌,赌许夫人到底有多骄傲。
所以他与许夫人的交易并不是放他出去,而是软骨散的解药以及要许夫人每天陪他吃饭。他得确定饭菜没有再被下药。
於是第二天开始就出现了令秀秀目瞪口呆的情景。
头一天还心不甘情不愿的叶少丰,开开心心地和许夫人一起用餐。而且许夫人吃一口,他才吃一口。
直到第五天。
叶少丰自觉余毒已清,差不多该打包袱走人了。
比往常更早地睁开眼睛,在床上打坐。只等许夫人和秀秀的到来。前者是不可或缺的引路人和人质,而後者则是他不得不多打的一个小包袱。
可是当门被吱呀推开,却不见许夫人的一衫半袖,只有秀秀探出一个小脸。
“画师哥哥?”
叶少丰心里一沈:“秀秀?就你一个人?”难道许夫人已经不愿意再陪他玩捉迷藏?
秀秀闪身进来,一改这几天的乖巧和小心,贼贼地笑著。
“画师哥哥,今天夫人和老爷都不在,没人监视,只要你答应跟秀秀私奔,秀秀就带你逃出去!”
叶少丰吃惊得差点从床上跌下去:“私奔!?秀秀,你知道你在说什麽吗?”
秀秀嘿嘿一笑:“知道啊。秀秀喜欢画师哥哥,要嫁给画师哥哥。可是如果画师哥哥不答应娶秀秀,秀秀就不帮画师哥哥逃出去。而且秀秀还要跟大姐姐告状,说你背地里和老妖婆有说有笑、同寝同食。”
叶少丰脸色一变:“秀秀!?你说什麽!?你说的大姐姐是谁?”
秀秀咯咯笑了起来,像是自己说了什麽很好笑的事情,好笑到自己都要笑破肚皮。
她一边笑一边牵住叶少丰的手:“画师哥哥,今天没饭可吃,你快跟我走吧。”
“等等……!”
“不能再等了!再等,爹爹就要骂人了!”
“你不是没有爹娘吗?”
“画师哥哥,出去再说吧!”
说著,她居然拉起叶少丰的手一路小跑起来。
就这样,叶少丰糊里糊涂地被带出了密室,投入黑暗的密道中。
密道果然如秀秀所说的一样,前方亮起後方就会熄灭。也就是说,依然有人在暗中监视。
这到底是怎麽回事?他真的能跟著这个小姑娘逃出去吗?会不会又是另一个陷阱?
但是比起可能遭遇到的危险,他却更在意秀秀口中说的“大姐姐”。
难道……
他不自觉地抓紧手中的画像──会是她吗?
在蜿蜒的密道里奔跑了大约一刻工夫,秀秀开心地道:“前面就是出口了!”
他抬头看。不远的前方透著亮光,光亮中,隐约站著一个人,在对他们招手。
他的心如擂鼓。
信儿,是你吗?
他想开口唤她,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半个音。
秀秀放开他的手,三步并作两步地奔入那人怀中:“爹爹!”
爹爹?
被秀秀唤作爹爹的人,一把抱起秀秀,笑骂道:“臭丫头!害爹爹等这麽久!讨打!”
不是她……
了然的一瞬间,叶少丰像是被抽走了所有的力气,失望地靠在墙上。
秀秀的爹走近他。“小丰,你不认识我了?”
他终於看清那人的脸──
“罗三哥!?”
一盏茶的工夫,叶少丰就离开了禁锢了他五天的许府。坐在泔水桶里,带著他的行李,怀里抱著秀秀。
重见天日,恍若隔世。
“罗三哥,到底是怎麽回事?你怎麽会在这里?秀秀是你女儿?”
“你坐下,听我慢慢说。秀秀,去把脸洗干净再出来见人。”罗三笑著把到了家仍粘在叶少丰膝盖上的秀秀支走。“嗯……该从何说起呢?”
叶少丰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整理前因後果──当年教他吹笛子的是罗三,但看起来罗三并不只会吹笛子。“罗三哥,你原先说你是卖艺的,但你不是。”
罗三点点头,笑道:“哈哈,说卖艺是假,说江洋大盗才是真。”
江洋大盗?所谓江洋大盗,未必济贫,但一定劫富。既然劫富,就一定冒著小偷小摸百倍以上的风险。金盆洗手、隐姓埋名也并不奇怪。只是为何会沦为乞丐?
罗三见叶少丰不语,便继续说了下去:“你这麽聪明,不用我细说,大概心里也有底了。二十年前,我初出江湖,做下几桩惊天大案,後来被官府通缉,一路逃亡,结果被当年的名捕李金山重伤,虽侥幸逃出,却已是奄奄一息。就是那个时候,我碰上了杏……”
叶少丰嘴角抽搐一下。该不会直到现在大家都还以为她叫杏?
罗三沈湎於“当年勇”中,没注意到叶少丰面目的细小异变:“那时候她还是个八岁的小姑娘。看见浑身是血的我,不仅不害怕,还帮我止血、治伤。只不过那时候她缝合伤口的手法还不怎麽熟练,害我落下一个奇丑无比的疤痕。当然重点不在这里,而是她不仅救我一命,还在我养伤期间讨饭来给我吃……”
果然捡人回来养是她的嗜好。头一听到关於她的过去,叶少丰心里有一丝奇异的感觉。
“一个小姑娘流落成乞丐并不奇怪,奇怪的是她怎麽会精通医术。”
不错。大概所有人都抱著相同的疑问。“後来怎麽样?”
“後来?後来你就知道咯,我也当了乞丐。庙里其他人也差不多都是相似的情形。你也是被她捡回来的,应该很清楚了。”
“可是你们至少都知道她懂医术,而我,若不是她又捡回了风大叔,我可能到现在都蒙在鼓里。”
罗三道:“其实她也没有刻意隐瞒你,只是不喜欢别人感念她的好而已。当年你还小,或许不懂,现在你总该能想明白的。我们这些老大不小的男人之所以甘愿对一个小姑娘俯首帖耳,无非是感她的恩。”
叶少丰听了,默然良久。“那罗三哥又怎麽到了这里?”
罗三一笑,眼睛仿佛有些湿了:“八年前,杏虽然带著你不辞而别,却给我们留下了一大笔钱。谁都不知道她哪来的那麽多钱,只知道她早有计划要走,也早有计划安排我们的後路。那笔钱,都是按著人头,一份一份包好的。我们知道再留在破庙里也等不到她回来,就各奔前程、四散他乡了。而我,走到这里,开了个小店,倒腾些瓶瓶罐罐的。也娶了老婆,生了个女儿。”
正说著,秀秀已经换过衣服、洗好脸回来了。“爹爹、画师哥哥!”
叶少丰惊讶地看著秀秀,就像她脸上突然长了一朵:“你是秀秀?”怎麽脸跟刚才完全不同?
秀秀扑到他怀里:“对啊!画师哥哥这麽快就不认得秀秀了?”
“没大没小。”罗三一手把女儿拎开,才颇有些得意地解释道,“人人都只知道我会偷东西,但是我还有两手绝活,一是包打听,二是易容。我虽然知道你被掳进了许府,毕竟不敢贸然去救,况且我也不知道你被关在什麽地方。幸好许夫人身边有个跟我女儿差不多大的小丫环,我就想办法把那个小丫头拐出来,把我女儿易容成她,再送回许夫人身边。秀秀机灵,跟我里应外合,趁今天许老爷许夫人去给新上任的县太爷送贺礼,才把你救了出来。”说是救,也可以说是“盗”。只不过以前他盗的是东西,这盗的是人。
“原先那个小丫头呢?”
“那小丫头本是被人伢子拐了卖进许府的,无父无母,我已经把她托付给我老婆家的表亲了。”
叶少丰忽然道:“罗三哥,你还有事瞒我对不对?”
罗三眼皮子一跳,讪笑道:“没有……啊!能说的我都说了阿!连我从来不跟人说的两手绝活都告诉你了啊……”
“不对!罗三哥,你一定还有事瞒我!”叶少丰非常肯定地说,“你在这里定居这麽久,我来这里这麽多天了,我的画摊子也摆在最热闹最显眼的地段,你不可能没发现我,对不对?”
“这个……”呜呜,这个杏,没事养这麽个聪明的童养夫干啥!
“你一定是早就认出我了,却故意不来相认。直到我被掳进许府,你才不得已现身。”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你听我解释……”哎哟,眼神好犀利啊!他只是个退役的江洋大盗,现在胆子很小滴。
“如果不是听了‘谁’的话,你不会故意不认我。”叶少丰嘴上虽从容,心里却开始狂跳──可能吗?有这可能吗?“而能让你言听计从,又跟我有关系的人,只有一个──”
罗三冷汗直流,紧紧抓住自己女儿当挡箭牌:“小丰,你冷静听我说……”
七年的温文尔雅终於崩溃,叶小狮子吼复活:“她在哪里──!?”
曾经的二人世界。
主子:茶!
童养夫:来了!
主子:洗澡水!
童养夫:烧好了!
主子:给我搓背!
童养夫:是……
童养 1
五章 上
罗三哥的哀怨。
罗三:小丰啊……你就不想听听我是如何成为才艺双全的江洋大盗的吗?你可知我的笛子那可是苦练了2年……
叶少丰:我练了两个月就跟你一个水平了。
罗三:……那我们来谈谈制锁的工艺吧!
叶少丰:快告诉我她在哪儿!
罗三:呜呜……
=========================================-
“其实……我也只是偶然见过……她一面而已……”罗三声音小小的,颤巍巍的,好没底气。
“继续说。”他的眼神,像冰与火的交融。
罗三陷入了沈的回忆中:“那是在两年前的一个冬夜,我一个人走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冷风呼啸,沙眼迷离……噢,那时候,我刚好患了沙眼……”
一道无形的剑光刺了过来:“说重点。”
罗三瑟缩了一下,很快回到了现实:“简单来讲就是那几天我正患沙眼,十分苦恼,突然有一天杏出现在我的店里,跟我打了个招呼,治好我的沙眼就走了。”
“打过招呼就走了?”他的手心攥出了汗。
“是、是啊……打过招呼治好我的沙眼就走了。”他真的没说谎哦。
“她打了什麽样的招呼?”总不能是“嘿你好别来无恙後会有期”吧。
罗三只觉得头也痛耳朵也痛眼睛也痛嘴巴也痛,痛得他不想思考不想听不想看也不想说。所以他说话像舌头抽筋:“她就索……卢果里後探见叶少轰,千万不要相认,也不要透露她的去向,除非万不得已……”说到後面,罗三心想死就死吧,干脆全招了算了,把舌头捋顺了道:“我想这些年你都没有她消息,与她先你一步跟所有人打好了招呼不无关系。”
“……”颤抖。
“小丰,你没事吧?”
“没事!”他咬咬牙,“我只是冷。”
“冷?大夏天的?”
他是心冷。“你见到她的时候……她是一个人吗?”
“开……始是……”唉哟,怎麽突然他也觉得冷起来了,“开始我以为她是一个人……但後来才发现有一个男人总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像是在等她。後来杏从我铺子里离开,我远远看见她跟那个男人并肩一起走了。”阿──啾!难道是又有个叫窦娥的出现了冤情,六月下大雪,所以才这麽冷?但是看看外面,分明是阳光灿烂啊。
秀秀抻抻她爹的衣袖:“爹爹,画师哥哥变成石头人了耶!”
罗三吓了一跳:“小丰,你真的没事吗?怎麽脸色煞白!”
“没事。”没事才怪!他指著罗三正厅中央摆著的一个青瓷瓶,冷冷一笑:“罗三哥,那个很贵是不是?”
罗三笑逐颜开:“哎呀哎呀!你可真是识货啊!这可是正经宫里流出来的东西!可惜卖它的人不识货,让我这个鉴宝专家捡了个大便宜。说起鉴宝呢……”
叶少丰打断他:“如果我把手边这个盆砸过去,你说会怎麽样?”
“哈?”当然会碎啊!
「你要知道,一个美男子首先要有一口美牙。就好像一件精美的瓷器,若是有一个小小的瑕疵,就会立刻身价大跌,甚至分文不值。」
这个时候,想起当年她说的话,牙齿更是咬得生疼。“罗三哥,如果你再多拐弯抹角一个字,我就让你看看怎麽让一件宝贝变成垃圾。”
“大侠!手下留情!”
杏啊杏,我这件青瓷瓶真是命运多舛。当年你就是用它逼我对小丰保密,现在小丰又用它来逼我泄密。但既然现在你不在跟前,我当然是选择泄密了。佛祖保佑你。也请佛祖保佑我的青瓷瓶能永远远离这两个魔星。
叶少丰不仅问到了姚信华离开罗三家以後的去向,更问到了破庙里其他人的下落。
他走了。把所有行李钱财都抛下,只留下她的画像。
出县城的时候,他不意外地看到城门口的士兵在对过往行人严加审问,尤其是面貌清秀二十上下的儒雅青年。许管家就站在士兵旁边,看起来很是焦躁。
他冷冷一笑,慢慢地自他们身边蹭了过去。
没人拦他,更没人看他一眼。许管家甚至嫌弃地用衣袖遮住鼻子:“臭叫化子!快滚远一点!”
没错,谁也不会愿意接近一个破衣烂衫面目可憎的乞丐。
叶少丰依旧是叶少丰,但人们看待他的眼神已经天差地别。
当他毫无阻碍地出了城,又想起罗三哥那仿佛毁了一件上天的杰作似的痛心表情,七年来头一,有了调笑的心情。
想来也怪,他成长在乞丐窝,却从来没有自己要过一饭,总是吃现成的。後来离开信华,他也根本没想过要做回乞丐,而是靠著自己多年学习的各种技艺过活。若不是他心有牵挂,搞不好真的固定在某个地方做起小买卖来了。
他有一些兴奋,既因为他终於找到了确实的线索,也因为现在这个样子这个身份,就像是在体验信华过去的生活、走信华过去走的路。
临行前,罗三哥对他说:“如果你真的能想透信华为什麽甘愿做一个乞丐,她就会出来见你了吧。”
不,或许在她愿意来见他之前,他就已经找到她了。
“阿──啾!”突然鼻子好痒,她忍不住打了好大一个喷嚏。
“华妹,伤风了?”商怜从医书里抬起头,“手给我。”
她摇摇头,略带著点鼻音:“没事。突然鼻子痒而已。”但看到他温和的眼神,还是把手伸过去了。
商怜轻轻扣上她的手腕,“这几天你都心不在焉的,有心事?”
“没有啊。”她笑。
“是不是又在想‘他’了?”华妹会发呆,大抵都是因为那个孩子。而今天月色正好,正是她发呆的好时候。
“大哥,又被你知道了?”在商怜面前,她总是无所遁形。又或者说,她会忍不住地想展示出真正的自己,没有任何掩饰、顾忌,也不用故作成熟──虽然她已经老大不小了。
商怜放开她的手腕,顺手摸了摸她的头。“你啊!既然这样,为什麽还要离开他?还要让他找不到你?”
“大哥,你知道的。”她撒娇。
“唉,你就是调皮,爱欺负人。”素知她如果不想说,再怎麽逼问也是没用。“晚了,去睡吧。”
“不,我再陪陪大哥。”
商怜只好放下书,“好吧,那我也睡了,你也不要陪了。”
她展颜:“嗯!大哥好好休息!”
商怜目送她回到房间,才关上房门,解衣上床。
若是不知情的,大概会以为她是任性。可他知道,她是担心他的身体。
这样的女孩子,真让人不得不从心底疼起。
但愿那个男孩子能早日赶上她的脚步。
清早,商怜的房间里传出隐忍不住的咳嗽声。
“大哥,你还好吗?”她轻轻敲了一下,就推开门端著药进去了。
“咳咳……华妹,你起得好早!咳……”商怜半撑在床边,咳得就要喘不过气来。
她连忙放下药,走过去帮他捶背顺气。她略有些责备:“大哥,你昨晚躺下又没立刻就寝是不是?”
商怜勉强止住咳:“是啊,我老想著蕊荷夫人的病……”
她停下手,不很赞同:“大哥,你今天还要去吗?”
商怜微弱地一笑:“当然要去。药给我吧,待会儿凉了。”
她轻轻皱了皱眉头,默默地把药端给商怜。
她很想说,不管大哥再怎麽努力,跟蕊荷都不可能有结果的。蕊荷是太师府里圈养的一只金丝雀,才色双全,正值青春年华。而大哥只是个普通的大夫,年过三十而未娶,天天过著饿不著撑不死的日子。纵然妾意郎情,终究争不过权势,反而会害了彼此。
商怜喝完药,终於呼吸稳定下来。“我知道你想说什麽,但我就是放不下她。侯门似海,那太师性喜收集珍玩美女,蕊荷也不过是他一个玩物。她虽然无意争宠,却免不了被其她人怨恨。所以她这病也不是没缘故的。”
“大哥是怀疑有人害她?”
商怜点点头。“不是什麽新奇的手段,看她的症状,多半是有人在她的饮食里下了慢性毒药。”
她叹口气:“又是毒药。我最不会解毒,看来是帮不上大哥的忙了。”
“呵,华妹专长外科,是我远远不及的。若不是你,我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内科大夫,早就死在山贼的刀下了。”
她微微一笑:“因此认识了大哥,真是我的运气。”
“又说傻话。我从来没为你做过什麽,还承你救命之恩,该说是我的运气才对。”
她也不争辩,随口把话题带开:“大哥洗脸吧,我去端早饭来。”说完,便出去了。
七年前,她不辞而别,一路北上,直奔京城。半路上,碰见被强盗砍伤的商怜,救了他。言谈中知道他也是医者。
比起叶少丰的少年俊美、风无晴的成熟潇洒,商怜的外表可说是极普通的。但她就是为他内在的儒雅折服,甘心跟他一起云游四方、施医救人,所以最初的上京计划也因此拖延了好几年。
商怜天生一种可以使人心安、平静的气质,在他身边,她第一感觉得到了精神上的休息。若非有叶少丰在先,将她的心侵占得满满的、没有一丝空隙,她或许就会爱上商怜了吧。
吃过早饭,约过了半个时辰,太师府的轿子来接。商怜拿著医箱去了。她一个人看家。
本想上街走走,看看前天那扭到脚的乞丐恢复得怎麽样了,但忽然百无聊赖,不想动弹,於是就坐在廊下,把长发顺到胸前,拿出梳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梳理著。
她好想他。想他的体温,想他懊恼的表情,想他的眉他的眼他的唇。
她好想束缚他一辈子,把他藏著不见人。可是她无视不了他对大千世界渴望的表情,不忍心埋没了他的才能,也更想知道……当诱惑来临,他是否真能对她忠贞不移。
而且,她也有必须要去做的事。
所以,她走了。给彼此一个新的机会,也给他们的感情一个考验。
她知道他一定会追来,向她要一个答案。
他会在追逐的过程中,真正的成长,变得洗练或者沈沦。
一个鸽子扑棱棱落在她脚下。她将梳子别上头,俯身抱起鸽子,抽出腿上的纸条。
读完,她合眼靠在廊柱上。眉梢,一抹喜悦淡淡晕开,直至嘴角。
商怜回来,就看见她哼著小曲十分愉快地忙碌著。
“华妹,有什麽好事吗?这麽开心。”他知道她歌声悦耳,却很少听她唱。因为若非打心底里高兴,她是绝对不会劳动她的歌喉的。
她笑,带著些羞涩,仿佛初经人事的少女一般。
“大哥,他就要来了!”
叶少丰觉得真得感谢风大叔教他武功。虽不高,却极实用。
他才走至城中,又饥又渴,还未来得及喘口气,歇歇脚,就遇上一辆横冲直撞的马车。若非他反应快,足底一点跃至一旁,早已被撞飞了。
但终究有动作慢的平民百姓,来不及闪躲,被飞奔的马车撞倒,发出一串惨叫。
“啊──!!好疼!疼死我了!!”
不顾有人受伤,那马车停也不停地离去了。
惊魂未定的人群产生一阵骚动。
“真是没有王法了……一个小小的画师,居然就这麽飞扬跋扈!”
“嘘!小声点!人家是有靠山的!”
叶少丰闻言有些吃惊。这坐在马车里的人竟是一个画师麽?也未免太跋扈了些。
他却不知道当今皇帝性嗜书画,倒不甚重视文章,在皇宫大内成立了皇家画苑,网罗天下丹青高手。得皇帝宠信的画师,动辄便赏赐香车宝马、美人珠玉。更有甚者,竟能左右圣意、欺上瞒下。所以天下有志的画师莫不削尖了脑袋往皇家画苑里面钻。而朝中权势者自然不会不动这上面的脑筋。本应怡情养性的画苑,也变成了尔虞我诈、争权夺势的战场。
“大家让一让、让一让!商大夫来了!”
忽然,人群中传出一阵轻轻的咳嗽声。而後,人群自动让开,一个中年男人走了出来。
“咳咳……”他努力克制,但还是咳得厉害,“咳咳……”
倒在地上的伤者看见他,立刻大叫:“商大夫,救命啊!”
那商大夫蹲下身子,露出一个安抚的笑:“不要动。让我看看。”
叶少丰看到那受伤的人皮开肉绽,想必骨头也已断了。
“不妨事。”商大夫自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打开,“忍著点。”将白色的粉末撒在那人的伤口上。
那人先是几声痛叫,而後面上的痛苦之色居然缓和不少。“商大夫,你这是什麽药?好厉害!又止血又止疼!”
商大夫微微一笑:“这是暂时的。你骨头断了,等下劳烦几位大哥把你抬到我的下,让我妹子帮你接骨。”
伤者的感激及众人的钦佩自不必说。立刻就有人推了个板车过来,把伤者抬了上去。
人群散去,叶少丰也自走开了。
他肚子真的很饿,所以他要尽快找到这地方的乞丐头,拜过了,才好混口饭吃。
行行有规矩。乞丐也一样。除了因为灾祸发生的大批流浪者,像他这种单打独斗、不停转移要饭阵地的乞丐,到了新地界若不先摸摸当地的底,很快就会被地头的乞丐找麻烦。他一开始没经验,不知道这麽个规矩,吃了不少亏。又想想信华能当上乞丐头,也真是了不起了。
谁知他才四踅摸目标,就有个瘦巴巴、中等身材的乞丐靠过来跟他搭话:“兄弟,新来的?身手不错啊!”
他一愣,随即想到可能刚才闪躲马车的时候被人看到了。才来就展锋露角的似乎不太好,他四两拨千斤地道:“大哥,我刚到,什麽都不懂,还请多多关照。”
那乞丐也不介意,露出一嘴参差不齐的黄板牙:“谁关照谁啊,混口饭吃而已。跟我来吧。”
叶少丰跟著黄板牙来到城南某一块地方。
与刚才市集的热闹华正相反,这里满眼衰败、污物遍地,到是破衣烂衫的乞丐和贫民。一眼扫过去,还能看到几张盖著烂草席的尸体。
叶少丰轻轻皱起眉头。太平县的破庙与这里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堂了。
“这里是……”
黄板牙冷笑道:“这里叫四块玉,是咱们叫子的宝地,但凡有点身份地位的人,都不会走近这里一步。走吧,带你去见见老大。”
叶少丰默默跟上去。
他在这里停留,多则半月少则十天。只要打听清楚这里有没有人见过信华,他就立刻启程赶往下一个地方。从罗三哥那里出来,他已经走了小半年。这几个月,他边寻访从破庙里四散各地的众人,边修正自己的路线。如罗三哥所说,他找了七年都没有抓到她的消息,确实与她提前走访过破庙里的人有关。而现在,他的方向已越来越明确,他也确信,目标,也越来越近了。
黄板牙带叶少丰走进一个瓦陷梁歪的破宅院,里面散坐散躺著几个乞丐。
老大就斜歪在正厅的门槛上。
“老大,今天刚来的,带过来给您瞧瞧。”
黄板牙把叶少丰往大哥面前一推,叶少丰一个趔趄,差点绊倒在地。
那大哥四十开外的样子,眼神懒懒的,撩了下眼皮:“啥名字?”
叶少丰也没什麽表情:“赖四。”
大哥重新抬头打量了他一下,扑哧一笑:“癞四?还真是人如其名。我姓龙,兄弟们抬举,叫我一声老大。既然你是黄板牙带回来的,就先跟他混吧。”
叶少丰费了半天劲才把面皮的颤动控制在眉毛一带──没想到带他来的这乞丐还真叫黄板牙。“谢谢老大。”
黄板牙挨地上一坐:“老大,明天商大夫来不来?”
“怎麽?你又皮痒,想让商大夫给你扎针啊?”老大调侃黄板牙。
黄板牙也不在意:“又不单我一个想商大夫来,咱这儿的兄弟哪一个不想啊!”
商大夫?刚刚街上救人的那个?他才来没一天,所见所闻都离不开商大夫。这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老大道:“我看你们这些臭光棍,想的不是商大夫,而是商大夫的妹子吧!”
院里所有人一阵哄笑。
叶少丰不明所以,插不上话,就盼著黄板牙赶紧带他出去要饭顺便打听一下信华的消息。所以当他的肚子预备发出被虐待的抗议的时候,他一点也没有阻拦,任那绵长的咕噜噜响彻云霄,飞向天际。
众人瞪他,他露出面上唯一具观赏性的整齐牙齿,笑。
童养 11
“癞四,你有前途。”黄板牙很怜悯地看著叶少丰惨不忍睹的脸和没一块好地方的皮肤,“凭你的条件,一定很容易讨到饭。”
叶少丰皮笑肉不笑:“过奖。”
两个人正蹲在一家有名的酒楼的厨房後门,等里面的厨子施舍剩饭剩菜。
等了好久,才见一个杂役拿著两个油纸包慢慢地走出来。
黄板牙连忙凑上去:“兄弟,今天怎麽这麽慢?”
那年轻的杂役先是看了叶少丰一眼:“新来的?”
黄板牙道:“是啊。叫癞四。癞四,这是石兄弟。”
叶少丰轻轻一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杂役也没理会叶少丰的冷淡,神秘兮兮地把一个油纸包递到黄板牙鼻子下面:“你闻闻,这是什麽?”
黄板牙鼻子一动:“我的亲爹!凤凰翅!”
“就是凤凰翅!今天白老爷子借咱们这儿摆寿宴,硬是点了七十对凤凰翅,哪里吃得完,更何况还有许多其它山珍海味,当然就便宜你们咯。”
“嘿!”黄板牙兴奋得手舞足蹈。
叶少丰不禁也吸了吸鼻子,果然闻到一股奇香。让他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信华偶尔给他带回来的香辣鸡翅。那时,信华也是像他现在一样,在厨房後门等人施舍吗?
“你小子可真有口福!”黄板牙打开另一个油纸包,拿了一个剩馒头并一只凤凰翅给他。
所谓凤凰翅,也不过是鸡翅的美称,但同时又寓意著鸡翅之美味。
叶少丰早饿得两眼发了,三口两口就吃了个精光。吃完才想起来:“这麽难得的鸡翅,不用孝敬老大吗?”
黄板牙道:“所以说你运气好呢。我们是轮班孝敬老大,今天咱们不当班,当然可以中饱私囊咯!”
黄板牙突然用了一个似是而非的成语,害叶少丰眨巴了半天眼睛。说对吧,又觉得别扭。说错吧,又好像用得很巧妙。
两个人吃完一半,把剩下一半揣在怀里准备带回去。
两人走至背风,叶少丰忽然开口:“大哥,你见多识广,我跟你打听个人。”
黄板牙打了一个饱嗝才道:“什麽人?”
“是个姑娘,年纪二十七、八。样子嘛……”他抹干净手,小心地自怀中抽出一个纸筒,自纸筒中轻轻抽出姚信华的画像,展开,“大概是这副样子。”
黄板牙先是不经意地瞧了一眼,随即吃惊地一步上前,就要用手去摸画。叶少丰连忙退开三步。
“大哥,你见过她?”看到黄板牙的反应,叶少丰不禁心头一阵乱跳。
黄板牙怪道:“你怎麽会有商大夫妹子的画像?”虽然不是十成十的相似,但那眉眼神情分明是华姑娘啊!
“商大夫的妹子?”又是他?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得来全不费功夫。只是姓氏不对,难道是碰巧容貌相似?又或者……
“对啊。你怎麽会有她的画像?你们认识的?”
叶少丰急道:“商大夫的妹子也姓商?”
黄板牙摇摇头:“不,姓华。他们不是亲兄妹。”
姓华?难道信华怕他打听,所以以名为姓,掩盖身份?“那你知不知道她叫什麽?”
黄板牙还想仔细看看那画,可惜却被叶少丰手快地卷了起来。“人家姑娘的闺名,我们这些臭叫子怎麽会知道。你还没说你为什麽有华姑娘的画像哪!”
叶少丰只觉得“商大夫”“华姑娘”这两个名字在脑子里乱转,转得他几乎把刚才的食物呕吐出来。半天,他终於抓住一个头绪──“明天商大夫和华姑娘会来四块玉?”听刚才他们的谈话,这商大夫兄妹似乎是时不时就会光临四块玉。
黄板牙看著叶少丰那因为面色凝重而更显丑陋的脸,不禁有些害怕,倒不敢说确实了:“可……能会来?”
叶少丰上前一步,逼视道:“明天不来但总有一天会来,是不是?!”
黄板牙咕咚坐在地上,哆哆嗦嗦地道:“只要有乞丐受伤或是生病,商大夫和华姑娘就一定会来……”妈呀!他是不是引狼入室了啊?这癞脸小子狰狞起来,怎麽比阎王还可怕啊!
叶少丰一字一句地重复:“只要有乞丐受伤或是生病,就一定会来?”
呃……如果是,又怎样?
“啊──!!好痛!!”
黄板牙龇牙咧嘴地大叫。
叶少丰皱著眉头看著他,“你叫什麽?”
抽气,“痛啊!”
“刀子又没割在你身上,你有什麽可痛的?”
“替你痛啊……”黄板牙正式确定这癞四绝对是个危险分子,居然为了见华姑娘而自残!看他毫不留情地一刀戳在自己小腿上,吓得黄板牙眼睛直抽筋。
叶少丰冷笑道:“明天华姑娘会不会来?”
“会会会会!!就算不会,我也会把她给请来的!”亲娘耶,看癞四那个凶狠的眼神,如果他靠自虐请不来华姑娘,搞不会好会把四块玉化为一片血海吧?“我说……癞四哥,你要不要先稍微包扎一下?要不然等不到华姑娘来,你就得流血而亡了。”
癞四哥?叶少丰差点被唾沫呛到。他有那麽凶吗?居然都让黄板牙对他产生敬畏之心了。
其实如果叶少丰没有自毁容貌,那他忍痛的表情或许还没有那麽恐怖。但相貌一变,哪怕相同的表情,也让人觉得面目可怖了。
叶少丰先点穴止血,才扯掉一只袖子随意包扎上。
“癞四哥,小的扶您回去?”黄板牙想伸手又不敢,战战兢兢的。
叶少丰忍住笑,板起脸,装模作样地一抬手。黄板牙立刻扶上。
两个臭乞丐,一拐一拐相携而去了。
龙老大看见叶少丰伤了一条腿回来,也不问是怎麽回事,只对黄板牙抬了抬眉毛。
黄板牙撇撇嘴。龙老大会意地点点头。
其他人看见後反应各不相同,有的羡慕、有的嫉妒、有的懊恼,还有的单纯在窃喜。众人心思虽各异,但他们都有志一同地肯定:明天绝对可以看见商大夫和华姑娘了。
其实商怜他们两个总是奇怪,不知道是他们去得巧,还是他们去得少,总之每去四块玉,那里的乞丐们总是东病倒一片西受伤一群。简直是乞丐当得这麽娇弱干脆出家当和尚好了。
这比以往更要夸张,黄板牙居然等不及他们去就著急忙慌地来敲门,说是昨天新来了个癞头乞丐受了重伤,务必请华姑娘早点过去。
结果商怜药都来不及吃,两人就去了。所以老远的,四块玉的乞丐们就听见商怜激烈的咳嗽声,想到华姑娘肯定也一起来了,不禁纷纷面露喜色。
而听著脚步声就要踏进破院,叶少丰忽然改了主意,不想第一时间接受那“华姑娘”的诊治了。黄板牙屁颠屁颠地进屋来跟他邀功的时候,叶少丰把被子一蒙:“我还撑得住,你叫商大夫和华姑娘先诊治其他兄弟吧。”
黄板牙心里“嘿──”了一声。
这癞头小子不就是为了见华姑娘才自残的吗?还大早上起来就威逼他去赶紧把商大夫和华姑娘请来。怎麽这会儿又成缩头乌龟了?难不成是事到临头自惭形秽了?说到底啊,这癞四为什麽会有华姑娘的画像呢?
只不过人家爱自残自虐他也管不著。正好兄弟们都想华姑娘想得紧,有的是想抢第一名的咧!
所以黄板牙答应一声就出去了。
“商大夫,华姑娘,对不住。昨天那受重伤的兄弟正在茅厕拉肚子,您二位先给其他兄弟看看吧。”
叶少丰隔著窗户听见,差点想把尿盆子扔黄板牙脑袋上。
“你不是说他腿受伤,怎麽还能蹲在茅厕?你们没给他在屋里准备马桶?”发话的正是众光棍眼中的女神──华姑娘。
她话音没落,四周就想起此起彼伏的呻吟声。“哎呦我这里痛”“哎哟我那里痒”之类的。
开玩笑!本来肯给叫子看病治伤的大夫就没几个,在商大夫和华姑娘来这之前,他们基本是自生自灭的状态。好不容易来了医术高明的好心大夫,而且其中一个还是个美人,哪有呆呆躺在地上晒太阳的道理?既然第一病号自愿退出竞争,不赶快抢位子的是傻瓜!
黄板牙赔笑:“商大夫,华姑娘,我看……”
“咳咳,既然如此,华妹,我们抓紧时间给其他兄弟看看吧。咳咳……”商怜手握成拳抵住嘴唇。
她连忙上去轻轻拍他後背:“大哥,你千万不要勉强,这里我一个人也可以的。”
趴在窗户後面偷看的叶少丰拳头握得泛白,双眼冒出的火差点没把窗户纸点著。他看到她的第一眼,就确定“华姑娘”就是姚信华。
七年啊!她不见了欺压他时的飞扬跋扈,多了轻声软语的柔情。虽依是荆钗布裙,却不见补丁摞补丁。长发挽起,褪去了少女的跳脱,散发著少妇的沈稳。
他多想立刻冲出去把她狠狠搂在怀中,质问她为何将他遗弃一去就是七年。可是一声“华妹”一句“大哥”,打乱了他的心、卷走了他的勇气。
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究竟是怎样的兄怎样的妹?
叶少丰颓然倒在床上,不忍再看他们两人的亲密之状。
他怕。怕真相会击碎他七年来生存的意义。
龙老大忽然走了出来,对商怜和姚信华轻轻一抱拳:“不好意思,华姑娘,新来的兄弟是怕丑不敢见人。还是麻烦你先看看他的伤吧。”
商姚二人对视一眼,姚信华道:“好吧,麻烦龙老大带我去看看那位兄弟。”说著,她就随龙老大进了屋。
这时的她,还不知道她日夜未曾忘怀的男人就蜷缩在一床破棉被底下,如秋风落叶,因体内汹涌的情绪颤抖不已。
“不要进来!”
她才要迈进侧室,就听见一声颇为压抑的嘶喊。
她只略顿了一下,就快步走到“癞四”身边,柔声道:“你不要怕,我是来给你治伤的。你要是不好意思见人,就把你的腿露出给我看看,好吗?”
半晌,叶少丰都没有出声也没有动作。姚信华当他是默许了,便伸手轻轻掀开被子的下沿。虽然她见过不少发脓溃烂的腿脚,但当她看到“癞四”的腿依然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
真是好惨……
自从罗三哥把他整成这副模样,还从来没有人敢直接碰触他的双腿,就连自己,也时常不忍目睹。但是,七年,他又再感觉到了那双冰冷的小手。
他忍不住瑟缩了一下。
姚信华连忙道歉:“对不起!很痛吗?”
叶少丰发出一声模糊不清的回答:“不……”
“你的腿这样多久了?”她的声音和动作都变得更加轻柔。
“半年。”突然,叶少丰很想哭。他的信华,如果知道躺在这里的是他,还会这样细心地医治吗?会不会在他还来不及起身抓住她的时候,就又像风一样地逃走了?
姚信华看著“癞四”新伤落旧伤的腿,不自觉地去揣测这个青年究竟吃了多少的苦遭了多少的罪,如果他能早遇到她,或许可以恢复得更好。“新伤口是刀伤,不过不很,很快就能治好。你忍一忍。”话落刀起,她利落地割开了刀伤周围的裤子,更加仔细地观察伤口的度和感染的情况。“有点化脓,不过敷上我调制的伤药,会恢复得很快的。龙老大,有清水吗?”
“有!”龙老大连屋子都没出就拎出一桶清水,水桶上还搭著一块干净的粗布。只要商大夫和华姑娘来,这些就都是必备的。
“多谢!”姚信华沾湿布,很小心很小心地擦拭“癞四”的伤口。待把伤口周围擦拭干净,她忽然把脸贴过去看伤口周围翻起的皮肉,然後把手贴在伤痕累累的小腿上,一寸一寸地摸过去。
叶少丰觉得奇怪,却又不敢出声,僵硬著不敢动。
姚信华再开口,语气变得怪怪的:“癞四兄弟,可以给我看看你的左手腕吗?”
叶少丰心头突地一跳,乖乖把左手臂伸了出去。
姚信华像刚才察看小腿一样,把同样惨不忍睹地手臂又细细摸了一遍。紧接著又道:“癞四兄弟,我可以看看你的脸吗?还有,我一大早就被挖起来,说是这里有重伤病人,现在睡眠不足,起床气很盛,所以你最好不要犹抱琵琶半掩面地在那边磨蹭。”
哎?
姚信华不等那边纳闷完毕,就毫不客气地把被子整个掀开,然後跳上床,骑在叶少丰身上,扳过他的脸,瞪著眼睛看了足足一盏茶的功夫,终於放弃了她的温柔委婉,大吼:“谁准你把自己搞成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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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众乞丐……
羡慕的人:哇!居然这麽好,华姑娘来前一天受这麽重的伤!
嫉妒的人:可恶!居然敢好似不死地受这麽重的伤,明天一定最得华姑娘关心了!
懊恼的人:天啊!没想到这小子受的伤比我还重!早知道我再跌狠一点了!
单纯在窃喜的人:哎呀,不用自己头疼脑热,明天就又可以看到华姑娘了,幸福哦!
龙老大:一群没出息的东西!
童养 12
六章 上
黄板牙被众兄弟暴打了一顿──打你个引狼入室的!
(黄板牙:冤枉!俺只是想拉个要饭生力军入夥而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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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怜回到家,吃过药,止不住的咳嗽终於平缓了下来。
在他的预料中,这时候的厢房里应该像王婆骂鸡一样热闹才对,可是却出奇的安静。
说实话,当他看到华妹气哼哼地把一个癞头癞脸的青年乞丐拖出来时,真不敢相信那就是平日温婉的华妹,也不敢相信那就是华妹日思夜想的叶少丰。跟他想象中的……差太多了。
姚信华坐在窗边,安静地用手帕拭泪。心里想的是:这个死罗三,居然不告诉她他把小丰弄得这麽惨不忍赌!哼!有种下受伤不要落在她手里,否则一定给他缝一道更丑的疤!
叶少丰被扒了个精光丢在澡桶里,水面上漂满了异香的瓣,不知为何,也是英雄虎泪。心里想的是:……
至於她是怎麽把他从四块玉弄回来的,在此就不赘述了。
“为什麽要走?”“你有没有心?”两个人同时开口,又同时沈默。
叶少丰看她一眼,便把视线别开,闷闷地答道:“我有那麽不可靠吗?”
姚信华小声咕哝:“谁叫你桃脸桃眼桃的……”小嘴儿来著。说著,眼睛就不老实地瞟了过去。这一瞟不要紧,一下子把她的心潮瞟澎湃了。她情不自禁地走到澡桶旁边,伸手把叶少丰依然惨不忍睹的脸捧起来,情地凝望著。
老天,她真的好想他!
叶少丰也回望著她。
他又何尝不想她?
相对无言,惟有泪千行。
良久,姚信华皱起鼻子,道:“好臭……”
叶少丰面不改色──实际上他的脸已经被涂满了药,想改色也挺难的──道:“你可以不必用这麽臭的药。”
姚信华终於按捺下对美唇的冲动,後退两步才道:“你身上这些易容材料粘了半年之久,结实得要命,要想用最快的速度彻底清除就只有用它。而且你真正的皮肤半年没有接触到空气和太阳,已经有些浮肿溃烂了。这个药虽然又臭又刺激,但是既可以褪掉你的易容,又可以修复你的皮肤。”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她很生气,生气叶少丰居然这麽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叶少丰倒不甚在意,他的脸若真的毁了,倒也省去许多女难。只是,怕自己到时候又自卑,怕姚信华嫌弃,心里有了疙瘩反而更不好。
唉,他真是注定一辈子要被她耍得团团转。“说吧。”
“说什麽?”
“你可以从你为什麽懂医术正说起,也可以从你为什麽离开我反说起。”虽然现在他的尊容和境实在不适合谈论严肃的问题,但是这,他打定主意,要打破沙锅问到底。
姚信华吸一口气,道:“好!我说!但我可不可以等你恢复得美美的,一边养眼睛一边说?”
叶少丰眼睛一眯,抱著双臂,“唰”地从水里站起来。
“啊──!!”娘呀!她要长针眼了啦!姚信华尖叫著抱头鼠窜。
叶少丰很酷很酷地开口:“你说、还是不说?”
姚信华抹了把眼泪,吸了吸鼻子,小媳妇似的:“我说……”
诸位看官若想知道姚信华为什麽离开叶少丰,此话需先从十七年前她把他捡回来的时候讲起。
话说当年,姚信华把流落街头的叶少丰捡回破庙,即派遣庙里众人去打听他的身世。却没有任何关於叶少丰为何身中奇毒的线索,只知道他是被一个外地人带到这里丢下的。据说那外地人是京城口音,年纪三十上下。
本来姚信华想从叶少丰嘴里打听出什麽来,可实际上她刚捡他回来的时候,他的意识模糊,对以前的事情没有任何印象。可能也是因为有人对他下了药。但究竟是什麽人要这麽歹毒地对付一个还不懂事的小孩子?
「他长得很像一个人。」风无晴对她说。
就因为这一句话,促使她下定决心,带他远走他乡。
但是叶少丰还太小,她不能也不敢带著他去冒险。所以她给了自己两年时间,等他长大。当她确定他可以独挡一面了,便毅然决然地不告而别。
与她在一起,叶少丰得不到真正的成长。而与叶少丰在一起,她也不能放心大胆地去调查他的身世。
除此以外,她还有一个小小的私心。
想到此,看著叶少丰认真的眼神,她不禁轻轻笑了。
现在,他就在这里,在她面前,她那小小的私心,得到了多麽大的满足啊!
她扬起的嘴唇是如此的快乐,以致让她说出口的秘密都变得轻描淡写:“你的父亲曾经是一个很出名的画师。”
叶少丰眨了下眼睛:“什麽?”
她耐著性子又重复了一遍:“我说你父亲曾是个画师。”
他的眼神和语气都变得有些危险:“别告诉我你离开我七年就是为了搞清楚我爹是干什麽的!”
哎呀!他这是什麽反应?正常人不都应该一蹦三尺高然後激动得手脚颤抖说些“你怎麽知道的”之类的话吗?她可是历尽千辛万苦才打听到他的身世耶!表现得惊讶一点让她有点成就感会掉块肉还是怎麽的?
尽管叶少丰的反应出乎姚信华的预料,但她还是决定按照自己的原计划讲下去:“你别激动,先听我说……”
叶少丰早气得肺都炸了,哪有心思听她说啊──“你要是想知道我爹是干什麽的直接问我不就好了!!”
啥?“你知道你爹是干什麽的?你不是幼年痴呆啥都不记得了吗?”她觉得自己生平眼睛没睁这麽大过。尤其是自从捡了叶少丰回来,经常“色眯眯”的,就越发显得眼睛细长。
叶少丰呼吸再呼吸,咬牙切齿再咬牙切齿:“难道我就不能想起来吗?”
姚信华掩嘴高呼:“那你为什麽从来没告诉过我?”
没力,泄气:“你又没问过。”
“你什麽时候、怎麽想起来的?”
“没有什麽时候也没有怎麽,只是偶尔脑子里会出现一些以前的场景,特别是画画的时候。”他的脑海里有时会闪现出一个跟自己十分神似的男人挥毫作画的样子。那应该是他的父亲吧。
“然後呢?你记不记得你家住哪里,又是怎麽流落到太平县的?”姚信华的表情变得很奇怪,有点失望又有点紧张。
叶少丰皱起眉头:“不记得。”他直觉“过去”不会很美好,否则他也不会沦落街头变为乞儿。但不论过去是好还是坏,他都不觉得有追溯的必要,毕竟他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何必让昔日区区六年的光阴来打扰他的现在以及未来呢?
“那如果我说知道了你的身世,你想不想听?”说实话,叶少丰与她一样,都有著不单纯的过去。而她早已选择将自己的过去忽略不计,却无法不对他的过去感到好奇。因为她是在清楚自己过去的前提下选择忘记,而叶少丰的过去却带著不安定的因素,若不详实,不知何时便会爆发。
“我比较想听这七年来你都在干什麽?”尤其是那个“商大哥”是从哪条地缝里钻出来的。
姚信华攥了攥拳头──如果不是怕破坏了叶少丰脸上的药膜,她说什麽也捏上去了。真不知道她的教育究竟是成功还是失败,为啥这臭小孩对自己的事情一点好奇心都没有咧?但是,管他的!她好不容易才探听出来的秘密,岂可就这样寂寞地在她肚子里沈淀一辈子?哼!姑奶奶她决定说了!
“就算你想起你父亲是个画师,但是你一定不知道当年他十分英俊,曾迷倒众生……”
他沈声打断:“你公公。”
哈?
“我们已是夫妻,所以我爹就是你公公。”而且他对他爹娘的长相可以说是很有印象,两人都是美人胚子。
姚信华双颊飞红,回想起了七年前那不咋美好却令人心跳不已的初夜。“闭嘴听啦!”
叶少丰依言闭上嘴巴,却毫不掩饰眼底的笑意。
“因为你爹画技高超,人又英俊不凡,经常出入达官显贵之家,勾引得一票闺中怨妇神魂颠倒。当然银子也是没少赚。虽然不少大老爷有意招他为婿,可是他却一心一意要娶他师父的独生女,也就是你娘……呃……我婆婆啦!他这一成婚不要紧,伤了多少少女的心啊!人都说女人的心是伤不得的,否则很可能招一辈子恨。这其中,就包括当时太师最宠爱的六夫人。可是六夫人恨你爹……好啦!我公公行了吧!六夫人恨我公公不解风情,送上门的肥肉都不晓得吃,就一直想找个办法拆散公公婆婆,然後把我公公据为己有。可是她一个女人终究掀不起大风大浪,又怕被太师知道她心里有别的男人,只好心怀著怨恨忍耐了许多年。”姚信华越叫越顺嘴,“就在这几年中,公公他考中皇家画师,得以进出皇宫内苑,家里是十分的风光啊。当然你也是在这几年生出来的。可是毕竟人怕出名猪怕壮,公公他太出风头,不免招人怨恨。这其中就有个也想考进皇家画苑却一再落榜的青年才俊,对公公的风光十分眼红,恨不能取而代之。也是机缘巧合,他进太师府作画,认识了六夫人,两人一拍即合。六夫人想利用这黑心肝的青年才俊把公公拉下马,好让公公走投无路之下转回来求她。那青年才俊则想利用六夫人的枕边风把他送进皇家画苑,扬名立万。”
这厢姚信华口若悬河,那厢叶少丰的洗澡水已经微凉。他便取过搭在桶沿的毛巾擦拭身体。那药果然奇效,他不过轻轻抹过,粘在他身上的易容物就随之脱落,露出本来的皮肤。
姚信华咽了下口水:“你要干吗!”
“水凉了。”他答得理所当然,“你接著说,我在听。”
“我说到哪里了?”再咽一下口水。好大一个水蜜桃哦……真想扑过去咬哦……
“说到那青年才俊虽然利用六夫人当上了皇家画师,却依然没有放过你公公,把他一家都害死了。”嘴上虽说得轻松,但毕竟是切关自己父母的事情,心里还是纠结成一团。
姚信华点点头,“噢,对对。说到那黑心肝的青年才俊雇了一帮杀手……”咦──她有说那麽多吗?“你又想起来啦?”
叶少丰站起身,迈出澡桶,拿起屏风上的新衣服,自顾自地穿起来。“我没想起来,但是我猜得到。那青年才俊虽然把你公公……”
“是你爹啦!”反攻过去。啊!青年的胴体虽不如少年的可爱,可还是好令人口水哦!
“好吧。他虽然把我爹排挤出皇家画苑,但是却怕我爹真的回去求六夫人,到时候只怕风水轮流转,六夫人再利用太师的关系把我爹送回皇家画苑,而那时,他在皇家画苑是绝对立不住脚的了。所以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对我全家痛下杀手。却不知为什麽,留下我一个活口。”
姚信华吃惊地倒退几大步,贴在墙上:“你真的是当年那个每天跟在我屁股後面转还被我唬得一愣一愣的叶少丰吗?”难道这就是十六岁和二十三岁之差?
叶少丰穿好衣服,几步走到姚信华面前。“我必须得说,就算罗三哥不救我,我也有能力自己从许夫人手里逃出来。”七年流浪还能安然无恙,不是作假的。
姚信华一副不知所以然的样子:“你见到罗三哥了?许夫人又是怎麽回事?”
叶少丰一手捧起她的小脸。“第一,你最好停止装傻充愣,你一直用信鸽跟罗三哥他们保持联系,对不对?第二,在我刚离开大年哥家准备向京城出发之前,‘恰巧’看到一只信鸽从他家飞出来。你不觉得那封信的字体比往常漂亮吗?”
说实话,她确实在奇怪吴大年的字怎麽进步那麽神速。该不会是──“你把纸条偷偷换过了?”
他笑,笑得很难看:“你说呢?”
她也笑,笑得很勉强:“我说你一定还没有气得失去理智对不对?”
“哦?”
“因为你还记得我说脸上的药膜要敷一个半时辰,所以只擦掉了身上的,而留著脸上的。”
他点点头:“我还保留著最後一丝理智等著听你说你和商怜究竟是怎麽一回事!”
姚信华指著叶少丰鼻子愤然骂道:“你这个不孝子!难道一点也不关心你父母的事情吗?”
叶少丰握住她手指,对她顾左右而言他的伎俩再熟悉不过,“逝者长已矣,来者犹可追。我当然在意父母的事,但已成定局的往事早听晚听都一样。”而且既然姚信华调查清楚以後没有立刻找到他并告诉他,就说明他的身世并不是多麽迫切的秘密。
姚信华盯著握住她手指的叶少丰的手,意识到小醋坛子已然长成了大醋缸!
而且,看他的反应,她似乎不必担心他被过去的事情侵扰了。真好!
举起另一只自由的手,信誓旦旦:“我发誓我跟大哥是清清白白的。”
童养 13
六章 下
当天晚上,三个人饭桌上相见欢。
“咳咳……”
商怜初见到叶少丰的本来面目,颇有些惊豔。可能是前後对比太过强烈,才使他觉得这个醋气冲天的青年异常的俊美。俗话说,妞儿爱俏。也怪不得华妹对这小子念念不忘了。
姚信华见商怜咳嗽,立刻就要上去帮他顺气。可叶少丰动作更快。
“大哥,喝茶。”他表面上是本著“自家主子的义兄要当作自家主子一样伺候”的原则去行动的,但实际上就是见不得姚信华跟这个什麽劳什子大哥有一星半点的亲昵。
姚信华抿著嘴偷笑。
商怜接过茶道过谢,又继续刚才的话题:“这麽说,华妹都跟你讲了?”
可惜叶少丰阻止得了行为上的亲近,却阻止不了语言上的。听商怜张口一个华妹闭口一个华妹,叫得他好不难受。
不等叶少丰回答,姚信华就抢著道:“是啊!大哥,他的身世我都跟他说了。快吃菜吧,都凉了。”
商怜愣了一下,随意会意地一笑。鬼丫头!
叶少丰正吃醋吃得欢,没发现姚信华是故意打岔,倒是经她一说,把注意力转移到菜上面了:“信华,这是你做的?”至少是她端进来的。
“咳咳……”商怜又开始咳嗽。
姚信华脸一黑:“不是啦,是房东大娘做的啦。”
“哦……”他就说嘛,跟她在一起那麽多年,从来没看见过她洗手做羹汤。倒是他,闲来无事,学出一身好厨艺。不过,与其说意料之中,倒不如说他很开心知道她依旧不善厨房之事。至少比她学会了做菜去伺候别的男人强。“那下不用麻烦房东大娘了,我来做饭。”
姚信华的脸由黑转红。
商怜很是意外:“叶弟精通厨艺?”
“说不上精通,会一点点而已。”另外就是还会一点点绣啊针织啊缝缝补补啊啥的,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商怜听出叶少丰是假谦虚,又转向姚信华:“华妹,怎麽没听你说起过?”
姚信华干笑:“哈哈……”她总不能说叶少丰不仅仅跟她相依为命那麽简单,其实是被她从小奴役到大的童养夫吧?商怜纵然再怎麽心地纯正、乃世间难得好男儿,但毕竟还很传统,若是知道她的作为,不晓得会露出什麽表情来。话说当年她也不过一黄毛小丫头,就算跟周围人说叶少丰是她童养夫,人家也只会当她少不更事、童言无忌罢了。如今她堂堂一个二十八岁的大姑娘,怎麽好意思跟她敬爱的大哥说她养了一个童养夫?
饭毕,叶少丰和姚信华同时站起来伸手收拾碗筷,两只手碰在一起,三个人都愣了。
商怜讶道:“叶弟?”不是他大男子主义,而是他从来没见过哪个男人在吃完饭後立刻站起来收拾的。但若他知道这个风华正茂的青年行动前根本啥都没想,纯粹是长年来的奴性使然,怕不被口水呛到、一口气连肺都咳出来了。
叶少丰则是吃惊一向颐指气使的姚大主子居然主动站起来收拾桌子,眼睛瞪得老大。
姚信华呢,恨不得立刻找个地缝钻进去,好让她躲过这两个男人质疑的目光。头皮啊!硬起来吧!“哈哈……小丰啊,你可真是的,坐著陪大哥聊聊天就好了,碗筷我来收。”
只见她风卷残云似的把碗碟往裙子里一兜,逃命也似地去了。
好半天,商怜的面部表情才恢复正常,对仍保持著准备收碗筷姿势的叶少丰道:“叶弟,坐下来,喝杯茶……”压压惊吧。
“哈……是……”他真是被她那不顾一切把菜汤全泼在自己身上的勇气震慑住了。
等两个人把茶壶喝到见底了,姚信华才端著一碗汤药姗姗回来,顺便连衣服也换过了。
她一进门就浅浅笑道:“大哥,喝药吧。”全然不见刚才那惊慌失措的模样。
虽然他不太相信怪力乱神的事情,但也许刚才真的是狐狸精幻化的吧。商怜解释给自己听。“咳咳,华妹,辛苦你了。”
姚信华装没看见叶少丰滴溜溜上下打量她的视线,脸色一整,旧事重提:“大哥,蕊荷的病……”
商怜喝完药,轻轻擦了擦嘴边:“是啊,明天又到了该过府看诊的日子了。只是我还有些惦记四块玉的人。今天虽然一大早就去了,可是回来得太急,明天华妹能否再代我过去一趟?”
叶少丰想说那些人根本生病是假好色是真,但毕竟四块玉於他有恩(?),过河拆桥的事他还是做不出来的。可让姚信华一个人入光棍窝,他又实在不放心,於是便道:“那我陪信华一起去。”
姚信华立刻反对:“不行!你身上的皮肤还没完全恢复,不能曝晒阳光,要乖乖待在房间里休息才行!更何况你还有腿伤在身。”
“那你就等我伤好了再去!”敢情,久别重逢耶!不时时刻刻粘在一起怎麽对得起他这七年受的相思苦?
“那倒不是问题。”商怜插话,“我这里有件斗篷,叶弟披上即可。倒是眼前有件事……”
“什麽事?”
“事出匆忙,也来不及替叶弟准备房间了,今晚就委屈叶弟跟我……”
叶少丰理所当然地回绝:“谢谢大哥,我要跟信华一起睡。”
姚信华登时满脸飞霞。
商怜先是一愣,继而一笑:“我知道你们自小相依为命,情投意合,且早已互许终身,可毕竟未曾正式拜堂成亲,我看还是避嫌的好吧……”
叶少丰听得莫名其妙:“大哥,自我记事起就和信华同吃同睡,从未分开过,更何况我们已经、啊!”被踹了。
“你们已经‘啊’?”
姚信华开始後悔为啥没给叶少丰灌输半点世俗道德观念了。她自己搬了十七年的石头,今天终於还是砸在自己脚上。“大哥,没事啦。小丰自小睡觉不老实,跟大哥一起睡,会闹得大哥不安生的。我会让房东大娘帮忙想想办法的。”
“可是华妹……”
姚信华抄起叶少丰的手就要走人:“大哥,你放心啦。”
商怜还要说什麽,视线在两人之间溜了一圈,最後停在他们交握的手上,忽然失笑:唉,他可真是迂啊!怎麽能不明白小儿女心事呢?就算他看不懂叶少丰凝视华妹时那仿佛迸发著火光的目光饱含著怎样的渴望,总也能知道自打他与华妹遇见,华妹就一直挽起不曾放下的发髻代表著什麽含意啊。只是华妹身上散发的气息总是那麽恬淡、纯净,像个未经人事的少女,才让他忘记她可能早已是个少妇的事实。不,不是可能,看这样子,这两人,的确已有夫妻之实了。
好险好险,差点就做了棒打鸳鸯的恶人了。
“那好,我也累了,不留你们了,早些歇息吧。”
话毕,各自回房去了。
隐约地,商怜仿佛听到华妹在说:
“明天记得给我洗裙子!”
不过,华妹怎麽可能对叶弟说这种话呢?一定是他听错吧。
姚信华显然不会真的去找房东大娘想办法,因为她知道叶少丰肯定不干。而且说实话,方才她也是很自然地认为叶少丰应该跟她睡一个房间。商怜一言,才让她想起这里既不是破庙,也不是他们的山中小居,没有名分的男女是要避嫌的。
当她拉著他的手,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她是高高在上的乞丐界女霸王,他是唯唯诺诺的可爱小跟班。可是当她想把手放开,却发现自己早已被紧紧地反握住了。
进了屋,叶少丰关上门,别好。回身,手臂一带,将突然羞红了脸的她搂入怀中。
他的心,此刻,才终於踏实了下来。
她大概也是累极了,没有挣扎,没有趁机吃他豆腐,只是柔顺地靠在他胸前,静静地聆听彼此的心跳和呼吸。
“好臭。”她说,“今晚你睡地我睡床!”他身上尚未散干净的药味刺激得她又要流泪。
他忽地收紧双臂,把头埋在她颈间,轻轻地,用牙齿咬她的脖子。“有香同享,有臭同当。”
叶少丰身上异常的热度轻松透过衣物传达到她身上。她颤抖了,对於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事情感到紧张。
但是他只是默默地搂著她,没有更多的动作了。
良久,他才打破几乎静止的空气,道:“你不会再离开我了。”他的语气非常肯定。
“不一定噢?”心里承认他说的是事实,但嘴巴上却忍不住要捉弄他。
他无声一笑:“应该说你从来就没有真正避开我。”
“哦?”
“如果你真的想丢下我,就不会在我之前,一路寻访散落在各地的破庙的人。虽然你威胁他们不许透露你的行踪,但你知道,总有一天我会碰到他们,而我就可以从他们那里打听到你的去向。而且我一个人行走江湖,你一定不放心,所以还可以顺便让他们暗中照看我。比起没头苍蝇似的乱撞,有熟人指路终究是快得多。信华,你在试探我,是不是?”
她双手一撑,离开他的怀抱,与他面对面。笑吟吟地,一点也不为心事被猜透而懊恼:“怎麽说?”
叶少丰摇摇头:“我大概猜到你在想什麽,可是却不知道我有什麽可值得你试探的。”
她一只手轻轻贴上他的脸,“你的年轻,你的聪慧,你的俊美,以及你对新事物的渴望,都是令我不安的因素啊。这个世界上,女人是男人的附属品,男人对女人的支配和女人对男人的顺从都是理所当然的。可是我们不一样。我们的关系并不理所当然,充满了变数,所以我需要确定,你也需要。我跟自己打了个赌,赌上我的一辈子。现在我赢了,你就是我的奖品。”
多麽的好!他现在就在她身边。
“我从来没有变过,你又何苦兜这麽大一个圈子!”害他白白相思七年。
“我有太多惊世骇俗的事情要做,终将为世人所不容。我不想累你,除非你心甘情愿。”他经历了那麽多风风雨雨、人情世故,不远千山万水地追来了,就说明他跟定她了,对不?“但是现在,我要你跟我分享我的一切。”
叶少丰眸光闪动。她是准备跟他坦白她的身世了吗?
葱葱玉指点在他唇上,“可不是今晚,今晚你太臭。我要等你恢复得又香又嫩了,一边享用你的美色一边慢慢道来。”
叶少丰眯起眼睛,方才好不容易按捺住的欲火,此刻又熊熊燃烧起来。这女人难道不知动情的男人最是挑逗不得的吗?既然她划下道来,他实在没有理由不接招。
他长臂一伸,就要再度搂人入怀。可还没碰到人,手里就被塞进一把梳子。
姚信华笑看他呆住的模样,“傻瓜,帮我梳头啦!”
一瞬间,时光仿佛倒转,过往百般被奴役的日子涌上心头,汇成一股甘甜。
他情不自禁地低下头去,索要一个应得的吻。
她没有拒绝,任他尽情采撷。
缠绵中,为他挽起的长发被他放下。
直到两个人都无法呼吸,他才万般不舍地离开她的唇畔,掬起她的青丝,“我帮你梳头。”短短五个字,却满溢著比一百句情话还要令人脸红心跳的亲昵。
她眼波泛羞,轻轻应道:“嗯。”
翌日。
“华妹,我走了。四块玉就拜托你了。”用过早餐、吃过药,商怜便出诊去了。
姚、叶二人也整装待发。
“绝对不要把脸露出来噢!”出门前,姚信华一再叮嘱。
叶少丰唯唯应是。他现在简直比坐月子的妇人包得还严实。
因为叶少丰自残的腿伤还没好,所以便雇了一辆小马车把他们拉到四块玉。
四块玉的人哪里想到昨天华姑娘疾风似的卷了癞四走,第二天又会来啊!都没有准备,想把自己弄成重伤病人也来不及了,一个个在那里喟叹世事难料。倒是黄板牙因祸得福,因为被众乞丐暴打了一顿,鼻青脸肿,拔得头筹。
姚信华看到黄板牙的样子吃了一惊:“黄大哥,你昨天还好好的,怎麽今天变成这副模样了?”
黄板牙偷偷瞄了一眼虎视眈眈的众人,叹口气道:“没什麽,昨儿晚上我上茅厕,突然一只老鼠从天而降,砸塌了茅厕……”
“老鼠怎麽会从天而降?还砸塌了茅厕?!”
“倒霉呗!人一倒霉,喝凉水都塞牙缝,放个屁都砸後脚跟呐!”
叶少丰一听就知道黄板牙又在瞎掰了,忍不住噗哧一笑。
黄板牙这才注意到从头包到脚的叶少丰,“这位兄弟是?”
“我是癞四。”
“癞四!?”要不是姚信华正按著他给他上药,他绝对蹦起来了。对!蹦起来,把加诸在他身上的拳头十倍转移到癞四身上!
其他人一听,也都围了过来。
“华姑娘,你跟癞四原来认识?”“癞四,你终於意识到自己丑得不能见人,包起来啦?”“该不会是一天没见,你变得更癞了?”七嘴八舌,叽叽喳喳。
那厢姚信华已然回想起昨天自己的火爆行为,窘得不知如何作答。这厢叶少丰无愧於天地,寻思著该不该公布他和信华的亲密关系,以断绝光棍们的妄想。
“其实是这样的……”他一开口,众人的耳朵都竖起来了。“我是她的童……”
姚信华忽然手一抖,碰到黄板牙的伤口,疼得他“哎哟”一声惨叫。趁众人转移注意力的时候,她咻地丢过去一记眼刀:有胆你就给我说说看!
叶少丰轻松挡掉:我已经不是那个不能自主获取食物的小男孩了!
两个人在那里用眼神你一招我一式得不亦乐乎。
龙老大施然然地走出来,杵在两人之间,慢悠悠地开口:“华姑娘,如果你有空,能不能麻烦你跟我去看看六婆?”
姚信华愣了一下:“六婆又病倒了?”
龙老大点一点头。
“我这就去。正好,小丰,你也来。”
叶少丰隐约觉得奇怪,但什麽都没问,默默地跟去了。
他们出了破院,在胡同里穿行了一阵,最後拐进一个颇为细小但却干净得令人吃惊的死胡同。他们的目的地是尽头的一个宅子。
推开虚掩的大门,绕过影壁,走进院中,里面的景色虽也很破败,但依然井井有条,显然经常有人打扫。
“在屋里。”走在前头的龙老大往正房左手的屋子一指。
三个人走进屋里,只见一个约五、六十岁的老妇人紧闭著眼睛躺在床上,黑白参半的长发整齐地顺在胸前,双耳还带著一对与周围破败的环境极不相符的翡翠耳坠──只不知是真品还是仿制的。
龙老大走上前去,背著手、微弯下腰,用轻柔得不可思议的语气唤醒床上的老妇人:“六夫人,华姑娘来了。”
六夫人!?
叶少丰心中一震。昨天洗澡时候姚信华叽里呱啦倒给他的“真相”中,导致他家破人亡的关键人物就是──六夫人。
想必那六夫人二十几年前也是仪态万千的美人,实在难以相信和病榻上的老妇会是同一个人。况且,就算她真的是那个六夫人,又怎麽会病倒在此?
六婆听到龙老大的声音,缓缓睁开了眼睛。她的声音嘶哑而无力:“华姑娘,你来了。”
姚信华搬过一个方凳,坐在床边,道:“手给我。”
六婆把手伸出棉被。叶少丰注意到她手上的皮肤看起来要比脸年轻许多。
姚信华号完脉,把六婆的手放回去,转头看了龙老大一眼,才对六婆道:“我早说你这是心病。你的心魔不去,就永远也好不了。”
但是对她的话,六婆却没有丝毫反应,反而语气变得冰冷起来:“华姑娘,那是我自己的事。”
姚信华叹口气。人若执迷不悟,就真的是神仙也救不了了。
她忽然问龙老大:“龙老大,你知不知道她这病的来历?”
龙老大道:“我当然知道。”
“既然你知道,却还是要守著她?”
龙老大道:“不错。”
姚信华点点头,又对叶少丰说:“小丰,现在这屋里没太阳,你可以把帽子摘下来,把蒙面的围巾也取下来了。”
叶少丰依言而行,露出本来面目。
龙老大愣住了:“华姑娘,他是?”
叶少丰接口道:“龙老大,我是癞四。”
“你是癞四?”这还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才过了一天,居然就判若两人了。
姚信华把叶少丰拉到身边,对别过脸假寐的六婆道:“你睁开眼睛看看他是谁。”
不等叶少丰质问姚信华到底是怎麽回事,方才还有气无力的六婆忽然激动地坐起来、紧紧抓住叶少丰的衣服,颤声道:“叶复!你是叶复!你没死?你没有死!我等你等了快二十年啊!这我绝对不放你走了!你要什麽我给你什麽!只要你肯原谅我!你还想进皇家画苑吗?我帮你!我帮你!”
聪明如叶少丰,已经知道眼前这个疯狂的老妇的确就是姚信华对他讲的“六夫人”,而“叶复”恐怕就是他父亲的名讳。
姚信华抓住六婆的手腕,厉声道:“他不是叶复!他是叶复的儿子,叶少丰!”
“什麽?不会的、不会的!”六婆抱住头,“不会的!他是叶复!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叶复的脸!我不会认错的!你是谁?为什麽和叶复这麽亲密?他是我的!我的!滚开!滚开!啊──!”
叶少丰眼神复杂地看著发了疯的六婆:这就是当年不惜以陷害为手段也要得到他父亲的女人吗?他该恨吧?可是现在他只觉得她可怜。
姚信华盯著叶少丰的眼睛:“小丰,你没有什麽要说的吗?”
让他说什麽呢?昨天才被告知身世,今天就被带来见仇人,而且仇人还是这副模样的。
叶少丰默默戴起围巾、斗篷的帽子,对姚信华伸出手──
“啊!你这个臭小子!居然敢这样对我!我要罚你跪搓衣板!”姚信华哇哇大叫,拳打脚踢。
叶少丰努力稳住她的腰,然後毫不客气地一巴掌打在她的淑女屁股上:“你瞒我这麽多事情,而我还没有把你丢在床上蹂躏,你就应该觉得很便宜了!”
天啊!他他他他他居然当著外人的面说这些关起门来才能说的话!教育失败啊!
姚信华估计自己已经羞得从头到脚都红透了。
“叶复!不要走!不要离开我!啊──!”六婆因为叶少丰的行为受到严重刺激,险些跌到床下,幸好被龙老大及时接住。
“龙老大!能做的我都做了,接下来就看你自己了!”姚信华挣扎著做完最後的交代,就很丢脸很丢脸地被叶少丰扛走了。
龙老大的一日。
早上,给六婆送早饭,顺便打扫室内,浇,以及洗衣服。
中午,给六婆送午饭,顺便打扫院子,以及胡同。
晚上,给六婆送晚饭,顺便烧洗脚水。
但龙老大与叶少丰不同的地方在於,他不是被骗的,而是自发的。
他只是一个为情所苦的害羞男人罢了。
龙老大,加油!
童养 1
七章 上
所以说,这世界上最令人扼腕的事:就是美少年成长为美青年。
真的,她这一辈子的脸都在这一天丢光了。
叶少丰是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的,她可是被扛得连捂住脸的力气也没有,就像一袋米,被从四块玉扛回了家。而且这个抗包的工人还是个腿脚不利落的。
“痛!”虽然叶少丰有很小心地把她丢在床上,但她就是要引起他的内疚,故意呼痛。
叶少丰摘掉围巾脱掉斗篷,便欺身上去,双臂撑在她两边,不停地喘气。
姚信华脸红了,欲迎还拒似的把手轻轻抵在他剧烈起伏的胸口:“讨厌!要喘站到地上去喘好不好?”
叶少丰笑道:“你比七年前重了。”
姚信华不依地扬起拳头:“讨打!”
叶少丰握住。
两人就此静止,一股说不出的甜腻在静默中扩散,直钻入彼此的身体发肤。
他为她,成长为男人。而她,又何尝不是为了他,成长为女人的呢?
当她回过神来,他的唇已经印上她的。她欣然回应。
相思不用听,相思不用看,相思不用言。
温情上升为激情,再回归平静。
“你的腿……”她在他怀里不安地蠕动,引起他一阵呻吟。
“别乱动!”他搂紧她。
“可是……”她小心地用脚去探,果然感觉到了血。
他瑟缩了一下,连忙把她结结实实地压住,防止她再玩火:“小伤,不碍事的。”
她小小声地:“不可以……”
“什麽不可以?”
“你是我的童养夫,不可以对自己的身体这麽不重视!快给我起来重新擦药包扎!”怒了。
叶少丰注视著她生气的眼,然後什麽也没说,便放开她坐了起来。
姚信华迅速穿上衣服,拿来药箱,一边给叶少丰上药一边叨念著什麽“身为她的童养夫就要时刻保持著身体的完美以供她随时蹂躏”之类的。可是在这个过程中,叶少丰依然一言不发,只是看著她。
“怎麽了?”他的眼神好严肃,让她有些不明所以。虽然没得比较,但是容她大胆推测:难道上过床的男人都这样?
“如果当初……我是个丑娃娃,你是不是就不会捡我回去做童养夫了?”
“……”姚信华愣住了,似乎从没料到他会这麽问。
“如果我不是易容,而是真的变成了癞四,你是不是就不再要我了?”
姚信华没有回答,只是看了叶少丰一眼,仿佛不认识他一样。随後便低下头,继续完成最後的包扎。包扎完了,站起来,把衣服扔到他身上,走到门口,打开门,终於冷冷地吐出两个字:“不送!”
叶少丰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她。他看到了她握紧的拳头,颤抖的嘴唇,大海生涛的眼。他知道自己问了不该问的话。於是他笑了。笑著穿好衣服,走到门口,将门掩好。笑著搂住她倔强地背对著他的柔软身子。
他笑,是因为心底了然。
“如果我不逼你,你是不是打算一辈子都不说?”
“你滚!”
“你为什麽从来不解释?”
“我不要你了!”她气得哭了。
“你总是这样,明明对人家很好,嘴上却不说,偏要行善行得神不知鬼不觉。对我如是,对破庙里的乞丐们也如是。你捡我回来,其实是为了要给我治病,对不对?但是你发现你治不了我的病,就干脆认我做童养夫,其实只是为了留住我的幌子。” 当年他们离开破庙,她嘴上说是不能再容忍这些臭男人污染她的小丰,其实也是因为她知道,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自她把风无晴带回来的那一天,就等於把庙里所有人的性命都赌在刀口上。风无晴的对头,随时都会找上门来。但是她为了他,却依然甘冒风险。所以,他的毒一除,她立刻跟风无晴断得一干二净,并且带他离开,就是怕有朝一日,庙里的人会因为她的任性妄为而惹来杀身之祸。她临走前,还故意把她多年来一直埋在破庙地下的一大把钱财暴露出来,只为留给他们做远走他乡之资。“你本来也没打算真的困住我一辈子,所以你才会不告而别。”
她开口,浓浓的鼻音:“你是不是把我说得太好了……”
他低下头,摩挲著她的颈侧。“你明知道六婆就是六夫人,还带我去见她,既是为了成全龙老大,也为了让我对自己的过去做个真正的了结。但是对你自己,你却一个解释都不做。你就不怕我真的误会你,气你骗我,不要你了,自己走了?”
“从来只有我……”
“只有你不要我,没有我不要你──?”
她破涕为笑,转过身,埋首在他胸前:“讨厌!”
他叹息地拥住她:“如果我真的误会了你,你该怎麽办?”
“如果你真的误会我,也不够格做我的童养夫了!”
是啊,他最应该是知道她的人,可是却迟了七年才顿悟。好在还不晚,他还来得及在她飞出他的世界之前将她抓牢。
“信华,谢谢你,愿意等我长大。”
商怜回来,看看姚信华,又看看叶少丰。嘴里说不上来,却感觉两个人比起昨天有些不一样了。“咳咳……四块玉的人都还好吧?”
“嗯,大哥放心。蕊荷夫人情况如何?”
商怜皱起眉头:“如果一直服药就会没事。我只怕……”
姚信华截口道:“只怕大哥不能一辈子在她身边保护她。大哥,你没有想过带蕊荷离开这里吗?”
“华妹,你胡说什麽?我和蕊荷夫人清清白白……”
“大哥!不要骗自己了。你很清楚,现今不是长久之计。既然你知道蕊荷的病是有人暗害的,就应该知道日子久了,早晚会有人故技重施,把蕊荷变成第二个‘六夫人’的!”
“……”商怜放下碗筷,喟叹一声,“华妹,你说得没错。这正是我最担心的。”
姚信华继续说服他:“大哥,天大地大,总有你们安身之。何不放手一搏呢?”
“咳咳……”
姚信华的眼睛晶亮亮的:“大哥,只要你肯点头,我就有办法!”
商怜止住咳,不看姚信华,反而去看一直没插话的叶少丰。叶少丰坦然回视。商怜眼中微露笑意,所答非所问:“叶弟,我这个宝贝妹子,就交给你了!”
姚信华喜道:“大哥,你终於想通了?”
他们兄妹相称、旅居各地多年,从不曾在一地久留,也从不曾有分道扬镳的话。直到商怜陪姚信华走至京城,才久住下来,就为了探访叶少丰的身世。会入太师府过诊,也是打听到其中有叶少丰身世的线索。也合该是千里的姻缘,商怜因此认识了太师的宠妾蕊荷,两人情投意合,却不能说破,只凭心有灵犀罢了。商怜也并非没想过带蕊荷远走高飞,只是心里又惦记著姚信华。如今叶少丰终於出现,商怜也就了却了一桩心事。
他含笑点头:“那就麻烦华妹帮为兄这个忙了。”
罗三觉得自己很命苦。
遥想当年,叱诧风云,曾有过多少豪言壮语。
自问:天下没有他打不开的锁,更没有他藏不住的东西!
一个大盗,既然很会偷,自然更懂得藏。他也一向认为自己的手腕十分高明,而事实也是如此。可是最近,他真是越发没有信心了。
一封飞鸽传书,让他星夜兼程地赶到京城,就为了帮杏的大哥救他的心上人。但这也算是行善积德之举,劳累虽然劳累,在两肋上插插小刀那是在所不辞。更不消说杏於他有救命之恩了。
关键是──
“画师哥哥!”一看见叶少丰走进来,秀秀香香软软的小身躯就兴奋地扑入他怀中。
“秀秀!?”叶少丰惊讶地接住她,“你怎麽跟来了?”他知道十天前信华飞鸽传书叫罗三哥来救人,却没想到罗三哥把秀秀也带来了。
秀秀紧紧搂住叶少丰的脖子,“秀秀想画师哥哥,就要爹爹带我来了。画师哥哥,你想不想秀秀?”
六只眼睛齐刷刷地看向罗三,其中四只是惊讶,两只是审问。罗三手中的茶杯开始像冰天雪地里的两排牙齿,剧烈颤抖起来。
没错,让他失去信心的原因就是他这宝贝闺女。
[爹爹,你要是不带秀秀去,秀秀就把你藏在xx的青瓷瓶打碎!]
呜呜,秀秀才多大啊,可是不论他藏什麽藏在哪里,秀秀都能在三天之内找出来。这该说是上梁不正下梁歪,还是青出於蓝而胜於蓝呢?
“阿哈……这茶真好喝、真好喝!”一边说一边努力把还没洒出去的一半茶水努力往嘴里送。想他长途跋涉,旅途劳顿,好不容易到了京城,椅子还没坐热,茶杯才刚端起,叶少丰一出现,茶就给“抖”出去一半!
姚信华假笑著哄秀秀道:“秀秀,你跟姐姐也好久不见了,怎麽刚才看见姐姐不抱,哥哥才来你就冲上去了?”
秀秀一方面攀著叶少丰不放,一方面很是戒备地看著姚信华:“秀秀不要!杏姐姐是秀秀的对手!秀秀知道你从小欺负画师哥哥,从现在开始秀秀要保护画师哥哥!”
姚信华面部抽动了一下:“第一,我不叫杏,我叫姚信华。第二,谁告诉你我从小欺负小丰的?”
秀秀有异性没爹爹,小嘴一噘,视线就递到罗三那边去了。罗三连忙转头装作欣赏窗外的风景──噢!看那枝头的小鸟,比世间险恶的人类不知可爱多少,既不懂得争风吃醋更不会蓄意谋害他的青瓷瓶。
“咳咳……”压抑的咳嗽声适时适当地打破了尴尬而醋涛汹涌的场面,“罗三哥,听说你不仅是鉴赏古玩的行家,还精通易容之术?”
商怜一言,宛若一道和煦的阳光轻柔地洒在罗三的身上,地抚慰了他受伤的心灵。
听听!“古玩的行家”、“精通易容”!原来这世界上还是有人懂他的!
罗三当下把商怜奉为知音,摆手道:“哪里哪里!过奖过奖!雕虫小技,登不上大雅之堂,但愿能帮得上商大夫的忙罢了。”人说“士为知己者死”,大概就是指他现在这种激动的心情吧。
商怜展颜:“那就都拜托罗三哥了!我已经叫房东大娘收拾了一间厢房出来,罗三哥奔波劳顿,暂且歇一歇,晚饭时候我们再详谈。”
“秀秀要跟画师哥哥一起休息!”秀秀生怕爹爹把她一起带走。
姚信华十根手指在死不放手的秀秀腰上一阵乱挠,害秀秀笑软,不得已放开叶少丰,被姚信华给扒下来丢进了爹爹怀里:“小鬼,想要男人自己培养去!这个是我的,你就别做梦了!”
这一大一小争风吃醋,直看得商、叶二人忍俊不禁。
罗三只怕自己这个鬼机灵的女儿跟姚信华在一起,学不出什麽好来,不顾秀秀乱踢乱打,抱著就出去了。刚踏出门槛,忽然回想了什麽,突地停住脚,回头看了姚信华一眼,语气怪怪地:“你真不叫杏?”
第二天.
“三哥你看,那就是太师府负责采买的管事。”姚信华拉著罗三到太师府後门附近,把对象人物指给他看,“怎麽样?”
罗三仔细地观察过在门口与人说话的管事,然後竖起三根手指:“给我三天时间。”
三天,不仅要准备易容的材料,更要去模仿管事的声音、姿势、还有习惯。不用太像,只要有个六七分,就足以应付了。
姚信华把罗三丢下,一个人优哉游哉地逛集市去了。
如果一切顺利,四、五天後,她,不,他们就不在这里了。走之前,有很多事情要了结,有很多东西要准备。很忙呐。
可是,是错觉吗?总觉得身前身後有人在看她,嘀嘀咕咕,指指点点。
东买西买了一堆东西,抱不下,就了几个钱请人送到家里。
“我回来了!”
回去,就看到秀秀像个八爪章鱼似的粘在叶少丰身上。看他那狼狈的样子,忍不住扑哧一笑。该怪她教育太成功了吗?老妖婆也惦记小魔女也抢。
秀秀看到姚信华回来,立刻变身成小刺蝟,一脸戒备。
姚信华捏捏秀秀圆嘟嘟的脸:“大人不记小人过。这两天就随你高兴。”反正再过几天就要分道扬镳了,年轻姑娘和风韵犹存的妇人的诱惑尚动摇不了叶少丰,更何况一个奶娃娃呢?她不妨大度一点,免得又像昨天一样,被叶少丰笑。
女人偶尔吃吃醋,那叫可爱。天天酸不拉唧的,可就惹人嫌了。
“罗三哥怎麽说?”昨天难得见到姚信华大吃飞醋的样子,让他心里稍微平衡了些。否则总好像是他一头热似的。
“三哥说要三天。”
“这麽快?”当初他可是在密室里被关了五天才被救出去的!不过转念一想也不奇怪。那时候是人家怕他逃跑,防守森严。这却不一样,太师府根本不知道有人要从府里“偷人”。
“是啊。”就在秀秀准备亲上叶少丰的脸颊时,姚信华手疾眼快地揪住她後脖领子,“小登徒子,胸膛可以借你靠,但这张脸可是专属於我的!”
秀秀不依地叫起来:“你坏!你说随我高兴的!”
“我这是为你好!女孩子只能吻自己的真命天子!”就好像小丰的所有第一都由她这个真命天女夺走一样,哦呵呵。
虽然既不知道登徒子是谁,也不明白真命天子是啥,但咱秀秀就是凭“意气用事”:“画师哥哥就是秀秀的真命天子!”
叶少丰笑道:“秀秀,我的年纪都可以做你爹了。哪里有这麽老的真命天子?”
姚信华趁机给秀秀洗脑:“没错没错!真命天子一定要比自己年纪小才行!”
“那秀秀不要真命天子,只要画师哥哥!”反正她就是铁了心要跟著叶少丰了。
姚信华还要再说,被叶少丰拦下:“秀秀,你才六岁,不可以这麽早决定自己的人生大事。这样吧,再过七年,等你长到十三岁了,再来决定到底是要真命天子还是画师哥哥,好不好?”
秀秀不解地皱起眉头:“为什麽要七年?”
叶少丰意味长地看了姚信华一眼,才道:“这个答案要你自己来找咯!”
第三天。
罗三照样去盯梢太师府的管事,姚信华就留在家里和叶少丰一起逗秀秀玩。看秀秀被欺负得哇哇大叫的样子,让她不禁怀念起小时候的叶少丰了。
三人正玩得开心,房东大娘突然逡巡地走来,面有难色,像是有话要说,又不好意思说。
“方大娘,我刚想去找您,正巧您就来了!”姚信华先开口了。
“啊,华姑娘,是啊,我……有点事想问问你……”房东大娘迟迟疑疑的,看看叶少丰,又看看秀秀,“能不能……借一步说话?”
姚信华笑著:“大娘,这里没外人,有什麽话您就说吧。”
房东大娘唉了一声,抓起姚信华的手,拉到一边,一边瞥著叶少丰一边小声道:“大娘知道你是个好姑娘,但是……”她犹豫再三,终於还是说了,“你知不知道最近街里街坊的都在传闲话?”
“传闲话?”
“大家都在传──说你不知检点,脚踩三只船,有了商大夫一个还不够,又弄回一个小白脸,现在居然前夫都带著孩子找上门来了!”
哈?
房东大娘见姚信华一脸吃惊,连忙好生安慰:“唉,大娘知道你一定吃了不少苦,逃出来也不容易。只是孩子见著娘是断放不了手的,你可有个什麽打算没有?我看你那丈夫贼眉鼠眼的,不像个事儿,实在是糟蹋了你这麽一个如似玉的大姑娘。那小白脸虽俊,难免不招惹是非,就算他不去朝三暮四,也搁不住有女人惦记。不怕你笑话,我那个没出息的丫头,自打偶然见过他一面,就整天酸不溜丢地跟我念叨。依我的主意,商大夫人好,又懂分寸,从不见他发脾气,最适合托付终身。所谓人言可畏,这流言蜚语能压死人哪!大娘帮你顶著,你还是早日跟商大夫走了吧!”
姚信华虽然没听太懂,但还是老感动的:“方大娘,谢谢您这麽关心我,可您老究竟在说什麽啊?”
“唉、你这丫头!跟大娘还有什麽不能说的?大娘知道,给人家当童养媳不好过,更何况丈夫还是那麽个人!只是你既然好不容易逃出来,一定要洁身自爱,找个可心的人过正经日子才行啊!你也不要犹豫了!我看商大夫……”
一直在一边静听的叶少丰终於发话了:“方大娘,我想您误会了!信华的丈夫……”
房东大娘很不满意自己的发言被一个小白脸打断,气呼呼地道:“这没你的事,你闭嘴!”
恰好这时候房东大娘的女儿来叫她,她只得丢下一句“华姑娘,你好好想想”就匆匆走了。当然临走之前还不忘瞪了叶少丰一眼。
秀秀早就笑得倒在地上了。
姚信华终於知道为什麽街上的人看她的眼神怪怪的了。她假装生气地叉起腰,脸上却也忍不住露出笑容:“鬼丫头,这没你笑的份!”
秀秀抱著肚子直唉哟:“唉哟娘啊,你可千万要跟我爹回家去啊!”
恰巧这时候商怜也出诊回来:“什麽事?那麽高兴。”
“大哥,你回来了!”姚信华说著就要上前,却被叶少丰抢先一步。
“大哥,我帮你拿药箱。”叶少丰刚才想解释没解释成,还给抢白了一顿,心里有点不高兴,可是又发作不得。
“叶弟心情不好?”商怜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众人眼中的“一只船”了。
“没什麽……”只不过是“当一只船遇上另一只船”而已。
姚信华眼珠子一转,上前拉住叶少丰的手:“大哥,我想起来昨天还有东西忘了买。你帮我看著秀秀好不好?”
“好啊……”
“秀秀也要去!”秀秀蹦起来又要跳到叶少丰身上。
姚信华把叶少丰整个抱住,奸笑道:“小孩子乖乖看家!”
“不要嘛!”
抗议无效。“大哥,拜托了!”
童养 15
七章 下
“要买什麽?”
自从那天在四块玉见了六婆回来,叶少丰就几乎没出过门。六婆虽然精神不正常,但既然会把他错认成他父亲,就说明他跟他父亲就算没有九成相像,也有六七分了。待在家里,也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所以若不是房东大娘来“献计献策”,他还不知道外面已经留言满天飞了。
“随便看看。”
姚信华走到布摊看看布,又走到胭脂摊看看水粉,然後站定在鞋摊前面,拿起一双男子的鞋,问看摊子的小姑娘:“小妹妹,这个多少钱?”
那小姑娘十二三岁,他们两个还没走近的时候,眼睛就直勾勾地钉在叶少丰身上了。直到姚信华跟她说话,她才恍恍惚惚地应了声“啊?”
小姑娘的娘正低著头在里面做活,半边耳朵听见女儿愣愣的也不知道招呼,抬头便要训斥,却看见问价的客人是姚信华,赶紧凶巴巴地把女儿扯在一边:“死丫头,後面做活去!”
姚信华很有耐心地又问了一遍:“大娘,这双鞋多少钱?”
那妇人冷冷看了姚信华一眼:“华姑娘,我知道商大夫忙,都是你给他买鞋。可我记得他一向都穿八寸半的,今天你拿的怎麽是九寸的呢?”
姚信华像是没听出话外之音,笑道:“我今天不是给大哥买鞋。”
妇人尖刺起来:“不是给大哥买,难道是给二哥买?”
“你……!”
叶少丰正待说话,却被姚信华拦住。她嫣然,带著点俏皮:“您误会了。他虽然长得比我高,却比我小好几岁,而且他也不是我二哥,而是我的相公。”
一直躲在一边偷听的小姑娘忍不住叫道:“不会吧!?”结果被她娘狠狠瞪了一眼。
妇人没想到姚信华居然如此不知廉耻,一时间气愤得不知从何骂起,干脆轰人:“对不起,我怕我们的鞋做得不好,委屈了你相公的脚,不卖!”
姚信华故意哀怨地瞥了叶少丰一眼:“你看,我就说你丑,人家肯定不会卖鞋给你,你还偏要跟出来。现在你只好穿破鞋了。还不快跟我回家,省得丢人现眼!”说著,就勾起叶少丰的手臂,扬长而去了。
买鞋的妇人在他们身後狠狠“呸”了一声:“狗男女!真可怜商大夫那麽好的人,居然碰上了这麽个不要脸的女人!”
突然听见一个闲闲凉凉的声音接口:“可惜不知道谁家的爷们偷偷夸华姑娘漂亮,也不知道谁家的闺女看华姑娘的相公看得眼发直啊!”
“什麽人胡说八道!”妇人被戳破罩门,恼羞成怒。
一个乞丐缓缓从墙根站起来,抹了抹眼屎才道:“这话说得太对了!胡说八道的人往往不知道自己在胡说八道。”
“臭叫化子!你胡说什麽!”
那乞丐摇摇头,叹了口气,背著手走了。
“信华!”叶少丰皱著眉头。
“嗯?”
“好端端的为什麽要自取其辱?”
她明明知道在谣言鼎沸的时候跑出来,不仅会被指指点点,更可能招致唾骂,为什麽还特地拉著他出来逛街?
“没有啊。”
“你说我丑不要紧,为什麽要自贬为‘破鞋’?”
“你认为我是吗?”
“当然不!”他只是气她不珍惜自己的名誉。
“那就好了啊。你知道我不是,大哥知道我不是,罗三哥也知道我不是。秀秀那小家夥虽然有可能落井下石,但她也知道我不是。我们五个当事人都知道事实真相,不就够了?小丰,要得到所有人的理解是不可能的。不管我们做得再怎麽好、再怎麽问心无愧、光明磊落,这世界上也还是有些恶意是我们躲不开的。一旦碰上了,要不逃避,要不迎战。我不喜欢灰溜溜地夹著尾巴逃走,也不喜欢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但既然误会已经造成,与其越描越黑,不如干脆现眼得彻底一点。”
叶少丰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反正我们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
“呵,大家日子无聊,而我自我奉献提供嚼舌根的话题,也算是积功德啊。”她停住脚步,伸手抚平他的眉头,“会嚼舌根的人,是因为他们不关心我的感受,所以才口无遮拦。而我也不会为了一些不关心我的人的一些闲言碎语而生气。所以呢,不要担心,我真的没有受到伤害。”
“信华……”
“而且……都是你啦!”她忽然有些脸红。
“都是我?”
“要不是你那天从四块玉把我扛回家,我可能还没有这麽出名!”
叶少丰一愣,回想起当时自己确实太冲动,只好老实道歉:“对不起……”
“你真的觉得对不起?”坏笑。
“我以後再也不那麽冲动了。”诚恳认错。
“那我可以要求赔偿了?”
“当然!”
“那我要求你……”她眉开眼笑的,耳语了一番。
他俊脸飞红:“不行!换一个!”
“呜呜,原来你根本不觉得抱歉,都是哄我的!”抽帕拭泪。
“不是……”
“那说定了!”
“换一个啦!”
“不要!”
姚信华提著裙子在前面小跑,叶少丰大步在後面追。她只听到他为难的声音,却没有看到他脸上泛著宠溺的笑──
重逢那日他就发现,多年前为她绣的杏帕子,已被她用得起了毛边,却依然被她珍藏身上。
纵人各天涯,心永相依。
而且第一听她说“相公”,感觉不错。
太师府。
一个年约五旬上下、衣著雍容的妇人缓步走入荷香苑,身後跟著一个四旬上下、面露几分精明的侍妾。
正在浇的小丫环见了,连忙躬身请安:“啊!给大夫人请安!”
这走来的是太师的原配,原姓方,十九岁过门,至今已有三十余年。跟在她身後的是当年陪嫁的丫头,随主人姓方,跟著小姐过门以後,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姑爷的妾。方氏垂下眼睛瞥了小丫环一眼,“她呢?”
“蕊荷夫人正在屋里歇著。”小丫环趋身跟在後面,心里有些忐忑不安。
在屋里听到小丫环提醒的蕊荷赶紧合上手里的书塞到枕头底下,咳嗽著迎到门口。“蕊荷给大夫人请安。”
方氏上下打量过蕊荷弱不禁风的身子才开口:“妹妹有病在身,不必行此大礼。”
“谢大夫人。”蕊荷先把方氏让进屋里坐下,再打发小丫环莲儿看茶。自己并不敢坐,只是立在一边,不时咳嗽两声。
直到莲儿端来了茶,方氏不慌不忙地啜了一口,才问道:“我听说那个商大夫虽是游医,但医术十分高明,比那些个整日在宫里混饭吃的御医见多识广得多,治好了许多疑难杂症,才请来给妹妹诊治的。怎麽这麽久了,也不见有些起色?”
蕊荷道:“并不是不起效,而是商大夫说我这个病,没有两三年的调养是好不了的。”
立在方氏身边的侍妾一个冷笑。
方氏用碗盖慢慢拨著尚飘在面上的茶叶,眼睛也不抬:“那你这个样子,岂不是说这两三年都伺候不了老爷了?”
方氏话中有话,蕊荷只装作不知,轻轻咳嗽两声才道:“都是蕊荷不好,不懂得照顾自己,给大夫人添麻烦了。”
“给老爷添麻烦才对。也罢,你好好养著,早日好起来,才不辜负老爷的宠爱。”方氏放下茶盏,起身要走。临到门口,顿住脚,意有所指地道:“妇道人家就该安分守己,可不能做出辱没门风的事情。”
蕊荷低下头:“我知道,大夫人。”
直到方氏两个的脚步声远了,她才直起身子,坐回窗边,面上已不复方才的病态。自袖中抽出一张字迹工整的纸笺,她微扬起唇──以一个大夫来说,这字迹真是工整得过分了。
莲儿送走了方氏,返身回来,见蕊荷拿著张纸发呆。“夫人……”
蕊荷知道莲儿不识字,也不避讳。自她进到这宅大院中来,就一直是这小丫头服侍。很单纯善良的一个小姑娘,只希望她将来大了,赎出身去,能嫁个好人家。她招手示意莲儿走近,拉起她一只手,没头没脑地道:“好妹妹,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多多行善积德,将来一定会有个好归宿的。”
莲儿一下哭了:“夫人!千万别这麽说!你的病一定会好起来的!”
蕊荷笑道:“傻丫头,谁说我要死了?我只是说,这里不是我能久留的地方,早晚都要走的。”
“夫人!”莲儿发著急,心里有话想说又不敢说。
蕊荷安抚她:“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只是机缘到了而已。懂吗?”
莲儿摇头。
“你马上就会懂了。但是要记得替我保密,好吗?”
莲儿虽然不明所以,但为了善良的主子,想也不想地就重重点头:“莲儿会的!”
“你去吧,我想躺一下。”
莲儿依言而去。蕊荷看著她的背影,怔愣了一会儿。
再过两天,这荷香苑就要发生骇人听闻的事了。但是对於将继续留在这里的莲儿来说,知道的还是越少越好吧。
转回床上,并不躺下,只是无意识地轻抚著睡惯的枕席。
堕风尘,非她所愿。
入宅,被人豔羡。
得专宠,遭人忌恨。
无意争,却遭陷害。
病来得突然,来得奇怪。在这个因男人而痴狂的女人世界里,早有前车之鉴,所以她嘴上不说,心里却有数。只是,她看不到未来的路,反抗又有何用?不如“顺水推舟”,早早了结这条微薄的生命。
唉……
叹口气,摇摇头。唇边有笑,笑得自嘲。
谁又想到陷害她的人会亲手送一个救星来?
也许那人本是因为不耐烦等她慢慢死去,所以才故技重施,好将她早日赶出去。到时候她既不能病愈,又不能回府,算是赶尽杀绝了。
然而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明又一村。
也合该她命不该绝。才叫她遇到商怜,才叫商怜遇到她。
很快,她就可以永远离开这孤冷的笼子,随商怜,浪迹天涯。
两天後。
莲儿端著午饭到房中,本想伺候用饭,唤了好几声,却不见帐内的应声。她担心地掀开流苏帐一看,脸色顿时煞白,张了张嘴,却惊骇得发不出声音。她捂住嘴艰难地倒退几步,终於尖叫著奔去──
“快来人啊!!”
太师府的刘管事刚好带著一个小仆役从後门出去采购,还没走远,听府里忽然闹得沸反盈天的,却一点也没有回去看看的意思。倒是那小仆役,若有所思地回头看看了太师府的高墙,终究也没说什麽,默默地跟著刘管事走了。
但是两人却并没有到商街去,反而往城外去了。
出了城,行人渐渐稀少了,刘管事才对那小仆役说:“蕊荷姑娘,商大夫就在前面的无量寺等你。”
原来那小仆役竟是蕊荷扮的,不用说,刘管事自然是罗三。
蕊荷摸摸自己的脸,笑道:“只是不知道商大夫看到我这模样,会不会吓一跳。”
罗三顺著脸边一摸,揭下一张人皮面具:“哈哈,做大夫的,什麽样的人没见过,只不过是一个其貌不扬的小仆役,还吓不到他。”
蕊荷真诚地道:“真的很谢谢你,罗三哥。”
罗三倒有些不好意思了,挠挠头:“哪里,商大夫是个好人,谁都愿意帮他的。而且,你最应该谢的是……”
“华姑娘?我知道。”
两人互看一眼,各自笑开了。
然而,从这一天开始,却再没有人见过姚信华和叶少丰的踪迹。
─────────
好不容易的二人世界。
罗三去“偷”蕊荷了。小醋瓶子被商怜先带到城外的寺庙去了。真是天地祥和啊!
姚信华看著忙著收拾行李的叶少丰,觉得幸福无比,忍不住走上去,从後面搂住他的腰。
叶少丰停止打包,拉开她的手,反身把她搂在怀中:“怎麽了?”
她笑得傻傻地:“我爱你。”
叶少丰不禁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低下头去。
眼看四片唇瓣就要贴合在一起,姚信华忽然鼻子一痒,一掌推开叶少丰的脸,扭头打了个喷嚏:“阿欠!”揉揉鼻子,“有人在念叨我!刚才不算,再来!”说著,就又要凑上去。
叶少丰捏住她的鼻子:“好啦!先去跟房东大娘打招呼要紧。我们以後时间多的是!而且不能让商大哥他们等太久不是?”
姚信华笑得好狡猾好得意好开心:“谁说要去跟他们会合了?”
叶少丰眨眨眼睛:“难道不是?”
出其不意地偷了一个吻,跳开:“傻瓜!”
童养 16
八章 上
数月後。
商怜弯著腰收拾已经晒好的草药。一只灰色的鸽子扑棱棱落在他脚边。他连忙放下手里的东西,抱起鸽子抽出信筒中的信。
屋里的蕊荷听到动静,也连忙走出来,以探询的目光看著商怜。
商怜迅速把信看过一遍,然後对蕊荷摇了摇头。
两个人面上都露出掩饰不住的失望。
他们离开京城的那一日,在无量寺等了很久,却始终不见姚信华和叶少丰出现。直到有个乞丐送信来,他们才知道,原来那两个已经从反方向出城去了。
信中别无他话,不过是别後各自珍重、不必担心他们、早日启程之类的。
本来商怜想回去找,却被罗三拦住了。“不用找了。既然她想走,你是绝对找不到她的。而且现在返城也来不及了,城里恐怕正乱成一片,城门马上就要关了,进去出不来,就白费了她一片心。听我的,赶快上路吧!”
两人踌躇许久,终於还是先走了。
多年的相,商怜已经非常非常了解姚信华的性格。知道她喜欢出人意料;也知道她如果想藏起来,就绝对不会让任何人找到──正如为了不让仇家找到,她居然隐姓埋名当了十多年的乞丐。更何况,如今她身边有叶少丰相随,应该是没必要太过担心。
只是,不知她的下落,总是让人无法不去挂怀。而且蕊荷也一直想当面跟姚信华道谢。
所以,当商怜和蕊荷一路南下,找到一个民风淳朴的地方定居後,就一直与京城的龙老大、罗三等人书信来往,打探姚信华二人的下落。但却每每落空,终究没人知道他们去了何方。
这的信来自龙老大。
先是说了之前蕊荷失踪造成的骚动,现在已经渐渐平息,变成了街头巷尾的饭後谈资。再就是“六婆”的病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对他也不是那麽排斥了。最後才说还是没有打听到那两个人的去向。
蕊荷把信接过来,又细细看了一遍,随即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虽然我无缘见到华姑娘,但是光听你说,看罗三哥和龙大哥的信,就能想象出她是个多麽聪慧可人的姑娘。最难能可贵的是,她善良到把每一个人都安排得周周到到的。我恐怕一辈子都做不到她十分之一。”
当初营救蕊荷是姚信华全盘计划的。
既要神不知鬼不觉,又要杜绝後患,更不能连累其他人,最後还要堵得住悠悠众口。
所以她叫来了前江洋大盗罗三,还特别嘱咐他带一只漂亮的母狐狸。虽然没料到多了秀秀这个小狐狸,但毕竟没有影响大局,也就随她去了。
让罗三易容进入太师府,再把蕊荷带出来容易。但如果蕊荷凭空消失了,伺候她的小丫环莲儿势必成为替罪羔羊,更会落人口实,被诬陷是蕊荷跟著商怜私奔了。这样一来,就算商怜带著蕊荷成功离开京师,以後的日子也一定不会安宁。太师未必会在乎跑了一个小妾,却会在乎自己的颜面,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但如果在这个“蕊荷私奔记”里面加上一只母狐狸,那就大不一样了。
蕊荷化装成小仆役跟罗三离开以後,莲儿去送午饭,不见蕊荷的踪影自然很慌张,但是让她惊恐逃走的却是那只代替蕊荷躺在床内熟睡的狐狸。
於是“私奔记”自然变成了“化狐记”。
再加上某些人的刻意加工,於是“真相”就变成这样的──蕊荷其实是狐狸精变化而来的,被大夫人识破,暗中以药破她的道行,最终让她现出真身。这也合理解释了蕊荷现出真身之前为何连日缠绵病榻。
结果就是大夫人不仅进一步稳固了她在府中的威信和地位,更成了慧眼识妖精的贤妻,从此以後便有光明正大的理由对太师纳妾把关。而太师不仅失去了一名爱妾,还受了惊吓,不要说去追查真相,连荷香苑的院门都不敢踏进一步了。
至於莲儿,本来大夫人想把她收在身边慢慢盘问,却因为太师看见莲儿就想起蕊荷,忙不迭地叫人把她打发回老家了。听说莲儿还得了一笔为数不小的封口费。
但就算莲儿不说,这世界上哪有不透风的墙呢?
太师府的“奇事”立刻传遍京师,甚至到了皇上的耳朵里。恰巧当今皇上是个玩心重的人,就好新鲜玩意,居然下了道圣旨,把那只被关在笼子里差点被千刀万剐的狐狸召进宫里,朝夕相对,就盼著有朝一日“狐仙”能再变成美女。
京城百姓对此津津乐道了好几个月。
虽然商怜等人也是在同一天突然离开京城的,但没有一个人把这件事和他们一干关系乱七八糟的男女联系到一起去。比起他们这种“那还用猜!肯定是那女人没脸呆在京城,卷铺盖跑了呗”的没悬念的三角乃至四角关系,狐仙的故事有吸引力多了。
更有好事者,将此编纂成书,以及後来更被搬上戏台的事情就不一一道尽了。
回想始末,商怜也不禁笑了:“是啊。华妹确实是个难得一遇的奇女子,我看也只有叶弟才配得上她了。”(作者:那是那是,女霸王亲自培养的,能不匹配吗?)
蕊荷感觉到商怜投射在自己身上那温柔的眼波,听出他话里有话,羞红了娇颜──这男人啊,真是人肚里的蛔虫,她那样的含蓄,还是被他听出她在吃醋了。
可是商怜的敏锐并不令人感到被侵犯了隐私,而是像和煦的阳光一样,恰到好地照射到对方的心底,让对方体会到他无形的关怀。
“不知道他们两个现在过得好不好……”
商怜痴痴地看著蕊荷娇羞的红颜,喃喃应道:“是啊……”
事实上,他们两个过得不仅好,简直就是太好了。
“啊!有美女啊!”
人群中不知谁喊了一句,立刻应者云集。
“在哪儿?在哪儿?
“听说在桥头画舫上!”
“去看看去看看!”
方才还热热闹闹的上元灯市,人立刻少了一大半。
“我们也去看看吧!”一个素衣的少妇拽著丈夫的衣袖。
只见她鹅蛋脸、粉颊红唇、不高不低的鼻梁,饱满的天庭透著聪慧。只是当她的视线落在她丈夫身上时,眉眼总隐隐透著一股子跋扈。而她的丈夫,只看得修长挺拔的身姿,却不知为何带著一顶遮面的纱笠。从来只见妻子出门袖手蒙面,丈夫张张扬扬,从未见他们这种颠倒过来的。周围便有人窸窸窣窣议论,怀疑是不是那丈夫是个毁了容的,丑得不敢见人。
“凑这个热闹干什麽?又不一定是真的美女。”那蒙面的丈夫正打灯谜打得有趣,不想离开。他的声音虽带著些沙哑,却不是那种老人家的嘶哑,年纪应该还很轻。
“去看看啦……也许是真的呢?”
突然又有人喊:“美女落水啦!”
少妇听见,更好奇了:“听见没有?美女落水!快快!”
那丈夫拗不过妻子的好奇心,只好被她拽著去了。
早先赶去的人一见美女落水,争先恐後地跳下去救人。他们甚至在水里拳打脚踢,就为了博得美女以身相许的机会。等美女被救上来,就只剩下一口气儿了。
“快去叫大夫!”
年轻的夫妇正好赶到,一听要找大夫,那妻子连忙答应:“大夫来了!我就是大夫!”说著便在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中杀出一条血路。
只见那美女浑身湿透,动也不动地躺在那里,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
少妇连忙拨开美女覆面的头发,恢复她口鼻的自由,然後按压胸腹抢救。
她的丈夫只站在一边看著,并不说话。他带著面纱,别人也无法从他的表情猜测他的情绪。只是只要一有人要靠近他的妻子和那落水的女子,他就立刻不著痕迹地挡在前面。因为刚才他们一过来,“毁容”的小道消息也就随之在人群里散开,所以想看落难美女的那些人对他不禁有些忌惮,生怕这丑丈夫发起怒来,显出本来面目,害他们这些无辜小民晚上做噩梦。
等那救人的少妇在众人目瞪口呆之下,对那美女又亲又摸了个溜够之後,总算是将人救醒过来。谁知那少妇突然转过头,一脸哀怨地看著她的丈夫:“我们被骗了……”
那丈夫隐约像是笑了。他蹲下身去,温柔地替妻子整理好凌乱的头发,然後很不留情地揶揄她:“不是我们,是你被骗了。”
少妇恨恨地把手伸到纱笠下面去捏她丈夫的脸,咬牙切齿地:“你刚才什麽不阻止我?”
“平常你不总是教育我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麽?”
“可是我也总教育你说:只可骗人不可被骗啊!”
“你再不把手拿开,我的斗笠就要……”
正说著,好巧就一阵风吹来,把面纱忽悠一下吹开,露出一张惊世容颜。周围的人都忙不迭地把脸捂起来,生怕没到中元就撞鬼。
“多谢这位恩公,救了贱妾的婢女。”
娇侬软语随风送进众人的耳朵,真如春风化雨,沁人心脾。众人不由得睁开眼睛,想看看这声音娇美的女子是否也生了一副相称的美貌。
果然老天不负众望,只见一个仙子一般的可人儿从桥头画舫上嫋娜而下,径直走到那对年轻夫妇面前,对著那戴斗笠的丈夫盈盈一拜。
众人惊骇:天啊!美女居然对丑男那麽客气!
“哎呀!这不是刚才站在画舫上的美女吗?她不是掉水里了吗?怎麽还好端端地站著?”此乃方才嚷嚷看见美女的。
“难道我眼了?”此乃没看见美女但看见有人落水的。
“那躺在地上的不是美女了?”此乃啥都没看见,纯粹闻风跑过来看热闹的。
“刚才是哪个王八羔子说美女掉河里了!害得老子弄了个湿透,阿──嚏!衣服也没换就等著美女醒了以身相许呢!”此乃没搞清楚事实真相,就冲下去英雄救美的。
“……”不说话偷偷从人群里溜走的,乃是方才捏合了“美女”和“有人落水”两个消息的“王八羔子”。
“这位姑娘,我想你弄错了。救了你婢女的不是我丈夫,而是我。”此乃上当受骗颜面扫地的妻子。
可是那正主儿美女根本不看救人的少妇,依然直勾勾地盯著已经把面纱重新戴好的年轻丈夫:“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恩公救了贱妾婢女一条性命,想必恩公不会推却一杯聊表谢意的水酒吧?”
那少妇正待发作,看见丈夫对自己轻轻摇了摇头,便什麽也没说,撅著嘴走到一边去了。
“姑娘,救人的确实是我的妻子,不是我。而且你还是先把贵侍女抬回去请大夫仔细诊治一番才好。还有事,先走一步。”他略一抱拳,便要去了。
美女当众被拒绝,不禁恼羞成怒,面色一沈,扬声道:“敢问是哪位壮士救了我的婢女?为表感谢,我做主将她许配给救命恩人!”
闻言那年轻丈夫脚步一顿,“你……”
“少丰,不要管这疯女人!”少妇踱回丈夫身边,拉起他的袖管,轻轻说,“这女孩子根本不是落水,是被她家主子打下来的。刚才我帮她恢复呼吸,发现她身上好多伤。她要是能嫁出去,兴许日子还能好过点。”
“信华,这样妥吗?”
果然这奇怪的少妇不是别人,正是姚信华。而每出门一定要藏头缩面的自然是叶少丰。
“你总不能出面去娶那个小姑娘吧?”
叶少丰叹口气:“是啊。你说得对。我们走吧。”
他们最後回头望了一眼仍躺在地上的女孩,便拨开人群,决然而去了。
他们还有自己的生活,就算帮那个女孩,也是帮得了她一时帮不了一世。所以他们可以救下她一命,却不能过多地插手她的人生,剩下的还是要靠她自己。如果她够聪明,该知道何去何从。
经此一事,叶少丰已无心看灯,牵著姚信华慢慢走回客栈。
“你为什麽不问我呢?”
“问你什麽?”
“我答应过要告诉你我的身世,可是我却一直没有说。你为什麽不问呢?难道你不想知道?”
“当然想。但前提是你想说。如果回忆过去会让你痛苦不开心,那我宁愿不听。”
“你该不会在怪我擅自调查你的身世吧?”
“你说呢?”
“嘻,我知道你不会的。”
“我也知道我不问,反而让你心里更痒痒。”
“哦?”
“因为你最近一有机会就表现你的‘医术’,摆明了就是想勾起我的好奇心,让我主动问你。”
她眼睛发亮了:“那你好奇了吗?我医术那麽高明……”
“我好奇的又何止是你的医术。”
“那你只要说一声:信华姐姐,求求你告诉我吧!──我就告诉你。”
他笑了:“你连自己的身世也拿来当要挟我的筹码?”
扁嘴:“因为你真的很久很久很久没有叫过我姐姐了嘛……”
“那我宁愿去问我师父。”忍笑。
“你师父!?你哪来的师父?”
“就是十年前被你从破庙里赶出去的那个。”
十年不曾想起过的名字从记忆里复苏了──“风无晴!?他在哪里?别告诉我这麽些年来你一直跟他保持联系!”现如今应该有三十八岁高龄了吧?
“如果我说是呢?”
“立刻跟他断绝师徒关系!”她绝对不要见那个罗里罗唆的老男人!
“可是师父他说如果我找到你了,一定要告诉他。师父他老人家好像有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谈。”如果风无晴亲耳听到他张口一个师父闭口一个师父的,一定感动死了。毕竟他从来都是以“风大叔”称之的。
“他跟你说了多少?”风无晴这个大嘴巴,早知道当年他既然能透露叶少丰的身世线索给她,当然也会把她的身世告诉叶少丰了。
叶少丰摇头,“师父要我自己问你。”
松一口气,“这还差不多。嗯哼,我做主,今天开始风无晴不再是你传道授业的老师,我把他辞了!今後不许你再跟他有牵扯。”
说著话,客栈已在眼前。突然,一只身长约有一尺来长的小白兔一跳一跳地蹦到他们脚边。
叶少丰若有所思地看著小白兔:“可能已经晚了。”
姚信华看那小白兔可爱极了,蹲下去抚摸它的耳朵:“什麽晚了?”
“如果你想逃跑的话。”
童养 17
八章 下
当睽违十年的声音在十步开外响起的时候,她忽然恨起曹操──“华姑娘,你让我们好找!”
她不肯抬头,只将视线锁在来人膝盖以下,皮笑肉不笑地:“曹操您好。”
风无晴不解地重复道:“曹操?”
对啊,如果没有曹操,怎麽会有“说曹操曹操就到”这句鬼话?
“华姑娘,我们应该不是第一见面吧?”与风无晴一起出现的青年翘著嘴角,像是很欣赏姚信华一脸吃憋的样子。
小兔子一蹦一跳地回头主人身边,那青年弯腰将它抱起。
姚信华看著他腰上的半块龙凤玉佩,改口道:“噢,我说错了。应该是焦赞您好,孟良您好。”然後埋怨地瞪叶少丰一眼──居然敢背著她跟其他男人暗通款曲,胳膊肘往外拐,白养活他了!
叶少丰早已把纱笠取下,对著风无晴师兄弟微一躬身:“两位别来无恙。”
青年有些俏皮地眨眨眼睛:“我方才好像听见有人提到师兄的时候,‘师父’长‘师父’短的。”
叶少丰颇为恭敬地答道:“相里师叔,您一定是听错了。”
青年──相里智看向一脸无奈的风无晴:“师兄,你这个徒弟真的很喜欢把人叫老耶!”
风无晴拍拍师弟的肩:“知足吧,师叔总比大叔强。”
相里智同意地点点头。“华姑娘,当年你救了我师兄,一直未曾当面道谢……”
姚信华忙不迭地做了一个“停”的手势:“当年那是互相利用,你可千万不要谢我。还有,不管你们查到了多少,我都不想听!少丰,你想知道什麽,回客栈我慢慢告诉你。走啦!二位,後会无期!”
身後,是风无晴企图挽留她脚步的声音:“你真的不想知道那些人的消息吗?”
她连停顿没有,径自走向客栈。
相里智像是自言自语般:“这华家姐姐真是个怪人。”然後转头对师兄笑道,“师兄,我们也回客栈吧。”
於是这两个人也走向客栈──跟那两个同一家的。
当风无晴二人走进客栈时,姚信华二人正在柜台吩咐晚饭。相里智笑眯眯地跟姚信华打招呼:“华姑娘,我们又见面了,真有缘!”
姚信华的反应像是看见一只老鼠举起了一只大象那麽惊骇:“你!”
相里智露出一个受伤的表情:“从来没有哪个女人看见我会这麽惊恐,唉,看来有了归属的女人就是不一样。”随即他又对叶少丰笑道,“小叶子,你真幸福,娶到这麽贤淑的妻子。”
叶少丰从牙缝里挤出话来:“多谢相里师叔。我们夫妻还有话谈,先失陪了。”
相里智毫不在意被冷淡以对:“他们夫妻真好玩。”
风无晴看著这个总是小孩心性的小师弟:“你呀,老大不小了,也该把你这爱捉弄人的性子改一改了。”
他笑:“我在替师兄报仇啊。”
“我不姓华!”憋了半天,她终於开口了。
“哈?”
她盯著酒杯好一会儿,才改口:“噢,说错了,我不姓姚。”
“嗯。”
“你那麽聪明,早就发现了对不对?在京城的时候,人人都叫我华姑娘。”
叶少丰不说话了,只是静静地盯著她看。
“那不是我为了躲你用的假名字,而是我本来的姓氏。相反地,我在太平县用的名字才是假的,因为我不想被人发现我的真实身份。”
风无晴从包袱里拿出一本书,封皮上写著“济世为怀”四个字。书虽久不破,看得出经常被人翻阅。“当年她自报姓名为姚信华的时候,我就觉得好像在哪里听过,一时却想不起来。”翻开书的第一页,正中间是一行行草:赠吾女瑶信。“因为当时我一心只想赶快养好伤,与你会合,所以也没有细想。”
相里智道:“而且师兄也没想到姚信华要你救的孩子恰巧就是叶复被人诱拐的独子。”
“是啊。当时真有‘踏破铁鞋无觅,得来全不费功夫’的感觉。我们找了那麽多年,又怎麽想得到他一直被养在乞丐窝里足不出户呢?”
相里智扑哧一笑:“他们两个倒真是名副其实的‘同是天涯沦落人’。”
风无晴也笑了:“是啊,两个家破人亡的孤儿,居然阴差阳错的走在一起,而且还活得那麽快乐。”
“我爹是个神医。他济世为怀,声名远播,甚至连皇上都几三番地降旨要他到宫中当御医。只是每都被我爹以‘愿在民间,医救皇上之苍生’为理由拒绝。皇上虽然心里不高兴,但我爹的理由太堂堂正正了,他也发作不得。只好每宫里有人患了疑难杂症,再专门把我爹请去。但是……”她咬了咬嘴唇,握紧了拳头,“树大招风。虽然我爹无意争什麽,但总也免不了遭人忌恨。”
叶少丰仍然没有任何动作,既不叫她停止,也不走过去将她搂在怀中、给她安慰和力量。他知道,这麽久以来姚信华都不曾跟他吐露实情,一是因为他还小,二是因为她不需要同情。
回忆到最痛苦的地方,她反而笑了:“後面的事情不用说你大概也猜得到──就是有一天夜黑风高,突然一夥强盗闯进我家,烧杀抢掠。我一家上下包括奴仆,无人幸免。除了我。我们的身世很像吧?可惜的是,那时候我还小,爹的医术只学了个皮毛,唯一还说得过去的就是外科,治内就完全不行了。”
叶少丰突然说:“不像。”
她眨眨眼睛,“嗯?什麽不像?”
他站起来,两步走到她身边,伸出双臂,却不是要搂她入怀,而是冷不防地将她整个人抱起。她愣了一下,随即柔顺地靠在他胸口,任他把她抱到床上。他一坐下,她立刻紧紧攀附在他身上,努力地汲取他身上的味道和温度。
“哪里不像啊?”她撒著娇。
“哪里都不像。这麽多年来,我从来不记得自己的过去。我的生命中,一直都只有你,只有你带给我的快乐。可是你不一样,你亲眼看著自己的亲人死於非命,你自始至终都清晰地背负著过去的记忆。你的伤,比我得多。”
“……”她埋首在他胸前,抱怨著,“少丰,你知不知道你害我很想哭……”不是为了那烟然的过去,而是这个男人,这个男人将她了解得这样。
他吻著她的发:“谢谢你,信华。虽然我已经说过很多了。没有你,就没有现在的我。我知道你喜欢漂泊,但是答应我,当你需要休息的时候,一定要停靠在我的胸口。”
是啊,她好累了。这麽多年,她没有哪一刻真正卸下她的心防,没有哪一刻真正放纵自己去当一个柔弱的小女人、享受心灵上的呵护。现在,她终於可以休息了。
娘啊娘,如果您在天有灵,一定很为女儿高兴吧?
“只是师兄……”相里智盖好兔子笼,“事情过去那麽多年了,当事人好像也不想再翻旧帐……”
“我知道。可是无论如何,我对华家的传人都有一份责任。”风无晴手放在书上,如是说。
相里智打了个哈气:“那师兄这可要把人看住,不能让她再跑了。”
跑了。
风无晴死死盯著空无一人的房间,仍然不敢相信姚信华居然从他和师弟的眼皮子底下跑了。
“师兄,看来我们白贿赂店小二了。”就连相里智也不得不佩服姚信华逃跑的功力了。
风无晴咬了半天牙,就是说不出一个“追”字。相里智替他做了选择:“师兄,我们不是专门为了华家遗孤才到这里来的。”
“唉……我知道。”
一辆圆篷小马车咯哒咯嗒在官道上跑著。
她在他怀里睡得正香。
他以手为梳,温柔地梳理著她披散的长发。早上出来得匆忙,只擦了把脸,根本顾不上梳妆。有多久没见过她这麽邋遢的样子了?回想以前,禁不住唇边泛笑。
忽然,像是梦呓似的,她咕哝著:“我是不是变老了?”
“嗯?”
“昨天那个美人,恐怕还不到二十吧?”而她却都快三十了。
“吃醋了?”
“……不是。”只不过当一个女人面对另一个比自己年轻漂亮的女人时,总是忍不住要介意介意的。
“我一点也不觉得那样的女人美。而且我现在连她长什麽样子都想不起来了。”
“我就知道……”她始终没有睁开眼睛,“我就知道你会这麽说。”
他修长的手从她的头发来到颈项,“我以为昨晚我已经表现得够明显的了。”──他对她有多渴望,渴望到眼里容不下第二个女子。
她往他怀里钻了钻,掩饰自己晕红的脸。
身上,满满的都是昨夜欢爱造成的倦怠。
他的手指勉强停在她的锁骨间,没有再继续向下。“为什麽要跑呢?”
她吸了一口气才道:“因为我不想报仇。”
如果有人打了她的左脸,那她一定会打回去。说不定还会外加拳打脚踢。她不是那种以德报怨、崇尚自我牺牲而不在乎是否天下人负我的老好人。
但是,若事关生死,则完全不同。
皮肉之伤早晚可以治愈,但若夺人性命,则是一件万死不能挽回的事情。
或许是受爹的熏陶太,她自小,就对生命十分谨慎。只要是需救可救之人,她一定竭尽全力去救,不管对方是谁。就算有一天她的仇人受伤倒在她面前,她也会强忍住心中的恨意去救吧。所以若要她秉著“一命偿一命”的想法去复仇,她是绝对做不到的。
有仇未必去报。但只要是人,总会有复仇之心。她也有,所以她选择远远地逃开,不去碰触一切有关仇人的消息。
“我们绕个远吧?”他忽然说。
“绕远?”
“嗯,去桂林之前,我想先去看看你的老家。”他实在很好奇究竟是怎样的夫妇,才能生养出这样一个女儿。尽管逝者常已矣,但既然他已是信华的夫君,至少该到坟前拜祭一番才是。
她吃惊地睁大眼睛:“你疯了!我们已经走过江南,现在要折回去北上不成?”
“你不是要周游全国麽?我们选择与来时不同的路返回不就行了?”
“可是……”
“你都见过我生长的地方了,却不让我见你生长的地方,不公平!”他佯装生气,撅著嘴把头扭到一边。
她头一见他露出这种神情。顺从、嚣张她都见过,就是没见过他装可爱。“少丰啊,你的心意我很感动,但是我得说──你实在不适合这种表情。”良心话,他还是酷一点比较好。
他半晌不语。
她伸手去摸他耳朵,热热的,笑问:“脸红了?”
二十三岁的风无晴和十二岁的相里智。
“师兄,真的不行了吗?”相里智的小脸满是哀愁。
风无晴安抚地揉了揉小师弟的头发:“寿命到了,没有办法。”
漂亮的大眼睛仿佛要漾出水来。他小心地把白兔抱在怀中,亲了又亲,心里很疼很疼。“小白……”
白兔已经奄奄一息,几乎感觉不到生命的律动。
自从小师弟懂事,小白就一直陪伴在他身边。风无晴不知道该如何安慰才好。
“师弟,小白虽然要死了,可是小白的後代还在啊,而且小白的後代的後代也会一直陪著你的。”
相里智终於放声大哭。
小白在他的泪水中,寿终正寝了。
童养 18
九章 上
他们随著春风一起回到北方。
正是细雨纷飞的时节。
路上,她给他讲她小时候的事。
从她开始牙牙学语,爹就抱著她教她认草药,告诉她这是天葵子,可以治毒蛇咬伤;这是板蓝根,可以清热解毒……小孩子吸收能力强,尽管不能理解草药的功用,但只要爹爹告诉她一遍,她就能把草药和名字对应记起来。所以当她五、六岁的时候,已经学著帮爹爹抓药了。药柜太高,她够不到的时候,娘就把她举起来,举得高高的,稳稳的。
有一,爹上山采药回来,抱著一只断了腿的狐狸。那狐狸一只前腿皮开肉绽,露出一小截腿骨,吓得她登时哭了。
她一边哭,一边喊著:“疼!疼!”
爹笑著拍拍她的头,问她想不想学给狐狸止疼的法子。她说想。爹就拿出一个药瓶,交到她手上,把著她的手,把白药洒在狐狸受伤的腿上,那狐狸先是嗷嗷叫著抽搐几下,没过一会儿就安静下来。
她以为它死了,又要哭。
爹说:“它没死,只是睡著了,不信你摸摸它的身体,还暖暖的呢。”
她摸了,果然没死,暖暖的。爹说那是因为他在止血的药里掺入了麻醉的成分,所以不仅可以治伤还可以止疼。不过这还不算完,还要把腐肉清洗干净,把伤口缝合,这样狐狸才会完全好起来。“瑶儿想不想学?”
她重重点头:“瑶儿要学!”
“那爹就先教瑶儿怎麽治外伤,好不好?”
爹本来打算将他的医术一步一步传授给她,却没想到突遭横祸。
“所以你只精通外科,却不善治内?”
她摇摇头:“比起我爹,我的外科还差太多。”突然想起罗三身上那道丑陋的疤痕,不觉哈哈笑了起来。毕竟她捡罗三回去的时候年纪还小,缝合术根本不熟练,与其说她救了罗三一条命,倒不如说罗三成了她的实验品。後来随著她捡回破庙的人越来越多,她的技术也逐渐纯熟起来。
从怀里掏出二十几年来未曾离身的梳子:“这是娘留给我的。爹送给她的生辰礼物。那天晚上我正在睡觉,突然外面很吵,娘匆匆忙忙地冲进来抱起我,把我藏到树屋上,把这把梳子塞给我,嘱咐我无论看到什麽都不要下来。我当时很害怕,不知道为什麽娘不留在我身边。现在想来,她是想留在爹身边吧。”就如现在的她想永远永远停留在叶少丰身边一样。
悄悄把伞向她的那一侧偏了偏:“说起来,我从来没有送过定情物给你。”
世间男女定情,多互换信物。自古昏义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现如今虽并为四礼,但依然是无媒无妁不成婚,男必先送聘礼到女家,而後才定嫁娶之日,待到吉日,新娘子携著丰厚的妆奁嫁至男家,不到洞房烛之时彼此不识彼此是方是圆。
七年辗转,一个人常有打发不去的闲暇,便时不时买些坊间的才子佳人小说来看。虽然胡编乱造伤风败俗的居多,但总也少不了你送我一块玉佩我送你一块手帕的段子。
反观他与信华,别说六礼四礼,简直比小说里那些个私会後园偷定终身的男女还要不如。虽然已有夫妻之实、并自称为夫妻,但若将其中内情说了出去,就算不被世人骂个狗血淋头,也得背上寡廉鲜耻的臭名。
可是呀,他们又何尝活在世俗中过?
姚信华仿佛知道叶少丰在想什麽,嫣然一笑:“谁说你没送过?你的定情物我可是老早老早就收下了。”她从袖中抽出那条杏帕子,“呐、这不是麽?”
叶少丰表情柔柔的,“这条已经旧了,改天我再绣条新的给你。”那时他还以为她叫“杏”,所以特地央庙里的人帮他折枝杏回来,好照著绣。
姚信华摇摇头:“虽然人们都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旧,可是我就是喜欢念旧,人也好衣服也罢。这条帕子跟了我这许多年,每看到它,我就想起你。想起你每天乖乖在门口跪送跪迎,姐姐长姐姐短……唉,真是美好的时光一去不复返啊!”
她一说,叶少丰也跟著回想起了蠢蠢的年少时光:“现在难道不美好?”她该不是想藉著这条帕子一直追想他那些糗事吧?
“美好!当然美好!但如果你能再叫我声信华姐姐,那就更美好了!”她咯咯地笑,笑弯了腰。
一头秀发溜出了伞的范围,叶少丰又只好把伞再偏过一些,怕她淋著。
“不过,”她忽然正经起来,“我没有送过你定情信物倒是真的。这个给你。”她把宝贝了二十几年的梳子塞进他手里。
他怔怔地看她。
“你受了它,从今以後,就要替我梳一辈子的头。”就像小时候一样,她对他霸道得不容转圜、不容拒绝。
但现在的他,甘之如饴。
姚信华多年不曾回家乡,原以为早已人非物也非了。没想到凭著当年的记忆,居然还很顺利地找到了爹娘的安葬之。
叶少丰惊讶地看到墓前摆放著果品和糕点,还有因为下雨而未被烧尽四散落的纸钱。
姚信华只是默默地蹲在墓前,将歪倒的祭品重新摆放整齐,然後双手合十,闭上眼睛。
叶少丰也如是蹲了下去。
她始终没有开口,他也将话默念在心。
拜祭完毕,两人默默并行而去。
清明时节雨纷纷。就像是思念亲人的泪,每当触及到心中的记忆,就会绵绵地落个不停。
“这坟是我的奶娘帮我立的。我家惨遭灭门,官府虽立了案,却始终查不出所以然。我一个孤女,自然也无力替爹娘理後事。我一岁时的奶娘听说了我家的事,特地从乡下赶来把我接回家照顾,还帮我给爹娘下葬。下葬的费都是平日受我爹救治的乡里乡亲凑的。爹他一生为善,总算没有被人辜负。”眼睛一眨,便滴下泪来。
他举手替她拭掉。“那你怎麽会变成乞丐的?你奶娘家里又有变故?”
“不,是我自己跑出来的。”她跟奶娘一家只生活了不到一个月。
她夜夜睡不安稳,常常从噩梦中惊醒。奶娘和她丈夫的对话,也是某一半夜醒来偷听到的。
“她爹是得罪了宫里的要人才招致杀身之祸,官府根本不是查不出凶手,而是不敢查!”刻意压低地,那是奶娘丈夫的声音,“再留著她,迟早我们也会惹火上身的!”
奶娘嘘了一声:“你小点声!做人要知恩图报!要不是华大夫,你们方家早断子绝孙了!”
後面的话她没有再听,脑子乱哄哄的。第二天起来,她觉得除了奶娘以外,其他人仿佛都在用一种看麻风病人似的眼光在注视著她。
早慧的她很快便做出了离开的决定。
并非是感到世态炎凉、人情淡薄,而是若果真累得奶娘一家遭受同样的惨事,不如她一个人自生自灭来得好。两害相权,则其轻者而为之。爹娘对她的教育中,从没有“损人利己”四字。更何况,她相信自己一个人能行。
“你一个人?”
不喜欢他一脸严肃外加语气沈重,她吸吸鼻子,眉毛一挑,挤出一个笑容:“怎麽?想听我的奋斗史?”
他不领她想活跃气氛的情,依然正正经经:“愿闻其详。”尽管她不说,他也能想象出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女孩只身流浪会遭受多少苦难。他让她说,只不过是想让她多依赖他一些。
可惜姚信华不配合:“如果你叫我一声好姐姐、姐姐大人,我就考虑考虑告诉你。”她时时刻刻念念不忘,一天提一百八十也不会烦。
叶少丰左眼一个“做”字、右眼一个“梦”字。
他要让她知道:童养夫是有骨气的!
“假男人!”“死人妖!”“笨蛋!”
本是想怀旧,也顺便带叶少丰看看她生长的地方,没想到却在漫步的途中遇到一群孩子在打架。
“我娘说你连不会下蛋的母鸡都不如,因为你根本就不男不女!恶心恶心!”
好几个男孩子把一个很瘦弱的男孩子围在中间,又是谩骂又是踢打,还有人往他身上丢泥巴。被欺负的男孩子毫不示弱,也抓起一把泥巴丢在欺负得最凶的男孩子脸上,然後飞身把他扑在地上一阵暴捶。被扑倒的男孩子显然力量更大,没多久就反下为上,把瘦弱的男孩子压倒在地,坐在他身上,准备报复回去。
站著的男孩子中不知谁提议:“把他的裤子扒了!看看他究竟怎麽不男不女!”
其他人立刻附和:“好啊好啊!”
一直不吭声忍耐著众人欺负的男孩子终於尖叫出来:“不要!住手!”
但毕竟寡不敌众,眼看著就要被人侮辱──
“住手!”
叶少丰一手拎起一个坏小子。姚信华则是干脆一脚把骑在人家身上的那个男孩给踹了出去,然後像老母鸡似的把被欺负的那个护在怀里。
“人妖的同伴来了!快跑!”以多欺少以强欺弱的人若是看见比自己更强的人,通常会跑得很快。所以,一帮男孩子转眼就不见踪影了。
“要不要紧?”姚信华忙要检查男孩子身上的伤,却被一把推开,幸亏被叶少丰及时扶住,才不致跌倒在地。
“不用你管!”他紧抓住自己的衣襟,警惕地看著他们。
姚信华放柔表情,以一种很温和的语气问道:“你是女孩子吧?”
“不是!不是!不是!”那孩子发了疯一样地否认著,“我是男孩!不是女孩!”
“我是想帮你!”她上前抓住那孩子的手,“相信我,我不是要欺负你,我可以帮你。”
那孩子愣住了,眼力的警戒变为怀疑,又带著一点点期待:“真……的?”
姚信华毫不犹豫地点头:“你爹娘知道你身体的事吗?他们怎麽说?”
孩子面上一片阴霾,“他们说我比赔钱货还不如,每天打我……”
姚信华眉头一皱,随即展开,“我想帮你看看伤,先跟我们回去好吗?然後我送你回家。”
孩子只是猛摇头。
姚信华捧住那孩子的脸:“听我说──你这可以说是一种病也可以说是生错了。但绝对不是你的错。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跟你父母好好谈谈,如果他们能接受就最好,如果不能,我会再替你想其他办法。先跟我回去,我帮你治伤,好吗?”
“……嗯。”
“少丰你先出去。”一回到临时的住,姚信华就把叶少丰赶出卧房。叶少丰以眼神询问她是怎麽回事,她只说呆会儿再说,还叮嘱他去买一身女孩子的衣服回来。
叶少丰去了,只剩下姚信华和那孩子在一起。
“你是女孩,对不对?”同样的问题,但这一是确认。
那孩子犹豫了一会儿,终於慢慢地点了头。
“告诉我你叫什麽名字好吗?”
像是很嫌恶似的,她沈著脸答道:“阿香。”
姚信华笑了:“你可能不喜欢你的名字,但暂时我也只能这麽叫你了。解开衣服给我看看好吗?”
阿香皱起眉头,眼中又堆满防备,但终於还是在姚信华温和而带著鼓励的目光中,缓缓褪下外衣,里面穿著一个肚兜。
看到阿香的身体,这回换姚信华皱起眉头了。
瘦弱的身体上到是被殴打的伤痕,新伤旧伤,青青紫紫。
“坐在凳子上,我给你擦药。”
姚信华从包袱里拿出活血化淤的药酒,倒在手掌上,小心地在阿香身体上揉擦。
“你的身体是女孩,但你却总想做男孩,是麽?”
“你怎麽知道?”阿香的声音里有著掩饰不住的惊讶。
“我大哥告诉我的。他说这世界上偶尔会出现生错性别的人。身体是男人,心里却是女人。或者身体是女人,心里却是男人。当然还有雌雄同体的怪胎,大抵都活不成……”但凡畸形的胎儿多遭父母抛弃,能平安长大的实在是凤毛麟角。而身心性别不一致的孩子则多在长大以後才会显露出来,若本人忍住便罢,忍不住则难免遭人唾弃咒骂。所以她才根据那些男孩的叫骂大胆猜测,这被欺负的孩子多半是女体男心。“你是什麽时候开始发现在不对劲的?”
阿香摇摇头。“不知道。我只是从小就喜欢跟男孩子一起玩,喜欢做男孩子做的事,喜欢穿男孩子的衣服。我爹娘打我骂我好多,要我学女红、安分守己呆在家里,可我就是忍不住。我对女孩子的事情也不敢兴趣。再过两年我就要到嫁人的年纪了,但是我一想到要像我娘那样给别人做老婆,我就受不了!”难得遇到可以一吐心声的人,阿香越说越激动,如果不是姚信华略用力按著她肩膀,恐怕就站起来了。
“女孩子的事情”麽?呵,那叶少丰又算什麽呢?明明从内到外都是毋庸置疑的男子汉,却被她逼著学习如何伺候“姐姐大人”,女红做得比女人还精致。可见以喜好和该做什麽不该做什麽来划分男女,并不绝对正确。
姚信华笑在心底。
“阿香,我会跟你回家,跟你父母谈谈。你也再给自己两年时间,试著去适应女孩儿的身分,尽你该尽的孝道。如果还是不行,你就离开家,来找我吧。”不论哪朝哪代,异类都很难见容於世间。若不幸生为异类,又不能独自生存,就只能努力随众了。“我想到了!如果你不喜欢阿香这个名字,那我替你换一个怎麽样?”
说著她翻出纸笔墨写了一个字出来──
阿香与那个字面面相觑,互相不认识。
“这个字也念‘香’,但不是香的香,而是故乡的乡。听起来虽然一样,但意思大不相同。从今天开始,你就叫‘阿乡’,如何?”字音不能代表字义,皮相也不能代表人的魂灵。
阿香,不,阿乡,终於笑了。
童养 19
九章 下
看著换上女装的阿乡亲昵地依偎在姚信华身边,叶少丰感觉有点怪。
阿乡看著他的眼神明显是挑衅。说实话,他还从来没有被哪一个女子使用过挑衅的眼神。
如果阿乡果真是女体男心的话,他是不是有权利表示吃醋、甚至把阿乡给踢得远远的呢?
好吧,就算阿乡是女体男心,他也只是个孩子。叶少丰说服自己。
“少丰,我们送阿乡回去。”
但他还是不著痕迹地夹在阿乡和姚信华中间,一手拉著一个。阿乡对此表示不满。
叶少丰小声警告阿乡:“不许你对我老婆动歪主意,我们的年纪足以做你爹娘!”
阿乡撅起嘴。
但在外人看来,他们三个就像是和睦的一家。英俊的父亲、美丽的母亲,还有清秀的女儿。
虽然这家庭很快就“破裂”了吧。
阿乡的母亲看到阿乡穿著普通女孩子的衣服回来,惊讶得半天说不出话,上下其手地一通乱摸。
“阿香你脑子好啦?谢天谢地!总算咱们家再不用被人指指点点了!”
阿乡嫌恶地皱起眉头,挣开母亲,跑出屋外,把姚信华拉了进来。
“你是谁?”阿乡母亲的表情像是看到了朝廷通缉的逃犯,但是一看到逃犯身後跟著的叶少丰,马上又紧张地摸摸头发整整衣服。“你们是……?”
姚信华很快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妇人。
粗布的衣服,粗糙的手,面容满是为家庭忙碌而产生的倦态。是一个无论走到哪里都能见到的、很普通的妇人。正因为普通,才无法接受女儿的异常。
“大姐,我们不是坏人。我姓姚,他是我丈夫。”虽然已经预见交谈的结果,但她仍不愿意放弃尝试。她比谁都清楚,骨肉分离,是怎样的痛。“我想跟你谈谈阿乡的事。”
“我根本不认识你,为什麽要听你说我家阿香的事?”她已经判断来客不是本地人,第一反应就是不能让家丑传得更远。
“你知不知道阿乡在外面被人欺负?”
她的脸色一下变得很难看:“那是我们家的事,不用你管!”
“阿乡是你怀胎十月生下来的亲骨肉。”姚信华的语气淡淡的,没有任何起伏,“你是最应该保护他的人。”
阿乡母亲的声音却尖锐极了:“是!我辛辛苦苦生她养她,可是她却没尽过一天做女儿的孝道!只会给我丢人现眼!”害她一天到晚被丈夫冷言冷语。多年来生不出儿子本已抬不起头,大女儿却还是这副模样。
“如果阿乡肯尽孝道,你能原谅他的异常吗?”
“孝道?”阿乡母亲冷笑道,“我不求她尽孝道,只求她老老实实给我嫁出去就好!到时候她要上天要下地要当牛头还是马面,都跟我们没关系了!”
“你……”姚信华本欲再争论,却被叶少丰握了握手。他对她轻轻摇头──多说无益。她舒口气,话锋一转,“既然话说到这个份儿上,那这孩子我就先寄存在你这里。两年後,若阿乡还是不愿意嫁,我们会来把他领走。”不给阿乡母亲拒绝的余地,她自袖中取出一包碎银。“这就当是我们下的聘礼。”
阿乡母亲呆呆地接过,托在手里一掂量──虽不十分重,但是要聘一个穷人家的女儿也足够了。“我……我不认识你们!为什麽要收你们的聘礼?你们要把阿香带到哪里去?嫁给什麽人?”她忽然慌张起来,甚至不自觉地一把抓住满脸不情愿的阿乡的手。
姚信华和叶少丰把这个母亲的举动静静看在眼里,而後相视一笑。
“阿乡,好好孝顺你娘。”
没有再多的解释,也不给阿乡话别的时间。在阿乡母亲紧张不安的注视中,他们离开了这个普通却充满了风雨的宅院,踏上了新的旅程。
新的旅程,要用走的。
两个人,用两条腿走。
“少丰,好热哦……”姚信华半死不活地趴在叶少丰背上。
“再坚持一下就到下一个长亭了。”
仗义疏财的结果就是上路要靠双脚、夜宿要靠篝火。
好在他们的手脚不是豆腐做的,还经得起长途跋涉。只要走到下一个城镇,卖点字画绣品,就又可以过活了。
“你累不累?”说实话,他出汗的味道很好闻,让她怪陶醉的。
他把她下滑的身子往上托了托。“你抓紧一点我就不累。脚还疼不疼?”
话说,某个天才少妇,坚持倒退著跟自己的家乡惜别,结果一脚绊到不长眼的尖石子,崴了。虽然这位少妇是跌打专家,但自己给自己揉筋捏骨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只好让童养夫临时抱佛脚,现学现揉。好在童养夫天资聪颖,自此又学会了一门新技能。只是人常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尽管筋骨顺了,还是不太能走路,只好厚起脸皮当半个废人给人背。
“脚还好。”
再话说,她心里真的好内疚的。
“那你能不能停止啃我的耳朵?”他怀疑是不是昨天晚上没有让她吃到肉,让她心生怨念,才一直咬他的耳朵。
噘噘嘴。好吧,看在她现在很内疚的份儿上,就暂时放弃啃美男耳垂的福利吧。而且说实话,她也啃得挺辛苦的。
“少丰,我们没有做错吧?”
“没有。”他的回答很肯定。
清官难断家务事。介入他人的家庭,就难免带著“好心办坏事”的风险。阿乡的事,也只有让时间给出答案了。
“你一个人走路一定很无聊,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好啊。”其实他哪里有力气听故事,但心知她向来是闲不住,现在腿脚不自由了,只好把精力发泄在嘴上了。
“话说过去有个公主,她偷偷喜欢上了一个俊俏的童生,两个人就私订终身了。但不巧的是那童生刚好要出外游学。他临走前就嘱咐父母去跟大王提亲,可是大王听了以後非但不允许,还十分生气,骂童生勾引他女儿。那公主知道了著急上火,一口气咽不下去就给郁闷死了。那童生游学回来以後问他父母把事情办得怎麽样了,他父母就告诉他说:快别提了!公主早给气死了!於是这童生就带著祭品去祭拜,没想到墓里的公主知道她来了,就跑出墓来哭诉了一通,还唱了一首生离死别的歌,後来就邀请那童生到墓里跟她做三天夫妻。那童生哪里肯去,说什麽阴阳有别,就想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可是那公主怎麽肯放他走?好说歹说总算把童生给劝到墓里,好吃好喝地款待他,行了夫妻之礼。三天以後果然放他出去,还送了他一颗好大的明珠,要他帮她去问候她父王母後。然後这童生就拿著明珠去啦!他不去还好,一去,大王就更生气了。说他盗墓贼,要把他抓起来砍头。这童生就跑了,一直跑到他那鬼娘子的墓前,哭诉他如何被丈人冤枉。这公主也是个劳碌命,赶紧又飘到她爹跟前,解释来龙去脉,这才保住童生一条小命。公主她娘听见女儿的声音,赶紧走出来要去抱,谁想到这公主化成一阵烟不见了。”
叶少丰听了不禁失笑。
这分明是《搜神记》中紫玉韩重的故事。当年风无晴教他念李商隐的《锦瑟》的时候,曾提到有人误认为“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一句的“玉生烟”指的就是“紫玉烟然”一节,但纯属牵强附会。第一紫玉是在宫殿里出现并消失的,跟蓝田日暖不日暖没有任何关系。二是并非紫玉生烟,而是紫玉如烟飘散。
这故事本来很情义重的,却被她说得像笑话一样。
姚信华察觉到他在笑,环在前面的手捏了他脸一把:“你别看这个故事很荒唐,却告诉世人很多道理。”
“什麽道理?”
“第一,美男子都是胆小并且不可信任的!当然你是我一手教育出来的,另当别论。第二,父母虽然有可能专制,但总是爱护儿女的!你看公主她娘,看见公主的鬼魂的反应跟那童生完全不同,童生是拔腿就想跑,可公主她娘却是连忙就要上前抱啊!可惜这公主有丈夫没爹娘,给那没良心的童生痛痛快快抱了三天三夜,却连手都不给爹娘碰一下。可见父母常有爱子女之心,子女却未必有孝顺父母之意啊!”她接连长叹三声,好像刚被亲生女儿抛弃了似的。
叶少丰却知道她是看到阿乡母亲刀子嘴豆腐心,不由得想起自己爹娘了。
在别人看来,“紫玉韩重”或许是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在姚信华看来,却是一本难念的儿女经。
阿乡年纪尚浅,只知道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哪怕四碰壁。而作为母亲,只求女儿安稳一生,又怎麽能容得阿乡如此异常?这两种不能交融的想法,若无人调解,恐怕早晚要引发悲剧吧?
姚信华若非看穿这一点,断不会插手别人的家务事。
“所以呢,风无晴师兄弟都是鬼话连篇,你可不要中了他们的阴风鬼火。还有,将来咱们要是有了孩子,我一定要把他们都教育得像他们的爹一样听话,千万不能像那个公主那麽没心没肺。”
叶少丰差点跌倒。
还以为她又在想阿乡的事情了,最後居然得出这麽个结论。
孩子?们?
他笑了。
“长亭到了。”
她,和孩子──该是怎生的一幅图画啊?
叶少丰很幸运,他还没来得及想象,就看到了这幅图画。
原来长亭中早有先客,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像是一家子,正在起火做饭。
虽不是什麽珍馐佳肴,但那热腾腾的汤气也足以让姚信华垂涎三尺了。最重要的是,她分明闻到了香喷喷的肉味。所以她看著叶少丰从包袱里拿出的冷馒头和野果子感到分外的哀怨。
叶少丰哄她:“等进了城就带你去吃红烧肉。乖,先吃点馒头垫垫肚子吧。”
姚信华不接馒头,反而去捏他的脸颊:“哄人就要有哄人的样子!你摆个木头脸给谁看啊?”
叶少丰挤出一个笑脸,又重复了一遍:“等进了城就带你去吃红烧肉。乖,先吃点馒头垫垫肚子吧。”
“好丑……”她的视线飘向肉锅。美男真是样样都好,就是不能拿来填肚子啊。
“两位如果不嫌弃,就过来一块儿吃吧!”正在煮饭的妇人笑咪咪地招呼他们。
其实他们一进来,人家就一直在注意了。姚信华的“司马昭之心”也自然早被看穿。
不给叶少丰客气的工夫,姚信华早已欢呼著一条腿蹦过去了。“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这位妹子脚上有伤?”
姚信华摆摆手:“没事没事!不小心扭到了而已!”
“他爹,把咱们的药酒拿来。”
姚信华叠声拒绝:“不用不用!我已经快好了!只要再吃上一碗热腾腾的肉汤,那就能完全好了!”
谁知突然冒出不合谐音:“当心变成大肥猪!”
姚信华眉毛立刻竖起来:“是谁说的?有种给我站出来!”一看原来是一个跟她一样对肉汤虎视眈眈的小男孩,旁边还有一个很是乖巧的小姑娘。想是妇人的小孩。她变脸如翻书:“哎呀,这是姐姐的孩子吧,真是聪明伶俐啊!”臭小孩,给她等著!
妇人盛了一大碗肉汤递给姚信华,笑道:“小孩子不懂事,妹妹你不要介意。”
姚信华接过来,一边得意地瞥著小男孩,一边回道:“哪里哪里。姐姐一家这是要去哪儿?”看他们的样子不像是迁徙,倒像是走江湖卖艺的。看那妇人的丈夫一直没说话,老实巴交的样子,身体却很壮实,穿著也是干脆利落的短打扮。
“四流浪,演演杂耍,混口饭吃。”妇人一边说话一边分饭,“那边停著的就是我们的马车。妹妹这是要往哪里去?”
“啊……我们?”姚信华看看肉汤,又看看默默吃饭的叶少丰。从来都没有特定的目的地,临时起意的时候居多,一被问起,反而一时想不出名目来了。
“哪儿去?”妇人忽然很严厉地又问了一遍。
姚信华一愣,才发现不是问她的。
原来那两个孩子正抱著饭碗偷偷往外溜。被母亲一喝,吓得站住,连头也不敢回。
“娘……”两个孩子像刚出生的小猫似的,怯怯的。
“不许去!给我回来好好吃饭!”
“可是娘……”
妇人的口气软化了一些:“娘知道你们的心,可是咱们没有那个余力。”
“娘──”两个孩子转过头,全都噘著小嘴。
姚信华和叶少丰面面相觑,不知所以然。
“哦──原来如此。”姚信华嘴角噙著坏笑。
吃完饭後,姚信华逗著小姑娘说出刚才他们要去哪里。原来是亭子外草丛里卧著一只被人遗弃的小狗崽,断了一条腿,怪可怜的。想是两个孩子想把它抱回去养,爹娘却不同意。
“我可以治好它!”她洋洋得意,一副天下唯我独尊的模样。
“真的!?”四只眼睛立刻亮闪闪起来。
“当然是真的!但是有个条件。”嘴角的坏笑蔓延到眼睛里。
叶少丰忽然想逃跑,如果此时她没有靠在他身上的话。
可惜这种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她才不会给他跑掉。“如果你们能让这个大哥哥叫我一声好姐姐──我不仅给这只狗治伤,我还答应你们把它养大!”
四只亮闪闪的眼睛立刻转向一脸苦相的叶少丰:“大哥哥!”
叶少丰不知道这叫不叫作“挟天子以令诸侯”。只能说姚信华这种不放过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的性格,当乞丐真是可惜了。她应该当商人才对──奸商。
“大哥哥!”亮闪闪外加殷切切。
其实你们都被骗了!就算你们不求她,她也会把这只小狗治好的!──他是多麽想这麽说啊!可是此时此刻他又怎麽说得出口?
头皮啊!硬起来吧!“好……”
“好?”六只眼睛亮起来。
理智啊!闪边去吧!“好……”
四只小手紧张地抓住了他的衣袖。
一滴冷汗滑下额头──“好嗯哼……”
“什麽?我没听清!”
“好……姐姐……”
姚信华简直就像脸上开了朵:“乖小丰,把我的药箱拿来。”
叶少丰立刻扭头而去。
“大哥哥脸红了!”“大哥哥连耳朵都红了!大哥哥生病了吗?”
“放心放心,大哥哥只是在害羞而已。” 哦!阳光多麽灿烂!生活多麽美好!
就在那一瞬间,害羞的美青年也警醒到,如果将来他们有了孩子,像今天这种场面一定会不断重复上演吧。好……好不寒而栗啊……
结果姚信华靠治好小狗的腿伤,成功赢得了两个孩子的尊敬和信赖,并接受他们一家的好意,随他们的马车一起进了县城。但是却拒绝了继续一起旅行的邀请,抱著小狗崽离开了。
分别前,姚信华摸著两个依依不舍的孩子的头,笑著安慰他们:“如果你们和它有缘,一定还会再见面的。在下见面之前,你们一定要努力长大!”
叶少丰支起画摊子开始卖色相──姚信华语。
只有在这个时候,姚信华才允许他抛抛头露露面。而她自己则藏头藏尾地缩在一边,像个小媳妇似的。
画摊子生意还不错,有买成画的,有索肖像的。还有一些无耻的,一文不掏,专门在画摊子周围转悠来转悠去养眼睛。一言以蔽之,那就是“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他们倒也不贪,只赚足几日生活用度,便会收摊。也是怕太出风头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那边叶少丰手脚嘴不停地忙,这边姚信华逗弄著还未完全恢复精神的小东西──呵,它可不是个狗崽,而是个狼崽呢。
“欢迎加入五湖四海流浪帮,仔仔!”
“呜──”
“哦?你说你喜欢你的名字?太好了!真乖真乖!”
小鼻子皱了皱。“呜呜──”
她拍它的小脑袋:“放心,我一定会把你训练成天下最忠诚的看家狗的!”
“呜……!”仔仔一时气血翻腾,昏过去了。
午後的阳光暖洋洋的,烤得姚信华有些背热。正想问叶少丰还要多久才卖完,一片阴影就罩了上来,隔绝了阳光,一时怪凉爽的。
不用回头也知道是他。奇怪的是,他站了半天也不说话,只是长长叹了一口气。
“怎麽了?”她好奇地问。
他很是思熟虑过了的语气:“我想过了──如果将来咱们有了孩子,还是我来带吧。”
“啥?”虽然她本来就打算将来把屎把尿等育婴工作交给童养夫来做,但听童养夫这语气好像他打算连喂奶也包了似的。
取过斗笠戴上。“收摊了。去吃红烧肉吧。”
“耶!”欢天喜地地把仔仔丢进背筐,双手高举,“背我!”
“呜……”好痛哦!太没人性了!居然把负伤在身的它“丢”进背筐!
姚信华手一挥:“出发!”
当晚他们投了个便宜的客栈休息一宿。
日,叶少丰先出去买了纸砚笔墨并一些针针线线回来,两人一狼这才悠然上路。
“真的不要背?”
“不用啦!自己能走。我才不像某个笨崽,腿受伤了要人背咧!”姚信华故意冲著蜷在筐里的仔仔说话。她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腿脚才便利些,就嚣张起来。
“别勉强。”他配合著她的步伐,“如果又疼了就跟我说。”
“放心放心。我自己晓得的。”
“真的要去黄山?”
“当然真!那是我幼时的梦!”
“我还以为你幼时的梦是桂林。”
“我幼时的梦是去桂林的路上顺便去黄山。”她顺便要去的地方岂止黄山?根本就是走到哪儿算哪儿吧?
不远的前方是个岔路口。
微笑。“你知道黄山在哪个方向吗?”
“那还用问!当然是在南方咯!”
走到岔路口了。
“少丰,你去哪里?”她一把扯住默默走向另一个方向的叶少丰。
“黄山啊。”无辜地眨眨眼睛。
“黄山在南方!”强调。
“我知道。”再无辜地眨眼睛。
“南方在这边!”用力地指过去。
他的眼神似乎有些同情:“信华,太阳从何而升向何而落?”
“那还用说!当然是东升西落了!”从刚才开始他就在问她一些连三岁小孩都知道的问题,她有些气愤了!气愤得她手一挥,准备把太阳指给他看。这轮到她眨眼睛了。为什麽太阳在她要走的方向的反方向?“奇怪,太阳怎麽跑到北边去了?”
他很温柔地牵住她迷惑的小手。“信华,太阳没有跑到北边去,这边才是南方。”
“!!”
这是他与她重逢後的一个新发现:原来之前他们会走到四川去,并非姚信华特意安排的,而是她随便走走到的。而他们分开後,她或许本来是想去京城来著,但是却因为搞不清楚方向,胡乱前进的路上碰巧救了商怜,宛如攀住了一个指南针,指南针到哪里她就到哪里。若没有商怜,她早就走到西域去了也说不定。
姚信华,她是个路痴。
叶少丰想通这一点的时候,觉得心里无比舒畅。
他终於明白,当年那个鬼画符的地图并非姚信华故意整他。也终於明白为什麽从他们的山间小屋到市集上三个时辰足可以往返的路程,每姚信华都要五个时辰,而且回家以後看到他会那麽高兴。
仔仔躺在筐里,虽然听不懂主人的对话,却凭著野兽的直觉感觉到一股窘迫的空气飘荡著。
姚信华生平头一,在童养夫面前如此抬不起头。
但是,有一件事,她一定要说!
“少丰!你主动带孩子的心是好的,但奶还是我来喂吧!”
童养 2
十章 上
“世界上有一种人,生出来就是用来祸国殃民的。”
卖水果的王老汉逢人便讲──自从有两个男人在他家的水果摊上跟他家闺女打听过人以後。
“要不是老婆死得早,俺绝对不会让闺女出来帮忙啊!”
“师弟,还是我去打听吧!”
风无晴突然拦下正要走去打听消息的相里智。
相里智眨了下眼睛,说道:“好啊。”便抱著白兔乖乖地立在一边,只是嘴角似笑非笑的。
诸位看官道风无晴为何主动请缨?不为别的,只为他们这一路行来,走去打听的总是相里智。若打听的对象是男人便罢,苦就苦在总是要碰上一些豆蔻少女。每相里智与人家女孩儿说过话,这一转身,真不知勾走了多少少女的心魂啊!风无晴将这一切都默默看在眼里,觉这个小师弟实在不适合抛头露面,便决定再要打听消息,就换他来。
只见风无晴清咳两声,走上前去,一施礼:“这位姐姐,在下想跟您打听两个人……”
“哗──!”
他这一礼还未施完,一盆血水就泼上来了。
“快滚!少勾引我老婆!”
风无晴冷不防被卖猪肉的大哥一泼,只觉莫名其妙,无奈一身狼狈也争辩不得,只好暂时退去。
相里智早笑得腰都直不起来。
“师弟,你笑什麽?”风无晴老大郁闷的,回到客栈以後就赶紧洗澡换衣服。
相里智抚摸著兔耳朵,不急不缓地道:“师兄难道没有注意到?你还没走过去,那屠夫娘子的眼睛早已直了。你又要走过去跟她搭话,那屠夫大哥不和你急才怪。”
“哎呀师弟,我就是看那屠夫娘子看你看得眼发直,才主动要替你去打听的嘛。哪里想到她丈夫就蹲在摊子後面洗手,还不分青红皂白地泼了我一身油水。”
“师兄,你可真是糊涂!”
相里智摇摇头,踱出去散步了。
像师兄这种毫不自觉自身魅力的人,真不知道该说是难能可贵呢,还是大智若愚。
抬头望天。万里白云接连碧。是个好天。人,却不好找。
芳龄,过了三十就是女人的秘密和痛。
姚信华年过二十九,叶少丰依旧比她年少五岁。
“我有了!”沈寂半晌,她眉头一展,面露喜色。
他像生吞了一颗鸡蛋,声音都是从缝隙里挤出来的:“你……有~了?”
“嗯!”她自信满满地点头。
他不可置信地盯著她平坦的腹部:“几……个月了?”
“哈?”她奇怪於他的反应,“刚刚有的,怎麽了?”
“刚刚!?”鸡蛋随著他陡然尖锐的声音喷射了出去,消失在空中。
“没错,刚刚。”她捂著耳朵,皱起眉头,“你反应那麽大干吗?我比你先有主意,不服啊?话说回来,你画画要顾,风无晴传授你的三脚猫功夫也要勤练噢!男人啊,一过弱冠,本就容易发胖,再加上纵情声色,身体垮得就更快。虽然……”纵情声色的好像是她吧。“嗯哼……所以你绝对不可以忘记保持身材。被我看到你长肚子你就惨了!正好,现在有空,给我检查一下今天有没有胖!”说著,她就开始上下其手。
他几乎失手掐死她。
“啊呀呀,少丰,天气这麽暖和,你怎麽抖得这麽厉害呢?”啧啧,多光滑的皮肤,手感还是那麽好,噢呵呵。
“信华,”他忍无可忍地把她不安分的手钳制到背後,上半身仅有一衣之隔,无比亲昵,“你到底有什麽主意可以控制这头笨狼发情?”
她嫣然一笑:“简单!阉了它!”
嗷──!!!
不要啊!它才八个月大啊!未雨绸缪也要有个分寸吧!
“啊!船来了!船家!我们要雇船!”她开心地跳离他的怀抱,朝著一只正在靠岸的小客船招手。为了打发等待的时间而发起的问题讨论宣告结束。忽然想起了什麽,她回头,很严肃地提醒:“衣服!”
他低头看看刚被她的魔手糟蹋过的上半身。叹气。
“天气真好!”姚信华无比满足地沐浴在阳光下。上船三天了,她乐不思蜀。
“当心!”一双温柔的手臂从後面圈上她几乎要翻出去的身子。
“天气真好!”她开心地转回身子面对他,“少丰,我好爱你噢!”
然後不意外地看到他羞红了俊脸。
这是姚信华路上无聊研究出的成果之一。比如说什麽会让叶少丰脸红,做什麽会让他跳脚,挑逗哪里会让他立刻兽性大发。
“离船舷远一点,如果船晃起来,多危险!”
他们在向桂林挺进的途中,被三峡的山水俘虏,於是乎便雇了一小艘客船,开始了惬意的水上游。
“少丰,我们的行李好像越来越多了。”随他搂著走回客舱里用早点。
“是啊……”虽然他们一直本著轻装上路的原则,但是选择的路线都十分的游山玩水,所以叶少丰的画也就越画越多。卖当然也有卖掉不少,只是总有几幅自己珍爱的,顺手便留下来,不知不觉中就攒了一大箧。叶少丰的视线从行李移到行李旁边,“不过最大的行李还是‘这个’。”
姚信华也仿佛才发现似的,惊呼:“天啊!我那可爱的小仔仔到哪里去了!?什麽时候变成傻大个儿了!”
嗷──!
某只发出不平之鸣。
又不是它自己想长这麽大个的!
叶少丰冷笑了一下:“不如我们趁此机会把它扔到江里自生自灭去吧!否则总是要被人盘问我们养的狗怎麽那麽像狼。”他始终不能忘怀三个月前他废寝忘食完成的那幅云海图被仔仔尿毁的惨事。
嗷嗷──!
它是狼啊!不是鱼!好歹也是放狼归山,怎麽能丢狼下江呢!太没人性了!
“说的也是。最近仔仔都不愿意摇尾巴装狗,这样下去要是被人认出来,乱棒打死了,倒不如现在把它丢下江,或许还有条活路。”
嗷嗷嗷……!
女侠饶命!大侠留情啊!看在俺还会叼叼擦脚布的份儿上,饶小狼一条小命吧!小狼今後一定逢人就摇尾巴!(娘,您常教导儿子,为了生存要不择手段。如今儿子也是不得已才如此丢狼的脸,请您一定要原谅儿子啊!)
姚信华看到仔仔一副舍义取生的悲痛模样,忍不住把嘴里的绿豆糕喷了一地:“咳咳咳……哈哈……咳咳……”
叶少丰一边帮她抚背顺气一边递茶水给她:“都告诉你慢慢吃了。”
“哎呀,咳咳,少丰,我看你也不用卖画了,让仔仔去演演杂耍,就能供养咱们的生活了。”
嗷!
真的假的?
叶少丰忍俊不禁。起身到舱外拎了个鱼篓进来,抖出两条鱼来,“特地给你钓的,吃吧!”
仔仔两眼发光:主人你可真素个好伦啊!
姚信华受不住鱼腥,干呕了一下:“仔仔,叼著鱼上外面吃去。”
可惜此刻仔仔眼里只有鱼,哪里顾得许多。
“呕……”
姚信华脸色一变,捂住嘴巴抢出舱外。
叶少丰连忙跟了出去。“信华!没事吧?”
“没事……呕,只是有点恶心……呕……”胸口难受得紧,却什麽都吐不出来,只是干呕而已。
“信华,你该不会是……又晕船?”
姚信华霎时黑了半边脸:“你信不信我晕死过去给你看?”就算她上船第一天吐得昏天黑地的吧,可现在风平浪静,无甚颠簸摇摆,她晕哪门子船!真是白跟了她这麽些年,难道就不会想到其他可能性吗?
“这麽严重?我扶你回舱里休息。”
唉,要说她也应该没什麽可抱怨的了。女人的事除了生孩子,这男人还有什麽不会干的?
一边给自己号著脉,一边算月事的日子。
是啊,除了生孩子。
她眉头拧得半天高。
“没事……吧?”看她一脸高莫测的,不禁紧张起来。
“嗯哼,没事。”她长叹一口气,往床里一躺。
还想一叶扁舟游遍千山万水呢,眼下看来是要泡汤了。唉,这就是贪恋男色的下场啊!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真的没事?”
她皮皮地勾勾手指:“如果我说有事,你是不是肯跳脱衣舞给我看?”
……
切!就知道会走人!
一阵睡意袭来,翻个身,抱过被子,沈沈进入梦乡。
今天开始养猪咯。
手中的画笔不知第多少停下,方才描下的远山,不觉已渐渐逼近。
每一说到正经事,她一定会岔开话题。这麽多年了,这个毛病一点没改。有时候他真想把她按在腿上好好打一顿屁股──如果不是之前她嚎啕著“如果你再敢打我屁股,我就养男妾给你看”的话。
她言出必行,而他从未怀疑过。
“官人,尊夫人的晕船还没好?好像在舱里躺了两三个时辰了。我老婆刚烧好了午饭,这还有点开胃的酸果子,让夫人吃点,兴许会好些。”
船家殷勤地端来一盘饭菜。
他躬身接过:“谢谢。”
原来转眼已是晌午了。
推门进去,她居然还在睡。抱著被子团成一团。不知做了什麽梦,一会儿笑一会儿又眉头紧皱。
“信华,起来吃午饭了。”轻轻唤她。
没反应。
只好用老法子,搔她手心。果然她手一抓,一脸不满地睁开了眼睛。但她的体温似乎有些高。
“好香!什麽好吃的?”人好像是清醒了,声音里还带著慵懒。
“船家大娘熬了鱼粥,还有一碟酸果子,尝尝?”
“嗯……我要吃果子!”她坐起来,还没吃,就一脸酸掉的表情。
“真的要吃?”迟疑地塞了一个到她嘴里。
果然,“酸死我了!!”
立刻伸手去接:“酸就吐出来。”
她一阵摇头,生生把酸果子咽了下去。“快把鱼粥给我!”
鱼粥下肚,她终於舒服了。“太好吃了!少丰,我有事要告诉你。”
看到她嘴角的米粒,忍不住凑过去吃掉。“什麽事?”
她凑上前要回吻他,“我怀孕了。”
“……?”
没反应?再说一遍。“少丰,我、怀、孕、了。”好整以暇等他一跳三尺高,然後激动得抱起她转三圈。
但叶少丰像变成石头了一样,什麽反应也没有,只是一言不发地站起来,走到桌子边,拿起绣篓里的针线开始补衣服。
姚信华像卧佛似的,一手支头侧躺著从背後看他。
看他一会儿停下针线发呆,一会儿又摇摇头,一会儿又轻哼两声。
观察半天,姚信华开口道:“少丰,你在偷笑?”
针线停了。叶少丰头也不回地走向门口。
“等等!我说……”!!“……门框低……”
姚信华笑了。
虽然不是她预期的反应,但这就是叶少丰表达喜悦的方式,有何不可?
“恭喜恭喜!恭喜官人和夫人!注意脚下,慢走啊!”
不出她的所料,叶少丰果然让船家在最近的渡口靠了岸。然後他们夫妇二人被船家恭喜著送下了船。
後会有期了,她的扁舟!
但是有件事她必须让叶少丰知道──“我们可不可以不要走得像乌龟爬一样?”
“不行!”叶少丰很坚持,“你现在有孕在身,不可以像以往那样乱蹦乱跳。”
“啊!我们真的被乌龟超过了!”她指著一篓坐著驴车扬长而去的龟哇哇大叫,“第一,我以往没有乱蹦乱跳。第二,我只是怀孕而已,不是变成泥娃娃,没有那麽脆弱。第三,等我想到再说!”
被叶少丰这麽小心翼翼地护著走,她腰都快要折了。
早知道就等肚子大了再告诉他就好了。
“真的不要紧?”
“我怎麽会拿我们的孩子爱玩笑呢?”
一直如临大敌的表情终於柔和下来,“那我们就照平时散步一半的速度来好了。”
“你信不信我一边走路一边睡著给你看?”
“那……就比一半再快一点点?”他像是在割让领土。
“啥?”
“好吧,那就像平常散步一样走吧……”领土全赔出去了。
“勉为其难吧。”得了便宜还卖乖,“不许叹气哦!会老得快的。”
叶少丰只好化有声为无声,随即失笑。
也许自己真的是紧张过度了。可是一想到信华的身体里正孕育著两个人共同创造的第一个小生命,实在难以保持平常心。
“少丰……其实我也很紧张。”一般的妇人在她这个年龄,可能已经子女成群了,可她才要生头一胎。“所以你一定要相信我,我会平安把我们的孩子生下来的。”
叶少丰停下脚步,温柔地扶住她肩膀,与她额头相抵:
“我相信你!”
他相信她才有鬼!
姚信华愤愤地看著右手右脚上的软绳,它们分别被绑在里侧的床柱上。而温暖的枕边人早已不知所踪。她尝试解扣,却发现叶少丰打了一个十分特殊的结;虽不是死扣,却不能一拉就开。她气愤地正要上牙,叶少丰端著洗脸水回来了。
看见她在那里张牙舞爪,吓得他连忙放下脸盆冲过去按住她:“别乱动,小心动了胎气,我来解。”
“你这算什麽意思!”她揪著他耳朵,直接把声音吼进他脑子里。
他不慌不忙地解释:“因为你睡觉一向不老实,我怕你跌下床。你清醒的时候我当然相信你了,可睡著的时候不就谁都说不准了麽?”
她惊悚得一阵晕眩:“我不记得有把你培养成唐三藏……”
童养夫宠辱不惊:“来,洗脸吧,等下水就凉了。”
女霸王暗悔自己百密一疏:“给我个盆,我想吐……”
变戏法儿似的,他一伸手从床下摸出一个小瓦罐,俨然早有准备。
姚信华险些一口气没上来,吓飞一缕芳魂。她有生以来头一体会到被自己的丈夫过度体贴,也是一种无法言喻的奢侈的痛苦。
“你!你从哪里弄来这些东西的!”
微笑:“我一大早出去跟这城里最有经验的接生婆打听了如何对怀孕的妇人进行保护和调理。正好这接生婆自己就生过十几个子女,对孕妇的起居生活非常熟稔,我一问,她就全传授给我了。”
吐、吐血了。
话说女霸王本想回山中小居待产,无奈童养夫坚持说山里缺吃少穿、诸事不便,还是就近入城,租个小院,稳稳妥妥,方为上策。为了说服她听话,他甚至不惜色诱,将她迷得七荤八素,一张口除了说好就是道是。
现在她可算明白过来“天下没有白吃的美男”──你吃了他,享得一时快乐,最後怀孕难过的是你,任人摆布的是你,生产痛苦的还是你。最冤枉的还是在怀胎十月的期间,美男摆在你面前,你也是有的看没的吃,真是大大的折本。
虽说现在童养夫将她从头到脚都伺候得周周到到,简直是宛若从前胜似从前。可她就是觉得到都不对劲,恨不得一天策马三千里,还要边策边在马背上翻跟头,最好是把童养夫吓得冷汗直下三千尺、虎胆变成嫩豆腐。这样才方便她揉扁搓圆。
没错!姚信华一拍大腿。她终於找到不对劲的根源了──原来是她生平头一遭丧失了控制权,反被童养夫摆布了。好小子!居然敢趁她怀孕夺权!她要反抗!她要拿回自己(蹂躏童养夫)的权力!
“信华,手攥那麽紧会痛吧?”叶少丰温柔无比地执起姚信华的手,放在嘴边轻轻地吻了一下。他的眼神就像是天下最醇香的美酒,只消闻一闻,便足够人醉入梦乡了。更何况这醉人的眼神正不偏不倚地投射在她身上呢?
不行了!她要昏倒了!
看著鱼儿乖乖上钩,他嘴边扬起一抹神秘的笑,沙哑的声音荡漾著无比的性感,给姚信华以最後一击:“鸡汤正好喝,来,张嘴──”
哎,美人儿,都听你的!
童养 22
十一章 上
诗云:春眠不觉晓。
常言又道:春困秋乏夏打盹儿,睡不醒的冬三月。
所以说这人本就是好睡的。冬天是冻手冻脚,故而爬不起来。这春天则是天暖地暖,头脑昏昏。但是罗夫子不一样。不论春夏秋冬,他一向闻鸡起舞,勤读不倦。
常人皆春天厌起,唯有罗夫子十分可喜渐暖的天气,每天都是早早便出门去了。
对这件事,一向睡到日上三竿的姚信华有些不能理解。
碰巧这一天,一向睡到日上三竿的姚信华居然早早醒来,而叶少丰则难得的安睡未醒。於是乎,姚信华小心地绕过叶少丰,下得地来,准备去看看厨房是否已经烧好了热水。却看到罗夫子鬼鬼祟祟地抱了一大包袱东西,正要出门的样子。如果是早起晨读倒还罢了,在自己家里还一副做贼似的样子,可就值得推敲推敲了。
也合该罗夫子倒霉,被他迎头撞上克星。
“罗夫子,大清早的你上哪儿去?”
罗夫子没想到会在这个时辰撞见姚信华,著实吓了一跳。猛地被叫住,他头也不敢抬,只一个劲儿地在心里念经:平日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平日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
没错!他生平坦坦荡荡、清清白白,素以忠孝节义为重,绝不会害怕一个无知的大肚婆!
“在在在在在在在下……”
姚信华心想撑死了她没洗脸眼角有眼屎,基本上她问话的姿态还算和蔼可亲、温婉有加吧?罗夫子干嘛抖得像筛子一样?“罗夫子,你再抖下去,包袱都要散了。”
才说著呢,支棱在最外边的一个卷轴便应声落地了。而且好死不死地那卷轴的绳子没有系牢,行云流水地铺陈在姚信华面前──竟是她再熟悉不过的笔墨。
罗夫子脸色刷白,已然出不了声。
姚信华也不去捡那画,只是双手搁在肚子上,站著看而已,也不见她有惊讶之色。半晌,她轻启朱唇:“罗夫子,你东西掉了。”然後便慢悠悠地向厨房去了。
罗夫子回想起了叶氏夫妇刚到他家时候的情形。
他家小么儿调皮,顺著枝叶茂的柿子树爬到墙头上,急得他失声大吼:“快下来!”却忘了这样反而会惊了高的孩子。於是小么儿一个没扶稳,便跌下了墙头──而且还是跌向外面。只听得一长串的惨叫!
他当时的心情不啻於老婆头一胎难产被告知只能保住一个的时候,冰凉冰凉的。
他走向宅门的腿既像灌了铅又像被抽去了骨头,重得要死却又软啪啪地使不上力气。
待他一步一挨地走到门前,卸下门闩,颤抖著双手拉开门板,只见一只拳头迎面而来,正中他的鼻梁骨!
痛乎哀哉!
这突如其来的一击却让他恢复了双腿的力气,他捂著鼻子就要往外冲,却在一片泪光中被踹出去一丈多远。
这、这是!?
“爹!!”恍惚中,只见他的宝贝小么儿向他飞奔过来。
方才小么儿跌下去的一瞬间,他就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准备。
他一把捉住小么儿的手,惨然道:“哦!小么儿、小么儿!你来接为父了麽?那刚才拳打脚踢的可是一同前来的牛头马面?虽说为父害你惨死,罪孽重,只是现在地府不用过堂就提前施刑的麽?而且为父怎麽还看到牛头将马面搂在怀中、轻声软语?”
“你说谁是牛头马面!?”说时迟那时快,一只笔筒咻地划空而过,神准地打在神志不清的罗夫子的下巴上。
“信华,都叫你不要激动了。动了胎气可怎麽办?”
托笔筒的福,罗夫子的视野里终於出现了一对年轻夫妇的身影。
小么儿边哭边道:“爹!刚才就是大哥哥大姐姐救了我!”小么儿心里不说:爹您可这行,刚才我不小心说了谢谢大叔大婶就已经挨了一记重拳,您居然敢叫他们是牛头马面!还有活路麽!快别说话了吧!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姚叶二人一路龟速到县城,与人打听有无租赁房子的人家。辗转来到这罗夫子门外,正在墙
外看租赁的告示,突然就从天而降一个六七岁的小孩。吓得姚信华尖叫连连。
叶少丰反应快极了!他一手护住受了惊吓的姚信华,一脚轻轻一踢,先缓住小孩的坠落之势,才勾住小孩的腰借势一带,让小孩安然落地。
那小孩许是给吓傻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叶少丰也顾不得他许多,只是焦急地问姚信华要不要紧、有没有吓到、哪里不舒服。
姚信华初时的确吓了一跳,转而就被自己相公救人的英姿所感动,小鸟依人了半天,直到小孩怯生生地开口叫她大婶,才终於引出了她的一记铁拳。
後来叶少丰正准备敲门的时候,罗夫子却来开门,拳头没收住,正好落在罗夫子鼻子上。又因为罗夫子不管不顾地要往外冲,叶少丰怕他撞上姚信华,一急便一脚踹了出去。
再後来的事,简单来讲就是姚信华以“救人一命”为理由以低廉的房租“强行”租下了罗夫子家的後院厢房,成功在罗家房客史上留下了罪恶的一章。
但是细细想来,叶氏夫妇从未拖欠过房租,实在有交不上的时候,也一定会以其他方式补上。比起以往不三番五催促就不会交的房客来讲,还算是品行良好了。
就像现在──
罗夫子望著怀中的卷轴出神。
也许……这叶夫人早就知道了吧。
“哇!好香!今天怎麽有炖猪蹄吃啊?”
“朱家嫂子送的。说是今天朱夫子在路上捡的。”
“哦──”
“怎麽了?”
“没什麽。饿死了!我们快吃吧……少丰,喂我……”
“好好。来,张嘴──”
呵呵。
靠得近了,视线被一丝头发吸引住。伸手从他肩上拿掉,丢在地下。
他轻轻皱了下眉头。
她倒不是很在意,笑问:“今天又见到她了?”
“嗯。来问幸运好不好。”
“那你怎麽回答的?”
“很好。不劳相问。”
“人家是孩子的娘,怎麽能不相问呢?”
他苦笑:“我错了,我不该怪你吃醋的。你就教我个法子让她死心吧。”当初那兰洛姑娘托孤,她大吃飞醋,他还颇不以为然。现在可算是山芋烫手,丢也不是不丢也不是。
而姚信华现在对叶少丰是大松心,不仅心无妒意,还一副袖手旁观看好戏的模样。
现在他越是求她,她倒越是不想管了。
她低头抚著高高隆起的腹部,打著商量:“宝宝,现在爹爹求咱们了,你说咱们要不要帮他?如果帮,有什麽好呢?”
“信儿──”每他走投无路的时候,都会叫她“信儿”。
“哎呀呀,听起来爹爹真的没辙了呢!好吧好吧,看在爹爹总是做好吃的给咱们吃的份儿上,咱们就帮爹爹这一回吧。”
有了姚信华这句话,叶少丰心头一块大石算是落下了。
瞧瞧,求著老婆替自己赶走倒贴上来的美女,找遍天下,也就他一个了吧?真是天应怜我啊!
“下如果她再去找你,你就带她回来。”
“信儿!?”
拿起他拆卸猪蹄的手,轻轻一咬,媚媚的:“放心吧。”
天气暖了,烟地里的姑娘们衣裳也薄了。对男人们来说,那可真是一种享受。
可对叶少丰来说,却是一种永远也适应不来的尴尬。
本来到云翠楼作画,不过一月一,多则两月三。自知自己这副皮相本就招人,更不要说进了那豪放的脂粉堆儿。所以若是早市卖得好,他便不会答应那边的招呼。最近却不同,因为家里有个幸运,所以他真是躲也躲不及。
那兰洛姑娘隔三差五便来他画摊子上送东西,表面上说是打听孩子的情况,却明里暗里地表示有赎身的打算,只是又找不到好人家,她一个女人赎了身又能依靠谁呢?送来的东西里更是送他的多於送孩子的。
现如今又说不出将孩子送还的话。就算他说得出,他家那女霸王还未必肯点头呢!那意思是这麽多年没有可爱的男娃娃给她玩了,好不容易有送上门的,哪能轻易放过?
也因为姚信华动机不纯的收养,令叶少丰对兰洛多少有些歉疚,实在砸不下重话去。
但今日,他却要到云翠楼走一遭。一是应承三番五的招请,二是想将兰洛姑娘的事情速战速决,反而等不得对方拿著藉口来找他了。
叶少丰的脚还没踩上云翠楼的门槛,早就有二楼眼尖的姑娘挥著丝帕娇声呼唤了──
“这不是叶画师?叶画师来了!姐妹们!叶画师来了!”
他本挑的白天来,为的就是知道姑娘们多贪晚,没那麽多人出来应付他。偏偏这一喊,把那还在梦里数银子的、懒懒地不肯梳头缠脚的、打著哈气奔厨房踅摸吃的的,全喊精神了。只听云翠楼上上下下哗啦啦各种声音响成一片。这姑娘们是又想飞奔出去,又怕妆化得不够美入不了叶少丰的眼、在镜子和门之间走来走去。
说起兰洛,自然是警醒得最快的一个。她一方面惊喜於叶少丰的突如其来,暗想这两月未见叶少丰来走动,突然前来,莫非是她的心意终於传达到了麽?一方面又自矜持起来,不愿意头一个走出去,显得她自作多情似的。
於是这最想见叶少丰的人反而忸怩在房中,白白搽好了香粉点好了胭脂,倒不肯露面了。
因而待得连老鸨带姑娘们全聚齐在厅堂了,叶少丰反瞧不见他有事要找的人。
老鸨是个四十有余、犹见风韵、久经风月、阅人无数的女子。当初一眼便看出叶少丰是个世间不可多得的俊秀,自己虽早已不是怀春的少女,也不禁怦然动了心,只恨自己为何早生二十年,不然或可赚得少年归了。心下未多做计较,便延请叶少丰到云翠楼挥毫泼墨了。
“叶画师,咱们请了你那麽多,你总算可赏小女子们的光了!”老鸨满脸堆笑,一条香帕再自然不过地扫到叶少丰的身上。
叶少丰不苟言笑,依礼回道:“妈妈这是折杀我了。一向承蒙云翠楼的姑娘们抬爱,我和我家娘子才能有口饭吃。”
他不说还罢,娘子二字一出口,可真真是扎在了众红粉的心尖儿上。
老鸨那本来打算欺上叶少丰肩头的玉手也僵在了半空中。“那叶画师来咱们这儿,你家娘子就不说什麽吗?”
这话才正点在题上!叶少丰立刻接口道:“实不相瞒。今日我来一是为姑娘们作画,二是受我家娘子的嘱托来寻人的。”
“噢?寻什麽人?难不成咱们这儿有你家娘子失落的姐妹不成?”
叶少丰稍稍缓和了脸色,很是诚恳地看著老鸨:“妈妈借一步说话。”
老鸨虽知决不是什麽风月之谈,但被叶少丰一看,仍是不禁微红了老脸。幸亏有胭脂遮著才不致显露出来,否则岂不要被这些整日就会嚼舌根子的小蹄子们笑话了。
老鸨轻轻嗽了嗽喉咙,捏著声音:“到底有什麽事啊?”
“妈妈……妈妈总管著姑娘们的大小事情,想必不会不知道──兰洛姑娘将幼子托付给我的事情。”
老鸨借著两人说话,就近细细打量著叶少丰的俊脸,只有一半心思在说话上头。忽听叶少丰一语点中她心中的疙瘩,这另一半心思倒收回来了。不说起兰洛那蹄子托孤的事情还好,说起来她就浑身都不舒坦。
想她自认年华已衰,早已没有能哀怨“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的本钱。只是,谁又能夺了心中孤苦的女人偷偷做梦的权利呢?只是如果大家皆是做梦,也就罢了。偏有同辈中人突然耍起手段妄图拔高,那就不由得其他人不记恨了。
老鸨实在没想到兰洛能把脑筋动到孩子的头上,变弊为利。
本来是你也不可能,我也不可能。现在不可能的那个变得可能了,她怎能服气呢?
既然今儿个叶少丰主动提起此事……“莫非那孩子给叶画师添麻烦了?哎呀呀,听说尊夫人怀著身子,正是最惊动不得的时期,偏偏跟前儿还多了个来历不明的孩子……这可这麽说呢?我早就说过兰洛太不懂事!叶画师请放心,如果你说不出,我替你开口……”
“妈妈误会了……”该说正相反才对吧……“其实我今天是……”
“叶家娘子请我去?!”这个消息太出人意表,惊得兰洛差点没掀了梳妆台。
於是在众人混合著豔羡嫉妒酸辣甚至诅咒的视线中,兰洛带著掩饰不住的得意随叶少丰出门去了。但如果她知道此行的结果,恐怕就算抱断房梁也不会走出云翠楼一步的。
“娘!”
兰洛一进门,幸运就兴奋得扑了上去。
许久不见亲儿面,兰洛也是激动得热泪盈眶,并搂著儿子含著热泪走到坐卧在床榻上的姚信华面前──她就知道女人都是心软的,搁不住几滴眼泪。况且快要做娘的人,当然更见不得别人骨肉分离了。说到底,叶少丰这样的男人,只被一个明日黄的女人霸占住,也忒不公平。换作是她,一旦有了身子,一定立刻为丈夫纳小,断不能因为自己而委屈了如此完美无缺的男人。
她心里一边打著小九九,一边福身下去:“姐姐……”
“谁是你姐姐?”冰冷。
哎?“姐姐?”
“谁是你姐姐?”更加冰冷。
冰冷得兰洛眼角的泪珠几乎冻成冰块,她满腔的热血被短短五个字泼凉。
“幸运,过来。”很权威地一招手。
幸运不知所措地看著搂著自己的亲娘,亲娘却冻在那里没反应。他又看看卧在一边的仔仔,仔仔猛对他使眼色:好汉不吃眼前亏!
幸运只好放开亲娘的手,走向姚信华。
兰洛猛然惊醒,忙抓住儿子的肩膀,急道:“姐姐这是什麽意思!?”
姚信华慢慢重复道:“最後一──谁是你姐姐?幸运,过来。”
幸运没法子,挣脱亲娘的手,走到姚信华旁边。
兰洛扑倒在地,噙泪唤道:“狗蛋……!”
仔仔信如果此时主子嘴里有口鸡汤的话,一定已经喷在它身上了。
姚信华颤抖著声音召唤:“少丰,你也过来。”
叶少丰忍著笑走过去握住她的手:“小心憋坏了。”
“兰洛姑娘,你可知道我为什麽要叫你来?”
“难道不是为了让我进门?”泪儿,请你慢慢地在眼眶里转。
姚信华摇摇头:“你是幸运的娘,我也不好瞒你。其实──”她故意看了叶少丰一眼,又牵起幸运的小手,“其实他……是我的童养夫。”
“我当然知道他是你的……”童养啥?
“是啊,我悉心教育了他十几年,才把他培养得这麽完美。只可惜他现在大了,所以我一直在寻觅第二代童养夫。”
“不可能!”在她心目中,叶少丰就是天神一样的存在,怎麽可能是眼前这个大肚婆的童养……夫!?
“我知道说出来你也不会相信,但这是事实。”
“女、女人怎麽可以做这种事!?”有钱有势的女人蓄养男童、包养小白脸她听说过,可是怎麽可以……!?简直令人发指啊!
女人不可以做这种事麽?姚信华将这个疑问付之一笑。“不信你可以问问你的儿子,让他告诉你,他在这儿的几个月,我是怎麽教他的。”
“我不信!叶郎!你一定是有什麽把柄被这个女人捏在手里,才不得不对她唯命是从的,对不对?”兰洛向叶少丰求问,叶少丰却闭口不答,於是她便自行演绎,还顺便改了称呼。
“叶郎是你叫的麽?”姚信华瞟了一眼仔仔。
仔仔立刻会意,躬起身来,摆出一副恶狼模样。“嗷呜……!!”
“啊!!”吓得本欲上前拉住叶少丰的兰洛大退三步。“你疯了!你这个疯女人!我要带我儿子走!狗蛋!快过娘这边来!”
“很遗憾。幸运已经卖身给我了,你不能带走他。对不,幸运?”
幸运泪流成河──娘您要是再早来几天,狗蛋也不至於在那张根本看不懂写了啥的纸上按手印……都是炖猪蹄害的呀~!
“兰洛姑娘,你放心,只要幸运乖乖听我的话,我绝对不会亏待他。至少,要比把他留在尼姑庵里要好不是?我今天叫你来,就是为了告诉你这些。以後不要再痴心妄想了。知道了麽?”姚信华掩嘴打了个哈欠,“我累了。仔仔,送客!”
“我会不会做得太过分了?”懒懒地依偎在他怀中,不复方才的恶女模样。“其实沦落风尘的女子都很可怜,注定漂泊,难有好依托。只是我没有善良到可以拿你去做善事,而且我做不到与人分享你。”
“你也是为她好。与其让她抱著不切实际的幻想,不如让她早点死心,早点另寻出路。”
她笑,“但是毕竟我从她身边夺走了可以养老送终的幸运,多少该补偿她些的。”
“你又在打什麽鬼主意?”
“没有啊。”她与他十指绞缠,“我只是想,差不多也该给你那好管闲事的师父写封信、报个消息了。”
他失笑,“你啊!”
“不过,如果兰洛姑娘把你是童养夫的事情说出去,我看你就不要想再卖画了。”
“不要紧,我们攒的钱,应该够了。”
“是啊。”她看著自己的肚子,“我们在这里也呆不长了。”
“信华,幸运的身世,你真的不打算告诉他吗?”
“知道了也於事无补,何必呢?”
感觉到怀中的娇躯有些发沈,知道她倦了,便慢慢扶她躺下:“乖,休息一下吧。”
她仰首接过他的轻吻:“我答应仔仔和幸运如果今天表现好就给他们鸡腿吃。”
“晓得了。放心吧。”
童养 21
十章 下
蓝颜祸水,美男倾国啊!!
她开始怀念以前小叶子半推半就的羞涩风情了,至少那时候她还把持得住最後一丝理智,不致昏庸得美人说东咱不敢说西。可现在已然被他骑到头上,而且还反抗不得。美人递一递秋波,她的心就酥了。也怪她,调教得太成功了。这才叫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美人?吃美人?好像也不赖……停!她在胡思乱想什麽?对策阿对策!为了做一个自由的孕妇,她应该想对策才对!
轻轻抚摸著微微隆起的腹部:“小宝贝,你一定会站在娘这边的,对不对?”
一个女人。
一个怀了孕的女人。
一个怀了孕而且丈夫还很英俊有才的女人。
她是不会有安全感的。
尤其当这个女人叫姚信华的时候,你怎麽还能指望她乖乖呆在家里等著外出赚钱的丈夫回来呢?
所以她裹得严严实实,撑著柄油纸伞,出门去了。
人声鼎沸的地方是多麽美好啊!让她回忆起辛苦但是自由地讨饭生活了。
可惜她不再是天真烂漫了无牵挂的小女孩,至少在腹中的孩子呱呱落地之前,她需要好吃好睡,再不能由著性子东奔西跑了。但是她还可以散步,比如从家里散步到童养夫卖画的地方,既锻炼了腿脚,又能监视有无山野草纠缠她孩子的爹。
但她忘了一件事,并且直到这件事发生之前她都没能想起:她是个路痴。
她迷惑地眨著眼睛看著眼前这座似曾相识的小桥,不明白为什麽她明明没有走回头路,却一再地遭遇它。当她意识到什麽事情发生在她身上的时候,反而释怀了。因为她给自己没能坚持回山中小居找到了一个很站得住脚的缘由──她并非是抵抗不了美色的诱惑,而是唯一可以将她带回去的人不同意与她同行,所以她只好留下来了。留下来,直到童养夫愿意离开这个城镇为止。
但是现在,该死的,她又迷路了!
她已经预见到如果她不能在童养夫收摊之前找到回家的路,会有什麽後果了。
是的,她大概会有十天半个月都摸不到那百摸不厌的身体了。那本来是童养夫应对她履行的义务,可是现在却变成了“如果她不乖就不给她摸”的要挟了。
天知道当她想到这个可怕的後果令她难过到想吐。而且她居然忘了带酸梅子出门。
於是她蹲在桥边吐了。一塌糊涂,涕泪横流。
她一时间觉得脆弱无比又委屈无比,心里把想得到的不雅之辞咒骂了个遍。
突然,手里紧抓不放的油纸伞被抽走,一只手掌搭上她肩头。
叶少丰并不太相信征兆之说,但他确实在右眼皮一跳之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但那个身影没有走近就消失在人群里了,於是他以为是自己眼。
可过了两刻功夫,那个身影居然又出现在百十来步开外的路口,然後晃了几晃,又消失了。
但这他确定,那绝对是她。
她吓得不敢回头,用手帕捂著脸,抽抽搭搭地:“是你吗?”
他完全不掩饰他的怒气:“不然还会是谁?”
“我以为我乔装得够好的了……”
“你以为我们在一起生活了多少年?”她哪怕在人群里打个喷嚏,他都能立刻辨认出来。更何况她还大大咧咧地举著他绘的杏伞。
“我不喜欢这样。”柔顺地任他抱起,语气却有些不甘,“本来不应该是这样的。”
“本来应该是怎样?”他明知故问了。自从她有了身孕,他们的立场似乎就发生了对调。他是知道的。
“我养你,教育你。然後你仰慕我,顺从我。我说那是鹿你不敢说是马。我会很宠你,有时候也会逗著你玩,欺负欺负你。可是现在全颠倒过来了!以前是我养你,用饭威胁你给我摸。现在是你养我,用身体威胁我要乖。你每天把我宠得像是笼子里的鸟,没有你就脆弱得活不下去。”她扁著嘴,“老实说,这种感觉让我无所适从。”
她抱怨了一堆,他却只是默默地走,半句话也不回。她忍不住抬头看他──
“我是不是很久没看到过你耳朵红了?”自从他积极地色诱她开始。
他有些不自在地别开脸,没头没脑地开口道:“刘大娘说──你这个年纪的妇人怀头一胎,比较危险,要特别注意保养,不能马虎大意。所以……”
所以其实他也是为了让她乖而打肿脸充胖子,表面积极开放,内里害羞得很?
攀住他肩膀的手开始不老实地去骚扰他的脖子。
“少丰,我好爱你噢……”
很好,脸红了!
“我答应你会乖乖的,但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好不好?”
很好,体温也上升了。
“如果你答应我……”叽咕叽咕,“我就每天都乖乖地呆在家里,你让我吃我就吃让我睡我就睡,把自己养得白白胖胖的待产。”
体温下降了,脸惊骇得发白。
最後一击:“你是孩子的爹啊……”
“思美人兮,揽涕而儜眙。媒绝路阻兮,言不可结而诒。……”
“罗夫子?罗夫子?”
“……原寄言於浮云兮,遇丰隆而不将。 因归鸟而致辞兮,羌迅高而难当。”
“罗夫子,你在念什麽狗屁倒灶的诗?”
朗朗的诗文中窜入一个残忍的声音。
罗夫子登时脸青了一半。
这、这、这大肚婆居然敢冒渎他最爱的《九章•思美人》为狗屁倒灶!
“罗夫子?听见我说话吗?”
不气不气。君子不与女子和小人一般见识。
挤出一朵微笑:“叶夫人你有所不知,此乃……”
“罗夫子你的笑容好扭曲,是不是便秘腹胀浊气乱窜得难过啊?来来来,我开个方子给你,包你药到痢下。不要客气,拿著拿著!那好!这张方子就顶这个月的房租咯!”
腆著肚子的女人哼著小曲走掉了。
这个冬天的风,似乎格外的冷,直吹入罗夫子那结冰的心底。
“少丰,你明天不用出去卖画了!”
推开门,扑入她哪怕只离开半刻也会觉得想念的温暖怀抱。
他小心隔开距离不要压迫到她的肚子。
“你又去欺负罗夫子了?”
“没有啊!我很公平的。我给他药方,他给我免房租。”
“信华,你以前不是这麽蛮不讲理的。”
噘噘嘴,“以前也没有人送你手炉不是?”
他似笑非笑地看她。
她懊恼地跺了一下脚,“好啦,我承认我嫉妒!但我也是心疼你啊,这麽冷的天,你还要出去。”
“以前更冷的天,你还不是一样出去讨饭给我吃?”他永远也不会忘记,寒冬时节,她急急披雪归来,只为了不让好不容易讨到的松软的热馒头变成石块。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她付出,所以她得到。如此而已。
她浮出幸福的笑:“我啊……唔……!”温柔的眼波瞬间被扭曲成怒目。
“那句话不应该拿来说著玩。”他捏住她的双颊,眼神认真,绝不妥协。
她皱眉瞪眼,试图龇牙,拳打脚踢,最终幻化出一双泪眼,像是在说:小丰大爷,咱再也不敢了。
他忍俊不禁,却没有放手,就势吻上她被迫撅起的嘴唇。
她在心中无声叹气:唉,这算她败了,再找下机会吧。
不过说真的,她真的真的很怀念当年那个不及她下巴高的小可爱啊。
童养夫8岁,姚信华13岁。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
“嗯嗯,很好很好!背得很好!”
她琴棋书画样样不通,四书五经就更是素未相识。在文学上唯一还有点造诣的,就是这《三字经》了。背得倒是滚瓜烂熟,可惜意思不大明白。
但是被那麽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崇拜地看著,她这个做主子的是绝对不可以表现出动摇和困惑的!她嗽嗽嗓子,一本正经地解释道:“这四句的意思呢,就是说,男人刚生下来的时候,都是温柔体贴又良善的。性别呢,跟女人也是差不多的,只是习惯相差得很远。男人有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後天不好好教育的话,先天的温柔体贴又善良就会变坏。所以男人一定要由女人从小教育,说起这教育的方法,首先就是要教导男人对女人的专一,以及对女人的绝对服从!懂了不?”
乌黑的大眼睛眨呀眨的,“那小丰是男人还是女人?”
布帘外摔碎一地破碗。
姚信华大声咳嗽了一下,以示警告。然後才色迷迷地捧起柔嫩的小脸,道:“你当然是男人啦,所以你要听我这个女人的话,不许有半点异议。除了我说的话以外,其他人不管对你说什麽,你都不可以相信。”
天真的小脑袋瓜子有点要爆炸的感觉,终於还是决定不去思“杏姐姐”的话,而是选择坦率地接受。对,先接受了总不是坏事。先接受了今晚一定有好吃的。他如是认为。
“小丰好乖噢……姐姐最喜欢了……来,这个糖给你──”从兜里摸出一小包糖,递到童养夫面前。
童养夫开心得笑弯了眼睛,露出黑洞洞的门牙。
“──看一下就好。你的牙齿还没有换齐,不可以吃糖,否则将来一定吃苦头!”顺理成章地将一粒糖丢进自己嘴中,然後把剩下的照原样包好。果不其然看到童养夫泫然欲泣的伤心模样。嘴角勾起一个笑,靠近前,用牙叼住糖块,在嫣红的唇瓣上轻轻一触:“甜吗?”
童养夫连忙舔舔嘴唇,虽然没吃到多少甜头,但已经足以让他开怀了:“嗯!”他认真地盯著“杏姐姐”的嘴唇,心想,如果有一天能吃到那嘴里的糖块该有多好!
借著透窗而入的月光,凝视她似乎有些不甘心的睡脸。视线从倔强的唇线慢慢下移到她因怀孕而饱满的胸脯,再下滑到高高隆起的腹部──那里,孕育著他的骨血。
多麽神奇,又多麽令他紧张啊!
乍闻她有喜的时候,他的心里就像是有一朵培育多年的蕾,突然盛放,将胸口塞得满满当当,甚至夺去了他思考的能力。只觉得不可抑制的狂喜叫嚣著要冲出身体,却又哽在喉间,一丝一毫也不得宣泄。
怕惊了她,与孩子。
即便他从一开始就如此的小心,却仍然感觉到她怀孕以来的不安。虽听说孕妇大都情绪如此,一是身体的各种不适难免带动精神的烦躁,再者为人夫君的也不能免责吧。
多少少年夫妻鱼水贪欢,一朝妻孕,床第有违,年轻的丈夫外出寻欢的实不在少数。加之妇人一旦生产,养育子女,容颜易衰,更难挽回丈夫野马似的心。种种忧虑,又怎麽能叫孕妇安然待产呢?
“唔……”她眉头轻皱,似要翻身,终於只是稍稍偏过头,仍旧仰躺。
他知她素不惯仰卧。可是现在肚子大了,侧卧不便,惟有忍著腰痛仰睡。
心疼她,却也气她。
气她不能全心全意地信任他。如果他会喜新厌旧、朝秦暮楚,七年的漂泊早不知欠下多少风流债。一张俊俏的面皮,是福也是祸。年轻气盛,独守空房本就难熬,更何况还要费神推拒许多投怀送抱。但是为了她,他咬牙忍下。并非是当年那些被很霸王地印在脑子里的闺男戒在作怪,而是他知道,一旦有一的不忠实,他很可能就会丧失继续追寻的勇气和动力。他不想为了几缕“过眼云烟”而失去他的“永远”。
所以此刻,对於不能让她全然信任的这个自己,心里,不无焦躁。
唉──
“傻瓜。”轻轻在她额上印下一吻,掩好被子,披上衣服,悄无声息地出门去了。
“早啊!”她最近嗜睡得很,每起来,都是人去床空,心里颇不是滋味。可是今天睁开眼,却看到他坐在床边做著针线活计,不由得满心欢喜。
“醒了?”放下针线笸箩,将她扶起,顺手为她披上衣裳,“我这就去端洗脸水来。今天正好有庙会,吃完早点,我们去逛逛。”
“真的!?”自从他们交换了双关友好协定(?),她就每天都乖乖呆在家里养猪,换取的是可以命令叶少丰***,或者让叶少丰***的权利。虽然行使主子的权利行使得很快乐,但足不出户还是很闷──再证明美男子并不万能。也所以,她才会时不时地去捉弄罗夫子。
“当然是真的。”爱看她的笑脸,春风化雨一般。
“万岁!少丰我真是太……!唔!”……真不好玩,又被阻止了。
轻啄一下她嘟嘟的唇,才放开手:“乖。”
她的表情就像刚吃了一只酸杏子,幸福得皱成一团──她培养的男人真是极品!没得挑!万岁万岁万万岁……
“信华,你吓坏小孩子了。”
“啥?”蓦然回神,她人已在人声鼎沸。
“好不容易出来走走,不看看周围的风景吗?”笑并不是他的擅长,但从前总是被捉弄的自己,现在却反过来发现了捉弄她的乐趣。呵,好想笑。只是现在笑了,回去怕有他好受的。还是忍了。
“哎呀?这孩子好漂亮啊?”她来不及发窘,已然开始发光了,“跟大姐姐回家,有好玩的给你噢~”
“娘……!!”小孩子泪水终於决堤,呼喊震天。
她有那麽可怕吗?
唉,这年头的小孩,都不如当年她家小丰丰那麽好拐了。
姚信华无限感慨。
她对天发誓一点邪念也没有,只不过是母性爱膨胀,看到小孩子就觉得亲切而已。
另外,那边那个突然冒出来的孩儿他娘!她是很为吓倒你家小孩感到一些些内疚,但是请你不要一双眼珠子一动不动地粘在她家童养夫身上行不!
“兰洛姑娘!?”“叶画师!?”
扑通!孩儿他娘居然跟她家童养夫是认识的!
被称作“兰洛”的女子连忙做了一个“小声点”的手势,又左右张望了一下,见无人注意,才放下心来,柔声道:“这里不方便,我们到前面的尼姑庵说话吧。”
叶少丰与满脸疑惑的姚信华对望一眼,随即道:“也好。”
也好个鬼!现在立刻马上就给她解释清楚!否则她就住在这里,不走了!
叶少丰低语了几句,姚信华换上“回家有你好瞧的”的表情,乖乖地任他揽著腰跟上去了。
“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叶画师。”那兰洛姑娘似乎是这尼姑庵的常客,一进去,便有小尼领著进了一间显然是准备好的厢房。“这位姐姐想必就是嫂子了?”
“咳……!”头一被人叫嫂子,姚信华被茶水结结实实地呛到了。
叶少丰力道适中地帮她捶背。确定她没事了,才抬头与兰洛说话,却看到兰洛眼中一抹来不及隐去的寂寞与羡慕。
“兰洛姑娘今日素面朝天,我差点没认出来。更加没想到的是……”
“更加没想到的是我有孩子?”兰洛笑著接口,并顺手抹去孩子嘴角的糕点屑。“我是不该有孩子,但叶画师见多识广,该知道妓女有孩子并不稀奇。”
她说得坦然,倒令姚叶二人不知如何接口了。
“勾栏情事是风流才俊有钱子弟的谈资,但於我们自己并不是什麽可昭日月的好事。这孩子是我拼了所有私房钱求妈妈让我生下来的,未出满月,便寄养在这里。这种事,是不大好让人知道的。只是这孩子一天天的大了……”
她若有所思地看了看窗外,“今天被叶画师撞破,大抵也是缘分。兰洛有一不情之请,还请叶画师一定不要拒绝。”她话未完,已扑通跪下。
“兰洛姑娘?”
“这尼姑庵终非清静之地,再过几年,这孩子通了人事,只怕难逃毒手。所以今日,求叶画师收留了他吧!兰洛不求别的,将来……将来让他伺候小姐少爷,给他一口饭吃一张席睡,就够了!”
“就这事儿?”基本於被忽视状态的姚信华,突然开口了。
兰洛错愕。叶少丰了然。
姚信华笑得奸诈:“早说嘛!”
於是,难得出门一趟,姚信华大丰收地卷了一包珠宝(孩儿他娘给的)和一个漂亮的小男孩回家了。
“娘……!!呜哇……!!”
姚信华堵住耳朵,问道:“少丰,我有这麽凶麽?你当年也是这麽爱哭来著?”
叶少丰:“……”
“仔仔!我累了,这小子交给你了!如果他不老实,你们就都没饭吃!”她很负责任地把小男孩丢给个头一点也不“仔仔”的仔仔,然後拽著叶少丰进屋了。
挺著大肚子,二郎腿一翘,开审:“说吧!你什麽时候上的窑子?”
坦白从宽:“大约一个月前云翠楼的妈妈请我去给楼里的姑娘们画像。”
“为什麽当时不跟我说?”
因为怕她知道了会借题发挥对他变本加厉地***。当然这个原因不能说,此地还是直接道歉为好:“是我不好,忘记说了。”
“这样啊。我饿了。吃饭吧!”姚信华意外干脆地结束了审问。
叶少丰自以为逃过一劫。
不知用了什麽方法,仔仔成功地让小男孩闭嘴不再哭,作为奖励,姚信华多给了它一块土豆。
嗷嗷……为什麽堂堂一匹狼要吃土豆……
“你叫什麽名字?”笑眯眯地套近乎。
“狗蛋。”怯生生地答。
“狗……蛋?”真是质朴的乳名啊……“从今天起,你就叫幸运!因为你运气好,碰上了我们。你暂时就跟仔仔睡一张床,等阿乡来了,你再改跟阿乡睡。知道了不?”
仔仔有疑问!仔仔根本没有床!
从狗蛋晋升到幸运的小男孩怕怕地点点头,半点也不敢表示异议:这大肚子的女人简直比那些平时对他动手动脚的光头女人们还可怕啊!
“信华,他还小……”叶少丰有点物伤其类。
姚信华笑容满面:“少丰,吃饱了吗?吃饱了就上床歇息吧。我还有点体己话要跟你说呢。”
体己话?
苦笑。“还以为你不气我去云翠楼的事。”
“我是不气啊。你把赚的钱都给我买了补品,我开心都来不及呢。”解开纽扣的动作,故意做得很慢。她在享受他健康柔韧的皮肤一点一点展现出来的感觉。
“那为什麽?”她恶作剧的啃咬令他呼吸困难,却又无能为力。
“还用问麽?”感觉到他身体的紧绷,她笑了。
“信……华……”
轻巧地在他手腕内侧画著圈。“当然是因为那兰洛姑娘了。”
“?”
“据你说,你去云翠楼不过一两,跟兰洛自然也谈不上多的交情。可是她今天却突然向你托孤,又是为的什麽呢?可能的话,她想托的不仅是孤,连她自己都想托给你吧?尤其她看到你的妻子又是个不足为惧的大肚婆……”手下的身体忽然冷却下来,她一愣。抬起头,意外地对上他含著怒气的眼。
“我爱你。”他说。可是很明显,他在生气。
“少丰?”
“你给我了七年的时间,让我长大。我用了七年的时间,努力地追到你了。可是却不能得到你全心的信任。如果这张脸这麽让你不放心,那我……”
“别说了!”她掩住他的嘴,“别说了。”解开束缚他双手的软绳,让他能够将她环在怀中。
唉──比起挑战他的定力,她还是更喜欢这种相互依偎的感觉啊。
“对不起。”她闭著眼睛,听他有力的心跳,诚恳地道歉,“其实我才是没有长大的小孩子,总想让你配合我、迁就我,喜欢你只围著我转的感觉。我不是不信任你,而是不信任我自己。我对你那麽坏,总是把你耍得团团转,这世界上温柔可爱的女子又那麽多……我不知道我这种无端的恐惧会伤害到你。真的对不起。”
“信华……”
她抬起头,找到他的唇,温柔地吻著:“我也爱你。”
叶少丰瞬间变成人体火炉,红灿灿,亮光光。
姚信华笑得得意:“呵,百试百灵!”
童养 23
“生了生了!!”
小么儿上头都是姐姐,他是唯一的男丁,受爹娘宠爱,真是一步也不舍得让他离开身边。所以他也没什麽机会跟年龄相仿的男童玩耍。自从幸运来到家里,罗家小么儿就没有一天不缠著人家玩的。
幸运才刚来就被丢去与狼共枕,自怜得很,有罗家小么儿作伴倒还算是开怀了。
“真的!?男的还是女的?”
小么儿眼睛亮亮的,“你猜!”
“我猜不著!你快说!”
“四男三女!”
“真的假的!我要看!”
“走走!一起去!”
远远的,就听见罗夫子在惊呼:“原来勾引我家的是叶夫人的仔仔!!”
仔仔早就竖起耳朵听了半天,至此终於仰天长啸:嗷嗷……首战告捷……
“少丰,如果你好了,就起来吃饭吧。”
“嗯。”
姚信华一碗饭下去了,自己又添了一碗。
“少丰,再不吃,我就都吃光了哦?”
“嗯。”
姚信华两碗饭下去了。
“少丰,我想上茅房。”
“嗯。”
姚信华终於忍不住吼了。
“嗯你个鬼啦!立刻马上麻利儿地给我站起来!!”
叶少丰恋恋不舍地从爱妻的肚子上抬起脸来,眼睛里盛满了难以言喻的幸福。“信华,宝宝刚才踢我了。”
如果可能的话,她也很想踢他。另外,宝宝踢的是她,不是他。他只能算是贴在她肚皮上沾了点光。
话说回来,她又不是头一天胎动,还以为叶少丰的新鲜劲儿早过去了呢。没想到今天下午生平首目睹母狗生产,又刺激了他对新生命的感动,回来以後就一直贴著她的肚子不肯动。
姚信华充分预见到她这个童养夫将来会有多宠孩子了。
“少丰?”她去拉他的手,却发现他的手在颤抖,“怎麽了?”
他摇摇头,没有说话,只是把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脸颊上。
“傻瓜,哭什麽。”
阿乡走在离乡的小路上。
她才没有耐性等两年。
「如果两年过後,你还是想离开家乡,那就到这些地方去找这些人,把这封信给他们看,他们就会告诉你我在哪里。」
展开姚信华临走前交给她的地图和信,然後在瞟了一眼地图之後霎时觉得一阵气血翻腾──这、这是地图麽?根本就是鬼画符啊!连忙把地图胡乱折好,好一会儿才能定下心来看信上的名单。
好在信写得非常工整,地址姓名甚至外貌特征都描述得清清楚楚。否则她真要以为被姚信华耍了。
离开家的时候只言片语未留,留了大概爹娘也看不懂,只是收拾了简单的衣物并防身的家夥以及水粮便上路了。
初出远门,一切都是那麽新鲜,才发现天地如此宽广、丰富。胸中有一股情绪高腾起来,催促著她离开的脚步,愈来愈快,最後竟忍不住飞奔起来,直到气息快要绝了,脚下一个趔趄,直直地摔了出去。她就势仰躺在大地上,面朝著天空,边喘边笑起来。
“哈哈哈哈……咳咳……哈哈哈……”
有路人在看她,但是她不管。
她自由了!她终於自由了!
但是她也第一尝到了独自生活的辛苦。
身边只有偷偷攒下的十几个铜板,买几个烧饼就光了。每日只能风餐露宿。
眼前的路似乎无数,完全不知道该走哪一条好。唯一的地图简直比窗户纸都还不如。一开始还能问路,但渐渐走得远了,口音大不相同,竟是问也问不明白听也听不懂了。好不容易走到某个县城,又饥又渴又累,找个不碍事的地方一屁股坐下歇脚。
看著自己磨破的鞋和脚,忽然反省起来。她是否把自己估量得太高?其实她根本不确定能否找到姚信华,只为了想离开那个憋闷的家就跑了出来,是否太冲动?名单上的人还一个都没找到,她还能撑过几天?
“咕噜~~”
肚子老实不客气地雷鸣出声。
突然听到旁边“扑哧”一声笑。
“小兄弟,新出来混的?当叫子怎麽连个混饭吃的家夥都没有?来,这个破碗借你。”
听得懂!居然是家乡话!
阿乡猛地抬起头,见是一个蓬头垢面、五旬上下的老人。
她激动得连饿也顾不得了,一把抓住那人的手:“这里是什麽地方?”
“XX县啊?你连自己走到哪里了都不知道?真是个糊涂蛋。”那老叫子突然被他抓住,不禁下了一跳。
“那这里有没有一个叫吴大年的人?他住在……”
“有是有,你找他干什麽?”
“快带我去找他!”
吴大年送老叫化出门去的时候顺手塞了一点碎银子。老叫化受宠若惊地:“给太多了!”
吴大年却歉意地笑笑:“大哥你本是准备收个小的养老吧?但是这孩子实在不能留在这里。对不住。以後还有诸多请大哥帮忙的地方,大哥就不要客气了。”
老叫化也就不再推辞,将银子揣进怀里,说了声“多谢”就慢慢地走去了。
吴大年回到屋中,就见阿乡一脸很想问又不知道该从何问起的表情。
他早听说了这孩子的事,也被嘱咐如果这孩子来,就指点她姚信华的所在。但是──“其实我也不知道杏在什麽地方。”
阿乡蹦起来。“什麽!?”
“你不要著急。我虽然不知道,但我知道谁知道。”
当年众人自破庙四散八方,彼此本无音讯。但是多年前姚信华却突然出现,告知他其中两人的所在,并说如果有什麽事要找她,就跟这两个人联系。而实际上他通常都是从其中一个人那里得到消息,然後再被叮嘱把消息传给另一个人。也就是他们之间完全是单线联系,没有哪个人能完全掌握姚信华的行踪。
阿乡听罢,一屁股坐回凳子上。
天啊!这要找到哪辈子去!搞不好等她找到姚信华夫妇,他们孩子都成群了!
吴大年似也有些无奈的样子。“对不起,我能告诉你的就只有这麽多了。其实我们也都很想见她,可是……啊,如果你见到她,帮我带声好。就说我和我老婆过得都很好。”
经他一说,阿乡才发现吴大嫂自她进来,虽然殷勤招待,却始终未出一声,只是对著她微微笑罢了。
吴大年见她奇怪,便笑道:“以前家里变故,我老婆不能说话了。”
吴大嫂轻轻点头。伸手拉了拉阿乡的衣服。
吴大年道:“啊,你先在这里凑合歇息一晚,明天再上路吧。”
阿乡确实累了,没有推辞,吃了饭洗了澡,头一沾枕头就睡著了。见周公的前一刻,她却忽然想起了家中的土炕。
再启程,包袱里多了一双布鞋两套干净衣服,一些钱粮,以及一张正经的地图。
倒退著挥别了吴大年,才要转身上路,不意却撞在一个穿著栗红长衫的青年身上。
“啊,对不起!”她连忙道歉,後退一步,摆开少年扶住她肩膀的手。
那青年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笑笑。“没事吧?”
“没事,谢谢!”阿乡抬眼看到青年旁边还跟著一个年纪稍大、身著墨蓝长衫且怀里抱著一只白兔的男人,两个人都是罕见的俊美。至少她见过的人中,除了姚信华的夫君叶少丰,就要数眼前的这两个人了。但是她的视线没有多做停留,很快绕过两个人,大步走了。
“师弟,有什麽不对吗?”墨蓝的男人本不是很在意,却发现师弟饶有趣味地盯著那孩子离去的背影。
被称为师弟的青年回道:“师兄难道没发现那孩子是女扮男装的?”
“看出来是看出来了,那又怎样?”女孩子独自出门,扮成男装以策安全,并无不妥之啊?
那青年故意叹了一口气:“没怎样,师兄。”
他这师兄,文武双全兼医术超群,琴艺更是一绝,只有一点不好──太迟钝了。
唉……
一般女孩子看见他们两个无不眉眼生情、面带桃,方才那女孩子却只是极为平常地打量了他们一眼,全无羞涩扭捏之意,所以才奇怪。这样奇怪的女孩子,这麽多年来,他只见过一个。
忽然想到什麽,青年不掩笑意,“师兄,我们走。”
“走?走哪里去?前面就是吴大年的家啊!?”
青年故意不答,反而去逗弄师兄怀里的白兔:“乖乖,幸亏今天是师兄抱著你,否则刚才岂不撞坏了?”
“不要拦我!我一定要去!”
“你挺著这麽大肚子,哪儿都不许去!”
“我要去!我要去!我就是要去嘛!”她的语气充分表达出如果她能满地打滚,一定已经滚遍神州了。
他发狠了,使出杀手!:“好!我把这枚铜钱放在地上,如果你能不蹲下就捡起来,我就让你去!”
“……”她也急了,挺著大肚子直直向他撞去,却被他恰到好地稳稳搂在怀中。她张嘴就咬,简直比仔仔“久粥逢鸡腿”还要气势逼人。
他忍著不叫痛,硬是跟她卯上了。
最终还是她咬得嘴酸落败,不依不饶地号道:“你居然敢这样对我!我白养活你了!”
他吸一口气,终於吐露了实情:“我师父还有半个月就要到了!”
“啥?”
“我知道你担心那些孩子,但我不能让你去冒这个险。再等一等,把事情交给我师父和小师叔去理,好不好?”
“你怎麽知道他们要来了?”
“还记得阿乡吗?那孩子提前跑出来了,不知道为什麽被我师父和小师叔盯上了。”
“哦──?”
“好啦,是我前几天接到罗三哥的飞鸽传书知道的。我怕你知道了又要逃跑,才瞒著没说。”哪里知道这两天罗家嫂子忽然跟姚信华说起最近城中多有小孩被拐,要她也注意不要让幸运跑丢了。
姚信华是在下九流里混久了的,知那些拐子有多贪婪狠毒。听到这个消息,哪里还坐得住?却被叶少丰死命拦下。
本来姚信华避风无晴唯恐不及,这听到他们师兄弟要来,却著实松了一口气。其实她也知道,如今临盆在即,真的没有把握能打探到拐子的老窝再把孩子们救出来。
冷静下来,就不免不去注意叶少丰被自己咬得几乎出了血的手臂,又是心疼又是歉疚,“疼吗?”
叶少丰摇摇头,“只要你肯安心待产,这点疼不算什麽。”
“嗯,我答应你,我会安心待产──”才怪!“风无晴要来了!?我们快收拾……包袱……上路……”她忽然面色刷白。
“信儿,怎麽了!?”叶少丰连忙托住她下滑的身子。
“我好像……要……生了……”
一向略微沙哑但厚实的声音生平头一遭荒腔走板得不成样子:“稳、稳婆……!!”
“少丰,别那麽紧张。我刚刚只是阵痛而已,要生还早著呢。”看叶少丰一副天塌下来似的表情,姚信华又是欣慰又是好笑。
一旁的稳婆也掩嘴笑道:“是啊,生孩子而已,不用那麽紧张。再说了,哪有大男人守在产房里的理儿?”
叶少丰瞪那产婆一眼,心想:大男人还能绣咧!
“那还要多久才生?”他握著她的手,手心的汗却比她还多。
又一阵阵痛袭来,姚信华咬著牙摇摇头,吸一口气才道:“不知道……”
他心疼地亲亲她汗湿的额头,声音低哑:“是我害你受苦……”
她笑:“耳朵过来。”
他依言而行。
小小声,不让第三个人听见──“我很庆幸是你让我受的这种苦。因为我只愿意为你一个人受这种苦。”然後不意外地看到他耳朵又泛红了──这男人,真是一辈子都听不惯蜜语甜言。“别发呆啦,跟我说说话吧。”
“说什麽好?”
“什麽都好。不如你唱歌给我听?我还没听你唱过歌。哈,说起来,我什麽都让你学了,居然没教你唱歌。不如我现在教你好不好?”
“好啊。你唱一句,我学一句。”
她开口了,声音轻轻的,很悠扬的调子,虽然陌生,却很是上口。
叶少丰始终握著她的手,和著歌,也分担她的痛。
稳婆突然欢喜叫道:“破水啦!”
四个时辰後,小恶魔天字一号,伴随著雄鸡高鸣,华丽丽地降世鸟。
十二个时辰後,没声没响地,幸运被打包上路了。
他们,每每随风而来,冷不防地扑入你眼中,让你难过,勾出你的眼泪,也洗去眼底的沙。
然而,当你真正意识到他们的好,意欲挽留,他们已如朝雾,悄然消散,不知所踪。
罗家小么儿仿佛在睡梦中听到呼喊:“救我……!”
童养夫的故事,还远远没有结束。
貌似。
(完)
伪番外:
後来曾经有一段时间,叶少丰极其抵制与姚信华欢爱。也就是在第一个小恶魔出生後的半年左右吧。
是的,姚信华足足了半年时间才使叶少丰相信:分娩嘛,一回生二回熟。多生他几,习惯了,就会像屙屎一样容易了。
但叶少丰仍然小心翼翼计算姚信华的排卵期,拒绝让她第二受孕。
当稳婆告诉他第一胎是难产、大人小孩只能保一个的时候,他真的吓坏了。他从不知道孩子可能会夺去她的生命。虽然最後总算母子平安,可是稳婆的事後叮嘱又让他自责不已──孕妇需要适当的活动,总是静坐不动容易招致难产。原来他保护过度,反而差点害了信儿性命。
姚信华则是每天对著繈褓中的小娃儿长吁短叹:“都怪你,如果不是你,你爹怎麽会变得跟娘这麽生分?如果你爹今天晚上还是不肯跟娘亲热,娘就把你丢进大鸭梨湖喂熊猫!没错!大鸭梨湖就是昨天娘说的毛栗子湖!你啊,赶快学会说话吧!学会说话,娘就可以教你很多好东西哦!喂!你又尿哦!──少丰!孩儿他爹!换尿布!”
叶少丰连忙跑进来换尿布。可是当他解开小娃儿的小裤裤,却发现尿褯子好端端的不见半点湿。才要问,就被从後面一把抱住。
“说!你是不是嫌我生完孩子变丑了?”
她柔软丰满的胸部毫不客气地勾引著他的後背。他只能在心底悄悄呻吟。
“师父,水烧好……了……”幸运才踏进半只脚,猛然又转回身,捂著脸狂奔出去,“对不起!我什麽都没看见!”子曰:非礼勿视啊!
姚信华翻了个白眼:“少丰,你怎麽把他教育成小道学先生了?”
“我只是教他克己复礼而已。”但似乎幸运秉性过於纯良,每每“自悟”。有此结果,虽非他初衷,看著有趣,倒也无妨。
“别告诉我你也在克己复礼……”
怎麽可能!他从十一岁开始对她就没有“礼”的概念了。所以,说实话,现在忍得格外辛苦。
“少丰~难道你就不想给咱们祯儿添个弟弟妹妹什麽的麽?”美男当前,却不能蹂躏之、占有之、拐上床之,是多麽令人扼腕的事啊!
“不想。”
“可是我想!我们来亲热吧!”
仗著他不敢推开她,她魔爪三下两下就摸进了他的衣下。感觉到他的紧张和骤然紊乱的呼吸,她笑得得意。如此挑逗已连续三天,她就不信他还能忍得住。看吧!他意图阻止她的手都不像之前那麽毅然决然了。
“信儿……”她碰触著他的感觉是那麽美好与令人怀念,逼迫他放弃最後的防线。
“少丰……”嘿嘿,有门儿了!再加一把劲……
“师娘!有一个叫阿乡的小哥哥找来说……要……见……”搬来这里好几个月了,从没见过生人。今天终於来了一个灰头土脸、破衣烂衫的小兄弟。幸运一时开心得忘乎所以,兴冲冲地一脚踏进主屋,立刻又捂著脸奔了出去。“啊!对不起!我什麽都没看见!”子啊!宽恕他吧!他真的不是故意要看的!
“……”
阿乡站在门口,看看姚叶二人,又看看飞奔而去的瘦小背影。终於什麽也没说,默默地关上屋门,一手扶著额头,一手捂著胃,走向闻起来是厨房的地方去了。
童养夫的故事,还远远没有结束。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