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顾古代] 雪中火 (全)+番外 车里车外 BY mousew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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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顾古代] 雪中火 (全)+番外 车里车外 BY mousewf
●第一章 忘却
我缓缓地睁开眼睛,一阵晕眩。妈的,一定是睡过头了。
记得从小就被教育,早睡早起,有益身体。看吧,现在睡多了,头就晕了。
当年,这话,谁说的来着?
眼睛闭上,睁开。闭上,再睁开。
可以适应了,因为房间里并不算明亮,更不要说刺眼。果然是长久闭眼的缘故。
有人把睡觉同闭眼等价么?
白色清幽的纱帐,古朴素雅的棉被,轻飘飘的,暖暖的,很舒服。我的床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舒服了?
翻个身,哎哟!浑身酸痛,甚至有点麻木。好像八辈子没动过了似的。果然,睡得有点过分了啊!
窗户闭着,却依然可见窗户纸上强烈的阳光。似乎都能把那纸穿透了射进来。日上三竿了,也没人来叫我起床?
房间里有一股淡淡的薰香,细细闻上去,又差点闭上眼睛了。谁这么体贴?
难道我昨晚睡得很迟,然后体贴的人就为我点了安神的香,于是我直睡到现在?
昨晚我睡得很迟么?啥时候睡得,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体贴的人是谁?丫鬟?红颜知己?兄弟?
……
???!
为什么我一点都不记得了?!
我是谁?
这是什么地方?
我身边没有人吗?
突然发现脑子里一片空空如也。
我,失忆了?!
我一下子坐起来,顾不得又是一阵头晕目眩腰酸腿痛,掀开被子下床去。
我得找个人问问。
哪知道刚跨出去一步,小腿一阵酸软,就直直的跌了下去。想扶一下前面的桌子也没扶稳,还连带着到了一片。然后自己摔个狗啃泥!
幸好没人,摔疼事小,面子事大。
“啊!大当家,你终于醒了!”
不是没人么?
哎,人倒霉起来,连面子都保不住了。
幸好听声音是个大老爷们,要是在小姑娘大美女面前丢脸,那可就丢大了。
来人一手抓住我的胳膊,一手伸到我的腋下将我扶起。一边往床上拽,还一边唠叨不停。
“大当家,你可吓死我们了!还好真的醒了,那老妖怪没骗人!”
瞧他说话那高兴劲儿,敢情我睡了不少时间,至少决不是昨晚睡得。大概我再过两天不醒,就得将我做尸体理的程度。
我重新躺到床上,才看清楚这人。一身土匪的衣服,憨厚老实的脸,还算端正。虽然不修边幅的样子倒还像个爷们儿。只是那发型,嗯,有点个性。大半光头,留了一撮,扎成小辫。
不知道是不是从小被老娘压迫扮善财童子来着?结果长大了财运没来做了土匪,一怒之下,把充分体现和气生财的两个可爱的冲天小辫削了一个,接到另一个上,以标榜土匪的本质:你的就是我的。
“大当家,你先靠着,我去叫红泪姐。”
他帮我垫好枕头,让我靠好,然后盖上被子,转身就往外跑。
哎,这么急做什么?我还没问你我是谁呢。算了,大概马上就会再回来的。
红泪?美女的名字。
如果不是美女,我一定建议他改名,把这名字留给我未来女儿或儿媳用。
还好,来人没让我失望。虽然是急匆匆地推开房门,脸上也是有点憔悴的模样,混着一些欣喜,一些急迫,但仍不失那高贵出尘的气质。那一身飘逸的白色衣裙,称着无双的面容,乌黑的发,精致却简洁的头饰,活脱脱一个人间仙子!
仙子来到床边,看着我,美丽的眼睛笑中带泪。玉一样的手指抚上我的脸,让我受宠若惊!
难道,难道,他是我的红颜知己?
我对她笑笑。
“少商。”仙子唤我,声音也好听。柔柔的,颤颤的,大概是看我醒来激动的吧。
上天真不公平,为什么长得这么好看的人都还给配一副好嗓音?
都?好像说错了,到现在也就认识这么一个好看的人呢。
我再笑笑,问她:“我叫少商么?”
只是这声音一出口,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暗哑得不像话。糟了,莫不是我长得很难看吧?
看着仙子有些黯然的神色,我不好意思地再笑笑,老实交待:“我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
仙子也笑笑,虽然有些勉强。她收回抚摸我脸庞的手,在我床边坐下来。
“没事,少商。忘了也好。”
“大当家,你真的啥都不记得了?”土匪站在床边有些失望地问。
我点点头,实在是对自己的声音不敢恭维。
“一定是那个王八蛋,要是让我再遇见他,老子一定把他大卸八块!”土匪突然愤怒起来。
我是不是应该告诉他,他那张脸,还是不发火的时候比较有看头。
仙子回头对土匪说:“老八,别说了。去倒点茶来给大当家润润喉。”土匪立即屁颠屁颠地跑了。
仙子又回头对我说:“你叫戚少商,我叫息红泪,刚才那个叫穆鸠平,是你的兄弟。”
“我也是土匪?”
仙子笑了笑,答道:“是的。”这回是真笑,拨云见日一般,倾国倾城。
他是老八,他叫我大当家,也就是说我是土匪头子了?
“不过也是两年前的事了。”
“哦,幸好幸好。”一想到土匪头子应该是五大三粗,满脸胡渣的样子,我就恶寒。
老八端了茶水进来,倒了一杯递给我。
“两年前在山寨的时候,别提又多快活了。哼!要不是那个……”
“老八!”仙子打断了他的话,“不开心的事情,别提了”。
我知道,要不是那个王八蛋么,刚才他已经说过一遍了。
我喝口茶,递还了杯子。想想从哪儿开始问起。
仙子说:“少商,你以前是个大侠。出自江南霹雳堂,后在连云寨做大寨主,带领兄弟们抗辽杀敌。你的兄弟跟你一样个个都是好汉。两年前,出了逆水寒事件,山寨被毁,你的兄弟朋友也死了好多。事件平息后,你替代铁手做了四大名捕。一年前,你将铁手召回,自己在江湖消失。然后一个月前,你受了重伤,被天山圣君送回来。圣君治好了你的伤,但是因为伤重用了天山冰雪宫起死回生的圣药。圣药的副作用就是会丧失记忆。”
我点点头。我的人生,也不过短短几句话就概括了啊。
仙子继续说:“不开心的事情,忘了也好。不过,如果你想知道,也可以来问我。以前的事情,除了近一年你在江湖消失这段时间发生的,我多半都清楚。”
我点点头,想想也没什么要问的。她说得对,不开心的忘了也好。
不过,难道我的前半生都是不开心的?
刚才那个老八还说在山寨快活来着。
山寨灭了,兄弟没了,曾经的快活到如今也只能是不快活了吧。
所以,算了。
老天给我一个机会重新做人,我自然该好好把握。
“大当家,”老八抓抓脑袋,“你忘了过去的事,不会连吃饭穿衣之类的事情也忘了吧?”
我给他一个白眼。你当老子变白痴了呢?
“应该不会,圣君说,圣药让人忘记的都是放在心上的人和事,一些习惯常识并不会忘记。”仙子安慰了下老八,又转过来跟我说:“如果你生活上有些什么不太清楚的地方,就问老八吧。”
“为什么不能问你?”
“这个,”仙子微红了脸,“你们兄弟多年,比较了解。而且都是男人,应该比我方便。”
我微笑,对仙子说:“多谢。”
仙子有些错愕,但很快又对我笑笑。嗯,还是美的没话说。
我又对老八说:“我想洗澡。”
躺了一个月,仙子是不可能帮我擦身的了。看看老八自己那个样子,即使帮我擦了,也不指望能有多干净。
我可不想自己变臭了。
接下来的几天,一直过的都是大爷的生活。老八跟着跑前跑后端茶倒水送菜送饭,服侍得那叫一个周到。另外,仙子不在身边时,他就忍不住跟我唠叨从前的事。于是,我虽然啥也没问,还是从他嘴里知道了不少。
比方,我从前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帅哥,当然,现在也是。江湖上曾就流传过嫁人当嫁戚少商的佳话。
比方,仙子息红泪曾经是我的红颜知己,是我从卷哥那里争来的。不过后来为了当土匪头子,辜负了人家,以至于人家建了一座毁诺城来等我,就是我现在呆的地方。哪知道等了五年等来了一场灾难。好不容易一切平静,我却仍然无法实现承诺。先入公门,后隐江湖。
比方,那一场灾难其实是丞相的阴谋。而我的失败在于错信了人,才落入一路被追杀的境地。然后,在那场千里追杀中,我失去了最亲的兄弟和朋友。
老八在讲起这段的时候虽然压抑着,我却仍然能感觉到他的怒气和恨意。但即便如此,他还是在很多地方选择了沉默。
我知道,他们,在刻意隐瞒着一些事情
我没问,因为我相信他们的真诚。既然是为了我好,我也不该让他们失望。
老八的周到直到晚上睡觉。若不是我把他推出房门,他还真打算跟我睡一床了,说是担心我晚上要上茅厕。
我靠,还真把我当白痴了,还怕我尿床不成?
我拴上房门,爬上床,躺在外侧,习惯性地伸手,揽过一床被子,抱在怀里。
过了一会儿,觉得背上有点冷,又把被子打开,盖到身上,往中间挪了挪。
这么大床,一个人睡,还真有点浪费哈。
[元宝][戚顾]雪中火 2
雪中火的名字,来自周华健的同名歌曲。超爱,粤语的。
歌词和内容,会有一点关系。
小顾会出场的,先让小戚玩几天吧,玩到你想扁他了,小顾就出来帮你扁了。
呵呵,开玩笑的。
******************
●第二章 了结
晃悠了几天,除了老八和息红泪,还见到了毁诺城的一帮仙子和一个男人。。
哎,小姑娘们一个个青春靓丽,却身着素衣,面带纱巾,住在这冰雪孤独的毁诺成里,实在是可惜。
不过仔细想想,却又说不上来哪里可惜了。红尘俗世,我都忘了个遍,好与不好,又有什么资格评说。这毁诺城虽然有些寂寞冷清,却也干净纯洁。况且,现在出城也没有什么变态规矩了,只消跟城主说一声让她明确一下你的去就行。所以这留下来的,都是自愿的,应该在这里过得都不错吧。
遇到她们时,我都会朝她们笑笑。
不知道自己长啥样时,想着微笑能给自己加分。知道自己长啥样后,嘿嘿,笑容对于个人魅力的影响,自然属于锦上添了。
要多笑,否则其不辜负了爹娘给我两个大酒窝的一番苦心!
那个男人只见过一,当然听老八唠叨过无数了。叫郝连春水,外号小妖。
他一见我,就一根长枪戳过来,幸亏我本能的反应还比较快,武功也没忘记。要不然,胸口那刚刚长合的伤疤估计又要补一个兄弟。不过这没有那个什么妖怪级别的天山圣君,别说补一新口子,就是旧伤口再裂开,也肯定挂了。
正中心脏的位置,可不是开玩笑的。
我知道这男人为什么愤恨我。情敌呗!
只是情敌要势均力敌打起来才好玩,现在却明显的不平等:他是小妖,我是大侠;他长的眉清目秀一幅娘娘腔,我是英俊潇洒略带成熟的沧桑感;他没伤,我有伤;他爱息红泪如痴如狂,我却忘得一干二净;。
这不平等他也意识到了,所以没打几招也就停下了。然后狠狠地瞪我。
瞪就瞪,谁怕谁?反正我也不认识你!
然后他撇撇嘴,掉头就跑。靠?不是哭了吧!
那日,身体好得差不多了,外出逛逛。远远地看见息红泪一个人坐在积雪峰的悬崖边,眺望远方。
老八说:“大当家,你现在也没啥义务责任了,是不是该履行承诺取红泪姐为妻了?”
我笑笑,不知该如何回答。我想,我曾经是负了她的。一个男人,让爱他的女人等那么多年,怎么也说不过去。
负心汉在任何时代任何历史条件下都是讨打的主,所以失忆也不能成为理由。
只是,我还是曾经的我吗?她爱的,又是现在的我吗?
“你去问问你的红泪姐吧,她若嫁,我就娶。”
是的,我虽然忘记了,可是,我还叫戚少商。
我不能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我举起右手放到心脏的地方,心脏虽然伤了,心还在。
对她的爱忘了,对她的愧疚却依然存在。哪怕那段过去对我来讲只是一个故事,一个甚至并不完整的故事。
老八拉着我一起走到山崖上。息红泪也是习武的女子,这会却没有发现我们的到来。她望着悬崖下的眼神充满梦幻,与绝望。
老八告诉过我,那是我们曾经一同跳崖的地方。
我闭上眼睛,仿佛能看见一个身影从崖上坠落,然后另一个身影接着落下,紧紧追随。不愿放手,不愿看着那个人离去,不愿让自己与那人生死相隔,于是宁可选择一同死亡 。
是怎样的感情才会这样生死相许呢?
摸摸胸口,那里有点闷,毕竟伤还没好。不适合想这么严肃的问题。
我假装咳两声,将息红泪唤回神。
她站起来看了看我:“你伤没全好,别到这里来吹风。”
老八凑上前,“大当家是想问问红泪姐还愿不愿意嫁给他?”
这孩子,不是让你问吗?你这还不抵我自己问呢?
息红泪朝老八瞪了一下,“是你拽着他来的吧,他什么都忘了,哪还记得要娶我。”
我低头,装小狗,“对不起,我真的忘得一干二净了。”
“好了,不说了。”息红泪似乎也跟我一样讨厌这个话题,她说:“少商你还是赶快把伤养好,然后带着老八回你的连云寨去。”
老八一听,立刻急了,“红泪姐,你要赶大当家走?”
“不是我要赶,而是两个月后,我也要走了。所以你们都得走。”
息红泪转过身去,有些刺骨的冷风将她的衣裙和长发吹起,真的仿佛要乘风归去的仙子。
“五月初五,郝连会来迎娶我。”
我心里突然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似乎她嫁了,我曾经的罪就弥补了,不管她嫁的那个人是不是他爱的人。
我是不是有点卑鄙啊,大侠就是这样的?
不过,明明吐了一口气,仍然有点不舒服。下意识的摸摸胸口,伤得太了啊。
“红泪姐,你不要大当家了?大当家虽然曾经做过对不起你的事,可是你不是一直都在等他的吗?她现在回来了,你怎么又……”
这孩子,似乎我的终身大事,他比我还急。好兄弟!
只是这话说的,好像我做了一负心汉然后被千夫指万人弃再也找不到老婆似的。
“老八,”息红泪打断了他的话,“我跟大当家的事,我们自己会解决。”
“哦。”土匪老八一下子也成了小瘪三,耷拉着脑袋看看我又看看息红泪。
我踢踢他,让他先下去。他听话地转身走了。
没走几步,又转回来,看着息红泪特认真地说:“红泪姐,大当家一定会再爱上你的!”
息红泪婉转一笑,给他一拳,把他送下上去。
然后笑容渐渐隐没。
这样的感觉很不好,仿佛看着一幅最美的画在眼前撕毁,非但没能阻止,还做了一帮手。
其实我也想过,我会不会再爱上她。喜欢是肯定的,这样美丽聪慧高贵大方的女人,让人不喜欢都难。
至于爱,摸摸胸口,好像已经忘了爱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这样也好,不会再连累下一个女子。
只是赶走了老八,两个人反而相对无言。
为了找点话题,顺便问了问我的救命恩人的事。人嘛,不能忘恩负义。下见到了,请他喝杯酒也好。
息红泪想了想,道:“那人白衣白发,蒙着面纱,自称是天山冰雪宫宫主。把你送到嘱咐几句就走了。其实冰雪宫并不算一个江湖门派,从不参与江湖事物。位于天山之巅,以医术著称,历届宫主皆称天山圣君,有起死回生之术。但他们鲜少出江湖,很少有人认得。据说冰雪宫终年冰封,通向那里的唯一一条路也是从半山腰起就被冰雪覆盖,气候恶劣。求医者若非武功超群,也难以到达。所以实际上被冰雪宫所救的人,多半是运气好遇上难得出宫的宫主。数目就可想而知了。我知道的也就这么多。”
实在浪费!这么高的医术,躲在那么一个与世隔绝的破地方,干嘛呢?不无聊吗?
总不能每天捅自己一刀子,治好。再捅一刀,再治。……
“不可理喻。”我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外人又怎么能说得清。总之你运气好,捡了一条命,自己珍惜就是。”
息红泪说这话的时候,颇有种圣人的感觉。冰雪宫与毁诺城,似乎有那么一点相似的味道。
我点点头,自然是不会辜负自己的第二生命。
只是还是不知道救命恩人到底长啥样,姓什名谁。算了,遇见白衣白发的老头,都孝敬孝敬就好了。
五月初五那日,郝连小妖浩浩荡荡的队伍来毁诺城迎娶息红泪。
大概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焕然一新的郝连小妖看上去也有了点男人味。这小子,真是爱傻了,笑得嘴都合不拢,连看见我也跟见了好哥们似的。全然忘记当初一枪差点要了我小命。
不过,他该是个可以给息红泪幸福的男人。我也放心。
婚礼在五月二十,郝连将军府。
伤已痊愈,我和老八也混在送亲队伍中一起到了京城。一个是江湖第一美女,一个是抗辽英雄郝连将军的公子,这样的婚礼,想不隆重也难。朝廷的江湖的,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得捧场给点面子。
息红泪执意要我送亲,也是想让我借这个场合重新认识一些江湖上的朋友。因为我说我要重出江湖。
酒席上认识了不少人,大家对我的失忆似乎也早已了解,一副同情又感慨的模样。
靠,我是失忆,又不是失意!
我笑,我笑,我笑笑笑!
总算看见几个比较正常的,就是六扇门的一帮兄弟。
四大名捕依然围着诸葛神侯,那架势,外人是很难插进去的。所以我当初退出六扇门真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诸葛神侯虽是不折不扣的大忠臣,不过怎么看怎么觉得此人城府太,略带狡猾。大概就是老姜的缘故吧。
无情不放心地为我把了把脉,了然地神情,却一言不发。据说无情的智慧跟他的暗器一样几乎天下无人可比,敢情不多言也是智慧的一种。
铁手拍拍我的肩膀,“还是兄弟。”劲道大,情意也。当初好歹替了他一年,让他在外逍遥自在,他也该如此。
冷血抱着剑,对我点点头。又看看我靠在桌上的剑,不说话,似乎是对它不满。不就是把逆水寒换成无名了么。
新的人生要用新的剑来陪,那把不祥的剑早该扔了。虽然,有可能,是我自己丢了。无名无名,跟我一起被送回来的剑,反正没人认得,就叫无名了。其实是把好剑,就是秀气了点。
最喜欢的还是追命,上来一句,“戚大哥,好久没一块喝酒了,不醉不归。”真是爽快。加上这小子长得人模人样,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嘴巴是嘴巴身材是身材,没话说。喝!
结果我重出江湖给人的第一印象还是一个失意的大侠。曾经的未婚妻子嫁作他人妇,曾经的未婚夫在她的婚礼上喝得酩酊大醉,叫人不想歪也难。
唉,谁叫追命那小子酒量忒好,我不醉,他也不醉,只好大家一起醉。
醉完醒来,说服老八这个拖油瓶回去重建连云寨,我要一个人潇潇洒洒走江湖了。
真是令人期待啊。
当然,陪我的,还有无名。
●第三章 风流
记得送息红泪出嫁离开毁诺城的时候,我问老八有没有中意的姑娘。老八撇撇嘴,说阿碧姑娘已经不在了。说完眼睛红红的,又想骂人。
我知道,就是在由于那个王八蛋的被判引来一场千里追杀中,他的阿碧姑娘死了。
他是伤心的,我理解。所以我让他回连云寨,召集剩下的弟兄好好过日子。也别打着什么抗辽的旗帜了,朝廷里面一团乱,走了一个向辽的傅宗书,来了一个亲金的蔡京,皇帝不像皇帝,反倒像个风流公子,灭亡是早晚的。不管抗谁,只有两个结果,自己打死了;自己没打死然后朝廷把你灭了。还是保护保护当地的老百姓,给兄弟们成个家来的实在。
只是我已经不属于那里了,也不想再回去。
老八还是愤愤不平,说:“大当家,你就不想知道你的仇人是谁吗?”
我问:“那个人还会来找我寻仇吗?”
他回答:“那倒不会,他都已经消失两年了,结仇那么多,不死也活不了。”
我说:“那不就得了,我记得他叫王八蛋就行了。”
老八终才舒了一口气:“对!就是王八蛋!”
唉,这孩子。
老八末了又问我:“红泪姐嫁人了,大当家你怎么办哪?”
这小子不知道为什么不愁自己,专愁我。难道我风流潇洒人见人爱的模样还不如他的土匪坯子?
我拍拍他的肩,“你大当家我自然是无牵无挂四风流去。怎么,对我这么没信心?”
“嘿嘿,怎会。”他抓抓脑袋,居然有点不好意思。
风流快活的日子就是过得快,一晃就五年了。
小妖和红泪的儿子,见到我已经会撒娇要糖葫芦了。
老八也在连云寨安了家,媳妇是当地的女子,据说是对他曾经的英勇事迹敬佩的不得了。这小子,八成吹牛了。不过,看他嘴咧的程度,就知道小日子过得不错。大概过几个月,我又要包红包了。
红包?不怕。
我啥都没有,就是有钱。
为什么?
因为我现在是京城第一大富有的帮派金风细雨楼的楼主。
想当年,有人送我一把逆水寒剑,然后我失去了一切,差点连小命也不保。大概是老天为了补偿我,三年前差王小石送我一大金库,顺带还附赠金库管家――杨无邪。
其实小石兄本来也就没打算我能管理金风细雨楼,不过是借我的武艺以及在江湖上的名声和人际关系,给金风细雨楼一个安全保障。至于大大小小的事物,有精明能干的杨管家就行了。
其实我很看不透杨无邪这个人,王小石当初也有意让他来做楼主的,但他坚持只做管家,还向他推荐了我。我接手后,他对我也是毕恭毕敬,凡是楼中事物也都向我汇报,大小事的决策也跟我商量,让我最后决定。连我要上青楼喝酒,他也只是提醒我多带点银子。
我不安,观察,揣度,不过最后也只发现,这人,简直比我亲娘还好!
这不,刚刚还差人给我送来一对玉镯,说如意姑娘今天诞辰,我不能没有一点表示。另外还有我的干净衣服。
我懒洋洋地靠在热气腾腾的浴桶中,告诉屏风外边的小厮,衣服搭在屏风上,礼物直接给如意姑娘就行,不用经过我手了。
“哟,这可不行。这玉镯再好,也只能作是杨管家送的,戚楼主没点表示,今天可说不过去啊。”
温软如玉的声音飘进来,真是三分甜,七分醉。
“如意,你就别为难我了。我的全部家当,可都在杨无邪手里。”
屏风外听见关门声,那小厮已经走了。然后是没好气的一声:“人总是你自己的吧!”
边说着,窈窕身影也已经移到里间来了。漂亮的大眼睛瞪着我,红唇紧抿,两腮微鼓,一手叉腰,一手拿着我的衣物作势要往水中丢。
唉,一没外人,这小妮子就现原形了。瞧那一身青绿纱衣,流云鬓,碧玉簪,美是美,就是有点凶。京城最大的风流场所云晓楼的头牌可不是好惹的。
小丫头一年多前我将她从一变态手中救过一,然后给自己找了一个偷懒的地方。每杨无邪一跟我唠叨楼里的琐碎小事,我就躲到这里来。
杨无邪的唠叨不同于老八那种没营养的唠叨,而是逻辑分明,句句有理,让人反驳也不成,打断也不成,只有躲的份。
开始时,躲到酒楼,他会跟到酒楼,你喝他说,店小二小声嘀咕,金风细雨楼的楼主好小气;后来躲到六扇门,找无情下棋冷血比剑追命喝酒,他就跟在一旁候着,等你完事了,他接着跟你说,五以后,我被六扇门勒令非请不准进门。
直到躲到如意这里,杨无邪才没跟来。嘿嘿,他可是有家小的人。他要敢来,回去一定掉层皮。
眼看着我的衣服就要落入水中,我赶紧赔罪:“好如意,我今晚陪你吃饭庆祝。”
“哼!”
小丫头把我的衣服扔在床上,气鼓鼓地坐下来。
“喂!你不出去?”
“我干嘛要出去,这是我的房!”
“没看见我在洗澡!”
“管我屁事!”
“不知道男女授受不清?”
“大哥你忘了我干嘛的?”
是呵,一直都拿他当妹妹似的,都快忘了她也是风月女子。
“好妹妹,出去了,哥哥穿好衣服就出来。今晚好好陪你闹一闹。”
小妮子扭头不答我,然后瞪我一眼,出去了。眼睛红红的。
她的心思我知道,虽然也觉得很投缘,可是我只拿他做妹妹。
要帮她赎身,她说除非娶她否则宁可不出去。所以也只能由着她在这里,适当照着她,别被一些变态欺负。
乘着水热,又擦了两把。
刚从扬州回来,一身尘土。下午一回楼里,就碰见杨无邪,趁他开口之前,借口如意生日跑到这里。
唉,这人心细的程度,连我要洗澡换衣都想到了。
去扬州,是和追命一起的,查关于扬州知府杜天宇的贪污受贿案。
六扇门最近很忙,朝中斗得厉害,京城治安频频出事,金国的奸细探子四流窜,分得出手去的,只有追命一人。铁手不放心,央我同去。
他那点心思我还不知道?最近江湖上闹得风风雨雨的男女通吃的采大盗据说前一段时间也出现在扬州,不就是怕他那个宝贝追命也被当采了。这孩子,武功不差,跑起来风都追不上,脑子也不弱,查案的时候常常冒出些出人意料的想法,就是破案的关键。可就是没长大,单纯得厉害。你喊他一声兄弟,他就管你当哥。
大概是常常一起喝酒的缘故,这小子我也觉得亲,自然就答应了做一回护草使者。况且,让铁二爷欠我一份人情,也不错。
唉,想想真是凄凉。人家有的有,有草的有草,我戚少商虽说也风流快活了五年,可如今还是形单影只。
当然不是我魅力小没人要,风流大侠的名号如今在江湖上也响当当,以致那九现神龙都快被人给忘了。只是那别人眼中的红颜知己在我心中不是小妹就是大姐,叫我如何下手都觉得别扭。
失意的人生啊!
门外如意又在叫,没办法赶紧起来。
擦身时,突然想,莫不是我平时太自恋才看谁都不入眼?
你看,身材修长,肌肉匀称,肤色如蜜,虽不如女儿家那样温软滑腻,却也是紧致有弹性。标准的美少年,不,青年,叫人不自恋都难。
唯一的缺陷就是胸口那道疤,无情说伤太,所以去不了。
然后铁手很鄙视地看我一眼,说:“身上没个疤,算什么男人?”
其实他说的也对,所以呢,这唯一的缺陷也不是缺陷了。
真是完美的男人!
“戚大侠,你好没有?怎么比个姑娘家还慢!”小丫头扯着嗓子在外面喊,存心丢我面子。
“好了好了,再叫我就不陪你了。”
真是的,让人家自恋一会儿也不行。
穿好衣服,拿起剑。无名无名,就你最好。天天都陪我,不会不要我。
带着如意去醉琼楼吃饭。那是金风细雨楼名下的一家酒楼,可以坐雅间,吃完还不用付账。杨无邪今天没给我送银子,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最后还是坐了大堂,如意喜欢热闹。
小丫头点了一大桌菜。看她那小蛮腰,能装多大的胃?
小二哥直对我眨眼睛,我只能当没看见,还得笑着给她推荐哪道菜最好。没办法,今天她最大。
要了最好的酒桂酿,小丫头这才收场。平时都一再警告她少喝酒,怕她吃大亏,今天让她随性一回,高兴高兴。
大堂内人生鼎沸,各种各样的人物都有。有几个大汉在聊采大盗。
“听说那采贼轻功奇高,飘一下就没了。所以除了出事的公子小姐根本没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是啊是啊,最神奇的是那些公子小姐出事后都还一副心甘情愿的模样,据说连私方财物都送给他了,还打死都不肯说出采贼的样子。”
“不过,脸虽然美人见过,还是有人见过他的身影的,听说很有当年玉面修罗顾惜朝的风采,一身青衣,飘逸俊秀,也难怪那些人要被迷得一蹋糊涂了。”
“那顾惜朝当年虽然掀起江湖上一阵风浪,前后也不过持续几个月时间,还不是被六扇门给灭了。这个不知道能持续多久?”
“听说六扇门还没行动啊?”
“诸葛大人神机妙算,等到行动的时候差不多就结束了!”
……
我简直要晕倒,这帮人对那采大盗似乎只有羡慕没有痛恨,想想那些欲哭无泪的老父老母,唉,真是世风日下也。
如意也竖起耳朵听他们讲话。我拿筷子敲了她一下,“以后碰到这种俊秀的公子哥儿当心点,知人知面不知心。”
“喂,大哥,你不是吧?你以为我还要为谁守清白?”
“呵呵。”我又忘了。
“戚大哥,刚才他们说的那个玉面修罗顾惜朝是不是你当年的仇人啊?”
我点点头。
如意惊叫:“你记得以前的事!”
“听说书的说的。”
“哦。”失望了吧!
说书的东西当然不能全信,因为同一个故事十个说书匠能说出十二般样。不过呢,无论再怎么变,谁也不能把水煮三国说成了周瑜气死诸葛亮。
有一段时间,醉琼楼请了一位鞠姓说书匠,连开三十场,才将那一段千里追杀的故事说完。那段时间,每天这里都人满为患。我就挤在某个角落里,悄悄地听。
曾经是故事里的人,如今却成了听故事的人,而且故事里的人自己都不记得那个故事了,那种感觉很奇怪。仿佛一个蚯蚓被砍成两段,前一段哧溜钻进泥土不见了,后一段为了生存,为了再长成一个完整的蚯蚓,只有拼命吃泥巴。
看着埋头吃得欢的如意,想笑,又笑不出来。
●第四章 江南
日早晨在金风细雨楼中刚一醒来,杨无邪就来报六扇门有请。
不用想,肯定又是卖苦力的事。扬州的案子已经顺利解决,昨日追命已带案犯回六扇门交了差,不会再有什么问题。八成又是有什么新的案子腾不出足够人手了。
诸葛老头是个精明的主,这种廉价,不,零价劳动力,能用一,自然不怕再多几。可不能让他养成这种坏习惯。
抬头看看立在一旁显然有话要说的总管大人,好像,还是做护草使者比较轻松啊。
算了,就当去游山玩水吧。
起床洗漱吃早饭收拾停当出门时,杨无邪终于结束了关于近半月金风细雨楼名下所属钱庄部分事务的汇报,微微欠身,说:“楼主记得跟神侯大人说好公款报销外出所费用。”
进得六扇门,诸葛神侯大人正在正厅品茶。
这老匹夫,自己悠闲得要死,就会差人。也不知道给他那四个弟子吃了什么定心丸,居然一个个卖命这么多年还卖得不亦乐乎。
“神侯大人,早。”
没人招呼我,只好自己找张椅子坐下来,然后自己动手到了杯茶。
“戚楼主,不早了。老夫刚刚已经下朝回来,他们四个也出去公干多时了。”
老家伙讲话真不客气。听追命说我以前在六扇门挂名的时候,也是个勤勤恳恳的傻蛋。不过我现在又不是六扇门的人,管你们。
“神侯大人有什么事么?昨夜欢愉睡得迟了,希望没有耽误侯爷的正经事。”
诸葛神侯放下茶杯,对我温和地笑,狡猾。
“江湖上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采大盗,戚楼主想必也听说了吧?”
“听说过一些,流言很多,真相却不是太清楚。”
“这就是了。这件案子,目前没有牵扯到人命,与他们四个正在忙得事相比,不能算大案。而且真正接到报官的地方官府也没几个,与传言的作案数相差太多。据说案犯的手法很特殊,武功也很诡异。总之到现在看来,这个案子江湖成分更重一些。戚楼主在江湖上的领袖人物,想必也不会坐看这等人物来扰乱江湖。所以希望戚楼主能替六扇门走一趟,探得些真相回来,也好定夺。当然,若能直接抓捕案犯更好。”
说半天,就是让我一个人去么。刚刚还损我一顿,转眼又把我拍得跟个武林盟主似的。真是人嘴两张皮啊!
反正来之前也是打定了心要去的,有没有人陪到没有关系。
“那请侯爷将已经掌握的线索都交给我,省得我再浪费功夫。”
“那是自然,戚楼主真是爽快之人。这是昨晚无情整理的所有资料。最近的一起案件发生在杭州城最大的茶叶商人周礼才家,江南美人多,按照案犯嚣张的作风,可能短期内不会离开,戚楼主可以一路上慢慢看。”
接过诸葛神侯手中的卷宗,暗叹连无情也开始算计我了。还是追命可爱,没被六扇门污染,跟我一样天真无邪人见人爱。
我翻翻白眼,忽然想起杨无邪出门前的叮嘱,可是要我跟诸葛老头要钱,这么丢面子的事情,我可做不出来。
反正江南也有不少楼下产业,顶多到时候上自家酒楼,住自家客栈,就不相信他们还敢让老大付帐。
转身出六扇门时,分明感觉到诸葛神侯笑得那叫一个老奸巨滑。
当天回去就收拾收拾东西出发了。早知如此,还不如留在江南不回来呢。
一个人,一匹马,一把剑,一个包袱,轻松上路。快马奔驰,三日后的傍晚便达杭州。
杨无邪毕竟是亲娘似的总管,虽然对于我在六扇门的表现非常失望,还是给我塞了一份金风细雨楼在江南的产业分布图和几张银票。
于是,翻了三杭州城地图,沿着西湖绕了两圈半,终于找到了自家的连云客栈。我知道老八有连云情结,他要来了必然欢喜,虽然杨无邪说这个连云和那个连云不是一个连云。
一进屋,掌柜的就迎上来,轻声称呼了一声楼主,将我带到三楼天字二号房。天字号是连云客栈最好的房间。
“累死了,转了好几条街才找到这,怎么躲在这么个角落里?”我一边脱去外衫,一边跟掌柜的抱怨。
掌柜的一脸奇怪的望着我,“楼主,连云客栈已经是杭州城最大的客栈了,随便在街上抓个人问问都知道怎么走的。”
靠,那杨无邪还给我这么一张地图做什么?纯粹误导嘛!
我嘴里不在乎地说道:“是么,我上来的时候,还没听说过啊。发展挺快的嘛。”
“也还好。”掌柜的一边替我倒茶水一边回答,“主要是那时候楼住从不住客栈,只上青楼。”
“咳咳……”我差点将一口茶喷出来。
“楼主是要先吃饭还是先休息?”掌柜的假装看不见我的懊恼,恭恭敬敬地问道。
我觉得这家伙充分得到杨无邪的真传,对上级的窘迫从来视而不见,态度恭敬又讨打。
没好气地答他:“先洗,再吃。”
收拾清爽,换了件干净的衣服,天色已黑。小二问我要不要将饭菜送到房间里来。
摆摆手,我可不是喜欢清静的人。
下楼去时,正是晚饭时间,大堂里几乎客满。唯有一张靠近楼梯的桌子还空着。我坐上去,放下无名,要了几个小菜一壶酒,自酌自饮。晚上还有事,不能多喝。
吃饭的大多是些江湖人士,聊的多半也是些江湖奇闻趣事,自然也包括闹得沸沸扬扬的采大盗一案。
除了得知周礼才的女儿如何如何漂亮,遇上这等事如何如何可惜,周礼才如何如何伤心,以致打算举家搬迁避人耳目,还有那菜贼如何如何神奇来无影去无踪,就没什么有用的信息。
这时候坐我身后一位女子说了一句:“你们别说了,周妹妹现在可苦着呢,整天哀叹着他的穆郎怎么还没出现带她走,还要被老父亲逼着离开此地。”
穆郎?母狼?
哈哈,还真的是一匹奇特的狼啊。
不过,戚大猎人已经来了,管你是公的母的,都给我小心了!
饮尽最后一杯酒,门口进来一位年轻女子。一身白衣,步履轻盈,可见轻功不弱。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虽然没有如意漂亮,不过少了一些风尘气,看起来也清秀可人。
掌柜的是识货的人,连忙亲自迎上去,小姑娘将一个银元宝交到他手中,低声说了几句,掌柜的连连点头。那态度,仿佛见了老大的老大。
白衣女子走出去,不一会儿,三个个白衣女子走进来。
不,是二女一男。
头一个就是刚才进来过的,第二个女子一手提着包袱,一手拿着一把宽剑,长着瓜子脸,鼻梁略高,眼睛也显得狭长些,整个人给人一种清冷的感觉。虽美,但不及第一个给人的感觉舒服。我不是不喜欢冷美人,我只是不喜欢这样的冷美人。或者说还缺了点什么,光冷去了。
最后那一个带着帷帽,脸上看不清楚,但轮廓依稀可见,算得上英气。一身白色披风也将身材遮住,但身高绝不是一般女子可以达到的。以及动作间从空荡荡的披风里显示出来的修长的身形,绝对是一名男子。说是动作,其实更像是人站着没动,只不过起了一点微风,吹动了衣摆罢了。所过之,连一丝灰都不曾带起。
脚步再轻的人也顶多是不留下脚印,却无法防止表面的灰尘被脚步带动,除非脚不沾地。而当今中原武林能做到这点的只有武当派那个白头发白胡子白眉毛的神仙似的掌门人净一道长。此人年纪很轻,不可能为净一。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他从不在中原武林走动。
掌柜点头哈腰,亲自带他们上楼。那个男人跟着抬脚慢慢步上楼梯。我想如果现在没有其他人在场的话,他大概会选择飘着走的。
盯着那双离地不到一分的脚慢慢地在眼前移动,我真宁可他一下子飘上去得了,省得让我幼小的心灵颇受打击。
正想待他上去我好扒拉两口饭出去办事,却感觉到一道强烈的目光向我射来,心也跟着突地一跳。
下意识地抬头,从帷帽下正好看见男人的脸。剑眉,鹰目,面庞如玉,鼻梁秀挺,是英俊而美丽的一张脸。男子抿着唇安静地向上走,黝黑而邃的眸子并没有在看我。
可是刚才那道目光,太强烈,不可能是幻觉。我能肯定,那样的目光只可能来自那双眼。
为什么?
回过神来的时候,男子已经上了楼拐过弯看不见了,我这才发现心口还在突突地跳着,有一点刺痛的感觉。
无情说过,伤致心脏,即使伤口愈合,但是心脏剧烈跳动的时候,仍会感觉到刺痛,属于正常。
或许这五年的日子太安逸了,无论是与人比武,还是为金风细雨楼铲除异己,都不曾真的在意过什么,总是随性而为,故而也谈不上紧张,鲜少会有痛感。
印象中最后一,就是救如意的时候,那时她还不是头牌。看着那一身翠绿衣衫包裹的弱小身子在变态男人的凌虐下伤痕累累,顿时心痛异常,于是也不管云晓楼的规矩不规矩,拔剑先杀了那个变态男人再说。所以之后,也总是会有意无意地宠着如意。
可是今天什么也没发生,不过是一道目光而已。一道来不及直视的目光,强烈,却并未感觉到危险的目光,就让我心跳加剧。
为什么?
甩甩头,将内心平息下来。可是桌上的几样江南小菜已经凉了。小二过来问我要不要热热,我告诉他不用了,帮我留些饭菜和酒就行。
提剑出得门去,一阵冷风吹来,立刻清醒了不少。二月天,即便是江南,也是三分寒的。
脑子里依然是刚才那个神秘男子,从他进门到上楼,不过短短片刻,却无法不去在意。始终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一下子又想不起来。每回想,都是一片白衣,白得晃眼。
江湖上喜欢穿白衣的公子哥不多,因为白色太能张显人的特点,无论是缺点还是优点。所以除了自认完美的人,穿这种纯白衣服的人其实很少。当然,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完美无缺的风流大侠戚少商肯定是其中之一。
不过那个人穿着白衣的感觉却又与我完全不一样。说不清楚究竟有什么区别,但是如果如意在这里的话,一定会分别得出。因为她看到我的时候通常会两眼冒心心地凑到面前,若看到那个人却定会不由自主地往后缩,最好是找一床被子裹在身上再探出一个小脑袋偷偷地看。
对,就是这种感觉,冷!
不似那个瓜子脸美人的冷,而是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一种冷的气势。如果说那个冷美人象块寒冰拒人千里之外的话,这个白衣男子就如同雪山一般,即便觉得冷,还是不得不去仰望和赞叹。
奇怪的是那道让人心跳的目光,细细体会,却只是强烈,并没有寒意。如果一定要形容这种强烈的程度,我想我宁可说是火山爆发岩浆四射,也不会想到雪崩。
矛盾。
如果不是我产生了幻觉,就是这个人本身的矛盾。
矛盾的有意思的人。
未等我思量完全,已经走过两条街,到了凤凝院的门口,里面一片欢声笑语。
想了想,还是从后门进去,今晚没心思玩。
●第五章 夜遇
凤凝院与云晓楼是全国最有名的两家青楼,一南一北,遥相呼应。只不过前者在风雨楼名下,后者却隶属方应看方小侯爷的有侨集团。这也是为什么我那年救了如意却要给方应看这狐狸小子敬酒赔罪然后还要杨无邪忙里忙外半个月才终于摆平此事。
金风细雨楼与有侨集团明里暗里争斗不断,不过青楼这一块,到一直和平相。凤凝院的魁萧雨潇与云晓楼的头牌玉如意虽然彼此知晓,却并无争奇斗艳再比出个第一的心。或许也有一点原因是这两人都与我颇有些渊源吧,不想让我夹在中间难做人。
雨潇是我重出江湖之后认识的第一个青楼女子,当时我还不是楼主,她已是魁。典型的江南女子,自然而除尘的美,如同西湖一样,淡妆浓抹总相宜。无数人为她抛金如土,但是能得她亲睐入她闺房的却少之又少。我有幸成为其中之一。不过让我对她另眼相看的却并非她对我的欣赏,而是她本身的善解人意。
我第一拥她入怀,却又突然将她推开。对于她这样的女子而言,本是一种侮辱。但是她并未生气,只是穿好衣服,小心地服侍我睡觉。
我有愧于她,告诉她真相:“对不起,并非是你的问题,而是我,突然想很用力很用力的抱紧一个人,可是你的腰那么软那么细,我真怕把你给抱断了。”
这样荒唐的话,雨潇却没有当我在找借口,只是微笑着对我说:“不是谁的错,而是我不是那个对的人,不用勉强。我只希望你能早点找到那个可以将她很用力很用力抱紧的人。”
她学着我说很用力很用力的样子,故意露出一丝狡诘的神情,化解了一场尴尬。
自她开始,我学着珍惜女子,也常常流连青楼楚馆,但风流的名声随传扬在外,真正的接触却从未超过一个轻轻的拥抱。
所以,如果有人一定要问我的红颜知己,那么备选者中雨潇排在第一。
我从后窗翻进雨潇的房间,她正披着水绿色的纱衣坐在桌前,研究一张琴谱。见我进来,抿嘴一笑,开口道:“楼主也有不敢走大堂的时候?是不是碰见了什么烦心事?”
我往床上一躺,反问她:“哎,这闹得满城风风雨雨的,你说还有什么事?”
“采大盗吗?”潇潇抬眼看我,一手随意的撑着下巴,“知道楼主肯定不会坐事不管,我已经吩咐汇组下去查了。”
汇组是风雨楼的情报组织,而雨潇潇是汇组在江南分部的负责人。她其实很聪明,性格内敛安静,经她之手的情报总是按照轻重缓急整理得条理分明,连杨无邪也不得不赞叹。她不会任何武功,反倒起到遮人耳目的效果。
雨潇递给我已经整理好的情报,我将从六扇门拿来的那份抛给她。一边看,一边与她拉家常。雨潇与我现在就像亲人一般,虽然我很不喜欢她一边称我楼主一边用看没长大的小屁孩的宠溺目光看着我。我是失忆五年了,又不是只有五岁。
“看看,无情也不过如此,连我们家雨潇都比他厉害。”
“楼主,”雨潇无可奈何道,“你要嫉妒人家也不要连累我。无情公子的这份东西已经是三天前的了,与雨潇今日才拿出的相差并不太多。”
我撇撇嘴,道:“至少你能肯定采贼与天山冰雪宫有关,他却只说可能。”
雨潇用一副“我看你是没救了”的眼神看着我,说道:“无情公子是谨慎之人,没有足够证据的事自然不会说死。他给了你线索,定也是知道你会仔细去查的。我也是刚刚才能肯定,因为冰雪宫的宫主亲自来了。”
“就是住连云客栈的那三个白衣人?我见过了。我也怀疑,可是我听红泪说当年救我的宫主是白衣白发面带白纱,但这三个人明显都很年轻。”
“那楼住当年也不是楼主啊!”雨潇解释道,“冰雪宫的绝学是医术和雪心经。雪心经属于内功心法,能快速提升人的内力与轻工,据说练至最高层的人可以同雪一样飘在空中,无须任何停顿借力,上下天山如同儿戏。楼主所见之人,不过二十开外,这世上能这样年轻就达到如此轻功水平的非冰雪宫宫主莫属。”
我点头,又让雨潇给了我所有关于冰雪宫的资料。看完后只有两个字: 变态!
出门时,雨潇叫住我,问我近来睡得可好。我闭上眼睛学猪哼了两声,把她逗笑后,跳上房顶,走了。
跳房顶做什么?
自然是去巡逻一下杭州城,看看有没有机会跟那啥啥采贼打个照面了。
顺便再练练我的轻功。
好久不动换,如今终于有了危机感。已经来了一个神秘宫主将我一下子从天下第三的位置上踢下去,可千万别连那个采贼也比不上了。若是到时候跟六扇门汇报,说我清清楚楚看见了那个采大盗然后追了案犯十里终于把案犯追丢了,岂不是要被笑掉大牙?
来来回回将杭州城跑了一遍,已是夜。除了一些声色犬马的地方,大部分都歇了,连白日里游人荟萃的西湖也安静下来。
没有灯。不是特殊的节日,也不是适合夜游的季节。水波平静,倒映着点点星光,静谧中透露着一点神秘的气息,好象戴着面纱的夜之女神。
我在杭州呆过很长时间,看过西湖有很多种不同的面目,在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天气,不同的时刻。唯一不变的,是永远让人叹为观止的美。
曾经,雨潇问我,只凭想象,究竟什么样的人才能入得了我的眼。
我玩笑似地答她,大概就如同这西湖一样,无论在怎样的环境下,无论他以怎样的面貌出现,只要看见他,就能让你心跳加速。
雨潇笑我,那不是每都要心痛?
我只有叹气,哀叹我可怜而悲苦的命运。
雨潇安慰我,你若真看见这样的人了,一定要拜拜他,说不定你就不会再觉得痛了。
为什么?
她说:因为那根本不是人,而是神。
西湖虽然依旧美丽,可要我饿着肚子顶着寒风更半夜游湖,我想我还是宁可回去尝尝掌柜的给我留的饭菜和好酒。
提力跃起,路过净慈寺顶上时,我在犹豫是从西湖中间直接穿过去呢,还是绕着半个西湖回去。因为净慈寺在西湖最南端,而连云客栈在最北端的黄龙洞附近。前者吃力些,但时短。
在饿着肚子的情况下,究竟是节约时间还是节约力量,这是一个问题。
还未想分明,只见一道白影远远地掠过。只一瞬间,就从白堤的那头到了这头。
采贼?!
第一反应之下,人已朝白影追去。
只是,不对。
白影分明是向我来的!
忽然想起采贼是男女通吃,莫不是看上了我?
想我风流倜傥潇洒俊逸人见人爱见开背采贼看上确实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是不?
脚尖掠过水面再跃起时,白影已经停在了湖心亭。
黑夜里的一点白,是格外显眼的。所以,我看清楚了,是飘过来的。
好吧,我错了,不是采贼,而是冻死人的冰雪宫宫主。
我还一心希望采大盗自投罗网,然后弱小朵摇身变成凶猛猎人,一举擒获淫贼,创下六扇门最短时间破案记录呢。
落到湖心亭时,不由得为我美好希望的破灭哀叹一声。
“戚楼主为何唉声叹气?我们并非有约,若是楼主觉得我打扰了你的夜宵计划,可以自行离去,不必管我。”
白影背对着我,没有带纱帽。白色的披风包裹着修长的身姿,在这样冷冷的夜里感觉有点孱弱。一头乌黑的发,竟比那夜色还黑,在白衣的衬托下尤为明显。
只是这人说话的气势,与孱弱实在搭不上边。
好听的嗓音,充满磁性却不沙哑,如玉石相击,干脆利落,直入人心。
我握紧手中的剑,回道:“宫主这是说的哪里话,只是看宫主有如此雅兴夜游西湖,少商作为西湖常客,理当陪伴。”
“曾得楼主陪游之人想必不少吧。”
我想想,雨潇、落月、紫菱、红绡、书语、琴真……好像是不少。
只是,管他什么事?
我笑道:“呵呵,少商朋友甚多,又钦慕西湖美景,邀约陪游之时自然不少。”
“可是,”白影转过身来,“我不稀罕!”
我一时语塞,天下竟有这样的人。说这么不给你面子的话还特地转过身来对着你,生怕你错以为那不给你面子的人不是他似的。
这人……我敬他三分,他竟当我是病猫!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
一丈远的距离,姣好的面庞在夜色下有些不清晰。但那黝黑的眼眸却叫人怎样也无法忽视。不见底的黑,似乎比这夜西湖的水更叫人捉摸不透。
心突突地跳,感觉好像会被那双眼吸进去一样。
但是,怎么也不能示弱是不是?
我瞪着他。他的注视是直接的,仿佛对我的样子颇感兴趣。那眼中漾出了一点星光,透露了他戏谑的神情。
哼!即使是病猫,生气了也会抓人的。
“宫主喜欢做夜游魂,戚少商不便打扰,告辞就是。”
说完转身就走,连抱拳都省了。
“慢着。”
不急不慢的声音响起,好像笃定了我会停下。
而我,居然动作比脑子快,听清楚时,脚步确实已经停下了。
“我只想告诉楼主,若是先抓住采贼,请交与冰雪宫置。”
我转回来,问道:“为什么?他是冰雪宫的叛徒?”
他居然不睬我,更懒得再看我,转过身去继续对着湖水。
算了,这人山里来的,不懂人际交往。而且离开了他的视线,心里也仿佛轻松了一截。我抬手抚了抚胸口,告诉自己大局为重。
不管怎么说,根据无情和雨潇所说的,这件案子与冰雪宫有诸多联系,若能合作,只会对破案有益。
大度一点,好言劝道:“我受六扇门所托,抓捕案犯,不能说给你就给你。更何况你连个理由都不给我!如果……实在情况特殊,我可以上报诸葛神侯,请他将人犯交给你就是。”
他还是保持沉默。
“喂!大家目的一致,你合作点好不好?”
“我没说要跟你合作,如果你不同意,那我只有先一步将那采贼抓住。”
未等我开口,他已经飘出数丈之外。转眼,就不见了。
这人,这人, ……
一个时辰后,我决定,如果不能比他早抓住采贼,我就投西湖算了。
反正,也只有这么一个最完美的情人。
●第六章 卷发
回到客栈时,东方已泛鱼肚白。我抖抖一身的露水,钻进厨房。
“大家早啊!”招招手向大家打招呼,“忙呢?有吃的不?”
一屋的伙计,揉面的,剁馅的,烧火的,煮粥的,洗菜的,刷的一下,全都回过头来看着我,没有表情也没有声音。那场面,有点慎得慌。咳,不会是没睡醒被我吓到了吧。可是你们这样也挺吓人的,尤其是那还握着剁肉刀的。
我嘿嘿笑两声,识趣地退出来,找掌柜的去了。
掌柜的碍于我是楼主,没敢饿着我,可是那一路不停的唠叨却明显叫嚣着他对被我扰乱清梦的不满。
小样,老虎不发威,你还真拿我当病猫了。一个两个都是这样,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端着掌柜的亲自给我热的饭菜,东瞄瞄,西瞅瞅。遇到顺眼的伙计就赏他两个酒窝,遇到不顺眼的就板起面孔吓吓他。他们从刚才掌柜的与我的对话中,也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不敢再拿张没睡醒的死人脸对着我。
走到剁肉的那里,我就觉得不爽。哼!
“掌柜的,今天早晨供应啥呢?”
掌柜的打个哈欠,“回楼主,有馒头,粥,包子,饺子,馄饨,炒米面,汤米面,炒年糕,汤年糕,除馒头外每样有荤素两种。”
还挺周全。我扯了扯喉咙,“听好了,今天早晨馒头取消,所有的馅和辅料全都用荤的,牛肉羊肉猪肉都行。”
“楼主,同一样中,荤馅价格是素馅价格的两到三倍,有些住客恐怕吃不起的。”掌柜的摸着两撇山羊胡子说道。
“那就全按素馅价格卖!今天我请客。”
我话一脱口,就看见掌柜的眼睛唰地一下亮了。嘿嘿,彻底清醒了吧。
“楼主,如此一来我们今天早晨至少要亏一百两银子啊!”掌柜的痛彻心扉的模样,好像那一百两亏的是他的个人财产一样。
“不就一百两嘛。”
“一百两,再加上楼主您接下来白吃白住的,至少就是两百两了!本来是就亏一百两的。”
奶奶的!“掌柜的!”我怒喝,张口想骂人,还是没骂出口,破坏形象的事,我不干。
“你,叫什么名字?”
“小的叫钱多。”
“钱多!你再给我嗦一句,我他妈给你改名叫钱少。”
我丢下一句话,正要走,忽然身边剁肉的伙计小声说了一句:“那和尚岂不是没得吃了?”
一听这话,我仿佛看见少林方丈玄伦大师正带着一脸佛祖的笑容用和蔼可亲地声音问我,为什么不给他的徒弟饭吃。我再抖抖。人家好歹当年传我易筋经来着,我也不能太小气了,对吧。况且,万一惹恼了他,我还打不过。
算了,“做些个馒头,限量供应,只卖给出家人。”
如此一来,心情大好,我扒完饭,回房间补觉去了。迷迷糊糊睡着之前,还在想,冰雪宫变态宫规之一,不吃四脚动物之肉 雨潇的消息应该没错吧。
还是那一片死气沉沉的地方,寒风从木屋的各个缝隙中呼啸着钻进来,挥之不去地环绕在我的周围,无力而又无奈,只是迟钝地感觉着暖意从身体一丝丝地消失。
还是那一身嘎的门响之后,风雪伴随着那个青色的身影蹒跚着移到我的身边。然而我却抬不提眼皮去看清他的脸,只有锋利而明亮的剑锋,刺入了我的心脏,没有疼痛,却无比哀伤。
还是无法承担的沉重与绝望,在那青色的身影转身之际,沉重和绝望得让人窒息。当呼吸伴随着血液的流淌渐渐消散,我只想睁大眼睛看清楚,那疲惫又决绝的背影。
你在颤抖,还是在哭泣?
为什么不愿看着我?
连死亡也无法让你正视我一眼?!
我真的不甘心。
我知道这是梦,做了无数的梦。
没有开始,没有结束。只空留一个青色的背影,附带着刻骨的寒意。
我不知道还有没有下一,只是这一,我不愿闭眼。
即使抗拒不了死亡,也请让那人的面容能映进我无光的眼眸。
带入地府,来生再细细找寻。
空荡荡的青衫,在风中飘了飘。我以为我终于坚持到了,然而,映入眼帘的,不是转身,而是缓缓地倒下。连同乌黑的发丝,都一起飞扬起来。
卷发。青衫。一起飞扬。
不要!
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睁大双眼,去确认那即将消失的身影。
却见,
满室的阳光。
长长的呼出一口气,我按住依然遗留着悲哀而恐惧的心,用手心的温度,去给它慰藉。没有疼痛,就像梦里一样,只有痛极之后的那种的脱力与无助。
我无法解释这样的梦,做了一遍又一遍,连在梦中的自己都知道那只是一个梦,却无法克制每重复的哀伤,无奈,恐惧,绝望。
有人说,再刻的感觉,时间长了都会变淡。我不信,否则怎样才能解释这样一个让我如此沉迷的梦境?
终究还是无法解释啊。我其实早就放弃向别人寻求解释了。
所以这世上,除了雨潇,便没有第二个外人知道,我也会有不安宁的梦。因为自和她尴尬的第一夜后,我便再不与人同床了。
当作秘密也好,当作弱点也好,这梦,就像我的私有财产一样,谁也无法分享。即便是雨潇,也不可以。
不过,现在是醒着啊。
窗外天气很好,我笑一笑,也依旧阳光灿烂。
唤来小二为我打水洗漱沐浴,悄悄地问他,客人们吃完早餐的反应怎么样。
“当然交相称赞老板大方喽!”小二哥一幅憨厚老实的样子,比钱掌柜惹人爱,“有人还问是不是老板有喜事呢 !”
唉,可惜,让他们失望了。
“那个昨晚来的穿白衣服的男人呢?吃了没?”
“他啊,吃了……”
居然吃了!他到底是不是冰雪宫来的啊?
“……不过只吃了包子皮。”
包子皮?
这人果然有意思。
没有发怒,没有责骂,只是吃了一层包子皮。什么意思?
忍耐?不与小人一般计较,不浪费,吃不饱的上外面再接着解决。
头痛?杭州城什么时候堕落到这步田地!于是一点一点掐掉包子皮来发泄。
示威?下再只有肉包子,小心我扒了你一层皮!
缩缩脖子埋到水中,好像最后一种可能性比较大啊?
不过我又不怕他,缩什么缩,我是洗头!昨晚在外奔波一夜,回来困极倒头就睡,现在当然要好好洗洗了。
我摸摸自己的头发,又黑又直,即使只简简单单地扎一个小辫,也……
等等,头发,头发……
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昨天晚上初见那人时哪里不对了。
卷发。
明明是中原男子的面容,可那帷帽下面披散肩头的,却是如树上密密匝匝缠绕的藤蔓一般的卷发。
如梦中那人的乌发一样,是缠来绕去九曲十八弯的卷。
我从未梦到过那人的发,一直只有一个青色的身影,宽大的衣袍总是空空荡荡,好像那衣袍下,根本没有人,而只是一个疲惫不堪的灵魂。
只有刚才,拼尽力气的坚持,才看到那令人心碎的一幕,和缠绕上心头的乌黑的卷发。
为什么会这么巧合?
那相似的卷发,是否,意味着相似的容颜?
还是,不仅仅是相似?
我似乎看到什么在破茧而出。
这个想法让我有一点兴奋,却同时有更多的担心。
一直藏着忍着不愿提及不愿询问,当他是前世的所有,只不想让那些希望我忘记希望我笑的人失望。然而,终究,还是要违背这个意愿了吗?
也许,该来的终究还是要来,并不是躲就能躲得掉的。
我去了雨潇那里。她正在月落的房中,我差人将她叫了回来。她见我脸色凝重,也没有多言,只是等我开口。
“我问你,中原武林可有卷发之人?”
她认真地想了想,答道:“现在没有,但是七年前,有一人。”
“谁?”
“顾惜朝。”
只有他啊……
“冰雪宫的人都是中原人么?”
“不,冰雪宫收男子为徒,女子为仆。对女子除了相貌外并无限制,对男子也只多了关于才智与医学天赋的要求,并无种族门第的限制。”
这样么?也可能是西域人啊……
“不过,冰雪宫历代单传,到现在十三位宫主,都是中原人。”
“你确定?!”
“确定。”雨潇抿嘴笑了起来,大概是不习惯我这样沉的样子,想让我轻松点吧,“其实判断是否为中原人,肤色,发色,眼瞳,脸骨轮廓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头发是否卷曲,其实不少中原人也是黑色的卷发。”
“可你刚才还说没有?”
“楼主问的,关心的,都是那与江湖武林息息相关的人物,这些人中,目前的确没有。至于那田间地头的大叔大婶,酸气迂腐百无一用的懦弱书生,楼主并不需要答案。”
雨潇,你叫我说你什么好?
我无可奈何地朝她笑了笑,还是只有顾惜朝么?
我想我其实早就知道那梦中的青影只可能是顾惜朝。也早就明白,我跟他,或许并不是仇人那么简单。无论是别人茶余饭后谈及的兄弟之情,还是那鞠姓说书匠口中的知音情谊,又或是红泪不愿我想起的部分,也许都不及梦里唯一仅存的最后的记忆更接近真实。
只是,简单才能快乐。
那就仇恨吧。他背叛兄弟,连累无数相关不相关的人命丧黄泉,我逼他前途尽毁,爱妻自刎。这仇恨,应该足以掩盖其他一切纠缠。
本以为仅有仇恨,作为大侠,该是很快就能忽视的,何况本来就已经忘记。
何况,关于他,早已是生死两茫茫。
可是,又出现了啊。
他会很不爽吧。即便只有仇恨,面对一个忘了一切的仇人,就像一棒子打在棉上,弹也不弹一下,定是要多郁闷有多郁闷的事。
难怪他会对我冷冰冰的连句让人舒服的表面话也不肯讲。
不过,既然重出江湖那一天就已经决定不计较过去的一切,重新来过,是不是也该向他表明一下自己的立场呢。
可是,这人,好像不太好沟通啊。
哎,顾惜朝。
●第七章 书生
雨潇是心思剔透的人,见我陷入沉思也不打扰,直到月落推开门。
“你们两个有完没完?老娘难得请客吃饭,肚子饿扁了,连个鬼影都没有!”
“月落……请吃饭?”我疑惑地看看月落,又看看雨潇。
雨潇笑答:“是呢。楼主还是别愁那些有的没的了,月落今天在醉琼楼请客,可是有重要的人要介绍给你认识呢。”
凤凝院第一精明第一小气的月落姑娘居然也会请人吃饭,看来另一位客人来头不小呵。
我打量着眼前一身简洁芽黄衣裙的女子,鬓发顺着耳边陲下,用两根细细的嫩黄丝带松松的系者,余下的大把乌丝也只一根稍宽的镶玉发带束在背上。这是月落?
可是那狭长的丹凤眼,弯弯的柳叶眉,薄翘的嘴,不是那个透着精明的伶牙俐齿的月落是谁?
“月落,你不是跟大哥一样也失忆了吧?你的绫罗绸缎珠宝首饰呢?你被抢劫了?”
月落没好气的瞪我一眼,丹凤眼中精光一闪,“老娘现在走自然美路线,不需要那些庸俗的东西。”
“切,现在说庸俗,之前打扮得跟个绿孔雀似的时候,没见你说庸俗来着?”
毫无疑问,又招来一记白眼。
“妹妹是要为秦公子进京赶考攒盘缠的吧,也别太亏自己了,不够的话,姐姐这里还有些。”
雨潇就是心太软,我才不信那个无时无刻不考虑着从别人那里剥削一点的月落会没有钱。不过,能让爱财如命的月落动心的秦公子,我到真的很好奇。
见到秦非是在片刻之后,四方的桌椅,我与他对坐,剩下月落与雨潇相对。
典型的书生模样,手上一把标志性的折扇,瘦弱清秀,青灰布衣,蓝布发带将头发简单束起,无一丝多余的赘饰,倒给人干净清爽的感觉。
想着初见的招呼也只是微微作揖,由着月落东一句西一句的介绍。这样安静的人,怎么会对月落钟情?
我让雨潇给他倒酒,月落拦着不让,“秦非身体不好,不跟大哥你这个酒鬼比。”
秦非轻轻按下她的手,说:“月儿,无妨。”
待雨潇倒上酒,便举杯对我说:“在下并非武林中人,也不了解江湖之事,说对戚大侠有多少仰慕之情未免虚伪。不过,月落无依无靠,得戚大侠照顾多年,不似兄长却更胜兄长,这一杯聊表秦非的敬重与感激之情。”
我一饮而尽,喜欢这样直来直去的性子,只是,他喜欢月落什么呢?月落不仅是风月女子,而且给人的初始印象通常不是狐狸精就是守财奴,一个地地道道的书生,怎么会对这样的人感兴趣?
这样想着,便就问了。月落的眼光像在杀人,我装模作样硬着头皮顶着。
秦非看看月落,给她一个安慰的眼神,说道:“月儿虽然爱财,但却并没有为钱财所奴役,更没有因为自己的爱财而伤害到其它的人。她只是凭自己的本事去拿自己喜欢的东西,光明正大,人人皆知。每个人都有喜欢的东西,她只是喜欢钱罢了。何况,为了秦非,她连自己最喜欢的东西也能舍弃。这样的真性情,并不是所有人 都能有的。秦非着实感激上天的恩赐。”
一番话让我对他刮目相看,不迂腐的书生实在少见啊。只是,有陈世美这样的先例在,我还是不得不扮演足了这个兄长的戏份,又问了很多身世啊前途啊理想啊的问题。直问得月落凌厉的眼光将我斩杀了千万遍。果然是女生外向。
不过秦非到一直不卑不亢地回答着我的问题,并没有丝毫不耐烦。用简洁的话语解释我心中的疑惑,用实在的内容安抚我的不放心。
他说:“大宋气数将尽,边疆连年征战,朝中奸臣当道,我一介书生,没有任何后台,报国只怕无门。若是勉强,只怕同当年的顾惜朝一样,最后连已有的幸福也守不住。秦非无大才,只愿能谋个地方官,带着心爱的人一起,守护一方百姓,守住自己想守护的人。”
“好!”我赞道,举酒敬他这一番话。当年的顾惜朝若是也有秦非这样的心境,该会少去很多令人哀痛惋惜之事吧,虽然有些灾祸是避免不了的。
只可惜,顾惜朝终究不是秦非,当年的不是,现在的呢?
不管怎么说,这顿饭还是让人畅快的。
月落有了归宿,实在是让人高兴的事。至少,等秦非高中归来,我就不用再因为这丫头拿我当挡箭牌到醉琼楼蹭饭而受老板的白眼了。(这醉琼楼是京城那家的分号。)
雨潇说她已经查过秦非的身世,同他自己说的一样,确实是没落的后代,只是家道中落,父母早逝,到他这里,不过守着一方宅院,一点积蓄,读读书罢了。而且幼时患病落下病根,长大后虽好了很多,仍没有其他男子来得强壮。也许是怕柔弱的样子被人欺负,大多数时间都是闭门读书,鲜少外出。
想来的确是个安分踏实的人。
“真没想到这丫头居然是第一个。看来女大不中留啊!”
我感叹着,居然有一点点哀伤。被这秦非捧得真有点觉得自己是她们的兄长了,明明她们从来都不拿我大哥。
“楼主若是真喜欢,青楼之中,自是旧的去,新的来。以楼主的魅力,也不怕会寂寞孤单。”
“雨潇,你这是夸我还是损我呢?”
我其实知道她不是夸我也不是损我,只是还有下半句没说。所以她也答非所问。
“该来的总会来,楼主还是笑起来好看,愁眉苦脸的可不是楼主的作风。”
告别了雨潇,我去了周礼才家。
查案是大事,光听别人说,总不及自己得到的信息有感觉。
话说杭州城为什么那么多山山水水,不像京城条条大路东西南北分明啊。最变态的路口居然前面一岔口,左边两个岔口,右边三岔口。好死不死的没带地图,问一老大爷,只告诉我向右拐。于是老子老老实实把三个岔口都走了一遍,终于最后一个走对了。天,说出去一定会被别人笑话的。
所以,当我看到周礼才家的大院时,我的喜悦之情可想而知。
我整整衣衫,上前敲门。可是半天没人应。不会已经搬走了吧。我这么辛苦才找到这里,岂能白费。
想到此,便退出几步,跃上高墙,看了一看房舍结构,然后落入院中,径直朝大厅而去。
院子里静悄悄的,顶着一树芽的桃树在风中抖了几下。
为什么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加快脚步冲入厅堂,却看见,一屋的人。
而正中那个举剑的白衣男子……
“顾惜朝?”我禁不住脱口而出。
白银男子缓缓地转过头来,黑白分明的眸子中有光一闪而过。
许是太久没有听到有人这样叫他了吧。其实话一出口我便后悔起来。我想我是应该称他宫主或者圣君的,毕竟只有这是他默认的身份。江湖上都知道我失忆忘了从前的一切,他也不会例外。尽管他消失江湖这么多年,但那雄鹰一般凌厉的双眼中,有什么能瞒得过?他未曾告诉我姓名,我却脱口而出,不是调查他又是什么。谁都不喜欢被人调查的吧。
他的眉头微微蹙着,证实了我的想法。浓黑的眉,眉峰如剑,与此刻的眼神相得益彰。
可是说出口的话也收不回来,我只好硬着头皮与他对视。
这还是我第一如此清晰地看他。
白皙的肌肤,不似秦非那种略带病态的苍白,而是如同白玉,在这阳光普照的下午,隐隐泛着温润的光泽。一头乌黑的卷发,用一根刻着纹的乌木簪将一部分挽起,余下的随意散在肩头与后背,却在哪一身白衣的映衬下,如同一幅泼墨画,精美绝伦。额前滑落的两缕,正好勾画出精致的脸型,从饱满的前庭,到秀挺的鼻梁,到瘦削却并非颧骨突出的面颊,到小巧却依然略显圆润的下巴。黑白相称,恰到好。唯一的一点红润之色,是此时微启的唇,不知因我的称呼而略微惊讶,还是有什么想说却又没有说出口。
突然觉得无语,就像昨夜他极度挑衅的话语让我语塞,今天却只是因为他的容貌。让人不敢再开口形容的容貌,只怕说不尽,空留下误解和遗憾。
我从未想过梦里无数想要看清的面容竟是如此的绝色!
是的,我只想到绝色。
我知道他是男人,甚至是男人中的男人,那样凌厉的眼神任谁都不敢忽视,看看这大堂内被他的气势吓住摒住呼吸的一群人,玉面修罗果然不是盖的。
可是,我还是只知道绝色。
我从不太在意男人的面貌,却无法将自己的眼睛从他的脸上移开。
如果你一定问我是否能够多一些形容,那么好吧,红颜祸水。
只是我怕如果我说出来,会死无全尸。
而此时他对我的凝视已经明显不满,嘴唇抿起,眉蹙得更。
我听见自己的心噗嗵噗嗵跳起来。
转移视线。
听过无数的江湖传言,对他最好的形容莫过于风度翩翩潇洒俊逸。
他的确不负这传言,看那长身玉立,一袭从内到外的白衣,宽大的衣袖,是数不尽的魏晋风流。
中衣束着镶玉的白色腰带,有浅色丝线的绣纹延伸在腰带上下边缘,不时缠绕交叉,将一颗颗泛着极淡绿色的玉石镶嵌其中。腰带略宽,更显身形修长。领口可见里衣领上的白色绒毛,围绕着脖颈一圈,延伸下来,隐入中衣之下。那白色绒毛似乎淡化了一点他周身散发的寒意,我喜欢。
只是,他似乎太瘦了,那腰与肩,比寻常男子都窄上几分,恐怕连秦非那样的嬴弱书生也比不上。可是,却又不见突出的骨感,尤其在外衣的笼罩之下。
外衣却比中衣薄透些,袖口与前襟边缘有两寸来宽的暗纹,不张扬,只是弱化了那衣料的轻盈。恰得其分。
他左手拿着昨夜初见时戴的帏帽和剑鞘,帽纱垂地,剑鞘被帏帽和宽大衣袖掩去大半,只可见末端简洁古朴的纹。右手握着一柄寒剑,指骨细长,骨节分明,指甲因用力而显出粉色,比肤色,比唇色淡。
剑是一把好剑,比寻常剑宽而长,剑身厚重,泛着白光,有极浅的划痕,记录着它的战斗史。剑刃依然锋利,寒光隐隐,只中部一侧的小小缺口诉说着它也曾有过的沉痛历史。
只是,此刻,这剑尖所指,却是一个明显不会武功的半百老头。看那衣着与位置,想必就是这一家之主周礼才了。
我再回视顾惜朝的目光,咧嘴笑了笑,“你这是……”
“查案。”简洁而明确的回答之后 ,他已回头对着那瑟瑟发抖的周礼才,“你到底信是不信?信的话,老老实实交待情况;不信的话,我就砍下你的手臂,再帮你接上,让你相信。”
那周礼才听了这话,一下子腿都软了。哆哆嗦嗦的说不出一句话来。旁边的仆人们似也被吓傻了,一个个只是呆望着。
有这么问案的吗?
看着那周礼才实在吓得可怜,我伸手握住他的剑柄,将剑还入鞘中。不想拿无名去挡开他的剑,怕他误会。只是如此一来,不可避免地触碰到他的手指。也正因为如此令他瞬间缩手放剑,我才得以顺利拿剑归鞘。
我没有遗漏他眼中刹那的错愕,也无法忽视短暂相触时手心传来的一丝冰凉,只是目前没法解释和询问。
我拿出六扇门的令牌,转向周礼才道:“我是六扇门的捕头,来查采贼案的,这位是我请来的神医,想确认一下周小姐是否曾为药物所控。发生这样的事,大家都很痛心,还是希望您能帮忙,破了案,就少一个无辜的人受害,或许也能对周小姐目前的状况有所帮助。”
周礼才看着我,好半天才点了点头。我又跟顾惜朝眨眨眼,示意他有什么问题可以问了。可是他似乎不怎么买我的帐。周礼才倒是很老实的开始说了。想必在我来之前,他们已经僵持了一会,周礼才不肯回答顾惜朝的问题,他才拔剑相向的。
哎,这人的性子。
●第八章 对酒
我与顾惜朝离开周家时,已近日暮时分。
在顾惜朝的威胁与我的好言劝说之下,周礼才详细回想了女儿出事前后的事,几个丫鬟仆人也七七八八地补充了些。
原来周小姐出事三天之前去过一趟庙里求签,回来后就有些神情恍惚茶饭不思。大伙只当小姐身子娇贵受了些疲累,再加上所求姻缘签也非上上签可能心情不佳,于是除了炖些补品照料她多休息外也没注意什么特别的地方。出事之时也没有任何动静,直到第二天早晨丫鬟进去才发现小姐被糟蹋得不堪入目的身子赤裸地躺在血迹斑斑的床上。小姐昏迷一天后才醒来,到现在唯一说过的两句话就是唤了两声穆郎。周老爷无奈之下才将她送到乡下老家静养。
“真是禽兽,禽兽中的禽兽!禽兽不如!”
顾惜朝斜睨我一眼,将手中的帏帽戴上。白纱遮住了面容,但有些东西是遮不住的。
我突然想起,我该先解决和他的问题,才能一起好好办案。这周小姐应当是被药物所控,可是官府却一点没检验出来。大概只能靠他了。再说,我也不想总与他这样尴尬地相。
我揉揉额头,有些话不知道怎么说。好半天才憋出一句话:“你,是顾惜朝吧?”
我知道这个问题很白痴,明明都叫过人家了,明明心里也是非常地肯定,因为只有这样的人,我才相信自己当年会无条件地相信他,让自己败得狼狈不堪。好吧,我承认,我虽然对一般美人没有太大的兴趣,可是对极致的美人,嗯,还是会在第一印象上让我给他加很多很多分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对不对?
可是,总又觉得,现在的他,与我心里的那个影子有些说不上来的区别。
“是,又怎么样?”他冷冷地回答。
我有些怀疑是不是冰雪宫把他给冻坏了,想想刚才那冰凉的手指,现在手心还觉得有些凉意。所以不怪他了。我转头给他一个灿烂的笑容,语气诚恳。
“没什么,只是想确认一下。你也知道,过去的那些,我都记不得了。”
“冰雪宫的圣药无药可解。”他的语气稍微缓和了一些。
“我不是想问你要解药,忘了这么多年,我也习惯了。而且,我也过得,挺好的。”
“是么?那是我多心了。” 这下,又变得淡淡地,说不出什么味道,让我有点不舒服。
“所以呢,过去的那些,你也忘了吧。既然活着,就活得好好的。放得下过去,才能看得清未来。”
不知为何,会笃定他不是那种轻易拿得起放得下的人。但是既然如此又为何还要勉强他跟自己一样去游戏人生呢?
我没来得及自嘲,他已经停下脚步,声音莫名有些愤怒:“我的事,不用你管!”
说完快步地向前走去,留下我傻愣愣地立在当场。
我想如果不是街头人多,他会直接飘走的。虽然目前的步行实际上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飘行。落日的余辉撒在那白色的身影上,让人看起来好像有些不真实。
我快步追去,既然决心不计前尘与他重新开始,又怎么可能让他误解我的意思?
快要追上之时,我伸手拉住了他右边宽大的衣袖。出乎意料的,他竟然一个踉跄跌向另一侧。什么也来不及多想,我捞住了他的腰,将他扶稳。不可避免地,他的大半身子与我相贴,甚至能闻见他身上特有的清新的气息,微凉,带着冰雪的味道。。
很久没跟人得这么近了,连我自己也觉得这个姿势有些奇怪的。可是情势所逼,我又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让他停下来听我解释,没想到会有这一连串的后果。
或许他也发现了这一点,猛地推开了我扶在他腰间的手,向后退去。这时我才发现他的左腿并不方便。
我忘了,皇城一站,是一颗熊牙毁了他的腿,救了我的命。如果能起死回生的冰雪宫也无法治好他的腿,伤有多可想而知。
心里有些歉意,我抱剑作揖,诚恳道歉:“对不起”
透过白纱,依稀可见他咬唇的样子。我想他大概真的生气了。
“顾……”开口却不知道称呼他什么了。
我极少叫人全名,那感觉太过生疏。可我更不想叫他顾宫主或者圣君,因为更加冰冷。顾兄弟?好像还没跟人家好到那个份上。小顾?平白让自己显老的事,不干。……
“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只想请你喝酒,嗯,当做刚才的赔礼。也想把事情说开了,方便以后的合作。虽然你还没答应,不过我觉得还是合作比较容易解决问题。”
我一口气说完,等待他的反应。根据以往的经验,男人,还是酒桌上最容易沟通。
没想到,他居然沉思片刻便答应:“喝酒喝,谁怕谁?”
竟是颇有些孩子气的赌气!
虽然我没打算跟他赌酒,不过,真要赌我也不怕。我对自己的各个方面一向都颇为自信,酒量尤排第一。怕的恐怕是醉琼楼的老板。我的银票都给月落了,就是不想让他太心疼也没办法。
我与顾惜朝并肩向醉琼楼而去,他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只是没走得那么快了,大概十几步会触一下地面吧。
我暂时放下心来,这才注意到路边不少人都驻足对我们望着。
没见过长得好看的男人么?!
转念一想,不对啊,那人的脸藏在帷帽下,大家应该看不见才对。
难道大家都是火眼金睛,能从身形便看出是个美人坯子?
怪不得他要戴帽子呢!
不由得玩笑心起,凑到他肩膀旁边说到:“哎,你这样是不行的,这白纱太薄了,不但遮不住,还增添了一点朦胧美。要遮就拿块黑布才有效果。”
他目不斜视,道:“我才没有你那么无聊。”
“那你戴这帽子干什么?”
“挡灰。”
天,难怪我觉得碰了一鼻子灰,原来是没带帽子!
走到酒楼门口时,我才突然意识到,我为什么没有想到那些人也许根本是在看我的?我不是一向自认为是………………………………………………………………………………………………………………………………………………………………………的美少年吗?
我要了一个雅间,老板奇怪地看着我。也难怪,我是喜欢热闹的人,平时都坐大堂的。只有陪无情那样的人,才偶尔上上雅间。
只是看看我身旁的这位,不是怕他嫌弃大堂里那些老百姓们,而是怕那他人被他吓着,不管气质还是美貌。
“醉琼楼有两种酒最好,桂酿与冲天炮,前者甘醇爽口香味浓厚,是大多数人的最爱,后者性烈,入口会刺痛咽喉,不过酒劲十足,尤为酒鬼所爱。你要哪种酒?”
顾惜朝取下帽子,眉头微微蹙着,似在思考。哎,一看就是不长喝酒的人,否则只是一个习惯的问题。
我正想说还是要桂酿好了,他却一扬眉,道:“要冲天炮。”
我摇头微笑,不知厉害的家伙!不过,我乐而为之。我虽不是酒鬼,可还是觉得冲天炮才像真的酒,有劲,过瘾。
等待酒菜的时候,他突然开口问道:“下午的时候,你怎么知道我要问的是关于药的问题?”
美人主动交流,我怎能不答。
“这个采贼很厉害,我不相信他有那么大的个人魅力能把个个受害人都迷得神魂颠倒。其实很多人都想到用药,只是官府验不出来,只好作罢。可是你不一样,冰雪宫的医术那么厉害,你当然不会信官府的结论。”
其实有一瞬间我想,不知道如果采贼长成他这样,人们会不会主动被他迷住等着他来采?
我将他取下的帽子挂到墙上,然后吩咐小二打来热水给他洗手。这人有洁癖,下午又在周小姐的房中东摸西看翻了好久,不洗,只怕他待会直接拿酒精消毒了。
等一切安顿妥当,酒菜上来,他一直紧抿的嘴唇才松开,说道:“的确是用药了,而且是冰雪宫的禁药。”
嗯?这句话,我是不是可以认为这是他有意同我合作了?
“可有解药?”
“有,但要到五年之后。而且,解药亦是毒药。”
我很想问为什么,但也意识到那恐怕是冰雪宫的秘密,便没开口。就如同圣药一样,到现在从未有人知道它的配方是什么,更何况与禁药相关?想来圣药也同样有毒呢。不知道他所说的解药跟就我小命的圣药是什么关系。
其实我已经算很走运了,传说冰雪宫有三圣,圣君、圣、圣药,三圣同时也是三迷,我居然见过两个圣君,还服用过圣药!虽然除了眼前这一个,其他啥印象也没有。
我专心给他布菜。冰雪宫的变态宫规中有好多忌口,刚才点菜已经小心避过,只是难以保证佐料中仍有些诸如椒的东西。
“哎,只可怜了那些人要痴傻五年了。当务之急,还是要尽快抓住那个禽兽,免得更多无辜的人受害。”
顾惜朝看看自己碗里的菜,好看的眉头又皱了皱。我想我没用自己的筷子啊,还是说雨潇拼凑的宫规还不够变态?
“金风细雨楼不是人多钱多么?”
“怎么说?”
“这个药药性很慢,服药的人一开始会有些神思恍惚,三四天之后才会真正对施药者死心塌地。”
“我明白了,只要我们及早发现,就能埋伏下来,将他一举擒获!”
有了解决的办法,心情自然舒畅。我给两人的酒杯满上。
“这一杯我先干,为先前的冒犯和早餐的事跟你道歉。希望,嗯,宫主你大人不记小人过。”
他眯眼看了我一会,干了。原来他也不是那么别扭小气的人嘛。只没想到他喝完后第一句话居然是:“这酒不够烈。”
咳咳,这酒已经是我喝过的最烈的酒了,难道他是隐藏的真酒鬼?
赶紧给两个杯子再满上。
“第二杯谢谢你愿意合作,希望那贼人早日落网。我会力求诸葛神侯让他将人交给你理的。”
他还是很爽快地干了,然后微微摇了摇头。想来还是觉得这酒不够烈。
“对了,你是否认识那贼人呢?我不是要管冰雪宫的事,我是说如果认识的话,抓起人来会比较有帮助。”
他抬头斜望向门口想了一会儿,摇摇头。
现在的状况似乎挺好,我斗胆再提起那个尴尬的话题,我保证是最后一。
“第三杯,是想告诉你,很多年前的仇恨,大家都已经忘了。无论是霹雳堂,毁诺城,还是神威镖局,不管他们有没有跟我一样失忆,所有还活着的人都忙着新的生活了。所以,你也忘了吧。我们重新来过,做不做得成朋友兄弟都好,就是别让以前的事影响现在的生活。”
他端着酒杯注视着我,那眼神让我有点心虚。或许,我不该提的。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忘?你怎么知道我现在过得不好?你以为我在天上不出来只是为了躲避那些跟我有仇的人?你把我顾惜朝当什么人!”
他将手中的酒倒入口中,忽又笑了起来。第一看他笑,只是那笑不入眼,即使仍然好看,我却不想看。
“是了,你什么都忘了。哪还记得我是什么样的人?当我是胆小鬼躲起来苟且偷生也很正常。”
“我没有这个意思。我……”
可是我能说什么呢?难道说我是为他好,说我觉得那一段刻骨的仇恨,只有他一个人记着承担着,是一件很残忍的事?
他也没有给我辩解的机会,提着酒壶指向我,狠狠地说:“戚少商,我再告诉你一,我的事情,不用你管。你忘记也好,风流也好,快活也好,也不干我的事。不要假惺惺地装作关心我,我最讨厌你虚伪的大侠作风!”
说罢,直接对着酒壶饮起酒来。
原来,他是醉了。
从脸颊到耳朵到白色绒毛围住的半截脖子,都泛起了红色。
终究还只是一个假酒鬼啊!被一个喝醉的人骂,即便觉得委屈,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
做好再挨骂的准备,伸手抢下他的酒壶,竟见他也一脸委屈的样子。睁大的眼中水汽弥蒙,被酒水滋润得异常红艳的嘴唇紧紧地抿着,嘴角微微向下弯,就好像被恶霸抢了糖果的小孩,要哭不敢哭,分外可怜。
这是从前的玉面修罗今日的天山圣君顾惜朝?
我听见自己的心又不由自主地噗嗵噗嗵地跳起来,赶忙唤来小二,让他去准备马车。
吩咐妥当,一回头,只见他又在指着我:“戚少商,你给我喝的是什么烂酒!”
说罢直直地趴到桌上,动也不动了。
我揉揉额头,还真是伤脑筋啊。
●第九章
小二到门口报告马车准备好的时候,顾惜朝已经趴在桌上睡着了。还保持着有些孩子气的模样,长长的睫毛覆盖下来,弯起两道扇形的阴影。眼角噙着一颗泪珠,将落不落。
唉!你委屈,我还委屈呢。
起身去了一趟酒楼老板邱无言的密室。真是没办法,不就是办公的地方吗?我这楼主都没这样的办公厅呢,他一分舵舵主竟搞得如此神秘,跟魔教教主似的。
不过鉴于他总是没什么怨言地免费提供我酒喝,我就不计较了。至于经常翻白眼,我就当他眼睛有毛病好了。
简单地交代了事情,我就退了出来。空气不流通的地方,憋气。
果然人多还是有好地,就不用我一个人东跑西跑了。虽然一开始没打算动用楼里的力量,毕竟替六扇门办差,凭的是私人交情。可是,弟兄们反正也是闲着不是?不找点事做做,都要养成米虫了。
(包子,貌似就你一个是米虫!不,酒虫。)
回到雅间,对面那人睡得正香。看看抢下来的酒还有半壶,浪费可耻!我是楼主,要以身作则。于是拿来酒壶一股脑儿倒进嘴里。
顿时觉得心肺都像烧起来,瞬间脑袋就晕乎乎的。
明明是这么有冲劲的酒,那个只有酒胆毫无酒量的人却对它极为鄙视。哼!我就不信凭你这样还喝过更烈的酒!
还是说,纯粹不想领我的情?
我认命地拿起两人的剑,去扶他。哦,对了,还有帽子。真怀疑他是不是来讨债的,身子软得一塌糊涂,根本扶不住。
没办法,只好把帽子带在自己头上,打横抱起他,从雅间的窗口直接跳了下去,落到门口的马车旁。还好是睡着的,要不我又得吃不了兜着走。
只是,这身体真的太轻了。
将顾惜朝放进马车,我让小二去把后院邱无言房里的干净棉被抱出来。小二粉委屈地说我哪敢去抱老板的被子。我说那你让邱无言自己抱出来。
结果确实是邱大舵主自己抱出来的,只是,他看我的眼神,好奇怪。
懒得理,一挥马鞭,马车疾行而去。突然意识到,好像太快会振得不舒服。
“唉,我真是欠了你的。本来我们俩互相欠着,可是现在我把你欠我的都忘了,好像还是我比较吃亏啊!”
我打着马车慢悠悠地前行,回头撩开帘子看看,他窝在被子里依然睡得挺踏实。
“本来我还想问问,那一剑,你刺了我,为什么还是很悲伤的样子。你若是恨我,不是希望我死吗?你若不希望我死,为什么现在看我活着还是不高兴呢。真是搞不懂啊!我本来觉得自己挺聪明的,一碰上你好像就被棉给塞住了。唉!”
车轮儿咕噜咕噜的转,能不能小声点!
“你若是想要看我活着受罪,还真是办不到呢。没办法,太多的人想要我活得好好的了。不过,我可以悄悄地告诉你,其实,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感觉,也挺糟糕的。可我没得选啦。心里空荡荡的,找不到什么东西来填。你说,若是我们平衡一下,是不是对两个人都好点?”
回头看看,还是没人理我。
“我知道你又要说我什么虚伪的大侠作风了。好了,那些狗屁过往,我以后不提就是了。不过,我难得找到一件有意义的事情来做,是不会轻易放手的!”
回到客栈才发现,原来顾惜朝的房间就在我的隔壁的天字三号房。嘱咐钱掌柜送点醒酒汤来,我在两个白衣女侠询问的目光下,将棉被包裹的人放到床上。
“天哪,宫主居然喝了酒!”圆脸大眼的女孩惊叫起来,声音大得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遭遇采贼了呢。
我讪讪地回答:“我们去酒楼谈点事情,他喝醉了。”
谁知话刚落音,啪地一声响起,我懵了。
那个冷美人居然打我耳光!
“说,你给宫主灌酒有什么目的?!”冷美人的声音果然是比冰还要冷。
奶奶的,老子已经觉得够委屈得了。要不是因为好男不跟女斗,我一剑劈了她!
“我跟你们宫主谈事情,什么时候轮到你这个丫鬟来说三道四的了!”
我摔门而出,回房才发现两把剑都在我手上,刚才还没来得及放下。
揉揉被打的半边脸,死女人的力气居然忒大。一定肿了!肿了我的酒窝就看不见了,那该有多丑?
本来见到顾惜朝我的自信心就颇受打击,这下……啊,明天不能见人了!
顾惜朝,你真的是来讨债的!
钱掌柜送来热水,看了我一眼,说:“楼主的脸,要不要用凉水敷一下。”
语气不温不火,居然没有一点惊讶的样子。
该死!他不会以为我是因为对被子里裹的人失礼了才被人家扇耳光的吧!
我从未像现在对他这一副自以为是的样子感到火大。
“不需要!”我愤愤地回答。
好容易收拾完毕准备上床,门外又传来敲门声。
“我说了不需要!”
“咦,楼主怎么知道我要送东西?”是女的?
我打开门,原来是顾惜朝身边那个大眼睛的丫头。
“有什么事吗?”
她欠身行了个礼。认真地说道:“刚才对不起了。伊丽姐姐脾气大了一点,不过她也是关心则乱。戚楼主大人不计小人过,别放心上了。这个是清凉消肿的药,涂上很快就没事了。”
我看着她手里小小的瓷瓶,不会是那个女人让她来害我的吧。万一毁容了……
“楼主放心了,这是宫主让我拿来的。”
“哦。”既然如此,不用白不用。“你们宫主醒了?”
“醒了,喝了汤又睡下了。戚楼主是好人呢,不过以后不要请宫主喝酒了好不好?”
“怎么?你们又有了新的宫规?”我记得雨潇说的忌口没有禁酒这一条啊。所以当时才觉得变态,禁了一大堆,该禁的又没禁,感觉就像一个极度挑食的人强行把自己的吃喝爱好加诸于其他人。
“不是呢。宫主才不理那些什么宫规,不过,宫主的身体不适合喝酒的。”
“是吗?身体不好?”
“嗯。我也说不清楚,总之不太好,老宫主说不让他喝的。宫主以前也从来不喝酒的。我想大概宫主跟楼主是很好的朋友,才会和你喝酒的吧。不过,既然是好朋友,楼主还是为宫主的身体着想一下,不要再请他喝酒了。”
好……朋……友?
我扯扯嘴角,对这个有点天真的小姑娘还真是没法拒绝呢。
“好的,我记着就是了。”
小姑娘对我一笑,大眼睛眯成两条缝,“谢谢楼主!我叫伊娜,楼主以后有什么事情也可以吩咐伊娜去做的。要不,我帮楼主擦药吧?”
“不,不用了,我自己来就可以了,你快回去休息吧。”
“好的,楼主真是好人!”伊娜笑眯眯地一欠身,高兴地走了。
我对着镜子擦药,清清凉凉的还挺舒服。突然想到伊娜说顾惜朝根本不理什么宫规,那我在酒楼里替他挑菜纯属自作多情?怪不得他皱眉头……那他早晨只吃了一层包子皮,究竟是什么意思?
啊 …………………………………………………………………………………………
情绪一时激动,想要找点什么发泄。
无情说过:过多地压抑自己,那是慢性自杀。虽然他这话不是对我说的来着,不过,我一定是将他的理论实践得最彻底的人。我从不在想发泄的时候装乖宝宝。
所以,我要舞剑。
桌上有两把剑,一把是我的无名,一把是顾惜朝的寒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明天记着问问。
我将那把寒剑缓缓抽出,真是把好剑。纯乌铁制造,锋利但也厚重,我想使用这剑的人必须是基本功非常扎实,否则使用起来只能像是砍大刀,无法发挥剑术本身的巧劲。能将这种剑使用得好的,一种是狠绝之人,只追求力道速度,见神轼神,遇佛斩佛,将这剑的寒气发挥至尽;一种是厚重之人,融剑于人,方能进退有度,出神入化。
不禁觉得手痒,我拿着顾惜朝的剑缓缓比划起来。划了几下,觉得不过瘾,干脆推窗,跳入后院。夜已,院中无人。
夜黑如墨,夜凉如水。
我举剑对天,缓缓行来。但觉无比顺手,无论是快招满招,心到剑亦到。如行云流水,身随剑转,剑随心动。
好剑!
因为失忆的关系,对我来讲,武功好像是与生俱来的。剑招也是,并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但看到剑就知道怎么拿,怎么摆。就好像吃饭要拿筷子,看到想吃的菜了,无论是什么形状的,都能自然地夹到嘴里。
但是各种各样的筷子,竹制的,木制的,象牙的,金属的,方的圆的,长的短的,每个人都有偏好。有些人拿金属的筷子就会打滑,有些人觉得竹木的筷子太过轻飘。所以呢,并不是其他的筷子就不能用,而是喜欢的顺手的筷子吃饭也香。
就像这把剑一样,实在是喜欢得厉害!
其实无名也是把好剑,无情就颇为欣赏,可是冷血却对它不屑一顾,估计在他眼里,就他天天抱着的那把又黑又破连个鞘也没有的铁剑才叫做剑。
我用习惯了,感觉也挺好,就是有时候打斗得凶了,会有点担心,生怕把它给碰疼了。
不像现在手中的这把,即使跟斧头帮对干,我也毫无后顾之忧。
快剑滑过的呼呼风声,听起来就像是剑也在狂欢!我在院中飞来转去,穿梭于假山树丛中,不断地拿一草一叶作目标,偏偏又在剑尖即将相的那一刹那,或是堪堪避过,或是急转反向,不伤它一丝一毫。
很久没有这样玩乐,真是畅快至极!
心中的一点郁闷也都渐渐发泄干净,这才发现好像有人在看我。
管他呢!老子的剑招自己都说不上什么章法,你要能学了去,那我真是佩服得紧!
目前我只想尽兴,剑顶多明天就要还了去的,多玩一时是一时。
有那么一刹那我也想要是能将这把剑归为己有就好了。可是君子不夺人所好,更何况还是顾惜朝的。就凭我目前和他这样尴尬的关系,他不拿剑劈了我才怪。
不过,嘿嘿,明天再说。
●第十章
好久没有过过像昨天那样丰富的一天了,虽然有些不太顺利的地方,不过最终还是神清气爽地上床,一觉睡到天亮。
做人要乐观,生活好久没有这样有意思了。
又是阳光灿烂的一天,我神清气爽地下楼,脸上一点异样都看不出来了,甚至觉得打过的比没打的那半边还光滑了些。冰雪宫的药果然好用,不知道顾惜朝的皮肤那么好是不是也有什么独门秘方来着?
瞧见伊娜正在跟掌柜的说话,又是一个银元宝塞到掌柜的手中。天,冰雪宫是开银矿的么?
掌柜的不出所料又是一阵点头哈腰,接过伊娜递过去的另一张纸,一边看一边一边不住地说:“好好,好好,一定会注意的,姑娘放心。”
伊娜眯着大眼睛不住地道谢:“掌柜的,您真是好人!”
好人!你把那锭银元宝拿回来试试看?
我鄙视地瞄了钱掌柜一眼,“聊啥这么开心呢?”
掌柜的不理我,将元宝小心收起来,又拿着那张单子跟小二嘀咕去了。
倒是伊娜开心地跟我说到:“我跟掌柜的说我们主人身体不好,有些东西最好不要吃,让小二下送饭的时候注意一点。掌柜的可好,一口就答应了!”
那是,除非他不想要那个元宝了!
伸手抢过那张单子看了看,虽然跟上一从雨潇那得到的信息不太一样,不过,奇怪程度倒是差不多。
我皱眉,顾惜朝的身体到底有什么毛病?按理都做宫主了,这样那样的秘籍一练,应当是百病不侵才对。再加上自己还是个大夫,即使火候不够算不上神医,也不至于把自己搞得乱七八糟吧?这不吃,那不吃,不如当和尚算了。
记得如意有一阵子脸上长小疙瘩,也是迫不得已忌了好多口,又怕疙瘩下不去,又怕脸上留疤的。顾惜朝一个大男人,不会也在意这个吧?虽然他那脸上要是不小心添上点什么还真让人挺不舒服的。
唉,今天第一感叹,为么……
“楼主你怎么一下子就发呆了?”
伊娜睁大眼睛伸手在我眼前晃,我对她嘿嘿笑两声。
“你们宫主还没起嘛?”
“对噢,宫主今天难得睡懒觉呢?一定是昨天喝酒回来头疼了,没睡好。”
才怪!“喝酒才睡得好知不知道?没经验的小丫头!”
“是吗?”伊娜歪着脑袋想了想,满头的小辫子也跟着晃了晃,半天一脸严肃地告诉我,“我不是小丫头了,我比宫主还大一岁呢!”
咳咳,差点呛到。一半为她的思维方式,一半为她的年龄。七年前顾惜朝大闹江湖时,据说是正双十年纪。这小丫头有二十八了?打对折还差不多!除非冰雪宫真有什么驻容养颜的秘方。
“真的真的,伊娜不会骗人的!”
“好好,我信,我信。不过,你还是没我大哦!见到我还是要叫大哥,知不知道?”
虽然对于突然意识到自己已到而立之年这件事感到颇不爽,明明我的心理年龄是那么年轻,不过可以占便宜的地方还是不容错过的!
“来,叫声戚大哥听听!”
伊娜撇撇嘴,认命地正要开口,楼上传来一声冷冷的呼唤。
“伊娜,去戚楼主房里将我的剑拿下来。”
伊娜为难地看看我,显然对这种擅自闯入他人房间的行为觉得有点问题,可是明显地,他又很怕顾惜朝。
我回头看看楼梯上那个又恢复一脸淡然的冰雪宫宫主,唉,真是不懂得怜香惜玉的人!
“算了,我去拿吧!”擦身而过时,我对伊娜喊道:“帮我要一笼小笼包跟一碗皮蛋瘦肉粥,跟你们放一桌。”
城东近郊,一清幽的小院门口。几株早发的梨伸出枝头,将这黑瓦白墙的院子点缀得格外素雅。
我对顾惜朝说:“到了。”
顾惜朝负手而立,没什么反应。只有微微晃动的帽纱说明他刚刚点了点头。
因为拜访的人是个读书人,我们两人都没有带剑。也因此,早餐时,我根本没将剑拿下来,只是打了个转儿接了封信,就厚颜无耻地下楼跟他一起吃饭,然后踢掉一笑一怒的两个丫头,将他带了出来。
我走上台阶叩了叩门,转而对他说:“我的人只是暗中观察觉得有些异样,你待会别太吓着人家了。”
他不在意地答道:“梨落公子么?刑部尚书的小公子李雪意,又岂是这么容易被吓到的。”
那到也是,虽然这梨落公子只喜欢摆弄些诗词文章,无意仕途,不像他父亲哥哥们那样有雄心大志,可是那样大家族长大的,耳闻目睹的大事又怎会少?不是还说他受不了京城的纷乱杂才独自来到这里的吗?
我正想对顾惜朝表示一下赞同,他的下一句话又让我差点呛死。
“还是,你觉得我太可怕?”
他是不是就不想跟我好好说句话!
我两步奔下台阶,一手摘了他的帽子,一手拉住他原负在身后的空手,三两步将他扯到门口。
“怕,怕,我怕死了!”
不出意外地,我用余光看见他的眉头跳了几下。握住的手在试图挣脱,不过跟我比力气,你尽管试试!
“戚少商!”
他正要发火,门嘎地一声开了。一白胡须的老者扶着木门打量我们两人。
我借机结束玩闹,放了顾惜朝的手,说道:“老人家,我们是外地来游玩的。我这朋友也是个读书人,听闻梨落公子才学广博,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有意讨教一番,特来拜访。”
老人家一脸狐疑的样子,大概是我们这样的人已经见过很多了吧。事实上,在这之前,我所知道的关于梨落公子也只是美貌无双,据说有很多人都是借研习诗书为名来一睹美人风采的。要不是他背景强硬,只怕……
可是老人家,您好歹也一大把年纪了,像我这样忠厚老实的有为青年都辨别不出来吗?
见老者无意放行或通报的样子,顾惜朝退后一步,朗声道:“素玉缀枝梢,漫卷多娇。芳馨馥郁伴风摇。篱舍含羞掩面,野草青绦。 十树九妖娆,一树清高。锦鸡嬉戏任喧呶。蜂蝶美人齐舞蹈,日暖云姣。”
吟罢,微微一笑。
不是昨天那种入不了眼的笑意,而是充满自信的笑容。嘴角自然地略微弯起,黑白分明的眸子透着七分从容,三分风情。
他也会真的笑?!
不要问我为什么不对他突如其来的一首《浪淘沙》感到惊讶,他本就一副书生模样,会吟诗作词是当然的。至于好不好我就不知道了,我能辨别出是浪淘沙已经很对得起霹雳堂当年的师傅了。
不过,自有人来评价。
院内一个略沙哑的声音响起:“好词!莫叔,快请贵客进门。”
有了主人的话,老头自然恭敬地请我们进去。
步入正厅,但见主座上端坐着一白衣美少年。白嫩嫩的瓜子脸,水汪汪的桃眼,俏弯弯的柳叶眉,这梨落公子还真是美貌异常,雌雄难辨。纤瘦细长的身材,跟我身边的这位有得一拼,只是矮小一些,柔弱一些。看他起身前步连着后步地向我们迎来,真让人有上前扶一把的冲动。
我看呆了,不是女扮男装的吧!
不过那沙哑的嗓音,又哪是一个女子会有的?
梨落公子手持折扇道:“两位公子远道而来,梨落怠慢了,请恕罪。不知该如何称呼?”
“无姓无名,但称朝夕。”
“敝姓戚,”答得快才发现顾惜朝没有用真名,有理。不过,叫我一下子哪能想个好名字,他居然不提醒我一下,于是,“名顾。”
我立即感受到一记杀人的目光。
缩缩脖子,我眦着一口白牙对梨落公子笑笑。梨落公子的一双桃眼也弯了起来。
“朝夕公子,戚公子,请坐。不知道刚才那首《浪淘沙》是出自哪位公子之手?”
顾惜朝与我并排而作,梨落公子坐到对面。
“不是我。”我目不斜视指指身边, “我只是给他打下手的。”
于是梨落公子结束了今天关注我的最后一眼,将目光投到顾惜朝身上。顿时觉得一身轻松,跟这样的书生打交道,总是吃力不讨好的。让他们内部火拼去吧!
“十树九妖娆,一树清高。朝夕公子也是爱梨之人?”
虽然我知道他说的是梨,可我还是很难克制自己去想那又白又脆的大雪梨。我在心里跟他说:“我爱极了!”
斜眼看顾惜朝,大概是被梨落公子“情灼灼”的目光感动了,居然保持着一脸刚才的微笑,也不知是真是假?
顾惜朝缓缓答道:“非也,在下并无特别钟情之物,只是叩门所用,当投主人所好。又恰逢院中梨伸出墙头,景在,词才成。”
“公子如此直白,当乃性情中人。并非钟情梨,却能咏出梨之妙,公子必博爱于世间万物,具圣人之德。”
咳咳,顾惜朝有圣人之德?桃眼果然不可靠。
顾惜朝微微笑答:“梨落公子过奖了。”
语气平平,根本就是默认了!不过也是,他这些年当那什么圣君早就当习惯了。圣人在他眼里,大概本来也没比他自己好多少!
梨落公子继续道:“在下近日新作七绝《梨》一首,请朝夕公子指点一二。”
顾惜朝不客气地答应。我记得是他来讨教人家的吧。啊,对了,那是我说的。
梨落公子吟起诗来,他那沙哑的声音还真是没有顾惜朝好听呢。
“淡影琼身半临街,群争春正时节。姹紫嫣红虽可赏,尤爱夜不改洁。”
我勉强听他念完诗,就开始打哈欠。还真是无聊呢,不等顾惜朝说话,我就起身了。
“你们聊着,我粗人不懂,还是去院里直接欣赏比较实在。”
“戚公子请便。”
这两人好像早就巴不得我走了。我前脚踏出客厅,梨落公子后脚就移到我的座位了上了。
到院子里逛了一圈,多为梨,开了小半,已是雪白的一片。好看是好看,不过我不太感兴趣。这样素的,偏偏开在这个百竞妍的时节,说不上是喜是忧。
我更关注的,是墙头啊,是湿湿的土地啊,是窗前屋后啊,有没有些什么异样。还真当我来赏的来着 ?
如果不是根本没有什么事,就是采贼功夫太高。因为所有的地方,实在跟平常人家没有什么两样,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印记。
拉住给我们开门的老头闲话家常了一会,也没有什么发现。
还是只有看顾惜朝的了,唉。
悻悻然回到客厅,我不禁瞪大双眼。眼前这两个人在做什么?!
那梨落公子不好好坐在我的位置上跟顾惜朝谈诗论词,怎么跑到顾惜朝身前去了?还双手撑在椅背上,将顾惜朝整个人圈在身下!更可恶的是还倾斜着身体,脸跟顾惜朝的脸靠得那么近!
那顾惜朝居然一点反抗都没有!还颇为,啊,情地对人家看着!
“你们在干什么!”声音一出,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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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真是很久都没有这么大火气了!虽然我一下子也没搞明白我干嘛这么生气,大概,大概两个人都太不务正业了吧。
梨落公子你明明是谈诗论词来着,用得着挨这样近吗?对方又不是耳朵不方便!
顾惜朝你明明是来找线索来着,用得着让他靠你这么近么?你又不是要亲身实验!
你们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更可气的是,我的一声怒吼除了小小地震撼了自己一下,顺便把院子里喂鸡的老仆人以及他的可爱的小鸡们吓得抖了一抖,似乎对那两个人毫无作用。
顾惜朝淡淡地瞥了我一眼,梨落公子根本连看都不看,直接对着顾惜朝说道:“朝夕公子的眼睛进灰了,我帮他吹吹。”
靠,真是说谎连眼睛都不眨!
不过顾惜朝的那道目光,让我突然意识到,他们怎么样,干我什么事?
心里有点赌,我他妈就是多余!
于是转身而去,直接从院墙飞过,顺便踢烂几枝梨。叫你个狗屁公子长得梨带雨的!
因为是城郊附近,小院旁挨着一大片树林,想也没想就钻进去。
可是显然我的轻功不如那个人,没多久,他已经无声无息地落在我的前面。我只有停下。尴尬的对峙。
“你跑什么?”顾惜朝说,还是那样淡淡地口气。
哼!不理,谁叫你刚才不鸟我。
“他中毒了。”
虾米?“你说刚才那个痴中毒了?”
对,在我眼里,丫就一痴!从他看顾惜朝第一眼起我就觉得不对劲了,害我还纯洁地以为他的情是源自诗词歌赋的魅力。
顾惜朝勾起一抹戏谑地笑容,回答道:“他呼出的气息里有毒香。”
“那么你让他靠你那么近就是为了……可是怎么可能?你不是说中毒之人只有对施毒人情有独钟吗?为什么他会看上你?难道你……”
应该不会吧?可是他的笑容那么诡异,好像要把人剥光似的,实在是很不爽。
终于等他笑够了,才说道:“我什么?我像采贼么?”
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下意识地摇头。可是,好像还是迟了。
“你这么紧张干什么?我要是采贼,也不会看上你的。”
我知道,他就是不想跟我好好说话!可是,即便是赌气,这话还是让我很不舒服。我就这么不招人待见?特别是,顾惜朝,你别以为以前骗我的东西我都忘了,就可以再骗我玩一。
我有些生气,如果先前还只是一时冲动根本不知道气啥的话,这回却是真的生气了。可是当事人确毫无自觉,已经轻松地往回头路上走了。
“你说清楚。”在他经过我身侧时,我扯住顾惜朝的手腕,死死握牢。
“放手!”
“你先说清楚,我就放手。”
“放手!”
他瞪我,我也瞪他。虽然他的眼神很有杀伤力,可是重复的招式对我是没有用的!(包子,你是圣斗士么!哈哈!)
“你说,我就放。”
“我就不说了,你能把握怎么样?”他怎么就这么犟?
“你不说,我就……我就把你采了!”
我作势将他拉到身前,努力像色狼一样地盯着他。他黑白分明的眸子睁得大大的,透露出错愕的情。怎么样,吓着了吧?
可惜他维持这种表情不到片刻,便突然笑起来,笑得嘴角弯弯,眉眼弯弯,那叫一个风情万种。边笑还边向我靠近,直到整个身子都贴在了我身上。然后,我听见他磁性的嗓音在我耳边响起:“采我?你尽管试试!”
他离得那么近,暖暖的气息落到我的脸上耳旁,顿时觉得烧起来,我想那里一定都红了。因为他奇怪的姿势,我一垂眼便看见他雪白的颈项,优雅地偏着,逐渐向下,消失在白色的绒毛里。然后好闻的清新的味道从那里升起,若隐若现,让人有一点想要凑近些的冲动。
心在跳,喉头有点干,身体有些热,我有些慌乱。
他究竟要做什么?难道就是要看我的难堪么?
闭上眼,一把推开他。
“顾惜朝,你够了!”作弄我就这么好玩么?
出乎意料地,没有回答。我再睁开眼时,他留给我的只有一道背影以及渐行渐远的声音:“你若想抓贼,明天晚上开始埋伏。”
我傻傻地站着,没去追他。
不久之后,我便后悔。如果这一刻我没有闭眼,或者及时追上去,也许我能早点发现些什么。可是我终究还是错过了。
现在,我只是觉得,我好像又做错了点什么。
烦躁,明明不是我的错!
雨潇房里,我呼呼大睡,月落跟雨潇在学下棋。这个八婆出身母夜叉养大的钻到钱眼里的妞,居然学起了淑女风范,体贴地留那个秦公子在自己房里安静地看书,自己跑到这里学起了以后可以陪相公的玩具,还一坐就是一个下午。
果然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
羡慕啊羡慕!
“呼,又输了!几天已经输第十八盘了。”月落唉声抱怨。
“妹妹别急,比昨天已经进步多了。少输了六盘呢!”雨潇就是会安慰人,怎么也不来安慰我一下。
“切,反正也是全输,有什么区别?”我从被窝里探出脑袋小声道。
月落理理衣袖,下巴一扬,说道:“我高兴,不像某个人,唉,真是让人可怜啊,同情啊,哀叹啊,感慨啊,……”
“死丫头闭嘴!”
“好了,月落,晚饭时间快到,你该回去招呼你的秦公子了。”
“那是,我可忙着呢!哪有时间像某个失忆(失意)的懒猪一样大白天睡觉啊!”
真是人善被人欺啊。我缩进被窝不理她,直到雨潇过来帮我拉开。
“好了,楼主,闷一下午了,有什么气也该消了吧?或者,有什么事也该想明白了?”
雨潇替我理理钻乱的头发,哄小孩斯的摸着我的侧脸,我越发确定她前世一定是我亲妈来着。
“雨潇,你说为什么有人总是喜欢说些让人分不清哪句是真哪句是假的话?”
“或许这就是那人的目的吧。”
“弯弯肠子一大堆,有什么好?”
“是没什么好,不过,光说真话,也挺难的呢。更何况有些时候连自己都有些迷惑了。”
“雨潇也有吗?”
雨潇不回答,只是反问我:“楼主就没有吗?”
我?好像……也有。
比方跟那个顾惜朝有关的一些事情,我是真的有些迷惑了。可是我又不想像以前碰到烦心事一样一五一十地跟雨潇讲出来,让她帮我分析。
我要自力更生,雨潇虽然聪明,可是也不能老麻烦她是不?
我呼地掀开被子起身,拍拍衣服就往外走。雨潇也不留我,她大概已经习惯了我这样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开门却见秦非正在门口。
“听月落说戚大哥有些心烦,秦非想送大哥一句话:以不变应万变。”
“多谢。”未加停留,疾步而去。
心理小小欣慰一下,月落这丫头原来不是有异性没人性嘛。
秦非的话总是那么中听,我想了一下午也没想好究竟要怎样来跟顾惜朝合作相,直到最后万般无奈做下的决定,得到别人的认同,信心自然大增。
我是谁?我是连阎王都不收我的戚少商,我还怕你个顾惜朝不成?
带上两把剑去找顾惜朝,伊丽开的门。我用眼神暗示她出去,她冷冷地看我,丝毫不动。这女人,真笨!
顾惜朝坐在桌前看书,神情专注。一眼望去,是完美的侧脸。
“我来还剑。”
他不理我,看他的书。
“你让那丫头先出去,我有话跟你谈。”
他翻了一页书,开口道:“伊丽你出去吧,今晚这里不用来了。”说罢继续看书。
伊丽瞪了我一眼,咬咬唇出去了。好像是她得罪我的吧,为什么还总是她看我不顺眼。
“这里有两把剑,都是好剑。你要哪一把,你自己拿。但是我喜欢你的剑,所以我希望你拿我的剑。当然如果你还是喜欢你的剑,我就还用我的剑。”
他终于将眼睛从树上移开,抬手摸了一下无名,却最终拿走了自己的那把。
失望。连无名抽出来看一下都没有。
“我想知道那把剑的名字。”
他不理,收好自己的剑继续看书。
“我想知道那把剑的名字。”
“我不想说。”四个字。
“我想知道那把剑的名字。”
我的要求没有不合理,所以要坚持到底。不能被他冷漠的态度激怒,这么简单的问题解决不了,还合作个屁。
“我说了我不想说。”七个字。
“我想知道那把剑的名字。”态度诚恳,语气真诚,重复是真理。
目光紧锁目标,我看见他眉头骤起。
目的达到,换个话题。
“我的剑叫无名,它想跟你的剑作个朋友,偶尔打打架也好的朋友,所以,它想知道朋友的名字。”
他的眉毛跳了一跳,垂着眼,还在装看书。
“无名想知道朋友的名字。”
“无名……”他神情淡淡。
“那是我的剑的名字,你不能抢。”
“……是谁取的?”
“当然是我了,怎么样?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吧!”打住,不能飘远了,“无名还是想知道朋友的名字。”
“无可奉告。”语气坚定,态度坚决。
此路不通,换个角度。
“无名想交个朋友,可是如果它的朋友没有名字的话,它会很难办。所以无名要给他的朋友取个名字。逆水寒,怎么样?”
这是眉头跳了三跳。
“你没来之前,我关心的剑只有我手中的无名,我听过的名字也只有传说中的逆水寒。所以,你不能怪我。逆水寒,很好的名字,借来一用又何妨。你应该不会觉得这个名字不吉利吧,我想你是不相信鬼神之说的人。所以,就叫逆水寒了。我以后就这么叫。”
我终于看见他的额头青筋突起,不过火候还不够。再加一把。
“逆水寒以前是我的剑,所以,我还是想要逆水寒。”
他垂着眼,睫毛微颤,沉默良久。我正要发动新一轮攻击时,他终于肯抬眼看我,眼中流光熠熠,有烛焰在跳跃。糟了,好像愤怒并没有燃烧他的理智。
“这剑就叫逆水寒,但是到我手上,他就是我的,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会还给你。”
什么?瞎猫碰到死老鼠,被我猜对了!不过看他长得像模像样,居然比我还无赖!
啊,我忘了,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将人耍弄的咬牙切齿!
我不能上当,就当上你没有抢到,这作为补偿好了。
“那我就不要了,你喜欢就送给你好了。当做,那个**信物。嗯,我,跟你的,信物。”
大窘,差点将“定情信物”脱口而出,口误口误。
“戚少商,你今晚是来练习耍嘴皮子的么?”他有点不耐烦了。
“不是。”好不容易撑了半天的气势没了,我老实回答,“我知道白天我误解了,不管那个梨落公子是怎么回事,我相信你让他接近只是确定是否中毒的问题。所以我安排了楼里的兄弟暗中注意着。明天晚上你跟我一起去埋伏吧,你不是也想早日抓住人。”
他淡淡地斜我一眼,“你爱信不信,关我何事。”
事实证明,在某些时候,实话实说是最轻松的。于是,继续。
“我知道我白天的做法是不对的,不应该拿那个采……威胁你,你不想说具体是怎么回事一定有你的理由。不过也不是我一个人的错,你的方式也有问题。还有,我不喜欢你在意的事情偏偏装作不在意。我说采……你的时候,你其实很生气,可是为什么要那么做?”
“你也够了,戚少商!不要以为你很了解我!你早就忘了一干二净,我对你不过是个陌生人。不要因为一个名字的问题,就把你无发泄的大侠情义投放到我身上。如果我告诉你我根本不叫顾惜朝,不是你那个最终败得很惨的仇人,你大概就没有这么多废话了吧。”
他扔下书,起身走到窗边,背对着我。
“不会的,你忘了,你的名字是我先叫出的。我确定是你,因为你在我的梦里出现了很多。虽然我看不清你的脸,虽然你穿着和现在不一样的衣服,可是我确定那个人就是你,顾惜朝。所以,你是不一样的。”
梦里的感觉我不想说,但我的话终于让他回过头来的眼中的眼中有了一些不一样的色彩。他定定地看着我,有些呆了,脸上是我不懂的神情。唯一能确定的,那不是怕我寻仇的恐慌。这人怎么可能会怕我?
我舔舔嘴唇,继续道:“可是,那终究只是个梦。我不清楚那代表什么,我也无意追究。我清楚的只是现在,我很想跟你好好相。你跟别人不一样,就是不一样,不是因为什么从前,什么梦。还有,你笑的样子很好看。最后,我不会干涉你的事情,我只是表达我的观点。好了说完了,你休息吧。”
赶紧闪人,怎么说,我这一番真心告白也要让他先消化消化。
不管他怎么着,我只想让他明白我想让他好。至于他对我什么态度,突然觉得,被他刁钻刻薄冷漠的话气得牙痒痒也是很久没有的经历了呢?
我发现,有了顾惜朝,生活突然变得多姿多彩起来!这样的好心情,我当然要跟他一起分享,是不是?
●第十二章
我对自己的抗打击能力一向颇为自负,所以尽管头天睡得有些忐忑不安,但第二天在阳光中醒来,我继续艰苦的革命事业的信心又恢复如初。
你问我那革命事业到底是什么?哈哈,其实说起来也很简单。就是让顾惜朝那张冰山脸啊融化一些再阳光灿烂一些。男人嘛,要像我酒窝高挂笑容高悬才更吸引人对不对?虽然吸引很多人是没有必要地,但是不代表吸引人是一个不好的特质。
你说为什么这个事业是艰苦的?天,你能指望一个连微笑这么简单的动作都能做出十八般意思叫人真假难辨意图难测的人,能跟我一样天天将那纯洁的笑容洒满人间,只逼得得日月无光天地失色么?更何况他那个没有我这么好看的酒窝的天生缺陷!所以呢,本着人道的精神,我要帮助他。但是,鉴于他某些品格的恶劣,这将是一个长期艰苦奋斗的过程。
而我奋斗的决心和信心,在看到床头用无名压着的一张纸后,顿时翻了两倍。
满满的一页纸,清秀有力的字迹,和那个人的感觉很像。至于内容,就无趣了点,怀疑他是不是从哪本独门医书上抄来的,一点跟人有关的东西都没有,满篇关键词就两个:,药。
冰雪宫有圣,大家都知道。纸上说圣形似莲,白色,雌雄并蒂双生,十年一开,可制二药,即为冰雪宫禁药与圣药。
禁药需男子食雄或女子食雌,然后以该男子或女子之血为药引,让其他女子或男子服另一株瓣,则后者将对前者痴心绝对至死不渝。若之雄雌与人之男女不相配,或瓣不新鲜不完整,则药性都会减弱,但时间足够长后都能达到相似效果。禁药的唯一解药便为圣药。
圣药与禁药原料用法相似,不同之只在于:雌雄瓣必须新鲜,分两皆为同一人服用,第二的药引需取第一食一日后的心之左腔活血(即左心房左心室中的动脉血,汗!)。有起死回生之效,同时失忆,绝爱,无药可治。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一丝差错命难回。
虽然我不知道顾惜朝留这张纸的本来目的是什么,但我看到的结果只有一个:他对我还是信任的。不管他认不认同我,讨不讨厌我,他至少是信任我的。信任是一切良性关系发展的基础,所以我自然是喜上眉梢,乐在心头。
然后顺便地,我了解了一些真相,曾经误解过的。
比方昨天梨落公子会有那样的反应,只是因为采贼用了这么多药,显然每都非完整瓣制成,加上梨落是男子,药性慢,故而他还在模糊中寻找那个让他倾心的人。
比方当年红泪在等了我七年之后当我毫无牵挂时却毅然退却,不是因为我忘记了她的情她的爱,而是她知道我不可能再爱任何一个人。
比方梦里的那一剑,青衣卷发的人不是要杀我,而是要救我。
至于他为什么救我也救得那么伤心落寞的样子,我不猜了。看看我以前猜的那些,猜得多,错得多。有一类人的心思,那本就是用来折磨自己也折磨别人的。我才不想自找苦吃。
我比较感兴趣的是他那一剑刺得还真准,叫我自个儿来,我也没把握。
庆幸,我没有告诉他,唯一残留的梦是什么!我想我要是问杀了我你为什么还不开心,他一定会说你懂个屁我那是开心过头,可能用词没我这么粗鲁,但意思绝对到位态度绝对更坚决!
我真是聪明!有一些人的智慧那也是与生俱来的,哈哈!
最后你问我为什么不悲伤一下?好不容易适应失忆了,又来个绝爱,是不是很痛苦?
真没脑子,失都失了,绝都绝了,还痛苦个屁啊!
我乐呵呵地端着几个又白又胖的大包子加一碗皮蛋瘦肉粥来到顾惜朝的房间,因为厨房伙计说有个白衣可爱的姑娘刚取走了特别制作的早餐。
伊娜果然比她姐姐可爱,见到我来就笑呵呵地关门退下了。
顾惜朝正在优雅地喝着白米粥,当然不排除他那粥里加了某些我不知道的东西。桌上一小碟咸菜。白色的瓷汤匙每只盛得浅浅的,送一半入口中,然后汤匙的把儿微微一翘,红唇一抿,汤匙退出,粥就没了。无声无息,连吞咽的声音都没有。然后继续下一口。偶尔拿筷子夹一根咸菜,然后可见腮部微微运动。间或伸出粉色的舌尖舔一下沾唇上的粥。
我听见自己吞口水的声音,他的粥一定很好吃。
他大概受不了我饿狼的目光,开口道:“你那一堆包子是拿来看的么?”
“呵呵,刚出炉的包子,有点烫。”我拿起一个将剩下的推给他,“现在好了,你要不要尝尝,素的肉的都有,顶上有个小洞可以看得见的。”
我啃一口包子,端起粥碗咕隆咕隆消去一小半。汤匙这种东西,本来就是多余的。
顾惜朝到也不客气,放下汤匙,伸出三根手指捏起一个包子。很不幸的发现,那个包子没有他的手指白。
他看了看顶端那个一小圈褶皱中间的小洞洞,眉端微微挑起,好象发现了什么新鲜有趣的事。
我接着啃包子喝粥。他接着拿空闲的手指戳那个小洞,戳了几下,没趣了,改捏包子皮。唉,这孩子,一定是童年生活不健全,下哥哥带你玩个遍,你就先别整这个包子了。看,好端端一个光滑圆润的包子被捏得皱得像个七老八十的小老头,真是可怜的包子,还不如直接被吃了呢!(包子,这可是你说的!)
“那个,你要不吃就给我吧,别浪费粮食啊!要知道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真小气,谁说我不吃了?”
顾惜朝说着撕下一片包子皮塞到嘴里。然后,一片接一片。吃的津津有味。我总算明白了那天伙计说的吃包子皮是什么意思,原来不是把馅扔掉就算而是真的只是一层皮啊。也就是说,等他吃完了,包子还是包子,只不过从一只光皮包子变成了稍稍小一号的糙皮包子。
“不吃了,给你吧!”
他说得理直气壮,所以,我也吃得理直气壮。
“你要喜欢吃皮,还有两个包子,趁热你先吃吧,吃完再给我。”
他那点白米粥,还不够我填肚子角,就是加了前年人参也不管饱啊。
难得,这他很听话,当然还是嘴上不饶人。
“为了不把你撑死,我就先帮你解决一点好了。”
我选择性失聪。
就这样在顾惜朝房中耗了一日,早饭吃完等午饭,午饭吃完等晚饭。其间,顾惜朝看书写字跟伊丽说我听不懂的话题,我就拉着伊娜躲到角落里小声地聊天。
“伊娜,杭州漂不漂亮?”
“嗯,还行。不过没有天山漂亮。”
“骗人,你看杭州城的春天似锦,你那个冰天冻地的地方怎么能比?”
“才不是呢。天山脚下是碧绿的大草原,牛羊成群,到半山腰还有茂密的森林,各种可爱的动物都有呢。雪要到半山以上的地方才有的。”
“可是你们又不能随便下山?”
“嗯,我也下不来,这还多亏了姐姐。不过宫里也很漂亮啊。宫里虽然没有这么多,可是宫里的开得时候比这个漂亮几千倍呢。”
“这么夸张,就是你们那个圣?”
“对啊,戚大哥你知道得真多!”
“怎么个好看法?”
“这个,我也不会说。不过你可以让宫主画给你看啊,宫主画的可漂亮了,比真的还漂亮。”
“那不成假的了?”
“不是,戚大哥你误会了,我是说非常非常好看的意思。”
这丫头……郁闷,单纯的人也不能开玩笑。
“宫主还给这题了个名字噢,以前都没有名字的!”
“提什么了?”
“雪中火。”
“什么意思?”
“我也不知道。”
好吧,我相信。顾惜朝的心思,哪是这个小丫头能猜透的。
天已黑透,我跟顾惜朝来到梨落公子的小院外。为了不惊动人家。我们先在院外的大树上藏了一会,等他们熄灯了才进到小院中。
由于在树上时我本着求学好问的精神凑他耳边小声问了几个绝对跟他无关的纯医术问题,把他弄烦了,于是到了院里他坚决不跟我在一起埋伏。
可是为什么结果是他一身白衣往那梨林中一站就了事,而我换了方便在夜里行动的夜行衣却还要蹲鸡棚?虽说鸡棚的位置和梨落公子的窗户很近,可是为什么是鸡棚啊?
探头看看院里被梨掩映的人影,不喜欢这种感觉,不真实。还不如脚下的小鸡们来得亲切可爱。可是人就是犯贱的动物,越是看不清,就越是想看。
脖子都酸了,采贼还没个踪影。听说鸡都是站着睡觉的,这采贼要再不来我也要考虑一下蹲着的姿势了。
我第一百零八探头寻找那抹身影时,世界终于有了一点不一样的变化。
当那个传说中的青影落在墙头,我几乎有一瞬间的错觉,这人分明是风送过来的,他这本事干采贼实在太可惜了!
青影停顿片刻,我刚看清他带着面纱,他便已向窗口掠来。
啊,真的是采贼啊!那,那我还等什么!
纵身跃出鸡棚,然而已经有人比我先行动了。顾惜朝白色的身影从梨林中一旋二出,直逼青影。青影在他的脚离开墙头的一刹那,也似乎已经发现了不对,未及转身,身子便已后仰。瞬间的动作带动气流翻旋,只见衣摆翻飞,黑发顿时扑向面纱,彻底遮掩了面容。他本想由此动作改变借力方向,在顾惜朝近身前退开。然而顾惜朝却在起身的那一刹那,逆水寒剑同时出鞘。寒光一闪,人未至,剑已至。却是直逼心脏,夺命之招,避无可避。
眼前晃动的是那个缓缓倒下决绝又悲伤的青影,不!
然而青影退开了,因为无名掷出,击偏了逆水寒,只斜斜地擦过左肩。
顾惜朝愤怒的目光袭来,我也傻了。我刚刚做了什么?
一招未成,已给了青影足够的时间。他身姿未改,瞬间已飘入树林。顾惜朝持剑追去,我脑子依旧没有清醒,但也茫然地拾起剑,追入树林。
林间小路上,只有顾惜朝一个人负手而站。漆黑的夜,素白的影,苍凉而孤独。
我知道,采贼跑了。他若追不上,我去也是白搭。
我停在他身后不知道该说什么。
说他不该直接取人性命吗?的确,顾惜朝的那一剑出得狠绝之至,他或许意图不在夺人性命,只想击中目标,但至少他不在意万一真的一剑毙命。可是那又怎么样?一个已经践踏了十几个无辜少男少女的人,本就该死。我救他,算什么狗屁的大侠作风!
可是那一瞬间,我没法控制自己。也许有了这一的懊悔,下一可以理智一点。但是时间若倒回重来一遍,我想我还是会那样做的。
沉默。
良久。
“对不起,我……”
“我现在不想跟你谈,你走。”
“哦。”
我慢慢往回走,一步三回头。他还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夜风吹得他的衣摆缓缓飘动,越发不真实了。
●第十三章
我叫了几个兄弟继续守着梨落公子的小院,自己来到雨潇那里,已是四更天。
雨潇知道了我的懊恼,劝慰我,说我是惯于珍惜生命的人,所以面对这样的事会有这样的反应也很正常,只是没想到那采贼轻功太高,一点闪失就让他逃之夭夭。但是幸好也没出事,下还有机会。
我知道机会是有,可是这种机会都是要有人先被喂了药才行。那药没法解,因为解了也并不见得比不解好到哪里去。失忆,绝爱,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继续这样毫无乐趣只为生存的生活的。我被息红泪瞒了那么久,多半也是出自她的担心吧!
“雨潇,我是不是很厉害?”
雨潇被我没头没脑的问题问得愣了一下,可是还是马上答道:“是啊,楼主的厉害之恐怕自己都不完全清楚呢!”
“雨潇你真好,在你这里从来不会有打击我的事出现!”
“因为楼主在雨潇这里根本没有弱点啊!”
又哄我,不过我还是很喜欢听。
窗外已泛白。我正要回客栈,月落敲门进来,捂着血淋淋的手指直往雨潇怀里钻。
“小祖宗,你这是怎么了?”
月落泪眼婆娑断断续续地回答道:“呜呜……我想……亲手给秦非……做早点,可是……手指切了……会不会断了……呜呜……”
“别哭别哭。”雨潇一边用手帕捂着她的伤口,一边指挥我去打水拿药。
端来凉水,我看见去年在这养伤时未用完的上好金疮要还在,赶紧给他拿了过来。雨潇细细的洗干净伤口,还好没到断了那么严重,不过伤口真够的。也不知道她剁什么要用这么大力。
“小祖宗,你从来没下过厨房,去逞什么能?”
“呜呜……人家就是想……亲手做嘛……”
“好了,楼主别骂她了,小姑娘的心思你不会了解的。”雨潇将伤口包扎好,帮月落擦擦眼泪,“我送你回房休息吧,这两天可别下水了,我隔段时间去给你换药。”
“不用了,我还是自己回去吧,秦非昨天看书到半夜,还在睡呢!”
雨潇宠溺地摸摸她的头发,说道:“好吧,月落真长大了。这药你也拿回去吧,让秦非给你上药。”
月落擦擦脸,揣着药,捧着手指走了。我总算明白,恋爱中的人都是傻子!
不过看到这个为爱情而改变的月落,还真是说不上来的有点羡慕。
前脚刚踏进连云客栈,后脚就接到楼里兄弟的信息:梨落公子出事了!
怎么会这样?
我赶到时,兄弟们刚刚请来了大夫。最先发现的老仆人呆呆地在一旁流眼泪,梨落公子昏迷着趴在床上,背上青紫交加,下身和床单上红白污渍刺得人眼睛发热。
清洗上药换床单被折腾来折腾去好几遍,人都没醒。前日里还生动活泼会做诗会谈笑会让人生气的生命现在却凋零得没有一丝生气。
是我害的!
地上有一滴一滴鲜血落下的血迹,采贼定是在我与顾惜朝僵持与林中时去而复返,带着伤强暴了梨落!
这不仅仅是一个采贼,这若不是个变态,就是一个存心在报复的人!
怎么会放过这样的人?怎么会将这种人与梦里那个哀伤的影子弄混?
我发觉握住无名的手在抖。
凉意包裹了握紧的右拳,将我拉回理智。宽大的衣袖掩盖着,我知道,那是顾惜朝 的手,缺少温暖的手,有点心疼,于是反握住。
“跟我来。”他说。
依旧是院外那片树林。不等我开口,他便道: “梨落的身分特殊,上面要引起关注了,六扇门一定会再派人来的。你先想好怎么跟他们解释!”
“一人做事一人当,我不会逃避责任的。”
“随便你。另外,我要你答应我两件事。”
“你说,只要不有违侠义之道,我一定做到。”
“我不管什么侠义,你若做不到,我明天便走,以后互不相干,也没什么。”
顾惜朝仰头望天,神情坚定。我只有妥协,赌他不会有什么无理的要求。
“你说吧。”
“一,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不准拿无名对上逆水寒。二,我不想见铁手,如果六扇门派了他来,你负责挡回去。”
铁手?是了,晚晴姑娘的事,他还是不能释怀。
“好,我答应你。你忘了,无名跟逆水寒是朋友,永远都不会敌对的。至于铁手,他其实是个好人。当然,我能理解你的心情,我不让他烦你就是了。”
顾惜朝看着我,缓缓说道:“戚少商,我只给你一机会,最后一机会。”
机会?什么机会?
我想问,不过想起一件更重要的事。
“那个采贼不能让他再嚣张了,等再有人被喂了药,不管有没有被侵犯,都是伤害。我们要主动出击才是。”
“哦?你想全城搜索?杭州不同于京城,可以城门一关个个盘查。何况那人的轻功,几乎与我相当。”
“我知道,普通的搜寻盘查是没用的了,所以我只派了部分兄弟去暗中查访左肩带伤之人,不过估计效果不大。我想我们可不可以来个诱敌之计?”
顾惜朝凝眉看我,“你是说找个美人让采贼主动过来?倒也可以,有我在,他下不了药。不过,根据经验那采贼的要求是相当高的,一般的美人好像很难达到这 个效果吧。你想好找谁了没有?”
“这个,我……”
顾惜朝皱眉,“什么人让你这么难说?……你别说是我!”
“不是,我是说我……就是我。”
该死,脸红了。其实,我也知道,让顾惜朝去,成功率更大,人家那才叫真美人。不过,这世上对那个药没有反应的人大概就我一个吧。虽然他不容易被下药,可是万一呢?我不想让他去冒险,也不想让其他任何一个人去冒险。
顾惜朝好半天没出声,然后突然捧腹,爆发出一阵笑声:“哈哈哈哈哈哈!”
真是的,有这么好笑吗?不过还是第一欣赏到他这么毫无形象的样子。
“嘿嘿!”我也跟着笑起来,“反正也是等嘛,就试试吧。再说,昨天是我放跑的,我就牺牲一下形象,也是该的。”
顾惜朝好半天才停了笑,举起双手摸摸我的头发,扯扯我的脸,拉拉我的胳膊,比比我的肩,最后掐掐我的腰。他靠的很近,宽袍大袖扫来扫去,扫得人心痒痒,眼睛不知道往哪里放,似乎转到哪里总能瞥见他雪白的脖子。
“你,你干什么呢?”
“看看要把你拌成美人是穿男装好呢还是女装好?”
啊!“我才不穿女装,我又不是郝连小妖!”
“郝连小妖怎么了,郝连小妖还取了江湖第一美女呢!”
“反正我就是不穿女装!像我这么有男子气概的人,怎么可能扮女人?”
“况且你做男人做了这么久了,也没见那人找上你?”
“那是我其他名声太大了,把美名掩盖了!”
糟糕,信口开河惯了,没收住。
“你不是说要牺牲么?好不好看,你说了不算!”
啊!!事情怎么会发展成这样?不行,我一定要找人说服这个目前明显存心捉弄我的人。对了,雨潇!还是只有雨潇信得过!
我差人约了雨潇一起去醉琼楼吃午饭,没想到雨潇在听了我的陈述后说:“我也觉得楼主可以试试女装呢?”
这丫头什么时候也学会耍弄我了?对,一定是顾惜朝!从来对所有人都以礼相待矜持有度的雨潇,居然从刚刚进来时,眼睛就一直停顿在他身上!早就知道跟这人一起,风头会被抢尽的!若不是担心他出个万一,顾惜朝真是诱贼入的不二人选!
“雨潇,难道你不觉得我现在这样很有男子气概吗?”
“可是采贼是男人啊,按照过去的案子看,他好像不喜欢太有男子气概的人吧?”
“那我也可以装成柔弱一点。”
“没办法呢,楼主穿着男装就是很有英雄气概。不如彻底改变一下,上上妆,换换发型,也许会有说不出的惊喜噢!”
雨潇眯着眼笑,顾惜朝嘴角微斜。呜,初见面的人竟然有这么好的默契,真叫人嫉妒!
所以最后两票赞成一票反对以多数压倒少数通过,我试扮女妆一。殊不知真理往往站在少数人这边。
雨潇房间。
不知道是不是乘我换衣服的时候两人商量好了,我从屏风后面一出来,雨潇就拍手叫好,顾惜朝但笑不语。所以我知道了自己接下来的日子将要面临的悲惨命运:扮女人。
可是,这脸上厚厚的白粉,盘来绕去的头发,珠乱坠的头饰,裹步不前的长裙,……,真他妈不是一般的别扭啊!
一定要在六扇门来人之前完成这个任务,否则传到京城去,真没脸见人了!
一步三摇,绕过盆是差点摔一跤。好容易到桌前坐定,我瞪着顾惜朝,想出这主意的是混蛋!不对,好像是我自己最先想的。
“美人瞪眼,别有一番风情!”顾惜朝喝着雨潇泡的茶悠悠说道。
我在里面的时候就听见他们两个聊起茶道了。果然对不一样的人讲不一样的话,明明都是先认识我的,为什么没人跟我讨论过喝茶的问题?
而且,顾惜朝是难得正眼看人的。是他今天心情太好,还是我们家雨潇太优秀了?
看看这两人坐一起,真是郎才女貌,女才郎貌。嫉妒!
我就犯了一错,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出门时,在走廊遇见秦非。他略带惊讶地看了我一眼,又看看顾惜朝,然后啥反应也没有地走过去。居然没认出来?
“有人惊艳了呢!”顾惜朝半带调笑的语气在我耳边小声说道。
我很想说:你来试试效果一定更好!不过怕嗓音一出吓着大家只能忍着。忍着也就罢了,他能不能不要凑这么近,脸上擦了粉看不出来,耳朵一定红透了。
“不过,顶多五天。五天之内,你多去外面逛逛,再派人散步些小道消息,说有外地来的美女住连云客栈。五天之后估计你也很难保持一点淑女风范了。若没动静,人家肯定是看不上,就别忍了。”
呼!总算说了句人话。既然装五天,那我就尽职装五天好了!
我心情好地挽住顾惜朝的胳膊,小鸟依人状偎着他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引来路人纷纷侧目。他不时拿白眼斜我,我害羞,看不见!
特别是他身上的味道真好闻,我也不吃亏,哈哈!
●第十四章
我肯答应扮女妆,自然很大是因为顾惜朝的关系。那天放跑采贼的事,他除了当时不愿跟我讲话,也没什么特别的反应。可是正因为没反应才让人担心,横竖怎么看顾惜朝也不是个愿意忍气吞声的人。所以心里千万个不乐意,也是敢怒不敢言,谁让我先不自量力地提出扮美人,又舍不得真美人上场呢!
可是我发现,有时候必要的愤怒还是需要的,否则,人善被人欺。比方,现在。
大清早。连云客栈我的房间。
我坐在床头一脸愁容,正在考虑是不是不要等雨潇过来帮我梳头打扮,而是找纯真可爱的小伊娜来帮我弄,顾惜朝推开了门。
他斜倚在门边看着我,嘴角噙了一抹笑,懒懒地说道:“你还不洗漱穿衣,难道还要等人服侍?”
我白他一眼,“我不会。”
“你才三岁么,这也不会?”
“我……”等等,他什么意思?“你是说我不用扮女妆了?”
“你省省吧,采贼就算要来,也被你吓跑了!”
“那你昨天还说……还五天……”
“不那么说你岂能当真?”
“顾惜朝!”
我那个愤怒啊!原来雨潇跟他串通好了逗我玩的!亏雨潇还煞有介事地教我淑女要怎么怎么行事!还惊艳!还五天!
呜,顾惜朝你是什么妖魔鬼怪生的,连雨潇都要为了你而背叛我!
我本来还挺有自知之明的,觉得就算引不来采贼,好歹也让他觉得我为弥补错误给他道歉不惜一切的诚意和决心!可结果怎么好像被当猴耍了呢?
虽然博了美人一笑,那目的是达到了,还两美人。可是,可是,我可怜而脆弱的心灵啊!
“怎么,生气了?”顾惜朝踱到床边,含笑地问道。
不行,不能说话,不能看他。要让他瞧瞧戚大爷也是有脾气的!
一根葱玉般的手指出现在眼前,然后挑起了我的下巴。我垂眼不看,坚持。
“真生气了?其实美人生气也是别有一番风情的!”
他特意在“美人”两字上加了重音。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伸手握住他的手腕一扯,纵身一扑。顾惜朝毫无防备,一下子跌在床上,被我压在身下。
我学着他懒懒的调戏的声音,“小美人,别怕,哥哥会好好疼你的!”
呵呵,青楼楚管流连多了,这种话我可比他会说!
“戚少商,放开我,你个大混蛋!”
顾惜朝一手被我捏住,一手过来推我,又被我逮住。
“我是大混蛋,你就是小混蛋。大混蛋压小混蛋,哈哈!”
“你个臭混蛋!”
显然这人已经被我惹怒,连骂人都不行了,不能再玩了。
“惜朝,你这么喜欢混蛋,早餐我就请你吃馄饨加鸡蛋吧!”
顾惜朝挣扎的动作突然停了,黑漆漆的眼珠定定地望着我,我也一时有些错愕。没反应过来到底怎么回事,但见他粉白的脸因为挣扎泛着红晕,毛毛的领口也被挣开了些,露出粉白的脖子和精致的锁骨。
不知道整天有一圈毛毛在那如玉的肌肤上蹭啊蹭的,他会不会觉得痒痒?
一时有些失神,等我反应过来时,唇已经吻上了那绒毛与肌肤的交界,半边脸蹭着软软的绒毛,半边脸蹭着光滑的肌肤。好舒服,好香,像冰雪融化后草地新芽的清香。嘴唇能感觉到他颈上的脉动,一下一下规律的跳着。
糟糕,这是大活人顾惜朝,不是随便可以拿来亲的!
死了死了!
我鸵鸟状地把脸埋在那里,要怎么办才好!不知道是不是一抬头他就会抽出床头的无名直接给我一剑?我记得他刺我心脏是很准的,再来一剑,我岂不是小命呜乎!
这叫不叫牡丹下死,做鬼也风流?不对,不是牡丹,那是……嗯,莲?还差一点味道,那是……
“你压够了没有!”
“啊?噢。”
我乖乖地起身,拉他起来。还好,他没看见我的剑。
“猪一样,重死了!”
“哪有?”我极小声地嘀咕,“人家明明是标准的美男身材……”
他整整衣衫没跟我罗嗦就走了,万幸,他好像没太在意,大概是当我一时生气所以才想啃他脖子解气的吧?而且,没啃成不是,就蹭了两下。
可是,为什么想想还是觉得有些心痒痒?不知道若真的啃一口,是不是也很香?
接下来的几天,没什么事。我写信给了六扇门,汇报这边的情况。没提顾惜朝,只说冰雪宫的宫主到了一同协助。当然老实交待我不小心放跑采贼,没提为什么。
然后我就跟顾惜朝一边等待消息,一边游玩杭州。顾惜朝把伊娜那个小丫头差走了,没说去干嘛,人家宫里事,我也不好意思问。只是,为什么不差伊丽那个冷美人去呢?她每看我都没好脸色,好像我欠了她很多钱似的。
日子过得不错,除了心里仍有些懊恼和担忧。可是没办法,我这脑子急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法子来,顾惜朝倒是一幅悠闲的样子,总觉得他不像是个喜欢被动的人,不知道脑子里在想什么鬼主意。
已是阳春三月的季节,江南春光最好。天气渐渐暖起,
和顾惜朝漫步在长长的苏堤上,看湖光山色,杨柳依依。有小孩子欢快地跑过,互相牵着手,笑声清脆。羡慕,所以很想也拖着那人的手。想着便伸手了。看看那人神情未变,放心地握紧。
记得当年重出江湖时,红泪给过我一个警告,大意说我这人本也极讨厌那些礼节束缚,加上失忆更是无所顾忌,一定要学会察言观色审时度势,别像失忆后第一被皇帝召见体恤我要给我封官时那样,直接拍拍人家肩膀来一句:“兄弟,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鉴于皇帝当时确实嘴角抽搐忍了半天才没给我治罪,我还是努力记着她的话的。不过就五年的经验来说,好兄弟之间完全用不着。就连那些感情好的女孩子,也不会因为我的不懂礼貌而生气。
不过对于顾惜朝还是有点顾忌,每跟他一起出门,老想不知道是不是靠太近了,可又不想离得太远生疏了。尽在这些无聊的问题上费神。想拿他跟六扇门和楼里的兄弟一样看,总觉得很难,虽然他现在对我也没初见时那么多怨气了。
哎,大概就像我曾经告诉他的,在我心里,他跟其他人都是不一样的吧。比方看到别的兄弟,决不会有“啃脖子”的冲动。特别是现在天气暖了,他换下了有毛绒绒的领口的里衣,好像啃起来会更方便一点。真怀疑是不是潜意识里还是有要为死去的兄弟讨回公道要他血债血还的因子,只好警告自己别再做傻事,不是说好不计前尘的嘛。所以拉拉手联络一下感情才对。
带他去最具地方特色的楼外楼吃饭,我还是跟雨潇借的银子。人穷,没办法。最爱楼外楼的西湖醋鱼和东坡肉,前者鲜嫩,后者滑而不腻。可是顾惜朝看着西湖醋鱼就皱眉,筷子伸都不伸。剥了鱼皮去了鱼刺送到他碗里,他才勉强尝一口。
“怎样?”
“一般。”
有进步,第一请他喝最好的酒还被骂成烂酒呢!
太平日子没过几天,又出事了。周礼才的女儿死了。
是周礼才自己来官府报的案,死在乡下老家,杭州城北二十里路。
我跟顾惜朝快马赶到时,已经过了一天。致命伤口很,一剑封喉,整齐划一。造成这种伤口,武功不一定要最高,但剑刃一定异常锋利。我俩同时看看手中的无名和逆水寒,没作声,不过都清楚该是这种级别的。另外死前,周小姐被再粗暴地侵犯过。
该死,又是采贼!
顾惜朝洗净了手,说道:“上行动未成,却打草惊蛇,大概想要杀人灭口了。”
他没有责备我的口气,可是我却无法放任心里的自责。
“灭口?可是周小姐什么都没说,不过叫过两声穆郎而已,根本对查案毫无用!”
他摇摇头,道:“对你毫无用,但给有心人听见了就不一样了。”
“你是说……”
“据说水云天有个师兄也姓穆,那人的轻功路数又跟冰雪宫的很像,只是年龄好像差了些。”
“等等,水云天是谁?”
“前任宫主。”
“就是你的师傅,我的救命恩人?”
他淡淡地回答:“不是我师傅,宫里的事我不大管,也只是听闻,所以让伊娜去找他来问问。”
“这么说我也可以见到他了?”
他一脸古怪的神情望着我,“你很想见他么?见了他也没用,圣药无药可解,别抱太大希望。不过对于梨落公子这样的,或许他的按摩术会有些效果也说不准。”
我一脸苦笑,“我不过想请他喝杯酒谢谢他的救命之恩罢了。他要是能救其他人是再好不过!我自己根本没打算过,这样不也挺好?”
他抿抿嘴,没再说。好像不太相信我的样子。
其实我也知道,想不起来,我只有乐观认命。如果哪一天有人告诉我有办法想起来,我可能也会犹豫的吧!未知的东西,总是一种诱惑。想想他倒还蛮了解我的。
“对了,那梨落,还有以前的那些受害的人岂不都有危险?”
“梨落那伊丽已经去了,其他的地方不会那么快,你去想办法吧。”
我不禁佩服他的心思细腻,下行动一定听他指挥,绝不乱来。
顾惜朝闭目沉思,然后叹一口气,策马而去,白衣翻飞,潇洒异常。只一瞬间,就好像走到了地平线,仿佛下一刻就要消失。
一挥马鞭,我赶紧跟上。
●第十五章
周小姐的死让我心里多了一个大疙瘩,到了晚上总也不敢睡,杭州城的屋顶大概已被我踏遍了,我相信再让我找任何一个地方我都不会迷路的。可恶的是毫无进展。
我抱着一坛冲天炮坐在夕照山上的雷锋塔顶,本来这是观赏西湖美景的最佳点,现在却哪还有那份心思。半圆的月亮孤零零地悬挂在半空中,跟我大眼对小眼。
夕照山?夕照。惜朝。
白天去了趟江南霹雳堂总部,卷哥的奶奶,我曾经也称呼奶奶的雷老夫人知道我来到江南,命人请我去。说是我的生辰快到了,既然到了这里,干脆在霹雳堂庆祝一下。她待我跟亲孙子一样,原本自当遵命博她老人家一乐,可现在实在不是时机,只好亲自去解释一番,顺便带着按照顾惜朝帮我开的补药方配好的补品。
她本来子孙众多,但最优秀的却因为我的连累送了性命,我孝敬她也是应该。说明了原因,老人家也未强求。走之前去给卷歌上了香,还有雷腾雷炮等所有被我连累的无辜的雷家子孙。
看见雷震的牌位,据说是雷卷的堂弟,老夫人最小的孙子。但是,听了这么多年的故事,可以肯定,我的故事里没有他。
不禁脱口问出:“奶奶,震弟是怎么死的?”
老夫人叹了一口气,招我坐下才慢慢讲了一个没有人知道的故事。
皇城对决后,铁手承诺不杀顾惜朝。为了铁手的交情,我咬牙放下仇恨,霹雳堂毁诺城神威镖局也承诺放过顾惜朝。可是虽然当家人给足了铁二爷的面子,并不代表地下的兄弟能忍住这口气,尤其是霹雳堂,雷震便是其中最积极的一个。他们也不想让铁手难做,便悄悄集结起来,要将顾惜朝暗杀掉。然而顾惜朝虽然受了伤,但事情进行得并不顺利。拖了一年多的时间,据说最后一围剿是在一悬崖边,死了很多人,雷震和顾惜朝坠崖同归于尽。然后残存的子弟回来,老夫人才知道这件事。已经发生,只好封口,为了铁二爷的颜面。
“震儿这孩子就是太任性了,虽说为卷儿报了仇,可是尸骨却至今也未找回,想是都做了山里虎狼的口中物了吧。”老夫人说着禁不住拭泪。
“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奶奶也别太伤心了。”
不知道怎样劝慰,心里有些失望。原来,失忆后第一来这里说起忘记仇恨放过顾惜朝,他们都爽快答应,是因为知道人早已经死了。如果我告诉他们顾惜朝还活着,不知还会否仍有现在的太平光景?
我没有说,因为,顾惜朝真的还活着吗?
天天一起相的人,又怎会不是活着的?
为自己的无端瞎想自嘲,端着酒坛灌了两口。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身边又坐了个人。
“酒给我。”
“不给,烂酒不招待你。”
“小气!”
他没再争。不知什么时候起,我们的对话已经变得这样平和,好像从我见他也不到二十天吧。
我歪着头看他,月光流转,照在那人白色衣衫上有朦胧的辉影。这真的是我前半生认识的顾惜朝么?时而嚣张的,时而愤怒的,时而淡雅的,时而稚气的。我那么笃定他就是梦里哀伤的影子,却也同时发现他的眼中看不见半丝悲伤。
他常常有些自己也未意识到的失神,我看不懂也想不通。就像那天玩闹不经意唤出一声“惜朝”,我是很迟才意识到他那时的不同寻常,连我有些无理的行为也那么轻易地放过。我跟他以前究竟是什么关系呢?除了兄弟知音仇人,还有更多吗?
刺中心脏的那一剑,若是为了救我,也就是说我之前受了更重的伤,快不行了?可是我被送回毁诺城的时候,身上到都好的很,只有胸口一个伤疤。到底是救还是杀?
我又迷惘了,就好像我总觉得顾惜朝不应该这么轻易地跟我和平相一样。
“惜朝。”
“干嘛?”
“只是叫叫,好听啊。”
“无聊。有时间喝酒不如回去睡觉。”
“我不。今天不痛快。有人说,你死了。”
他轻轻嗤了一声,“你曾经说,我不死,天也难容。死了岂不更好?”
“不要。”我拉过他的手包在掌中,“有时候真觉得你的手好凉,就跟死人似的,捂都捂不热。不过,我知道你是活的。嘿嘿,活的,真好。”
大概是喝醉了,抱着酒坛枕着他的腿就睡。睡着之前,好像听见他说了些什么,可惜脑袋是在太沉了,听不清。
等到醒来时,天已泛白,我枕着顾惜朝的腿,他抱着酒坛当枕头,不过酒坛里的酒都没了。早知道他要偷酒喝,该一口气灌了才睡的。
哎,看来我又要抱他回去了。大清早的,真是锻炼体力啊。
回到客栈,正巧撞见伊丽。这丫头每见我都没好脸色,她那点心思我还不知道?可是我又不是你的情敌!
幸好钱掌柜及时来帮我解了围,说是铁手与追命到了。
追命一见我就数落外加臭屁起来:“戚大哥你是不是那天又被那个姑娘灌醉酒了啊?连一个小小采贼都抓不住,要是被我追三爷看到,保管只一脚就叫他爬也爬不起来!”
“我这不是请你来了吗?”我苦笑,然后转向铁手,“为什么你也来了?”
铁手一张大饼脸涨得有点红,道:“我要去云南大理边境,那边最近出了连环杀人案,都发生在大宋境内,可死的都是大理人,弄不好会影响两国邦交。刚好追命要过来给你帮忙,我就顺便跟他一起来了。”
云南与杭州,一个西南,一个东南,这也能顺路?不过我现在没功夫取笑他,留着以后再说。
附在铁手耳边小声说了几句,他疑惑地对我点点头。
开门正瞧见伊丽端着一碗醒酒汤要进顾惜朝的房间,我探出脑袋眦着白牙对她笑。她冷冷地瞟了我半晌,不理,伸手推门。
“伊~丽~”我情地唤她的名字,吓的她手一抖,赶紧用两只手捧好碗,恶狠狠地瞪着我。
我学着刚从西湖边的越剧戏班里学来的一句,“你在哪里啊……在……哪……里……里……里……啊……啊……啊……啊……啊……”
据说是著名曲目《沙漠王子》选段《叹月》的第一句,当然那后面的是情款款如诗如画的唱句,不过我就记住了这个起头句,原因还是伊丽的名字。
当我那一个“啊”字拖得已经没有声音只剩口型的时候 ,终于,铁手天籁般的声音在我背后想起,“你嚎什么呢,气儿都没了?”
立即闭嘴哽得我话都说不出来,勉强超伊丽现一下酒窝,我在她即将爆发的怒目中关上了门。只见追命趴在桌子上一抽一抽的。
“呼~差点要了我老命!”我抚着胸口顺顺气,“怎么样?”
“是他。你跟他……”
我嘿嘿笑,“没事,我不是都不记得了吗?就想叫你看看。不过别跟其他人说,我们就当他是冰雪宫的宫主吧。好了,你可以走了,办事要紧,影响两国邦交,是大事。”
“上一是我没护他周全,他被逼落崖,我后来也知道。既然没死,我自当不会给他添多余的麻烦。只是你……哎,忘了也好。他好好地活着,我对晚晴总算有个交代。”
看看睁着一双大眼睛莫名其妙地望着我们俩的追命,铁二爷一脸幸福的微笑。
“好了好了,你快走!耽误了大事我可不负责!”
本来以为铁手走了可以对顾惜朝有个交待,天性单纯的追命应该不会让他感觉到来自过去的沉重,而且追命跟他不过皇城之上的一面之缘。可惜,我们都忽视了追命的特殊性。
还是难得多嘴的钱掌柜一语道破梦中人:“这个追三爷跟那位白衣宫主怎么这么像?”
正趴在柜台上跟小二研究特殊饮品的我愣了半刻后回头,真的,论起面貌身形,都有八九分相似。可是我竟一点也没看出来!
只见饭桌上刚刚见面的追命正扯着顾惜朝的头发,一圈圈往自己手指上绕。一边绕一边唠叨。
“你的头发怎么会是卷的呢?你爹你娘是波斯人吗?”
“你长得一点也不像波斯人啊,你是不是自己卷的啊?还是让你的丫鬟帮你卷的?”
追命放下头发,转向伊丽,“哎,大美人,你下帮我卷一个好不好?我觉得蛮好看的。”
被伊丽冷眼吓得一抖,又转向顾惜朝,“顾大哥,你的衣服为什么是全白的?没有一点色,像奔丧一样,不好。我觉得还是你以前的衣服好看,虽然那弄脏了,可是弄脏了可以洗吗,再做件新的也行啊。我看这个姐姐很有钱,你叫她给你做件新的就行了。”
从丫鬟到大美女到姐姐,可见追命的脑子还是很快的,可是为什么他没看到顾惜朝蹙着眉馒头黑线的样子呢?
真实少见,同样是冷冷淡淡的,追命会怕伊丽,却不怕顾惜朝。而顾惜朝虽然不耐烦却也没有生气的样子。
难道长得像就可以享受优惠?不公平,明明就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嘛,跟我有什么区别?
我上前勾住追命的肩膀,“追命,我们今天喝一种新酒好不好,独家供应噢!”
“好啊!”这小子一听酒就来劲了。
半个时辰后。
“为什么这酒一点酒味都没有?”
“不说是新式的酒了嘛?”
“可是没有酒味还能叫酒吗,你说是不是,顾大哥?”
顾惜朝眯着眼睛瞧了我一眼,嘴角微微勾起:“管它是什么,好喝就行了。”
追命一口气将杯子子灌了个底朝天,嘟着嘴颇委屈的样子,“明明就是桔子汁地说。”
●第十六章
接到钱塘首富陆之涣女儿陆芊芊得病的消息时,追命正在跟顾惜朝抱怨我小气,接风洗尘连杯像样的酒都没有。其实这孩子不懂,桔子汁比酒营养的多,不是?
陆芊芊得的自然不是普通的病。有“富贵中第一枝”之美名的陆芊芊,本来就是重点保护对象。这下身体不适请了数家大夫都查不出病因,我的心也跟着沉了一下。
抬眼看顾惜朝,他倒好像嗜酒人遇到了真正的好酒,悠闲地品着,有滋有味,与追命恰恰形成强烈对比。
“那个,惜朝,你也是大夫,待会去看看吧!”
他放下酒杯,慢悠悠地说道:“这么晚了,巴巴送上门的大夫,你以为别人会相信么?况且即使真有病,我也治不了,今晚去跟明早去,有什么区别?”
那到也是,转移目标。“追命,待会跟我出去走走怎么样?”
“抓贼么?”追命一听出门就来劲了,“你放心,有我在,什么样的小贼都逃不出我的无影腿!”
我无奈地看着顾惜朝,“但愿不是贼。”
追命对桔子汁没兴趣,于是晚饭没结束,他便拉着我出门了,留下顾惜朝对着伊丽自饮自酌。哎,他还真是小孩子,喜欢这种东西!
虽然心里万分期待采贼不要再来害人,可是也明白必须要贼出现才能让贼永远消失。尽可能跟追命描述了采贼的身形特征,让他小心留意。可是,仅凭流言和那晚模糊的身影,实在是说不出个完整的样子。不得已,连不确定的主观感想也说出口了。
“那人不是个简单人物,虽然做贼,却没有做贼心虚的感觉。乘风而来,随风而去,连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也不会惊慌错乱,还能把握最好的时机逃走。真的不知道这样出色的人,为什么会做这样丧尽天良的事!”
“戚大哥,你怎么说的……好像当年对顾惜朝也是这种口气?”
我一惊,“你说什么?”
追命抿抿嘴,眼珠滴溜溜地转着,就是不看我。好半天才张口道:“息城主不让我们跟你说以前的事,我想这个也没太大关系吧。要是有关系你也别说是我讲的。就是你到六扇门来之后,老是感叹,说顾惜朝其实是个惊才绝艳之人,只是走错了路,很可惜。”
是吗?听到这句话我到庭高兴。原来我一直都是蛮清醒的人,并没有被仇恨蒙蔽眼睛,看不清真相。如此,红泪的所为确是多虑了。不过一番好意,我自然不会怪她。
只是,这个人真的是又一个走错路的顾惜朝吗?
顾惜朝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终于有了今天。那么,这个采贼呢?
就像顾惜朝所说的,现在的确不是个上门拜访的时候。紧依着钱塘江畔的陆家庄,已经只剩下少数个别房间还亮着灯。有一队队的人提着灯笼在巡逻,我们只有在高墙外面隐藏着。追命虽然是个好动的宝宝,不过办起正事来还是极为认真的。六扇门的四大名捕毕竟不是吃素的。
选好最适合观察和出击的地点,我和追命坐在一棵大树的两根枝丫上。对于这个铁手眼中的宝贝,我还是不那么放心,最好一刻都不要离开视野,出了事我负责不起。
晚晴死了,爱着她的铁手走出了阴影,寻找到自己的阳光。
那么同样受丧妻之痛的顾惜朝呢?
七年,只要时间够长,是不是就能平复所有的伤痛。没有了伤痛,仇恨也会少一些的吧。
看着追命酷似他的侧脸,脑中都是顾惜朝的样子。他好像不讨厌我了,他也会笑了。这不正是就是我要的结果?
只是,这结局未免来得太轻松了一些。仿佛一夕之间,他从无理地抗拒我的一切东西,变得接受我所有的言行,是不是太快了?
他说只给我一机会。那么这种转变也是为了给我机会?可是我都没搞清楚他到底给我什么机会了?试探着问过几,可是每都被他沉默以对。眼睛里流露出我看不懂的神采,有些落寞与孤注一掷的感觉,就不忍心再问。
可是这样稀里糊涂的,万一哪一天,他再来一句“我已经给过你机会了但你没有珍惜”,就又变回针锋相对的样子,我岂不是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哎,为什么顾惜朝不跟追命这么简单?
正在思考陆芊芊是否别传什么富贵第一枝的美名就能少些麻烦多些幸福,头顶茂密的树叶沙沙地轻轻响了起来。
我下意识地屏住呼吸,不会这么巧吧,他真的出现了?可是陆芊芊找大夫医治不过是今天一天的事,按顾惜朝的说法,不会这么快的才对啊!
可这世上有些人就是这样,越想他来得时候,他越是没有人影;越不想他出现的时候,他偏偏就站在你面前。
为了他,我不惜扮女装,街上溜达了一圈,可是连个鬼影也没招来。现在,顾惜朝不在,我一个人没有把握拿下他的时候,他到来了。
乌云遮住了明月,隔着一段不短的距离,然而那黑夜里青色的人影,我是绝对不会认错的。他潇洒地立于院子东南角高高的假山石上,如第一见面一样,无声无息,本身就像一阵风一样,一瞬间将自己置于最隐蔽的位置,然后一切归于平静。若不是我的这个角度正好看得见,我想也许我也感觉不到他的存在。
我甚至不敢这样专著的观察他,生怕连视线都会惊动了他。
我在等待机会,等待一个一击即中的机会。
或许,上挡下了顾惜朝的杀招,这要我自己来完成了。
有时候,宁可错杀也不放过,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何况现在,不可能算是错杀。他身上背的,已经不光是别人的清白,还有人命。一命还一命,他死得也不冤。
他不是顾惜朝,我也不是他的知音,我不会再找任何借口放过他的。
握紧手中的剑,好多年没有下这样的决心去取一个人的性命,并不代表我忘了怎样招数,最快,最准,最能致命。
无名是把干净的剑,今天只能委屈它了。
我抱着即使一击未中也能有追命立即堵住出路的最坏打算,等待采贼落到稍低不方便轻功施展时动手。只是他好像也感应到我的想法,立在那里好久,仍是纹丝未动。
或许也是因为陆之涣也知道最近风声不好,将他的宝贝女儿防得太紧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他还会像上一样无论如何也不放弃目标码?
就在我开始犹豫是否再等下去时,树干轻轻一摇,追命出手了。
糟糕,这么远的距离,即使追命轻功好能稍微靠近采贼,可是这个单纯的孩子,从来都下不了狠心的。那个受了伤流着血也会坚持完成目标的人,根本是个疯子,追命的一脚,无论踢不踢得中,对他都不会有太大影响!
不敢耽搁,紧跟着追命而上。然而不幸的发现,在我们钻出这个遮掩身形的大树时,青影已经开始动了。这的他比上显得从容的多,我几乎能感觉到他嘴角的嘲笑。
由于决心,我和追命都太用力。现在连我自己也意识到,我们的离开,让这棵隐身的大树产生了多大的动静。
无奈之下,无名脱手而出,剑在空中出鞘,被我用尽全力一掌推出。追命一个回旋踢,剑鞘亦与剑刃一上一下平行袭向青影。
可惜,无论速度有多快,面对这个风一样的男子,这么长的距离,一切仍是徒劳。
追过了宽阔钱塘江,所见的不过是夜雾迷茫。
看着贼人在眼皮底下消失的滋味着实不好受,何况我还是第二对同一个人。
追命耷拉着脑袋。“对不起,戚大哥,我太冲动了。”
“别这样想,只能说那人的功夫太高。”我叹了口气,“哎,看来还是要顾惜朝出马啊。”
“为什么?顾大哥很厉害吗?”
“至少轻功比你还要好点。”
追命歪着头,若有所思。他真的不太适合这副样子,总觉得像是小孩子在计划着怎么样多要一根糖葫芦。两个长得几乎一样的人,为什么区别这么大呢?以至于追命作出思考的模样,我都要怀疑他在刻意盗版顾惜朝来搞笑。
“这样啊,那他今天怎么不来?我还当他因为那时候受了重伤,功夫不行了,你才没让他来呢。”
“大概他也没想到采贼会今天就来吧?”
我可不敢说那个人是贪杯我们留下的桔子汁,若是被追命送到他耳边吹一吹,我可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虽然这桔子汁本来也是给他当酒贪的。
“回去吧!”
“可是你不是说上那个什么公子那里,采贼是去而复返的?万一……”
“所以我们要回去继续守着啊?虽然陆家好像也有守卫,不过还是小心点好。”
“哦,看来今晚睡不成了。”
“你有这个觉悟就好。”
“戚大哥,你偏心,为什么不让顾惜朝出来跟你一起守?”
“你有本事现在去把他从床上叫起来?”
“没有。”
“那就闭嘴吧。”
●第十七章
追命的房间在我的对门,看着他推开门就一头倒在床上呼呼大睡,想必昨晚是累坏了。采贼消失的时候,他硬是卯着一口气追出很长的距离,连宽阔异常的钱塘江面也是足不沾水的一跃而过。虽然没追上,可是用尽全力的长时间凌空飞行还是很消耗体力的,后来又被我拖住在陆家庄外面守到天亮,也真难为他了。
要是被铁手看见这副累极得样子,我肯定吃不了兜着走。看不过,帮他脱了鞋盖好被子。
“好兄弟,下请你喝真正的好酒!”
追命虽然生活中有些小孩心性,可是长久的捕快生涯让他在面对正经案件的时候,并不比无情铁手差多少。尽管昨晚没追上采贼有些失意,但他恢复得很快,不久便如同初始时一样,全神贯注。
回来的路上,他突然问我:“为什么采贼要带面纱呢?你不觉得他给人的感觉很熟悉吗?戚大哥,你有没有想过,这个人也许是你认识的。因为认识让你放松了戒心。否则这样一个武功高强又嚣张的人,怎么就没引起过别人的注意呢?”
“我……没想过。”
我只能这样回答,由于第一的错觉造成失误之后,我实在不敢再去乱想。
可没想到,追命竟也会产生了这样的感觉。
其实面纱我并不在意,以他的轻功,他若不想我看清他的面貌,我是靠近不了他的。只怕八成跟顾惜朝出门带帷帽的理由有得一拼。
我更想问的是,他为什么会穿……青衣?而且是宽袍大袖,在风中飘荡就像飞舞的青蝶一样的青衣?
那不是他能穿的,哪有寻常习武之人穿这样书生模样的衣服?
唯一能穿的那个人都不穿了,只在梦里留给我一个模糊的身影。他那么龌龊的人,没资格穿!
关门出来,却见顾惜朝正站在自己的房门口。白衣胜雪,神情冷漠。
哎!看到他我又想到了采贼,用玉树临风风度翩翩来形容都不为过的人,为什么会喜欢用别人的痛苦来换取自己的快乐呢?
“昨晚那人又来了,可惜被他跑掉。不过,这不是我放的。”
汗!我干嘛特地解释这个,是个正常人都不会故意放走贼人吧,这么一说到好像上是我故意的一样。
“没用。”
轻轻两个字从他丰润的唇中蹦出,还真不是一般的伤人。虽然是实话,可是能不能不要这么直接啊。
不会这么快就又回到刚来时的状况了吧,我还没搞清楚到底怎么回事呢!
硬着头皮,我抱着他的腰,整个人挂在他身上。小孩子耍赖,见过没有?
“惜朝,晚上我们一起去抓贼好不好?”
“放开你的狗爪!要去你自己去!”
他狠狠地说,咬牙切齿的样子,不过我知道这不是生气。他真生气的时候声音反倒是平静的,没有任何情绪,像一潭死水,掉进去就别想活着出来。就像上放走采贼之后树林里短短的话语。所以现在的样子,我仍然是安全的。
“去吧去吧,你看我跟追命累得够呛,你一个人睡得也不安心,是不是?”
我喜欢往他颈窝里拱,那里有好闻的气息。离他耳朵又近,多念几遍他一定妥协。
他拿手挡我,可是腰在我怀里,看你怎么挡!
他的腰很细,我一根手臂就能圈得过来,两根手臂足够搂得死死的。
他的腰很软,像柳条。我记得雨潇的腰也很软,像揉好的面条,要力度适当,太用力怕会变形或者捏断。可是柳条韧性十足,我多用力也不用担心。嘿嘿,不会折的。
我双臂紧紧扣着,这样算不算抱他?
算吧。
不过大家都是男人,抱一抱没关系吧。况且,我觉得这样抱着挺舒服的。恰恰好,一丝缝隙都不留,就好像一把剑配一把鞘。若顾惜朝是把剑,我手臂圈一圈就是他的鞘。我觉得舒服,他也不会差到哪里去的。
越想越觉得有理,自动无视掐在脖子上带着凉意的双手。要是在晚上,定是很恐怖的。可是现在美人站在跟前,我才不怕!
只是可惜,脖子的受力程度总是有限的。
“咳咳……惜朝……我要死了……”
他眯着双眼,简短有力的两个字:“放手!”
“咳咳……你……先……放……”
“做梦!”
他说做梦那就绝对是做梦。为了留住我的小命继续与采贼斗争到底,我还是乖乖地松了手。
小气!人家累了半天无功而返,安慰一下都不行。就知道打击!
看他粉白的脸上泛着微微的红色,也不知道是气的怒的还是羞的。
我小声地抱怨,“又不是大姑娘,抱一抱有什么关系嘛!我又不啃你……”
话音未落,突然被一掌推开。我好不容易稳住身子站好,面前的门已啪地一声关上。
小声敲门。敲门。拍门。大声拍门。没人理。
不是吧,真生气了?不搞定,今天的觉是不用睡了。
我趴在门上打算守株待兔,就算顾惜朝你长得跟个神仙似的,可也不能不用吃喝拉撒吧?
事实证明,有诚心总是能感动上天的。正在我打算不顾形象地坐在门口眯一会时,伊丽端着早饭上来了。我闪到拐角。
果然是给顾惜朝送早饭的。片刻后,门吱嘎一声响。我一跃而出,抢餐盘顺便把伊丽推到一边冲进门闩上门一气呵成。
对不住了大美女,反正你看我也不顺眼,多加一条罪状我也不怕。
顾惜朝冷冷地瞥了我一眼,坐到桌边无视我的存在。
“来,吃早饭。再生气也不能拿自己的肚子开涮是不是?”
我放下餐盘,还是粥跟包子。看来他挺喜欢吃包子的,呃,也许只是包子皮。
他也完全把我当小二,端着粥自顾自喝起来。
“这样才对。大男人呢,就不应该这么小气。我喜欢抱你,你要不喜欢呢,可以直说嘛。”
“喜欢?”他嘲讽地笑着,“有多喜欢?”
呃?喜欢还有多少?这是一个问题。
“不要拿你抱过无数人的脏手来碰我!”
我舒了一口气,“原来你有洁癖啊。虽然我的那些朋友也有脏兮兮的乞丐,可是你放心,我很少跟他们拥抱的。再说,就算抱了,也洗得很干净了,不会弄脏你的……”
“戚少商!”
一声怒喝打断了我的话,我惊讶地抬头。
轻微的卡擦声自他手上传出,粥碗生生多了一个缺口。鲜红的血沿着缺口流下来,流到未喝完的白粥中,异常刺目。
“惜朝,你……”
我没想到他真的生气了,虽然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生气,可是我也知道目前还是闭嘴为好。
小心地掰开他的手指,拿下破碎的碗。血还在流,想拿布压住,又怕伤口上还沾着细瓷片。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连顾惜朝自己是大夫都忘了,捧起他的手细细地起来,用舌尖将细小的碎片扫出。
这人,怎么这么不知道珍惜自己。真要生气的话,打我一巴掌也好,为什么要跟自己过不去?不要告诉我他不忍心对我下手,他不是曾经连我的命也要拿走么?
五根手指都割开了,还好伤口不。用唾液帮他清理了一遍才想起跟他拿药,却见他仰着头闭着双眼,原本就白皙的脸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惜朝,那个,药,你有吧。先包一下,生气的事,等下再说好不好?”
我有些颤巍巍地说着,他望天的样子总是让人觉得特别孤独落寞。
“戚少商。”
“嗯?什么事?你说,我一定照做。”
他长长地吁出一口气,睁开眼睛看着我。
“我现在相信了。”
“相信什么?”
“雪中火的药性并非虚言。”
“这个啊,不是早跟你说了,我真的失忆了,难道你还当我骗你不成?”
等等,他说的机会不是指这个吧?
“惜朝,我真的没有骗你。那个你说的机会,不能因为确定我失忆了就不给我了!这不公平!又不是我自己想的。”
“给不给,我说了算。”
“哦。”虽然觉得他的话有些霸道,虽然还是没搞清楚他说的话跟他生气究竟有什么关系,我还是知道这个时候选择装孙子是最明智的。“你的手……”
“不用你管,滚回你自己的房间去!”
“哦。”
乖乖开门,在伊丽的怒视下退出。反正听他说话得语气,好像已经恢复了。而且还有比我更好的人照顾,我也没什么不放心的。
躺在床上补觉之前,我再一感叹为什么顾惜朝不是追命。不过要是追命的话,就不用放这么多心思了吧。那孩子,酒桌上一坐,哄哄就好了。不会使坏,不会伤人。哪像这个人,真不知道是太聪明还是太笨,说话行事前后没有任何道理可言,伤害自己也要先郁闷一下别人,有时候真觉得就是一个任性的大小孩。可又偏偏叫你心疼得不得了。
果然,人啊,轻闲了几年就开始犯贱,自讨苦吃,怨不得他人。
还是想想晚上怎么说服他跟我们一起行动比较实在。
●第十八章
顾惜朝是磨人精,害得我做梦都是他生气的脸和流血的手,过分的白与刺目的红,感觉比真的还尖锐。心挖了一块似的疼,那是连梦见他拿剑刺我都只会麻木的地方。
于是就在半睡半醒间耗着,一边苦思冥想怎么样跟他道歉,一边迷迷糊糊地在梦里实践。一个个想法都像弹球遇上了坚硬的冰山,一个不漏地被弹回来,每都砸得自己好痛。
难道真的要挖开那些沉重的过去,才能搞清楚我跟他之间到底有什么问题?
可是前段时间不是相得挺好,没有过去,只有现在,不是好兄弟,却也可以亲近,而且比其他兄弟还要亲近很多,怎么突然又变了?
就算他真的想要我挖,为什么不选择直接告诉我?他不只一遍说雪中火的药性没得可解,应该不会指望我靠自己想起来吧?
他什么都没说,我以为他也看透了放下了,选择用时间来遗忘了,原来没有这么简单啊!
我一直都想让他慢慢忘记的,一个人记着太辛苦,可是他忘不掉,我还能怎么办?
一个问题已经让我头大,起床后紧接着的第二个问题吓得我一身冷汗。
顾惜朝不见了!
掌柜的说顾惜朝是早晨出的门,然后伊丽中午时退了房。
该死,怎么会这样!
我为什么要乖乖听话跑回房里睡觉!我应该无论如何都要跟他解释清楚我不是故意惹他生气的,我应该告诉他我是真的想让他过得开心的。如果他高兴,即便他看我不顺眼再给我一剑,我也会咬牙挺住的。
我奔到顾惜朝的房间,真的没有人。桌面上干干净净,没有丝毫早晨流血事件的痕迹,就像一场梦一样,梦醒了无痕。
我颓然地坐在床头,想着他第一喝醉酒我用被子把他包回来的情景,像一个巨大的蚕宝宝,被小丫头刮了一巴掌,可是蚕宝宝却一点事没有。
人世间,怎么会有这样乖顺的顾惜朝?!
是梦吧。
难道这些日子以来,快乐的,烦恼的,哀伤的,生气的,真都是一场梦吗?
顾惜朝根本早就死了,也没有什么跟他很像的采贼,一切的一切,不过是失忆太久孤单太久的我,因为想念仇人所做的一场华丽的梦?
梦里面,刻骨铭心的仇恨被轻易地化解,只剩下日常生活中的小别扭;梦里面,高傲狂放的书生收敛了身上的刺,会笑,还会宽容。
现在想想,的确,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只是梦太美了,做了这么久我都不愿意醒过来,大概神仙也受不了我这样有梦就能灿烂的人,终于忍无可忍将我踢回现实。
门吱嘎一声响,小二抱着一堆东西走进来。大概是看见我脸上表情不太好看,立在一旁,也不出声。
“你要做什么就做吧,别管我。”
小二放下东西,“楼主,容小的说一句,虽然您是楼主,可是客人的房间也不该随便进的。要是被别人看见了,就没人会来连云客栈住了。”
“没人住更好。”我没好气地说。原来一场梦醒,没地位的楼主依然没地位。
“哎,那楼主也先让小的把床单换了,我可不想等那位宫主回来被抓住当炮灰。”
“你……说什么?”他刚才说谁回来?
小二耐心地重复,“我说我要先换床单,伊丽姑娘走的时候吩咐过一定要隔两天就换一,要是等宫主自己发现有灰了,要我们吃不了兜着走。”
“你是说顾……宫主还住在这里?”
我没有听错吧!顾惜朝没走,只有伊丽走了。
“当然,连云客栈是杭州城最好的,只要楼主你守点规矩,住店的肯定都首选这里。”
“噢,呵呵,好,哈哈,守规矩,哈哈哈哈!”
我没法控制自己地笑出声来,没走,真好。是真的,不是梦。一切都还有机会,无论我做错了什么,无论他想要什么,都还有机会弥补。
没走,真的太好了!
我怎么那么傻呢,我都抱过人家,还被人家掐得差点断气,怎么会是梦!
对,都是那个钱掌柜,说的什么话!我要去找他算账!
丢下一句,“下奖你五十两银子!”我在小二哥毫无表情的注视中奔下楼去。别不相信,这真的会奖你!
我没找成钱掌柜算账,因为我看见了神仙。就那么在落日的余晖下走进来,如莲座上的观世音菩萨,刚脱下帷帽,手上提着一包东西像是药材。面如玉,肤如脂,黑发白衣,散发着一片光辉。
我局促着不知如何是好,不知是太激动了,还是先前被吓傻了。张开双臂,没有动作,收起来搓搓手掌,朝他笑。笑好像不合适,合起嘴。可是不笑,好像也不合适。想说什么,说不出来。脸上的肌肉一抽一抽的,没有声音。
我现在万分渴望真的观世音菩萨能降临在我眼前,那我就直接跪下去,让她帮我治治这抽风的毛病。
可是,眼睛没,还是认得出来。眼前的,不是神仙,是人。不是观世音,是顾惜朝。
是顾惜朝!
“你回来了?”
“嗯。”
“去哪里了?”
“去看陆芊芊和梨落。”
“他们还好吗?”
“嗯。”
这个对话发生在半个时辰后顾惜朝的房间。我像小狗一样尾随着他进门,像做错事等着挨爹爹骂的小孩一样可怜兮兮地看着他。然后终于将一段寻常百姓家的寻常对话千辛万苦地完成。
“晚上你还跟我们一起去吗?”
我偷偷瞧他,他神情有些疲惫。嗯,轻功好的人在外面逛一天也是会累的,何况这个死要面子根本从来不正常走路的人。他一手撑着头,一手去取茶杯。我赶紧伸手代劳。
“不去,我在陆芊芊身上种了毒,若是和人发生特别的关系,两个人都会发作。”
端着茶壶的手抖了一下,茶水泼出来一些。我赶忙擦去。
“怎么,看不过我的做法?”他冷冷地说道,“有本事你就在出事前自己抓住采贼!”
“原来你买这么多药回来就是为了做毒药,我还以为你要给梨落他们研制解药呢。”
我拼命地告诫自己别说蠢话,说点轻松的话题,可张口还是……哎,这种话轻松的语气说出来是不是更像讽刺。
“不用你管!”
果然。效果真明显。
我拉过他受伤的手,细细抚摸。本来纤细修长的手指,都裹着白布,虎口的地方还渗着一丝血迹。
拥抱不可以,我想除了他的洁癖之外,大概书生的礼仪比较多,不像我们这些江湖人。比方秦非也会有意无意地跟人保持距离,不喜欢过于亲密。
但是拉拉手应该没有关系的吧。三岁小孩都喜欢拉手呢。
正常人的相模式在我们之间行不通,只有换个哄小孩的试试。
“惜朝,别这样,我心疼。”
“你没有心,你的心早被我刺穿了。”
“是,我知道。你很厉害,行吧。”
“杀你的感觉很好。”
真是犟嘴的小孩,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揭穿他的谎言。
他的手没我的大,可以用我的掌将他的两手都包裹起来,只是,总是捂不热。不知道时间再长一点,是不是可以好些。
“你喜欢杀就多杀几吧,反正你现在是大夫,我也死不了。”
“我会把你治得半死不活。”
“你可以试试。不过在那之前,先把你自己养好了。”
“多管闲事。只要你过得难受,我一定很好。”
“好,那我告诉你,我现在很难受。”
“才怪。”
“你都不肯跟我晚上一起去抓贼,我当然难受。”
“不去!”
他口气异常坚决,大概还在跟我赌气呢。不急,慢慢来。我跟追命,即使抓不住人,至少也能守住陆芊芊不出事。
陆芊芊没有出事,因为我跟追命夜夜执勤,顾惜朝还是不肯参与我们的行动。
听话的小孩要人疼,不听话的小孩要人哄。白天对着一个,晚上对着一个。天天面对这俩除了长得一模一样其他没有一样相同的大小孩,还真不是一般的累。
要是可以选,我宁可一天到晚给陆家庄当门卫。
可要是丢了那两人,既没法给铁手交差,也没法给自己交差。
实在是不行了,就跑到雨潇那里睡觉。
偶尔会碰上秦非和月落,小两口恩恩爱爱,直叫我这个孤家寡人看着那叫一个心酸,就是胃酸泛滥,涌上心头,恶心,想吐。
月落看我比太阳还明亮的大眼睛也显现出熊猫的遗传特征,总算没辜负我捐给她的一笔银子,怂恿秦非一个文弱书生给我出主意。秦非的话一向很中听,不过这,我当他没有讲过。
他说:“采贼也是人,不是神,不可能作案时就出现,不作案时就销声匿迹。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对几乎所有的贼人都是一样的。戚大哥应当多留心点。”
“嗯。”
我懒懒地答,书生理论大多时候都是中听不中用的,秦非也不能例外。
●第十九章
黄昏,落日余晖映照下,一张刚出炉的金灿灿的大饼出现在眼前。
那是铁手的脸。
“喂,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铁手不停地张望,心不在焉地回答我:“金国派去故意捣乱的杀人犯抓住了,交给大理国审理。案件完了,也不影响大理和大宋的邦交,我就赶回来了。追命呢?”
就知道丫眼里只有那小子。
“下午跟顾惜朝出去了,好像是去了梨落那里吧。上面又开始加压,地方官员一着急救开始捣乱,来来回回将杭州城翻了个遍。现在倒好,不知道采贼是不是转性了,一点消息都没有了!”
“别急。”铁手安慰人的招牌动作就是给你肩膀送上两掌,“官府那边我去沟通,你们还是按原计划重点关注一些采贼的可能作案对象。不会就这么结束的,而且关注范围可能要扩大一点。”
“我知道,这贼作案轨迹没什么章法,不过出事最多的仍然是江南地区,扬州,苏州,金陵,杭州,我都吩咐下去注意着了。至于官府那方面,我懒得跟他们纠缠,你要觉得有必要打声招呼,自己去。”
“呵呵,戚兄还是这么讨厌做官的人。那戚兄肯这样全力帮忙,六扇门上下真是荣幸之至。”
对噢,我倒忘了,他也是个官,好像品级还不小来着吧?
“少给我打官腔,只要到时候公务费多补一点就行了!”
“金风细雨楼跟六扇门要银两,那不是皇帝老儿向乞丐要饭嘛。”铁手打着哈哈,转移话题,“戚兄跟顾惜招相得还好吧!”
唉,好的话,我现在也不会一个人留在这里对日伤怀了。
他带着追命出门的时候,连正眼瞧都不瞧我一眼,完全当我不存在。
铁手见我不说话,以为我们旧怨太,劝说了几句,提议道:“要不我们也去看看吧。”
“不行!”
我突然想起顾惜朝不愿见他的事,现在的状况已经很危险了,如果我再连他仅有的两个明确提出的条件也办不到的话,后果大概会很严重的。
“铁手,你,你,你先换家客栈住!”
“做什么?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换?有我在,也许还能帮你跟顾惜朝调解调解。”
咳咳,铁二爷,你还真是看得起自己。
“不,不用。你先换了再说,追命我会帮你换过去的。”
“戚少商,你到底在搞什么鬼?”
“没搞什鬼,是兄弟,就先帮忙。天要黑了,他们就快回来了!”
我一边把铁手往外推,一边计划着怎么样把他打发到更远的地方去。真是,那个什么什么杀人犯怎么这么不中用!
铁手甩掉我的手,一把拎住我的领子,“戚少商,你给我说实话,是不是因为顾惜朝?”
“是,他不想见你。”
“连你都见,却不见我?”铁手皱着眉,表情疑惑。
说实话,皱皮大饼还不如皱皮包子,难看死了。特别是那钢箍似的手还揪着你的时候。
“咳咳,先放开……”
铁手闻言猛地一松手,扯着嘴角笑笑。
“好吧,我离他远点。看来晚晴的事伤他太了,连你都能忍,却不原谅我。”
他这话说得怎么好像我是无足轻重的一样,好歹那场千里追杀,我也是主角吧。难道跟晚晴姑娘一比,全都成了土灰?
怪不得讨好地哄他的时候,他看我的眼神,像看小丑一样,奇怪极了。原来我没自己想的那么受重视啊。
铁手最后直接去找杭州府尹了,说追命还住这里,有事让我去府衙找他。
切,烂好人一个!
我看着他走过大街拐角,正准备回去,突然肩上又是重重的一击。这种力度,唉,下记得告诉他两边肩膀轮流拍,要不然,我平直有形的肩啊,就要这么一边倒了!
“你怎么又回来了?”
铁手抓抓脑袋,“上走得急,有件事忘了告诉你。我看顾惜朝他,内息不太稳,可能是魔功留下的影响,你自己注意点。”
魔功……?
顾惜朝和追命回来时,已是华灯初上。
追命抓着我大发感慨,“戚大哥,那个梨落公子是不是女孩装的啊,竟然比我男扮女装的时候还要漂亮!”
天,是谁告诉他他曾经男扮女装的时候是天下第一美人来着?敢情他完全当真了!
“呵呵,那个人家就是长得很漂亮,不过好看的人多了,各人的喜好不一样。梨落虽然长得漂亮,却不是我喜欢的样子。”
追命扬起脑袋不信。
我偷瞄顾惜朝,他也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突然一拍大腿,道:“戚大哥,我信。你不知道,梨落看见他的时候,眼睛都直了。原来大家喜欢的美人是不一样的哦!”
不意外地,话音未落,顾惜朝的脸色就变了。后知后觉的某人还在滔滔不绝地描述梨落痴看美人的样子。
我赶紧扯住他,咬着耳朵小声说了几句话,小孩的眼睛立马贼亮贼亮的。也没跟我要酒喝,匆匆扒了两碗饭就跑了。
顾惜朝冷眼旁观,没有什么反应。
我给他夹菜,他也不会拒绝。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拿着筷子在碗里转圈,转来转去,最后还是放下了,改两手撑着下巴。
“菜不合口?”
“嗯。”
“你想吃什么?”
“你的肉。”
我卷起袖子将手臂伸到他跟前,“新鲜的戚氏出品,客官要不要尝一尝?”
他二话不说,张口就咬下去。那一刹那,我看见他嘴里两排细细的整齐的小白牙。
不是来真的吧?
哇噻,真咬啊!
啊!痛!
他不会真当是在啃猪蹄膀吧!还边啃边磨牙!
不知道这时候我要抽回手的话,会不会一块肉就没了。
“顾惜朝,你属狗的?”
“你说对了。”
看着小臂上两道弯弯的牙印,呜,出血了。
我总算明白,他属狗,我属猪。只有猪头才会把肉往狗嘴里送!
小狗看见我疼得直咧嘴,嘴角弯起一个好看的弧度,天真无邪之极。如果忽视还在往外渗的血的话,这场景,绝对跟月落秦非小两口打情骂俏有得一拼。
“好吃吗?”
“还不错。”
“没洗过,不嫌脏?”
“还好,有点腥。”
我听见磨牙的声音,反应半天,原来是自己发出的。这要不是在大堂……!
唉,不是在大堂,我也不敢做什么,难不成还咬回来?
“可以吃饭了吧。”
“嗯。”
他果真拿起筷子认真地吃起来,还顺便难得好心地帮我夹了几菜。
鱼头,鸡脚,青菜根。
铁手替我去和追命继续我们之前的差事了,我这些天习惯了晚上活动反倒睡不着。顾惜朝早早地栓上门将我挡在门外,我好有一个人对着月亮大眼瞪小眼。
熄了灯,趴在窗台上。月亮不够圆,就跟我一样,刚被人修理过,没精打采地挂在半空中。
这伙要是雨潇在就好了,可是不想去她那里。月落那丫头自己幸福过头了,还想要把我跟雨潇撮合到一起,鬼主意不断,实在没功夫应付,也不想让雨潇难堪。
三月十九,西湖边的桃开始落了,柳条也退了鹅黄转青绿了。
想起昨日顾惜朝闲着无聊写的几行字。
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生树,群莺乱飞。
竟然有些莫名地有些伤感,不知道是不是跟书生在一起呆久了,也染了点伤春悲秋的味道。
按说暮春时节也是很美的,褪去了五彩斑斓,多了些浅浅层层叠叠的青绿。
青绿,那是旺盛的生命与希望。
不知道那个人若是穿上这样的衣裳,会不会少一些冰雪苍凉寂寞孤独的味道,我也就不用这么老是记挂着,心疼着,担心着,无奈着。
可一想起他穿青衣的样子,脑子里立刻飘过采贼的身影,真煞风景!
打住,换点别的。
明天是我的大日子,就是那个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人世的老娘生我的日子。往年这时候都是跟老八红泪他们在一起,一大帮人热热闹闹的。虽然啥都不记得了,对这个日子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可是看大家聚在一起开心的样子,自己也会心情很好。
今年的,是不是也不应该浪费?不知道顾惜朝过过生辰没有,嗯,估计没我的好玩。要不要给他补一个?或者干脆让他换到跟我同一天好了。
我是被霹雳堂捡回去的,要说也跟顾惜朝也差不多,从小就没爹没娘,不过至少比他幸运些,不用背负因为出身而带来的各种羞辱,还有人疼。
卷哥当时怎么就不多捡个小孩呢?现在才被我捡到,实在是太难养了。
隔壁房间灯火一直亮着,偶尔有轻微的声响。大概是顾惜朝在捣腾那些药材吧,他就真的没想试着做做解药?虽说雪中火制成禁药的毒很难解,可他不像那种别人说什么他就信的人吧。除非,能不能解,他根本就不关心。
没被人关心过的小孩,自然是不懂关心别人的。算了,不能强求。慢慢来。
天亮醒来的时候,身上多了条毯子。揉揉酸痛的胳膊,将毛毯送回追命房里。他怕冷,睡相又不好,这是我让掌柜的额外给他添的。
现在这小子横躺在床上睡得天塌不惊,头发上还连粘着几片草叶。
会心疼人的小孩,让人觉得心里暖暖的。
帮他轻轻摘掉草叶,盖好被子,悄悄退出来。
瞥见一抹白影消失在楼梯转角,我连忙追去。
●第二十章
人自然是追上了,准确地说,是撞上的。因为顾惜朝根本就没走,站在楼梯口上看着大堂里熙熙攘攘的人群发愣。
“嘿嘿,人挺多的,要不我们出去吃吧?”
他没说话,两道好看的眉略微透出些疲惫,没睡好么?
“走吧,今天天气好,我们也放放假。”
我伸手去拉他,他已先一步将双手负于身后,自顾自往下走去。
在路边小摊吃了点豆浆泡油条,问他有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他只说了声随便,没什么兴趣的样子。
阳春三月,气候正好,西湖边游人很多。于是我就领着他沿着人烟相对比较稀少的西岸慢慢往南走。一路上都没有什么交谈,直到钱塘江畔,我才问他,要不要去六和塔那边转转。他点点头随我进山。
六和塔位于紧挨着钱塘江的月轮山上,山不高,古木林立,比外边少了些暖春的味道。初入时还好,走了一段便觉凉意颇重,又露水未消,稍不当心便沾湿了衣摆。
我下意识去寻他的手,在触到那一抹冰凉时,突然想起铁手的话,改握住他的手腕。
铁手说得没错,是我疏忽了。我以为他练了雪心经,在内力修为方面该是高手中的高手。不错,他的确可以称得上高手,只是,内息杂乱不纯,互相冲击,即便在这样平静的漫步下,脉搏的跳动都毫无章法,时强时弱。
我不禁皱眉,这人 ,到底在搞什么?
“探够了吗?”
顾惜朝有些不高兴地斜视了我一眼,想抽开手去。
我没有松手,即使我知道对习武之人而言,被握住手腕是大忌。可是,我松不开。
“惜朝,让我帮你,我想我能帮你。”
五年前刚出江湖时遇到少林玄伦方丈,他说与我颇为投缘,见我因重伤初愈筋脉受阻,便传我易筋经,助我打通筋脉。因为我讨厌他说我与佛有缘有意渡我入佛门,当时没好好练,却也受益匪浅。但被迫看了两个月的书,至少都记住了,没想到今日却可派上用场。
顾惜朝扭了扭手腕,“我不稀罕。”
就知道他会这么说,我都已经习惯了,也不在乎,只好言相劝。
“惜朝,身体是你自己的。”
“我是大夫,我比你清楚。”
“你清楚还搞成这样?!”我压抑着自己的冲动,用拇指细细磨蹭他略显纤细的手腕,“惜朝,别逞强。我传你易筋经,你就拿它当一帖药,好不好?这也不是我的……”
话语突然僵住,我猛地抬起他的手腕,撩起那宽大的衣袖。
一道寸长的疤痕赫然横亘在雪白的腕上,如同一条肉红色的虫子趴伏在那里,丑陋无比。我惊呆。那不是一个一般的疤痕,那是在同一个地方重复很多相同的动作才留下来的。
张嘴,却说不出话来。
他白了我一眼,“别把我想得那么蠢!”
“你,能不能,告诉我,实话?惜朝,我担心你,只是担心。别让我猜了,好不好?……我很笨。”
大概是我承认自己笨让他心情比较爽,他看了我半响,扫扫肩头的露水,道:“可以考虑。”
记挂着他会给我的答案,我也没什么心情欣赏路边的风景。只紧紧地跟着他,生怕跟丢了。这路,他倒一点也不比我陌生。
其实我也清楚,他会不会说,还是一个问题。他说不说实话,更是一个问题。
也许我该选择相信他不是傻子,也许我该说服自己不该干涉他的事情。
但是应该做的与实际发生的总是有些区别,所以我依然忐忑不安。
六和塔上,他静静地站立在顶层的栏杆边,衣袂翻飞的样子很像即将乘风归去的仙子。
但是越是美,越是怕。越是不真实,越是想要紧紧地抱在怀里。
于是我就这么抱住了他,自身后将他整个人圈在怀里。不敢面对他,怕看见拒绝的眼神。
唉,是谁说,我有个绰号叫“戚大胆”来着?
他今天没有戴帽,没有帽纱阻挡,乌黑的卷发倾泻下来,可以清楚地看见每一根发丝,卷曲着,缠绕着。被风吹起,轻轻扫过我的脸,痒痒的。
手臂被一点点拉开,我不甘心却也不敢强来。他转过身来,靠在栏杆上面对着我。挑眉问道:“你对我的情况很好奇?”
“嗯。不只好奇。”
他轻叹一声,慢悠悠地解释:“我养了一条四脚龙,有一阵子它病了,要喝我的血才能活。我又不想割太多地方太难看,只好每都只在一下手了。”
他说得轻松,我却气结。“这种东西就让它病死好了!”
他轻笑起来,“可是我舍不得啊。”
我无奈地撇嘴,四脚龙,不就是那种又短又丑连咬人都不会只会吓吓人的四脚蛇嘛。连这种东西都比我享受的待遇要好,真是很伤自尊耶。
“那你的内息杂乱是怎么回事?”
“魔功的影响呗,铁手没告诉你么?”
我低头,心虚地问:“你怎么知道铁手来了?”
“你都让他到我床前来了,还有什么不知道的。”
“那个,对不起,我以为他马上就走不会回来的,没想到……”
“算了,反正我也没睁开眼看他。”
“哦。”我终于松了一口气,敢情下铁手要来就先让他把眼睛蒙上好了。
“可你不是大夫吗,为什么这么多年了,影响还是这么大?你是不是根本就没好好管它?”
他不屑地瞥过头去,“我很忙,没这份闲心。”
晕,这么让人吐血的理由他也能给!
“那你什么时候有闲心管管它?”
“快了。”
“不许撒谎!”
“我从来不屑于撒谎。”
他的眼神清澈,好吧,暂且相信一。
我看着他,坚定地说:“如果有需要我帮忙的,一定要告诉我。”
他也看着我,一字一字道:“我一定不会需要的。”
这句话纯粹是赌气逞能,算了,送上门的东西,再好也要贬值,就像倒插门的女婿,总是被丈母娘看不起。
况且,他今天表现挺好,解了我的疑惑。不用太过担心,心情也好起来。才想起今天带他出来的目的。
下得塔来,翻过两座小山岭,遇到一片迟开的野桃林,我终于明白人面桃相映红是什么意境。不过很识相地保持沉默。暗喜此情此景只有我一个人看见过,心情大好。
桃林之外,乃一条蜿蜒曲折的溪涧,想必就是传说中的九溪十八涧其中一支。水流清澈,岸边有小块的野草地。对岸重峦叠嶂,老树交柯。
顾惜朝好像挺喜欢这里,沿着溪流走几步,找了块平整的地方坐下来。青绿的背景里,素雅的野,星星点点,擦着他雪白的衣衫,恰是天然的装饰。
他双手撑在背后,仰起头看天。雪玉般的脖颈拉出一道优雅的曲线。微阖双眼,如同承沐天恩般怡然自得。
我一撩衣摆,坐在他身边。青山之上,蓝天之下,云雾透薄,如轻纱笼罩,确实让人心旷神怡。只是这姿势,于他是一种享受,于我却是极不自然。软软的草皮,素性双手作枕,躺下来更惬意。
“大当家的,你知道活着是为了什么吗?”
蓝天白云里传来比涓涓细水更清澈的声音,这一声“大当家的”,明明与老八挂在嘴边的是一模一样的称呼,却让我的心不由自主地一颤。
原来他还当我是“大当家的”,我高兴却也愧疚。
从未像现在这样,我第一为自己想不起来而遗憾,他从前是不是也是这样叫我的?他从前叫我时是不是也是这样平淡得不带一丝感情的语气。
一直都相信忘记是件好事,所以即便空虚寂寞迷茫,也坚定地不去寻找,让所有的过去归于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可是,现在我却想,或许,丢掉仇恨的同时,我也丢掉了连仇恨都无法抵消的东西。
我闭上双眼,让心来回答。
“以前怎么想的,我不记得了。不过现在,我只想让自己喜欢的人每天都过得简单、快乐、平安,没有阴谋和伤害,没有痛苦和悲伤。”
很安静。鸟儿自空远鸣过。良久,好听的声音又响起。
“那还真是个不容易实现的目标呢。”
“是啊。”
如果你能合作一点,其实也不是那么困难。就像现在。
“谁叫你喜欢的人那么多,自找的。”
“啊?”
“大当家的,我真是小看了你。”
“嗯?”
“朋友被我杀了,根基被我毁了,连命也差点丧在我手里,却还是转眼又和从前一样风光无限,有更多的人围着你,即便连自己都忘记,只为了身边众多喜欢的人,生活也从来不会丧失了目标和激情。大当家的,我顾惜朝从不服任何人,就服你一个。”
我撑起身,只看见他完美的侧脸和说那个“服”字时咬牙切齿的样子。
他在说什么?是不是有什么地方错了?
“惜朝,我……你……不是的……”
“大当家的,你说的话我都信,你从来都不说谎。所以你说忘了便是真忘了,你说想要我不要被过去所困扰,要我开始新的生活,我也信你的诚意。可是,大当家的,顾惜朝想要的东西你现在给不了。从前是如此,没想到所有的一切都改变了之后,这点还是没有变。”
他笑笑,颇有些自嘲的味道。我却觉得心里一抽一抽的。
他究竟是在自言自语,还是在跟我说话?!
我扳着他的肩,让他面对我。
“惜朝,你究竟想要什么?你不说,怎么知道我给不了?”
他摇摇头,乌黑的卷发跟着拂过肩头。
“顾惜朝想要的东西,自己会去拿。拿到了,你自然会知道。拿不到,……”
“怎样?”
“再说。”
好吧,我了解了。他一直讨厌我同情心泛滥,我能理解。就好像今天本是我的生辰,想让他来陪我开心地过,可是说不出口。只有编些其他理由带他出来。不是不会死缠烂打装可怜,只是越是在意,越是不想用这样的手段来获得。
他能跟我敞开心扉,已经是意外的收获。虽然有些小误差,但那声“大当家的”已经弥补了所有的缺陷。
[1 座] Posted: 27-3-3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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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艳阳当空,已是正午十分。阳光的温暖,抵消了些山里的寒气,但觉正好。
我蹲在溪边,看水流潺潺而过,绕过一个个或大或小的石块,激起小小的浪漩涡,又汇聚着流淌着继续向前。溪底碎石错落,间或有银色细小的鱼儿穿过,鳞光一闪便消失不见,再也寻不着踪迹。努力了几,都追踪不过片刻。伸手在水中,自信掌够大,够宽,够有力,可是抓不住的还是抓不住,无论是水还是鱼。
鱼水相欢,旁观者只有看得份。
想着身后的那人,叹一口气。
他的世界,我是不是也仅仅是一个旁观者。所以老是本着旁观者清的态度,自以为是地想怎样才是对他最好的,他应该怎么样怎么样。可是他的心里在想什么,我却一点都不知道。
他说他要的东西我给不了,究竟是因为我真的没有,还是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要给他什么?
就像第一见月落,她吵着要我带她去吃“弓”,我傻愣愣地呆了半天,也没明白“弓”是什么东西,幸好雨潇在旁边解释,“弓”就是虾。并不是请不起,可若是没有雨潇,月落大概需要跟我废话上半天才行。
顾惜朝不是月落,本来别人主动给的东西他就容易觉得是施舍违背了他的骄傲,若是说了还要解释半天才能让我理解,更有可能解释了半天还不理解,他自然是宁愿不说,自己动手。
可是如果他要的最终还是只能从我这里得到,我真的很想知道那究竟是什么。并不是为了私心,只是两个人努力,总比一个人努力更快。
如果要说私心,我想我宁可他慢一些得到,或是永远得不到。我只怕他得到了想要的,他的世界再也跟我没有关系。
可即便是这样,我还是不想让他一个人太辛苦,不想他万一不小心又走错路。
唉,真不知道,我对他,究竟是怎么了?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忐忑不安,这决不是我以往的作风。甚至,连话也不敢说得干脆。
就在刚才,他说我喜欢的人关心的人很多,这是没错,因为所有在我身边的人我都希望他们平安快乐。可是,他问得那一刻,我心里想的,却完完全全只有他一个。
但是因为他说的没错,所以我没法反驳,即使,我觉得有那么一点不太对。
想说的说不出来,郁闷至极,才一个人跑过来。
水面晃动着我愁眉苦脸的倒影,这样子,还真是不太适合我啊。
甩甩头,掬了些水来解渴。这里的水都为山泉所出,入口甘甜,不觉多喝了几口。
哼!阻不住,抓不住,还不是被我喝道肚子里了!
我朝那不知在哪里的小鱼邪邪地一笑,知道不,吃到肚子里,这才是真理!
回头想问顾惜朝渴不渴,却见那人已学着我刚才的样子躺在草地上。
不是睡觉了吧?走近一看,果不其然。
虽然天气很好,可这里地皮湿气重,哪能就这么睡了?
蹲下去想叫醒他,手触到肩膀时却突然停住。
他睡得很安静。
长长的睫毛,扇贝一般阖下来,在明亮的脸上落下两道弯弯的影。因为这增添了的一份柔和,竟全然没有平日里略显冷酷的模样,反倒像个天真的孩子,宁静安详。
痴痴地看了半响,猛然省悟这不是睡觉的地方,可是却再不舍得叫醒他了。
没办法,谁叫我一拿他当孩子的时候,自己就是个奶妈呢。
没太多犹豫,用最轻最轻的动作揽起他的身子,坐到他后面,曲着一条腿,让他斜靠在我的怀里,头枕在我的胳膊上。弯着腰,将胳膊尽量放低一点,为了让他睡得舒服些。
还好,他只稍微动了一动,两腿一翘,架到我伸直的腿上,找了个更加舒服的姿势就又睡了。
只可怜我的腿啊,等他醒的时候,不知道还能不能动了?
有山风微微拂过,吹着他额前的两缕发丝在面颊上滑过。许是感觉到痒了,他不舒服地蹭了蹭。我只好拿唯一空闲的手帮他轻轻撩开,整理到耳后。
手指擦过他的脸,好看的脸,让所有男人和女人都自卑的脸,如同软玉,光滑且细腻,仿佛有一种吸引力,吸得我的手指再也离不开。不让指端的茧惊扰了他,就那么紧挨着却不触碰着,一寸一寸抚过他好看的眉骨,光洁的额头,温软的脸颊,秀挺的鼻梁。还有人中微显的凹槽,直到末端小小的凸起。那是在他的唇上。
他的嘴唇,该说很可爱吧。十足的孩子气的唇,若是学着追命嘟嘴的模样,应该是无敌杀招,任谁也无法拒绝。
可是,顾惜朝不会做出这样的动作,他只会常常抿着唇,思考,生气,失神。偶尔会笑,嘴角稍稍弯起,有时向上,有时向下,视心情而定。
真的可惜。他太沉重,以致于每一个部分,都学不会追命的轻松。
拇指停留在他的唇上,一遍一遍,流连不舍。有的心疼,有莫名的心动。
不,不是莫名。这个人,我喜欢他。
我一直不知道喜欢他跟喜欢其他的人有什么区别,可是现在,也许我知道了一点点。
我想亲他。
其实我早该知道了。我喜欢拉他的手,我喜欢抱他。虽然我也牵过别人的手,也抱过其他的人,可是,那些时候只想表示自己的亲近,或是给与安慰,或是表达鼓励,从不会像对着他的时候,心中有欣喜,有忐忑,有许许多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我喜欢呆在他身边,离得越近越好。牵着他的手,抱着他的时候,总是想要紧紧的,怎样用力都觉得不够。
他跟所有其他的人都是不一样的,现在,我大概知道了那么一点点,这不一样在什么地方。
因为,我想吻他。
脑子里有很多东西在纠缠,该不该,对不对,可不可以?
可是想要的感觉一出现,便一发不可收拾。
无法思考,无法控制,等我反应过来在做什么时,我发现自己的唇已经贴上了他的。那么软,那么香,那种无法形容的美妙的感觉。
一点点地摩擦,小心翼翼。像极了偷腥的猫,即使害怕被主人发现挨打,可还是舍不得放不下离不开。人们只知道偷腥的猫儿笑得很欢,又有谁知道它偷腥时,心里咚咚咚地都快蹦上了天。
他唇上的小小突起,轻轻一贴,便消失不觉,好像顽皮躲猫猫的孩子。悄悄探出舌尖,细细地寻。寻到,满心雀跃。相触,缩回。再探出,触碰到,有些凉凉的湿润,于是舍不得再离开。
舌尖沿着那小小的凸起,缓缓地描摹着,不过瘾,描摹的范围慢慢扩大。不用看,却是再清晰不过地感觉着滑过的每一,肉肉的,有分明的唇线。
由上而下,由下而上,一圈一圈,一遍一遍,怎样也不会觉得厌倦。
每不经意间触到两片软唇相接,心里都不由自主地颤一下。滑过去,却总又在下一刻滑回来。不自觉地,一比一往那未知的地方更探得一些。
那是一个无底洞,充满了诱惑,更让人心跳得厉害。某种喜悦的情绪掩盖了微微的刺痛感,我在进与不进间徘徊,却也无丝毫闲着。
哪里都是惊喜,稍稍探得了一些,便又留恋起软软的唇瓣。含住了,吮吸着,有淡淡的甜香,如同水嫩的豆腐,却不会入口即化,或是明明已经化了,只是怎样也化不完。像地下的山泉,那份甘甜,永远都汲取不尽。
不甘地放下两片温软,又被那无尽的诱惑吸引着继续探到更。然而前路却被阻挡了。坚硬的阻挡,是曾经咬过我的两排小白牙。虽然只是自然地微微阖者,可在舌尖分辨出那颗尖尖的小虎牙时,我终于意识到这是让我的胳膊也会出血的小东西。而且,有一颗,就有一对。
舌头没有胳膊皮糙肉厚,脆弱又珍贵。继续还是不继续,这是一个问题。
或许我不该犹豫的,那样,也许我能珍惜时间领略到更多不一样的境地。或许我犹豫还是对的,因为贸然继续的话,我的舌头,可能会遭到比胳膊更惨的招待。
不管是哪样,都只因为,在我犹豫的瞬间,突然发现,那双安睡的眼,不知何时已经睁开。黑白分明的眸子,阳光下闪亮的眸子,清晰地映着我的影子的眸子,正一眨不眨地对着我。
是谁发明“明眸皓齿”这个词的?被这个人占全了,也用全了,一前一后,彻底打消了我继续的希望。比偷腥被抓的猫儿还惨,至少猫儿身姿矫捷,一蹿即逃。我却只会傻傻地看着那双眼睛,吸住了,定住了,然后从那双眼中看见自己放大的脸与放大的眼,写满不安与紧张。还两个,翻倍的紧张,以至于紧张到维持着与他相贴的姿势,不会动弹,都忘了自己的舌尖离那尖尖的小虎牙不过一分。
扇贝般的眼睫颤了一下,阖上。
我是做梦了么?
不是,一定是刚才他还没有真正醒过来。
我识相地退出,看着他美丽的唇,因为湿润泛着光泽,似乎比刚才更红了些。
吞了口口水,把人往怀里拢了拢。
抱着他是一件安心的事,喜欢他是一件幸福的事,所以不要让他讨厌我,所以要让他也跟我一样感觉到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风和日丽的天气,堪比桃源的美景,最重要的是,怀中的那个人,让我情不自禁地微笑起来。
●第二十二章
“咕噜咕噜,咕噜咕噜。”
某个地方不合时宜地唱起来,真是破坏气氛。可那是我的肚子,我也没办法,谁叫它饿了呢?要是知道会是现在这种状况,早餐一定多吃一点。
正努力想要忍住,却发现怀中的人已经重新睁开了双眼。
清明的眸子看了我一眼,顾惜朝一声不响,坐起,背对着我,淡淡地问道:“饿了?”
“呵呵,好像有点,其实还好。”
“走吧。”
“那个,腿麻了。稍微等下。”
顾惜朝站着没动,垂着的手指不自然地曲了曲。
我伸手抓住,借力站起来。
“走吧,动动就好了。”
沿着溪水逆流而上,一路峰回路转,山绿树绿草绿,溪涧时柔时激,流水瑟瑟如奏。偶有一抹晚开的红,是山里的杜鹃或野桃。
每每此时,顾惜朝总是不由自主地驻足眺望。若是昨天,定要笑话他一下。可现在却只觉得,那红再怎样美,也抵不过刚刚,那两片水艳的红唇。
十指相扣。
他静静地看风景。
这是我眼中最美的风景。
重重叠叠山曲曲折折路之后,终见天空开阔起来。原来是茶园,该是到了龙井附近。一垄一垄的茶树,新绿浮于暗绿之上,正是采茶的季节。茶垄间有零零散散的一些人在劳动,多半为妇人,两三人一组,一边劳作,一边聊天。见到我们,都像看见了什么新奇的事物,手上的活儿没停,眼睛却一直看着我们的方向。
下意识地把顾惜朝掩在身后,女人不是应该比较害羞才对么?
龙井产茶,且是好茶。我虽不好茶道,这点常识还是有的。可是想起上顾惜朝和雨潇围着一碗茶也能聊得起劲,旁人半句也插不上嘴的情景,心中就够郁闷。
茶是用来解渴的,不是用来聊的。
我拖着顾惜朝往一正在拔草的老伯而去。这年头,还是老人家看起来比较可靠。
老伯姓齐,朴实热情。听我说了来意,立即放下手里的活,带我们去到他家。
路不远,片刻就到。
顾惜朝没说什么,不过微微皱了眉,挣脱开我的手,我也没有强求。
木屋虽简陋,倒是位于依山傍水好地方。
齐老伯招呼我们坐下,去厨房端出几个馒头出来。
“真是不好意思,只剩下这些了。我们午饭吃得早,馒头都有些凉了。”齐老伯搓着衣角,“本来可以让燕儿再做点的,可她正在炒茶叶,公子您知道,这活不能停,一停下来,茶就坏了。等她把这锅茶炒完了,我就让她做点小菜米饭,很快的。”
我赶忙摆手,“没关系没关系,不好意思的是我们,玩得吃饭时间都忘了。这样就挺好。要不老伯您待会请我们喝两杯新茶吧,我还真没喝过这么新鲜的茶呢。”
齐老伯咧嘴笑着道:“哎,当然没问题,只要不嫌弃就好。你们先坐着,我去给燕儿帮帮忙。”
齐老伯走后,我朝顾惜朝耸耸肩,“只好将就一下了,你行吗?”
顾惜朝半撑着脑袋,摇了摇头,“我不饿,你吃吧。”
“你早晨就喝了碗豆浆,我好歹还泡了两根油条都饿了,你怎会不饿?”
不由分说塞给他一个馒头,他倒是接了。翻来转去看了半天,还是放碗里。
“我喜欢吃包子,不喜欢吃馒头。”
我塞得满满的嘴,差点喷出来。倒,他吃包子从来不吃馅,跟馒头有什么区别?
好容易咽下,抓起馒头又递给他。
“尝尝,手艺不错,一点都不硬,挺好吃的。”
他还是兴趣缺缺的样子。唉,怎么摊上这么个任性的小孩。
无奈地把馒头拿回来,掰了个口子,把里面都掏空了,剩下一张皮再递还他。
“现在是个包子了,还是空心包子,可以吃了吧。”
见他终于勉强嚼了几口,才又捡起碗里掏出的部分,继续喂我自己的肚子。
不能浪费,何况要是给齐老伯看见,定是心疼死了。
齐老伯端着两杯新茶出来时,顾惜朝正皱着眉跟最后一个空心馒头奋斗。当然,那皱眉不是争对馒头,而是争对将所有馒头掏成空心硬塞给他的我。可看在齐老伯眼里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公子一定是吃不惯这些粗粮,我让燕儿马上做点新的。”
“不用麻烦,”顾惜朝难得和颜悦色地说句话,“我只是被包子噎着了。”
“公子真爱说笑,这是馒头,可没包子好吃。”
顾惜朝看着我笑笑,为什么我觉得有不怀好意的感觉?
“老伯也坐吧。这茶闻起来挺不错的。”
齐老伯眉开眼笑,道:“燕儿那丫头,就是手艺不错,这是她大清早趁露水摘的新茶,都是一片叶带芯,嫩着呢。公子能喜欢,这茶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顾惜朝抿了口茶,继续微笑道:“送到连云客栈找钱掌柜,五十两一斤。”
“公子太夸张了,这钱掌柜可是出了名的精明,骗不得。燕儿说二两就很好了。”
“你只管去,他会买的。你说是吧?”
末了一句却是对我说的。可是他说得轻巧,那钱多可不是那么容易搞定的。
看着老伯期待的眼神,我只有硬着头皮保证,“是啊是啊,他老大最近要招呼贵客,那贵客别的不喜欢,就好这原汁原味的新鲜龙井茶,一定成。”
老伯还犹疑,厨房里传出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爷爷,就照公子说得试试好了,也不损失。”
我一直当这个燕儿是齐老伯的女儿,年龄一定不小了。农村里这么大还没出嫁的姑娘,不是长的太丑,就是有什么缺陷。所以对她一直没出现也不好奇。
可眼下这一声“爷爷”和好听的声音,却是彻底推翻了先前的想法。
“老伯,这燕儿姑娘……?”
“哦,瞧我这老糊涂都忘了介绍。”老伯一拍脑袋,“燕儿是我孙女儿,这丫头心灵手巧的,就是太害羞,不敢见人。”
“女孩子嘛,这样才讨人喜欢。”哪像那些采茶的妇人,见到顾惜朝,眼睛好象都长他身上了。
“哎,乡野里的丫头,可比不上城里的大家闺秀,不肯白日里出门做活,哪有人肯要。你看都十六了,连个提亲的人都没有。”
“爷爷!”老人正说得起劲,屋里好听的声音又响起,“你进来!”
老伯跟我们笑笑进屋去,然后就听见姑娘家小声抱怨怎么又随便跟人说这种话之类。
果然是容易害羞的小姑娘啊,考虑要不要给她介绍一个好点的来着,这样心灵手巧的丫头,放在外面做活实在可惜了。
我还想等老伯出来再征求征求意见,忽见顾惜朝一句话也没说起身就走。
来不及跟老伯打招呼,我丢下一句“记得明天来连云客栈找我!”赶紧追上去。
“怎么说走就走?”
“你还想等着吃完饭么!”
声音里透着不快,这人变脸还真是快。
“不是,好歹应该等人家出来打声招呼。”
“那你回去打招呼吧,我没让你跟我一起走!”
好端端的,怎么又生气了?
唉,他一生气,我就没辙。
“惜朝,我们茶还没喝完呢,太可惜了啦。”
“要喝你自己回去喝!”
“我又不喜欢喝茶,我是说你。你上跟雨潇喝茶喝得很开心,为什么这你自己也说是好茶,却没喝两口就走了?”
“雨潇?”
“是啊,你就肯陪她喝茶,对她就那么好。”其实我说的不对,他对谁都挺好,就是对我不好。“我知道她喜欢你,可我也喜欢你,你这样做不公平!”
顾惜朝终于停下来正眼看了看我,“你说萧雨潇喜欢我?”
“是啊,我认识她这么久,她都从来不肯跟我聊喝茶的事。”
他终于笑起来,嘴角弯弯的,眼睛里透着亮光。
真是的,听到人家喜欢他,就这么高兴?!我说喜欢他,他怎么跟没听见一样?
“我同情雨潇。”
他说得一幅情意重的样子,好像雨潇被谁虐待了一样。虽说雨潇之前不甘不愿做个魁,算得上不如意。可是现在不是被我照顾得很好,哪用你来同情?你就不会同情同情我的说?
我正郁闷,他突然又道:“对了,我想见一见所有你熟悉的人,目前在杭州及附近的。”
“啊,所有?”
“男女不限。”
“哦。”
抢了我的一个雨潇不够,还要抢我其他备选的红颜知己。这样光明正大的抢,真是比采贼还让人气愤。
其实话说回来,只要不是顾惜朝,谁抢我都不介意,只要是像秦非对月落那样好就行。所以我是不是应该安排一下,使得到时候所有人都成双成对出现?
这样好像也不行。月落跟秦非有情,才不会被勾搭。其他人,连雨潇都摆脱不了他的魅力,还有哪个挡得住?
考虑要不要反过来,先跟她们打声招呼,宣称对顾惜朝的所有权,叫她们识相点离远些。不过这样万一传到顾惜朝耳朵里,后果可能会相当严重,然后我一定落到被一堆人耻笑的境地。
真难办。
“你的脑子可不可以不要想些不三不四的东西?”
“没有,我在想重要的事。”我坚定地回答,“相当重要。”
顾惜朝狐疑地看着我,“我不管你那什么重要的事,你把人给我招齐了。如果你想早点抓住采贼的话。”
哦,原来是采贼啊!
怀疑采贼是我认识的么?
怎么觉得类似的想法好像有人跟我提过?
对了,秦非。
两个书生的想法还真是接近。
不过,秦非说的我不爱听。顾惜朝说的,我就觉得很有道理。虽然那道理还是秦非跟我分析的,不像这人专制,独断,我行我素。老当我是笨瓜,连句解释也不肯施舍。
秦非,我对不起你,大哥以后一定好好待你。等我把这家伙搞定之后。
●第二十三章
一路盘算着认识的那些人中哪些够得上熟悉的程度,出山的路倒是走得很快。还没完全数完,我跟顾惜朝便已回到了连云客栈。
老远就听见一个大嗓门在嚷嚷:“敢跟你八爷要定金,你也不打听打听我大当家是谁!”
这声音,不是老八是谁!
好小子,到底心里还有我这个大当家。
“老八!”我一个箭步闪进客栈。
“大当家,你终于回来了!这帮臭小子,我跟他们说我是八爷,他们个个都不信!”老八手中长枪一立,小辫儿一甩,特酷地朝钱掌柜扬扬下巴。
钱掌柜耸耸肩,翻翻白眼,懒得跟他罗嗦,忙自己的去了。
“一副王八样,果然是八爷啊?”
一个冷冷的声音在背后想起。糟糕,我怎么把这人给扔后头了?
还未来得及解释,只见老八一双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盯着我背后。若不是早知道是怎么回事,被他这么一盯,还真有点心里毛毛的,以为自己背后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呢。
“顾,顾……惜朝?”老八拿着长枪的手明显有些抖。
“怎么,顾惜朝没死,八爷很伤心?”
一副好整以暇的样子,却让老八更加说不出话来。顾惜朝斜眼瞟了一下大堂内的闲杂人等,立刻一片寂静。半响后,该干嘛的干嘛,唯有老八好像傻了。
怎么回事?
这两人有旧怨我知道,可是老八的反应不太正常。他要是枪一横叫着“顾惜朝拿命来”,我还可以接受些。
我扯扯顾惜朝的袖子,“惜朝,你先上去休息吧。你放心,那事,我会安排好的。”
然后没等他回答,就拉着老八出了门。
我是怕他倔脾气一来偏要跟一根筋的老八较劲就麻烦了。可是出门时我也发现了,他的表情虽没有什么变化,眼神却冷了下来。顾不了两头,只希望他冷静一下,回头再解释。
西湖边的大石块上,老八像个瘟神一样坐着。我踢了他好几下,他都没反应。
“老八,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以为顾惜朝已经死了?还有,当年,你是不是也参加过暗杀他的事?”
努力用最平静的口气问,心里却还是不可抑制地一阵阵泛凉。
老八有些惊讶地看着我,“大当家,你知道?”
“这么说是真的了?”
“嗯。”老八点了点头,忽然紧抓着我的衣袖,“大当家,顾惜朝肯定已经死了,这个不是人!我不骗你,真的不骗你!”
“老八,”我捏住他的手腕,“他不是人是什么?他没死。以前的事,你不听我话,我也不怪你。但是现在,我要你把当年的一切都告诉我。”
得到了保证,老八才渐渐缓过来,咬咬牙,道:“大当家,其实我不是不听你的话,非要杀他,虽然我也真的很想杀他。他被我捅了两枪,抱着晚晴姑娘走后,我想他反正也活不了多久,就没去找他麻烦。后来他就没消息了。我想这样也好,反正大当家还在,红泪姐还在,我们还可以活得好好的,去理那个贱人做什么。可是,一年之后,大当家你也失踪了。红泪姐以为你有心躲她,不肯去找。老八我不信,一定是你遇到了什么事。我翻遍江湖找你,都没有消息。最后,才听见有传言说,你跟顾惜朝一起出现过。我想你一定是被顾惜朝设计陷害了。那时候刚好遇上雷震他们也得到顾惜朝的消息,要合力围剿他,我就加入了他们。可是最后围堵的悬崖上,却只有顾惜朝一个人出现。我怕他拿你当人质,一直在周围找你。所以我没杀他,但我亲眼见他身负重伤,和雷震一起掉下悬崖的。大当家,他不可能活。他掉下去之前就已经浑身是血,崖下是乱石岗,不伤也摔死了。大当家,大当家……你还好吧?”
我摇摇头,呼吸。不觉得心痛,只是沉重而无奈。
“老八,顾惜朝没死。但你可以当他死了,当他是另外一个人对待,好不好?”
“可是他冒充顾惜朝的样子接近你,一定是有目的的……”
“我说了顾惜朝没死,哪来什么冒充!!”
愤怒,连我自己都无法抑制。老八大概从来没见过我这样,至少这五年从没对他这样过,吓得噤了声。
拍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道:“老八,以前的事,都忘了吧。你若是还不习惯他,明天就回连云寨去。你媳妇都快生了吧,还到乱跑。”
老八提起媳妇,脸上的表情才轻松起来,嘿嘿笑了两声:“没事,大夫说还有一个多月呢。再说她也知道大当家在我心里是最重要的。”
“都快当爹的人了,连责任都不懂。”
“那是不一样的。大当家是最重要的,媳妇是最疼爱的,这不矛盾。大当家,你不懂。”
好吧,我不懂。对我来讲,这两个是一样的。
故作轻松地聊了几句家常,我还是劝老八早点回去。可是这家伙在了解了顾惜朝目前的身份,相信了顾惜朝确实是大活人不是小鬼变身后,却越发不肯走了。理由是:
“大当家,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容易轻信顾惜朝?不行,我一定要留在你身边,等确认了他对你没有恶意后再回去。”
那话中恨铁不成钢的语气,真是差点让我无地自容。
“老八,听话。”
“不行,大当家,我说什么也不会走的。我不能让你再重蹈覆辙,不能让红袍姐老二哥他们的血白流!”
打住打住。再说下去,仇恨的因子又要被重新翻一遍了。
“你要留就留下吧,只要别去招惹顾惜朝就成。”
“他不招惹你,我就不招惹他。”
老八说得自己特像个不计前嫌的英雄豪杰,我也没办法,只好暂时这样。希望这两个人能和平共就好,虽然着希望非常渺茫。
回到客栈还没来得及去找顾惜朝,就收到铁手托人送来的信。说是扬州前任知府杜天宇的女儿死了,他和追命前去察看。杜天宇就是那个来杭州之前我陪追命去查的贪污受贿案的主角,他女儿叫杜月红,我们还见过。记得身体好像不太好,抄家时还有意放了点水,留了一个丫环一个老妈妈照看她。
惊动了铁手,死因一定大有问题,只望别告诉我又是采贼的杰作就行。
想起答应顾惜朝的事,我又去了趟雨潇那里。回来时都夜了,估计顾惜朝累了一天也该歇了,就没再去打扰他。
本以为事情都在一步步解决之中,除了过往的那一段让我有点不太安宁,倒也没有太去计较。
人还活着,而且活得好好的,不是嘛?
谁欠谁的都不重要了,我会对他好,不为任何过去的理由,只为我喜欢他,我想让他好。
可是人再聪明,也难以在头天晚上想到第二天早上的事。
所以,大清早起来看到涕泪满面的齐老伯,被满头银发的老人家拽着摇着喊着要我还他的燕儿时,我彻底傻眼了。
“燕儿姑娘怎么了?”
“你,你这个人面兽心的……你陪我的燕儿!”齐老伯不管不顾地在大堂里哭喊起来,苍老的声音,透着彻底的绝望,伤心和愤怒。“燕儿多好一娃,哪里得罪你们了,你们就忍心!你们,你们还是不是人……啊!”
“老伯,”我扶着他坐下,“燕儿到底怎么了?你不说,我怎么帮她呢?”
“你帮?”齐老伯指着我的手颤抖不停,回答我的不是答案,而是控诉。“你糟蹋她还不够,连命也不放过……你告诉我,燕儿从来不出门,她哪里招惹到你们了……啊?”
心里咯噔一下,某种莫名的恐惧笼罩了我。
“老伯,我用项上人头跟你发誓,我戚少商绝不会做这样的事!”
“不是你,那就是你的同伴!……”
“不!”不会是他!
“大当家,我说过顾惜朝那人不是好东西,你还不信!”
“你闭嘴!!”
我瞪着老八,陌生。
我看着钱掌柜,陌生。
我瞟向看热闹的人群,还是陌生。
陌生到无助。
“采贼!对,是采贼!”
我拽着齐老伯跟他说采贼的事,我跟他保证我一定会抓住采贼给燕儿姑娘报仇,我说如果报不了仇,就任他置。
齐老伯被老八和钱掌柜安抚着,渐渐平静了些,可是满是沟壑的脸上,却是止不住的老泪纵横。
“燕儿都已经不在了!昨儿还好好的人,今天就这么没了!这孩子,没爹没娘,从小就苦,为什么到死都要让她……”
泣不成声,结果是无尽的悲凉。
昨天还鲜活的声音,昨天还想象着是怎样一个美好的姑娘,昨天还惦记着要瞅机会给她找个好人家,却连一面都未见,就天人两隔。
我现在甚至都没有勇气去看她,尽管我必须去。
仰头,呼吸,看到顾惜朝站在楼梯口上,面无表情。
两相对望,明明只有三丈的距离,为什么我却觉得那么遥远?
●第二十四章
燕儿并不是齐老伯的亲孙女,事实上,齐老伯无妻无子,燕儿是他在龙井泉边捡来的。村里人都说燕儿八成是哪个青楼女子生下的,不敢养才扔了。
杭州青楼楚馆多,这种事也屡见不鲜。特别是长大后的燕儿出落得越发清秀可人,就更证实了人们的猜测。村里的人虽然对她抱有同情,可还是对青楼二字有所顾忌。这也是燕儿不愿出门和至今无人提亲的原因之一。
可怜的女子,虽是同样的先奸后杀,一剑封喉,却不同于之前周礼才之女的死,有明显挣扎的痕迹。腕上绑缚的红痕,嘴角因塞住巨物而撕裂的口子,额头上撞击的青紫,脸上蹭出的血迹,等等,都显示着这个弱女子死前激烈的挣扎。
顾惜朝坐在昨天喝茶的桌旁,眯着眼看向远方。
“惜朝,你,怎么看?”
“你不是早有了看法,何必问我。”
“别这样,老八说话不经大脑,你不要跟他一般计较。”
“我从来都当他说话是放屁,可是你能吗?”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眼中有冷漠和拒绝。我知道,是我早晨听到噩耗后第一眼看到他时,那一瞬间无法给自己一个满意答案而导致的不确定,触动了他敏感的神经。
我拉住他的手,想要带他早点离开这里。
“惜朝,我信你。”
“凭什么相信?”
“凭我跟你是知音,凭我知道你对晚晴姑娘刻骨的爱,凭我相信,你对这个与你受到相同的命运的不公的女子……”
“够了!”他咬着唇,唇齿同样的白。
见不得他这副模样,我不由分说地拉起他走。也许,更准确地说,是他看到凋零的燕儿时眼中暗燃的烈火,让我彻底为自己的犹疑而自责。
“走吧,你让我办的事情我办好了,我们现在就去见他们。”
邀请众人的理由自然是好久不见大家聚来叙叙旧。醉琼楼整个二楼人满为患,从帮派首领,到点心铺伙计,投缘的人很多,连我自己也分不清到底跟谁算比较熟,跟谁比较不熟。毕竟相熟的程度不能用见面的数来定。
雨潇打着为我庆生的理由,所有人都很给面子地到了,除了两个人,秦非和顾惜朝。
月落说秦非前晚读书到夜受凉得了风寒,旧病复发,躺在床上休息。
至于顾惜朝,他不是没有来,只是我现在也不知道他在楼内哪个地方看着呢。
唉。
人多不好办事,特别是喝起酒来。我虽无心,却也要应对。毕竟还有很多人不知道我来杭州不是玩来的。只能怪我以前总是宣扬喝酒一定要尽兴,闹得自己现在不想尽兴也不行了。
瞅着大家玩得开心时,我抽空穿过两条街去看了一下秦非。他叫我一声大哥,我关心一下也是应该的。
秦非的脸色很不好,加上他本就瘦得很,越发显得孱弱了。
看到他就想到顾惜朝。其实顾惜朝不像秦非这副病怏怏的样子,而且气质要强势很多,并不容易想到柔弱这样的字眼。可是没来由地就是心疼,就是害怕若是有一天这强撑得气势支不住了,该如何是好。
不好意思地笑笑,会对秦非另眼相看,一半把月落交给他我很放心,一半,恐怕也是因为他身上那书生的影子,总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顾惜朝,虽然他才是名副其实的书生。
秦非躺在月落床上,倒也没有虚礼,只是招呼我坐,然后躺着跟我讲话。
“大哥终于信了我的话,开始留意身边人了?”
“倒瞒不过你,只可惜你今天不能跟我一起去看看。”
“秦非只会说些大道理,从不走江湖的人,哪能真看出什么门道?”
“那可说不好,我这走江湖的人不也没看出什么来?说不定非要不一样的眼光才行呢。”
“大哥说得也有理。要不,秦非这就过去再敬大哥一杯酒?”
他说着就往起撑,可是一掀了被子就剧烈地咳起来。我赶紧按着他躺下,却发现被子上点点的红。又是一个拿自己身体不当回事的家伙!
突然有点生气,“你管好你自己就行了,你这样,叫月落看着……”
“没事的,”秦非闭目道,“老毛病了,哪能好得那么快。月落也是知道的。人各有命,我如此,月落也如此。我只能跟大哥保证,只要秦非活着一天,就会让月落幸福一天。”
“别说这么丧气的话,你这病不是有方子可以治么?关键是你自己当心点,别跟个书呆子似的,捧起书来就不知道姓什么了!”
秦非虚弱地笑笑,没再说话。考虑要不要哪天让顾惜朝来给他看看,也好让他在看到人家痛苦的同时对自己负点责任。
回到酒楼时,感受到一股熟悉的视线。扭头寻去,却只有倒酒的小二。
摇摇头,苦笑。跟顾惜朝在一起呆久了,连我也被传染得有点神经过敏了。
机械地应酬,不断地举杯,倒酒,终于在最后一个客人散去时,已近黄昏。可我都已经没什么感觉了。只是奇怪,居然没醉?
举杯。停住。原来是雨潇。
“楼主不必太过焦急,事情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雨潇,你不知道,这种怀疑的感觉让我很不爽。我明明当所有人都是朋友,可是你们都说最不是人的那个也在其中,弄得我跟所有人都不知道怎么相。”
“楼主又何必现在伤神呢?没最终确定之前,所有人都还是朋友,并没有什么改变。”
“你说得对,可是……”
“可是你没法接受再一的背叛,对不对?特别可能还是同一个人的背叛!”
我惊讶地抬头,说话的,是仍然拿着酒壶的小二。
小二?
顾惜朝!
面貌完全不像,可是那双黑白分明的会说话的现在透着隐隐的疏离和冷漠的眸子,不是顾惜朝是谁?
“惜……惜朝?”
他没答应,我反倒更加确定。
突然想起一件事,“你给我倒的酒……”
雨潇接口道:“楼主的酒,是掺过水的。”
“哦,掺水,掺水好,掺水好。”
回到客栈,等顾惜朝脱下人皮面具换回那一身白衣,我才想起问他有什么收获没有。
他撑着头垂着眼,好像没听见一般。
“到底怎么样?你是看不出来,还是看出什么麻烦来了?”
“……”
“很麻烦吗?”
他看起来很累的样子,我想是不是应该让他早点休息,明日再说。
正要走,他却抬起眼来。
“你就没有什么要跟我说的吗?”
“我?”
“如果我不问,你是不是永远也想不起来要告诉我今天人没到齐!”
“啊?你是说秦非?”
“……”
“秦非不可能啦。别说他现在病得床都起不来,就是好的时候也不过是个文弱书生,讲讲大道理还差不多,哪能做那些事?况且,他背景清白,又跟月落情投意合。你也说了,这采贼的行为带有明显报复性的痕迹,可他根本没有动机。”
“文弱有病,背景清白,有情有义,真是好!”
顾惜朝冷笑着,让我觉得很不舒服。本来还想跟他解释,没有告诉他这件事是因为心里太乱,为他跟秦非两人的身体状况,为他们异口同声怀疑采贼是相识人而失望,为死去的受伤害的人感到痛心,为老八他们在燕儿这件事上对顾惜朝的疑心而无奈。可是现在,也许还是让他先冷静些好。
伸手想要抚过他的脸,被他扭头躲过。我讪讪然收回手。
“惜朝,别乱想,早点休息,其他的事明天再说。”
我带上门,刚要转身,屋内一阵桌椅倒地的声音让我停下脚步。我不知道他会生这样大的气,正想重新推门进去,却听见嗖的一声,上拴熄灯同时完成,一切归于平静。
我呆呆地站了半响,走开。
翻来覆去睡不着,听见敲门声。敲的却不是我的门,而是隔壁,但是顾惜朝一直没开门。大概当作门外的人是我还在跟我赌气吧。
其实我一直不觉得顾惜朝是小气的人,他的心很高,一般的人事都入不了他的眼。他都不在意,又何来小气?
这样说来,我真不知道是否该为自己庆幸,庆幸他能对我动气,说明我在他心里的地位不一般?
敲门人倒真不死心,没人应就一直敲,还保持着同一频率。幸好三层天字号除了我们也没别人住,否则定已招来一片骂声。
听不过,我又爬起来,开门一看,却是店小二,身边还有两桶热水。
“他已经睡了,别敲了。”
“是吗?可是这位宫主吩咐过一定要每天都送洗澡的热水。他天天都要泡澡的,没来由今天这么早就睡了啊。我还是等会再送来看看。我可不想到时候吃不了兜着走。”
“唉,他今天心情不好,不用了。你要再敲,说不定现在就吃不了兜着走。”
小二狐疑地看了我半天,终于提着两桶没什么热气的水下楼去。
我耸耸肩,看样子真气得不轻,明天还是好好哄哄吧。
●第二十五章
大清早,四个人围着桌子坐着,铁手,追命,我,老八。
铁手带来一个最坏的消息,杜月红一个月前曾被采贼凌辱过,但杜天宇当时忙着自己的案子,强行压下了这件事。不过这虽然同样是死于一剑封喉,死前却没有被再侵犯。
两天,在两个城市连犯两案,其实中间不过隔了一天半。而杭州到扬州,最快的马,也要六个时辰。加上燕儿家还住在山里,如果是一个人所为,那真的很可怕。
因为忙着赶路,所以才没有时间对杜月红做其他的事么?
“可是我不明白,杜月红的事我们都不知道,一时半伙根本不会查到那里去。为什么他特地跑这么远去杀了她?”
铁手分析说:“混淆视听吧,所以我跟追命觉得有问题,才连夜赶了回来,没想到这边果然出事了。”
“你是说,有可能是两个人合作,让我们把视线聚集到轻功高强的人身上,而实际上那人并不一定是个高手。”
铁手点点头,又摇摇头,“也有可能是一个人,想让我们以为这是一个人不可能做到的。”
我正想说要不要把顾惜朝叫起来一起商量,老八一立枪杆,“不管是两个人还是一个人,我都觉得顾惜朝最有可能。”
“老八!你要再这样胡言乱语,现在就给我回连云寨去!”
“别急,”铁手按住我,“听他把话说完。”
“铁手,连你也……”
“我是就事论事,在没有证据之前,我不会随便怀疑任何一个人,但现在我们陷入了困境,需要各种有建设性的想法。”
我没话说,只能狠狠地瞪着老八。老八缩缩脖子,“要是一个人,轻功一定很好。根据大当家的描述,这里轻功最好就是顾惜朝了,所以他嫌疑最大。要是两个人,主犯必定对大当家你们的行踪很熟悉。大当家你说你们去山里是即兴的,那能在你们刚去过,就找到燕儿姑娘的,只有你们两个最可能。大当家是不可能做这种事的,所以只能是顾惜朝。”
“啪。啪。”伴随着两下轻微的掌声,一个冰冷略带着戏谑的声音在响起,“八爷果然是有长进,说话居然也有逻辑了。”
顾惜朝侧身倚在门口,嘴角挂着一抹似有似无的笑。真是令人头痛。
“我记得八爷姓穆吧?不过真是可惜了,八爷的功夫好像比采贼要差不只那么一截,连采贼都当不成呢!唉~”
老八双手紧紧握着枪杆,眼睛瞪着顾惜朝,我真怕他一个冲动又冲上去。
“你要是可以忍受我的存在,就也进来一起商量吧。”
铁手也是无可奈何的模样,他应该也很了解顾惜朝的脾气的吧,可能比我还了解些。他们做过情敌,做过兄弟,尽管是假的,做过合作者,还做过对手。有点嫉妒,有点埋怨。如果他当时娶了晚晴,哪有后来那么多事?可是望望天真的追命,我又觉得自己真是有点可笑。
顾惜朝并没有领铁手的情,靠在那里一声不吭地斜眼看着我,看得我心里毛毛的。
我招招手,“一起来吧。”
他不屑地瞟向别,然后又瞟回来继续用充满意的目光看着我。
在我快要撑不下去缴械投降时,突然又一甩衣袖走了。
不是不想追上去,可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要我追着那个对我爱理不理的人,实在是拉不下面子。
铁手说“老八你继续吧”的时候,我真想给他一拳。幸好,老八说他要说的已经说完了。
“不可能是顾惜朝,铁手,你该了解他。”
铁手点头,“我也希望不是他。”
“你什么意思?!”
“我没什么意思,我只想给你一个忠告,戚少商,不要拿感情蒙蔽眼睛。你应该也知道,顾惜朝是个为达目的不折手段的人。我不是怀疑他,我只是说一种可能性。他的确不屑于做这种事,但是如果为了他想要的东西,他可以不介意做。”
“想要的东西?他想要的东西应该在我这里才对,干那些不相干的人什么事?即使他想要我的命,也只需逆水寒一剑就解决!”
“你怎么知道他想要的东西在你这里?”
“他自己说的,他说我给不了,所以他自己来拿。”
“我知道了!”老八一拍桌子,激动地站起来,“大当家,我知道他要的是什么了!他是要你身败名裂!大当家你让他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所以他现在也要让你失去最重要的东西!对大当家来说,命从来都不是最重要的!英雄之名才是最重要的!”
我顾不得制止越说越兴奋的老八,紧张地看看门口。可千万不要那个人又拍拍手来一句“八爷说得真是合情合理”之类,那我就惨了。因为老八说的不是事实,对我来讲,现在什么都不及那个人来得重要。
可我还没想好怎么说明,老八又接上了。
“你看这燕儿姑娘的事,齐老伯就差点冤枉大当家的说!”
我想揍人,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能说了?
望望铁手,他可别说这也算证据。还好,他比较争气,只是不说话。
正当我们陷入一阵尴尬的沉默时,追命双手撑着下巴来了一句,“我觉得不会是顾大哥,顾大哥也没有想要戚大哥的命还是什么其它的东西,他那天还从我这里拿毛毯去给戚大哥盖呢。”
“什么!那天不是你拿给我的?!”
“不是啦,我回来都困死了,哪有功夫管你。”
追命没好气地说。这一瞬间,我发现追命嘟着嘴的模样真是太可爱了!决定了,以后一定拿他做最好的兄弟,老八靠边站去!
揉揉追命的脑袋,要不是铁手在,我说不定会亲上一口,来表达我的喜爱之情。
丢下一句:“你们慢慢聊!”就起身往外跑,还没出门被铁手叫住。
“你若相信他不是,不妨去找找他不是的证据。”
这话有道理,我点点头,在老八痛心疾首的目光中飞奔而去。。
下有空得教育教育他,大当家现在没他幸福,他可千万别拖大当家的后腿。
郁闷着到都找不到顾惜朝的人,我坐在湖边看水里的倒影。脸上的肉被双手一撑一挤,就成了两个包子。没关系,顾惜朝喜欢吃包子,我不介意再多一点。
英雄之名,老八还真看的起我。我早就不做这样的梦了。
我知道,几乎每个少年的心中都有一个关于英雄的梦,然后伴随着长大的过程慢慢破灭。老八,其实只不过想在我身上看到这个梦的实现。或许我该羡慕他, 至少他的梦还没有灭。可是他不知道,我已经没有这个梦了,跟那个人一样。
我不知道那个人有没有做过这样的梦,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在更早更早之前,就将英雄和狗熊等同了。当然,如果,我是说如果,晚晴姑娘想让他做一个英雄,而又没有傅宗书之流的逼迫的话,他一定也不介意做一个英雄。
然后,两个人,一定会成就一段江湖人人称羡的佳话。
然后,哪还有我这只包子的事?
一群鱼游过来等了半天也没等到东西吃,又失望地游走了。
水面漾起一圈圈的涟漪,搅乱了我英俊的倒影。
咬牙切齿地拿手指点着那群越游越远的罪魁祸首,看水面终于慢慢归于平静。
手指顿住,在我英俊的倒影旁边,多了一个更加英俊的影子。
英俊的影子笑,更加英俊的影子叹息。
我站起来,轻轻拥住顾惜朝。
“你在想什么?”
“想我还要陪你玩多久?”
“我希望是很久,很久很久,久到我们都变成老头子记不清到底有多久了,然后就这么糊里糊涂地接着过下去。过完一辈子,过下辈子。过完下辈子,过下下辈子。……”
“可我玩累了。”
“那就不玩。你只要记得走得时候,把我也带上。你不是说你要的东西在我这里,你把我带上,那东西就是你的。”
“太重了,带不动。”
“这个简单。”
我一把捞住他的腰,将人打横抱起。他条件反射地抓着我的肩膀。
“你想去哪?”
他不说话,望着天空,眼中是明净的蓝。
我坐下来,将他放到腿上拥紧。
如果老天能满足我一个愿望,我可不可以要求时间停止?
“喂,你是不是鸟儿变的?”
“哪知鸟儿也不会笨到被你抓住。”
“要不然怎么这么轻?我猜一定是老鹰,看起来很嚣张,又凶又狠,其实打下来,三两肉也没有。”
“你是猪,猪才长这么多肉。”
“不对,我是有肉,不过是肉包子,是你喜欢的肉包子。”
“你哪知眼睛看见我喜欢了?”
“哪知眼睛都看见了,你喜欢吃包子,又喜欢吃我的肉。”
“……”
伶牙俐齿的顾惜朝也被我噎住了,真有成就感。
不过更有成就感的是,我抱着他,他也没有反抗。这种时候,我才不会傻乎乎地去问“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这种问题,因为那只能说明我自己的愚蠢。
他看着我,眼睛亮亮的,不知道又在想什么。
我这才发现他左边的太阳穴上有擦伤的痕迹,心疼。
“你这里怎么搞得?”
“不用你管。”
“不说的话,我就亲你。”
“……”
●第二十六章
如果有人现在跟我说顾惜朝在玩“美人计”的话,我想我可能会相信。虽然,他的亲吻一点也不温柔缠绵,和啃咬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浓浓的血腥弥漫在嘴里,他发了狠地咬我的唇,比上啃胳膊要热情的多,我怀疑他是不是觉得嘴上的肉比较嫩比较新鲜。
痛,不过痛的甘心。
其实很清楚,他的主动,一部分原因,可能还不只一小部分,是为了封上我的嘴。他不知道,他不愿说,我也不会逼他的。只要他心里有我,我相信他不会让我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为难,就好像为了晚晴他可以放下骄傲和自尊,与那些狗仗人势的家伙们斡旋。
我只希望他能记得关心自己就好。他的反常让我有种吃了这顿没有下一顿的错觉,希望只是错觉而已。
香甜的小舌伸进来,似乎想要勾住我的舌。我听话地送上去与他纠缠。
结果,还是咬。
天!有没有人告诉过他,舌头咬断会死人的!
痛得不敢闭眼,而那个人却是闭上双眼极度享受的样子。果然,咬人的和被咬的,还是有区别的。
可是,即便是这样,他的样子还是让我只剩心疼。
我搂紧了顾惜朝,任他在我唇舌上肆虐。如果他现在告诉我他是采贼的话,我想我也一定会乖乖接受毫无反抗的。
那日过后,顾惜朝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又恢复了之前的样子,不冷不热,没有为老八的误会生气,也没有再对我表现更多的热情。
我被啃得鲜血淋淋的嘴唇也在他两帖药下很快便看不出痕迹,虽然还是招来不少人疑惑的目光,不过,谁能理解这种痛并快乐着的感觉?
平平静静过了两天,去理燕儿的后事。
顾惜朝说:“你要有心理准备,那人大概没有药了,作案会更谨慎,结果也会更惨。”
“你说他会不会没药就从良了?”
“你希望他从良?你不是拍着胸脯说要为燕儿报仇?”
“是,我是想把他千刀万剐,可是如果一定要牺牲其他的人,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顾惜朝看了我半响,道:“不管你想不想,他一定会再出现的。”
话虽这样说,可是又二十多天过去后,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顾惜朝白天多半与我在一起。他看老八不顺眼,老八看他也不顺眼,我没本事调和,只好带着他经常出门去。
终于老八的媳妇产期接近,他不得不赶回连云寨去了,我才松了一口气。
走之前,老八情意重地说:“大当家,你别怕,即使你又被顾惜朝骗了,只要你保住命,我和连云寨的兄弟随时欢迎你回来。”
虽然他当着顾惜朝的面说这话让我很有揍他的冲动,可这小子,不知道是不是娶了媳妇学了些甜言蜜语,搞得我眼眶热热的,心里满是愧疚,好像顾惜朝没有背叛我,倒是我先背叛了兄弟的说。
我拍拍他肩膀,叉开话题,“记得给儿子取个好名字,别等到时候我去看他,张口不是几斤就是几毛。你要敢娶这种名字,我就让他踢了你这个爹,认我做干爹!”
老八嘿嘿地答应着,扛着枪走了。我目送他背影消失在远,回过头对上顾惜朝颇有意的目光。
反思片刻,不解。
铁手虽还在杭州逗留,不过他很忙,采贼的案子还未落幕,他又要兼顾起南方地区的多起案件。诸葛老头儿允他不回京城,自然不会那么轻易放过他。偶有空闲也是和追命腻在一起。顾惜朝讽刺他老牛吃嫩草,他笑笑不答。
我想在他眼里,顾惜朝也就一任性的小孩。或者说他才是真正经历太多将一切都看开的那个,尽职尽责尽心不负百姓对四大名捕的信任,抓住到手幸福不负年华逝去红颜空老。他将自己的生命在最精彩燃烧,用铁一样的肩膀扛起所有的一切。
顾惜朝其实也不是真的恨他,毕竟这样的人,很难让人恨的起来。他只是怨,怨他站在晚晴身边,却眼睁睁看着她死去。他是个聪明人,铁手的无奈他又怎会不知?他怨铁手只是掩盖他的自责,就像一个犯了错的小孩,拼命地往别人身上推,并不是他不知道自己的错,而是承认了这错误,他怕自己也不能原谅自己。可是他不知道,越是这样,越是永远也无法忘记。
唉,但愿有一天,我能用我高大的身形完全遮住晚晴姑娘的影子。
顾惜朝这几日结识了城外郊区的一位私塾先生,姓杨名白之。说起认识这个书生的过程我就有火。那个家伙,明明就是一个白痴!
那日,我跟顾惜朝去药材铺,可是老板说顾惜朝要的其中一味药卖完了。因为出产这种药的九龙山上悬崖峭壁太危险,一时半会恐怕不会有新货,顾惜朝便执意自己去采药。
“九龙山?”顾惜朝轻蔑地说,“我偏要踩到这龙背上试试!”
我拗不过他,只好陪他前去。杭州东面百里的路程,对我们来讲,也不算什么。难得他想起上下在钱塘首富陆芊芊身上的毒可能一般人解不了,要制解药,我怎能不双手赞成?也就是说,万一错过了这回,他不管了,若干年后,陆芊芊嫁人了,很有可能在洞房之夜夫妻双双毒发,然后半个月内身亡。
去了一整天,回到城郊时天已黑,又下起了雨。江南其实是个多雨的地方,因为我的到来,已经阳光灿烂够多的日子了,下雨也不稀奇。
我拉着他找了最近的一户人家躲雨,就是那个杨白之家。
杨白之家大门敞开,那个白痴先生就趴在门口看外面的雨傻傻地微笑,一边笑一边口中念念有词。我们冲进去的时候,他也没反应过来。
我跟他解释来意,他也不关心,心不在焉地跟我说话,呆愣愣地看了顾惜朝半响,忽然道:“你会不会下棋?”
顾惜朝也有些莫名其妙,点了点头。
白痴先生很高兴,立马拽着顾惜朝到内屋。我跟着进去,才发现是一副半残的棋局。
这个杨白之是棋痴,貌似除了会下棋会读书之外啥都不会,完全的大迷糊。家里没几样东西,还摆得乱七八糟,想找块干净的毛巾给顾惜朝擦擦也找不到。
看看人倒是长得满干净秀气的,若是把那衣服稍微穿整齐一点也是一不错的青年,比不上顾惜朝,也不下于秦非。况且,他不似秦非病怏怏的样子,虽然有点傻,让人看着却觉精神些。
只要,只要他把那头发梳梳顺,领口系系好,下摆牵牵齐,别一下棋下到激动了,就摞起袖子,一直卷到肩膀上,露出两根白到令人发指的胳膊就好。
然后再请个丫鬟回来帮他整理整理家里的东西,做点能吃的饭菜,我其实也不介意每天陪顾惜朝过来玩点他也感兴趣的东西。
可是,这只白痴自己对目前的状况似乎相当满意,除了把家里收拾得稍微整洁一点,能方便地烧点热水泡碗茶,其他方面,尤其是他自己身上,是完全没有改变。加上有顾惜朝陪他研究棋局,早就乐得直接叫他“白痴”也没反应了。
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无可救药的人,就特别对顾惜朝的胃口,下了好几天的棋也没有要停的意思。
本来我还可以忍受,毕竟顾惜朝只是对棋感兴趣,不是对人感兴趣。可是因为每天往外跑,晚上他总是早早地就说累了把我赶出房间,让我不禁对这个搅局的家伙怨愤起来。
躺在床上睡不着,想念顾惜朝,他好几天都没正眼瞧我了。我不能老这样被动。指望他像那天一样热情主动,下辈子吧。再说,他那反常的样子,反倒让我心里有点不安。
我决定去看看他,他睡着的时候,最让人安心。
朋友多了就是好,做贼的招我也会几样。不过,小匕首倒是白带了,因为窗户没上插销,轻轻一拉就开。
我翻身入房,关好窗户,悄悄走到床边。
黑乎乎的啥也看不清,我怕惊到了他,沿着床沿一寸寸摸过去。
可是,摸了半天,除了整整齐齐的被子,什么也没摸到。
不在?
心一惊,顾不得许多,掏出火折子点燃了。果然,床上无人。且床单冰凉,根本没有人睡过。
不死心地点了灯,希望他是知道我要进来跟我开玩笑的。可是察看了房内的每一,也没有一丝玩笑的痕迹。
门闩着,是从窗户出去的。
难道是遇到危险了?被采贼截走了?
可是房间里没有一丝打斗的痕迹,我一直没睡着,之前也没有听到任何声响。
难道是被人先下迷药了么?
可是也没有一点谜药的味道啊?况且,有谁能对顾惜朝用药?他不对别人用药已经很不错了。
想起他这几日来早早地赶我走,似乎也没有小二天天晚上送热水的敲门声,心里就突地有些发凉。
顾惜朝,你到底去哪里了?
●第二十七章
不是我不想去找,而是这样毫无头绪,我实在不知道上哪里找去。
如果顾惜朝是自己出去的,那么不用我找,他也会回来。如果他是迫不得已,那么我就更应该冷静。冲动这玩意,太平盛世的时候调节调节气氛还行,其他状态,免谈。
在他床上坐了片刻,我熄了灯,仍旧从窗户出去。目的地,杨白之家。
也许我想错了,杨白之家并没有什么异样。我在屋顶掀了瓦片往下看,人在里屋的床上安睡着,洗完澡之后的木桶和凉水还在房中搁着,倒很符合那人懒散的作风。幸好他的邋遢只是不拘小节有点混乱,而不是肮脏,要不然顾惜朝那个有洁癖的人也无法忍受跟他走这么近吧。看他蜷在床上蒙头睡得踏实,有点怀疑他也许不是我想的那么白痴,只是大智若愚罢了。
不便打扰,我将瓦片轻轻放回,怏怏然回到客栈。来回折腾了两个多时辰,我也没打算再睡,抱腿坐在床上等。好长一段日子,都是顾惜朝梳洗完毕才来找我。
今天,他还会不会来?
鸡鸣。天亮。伙计们忙碌的声音大起来。客人们开始喧闹。
第一缕阳光照进窗户的时候,顾惜朝推门进来。看见我的姿势,有些许讶异。也难怪,通常我不是因为某种期待而早已洗漱好在等他,就是赖床不起睡得正酣,决不会这样清醒着呆在床上。
我看着他,给他一个笑容,“昨晚睡得好不?”
“还行。”例行的答案。
“今晚我跟你睡好不好?”
他微微皱了眉,脸上有浅浅的红晕,“好端端的,又想玩什么样?”
“不是玩,我就是怕一个人睡,昨天做噩梦了。”
他抿抿唇,似乎有话要说。
可是还没开口,门上就传来敲门声。
话说,我认识的人里面有这么讲礼的么?
“宫主。”女子的声音,有点熟悉。
打开门一看,原来是伊丽。她不是走了吗,怎么又来了。
顾惜朝看见她,也是愣了一愣。
伊丽轻声叫了一声:“宫主。”
顾惜朝似乎有些不高兴,“谁让你又出来的?”
“水宫主回来了。”
“伊娜没有带到我的话么?”
“不是,妹妹找到水宫主,跟他一起回宫的。可是水宫主还带回了他的师兄,现在分不开身。”
“哦,姓穆的那个?水云天找到情郎了,快活去了?”
“不是的,穆先生他,受了很重的伤,又中了禁药的毒,现在还昏迷不醒。”(穆先生,汗,想起黄金圣斗士了!)
伊丽垂着头解释,顾惜朝听罢叹息一声,道:“算了,他过来也不定有什么用,你也用不着巴巴跑来跟我说这些。现在说完了,可以走了。”
伊丽抬起头来看着顾惜朝,突然跪下来。从我这个角度,可以看见她本来冷厉的眼中很很的悲伤。
“宫主,请让伊丽留下来。”
“不行。”
顾惜朝断然的拒绝让伊丽红了双眼。到底是女子,平时再冷酷,被喜欢的人这样当着他人的面直接拒绝,还是有点接受不了的吧。
虽然我不太喜欢她,此刻却也有些同情。
“宫主,宫主若不回去,伊丽决不走。”
本来还想帮她说句好话来着,她这话一出,岂不表示以后除了冰雪宫,我跟顾惜朝不管到什么地方,旁边都要跟一个冰冷的影子?算了,还是让顾惜朝把她打发了了事。
伊丽咬着唇,也是个倔强的女子。
顾惜朝紧锁眉头,“你连我的话也不听了么?”
“宫主若回宫,就还是伊丽的宫主。任何命令,伊丽都会毫无异议地完成。宫主若执意不肯回去,伊丽便只能听从水宫主的话,留在宫主身边。”
“随你。”
顾惜朝有些生气地走开,伊丽扯住他的袖子。
“宫主,你放心,伊丽不会妨碍您的事,也不会说不该说的话。伊丽只想留下来照顾您。”
顾惜朝甩开袖子,一言不发地走开。留下伊丽呆呆地跪着,两行清泪无声无息地流下。
追顾惜朝之前,我伸手去扶她,却被她完全的漠视,只是瞪着带泪的眼怨怒的看着我,仿佛刚才伤了她的人是我一样。
无奈地叹息。唉,女人。
顾惜朝照例去找杨白之下棋。我蹲在旁边一边看白痴,一边思绪飞扬。
其实杨白之长得挺好看的,特别是下了一个好子笑起来的时候,有点追命的天真,又有点顾惜朝的狡诘,还有一丝秦非的云淡风轻。
我知道这时候想起采贼很煞风景,可又忍不住去想这种人若是被采贼发现了,不知能否逃开魔爪。
不得不承认,我被那采贼搞得已经有些神经过敏了。他一个多月没出现,我的神经却比一个多月前绷得更紧。再加上顾惜朝昨晚的不知所踪,更是有点紧张过度。
是继续这样日日相注意保护,还是跟顾惜朝说为了不再引来采贼我们别再来了?
想起这个迷糊的人蒙着头蜷成一团睡觉的样子,大概被整个儿打包带走,也毫无知觉吧?
回来的路上,我还是把这个想法跟顾惜朝说了。他斜斜地瞟了我一眼:“我不介意你每天晚上来这里守夜?”
“可是,我想你跟我一起来。”
他想了一下,“今晚我不行,你自己来吧。明天再说。”
“你有事?”
“嗯。”他并无回答的意思,我也没有追问。
“那我也明天再来。”
他看看我,笑了一下,“随你。”
事实上我晚上还是去了杨白之那里。
看见伊丽进了顾惜朝的房,很久很久都没出来,心里就有些莫名的不爽,尽管知道顾惜朝对伊丽没有那份心思,可是孤男寡女的,……
好吧,我承认我就是不爽,凭什么不让我进房,白天赶着伊丽走晚上却能忍受她呆那么长时间?
好吧,我再承认,其实时间也不长,准确地说是我也不知道究竟呆了多久,因为我没能忍多久就出来了。
好吧,我最后承认,我骗了顾惜朝,我本来就是打算出来的,我想等顾惜朝息了灯,如果他出门我就跟着他,如果他乖乖睡觉,我就去给杨白之守夜。
唉,换种角度思考,是不是会比较好一点。比方,有伊丽缠着,顾惜朝就不能到乱跑了。所以我安心出来做大侠了。
杨白之今晚的睡相不太好,大概是今天天晴气温有点高的缘故,他只搭了个小小的被角,四仰八叉地斜躺在床上。剩下的大半被子拖在地上,估计他再翻个身就没了。
我趴在瓦片上看床上的风景,如果这幅景象也能算风景的话。虽然比起昨天乖乖的模样,我宁愿相信这才更符合我原先对白痴的想象。
漆黑的瓦片,倒跟我漆黑的夜行衣很配。唉,不知道若再来个大侠,比方铁手之类,会不会拿我当采贼抓了。
有点昏昏欲睡,毕竟昨晚没眨眼,白天又陪着顾惜朝跟下面这个白痴玩了一天。强撑着不白来一趟,至少也守到天亮再回去,否则传出去岂不叫人笑话?
眼皮在打架,黑乎乎的一片,我应该没有把瓦片盖上啊。虽然四月下旬了,月光也挺弱的,可是不待刚才能看见的现在就看不见了啊!
揉揉眼睛,再仔细看,还是黑的。只是那黑的不是瓦片挡住了,而是……而是人的斗篷?
再揉眼睛,是人,穿着黑斗篷的人。帽子戴着,弯着腰好像在看睡在床上的人,没有什么动作。难道跟我一样来保护杨白之的?
很快我便知道,这一刻我因为脑子昏沉白痴了。当我看清斗篷下泛青的衣衫时,那人手中已寒光一闪,直刺杨白之颈部。
虽是小小的匕首,却既快又狠,完全是取命之意。
来不及拔剑,手中碎裂的瓦片直接弹出。正中手腕。
那人糟突袭却依然镇定,头也未抬,一拢斗篷,直接破窗而出。
我将剩下的瓦砾砸向那个还睡得死死的白痴,掏出铁手给我传讯的烟弹掷向天空,追着黑影而去。
或许是开始我于高比较有优势,烟弹在身后绽放时,我还能在看见那人的背影。黑色的斗篷下摆伴随着起落被风吹起,是那一身熟悉的青衣。不是采贼又是谁?
来不及庆幸什么,相信铁手和楼里知道信号的高手能及时赶到,我拼了全力去追采贼。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到他不如前两所见时厉害。
本来很有信心追上人的,却发现,那人前行的方向正是通往连云客栈。
心里在打鼓。
又想笑,哪有这么笨得采贼,不知道顾惜朝在客栈里么?
期待与不期待中,看黑影隐没于客栈后院。
进了后院没发现人,什么也没想,便直接闯进了顾惜朝的窗户。
窗依旧没有上插销,屋内灯光微弱,床前的大木桶内坐着一个人,双眼紧闭,水淹至胸前,隐隐可见两颗小小的红樱。乌黑的卷发披散在光洁的肩头,发梢湿漉漉卷得更厉害。
木桶内漂浮着些类似草药的东西,没有热气。
●第二十八章
我站立在窗边,久久没有反应。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傻了。
豆大的烛火跳跃,光线昏黄。
顾惜朝闭着眼,神情安详。长长的羽睫下,模糊的明暗交替,随着烛光而变换,亦真亦幻。肌肤上薄薄的湿,似水似汗,平添了三分诱惑。
我知道我不该这么傻傻地站着。
他若是在沐浴,那我是不是应该走开?
他若是在治伤,那我是不是应该帮忙?
他若只是用这种特殊的方式闭目养神,那我是不是该问一声,看见采贼了没有?
可我就只会这么傻傻地站着,脑子有点空白,心里却如小鹿在乱撞。
紧张,还是恐惧?
是担心采贼伤了他,还是害怕采贼就是他,亦或根本就是在怕自己变成了采贼,我也不知道了。
眼睛离不开他的身体,尽管水面遮住了大半的风情。漂浮的草药挡住了视线,却还是不由自主地往水中看去。
什么也看不到。那是自然。
不只是因为有水,也不只是因为有草药。而是水下黑色的一片,挡住了前进的视线。
夜一样的黑,是只有黑夜中才会出现的黑色,是本就适合黑夜的颜色。
水面一丝丝热气也无,跟我的心一样,一寸寸地凉下去。
只有等待。
等待那人的解释,或是不屑解释。
时光流转,也总有个尽头。
当顾惜朝睁开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看向我时,我的脸上只剩了僵硬的微笑。我知道我笑起来好看,我也知道他对我笑时的酒窝很有兴趣。所以在不知道怎样反应的时候,我还是记得,这样的笑很安全。
哗啦啦一声水响,顾惜朝站起身,从木桶里走出来。手上,是那件黑色的斗篷,滴了一路的水,从木桶边一直到我身前。
瘦削匀称的身体,纤细的腰身,从精致的锁骨,到胸前的红樱到,小巧的肚脐,都一览无余。白色的亵裤全湿,包裹着修长的双腿。顾惜朝赤脚站在我面前。
他将湿漉漉的黑斗篷举得老高,“你对它很感兴趣?”
我既不点头,也不摇头,本能地接过那湿凉的东西,看了一眼,有淡淡的血腥,扔掉。然后不管不顾,直接将人抱起,走到床边坐下来。伸手去解他的裤头,被他按住。难得的惊慌从他冰凉的手心传递到我手背。
我苦笑一下,抽回手,扯了被子将他整个儿裹住,拥在怀中。
“会冷的。”我说。
撩开沾在他脸上的两缕湿发,我着了魔似的一遍遍抚摸他的面庞。依然是滑腻而柔软的,只是太过冰冷。任谁在冰凉的水中坐两个时辰以上,都会有这样的效果。
顾惜朝一眨不眨的看着我,那昏黄的烛火在他的眼中也仿佛明亮起来。
蹙眉,抿嘴,咬唇,最后忍无可忍地爆发:“戚少商,你他妈干脆点,有话就说,有屁就放!”
“乖,”我拍拍他的脸,因为其他地方都被包裹得严严实实,无下手,“叫声‘大当家的’,大当家的就有话要问你。”
“你不就是怀疑我是采贼么?不用这么遮遮掩掩。”
他将头别向另一边,腮帮鼓鼓。我就知道会生气。
拍着被子轻轻地摇,就像哄吵闹不睡觉的小婴孩一样,只是费的力气,比哄最不听话的小孩,还要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
我其实并不知道要问什么,因为怎么问都不对。我想要的答案,我害怕听到的答案,各种各样的可能性在脑中盘旋不去,找不到焦点。
我唯一能够依赖的,就是顾惜朝不屑于说假话。
这依赖从哪里来,我却找不到源头。
也不知哄了多久,就在我怀疑他是不是真的被我哄睡着的时候,顾惜朝转过头来问我:“大当家的,你说保命和抓贼哪个重要?”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当然是命重要。”
“我原来也这么想,可是,不对。”
他说“不对”的时候将眼神转向别,感觉有些落寞。
我扳过他的脸认真问道:“采贼他进来过对不对?他把黑斗篷放在你浴桶里的对不对?你正在运功疗伤不能分心对付他对不对?”
“……嗯。”顾惜朝闷闷地答着,有些迟疑。那态度似在谴责我先前的故弄玄虚。
其实我并不是故意的,有时候确认是与不是对与不对,并不是不需要理由,只是有些理由不那么容易说清而已。
“他有伤着你吗?”
“来不及,他前脚走,你后脚进。”
“那就好。对了,你那泡药的水怎么那样冷?不会冻坏吗?现在好些没有?我不是说可以帮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
问了这么一长串,结果还是只有一句最简单的回答:“不用你多事。”
“那把手拿出来,我看看。”
“我自己是大夫,比你清楚。”
“你不拿?不拿我就自己伸进去摸了。万一不小心摸错了地方,你可别赖我!”
顾惜朝拿眼睛狠狠地瞪我,我讪讪地笑。
“好了好了,我不摸就是。现在可以跟我说说那个采贼了吧,你看清了他的样子没?”
“我说了,你会信么?”
“你不说,叫我信什么。”
“你的好妹夫。”
“秦非?怎么可能?”
顾惜朝冷冷地笑,“我就知道你不信!”
“不是,你又想哪去了。我只是觉得他没有那个能力,那个虚弱的样子,我都还想叫你有空去给他看看病呢?你说会不会是别人故意冒充他的?就像你做的那个人皮面具一样。”
“你是说我找人冒充的么?”
“惜朝,别这样。我说了我信你的,你怎么老往自己身上扯?我告诉你,你就算是采贼,我也要把你绑在身边,叫你要采也只能采我一个!”
“你?也不照照镜子!”
“镜子这里就有两个了!”我指指他晶亮的双眼,“而且是只照我的!”
“做梦!”
顾惜朝勾了唇角笑,我忍不住啄了一口。不敢停留,会咬人的说。
我抱着干净的被子回来的时候,顾惜朝已经换好了干净的衣衫。木桶撤了,水迹也擦干了。只有那个黑色斗篷还在地上。
这采贼也是一个笨蛋,我都看见他穿青衣了,他只留一个斗篷就想嫁祸别人,也太小看我了!
如果这对象不是顾惜朝,让我一遇到他的事就容易激动犯傻,我早就……
唉!事后说话似乎不是大丈夫的作风。
我看着顾惜朝躺下,拉着被子盖上,似乎并没有招呼我的意思。
“惜朝,你忘了我早晨说要跟你睡的么?”
我关上房门,坐在床边,打算以后每天每时每刻都跟他在一起,那么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会跟他有关。我也只需要看着他守着他,而不用这样不着边际的担心,甚至怀疑。
顾惜朝撑着头,懒懒地道:“那是你说的,我又没有答应,不算数。”
说完裹了被子,侧身蜷成小小的一团,再不理我。
为什么我觉得这个情景这么熟悉?
对了,杨白之。那个白痴先生,昨天晚上的睡相就是这样,可是今晚却是完全不同的风格,还有只有昨天出现的木桶和水,难道……
“惜朝,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去那个白痴家了!”
顾惜朝没回答我的问题,却道:“你说人家是白痴,你自己又好多少?”
我……我……我除了不会下棋之外哪里是白痴了!怎么能把我跟他比?不对,是怎么能把他跟我比?
“你们……两个……”
“你要是再不熄灯睡觉,就给我滚出去!”
于是我乖乖地咧了嘴,风一样脱去外衫,顺便熄了蜡烛。
扯被子,却死也扯不动。那人是铁了心不让步,我只好连被子和人一起抱住。反正天气也不冷的说,只要心口捂热了,其他地方无所谓。
第一同床共枕,难免有点兴奋。虽然与别人嘴里的涵义还是有点区别,不过凡事总要一步一步来才对嘛,我又不是采贼。
“惜朝,明天我们去看看秦非好不好?你说是他,我们就去鉴定一下。如果不是,你就帮他好好看看身子,好不好?”
“我从来不会看错人!”顾惜朝声音坚定,从那有点急促的气息也可以感觉出,顿了顿又补充道,“除了你!”
“是啊是啊,你都看不到我有多喜欢你!”
我蹭蹭蹭蹭到他耳边,“喜欢你喜欢你喜欢你……”
“你要念经麻烦去找间禅房!”
“我才不要禅房!我要洞房!”
我故意伸出舌头舔了舔他肉肉的耳垂,惹得顾惜朝一阵战栗。我猜一定红透了,可惜看不见。他不安的动起来,想要挣脱开我的怀抱。即使是隔了一层薄被,我还是能清晰地感觉到那水蛇样的腰身和修长的腿在怎样的弯曲扭动。
“乖,别动。再动我就保不成真要做一采贼了!”
果然,这话很凑效,他立即停住所有的动作。
本来只是想吓吓他的。他这一停,安静的过分,只剩耳边均匀的呼吸,浅浅的温热的气息,搔的人心里痒痒的,我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不可抑制地热起来。
平静平静。自制自制。我默默地念叨。虽说“怀抱美人死,做鬼也风流”,但是忍一时之不能忍,求来日之方长,岂不更合算些?
●第二十九章
昨晚睡得踏实,所以大清早被客栈里的喧闹声吵醒的时候,心里万分不爽。
抱紧了软绵绵的蚕宝宝继续装睡,蚕宝宝动了动,又安静下来。有什么东西在脸上轻轻地戳。闭着眼睛我也能想象,那是顾惜朝纤细修长的食指,在戳我的酒窝,动作肯定就跟戳包子顶上的小洞洞一模一样。
闭着眼睛一偏头,将那作怪的手指含到嘴中,用牙轻轻地磨。
顾惜朝猛地抽出手指给我一个爆栗,骨节分明的手,还真不是一般的痛。
“把你的前爪后爪都给我拿开,不用起床么?”
“不用。”
“那好,秦非那里我不去了,以后出了事,别来找我!”
“嘿嘿,”我咧了嘴笑,“哪能不用起床呢,我是说起床也不用我手脚都拿开啊。来来,衣服我来帮你穿。”
“你给我去死!”
扑通一声响,不要怀疑,那是我被踹下床的声音。不知道屁股摔成几瓣了?
外面喧闹越来越大,我都能分清说话人的声音了,正想爬起来开门看看,可还没能起来,门就哐的一声被打开。于是我歪坐在地上揉屁股的模样,就这么被闯进来的一群人看了去。
领头的正是那个让我火大的杨白痴,其后是明显想挡人没挡住的伊丽,然后是铁手和追命,最后是只看得见一个脑袋的是钱掌柜。
都怪我睡觉没有拴门的习惯。本来昨晚最后关门时,是有考虑了那么一小下顾惜朝喜欢拴门的习惯。可是,进人家房,拴人家门,不会被误会么?
我可不想以后都被他防备着,却没想到有时候适当防备一下其他人还是必要的。瞧瞧现在,我所有的形象都毁了!
伊丽看见我先是惊讶,再是怨怒,最后是万年不变的冷漠。这丫头,唉,现在她要怨我,我也只有认了。铁手叹息着摇摇头,追命捂着嘴笑。钱掌柜看完好戏,装作没什么反应地缩回头不见了。
只有那个白痴先生继续风风火火地冲到我面前,拽着我的领子,又拽不起来。
“说!昨天晚上是不是你小子砸我的?”
我倒,看他那咬牙切齿的样子,我还以为是要怪我昨晚保护不周让他最后被人强暴了呢。
我看看铁手,铁手摊摊手,无可奈何的模样。
白痴继续愤愤道:“我这些日子天天供你吃供你喝,以为你是个白痴不跟你计较!你这家伙居然三更半夜拿瓦片砸我脑袋!说,你要怎么陪我!”
他一手拨开乱发,一手指着自己的脑袋上的包,跟我扛上了。
哀叹,居然被白痴说成白痴!
“铁手,你没跟他说吗?”
“说了,所以他才来找你的啊。”
“我是说采贼,我是为了帮他赶跑采贼才砸他的。”
铁手耸耸肩,“这个,你好像还没告诉过我。”
我转头一想,好象真的是这样。
杨白之明显不信我的话,叉着腰看看我,突然发现了床上已穿好衣坐着 的顾惜朝,三步两步走过去,一作揖,道:“抱歉,打扰你休息了。”
“无妨。”顾惜朝微笑着回答,显然也是看好戏看得过瘾的一位。
指指我,杨白之道:“他是你养的么?可要好好管教管教,实在是太不像话了。不过看在你的面子上,我这就不跟他计较了。”
“多谢杨兄海涵。”
这两个人自说自话,完全不管我快要瞪破的眼珠子。
追命又要忍笑,又要好奇杨白之前后突然的转变,趴在铁手背上,肩膀一抽一抽的。
我叹口气,认命地捡起昨晚随便扔出的衣服穿好。带着两人出门去。临行前不忘送那个白痴一记白眼,顺便捞起那件黑斗篷。
详细地汇报了昨晚的情况。当然有些事属于个人隐私,是不能随便对外人言的。
铁手看着手上的斗篷皱眉思索。“有血的味道,你闻出来了吗?虽然很淡。”
“我知道,昨天顾惜朝从水里拿出来给我的时候就有了。”
“你打伤了采贼?”
“这个,我没看清,我拿瓦片击中他手腕的时候,他的匕首确实不稳了一下。但立即就隐到袖子里,伤没伤到自己我真不知。”
“你有问过顾惜朝吗?”
我摇摇头。“昨晚顾惜朝以为我误会他是采贼,有些生气,还没来得及问。”
“嗯,也罢,你待会再问就是了。另外,你刚才说采贼里面穿的还是青衣?”
“应该是。”如果是昨天晚上,我一定会答得肯定一点。
“你,知不知道,有谁对青衣有特别的偏好?”
我再摇头,脑中有个青色的影子一闪而过,像做梦一样。
铁手叹息一声,“那你们还是去秦非那看看吧,没有任何证据,单凭顾惜朝的一句话,我去似乎不太好。书生都是骄傲的人。”
我点头答应。
“小心点,万一秦非真是采贼,那么顾惜朝可能会有危险。”
“我知道。”
吃过午饭,我赶走了那个又要缠着顾惜朝下棋的白痴,带他来到凤凝院。
两人齐刷刷地拿剑上青楼,似乎有点煞风景。不过是顾惜朝的坚持,我也没有办法。好在很多来客都是江湖人,也不会觉得太奇怪。
月落看见我们很高兴,小孔雀似的讨好着迎上来,原因是秦非进京了,她正觉得寂寞无聊。
秦非本是去年过的州试,该今年春天参加礼部的省试,但由于身体原因在杭州逗留太久错过了省试时间。原只打算过三年再重新考过,前天却收到秦父老友翰林学士刘琛的信件,说是经举荐可以特奏名身份直接在殿试时参加附试。于是秦非前日一早便进京。
我听罢松了一口气,顾惜朝却皱紧了眉头。
月落去端茶时,我小声地劝他:“没关系,那人身形你见过了,遇见一定能认出的。”
顾惜朝瞟了我一眼,“我有说我认不出么。我还是之前的看法,并无改变。”
“哎,其实秦非你都没见过,为什么会那么确定是他?”
“谁说我没见过?!你扮女装时,不是就在外面的走廊撞见过他么?”
“可是他没认出我来,我们都没打招呼啊?”
顾惜朝抿抿唇,“爱信不信。”
又是不屑于跟我解释?
“那个,秦非反正也不在,就先别跟月落说了。这丫头可没雨潇那么温柔又理智呢!”
“你说谁不够温柔!”说曹操曹操到,没想到秦非一走,她就恢复了老样子。
“没说你,没说你,说你们家秦非好着呢!”
“那是!”月落放下茶水,尖尖的小下巴一扬,特别得意。
“对了!”刚一坐下,一声尖叫,又弹起来, “我昨天想他睡不着,做了点心,你们先帮我尝尝。好的话等他回来,我再做,不过到时候就没你们的份了哦!”
她提着碎裙子跑出去,我摇摇头:“鉴定完毕,这人没救了。”
顾惜朝望着她的背影,语气不如我的轻松,“她的确没救了。”
“惜朝,你不是说真的吧,我看月落性子跟从前也没大变,可不像你说的中禁药之毒的痕迹。”
顾惜朝没说话,我心里不踏实起来。
“要不待会月落过来你帮她看看。”
“没用的,秦非跟他相这么长时间,药性早已入血,不会有明显的痕迹气味。除非,你说服她放点血。”
“啊?这个……待会我试试好了。”
当月落端着一盘焦黄焦黄不知何物的东西进来的时候,我就有想溜的欲望,那不是焦黄,那是只有焦没有黄。秦非不在,难道还要留在这里接受这个女人的荼毒么?想她做试验时连自己的手指都能剁,我可不敢保证这东西会吃出什么稀奇古怪的病来。
“啊,这么好的东西,我去请雨潇一起来尝尝,下就没有机会了!”
睁眼说瞎话的本事我也不错嘛!
“可是雨潇姐不在啊,否则老早就找她来玩了。”
“没事,我去找找,保证给你找回来。”
我给顾惜朝打个小心的手势,指指那盘东西,然后出门去。
我不用找,直接去了凤凝院的地下密室。那里是汇组的江南基地,情报汇集的地方,换而言之,也就是雨潇办公之。只不过,月落并不知道她的这层身份。
找雨潇,其实还有别的目的。
雨潇如期待中的,证实了秦非的确是前天早上骑快马上京城的事,这两天回来的情报都显示他很正常北上的踪迹。
我舒了一口气,可一口气未舒完,却又因想到某些未解的问题而皱起眉来。
“雨潇,你,有顾惜朝的资料么?”
“楼主不是要求我们不要再调查顾公子的事了么?资料都是从前的,楼主想看的话,可以马上找来。”
“算了,不必了。”我摆摆手,也不知道想要了解什么。
说了要相信他的,那么相信他就好了。
雨潇歪头凝视我半响,说道:“楼主,雨潇在整理顾公子的资料时曾发现一件有趣的事,或者对楼主有点用。”
“有趣?”
“嗯,我觉得是有趣。顾公子这么一个清冷的人,却喜欢拿木头刻些小娃娃,连运客栈的小二哥也见过呢。”
“木头娃娃?我都没见过,居然让那个店小二占了便宜先!”
“呵呵,雨潇只是看楼主总为不知怎样哄着顾公子高兴而心烦……”
“雨潇,你真是我的好,好……”
“好妹妹吧。”雨潇弯着嘴角笑笑。
“对,对,是好妹妹!好妹妹,我现在请你去吃一些错过就再没机会吃的东西,快跟我来!”
我拉着雨潇的手一路小跑来到月落的门外,回头对雨潇眦着牙笑一下,心里默默祈祷,待会千万要撑住!
然后,伸手推开了门。
“啊!!!!”
刺耳的尖叫,发自雨潇。
从来,都冷静温柔的雨潇。
这是,怎么了?
满眼的红。
是不是,又做梦了?
一定,是的。
否则,
为什么,月落会倒在血泊中?
否则,
为什么,顾惜朝手中,会有滴血的逆水寒?
●第三十章
我跪在月落身边,捂住她纤细的脖颈。鲜红的血,还带着温热,从指缝中涌出,源源不绝。
手在抖,声音也在颤。
“求你,救救她。”
“她不是我杀的。”
“求你,先救她,好不好?其他什么都好说,你救救她,我求你!”
“我,无能为力。”
“不会的,你们冰雪宫不是会起死回生么,月落她还活着的,你快点,她不会死的!”
“她已经死了。”
“你说谎!”
我抬起头来,看着顾惜朝黑白分明的眼。
还是那么会说话的眼,可是为什么,现在那眼中的一切我都看不懂?
他为什么不来救救月落?
他为什么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连杀人的剑也舍不得放下?
他为什么还能说出那么冷静的话?简洁,明了,是他一贯的风格,却冰凉入骨。
“求求你,好不好?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你先救她,只有你能救她,你救救她,好不好?”
我想对他笑,因为他喜欢看我笑时的酒窝,他一欢喜是不是就会来救月落了?
我想牵牵他的手,亲亲他的唇,哄哄他。因为他很任性,不喜欢被命令,要像小孩一样的哄,哄着哄着就会听话了,就会来救月落了,是不是?
可是为什么我只会跪在这里,只会说求他,只会拼命拼命忍着窒息的痛,求他来看月落一眼?
而他却无动于衷。
他的眼神,那是急切的眼神么?这样的眼神,到底在诉说着什么?
慌乱?不,不会。
不知所措?不,不可能。
他是人间仅有天上也无的顾惜朝,他是无所畏惧无所牵挂的顾惜朝,他怎会慌乱和不知所措?
“戚少商,冷静点,月落姑娘已经去了。一剑封喉,谁也救不了,你先放开手。”
熟悉的浑厚的令人安心的声音,是铁手。
“铁二爷,你劝劝顾惜朝,你让他来救救月落好不好?”
“戚少商!”铁手猛地掀开我捂住月落脖颈的手,“你要发疯也挑个时间!”
铁手说我发疯了。
不,我没疯。我这么潇洒的人,怎么可能会疯?
不就是月落死了么?
不就是顾惜朝杀了月落么?
顾惜朝又不是第一杀人,我又不是没有见识过生死,我怎么可能为这一点事就发疯?
我还能爬起来,我还能跨过月落的尸体,我还能搀起瘫软在门口的雨潇,我还能安慰她:“雨潇,乖,别哭,哥哥再给你找很多妹妹,你以后,还有很多很多妹妹可以疼?”
“戚大哥……”雨潇伏在我的怀里,哭了,“你……别这样……”
那我,应该怎样?
我回头,看这熟悉的房间。
一朵娇小的黄菊,慢慢浸染了这世间最鲜艳最张扬最令人晕眩的红。
痛,入却心扉。
一株素雅的白兰,亦躲不开这俗尘最肮脏最丑陋最让人心悸的,同样的红。
痛,却已不再觉得痛。
我看着顾惜朝,他也看着我。眼神渐渐地冷了,比刚才那简短的话语还要冷。
什么叫咫尺天涯?
就是我站在他面前,他却从来不把我当回事。
就是他站在我面前,我却依然无法感觉到,那颗心是否仍在跳动,还是,根本就没有心。
铁手走过来,对顾惜朝说了声“得罪”,伸手点了他的穴。逆水寒剑被取下,成了捕快手中的证物。新鲜滴血的证物。
铁手微微蹙眉,对跟来的捕快说:“先带他回去。”两个捕快走上来,要用铁链套顾惜朝。
“不行!”
我顾不得身后的雨潇,一把扯过顾惜朝。他跌在我怀里,被我稳稳地托住。
他,早就知道我不会让别人碰他,才会这么乖乖地被点了穴吧。连看也不用看铁手一眼,自有人像个傻子一样为他扫清一切障碍。
我,就是他眼中的傻子。
到现在还看不清真相的傻子。
“戚少商,不要意气用事!”
“对不起,铁二爷。我要带他走。”
“戚少商,我不管你是要救他还是要杀他,现在案子没清,你不能防碍审案。”
“审案?你想让谁来审顾惜朝,你觉得有谁能审顾惜朝?”
“审案不是斗嘴,讲究证据。只要证据确凿,他不认也得认。只要没有证据,他就没有罪。”
是,他是名捕,他讲证据。可是,我不是。
“那你去找证据吧,我不会带他走远的。我会把他绑在我身边的,你有什么话想问他,就到连云客栈来找我。但是,你别想把他带走!”
推开挡路的人,我抱着顾惜朝离去。铁手没有强加阻拦,他该知道,我若铁了心要走,他也拦不住我。
捕快讶异的目光,雨潇伤心的眼神,月落还没有凉透的尸体,我都看得清楚。但是。我不想在这个地方停留。
这么多人在场,顾惜朝不会听哄给我解释的。
这么多血在眼前,叫我怎么相信他的解释?
顾惜朝躺在床上,溅血的白衣已经脱下,只穿着薄薄的里衣。我为他盖上被子。
“惜朝,告诉我,告诉我你只是想放点血查查月落有没有中毒,告诉我你只是不小心划错了地方,不小心划重了点,不小心让她流血过多……”
他看着我,勾起嘴角,轻笑,“戚少商,你不觉得你很可笑么?连你自己都不相信的东西,你是想说我是弱智,还是以为别人都跟你一样的傻?”
“那你告诉我事实,你说,我就信。”
“你信不信我管不着,我可以说,但只说这一,最后一。”
只说一。最后一。他总是喜欢这样讲话,他明知道我最怕这些字眼。这样一来,我便会害怕,一害怕不相信也得相信了么?
可是即便知道如此,我是不是还是会选择相信?
他一字一句地对我说道:“月落是自杀。她要看逆水寒,我给了她,她抽出剑抹自己的脖子,我只是抢下剑,但是已经来不及。”
简洁,明了,我完全听懂了他在说什么,可是却理解不了。
月落,会自杀。
刚刚有了情郎,刚刚开始甜蜜生活的月落,会好端端自杀。
如果在昨天,我会当它是一个玩笑。
可是在今天,我真的很想相信。
那手心令人心悸的伤口触感,我依旧清晰感觉得到,以至于只是捂着,都不敢抱起她,不敢抬起月落的头。
只是一个弱女子,功夫了得的顾惜朝却没有她动作快?即使是抹了自己的脖子,又怎会有那样的伤口?
他这样说,究竟是希望我相信,还是想让我彻底放弃相信的希望?
顾惜朝在笑。
他的笑容总有十八般含义,我还是没能让他变得跟我一样阳光灿烂。所以,我不懂他在笑什么。
如果是昨天,我也许会觉得那里面透着太重的伤心落寞,比那决绝的“最后一”还要有效,然后会心痛,然后不顾一切相信他的一切。
我真的还是很想相信他,可以让他停止这样的笑。
“惜朝,是不是你说了秦非的事,说得太肯定了,月落想不开,才会自杀?”
“不是。我没跟他说秦非的事。”顾惜朝摇摇头,还在笑,带着讥讽的含义,“戚少商,你不信便不信,不用这样勉强自己。没用的,从燕儿的死开始,你已经勉强够多的了。再多,我也不会稀罕的。”
“不,不是的,我信你啊,我一直都信你的。”
“戚少商,你是在逼我编一个完美的理由么?如果你想,十个百个也没问题。保证比你编的合情合理,毫无破绽!”
“不,我不要你编。惜朝,告诉我真相,好不好?告诉我,我就信。”
我恳求地看着他,为了他我可以放下一切颜面。可是,我只是送上自己的自尊去给他糟蹋而已。
他看着帐顶,再也不说一个字。连目光也不屑再落到我身上。
我双手撑在他的头两侧,俯身在他正上方。他干脆闭上眼睛,将我彻底的拒绝。
不要这样。这样会让我觉得错的是我,这样我又会傻乎乎地强迫自己相信你。
我将他狠狠地搂在怀里。对外面所有的敲门声不予理睬。
不要再来打扰我们,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这样还算平和的状态能延续多久。
追命从窗户跳进来,看着我们不说话,睁大的双眼内满是担心。为什么,顾惜朝的眼神不能同他一样简单?为什么,我偏偏喜欢这个总爱藏着十二分心思的人?
那十二分的心思里,有几分是装了我的?那装了我的心思里,又有几分是为了玩耍,几分是为了取笑,几分是真的同我对他的一样,是简简单单的喜欢?
追命站了一会,叹息着,离开。
我不想让人再进来,想去插上窗户。我又不愿放下怀中的顾惜朝,一分一刻也不行。于是我巡视床头,为找点可以用来做飞镖的东西。
看到顾惜朝的包袱,我伸手拖来,有硬硬的物品在内。
顾惜朝猛地睁开双眼:“放回去!”
我抓着包袱的结,原本想整个扔出的动作停了。
看着顾惜朝隐隐泛着怒火的眼睛,若在往日,我想我定会乖乖地放回。
可是今天,惜朝,你不该这么紧张。你从不这样紧张的。
一手仍然搂紧了他,可以感受到他的努力挣扎,额头渗出薄薄的汗,只是铁手点的穴,就算我也未必能解开。
一手慢慢打开了包袱。
包袱的布撩开,两层叠着的白衣下,青草的颜色,赫然入目。
那么熟悉的颜色,那么让我恶痛绝的颜色,那个昨天晚上帮顾惜朝洗清嫌疑的颜色,为什么会在这里?
用来嫁祸的不是只有黑色的斗篷么?
我不可置信地抽出青衣一甩,长长的宽袖衣袍展开,带出两个小小的玩意,咚咚滚落在地。
我定睛望去,桌子脚下,一正一斜躺着的,是两个小小的木娃娃,雕刻得很精致。即使隔了这么远的距离,我还是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娃娃的样子。
一男一女。
俊男美女。
代表:男女通吃?
[2 座] Posted: 27-3-3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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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我也想笑。
兜兜转转这么久,原来答案就在身边。
是不是该庆幸一句: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明又一村?
可是,有谁知道,这新明的路又将会在何方?
曾经,我以为我找到了珍宝,可以永远珍藏。
不让他再有梦里的遥远幽怨,我甚至愿意癫疯痴狂。
谁知抛却沧桑,结果却换来一纸荒唐。
世界本来就可笑,我又何必强作悲伤。
是失望还是绝望,我都已不愿再想。
麻木地伸手,解了顾惜朝的穴道。这是我最后能为他做的。
如果还是要错,最后一,请算在我的头上吧。阎王判官看见他也不必怒火中烧,他只是任性过头,没有被我看好而已。
我知道他从来都不会领我的情,这自然也不会有什么两样。
抱腿坐在床脚,看他从容地下床。
精致的木娃娃,躺在地上。女的含羞带怯,男的眉开眼笑。
其实他也并不是开心而笑,只不过比木头还要笨的人,他是不是也是第一见到?
看着他们被顾惜朝小心地收入怀中,我突然哈哈大笑。他转身,望着我的眼那么一丝漠然地惆怅。
他也跟着笑起来。从未出现过这样的笑容,比任何时候都好看。
“想不想看我穿青衣的样子?”
“……”
娃娃被妥善地收起,我坐看美人更衣。
原来除了青衣还有黄裳。皮腰带裹住纤腰,多了一些男儿战斗沙场的气宇轩昂。青衣朦胧,却凭空染出一层江南烟雨的味道。
如黄沙大漠里的一片绿洲,那本该是众人的希望。
希望,我多想,也能从他那里找到。
他走过来,坐在我旁边,不是白衣,我再也不用担心会沾上尘土。
“像吗?”
“像什么?”
“你心里明白?”
“不,我不知道。”
“我以为你是四脚的龙,原来只是四脚的乌龟。连自己心里想的都不敢承认!大侠果然都是越出名越虚伪。”
他挑着眉,讽刺的笑。打从一开始,他就只当我是玩弄的对象,践踏我的自尊跟践踏梨落他们的清白有什么区别?他够狠,专挑人最在意最软弱的地方下手。他够绝,若要伤害就绝对不留一点余地。
我早该知道顾惜朝就是这样的人,只是那个在我梦里飘零的身影,他究竟是谁?
“顾惜朝。”
“做什么?”
“你走吧。”
“走?”
“对,走。”我看着他略带疑惑的表情,多想把这好看的人也刻下来,然后一遍遍雕琢,雕琢成我心里的模样。“我本想废了你的武功再放你走,不过……算了。借用你的话,最后一,放你走,以后,你好自为之。”
“哼!走不走,是我的事,不用你操心。”
这种时候,卷发依旧张扬,我是不是该感叹一句:果然是顾惜朝!
“走吧,趁我现在还不知道怎样恨你,你走吧。”
“恨……?”他看着我眯起双眼,若有所思,“或许,也不失为一条捷径。你这么说,我偏不走了。”
“顾惜朝 ,你以为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铁手还会为了对晚晴的承诺放你一马?”
“那又怎样?我不稀罕。要走的时候我自然会走,用不着你来罗嗦。”
是啊,他根本就不稀罕。都是大家犯贱,怎能怨顾惜朝呢。说不定那些人,都是死缠着他,求着让他伤害的。他们或许在想,留不住他的人,至少也要让身体留下他的痕迹。就像伊丽一样,那么一个冷冽的姑娘,只因爱上了顾惜朝,所以为了留在他的身边,即使被冷漠相待也毫不在意。
如果不是我的贸然加入,如果不是我死死嚷着要揪出采贼,这是不是本来只是一个关于爱与不爱的故事。不爱的,选择伤害;爱的,甘愿付出。至于禁药,只不过是他运用所长增加情趣的工具而已。
一切的一切,干我什么事!
可是月落呢?燕儿呢?
就因为没有被顾惜朝吸引,所以伤了那人的自尊,就该死吗?
他不满于我对燕儿无缘的关心,不满我与秦非意气相投又频频关注,所以才连这样柔弱的生命也不放过吗?
顾惜朝没走。我也没有再让他走。应该说,我不许他走了。
封住了他的内力,连同那些乱七八糟的真气一起。他没反抗,微笑着说:“多谢。”我当作没听见。
我不甘心。
如果那些我曾经以为是美好的瞬间都只不过是错觉,那么我想知道,我究竟什么地方出了错?
或许,我该沏一壶茶,好好温习他说过的谎话,好好回想他善变的模样。
真真假假,究竟有没有一刻是梦里的真实,我想知道。
一间顶级的客房,隔开了外面的世界。
顾惜朝和戚少商,没有所有人担心的生死对决,只不过是相对无言。
第一日。
顾惜朝和我就这么一直在床脚坐着,听外面喧闹的世界慢慢安静。黑夜降临,新月弯弯。
小二来送饭菜,我开门让他进来。他很识趣地放下东西就走,眼睛也不多瞟一下。
没有酒,我扒了几口饭,吃不下去。顾惜朝远远地皱了一下眉,继续坐着。
我没有叫他。他又不是看不见动不了,我们既不是朋友又不是主仆,凭什么要我叫他吃饭?
小二来收菜盘时,伊丽一路跑着跟进来。大概她才刚刚得知情况。
看看吧,这就是让你死心塌地跟着的宫主大人,换了身装束,是不是更让你着迷了?可惜啊,他还是对你不屑一顾,连正眼也不给你一个。悲伤吧?这种情况我也遇到过,不过那时我还当作是情人间别扭的游戏。也许现在,我才能真的体会你的心情。
“宫主,”伊丽跪在顾惜朝的身边,颤抖着问,“为什么?”
我看不过她的样子,开口道:“不用问了,他的话,你还敢相信么?”
伊丽站起来,眼中是愤怒的红。她朝我走来。
可是,对不起,我现在不会安慰人。我现在只想找人安慰安慰我。
“啪。”“啪啪。”“啪啪啪。”……
耳光声噼里啪啦,我一时晕头转向。这个女人一定气疯了,才会拿我当出气筒。果然,被顾惜朝迷住的人都已经丧失了理智,根本分不清是非好坏了!
“戚少商,你不是人!你……”
“出去!”顾惜朝一声怒喝止住了伊丽的疯言疯语。
伊丽摇着头看顾惜朝冷脸走近,挣扎着被顾惜朝拖到门口,然后毫不留情地被关在门外。隐忍的哭泣声传来,我摇头叹息。
“你真是名副其实的冷血。手是冰凉,连心也是冰凉的。”
“谢谢夸奖。”
他不客气地睡在床上,没有给我留任何空位。有那么一刻,我想,顾惜朝,如果你也遭遇一采贼,你是不是就能明白那种伤害有多大?
可我终究没有达到他的境界。
第二日。
顾惜朝坐在床头玩弄那两个木头娃娃,一会拿脸蹭蹭这个,一会拿手摸摸那个。
我坐在窗前看着他。一夜的沉静,居然让我已经可以欣赏他这种变态的行径。我开始佩服自己,也许,我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坚强。也许我喜欢他的,不过是那张脸。让我心痛的,那是梦里的灵魂。我只不过想在他身上找到梦中人的影子而已。
只是因为太想太想,只是因为想了太长时间,我才迫不及待地找错了对象。
铁手过来跟我说,人证物证确凿,月落的死,顾惜朝逃不了关系。虽然无法确认采贼与顾惜朝有关,但光杀人罪一条,他就难逃法网。
“我给你十天时间解决个人恩怨,十天之后,不管你同意不同意,我要带他回六扇门。”
铁手认真地说,真是难为他了。
可是,兄弟,对不起,我不会再让他离开我的,即使是死,我也要带上他。
铁手摇着头离开,我还能听见他吩咐钱掌柜照看好这个房间的声音。这么两个无可救药的人,还照看什么呢?
饭菜比昨日好了些,还有一壶酒。
我咕哝咕哝一口气将酒壶喝了个底朝天,端着饭回到窗前,边看楼下的院子便机械地扒饭。我想,他应该也对和我同桌吃饭没有兴趣。
那夜,我在这里舞剑时,看着我的人是顾惜朝吧。他知道我拿到逆水寒是如鱼得水,所以才不肯将剑还给我。上一,逆水寒斩断了顾惜朝的剑,这一,他不许我再有这种优势。
其实他不知道,在我将他同梦里的身影等同时,我就已经没有任何优势了。
我扒不到饭,低头才发现碗已经空了。即使心里在不舒服,肚子还是自顾自吃饭。
因为这颗心是自讨苦吃,有谁愿意陪它一起倒霉呢?
回头,看顾惜朝仍旧着迷地沉浸在自己的娱乐中。这饭菜,根本不合他胃口吧?
“你是不是根本没有做囚犯的自觉?”
他邪气地笑。“你说对了。”
不知道明天会不会换些东西?
第三日。
顾惜朝倚在床边,赤脚挂在床沿上摇晃。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精巧的匕首,对着其中一个木娃娃雕刻起来。
是啊,这多好,想刻成什么样,就刻成什么样。不满意了,还可以换一个重来。他是不是当这世上的人都跟这手中的木头一样根本没有生命和感情?
如果可以,我也很想有这样一把匕首,然后把他的心掏出来,看看狼心究竟跟人心相差有多大!再把它雕刻雕刻,刻成人心的样子。
只是,狼看见人心也是当狗肺吃的吧?
“你让他们叫你穆郎,是想嫁祸给老八吗?”
“你说穆鸠平?我是很想让他倒霉一。”
“那为什么后来转到秦非身上?”
“因为我觉得他更像采贼。”
“我当他们是好兄弟,你不高兴?”
“是的,没错。”
顾惜朝头也不抬一下,专心致志地刻着手中的娃娃,他真的有听清楚我在问什么吗?
小二送饭菜进来,依然是一壶酒。还有一个白陶瓷罐,炖着不知何物。
小二说:“这是伊丽姑娘给顾宫主的。”
顾惜朝抬头看了一眼,皱眉。继续低头忙自己的事。
无名的怒火升起,他这算什么?为了践踏别人的心意,连对自己残忍也可以。
一把夺去他手中的匕首,可笑他还以为我要抢他的娃娃,急急地藏到衣袖中。拖着他到桌前,或许是我用力太猛,他踉跄了一下。然后扫扫袖口,继续优雅地站着。
“吃饭!”
他不甘不愿地舀了一勺瓷罐里莫名的东西送入口中。我正端起碗,他便扔了勺,捂着嘴走开。
莫不是伊丽爱极生恨,放毒了吧?
顾惜朝涨红了脸,坐在床边歇了一会,才恢复原来的样子。
我舒了一口气,即使要他死也要先经过我同意才行。
晚饭是伊丽亲自端来的,给顾惜朝的额外加餐换了小碗。我看她跪在床边,求顾惜朝喝她手中的东西,她不是心高气傲的女人么?怎会也这样的……贱!
“你很闲么?”
“宫主……”
“很闲的话,去把秦非给我找回来!活的不行,死的也无所谓!”
“宫主,我带你走。我送你回宫,然后再去找秦非,好不好?”
“……”
“我,我去就是了。”
伊丽红着眼冲出去,这她当我是空气。
热水和木桶送来,我背对着他而坐。扑通一声水响,我回头看不见顾惜朝的人。奔回桶边,顾惜朝躺在水底对我微笑。
一把扯住胳膊将他拎起,一头卷发沾湿了水贴在背后,我看见他肩头一道清晰的旧伤疤。
心剧烈地痛起来,那是我唯一伤他的地方。发现伤了他比发现他伤害我还要痛。
那么现在的他是不是也跟我一样?
我还在痴心妄想。
抓住那纠缠的卷发,狠狠吻住戏谑微笑的唇。我很想温柔,很想还是把他当作珍宝一样的对待,可是他根本连让我做这个梦的机会都没有。
当着我的面要杀秦非,他是真的对自己有信心,还是根本已经将我彻底忽视?
我不担心秦非。秦非已在六扇门的保护范围内,或者说是监视范围。毕竟我没有将任何证据给过铁手,那两个小木头人,那夜在杨白之家出现的匕首,那种冰雪宫独产的药,以及之前的种种巧合与怪异,比方梨落公子对顾惜朝不寻常的痴望,比方除了第一顾惜朝再也不与我一起行动,比方在燕儿家时他无缘无故的生气,比方他药浴居然用凉水,比方我问采贼拿斗篷嫁祸他时他迟疑的回答。
我一直当他是有某种洁癖的人,有些事是不会做的。可是现在抱着我的脖子热情回应的人是谁?他真的是顾惜朝吗?还是说顾惜朝仅仅是一个名字,是什么人都可能用的?
第四日。
顾惜朝睡到很迟才起。昨晚扯散的头发依然散落肩头。他用乌木簪将搭到前面得部分松松地束起。拿出匕首对着木娃娃,却没有再刻。有时会把木娃娃放在膝盖上,抱着腿,用下巴压住。有人进来时,他就闭着眼睛装睡。
小二说伊丽真的走了,我让他端些白米粥和包子来。
我将粥拿给他,他抱着腿当看不见。
舀了一勺递到他嘴边,他张口接了。舀第二勺,他便不再张口,眼睛看着桌上的包子。
我将整盘包子端给他。他拿起一个,捏紧,包子皮破了,馅掉出来,扔掉。拿第二个,继续捏,捏碎,再扔掉。第三个,同样待遇,第四个也不例外。
我移开只剩一个包子的盘子,“你要不吃就拉倒,丢给乞丐还能得两声感谢!”
“谁说我不吃。”
他抢过最后一个包子,张口咬下去。我没看错,是恶狠狠地咬。他咬得很快,吃得也很快。吃完挑衅地看着我,嘴角还挂着一丝油腻。
我很想帮他拍拍胸口,伸出的手还在半空,他突然伏在床沿剧烈地呕吐起来。刚刚吃下的包子还是一块一块的样子。除此之外,只有酸水和触目的血丝。
心在纠结。
我让他躺在床上,收拾干净一切,问他。
“你究竟想怎么样?”
“我要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你说,我给你。不管是什么。”
他指指我的心口。有那么一瞬,我甚至想,是不是当年我的心坏了,偷了他的心来用,所以他现在才没有心,才会做没有心的事说没有心的话。
“把你的匕首借我,我挖给你,然后放你走,只要你答应我以后做个好人。”
他摇摇头,“挖出来就死了,死的不要,我要活的。”
我情不自禁地将他紧紧抱起,我一定疯了。
“惜朝,告诉我,你究竟要我怎么做?要怎么做你才能做回真正的顾惜朝?”
“你知道真的顾惜朝是什么样子吗?”
“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
是,我不知道。我的感觉来得无凭无据,即使是知音,那也是前世的事。现在的我有什么资格说知道?
杨白之来得时候,我正坐在床沿上,让顾惜朝靠在我怀里,喂他喝白米粥。
“戚少商,你为什么又在欺负他?!”
一声怒喝让我的手抖了一下。“又”字从何而来?白痴一路吼到底。
“为什么会有人去问我顾惜朝是不是采贼?戚少商,我看你才是采贼!你为什么要嫁祸他!我看晚上到我那里去过的就你一个!”
“不是,最好。来,惜朝,喝粥。”
“戚少商,我觉得你像闭着眼睛的如来佛祖。胆小鬼一只,我看你的愤怒到底能忍到几时?”
顾惜朝凉凉地说完,继续吃粥。几天没吃东西,居然还有力气说风凉话。
没人理他,杨白之在骂完之前被追命拖出去。
追命现在通常只在门外看看我们,从不进门。看我们两个人的眼神也是怕怕的样子。
是啊,疯了,都疯了!
第五日。
我帮顾惜朝穿衣,他套上了青衣就不肯再脱,虽然所有的白衣都比这青衣做的精致。他看着衣服自信地笑,好像在炫耀某种功绩。
我给他梳头,缠绕的卷发很不听话,总有几缕漏下来,除了纠缠只能纠缠。就跟这主人一样。
早饭起得晚谁都没用。午饭时他又不肯吃东西,死不张口。只抱着腿坐在床的一角,望着帐顶,神情疲惫。
“又是玩累了吗?”
“差不多。”
“可是,我告诉你,我还是不会放手的。这不是求你带着我,而是我走到哪都会带着你。”
“想要我感激?”
“我知道不可能。不过,我管不了那许多。”
“很不幸地告诉你,我想走的时候,谁也拦不住。”
雨潇过来看我,顺便给我刚得的情报,秦非失去了踪迹。
她看着顾惜朝的眼中有忧也有痛。我跟她说对不起,她劝我冷静,别做傻事,然后离开。
我觉得我现在很冷静。疯了一样的冷静。
秦非,没有事最好。有事,我也管不了了。月落已死,他活着也会很伤心的吧。
我时刻不停地看着顾惜朝,日子过得跟从前没有什么区别,总是无法忍受他稍显弱势的样子。不说话,因为受不了。至于为什么受不了,我也不知道。
他做过得那些我已经麻木,他说的话却总让我心口阵阵刺痛。
第六日。
顾惜朝整日睡在床上,被子拉得高高。两个小娃娃一左一右贴着他的脸躺在枕头上。他不许我靠近打扰。睡得安详。
我依旧沉迷于他睡着的模样,不可自拔,无可救药。
如果他就此沉睡,我想我也会陪在身旁。
海枯石烂,天荒地老。
第七日。
来了没见过的人。
来了希望。
●第三十二章
第七日,我看着顾惜朝的睡颜,趴在床边作了一个梦。
久违的梦。
天寒地冻,风雪交加。破旧的木屋里,冷风刺骨。
一抹青衫,如青蝶般翩翩起舞,带起那泼墨般的卷发飞扬。
突然不再如曾经的每一那样,去执着于看清他的面容。因为害怕。
因为,相见,不如不见。
乱了的发丝,是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缠。我伸手,发丝在指端扫过,飘散,消失。
我的世界里,不再有他。
我的世界里,本来就不应该有他。
浓浓的悲伤袭来,铺天盖地。如宿命一般,躲不开,逃不掉。
沉重而无力。
的疲惫中,我睁开双眼。手中握着的,是另一只骨节分明的修长的手。
手的主人沉睡着。枕边靠床的里侧,青衣折叠整齐,盖在两个并排躺着的木娃娃身上。
如果可以,我多想那一对娃娃就是顾惜朝和傅晚晴。那样,即使惆怅,即使心酸,我还可以微笑着送上祝福,然后安心地选择离开,继续逍遥江湖。
可是,若是顾惜朝,我怎会认不出!
这世上,只要是与他相关的事,哪怕只有一点点相似,我又怎么可能发现不了?
天知道第一看见采贼一身的青衣,我除了当场的恍惚,那些被他牵动的神经,又在夜半无人时冒出过多少奇奇怪怪的想法。
可是,顾惜朝那一身的白衣,解去了我所有可笑的担忧。并不是因为一青一白的身影追逐的情景算得上某种证据,而只是为那白衣的圣洁,为他灵魂透出的干净与纯真。
其实,从来相信的,都只是他不会去做一些事,而并不是做不做得成的可能。他是顾惜朝,仰知天文俯察地理中晓人和明阴阳懂八卦知奇门晓遁甲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顾惜朝真要做什么,又怎会做不到?
鲜红的血,让这信任的根基碎了,塌了。
我苦苦强撑得一切,就被他用一个关于自杀的谎言彻底推翻。
若是那天雨潇真的出门了,若是我可以为了找她回去迟一点,若是我不那么兴奋地急急往回奔,若是我留给顾惜朝多一点的时间去布置房间,是不是我就能连这谎言也信了?
然后,一切都还很完美。
他只是从前偏好青衣现在依然不舍,他只是无聊时刻两个木头娃娃来解解闷。也许哪天他高兴,我让他刻一个我,他会欣然同意也说不准。尽管,我在最快乐的时候也清楚地知道,他对我的喜欢比已经绝爱的我对他的喜欢还要少很多很多。
不敢再回头一桩桩数起,那会让我觉得彻底的悲凉。其实所谓证据,早就立在那里,铁手说我被感情蒙蔽了双眼,我现在才知道,我不是被蒙蔽了。我是瞎了。
瞎了,就再也看不见。然后可以继续守着他,继续做上穷碧落下黄泉也不分开的白日梦。
守着他,看着他,绑着他,一刻也不许离开。即使为此丢了真正的梦里人。
丢了也罢,已无颜面对。
我将这冰凉入骨的手放进被子里。起身,腿脚麻木。
推开窗户,惊见一抹白影闪过。如果在往日,我定当那是顾惜朝,毫不犹豫地追去。可现在,我只是关上了窗户,回头继续守着那个人。
房门被推开,如预料中的有轻功不弱的人闯入。我还没有傻到以为冰雪宫的人会丢下他们的宫主不管,但是谁也别想带走他。
生,一起生。
死,一起死。
并没有想象中的打斗争夺,我诧异地白衣白发带着白色面纱的男子走近。
“水……宫主?”
是,没错,这个略显瘦小单薄的男子,有修长的眉和清澈的眼,一身素净的白,雪一样的白发自然地散着,仙风道骨的样子,一定就是我的救命恩人,水云天!
不过,下一刻我就发现我又错了。他是水云天,但跟仙风道骨相差有点远。
“你个死小子,不在自己房间里待着,害老子找了好半天!”
清澈的声音,并不苍老。活泼的语气,与他的白发太不相配。
“我……”我诧异地看着他,他是不是认错人了,还是他根本没在跟我讲话?
“过来过来,借你点东西用用!”
他不由分说地拉起我的胳膊往外拖,我一时没反应过来。走了几步才突然发现,或许,这是上天送来的希望。
如果……如果水云天可以救活所有被顾惜朝伤害的人,那么,我是不是就可以当作那些事从未发生过,带着他远走天涯再不问江湖事,再不让任何人进入我们的生活,也就再不会有背叛的可能,再不用体会人心的脆弱。
我拉着水云天停下,跪在他脚边。
磕一个头谢他救命之恩,再磕一个头谢他收留顾惜朝五年,最后磕一个头谢他送来的明天。
“前辈,你要借什么都可以,我只请你救救那些被采贼伤害的人,活着的,死去的……”
额头挨了一个爆栗,水云天有些气急败坏,白纱吹得鼓鼓。
“你当我是招魂的啊,死的也能救!”
“可是你不是能够起死回生?”
“那也是要死还没死!都到阎王那里报到过的,你去给我抢回来试试!再说,圣都快被顾惜朝那小子给养死了,我还救个屁!”
心失了半截,“那还活着的……”
“这还用你多嘴!不过现在没有圣,我也没有肯定的办法,只能试试再说。你别再给我跪着了,我还没死!”
他一把抓起我,把我拖到三楼最的房间。
房内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躺在床上,女的坐在床边用毛巾给他擦脸。
“伊娜?”
女孩回头,看见我高兴得样子。
“戚大哥!我们也才刚刚到呢,你就来了。宫主还好吗?”
“他……在睡觉。”
“哇,宫主居然也贪睡了!”
伊娜放下毛巾,将脸盆端开,我才看清床上躺的人。瘦得皮包骨头,青灰布衣下,似乎只有一副骨架。脸上颧骨突出,眼窝凹陷,本该是个极其清俊的人,如果忽略那苍白的面色和一道让人心悸的从眉心到鼻梁到横亘整个右脸的伤疤的话。
“他是……”
“我师兄,穆清流。”
水云天忽然没了气势,我听顾惜朝提起过此人,上伊丽说穆先生也中了禁药的毒,难道……?
“不跟你废话了,伊娜去拿碗来。你,把袖子卷起来。”
我听话地卷起袖口,只见水云天点了蜡烛,从药箱里拿出极薄的小刀在火焰上烤了烤。
伊娜取来碗,放在桌上,又在水云天的指示下,拿出几样药瓶,倒进碗里,混匀。
水云天拽着我的手腕位于药碗上方,刀划过,血渗出来,流入碗中。不觉得痛。
伊娜用筷子轻轻搅拌。就好像杀鸡放血,主人要做血豆腐,鸡哪有不把血流尽的命。不过,水云天没让我的血流尽,大半碗的时候,就停下了。
“帮他包起来,别浪费,下还要用。”
原来是为了长远打算。
他端起碗给躺在床上紧闭着眼的人喂药,小心翼翼的样子,我觉得羡慕。
如果我的血可以救人,不知道能不能帮那个人求得一份宽恕。
看着腕上带血的纱布,想起那人在同样的位置,也有一道疤,我问伊娜:“你们宫主养的四脚蛇还在吗?”
“四脚蛇?我没见过耶。”
原来还是在骗我。血,是用来做药引得吧。划过那么多,所以才有那么多人受伤害。
“他把我的都快养死了,还敢养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水云天一边给穆清流擦嘴角,一边愤愤地跟我抱怨。
可是我不信,顾惜朝会连都养不活,除非是,他不想养,或者……
“前辈……如果,我是说如果,伤害穆前辈的人是顾惜朝的话,你会放过他吗?”
“你说什么?!”水云天猛地转过身来看着我,“你怀疑顾惜朝是采贼?”
“我……”不是怀疑,是肯定。
“不会的,不会的,戚大哥你一定搞错了!”
我垂头不答,我也希望我搞错了。
水云天背着手在屋里转圈,转了两圈终于没忍住,又是一个爆栗敲在我头上。
“你你你,那小子一定被你气死了!怪不得他要把我的给折腾死,原来是因为你变成了猪头!”
不解愤似的,又是一脚踢到我腿上,我忍着痛问他:“前辈,你能不能说清楚一点。我真的,也不想是他。”
“反正不是就不是,天下所有人都可能是,就他不可能!”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不可是,你应该祈祷我师兄早点醒来给你一个答案,你要再胡乱猜测下去,那小子永远也不会原谅你了!”
“我……他……被我……关了……七天……没吃……”
“你说什么!!”
水云天举起手握拳,忍住没敲,跺了两脚,最终还是踹在我身上。他力道很大,没有内伤,青紫也是少不了的。
很痛,为什么我却从这痛里感觉到了希望?
水云天冷静了一下,说:“我要先去看看他!他可别把自己也给折腾死了,欠我的约定还没完成呢。”
“前辈,你能不能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我知道的也不能跟你说,这是我跟他的约定,我要先毁了约,他一定死不认账了!”
●第三十三章
按理说我现在应该觉得害怕,可是我却只剩下茫然,所有的路已经被我自己完全封死,我怨不得别人。
如果顾惜朝是采贼,是杀害月落的凶手,那么我们的明天,即使长相厮守也不过是永远的互相折磨。
如果顾惜朝不是采贼,他也没有杀月落,那么我再也没有资格留在他面前。不信任他,是因为不懂他,那就不配喜欢他,更不配被他喜欢。
顾惜朝靠在床头玩两个木娃娃,连水云天进来他也只是淡淡地瞥了一眼,把娃娃们收到怀里,然后继续玩自己的好看的手指。至于我,那是空气。
“你这么喜欢被当做采贼?为什么不跟那个笨蛋说清楚?”
“你都说他是笨蛋了,哪能听得懂人话!”
他是什么意思?
他们是在谈论我吗?
只是因为我笨,因为我不懂他,所以连解释也不屑于给?
水云天回头看看我,叹口气,“他好歹也是条龙,听得懂人话的。”
“嗦。”
“我是嗦,总比你气到不吃饭强。”
水云天捞过他的手腕把脉,两个人都皱着眉。
“谁封了你的内力?”
顾惜朝不说话,我小声回答:“那个,是我。”
“封是封对了,可是……。”
“可是什么?”
“可是,老这么封着也不是办法。”
顾惜朝凉凉地道:“多管闲事!”
水云天放开他的手,没好气地说:“好,我不管你们这档子闲事!我问你,你干嘛虐待我的?你知不知道就这么一株了,你再给我虐死了,我上哪找去!”
“什么你的?你都不是宫主了,那自然就是我的,我想怎么着就怎么着!”
“顾惜朝,你……你再狂妄,小心我不守约定了!”
“不守就不守呗,反正我也不想守了,正等着呢。”
“你你你……”
水云天气急败坏地指着顾惜朝,指了半响,突然冷静下来,转过头来,看着我。
“顾惜朝,你够狠!”
我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那个约定究竟是什么,伊娜说顾惜朝明明对雪中火很珍惜,为什么水云天说他是虐待?
一堆疑问,却没有人给我回答,被某种无形的力量排除在他们的世界之外。
我知道,就像那些个故事,虽然本是故事里的人,可是因为遗忘,我只能做听故事的人。永远也融不到故事里去。
走出房间,突然想去看看穆清流怎么样了。如果他醒了,看在我救了他一命的份上,是不是可以告诉我一些真相?
推开房门,我却看到了一个打死也想不到他会出现的人。
那人,是秦非。
我愣在门口,看秦非颤抖着手指抚摸穆清流脸上恐怖的伤痕。那种一遍一遍重一分怕弄痛轻一分怕不够的温柔到极致的抚摸,那种天地之间只有你和我有了你就再也看不见第三人的氛围,我懂。
懂了。
然后,
彻底醒悟。
一瞬间,世界坍塌了。我感觉得到,却不知道应该往哪里躲。就那么站在那里,浑浑沌沌间,天地间只有一个声音。
错了。错了。全错了。
秦非和我,不到一丈的距离,却都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居然,互不影响。
他温柔着抚摸手下的人,我痴愣着重复错错错。
如不是水云天回来,也许我们就这么一个站一个坐,到死也不会变。
秦非好像根本感觉不到其它人的存在,他看着穆清流的眼神,是最后绝望的依恋。
水云天一把抓起他,明显对秦非的行为感到了愤怒。
“你是谁?”
秦非扬起下巴,笑,我从来不知道,他云淡风轻的笑容也可以这么邪恶。
“你说呢?你难道都不知道你找了这么多年的穆师兄都是跟谁过的吗?”
“师兄怎么会跟你在一起?”
“呵呵,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的师兄有多么宽厚仁慈!二十五年前,为了让你做代代单传的冰雪宫的弟子,他可以自贬出师门,又为什么不能再收一个父母双亡体弱多病的小男孩做徒弟?”
“徒弟?”
“对,徒弟。为了我,他就住在我的家里,既做仆人,又做老师。天天给我做饭洗衣,教我读书写字,教我学医作药。看我先天体弱,还教我武功,传我雪心经,让我强身健体。白天照顾我,晚上陪伴我,还……”
“够了!”水云天一把把秦非丢在地上,他清澈的眼中也有了怒火。
“你说,师兄是不是你害的?你是不是偷了我送给师兄的圣做药?你,是不是就是那采贼?”
秦非拍拍衣襟,站起来,动作潇洒依旧。他看看我,讥笑的目光。
“你都说对了,叫我说什么好呢?唉,还是笨一点的人比较好玩。”
我知道他说的笨人就是我,可现在,我不关心这个。
我只想知道真相。
“为什么,要嫁祸给顾惜朝。”
我发现我还能心平气和地问他问题,真的很佩服我自己。抓在门上的手,五指已经嵌入了木框,却依然只有心会感到痛。
秦非靠在床柱上,讥讽的语调。
“你若真信他,又哪里会被我嫁祸?他若真想早日抓住我,又哪里会放任根本打不过他的我逍遥这么久?那你酒席中途来探病,他就已经注意到了我。我不行动,他就不行动,你真以为这是他的作风?你们两个之间本来就有问题,我只不过加了一把催化剂而已。”
“我们两个的问题,是我们两个的事。我是问你,为什么要害他?为什么要害月落?还有那些无辜的人,他们跟你有什么冤仇”
秦非耸耸肩,无所谓的样子。
“该他倒霉喽,谁叫师傅告诉我他喜欢的人是冰雪宫的宫主时,水云天刚刚把宫主之位让给了顾惜朝?我偷偷上冰雪宫去看,看到顾惜朝那副惊才绝艳的样子,自然就认定他是师傅喜欢的人了。我那么爱师傅,师傅心里却一直装着其它的人。如果他们真的爱得比我早,比我,我可以让。可是,我却发现顾惜朝根本不爱他。那个人,他爱着一个已经死去的女人,又爱着一个失忆的男人,凭什么得到师傅的爱?凭什么有了他的存在,无论我怎么努力,师傅看着我的眼里却都不是我的影子?我就是要模仿顾惜朝的样子,谁叫他的形象那么独一无二,让你看了一眼就受不了!”
秦非说到激动,突然停下,叹一口气:“原来,根本完全搞错了。这回去翻出他画的画像才知道,师傅喜欢的人居然是这个白发的老妖怪!”
水云天是不是老妖怪我不知道,秦非突然变了副样子我也不关心。我只知道他一句搞错了,我的世界就颠了一个是非黑白。
原来,我真的很没用。
我的前半生,为一把别人的剑而流血;我的后半生,为一个不相干者的报复而破损。
九现神龙,那是谁开的玩笑?
原来顾惜朝的讽刺讥笑全都有凭有据,并不是意气之争。
龙……四脚的龙!
我张着嘴,无法呼吸。
他说给四脚龙喂血时云淡风轻的模样,他说要踩到龙背上时轻蔑的神情,他说我不是四脚的龙只是四脚的乌龟是怨愤的语气。
原来,他其实已经告诉过我这么多,我在他心里的位置。我却只被他善变的表象迷惑,以为即使有喜欢的成分,也不过和他喜欢包子没有区别。
原来,他喜欢包子,只是因为喜欢我。
顾惜朝,你是不是就在等着看,我明白一切的这一刻会是如何的痛?
秦非说你爱着我,你真的是爱我吗?还是根本在恨我,才选择这么残忍的手段?
的确,你该恨我。
我一定让你失望了。
是从头到尾的失望,对不对?
是一天比一天更的失望,对不对?
再也听不清秦非再说什么,心里只有痛。是悔恨是懊恼是伤心是怨愤,也不在意了,只感觉到痛,痛到不敢动。
痛到我突然醒悟,那个人决不会让我只痛到这个程度!
我拼了命冲向顾惜朝的房间。
他说,我只给你一机会。
现在,那个机会还没有结束,是不是?
他说,我要走的时候谁也拦不住。
可是,你这么多天没吃东西,你被我封住了内力,你的腿并不好使,所以你不会走的,是不是?
不要走,一定不要走!
可是为什么这一段走廊这么长?
为什么平时三两步就能走到的地方,现在却怎样也靠近不了?
顾惜朝,求你,等我。
只要等等我,要怎样惩罚我都可以。
门开着,一室明亮的阳光。眼前是熟悉的一切。
只是,青衣已经不再。
桌上一张纸,用一只木头娃娃压着。
木头娃娃本该是咧着嘴笑出酒窝的那只,可现在酒窝依然,嘴角却被刻成了微微向下的模样。
纸的下端被风吹得不断折起,扑簌扑簌打到娃娃身上。
清秀有力的字迹。
是熟悉的字迹。
不过寥寥数语。
我难得一随缘,却是最好地达到了目的。
戚少商,你永远也忘不了我了。
●第三十四章
顾惜朝走了,世界变得很安静。
站在喧闹的街头,我也只看的见头顶的蓝天白云。仿佛那是他飞走的方向。
他留下的娃娃,是被放弃的我。娃娃脸上沮丧的表情,那就是我现在的模样。
他早就料到这一切,所以被我关着也不反抗。从来不是愿被别人主宰命运的人, 却这样乖顺异常,我早该猜到不对。
但却没有。
不信任,是一道致命的伤。用怎样的理由和借口也无法弥补。伤了他的同时,我也注定会伤到我自己。
世上本没有绝对的信任,可是,他是顾惜朝,一切既定的定理因此不成立。
看不见他的地方,我开始理智而冷静。
他要我痛,我便心甘情愿地痛。
他不许我再忘记,我便永远都记得。
我知道他会走,就不会让我轻易找到。但我还是会去找他的,在了却了这周身的一切之后。因为他不喜欢,因为他要我的眼睛里只看着他一个,心里只装着他一个。
铁手来得时候,秦非自己拿过铁链锁起。他本来就没有打算逃走。他对穆清流的爱,扭曲到畸形。为了让穆清流忘了那个他以为不爱他的人,他用自己的血做药引,偷了水云天送给穆清流的雪中火做禁药。然而,他没想到穆清流温和的外表下掩盖的是一颗异常激烈的心。在药性还未完全发作的日子里,穆清流选择了自残。
或许是这种激烈的方式刺激了秦非的自尊,才加了他对穆清流所爱之人的憎恨。而这份恨,又错误地加诸到了顾惜朝身上。他要毁了这个人在穆清流心中的一切美好印象。所以,即使自己也不喜欢,他还是选择了这么下流的方式来报复。
他有病,其实不假。为了上冰雪宫察看情敌的模样,他隐瞒着穆清流自己偷练雪心经的后半部,速成的代价是心力交瘁,旧病复发。
在行动开始的时候,他遇到了月落,这个对他一件倾心的女子。雪中火的药性很强,月落本就对他有心,又是最早被下药的一个,所以痴心绝对,所以可以为了骗取给秦非治伤的药而剁伤自己的手指,可以为了给我制造误会顾惜朝的现场,用残酷的方式,伪装成他杀地自杀。
秦非其实是可悲的。连报复也选错了对象,到头来发现自己只不过完全是个多余,因为水云天和穆清流相爱至,只是为了责任为了宫规为了一些命运的捉弄而分离而已。他所做的一切,只是笑话。
走时,秦非看了依然昏睡的穆清流最后一眼,露出释然的微笑。
我想,他其实比我幸运。至少,他可以看见最爱的人幸福的模样。
穆清流醒来,是在喝完我的第三碗血之后。他缓缓地睁开双眼,尽管虚弱到话也说不出,可是看到水云天,眼中依然是温柔的笑。那笑容,让他瘦到恐怖的身体和脸上狰狞的伤疤都柔和起来。
他伸手揭开了水云天白色的面纱,我才发现面带娇羞的水云天原来可以美到容失色雌雄不分。只是,平日里被他冲动的话语莽撞的动作以及满头的白发掩盖了。
穆清流说:“云儿,换回女装吧。”
水云天摇头,“顾惜朝不守约定跑了,我又要回去做宫主,宫规可不许。”然后回头恶狠狠地对着我:“都是你!”
穆清流摸着她的手安抚:“云儿,我们一起回去吧,我想回去看看了。宫规不许,可你是宫主,改了就行。他们就随他们去吧,把你知道的告诉戚大侠,救完那些人,我们就安心地走。”
于是,我终于用自己的血换到了迟来的真相。虽然身体本能的自我保护意识在提醒:不要听,过去的就过去了,去寻找顾惜朝吧,去守住你们的未来就好。可是没有过去的我,连真相都不敢接受的我,拿什么去跟他保证明天的幸福?
我听。即使想不起来,即使那些对我只是故事,即使水云天说故事的本事很差,我也要用心去体会。
水云天说:“五年前,顾惜朝把差不多已经进了鬼门关的你送上冰雪宫来。至于拖着一条瘸腿又有内伤的他是怎么送你上来的,我也不知道。不过既然送上来了,而且那年圣正开,我自然会救。你该知道吧,救你只有一个办法,用你自己心头最活的血做药引,服下圣。因为每个人的心长得位置大小都有点区别,取血会冒险。若是不小心混了暗血,很可能会变成傻子。不过我看你现在也差不多,真怀疑他当时是不是刺歪了!”
我说:“他不会刺歪的,他会亲自动手,就是十足的把握。他,应该比我自己更清楚我的心脏在什么位置,是怎样跳动。”
水云天撇撇嘴:“反正就是他一定要冒这个险,我也没办法。死马当活马医呗!我跟他说副作用会失忆绝爱,他不信。他说你可以为他死,不会忘了他。但真给你喂了药,他又怕了。要我送你回去,还不许多嘴。”
我说:“他不是怕,他是太骄傲,不许我因为报恩而偿还他什么。他是以为我想起来了,就会回去找他。”
“是是,骄傲能当饭吃?你还不是没想起来!所以后来,我们定了个和约,我负责你生命无忧,并把你安全送到毁诺城,不跟任何人说是他救你的事,他负责给我看守冰雪宫,到找到下一任继承人。虽然他很有学医的天分,不过他心不在那里,我也没指望能怎么着。我想,你想不起来,他那破骄傲,肯定也不会主动找你,我给他安顿的地方,他怎么说也会顺便管管吧。谁知道,他这五年,除了头几个月为了下山去确认你到底是不是真那个了,认真练了练雪心经,回来之后就没干过一件好事!”
我说:“他看到我一定失望了,回来发泄发泄,不要怪他。”
“他找别的东西发泄,我不管。可是圣只有一株啊!因为药性全在上,每开必然被采,根本结不了子。他要给我虐死了,我怎么跟冰雪宫的祖师爷们交待?”
我说:“他其实很喜欢那,他给它取名叫雪中火,不是故意虐待的。”
“雪中火?!我看他是自己心里有火,才天天放血喂那株!我告诉过他你的情况无药可解,他就是死倔不相信!”
我惊讶地抬头。
水云天说,雪中火的雌雄二是用血来形成羁绊,因为圣药的服用方式使得这种羁绊较强,所以圣药可以用来解禁药之毒。顾惜朝便以为,只要有一种方式可以使得这种羁绊更强,就可以同样地解了圣药的毒副作用。于是,他开始用自己的血来培育那株。他以为浇灌十年,一定可以达到效果。可是五年过去,雪中火却只呈现萎蔫的趋势。恰逢秦非故意留下跟冰雪宫有关的痕迹,顾惜朝才终于不甘心重现江湖。
放了近五年的血,所以腕上的那道伤疤,是重重叠叠的旧伤新痕。我记得,那种狰狞的模样,趴伏在那雪白皓腕上,是多么触目惊心。
水云天问:“你怎么了?血放多了?”
我摇摇头。那划在他腕上的一刀又一刀,现在都在我的心上凌迟。没有血,只有痛。痛到恍惚间可以看到他放血浇时那种决绝又落寞的情。
他不同我,可以肯定地知道自己的血一定会带来希望,所以,流再多,也无所谓。顾惜朝呢?残酷的现实给他的是什么?只有一天一天的失望和无望。他所能用来支撑自己的,也只是那份不相信我会忘了他的信念和看到我真的忘了他的不甘。
然而这信念和不甘,因为我的不信任,是否还可能依然存在?
早就害怕过,如果有一天,支撑他的信念没了,那不再强势的灵魂该怎样继续活下去?
所以才放任自己连饭也不吃伤也不治了么?还是根本已经油尽灯枯,没有时间再去想别的办法,才选择这么自残的方式,不做多余的辩解,不怕我的误会,连恨也无所谓,只要让我记住他的一切!
水云天说,顾惜朝送我上山时就有内伤,虽有治疗,但去除魔功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需要他先封住内力,然后借用药物慢慢运功化解。可是等水云天出宫后,顾惜朝为了早日练成雪心经,根本没有封住内力,速成的结果又产生了和秦非相似的问题,再加上后来日日拿自己的血不当回事,若是正常人,早就垮了。
“他说我是妖怪,我看他才是妖怪!”
水云天说得愤怒,眼中却满是担心。她是真正的医者,悲天悯人是她的本性,所以穆清流才会自贬让她女扮男装入冰雪宫学医。
穆清流说:“别急,只要找到他,凭云儿的医术,就还有希望。”
我点头,却清楚地知道,他的希望不在别人,只在于他自己的心。
他是用心活着的人,只要他的心没有放弃,那就是他的希望。只要他还没有放弃我,那就是我的希望。
我收拾好一切,最后一躺在他睡过的床上。
明天,我就会出发去找他。
一天找不到就两天,一年找不到就两年,即便剩下的日子都只用来寻找他,也没关系。找到他愿意出来见我的那天为止。
如果他到死都不愿再见我,那便等我死的时候,先问问奈何桥边的孟婆,有没有见过一个青衣卷发惊才绝艳的人。
如果他走过了,我便投胎去找他。如果他还没有来,那我便在奈何桥边等他。
无论是哪种情况,都不喝孟婆汤,永生永世也不忘。
四月十五,月亮很圆。
白天人前的一切坚强,都在这黑夜里坍塌。
他为我受过的苦,他为我流过的血。
他的倔强,他的不甘。
他的伤,他的怒。
都在泪眼朦胧中越发清晰起来。
怀抱着他留给我的无名剑,手上抓着被他抛弃的木娃娃。
我是不是可以奢望,只要我把这娃娃还原成从前的模样,就可以再被你放入怀中。
顾惜朝,你知不知道,我的心,很痛,真的很痛。
痛到在那高悬的月亮里,我看见了你的模样,初生婴儿一般乖巧的柔弱的天真的睡着的神情,那么真实,就好像你正躺在我的身边,我拿手臂给你做枕,拿外袍给你当被,拿身体给你取暖,拿心跳声给你做安睡的催眠曲。
●第三十五章
我站在水云天和穆清流的房门口跟他们道别。
本来是不想给任何人道别的,要交代的事情都已经写好交给钱掌柜了,让他代我送给相关的人。但是……
“我想,我想起了他。虽然很少,虽然只是几个片断,但是,我确定,那是从前我跟他一起相的情景。”我按住自己的心,对水云天说,“水前辈,也许圣药的副作用并不是不可解,只要能够忍受心被活活撕成两半的痛,那种用自己的血将爱和记忆封印起来的羁绊,并不是不能扯断,不能释放的。”
“你……你说什么?”
水云天瞪大了双眼,看看我,又看看穆清流。看看穆清流,又看看我。
穆清流笑笑搂着她,道:“他们都不是寻常的人,发生些不寻常的事也不奇怪。而且,是好事,不是吗?不用吓成这副模样。”
“可……可是,怎么可能?他这样,我还做什么大夫,那我说过的话,不都成了放屁!”
穆清流无奈地拍着水云天的脸,对我歉意地笑笑。他的笑容真的很暖。
“戚大侠一定也很辛苦吧,不用太急了。毕竟,”他拍拍自己的心口,“这里还是很关键的。”
“我知道,我还想留着这条命去找他的。”
“戚大侠想去哪里找呢?”
“我想,先上冰雪宫吧。他一直想让我自己想起来然后上山去找他的。”
“清流~”水云天扯扯穆清流的衣袖,声音小小的,“我们还是先别回去了,这两个人……恐怖……”
这是我第一从水云天的声音里听出女人的感觉,是装男人装太久成了习惯吧,只有在最爱的人面前才能表现原来的样子。就像那个人一样,只有睡在我怀里的时候,才会还原出最纯真的模样。
“那好,我们就先在中原游玩一番再说。”
穆清流温厚的声音已经被我丢远,我的目标简单而又明确。
一人一马两把剑,还有那个被我放入袖中的木娃娃。
无名和逆水寒,终于又回到了一起。
我即便忘了所有,却依然没有弄错剑的名字,这也许是唯一可以让他欣慰的地方。所以,才留下了他们给我。
所以为了让我痛,连这唯一的欣慰也不带走!
可是,惜朝,你不知道,这痛,有多值!
冷汗如雨也好,撕心裂肺也罢,当我揪着自己的心看见你在月亮里安详而纯真的睡颜,当我发现这其实不是任何一个故事里的场景,而是我与生俱来的习惯――你躺在床的里侧,我躺在床的外侧,我将你紧紧地拥入怀中,让你的脸贴着我的心,让我的温暖和心跳帮你入眠――你知道,我有多开心吗?
一个开始,一线光明,一寸希望。
可以的,我一定可以全部想起你的!
我一定可以让你看见,有你的存在,九现神龙还是一条龙,只是你一个人的你四脚龙!所以,不怕痛,因为痛得甘心,痛得情愿,痛得可以笑出泪来!
一程又一程,恨这路太长。
一天又一天,恨这时间太慢。
可是,每天都能想起一点,每天都能看见你新的模样,我总是在痛晕过去后醒来,激动而感恩。
尽管,想起的你,是那样的赢弱,那样的惹人怜惜。
尽管一个一个片断拼凑起来的回忆,仍然不算完整。可是,我已经看到,那是我们之间关于生死的羁绊。
我在路边捡到你,你疯癫痴傻,青衣黄衫乃至白玉的面庞都染尽尘土,辨不出颜色。手中握着别人吃剩的馒头,你对着我笑,口中却喃喃念着,只有我能听清那是重复千遍也不会停的“晚晴”。
你不认识我,我却再也丢不下你。
我带着你回你的惜晴小居,你执着地每天只愿睡在晚晴的墓前。
于是我陪着你。
看你贴近墓碑蜷缩的模样,我再也忍不住拥你入怀。
我知道那不是一时的怜悯,那是隐藏太久的某种感情,终于找到一个理由宣泄而出。
你睡着的时候噩梦连连,不停颤抖。你叫着晚晴的名字,你问她为什么让你活着,你说你好想陪她一起去死。
我不敢叫醒你,却又止不住地心疼。我不知如何是好,只有将你拥得更紧更紧。
我帮你洗净容颜,你依然俊美如故。
你对自己的新衣好奇而又欢喜,其实那不过是你一直的穿着,我只是请人帮你照样做了套新的。
我帮你梳头,缠来绕去的卷发总不能那么顺利的梳通。扯痛你了,你就会躲开,不让我碰。所以每天梳头,总要很长很长时间。直到后来,我终于能够掌握要领,不再弄痛你,你才会乖乖地坐下不动。
你不肯吃我做的饭,我知道那是我厨艺太差。我只会做包子,于是我每天给你蒸包子,换着不同的馅,做成不同的模样。
每出现你最喜欢的雪菜香干馅,你的眼睛总是很亮很亮。
于是你总是见到我就叫包子。你不记得我的名字,可是你叫包子的时候,开心而快乐。
遇到不喜欢吃的馅,你就会皱着眉,翘着小指撕下包子皮,然后气鼓鼓地把那粗皮包子递还给我。我接过吃下,故意吃得很美味的样子,你就抢回去大口地咬。发现上当,会不高兴地瞥下嘴角。
于是我只有将所有的包子都给你,让你先吃皮,然后我吃剩下的部分。
再然后,我只做你喜欢吃的馅。
最后,你终于吃腻了,开始自己做饭。你的手依然很巧,甚至没有忘记拿手的杜鹃醉鱼。
你第一看着我吃得时候会紧张,于是我夸奖你两句,你就会开心地笑。
你终于被我哄到床上去睡时,开始还不如睡在墓前的时候踏实。
靠墙的木板床,你紧贴着墙壁入眠。
半夜墙洞里老鼠活动的声音,让你惊吓到失神。
于是我不敢再放任你一个人睡,窄窄的床铺,我侧身躺在外侧,拥着你贴近我的胸膛。手臂穿过你痴缠的卷发,为你做枕。
你开始时依然难以安神,不过慢慢地总算习惯我的陪伴,睡觉时乖乖地对我招手。
有时我说我还有事,你就抿着嘴唇坐在床沿,两条腿挂在外面,晃荡不停,表示反抗。我怜惜你那伤过的小腿,只好息了灯上床,给你做人体靠垫。
天气冷了,没有像样的被子,我只好用那件熊皮披风裹着你抵御风寒。
你恨怕冷,睡着了也会不由自主地向我靠近,索取我的体温。
你发现我的胸膛很烫,便伸了那凉凉的双手探进衣服来取暖。你悄悄地眯眼看我会不会觉得冰,却不知你冰凉的指端划过,只会让我的身体更烫。
可是,你不懂。所以我只能忍。
你越来越怕冷,我素性解了上衣拥紧你,一起裹在衣物当中。
你爱上了一个姿势,将耳朵贴在我的心口,听着我的心跳入眠。
冬天来临的时候,我拿着打猎攒的钱,去市集买新被子。不想你被市集上太多的人看见,便留你在家。
可是,当我扛着一床被子回来想让你高兴高兴的时候,却发现,你被黑衣蒙面的人围住了。
你无助地站在他们中间,手在衣服下摆上摸索。我知道那是你本能地寻找着你的小布兜。只是,小布兜和神哭小斧,在我遇到你时,早已不知所踪。我给你重新锻造的无名,被你当作玩具,扔在了不知哪个角落。
我认出了那些人,他们来自江南霹雳堂。
我扔下被子将你护在身后,跟他们说道理,说铁手的承诺,说你已经遭到的惩罚。可是,他们的愤怒太,他们只想让你见血。
他们找了你很长时间,连这里也是驻守过几个月才放弃。可是那时你拉里邋遢的模样,只被当作乞丐,何况你除了偶尔回到晚晴墓前,根本不会进屋。连我也差点认不出你。现在将你弄干净了,却反倒害了你。
可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看着你在我眼前死去,更何况是变的如此天真如此听话的你。
于是在他们动手的同时,逆水寒也出鞘了。
他们说除非我把他们杀光,否则,集结的剿灭顾惜朝的队伍是不会放过他的。
于是没有留下活口,我害怕他们回去通风报信。
逆水寒再染血让我觉得很累,你拉拉我的衣袖,神情慌张,忐忑不安。
我叹一声气,埋了那些人,你有些害怕,却仍旧帮忙。
于是我决定带你离开,无法责怪什么,我只能带你逃离。
这种事情有了第一,就会有第二,何况他们是有心找寻。
即使搬了地方,隐入山林。我也还是万分小心。
我将你的卷发束起,让你穿上我的衣服。
然后我也换了发型,扮成书生的模样,穿上你的青衣黄衫。
我问你会不会做人皮面具,你问那是什么。我给你解释,我说想做一个你的样子,做一个我的样子,然后我们交换着,玩好玩的游戏。
你听见游戏很开心,认真地想,三天后,你用面粉团压我俩的脸型,用山里老树的胶脂做成了面具。
虽然有些粗糙,可是也有七八分像。我给你带起我的,你说难受,于是我便哄你只要白天带着,不让树枝划伤你,不让光线照到你,脸就会越来越好看。你问好看有什么用,我说你越好看我越喜欢你。你笑,然后不甘不愿地戴上。
我担心的一切都没有停止,躲到哪里,总是会在某一天被人找到。死人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不知如何阻止。对那些曾经过往的兄弟,我更无法再下杀手。
我点了你的穴将你藏在半山腰的岩洞里,把逆水寒丢给你,然后拿了你的无名。
我故意暴露了行踪。他们以为我就是你,将我围在了悬崖顶上。
很多很多的人,我看见他们眼里的仇恨,那是一定要用血才能浇灭的恨。
如果一定要还,那就我来还吧。因为我也的确也欠了。
乱剑划出道道伤口,血染青衣,我却只觉畅快淋漓。
唯一担心的就是你不要被他们发现,只要躲过了这一劫,再也不会有人为难你。你从此便可安枕无忧地生活在这山林之中。
只不知道,你会不会记得我?
激战之中,却不小心被雷震认出了我的剑法。看着他疑惑的眼神,我不能给他开口的机会,所以故意被他击中,然后带着他一起跌落山崖。
我知道,我到死,也偿还不了欠给兄弟们的罪,所以我心甘情愿去死,只要他们能放过你一条生路。
闭上眼睛之前,我却看到那半山腰飞下来的一抹身影。
不是你,又是谁?
●第三十六章
你飞身而下,抱着我的身体。你大声叫喊,戚少商,我不许你死!
我却只能,最后一将你抱在怀中。
如果我的死,能让你清醒过来,能让其他人放下对你的仇恨,我真的觉得很安心。
你得不到回音,哭着喊,不许死不许死不许死……
我从未见你这般伤心的模样,可我没有选择。
我只想,最后,做一你的人体靠垫。
意识迷糊里,我嗅到一片青草的气息。原来,是你的怀抱。
我还没有死,可是与死并无区别。除了意识还能活动,浑身筋骨寸断。
也许只是太惦记着你了,所以阎王看不过放我回来看你最后一眼。
你看见我睁眼,霸道而又凶狠地命令,不许死!
我微微扯动嘴角,却连话也说不出。
你说,戚少商,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为了我这个仇人,杀了你那些兄弟,你一定不好受吧。可是我不知道你居然这么孬种,会用死来逃避!你要敢死,我就血洗霹雳堂!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是你一向的作风,张嘴,想跟你说不要这样,却发不出声音。
你说,他们都该死,他们早就应该死了,即使你不杀,我也会杀了他们的!
我用眼神询问。
你冷笑着道,你想问我为什么?你为什么不去问问他们?问他们怎么对待晚晴的!这就是江湖正派,为了逼我出来,连晚晴的尸体都不放过!戚少商,你知道那种躲在角落里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妻子到死都不得安宁是什么样的感觉吗?生不能生,死不能死,只有疯了才行。
你说疯了的时候,神情那样凄凉。
也罢也罢,我替你杀了他们,然后你安心地活着,从此不再有仇怨,好不好?
可是为什么你还是不满意?
你望进我的眼睛,说,晚晴让我活着,我即使疯了也还要活着,那么我不许你死,你便做什么都可以,只不可以死。
我摇头,那是不一样的。
你说,是一样的。
你怕我不信,发了疯似地吻我的唇,咬我的脸。
我知道你想表达的意思,可是惜朝,即使我很高兴,即使我不忍心丢下你又孤苦一人,即使我也想活下去,我还有机会再活么。
我在你的吻中陷入昏迷,再也不曾真正清醒。
我能感觉到你在做什么,可是却连眼皮也睁不开。
你每天都叫我的名字,戚少商,大当家的,少商,包子。
一声比一声情,一声比一声凄凉,我却给不了你任何回应。每一的努力,都只陷入更的混沌。
我的身体被你用树枝和藤条固定在担架样的物体上,你每天拖着我走。
森林的阴寒变成了草原的空旷,野果的味道变成了牛羊的腥臊。
我不知道你拖着一条瘸着的腿怎么还能带得动我。
跳下山崖,即使在我怀中,也不会毫不受伤。
你还要日日寻找食物,或者维持我身体的草药,有时甚至要嚼烂了才能让我吞下。
你的辛苦,你的细心,你的坚持,我只能尽力配合。
我不知道你要带我到哪里去,可我真的不想让你失望。
偶尔,阳光灿烂的日子,会有彩色的幻觉。
如果我终究没死,我们是不是从此就能幸福地生活?
当寒冷袭来的时候,我吻到了雪的气息。
你越走越慢,常常停下来看我的状况。
曾经照顾过你的一切,被你尽数地模仿,你的胸怀单薄而冰凉,可是我心里,却都是冬日的暖阳。
你不再多言,好像卯着一口气的孩子,只看得见目标。
也不再离我寸步,除了行走,便是依偎。
嗅到血的味道,我心里一阵惊慌。却发现它越来越浓,越来越近,直到贴近我的唇上。
你捏住我的下巴,迫我张嘴,我触到你冰凉的肌肤和温热的鲜血,对比鲜明。
不,不要!
我宁可去死,也不要你如此对我!
喉咙哽住,忘了这是用来吞咽的地方。只有酸,只有涩。
你说,戚少商,别装死!你还会哭,就死不了!我的血不多,你要是敢浪费,就给我试试看!
其实你说得凶狠,却底气不足。我不知道你那时该是怎样一幅虚弱的模样。
无力阻止,只有听话。这样,才能给你希望。
吞多少血,就留多少泪。然后发现,你的血,竟比那眼泪还要苦。
你说,戚少商你听好了,你现在喝了我的血,你的命就是我的。我不许你死的时候,你要是敢死 ,我就追杀你生生世世!
如果真的可以选择,我想我宁可选择被你追杀,只追杀我一个人就好。
每天每天地被你喂血,几乎每一有意识的时候都是被那血腥味呛到。
努力想能睁开眼给你一个灿烂的微笑,告诉你其实我很强壮,不用你的血来补充营养。可是我说的话,为什么你都听不到?
有什么巨大的东西在坍塌,世界开始天旋地转。
你抱着我,那是我最后的触觉。我想告诉你,放手吧。可是你越抱越紧,死死不放。你的希望变得渺茫,无论我怎样努力,外面的世界都越来越轻越来越淡。
我多么不甘心,多么不想让你失望。
可是,其实,能死在你的怀里,又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做好了死的准备,却最终在毁诺城中醒来。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样活着被顾惜朝拖上天山之巅的。或许,这个过程,永远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回忆到此为止,梦里的情景依然是梦一样的出现。不同的,只是明了了一切之后,我才知道,为什么他的背影是那样沉重与疲惫,决绝而哀伤。
那些过往的辛苦、挣扎、努力,那个要追杀我生生世世的誓言,那段仇与怨中谁也无法抹去的的爱,惜朝,难道你真的都选择放弃了吗?
我掏出木娃娃,沮丧的模样,那不是你喜欢的九现神龙。
握住逆水寒的剑尖,我的手比你有力道。刻痕变的粗而重,微微向下的嘴角,重新咧成开心的模样。而且比原来咧得很大,酒窝也比原来更。
我满意地看着自己的作品,有点丑,有点傻,可是,我知道你不会在意。
我知道你一定在等着我,等我找到你,把他交还到你的手中。
路过连云债,我只稍作停留,为了解去最后一个心结。
老八的儿子刚刚出世。跟他简单地说明一切,老八终也被顾惜朝的倔强和骄傲折服,抓着脑袋说:“真是搞不懂,这人做好事比人家做坏事瞒得还紧。大当家,你说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这个,我冤枉了他,总不能就这么算了。”
“那你想怎么样?”
“我就是不知道才问大当家啊,要是以前大不了要头一颗要命一条,可是现在我媳妇跟我儿子怎么办呢?”
我笑他的傻样,“他不会要你的头要你的命的,要去也没用。”
“可我心里不舒坦啊。要不把我儿子送给他做干儿子,行不行?”
真是服了老八的脑筋,这是偿还顾惜朝呢,还是想在他那占点便宜?
“要是找到他,我帮你问问吧。不过你得把你儿子养聪明点,太笨了,没准他可看不上眼。”
老八搓搓手,“这个没问题,我媳妇儿聪明着呢。”
临行时,老八说雪山上天寒,给我准备了以前常穿的那件熊皮披风和两坛炮打灯。
这是真正不掺水的酒,是让我跟顾惜朝结缘的酒。所以,他才对醉琼楼的冲天炮异常不满,四不像。
那件披风,自失忆醒来就没再穿过,嫌他丑。于是,被老八带回来作纪念。这回,我却很想早日穿上,给他看见。
骑马走了一段,突然听见老八在后面吆喝。
“大当家,娃儿还没取名字呢!要不,你让顾惜朝给取一个,跟他姓也没关系!”
我微笑,没有回头,一挥马鞭,疾驰而去。
天山的脚下的确很美,比伊娜那个丫头形容的还要美很多倍。不过我知道,在山上住了五年,顾惜朝也未必好好地欣赏过这些塞外的美景。
上天山的路,我走得不算顺畅。半山腰以上,便是风雪。有时狂风袭来,满山雪舞,根本辨不清方向。山陡的地方,还要当心雪崩,万一被埋没,便是再无生还的可能。少数无风的时候,轻功尚可施展,有风的日子,只能先找不会发生雪崩的背风躲一阵。
无法想象,顾惜朝当年究竟是怎样做到的。那个人,也许真的是神也说不定。
到达冰雪宫时,已差不多成了雪人。裹紧披风,我将两坛炮打灯抱在怀中。不舍得喝,因为想要给他一个惊喜。
有侍女来询问,我说要见宫主。她进去不多时,出来迎接我的人,却是伊丽。
准确地讲,她不是来迎接我,而只是说一句话,完成一个动作。
她递给我一副卷轴,说:“你走吧,顾宫主不会再回来的。”
依然是冷眼的模样,但更多地是漠然,而不是愤怒。
她的话让我有那么一瞬间的痴呆。摸着怀中的失了重心的木娃娃,突然间,恍然大悟。
顾惜朝丢下了我,却带走了晚晴的木娃娃,还能去哪里?
我们曾经的过往里,最轻松最幸福的时光,又在哪里?
我怎么会跑到这个冻死人的冰雪宫来?他根本就不喜欢这里的啊!
转身飞奔而去,下山的路,滚也好,爬也罢,磕磕撞撞,跌跌碰碰,无论如何却总比上山要快得多。
疾马飞驰,没日没夜。
终于,在落日的黄昏里,我看到一片残红凸现。那是山最后的杜鹃。
修葺新整的墓旁,一抹青影,寂寞孤独。
所有想要给他看的一切都不再重要,我扔了所有,只将他缓缓地拥入怀中。
抱紧,再不放手。
●大结局
我转过那人的身子,半个月不见,又清瘦了许多。肯定没有好好吃饭。
我知道他还在气我。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还在这里,他没有放弃。
顾惜朝,本就不是那么容易放弃的人。
我庆幸,又心疼。
他此刻该是怎样想痛扁我一顿,却又终究狠不下心不手,只能这样倔强地扭着脖子看向远方。黑白分明的眸子里,倒映着远山浅浅的青绿。
我贴近他的脸,小心地蹭着,对他说:
“惜朝,我想起来了,所有的过去,所有的你。对不起,让你一个人这么多年,这么辛苦,以后,再也不会了。我们,再也不分开了,好不好?”
他的身体有瞬间的僵直,我抚着他的背,轻轻地拍。
他轻叹一声,“水云天那个女人又多嘴了是不是?”
“不,不是。惜朝,”我拉着他的手放到心口,“是这里,想起了你。其实他一直没有忘记你,只是睡着了,一定要刺痛他才会醒过来。你总是那么聪明,知道最好的办法。”
他的手指微微地颤抖,我心疼地将它们握紧。可是那手却挣脱了我的掌心,探进了我的衣襟里。
冰凉的指端滑过胸膛,小心地触上心头的伤疤,来回摩挲,有的怜惜。
“很痛吗?”
“很痛。但是,爱,不怕痛。”
忘了时间,忘了空间。
拥抱,是多紧也不够的。
亲吻,是多也不足的。
对不起,晚晴姑娘,在你的墓前,我知道我太失礼。可是,我想叫你知道,这个人,你不用再牵挂担心。我会爱他,懂他,疼惜他,一生一世,生生世世。
不掺水的炮打灯,我只许他尝小小的一口,他不满意的挑眉,起身来夺。不小心跌进我的怀里,被我抱牢。
这个姿势,与那天在湖边他啃咬我的嘴唇时很像。我终于知道他那时心里的悲伤、愤怒和绝望。
我那么肯定地说秦非不是采贼,却因老八的话对他投去过怀疑的目光。我说我喜欢他,他一定以为这种喜欢连老八在我心里的地位都比不上。就像那在梨落院外的树林被我推开时留给我的落寞身影,就像我无知地问“喜欢还有多少的区别吗”,他会生气到捏破碗割伤自己的手。其实除了生气,更多的,是无望和哀伤吧。
而那种时候,我却只会缩头缩脑,生怕被他的气愤波及到。
他那天额头有擦伤的痕迹,用那种方式堵住我的嘴,定是头夜里身体就出了问题。桌椅倒地的声音,不是生气所致,而是他自己已支撑不住了。可是我却只是在门外站着,然后安静地走开。他的骄傲让他拴了门灭了灯,他不叫我看见他脆弱的样子,只将那些苦,全往自己肚里咽。
天知道在我看不见注意不到的地方,有多少同样的苦涩,被他隐忍着吞下,才会在最后用生命做赌注想出那么自虐的方法。
如果我一直想不起来,如果秦非没回来我误会不解,那么是不是今天,他已对我彻底失望,回到了天上?
不能去想,至少,现在,他还在我怀中。
我吻吻他的唇,被他躲开。
“乖,等身子好了,我再陪你喝个够。”
他不依不挠,“若是好不了呢?就不喝了吗?”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他的脉象,比以前更虚弱。未完成的吻里,分明有血的味道。
他的血,我不会弄错,因为记得太刻。心里开始忧虑和焦灼。
不放手,不放弃。好不容易在一起,我怎可以让他再在我眼前消失?
他却不在意地笑,拿起我还他的木娃娃狠狠地戳。我知道,晚晴被他藏了起来,只有这个,虽然傻,但只要能让他开心,戳就戳吧。
戳痛我,把那些忧虑统统交给我来扛,你只负责开口常笑。
突然想起,在杭州时未尽的事业:一定要他的脸上日日挂最简单的笑容。
其实,即使失忆了,我想我还是重新爱上了他,不爱任何人,只爱他一个。
这或许就是缘分。
可是,经历了那么多过往的我们,那种爱对他来讲,只是折磨。
如果你吃过最合口味的包子,换了馅的包子,难免会觉得别扭。
如果你喝过最纯最烈的酒,掺了水的酒,只会让你愤怒!
连自己是九现神龙都不记得的戚少商,不是他眼里四脚的龙,只是一只四不像!
现在才发现,人生太潇洒太随意,有时会迷了心智失了方向。
过往虽然沉重,疼痛虽然难熬,爱一个人也不太简单不容易做到,然而有了这些,心里才不会空虚迷茫。上天赐给你一个人,让你可以为他喜为他怒为他伤为他痛时,那是你前世修来的福分。
唯有珍惜,永远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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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里,顾惜朝坐在门边,青衣黄衫,光着两只脚丫子,挂在车沿上随车晃荡。
“听话,进里面去,这两天到梅雨季节了,有些湿冷。脚上穴位多,受凉了可不好。”
他撇撇嘴,“无情给你那破医书,我早就读过,不要在我面前卖弄。”
我叹气,放下马鞭,捞起他的双脚,放到大腿上,拿衣服下摆盖住,轻轻地揉搓。
我知道,他不喜欢坐在里面。他喜欢暮春初夏时浓浓的绿,绿的山,绿的水,绿得盎然,那该是他的模样。
我们南下去找水云天。
临走时如意和杨无邪来送行,我当初却料错了,她看到顾惜朝也是一副星星眼的模样。回头看,竟是顾惜朝对着她微笑。
我茫然不解,杨无邪摸着胡子说:“这两人穿得到很像一对情侣。”
原来,是连我自己都没有发现,我这些年红颜知己,初见时都是因一身青绿的色彩,才吸引了我的目光。原来即使心上因药遗忘,眼睛也早就刻下来他的模样。
体贴的杨无邪将超大的马车装饰得异常豪华,厚厚的毛绒垫铺满车厢,大大小小软绵绵的枕头推成一排,方便他累了随就靠。矮矮的小方桌固定在一角,有几本诗词几本医书。壁上有一些的暗格,吃用俱全。连煎药的药罐和炉子都不缺少。
顾惜朝自己开了几副药,我闻闻,怎么全是甜甜的味道?
问他,他挑眉反道:“谁说良药一定要苦口才有利于病?”
我笑,这就是他,不受任何规则约束的张狂模样。
不敢行得太快,怕他颠得难受,一到天黑便找地方停下。他不喜欢走集市,所以我们常常在外露宿。
小小的炉子煎了药,他乖乖的喝下,然后抱着腿,看我翻医书翻得忙。
我感受到他的视线,回头问:“怎么了?”
他鼓着嘴,“我困了。”
“你先睡吧,我把这点看完就睡。”
怪自己以前以为这种东西没啥用,根本不留意,总想好男儿受伤就受伤,流血就流血,大夫那是给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准备的。否则现在也不会这么被动。看了几天的书,加上之前自己刚刚伤愈时,玄伦大师给我讲过的话,有一些想法,或可让他虚弱的身子不用承受太大的冲击力,而化解他体内的魔功,再慢慢用纯正的真气,配合适当的药物,固本培元,但还是先去找水云天问问的好。
我正想着,他又道:“你的灯亮着,我睡不着。”
我笑笑,放下书。拿出暗格里的薄被,铺好。拥着他一起躺下,息了灯。
他枕着我的臂弯,眼睛睁得大大的,根本就是睡不着。他拿手盖在我心脏的位置,那里,突突地跳。
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你刚才在看什么?”
“讲人体穴位的。嗯,丹田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以前只知道练功要气沉丹田,却不知道……唔……惜朝,你做什么!”
“这么简单的问题,不如问我!”
他拿手指着我小腹上指指划划,拿我做人体模型直接讲解起最重要的下丹田穴位的特点功用真气流转方式等等。
可怜,那种地方被弄得痒痒的,我哪里还能听进一个字!
抓住他作怪的手,我发现他眼中晶晶亮的笑意。真是不老实的小孩啊!
勾起嘴角,带着他的手往下移了两寸。在触碰到某个硬硬的物体时,他一下子噤了声。手指动了动,唰地一下收回。
然后强装正定地开始讲起心窝的中丹田,直到讲完眉心的上丹田才将脸埋进我的胸膛。热热的温度与平日完全两样,死撑得小孩,以为我看不见就不知道你红害羞的模样?
翻身搂紧了他,睡觉。
第二天早晨,他精神挺不错。我应该,大概,可能,也算,一夜安眠吧。
我没想到,水云天会主动找来。一问,才知道是铁手和追命的功劳。他们先行去南方将两人找回,穆清流身体没好全,留在杭州休养。
他不在,水云天又是恢复了冲动鲁莽的模样。还好,唯一安静的时候,是给顾惜朝把脉。她皱着眉头,我心里忐忑不安。好半天,她才摇摇头,叹口气,不说话。
顾惜朝眯着眼,“不会治就不要装神医,我看你也比我好不了多少!”
水云天一个爆栗磕在他头上:“谁说我不会治了!我在想跟少林寺那个老和尚借易筋经配合一用的可能性有多大!”
唉,为什么不磕我?等等,“这个,不用借,我会啊!”
“你不早说!”
下一个爆栗打在我头上,终于如愿以偿。
水云天说,要驱除魔功,需先将其释放。可是顾惜朝现在身体太虚,直接解除封制,运功化解,肯定经受不住。但他现在的身体机能几乎已经陷入沉睡状态,到了无法吸收养分来恢复的程度,所以魔功必须化解。唯一的办法是要靠其他人运功注入真气,并引导真气在体内游走,冲击丹田,将他本身被封住的真气释放出可以控制的不造成太大冲击的一小部分。然后用新注入的纯正真气,化解释放的真气中魔功成分,协助原有纯正真气在体内流转。最后要将外面注入的真气一丝不漏地抽回,因为他的身体还没到能够控制这些外来真气的地步。也不能将释放的真气全部化去,否则外力撤去后,他本身的机能还是得不到调节。易筋经的作用就是帮助他控制原本属于自己的这一部分真气自然地沿正确的方式运转,打通各经脉,帮助唤醒身体各部分沉睡的机能。
我想了想,跟我原来想的有些像。
水云天说:“这会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在冲击丹田释放他被封住的真气时,要根据他身体的状况控制释放的多少。太多肯定不行,太少也不行。因为他的身体等不了了。”
这个,我没有把握,昨天看书时就在想这个问题。
“前辈,下丹田位于小腹,直接输入真气不妥。可是,若从前胸后背的大穴输入真气,隔得远,真气游走路径长了,力度大小太难控制。不知前辈有没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
“笨死了!”水云天这回没赏我一个爆栗,叉着腰,指着我们俩,“@#%^*&$^%%#@……%¥%#%!~#*&~$#@~%$%#¥%¥……¥……¥#¥#……¥……%*―*―*―?!?¥#%&*$#!―%……¥%#!^&^&**##!!~$@@@&&&!”
她一阵噼哩啪啦,我却听得目瞪口呆,这个人……真的是女人吗?
转头看看顾惜朝,他早已是面红耳赤,瞪着水云天的双眼含羞带怒,偏偏是平日里少见的风情。
水云天看看我俩的模样,还以为没听懂。
“真是笨死了!要不要我现场教你们啊?”
“不……不用了……谢谢!”
我擦擦额头的汗,顾惜朝终于忍无可忍地爆发:“你这个死女人,给我滚得远远的!”
一个枕头扔出,水云天一飘数丈远,“滚就滚,我还懒得管你呢!”
那最后的声音传到的时候人已经不见了踪影,我走向顾惜朝,正想叫他消消气,可怕的声音又在背后想起。
“对了,你那个药,平时就这么喝。可是运功驱除魔功之前,一定要把丁香改成黄连。你体质偏寒,可是魔功性火,可别怪我没提醒过你啊!怕苦也并不行!”
我转头,哪里还有人!
唉,水云天,真的是妖怪级别啊!
我看她要在多待一会,顾惜朝不死也要被他气晕了。
不过,她还真的是一个“样样精通”的神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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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以后。
原本热闹安宁的龙井山庄附近变得热闹起来。自初春开始,从外面陆陆续续搬进了了几个人。水云天,穆清流,杨白之,顾惜朝,自然还有我。
因为齐老伯嫌我拔草的时候总是用逆水寒,不是留了根在土里,就是泥巴碎草舞得满天飞,便不许我再去。让我守在门口,看着谷场上的稻种,防止鸟跟鸡来偷吃。
好歹是握剑的手,现在抓在手里的却是一根细长的竹杆,顶上还绑了块长长的布片。要是给小妖瞧见了,一定是嘲笑我模仿他的惊艳一枪。
我靠在椅子上一边看稻种,一边晒太阳。
穆清流和水云天从谷场外地走过,水云天要往我这边来,穆清流拉着他。恢复健康的他,比原来显得高大些,儒雅又温和。脸上的疤痕已淡去,丰润了些的面颊,总是挂着淡淡的笑,让村庄里所有的人都对他尊敬又亲近。
“好无聊啊,我要去看看戚包子在干什么!他坐着不动,肯定找到了什么好玩的玩意!”
“云儿,”穆清流揽着他往右边走去,“回头再看吧。陈家的小保病了,今天都没来上课,先去看看要紧。”
忘了说,穆清流在这山里办了家小小的免费私塾,省得孩子们出去读书,又钱,路又远。所有的人都对他喜欢得不得了,逢年过节吃的送了一大堆。
只是,别再又出一个秦非就行。
至于水云天,出来玩了一趟,就再也不收不住心了。回去一趟把冰雪宫交给了伊丽,就跟着穆清流哪好玩往哪跑。因为她医术高超,加上模样特别,满头白发配着无双容颜,村里人都把她当神一样的对待。
我叹一口气,看着他们走远了,真是幸福的人啊!
我在想,我不要做神,只要是能跟他们那样有自己的小屋多好啊?为什么顾惜朝偏要跟齐老伯住一起呢? 住得近也可以照顾的嘛。
我知道,因为燕儿的身世,他对齐老伯很敬重。虽说事情真相大白,齐老伯也释怀放下了心里的疙瘩,可是当年秦非确实是被我们引来的,愧疚难免。特别是顾惜朝,本来他应该可以发现有人跟踪,可是那天被我搞得心情很乱,结果出了那样的事,总是没有真正放下。
唉,一个老人家在眼前时不时出现,连亲热一下也不行的说。
我正郁闷着,有什么冰凉的东西抵住下巴。伸手小心地捏住,移开。
居然,是匕首。
“惜朝,那个,我最近,没去给李家的小翠姑娘背茶叶框,也没给罗家的玉娘寡妇挑粪,所以……”
“所以你既然闲了,为什么还搞得像个野人模样?头抬起来!”
我乖乖地仰起头,刚看见阳光下那醉人的明亮眼睛,一块湿毛巾刷地蒙在脸上。
一只手按住毛巾,在脸上擦了几下,重点是嘴巴周围,来来回回。我记得今天吃午饭擦过嘴了啊?
毛巾被拿开,我终于重见天日。突见一张放大的脸。顾惜朝捏着我的下巴,左看看,右看看。我却只看见他粉嫩的唇,和那唇上小小的菱形凸起。
稍稍一欠身,啄了一下。立见他两颊浮现出一抹红晕。还是那么羞涩,想想当初治伤的模样,真是……
“别乱动,割到破皮,我可不管。”
冰凉的匕首,贴着我的下巴。顾惜朝一手扶住我的脸,一手拿着匕首,替我刮胡子。他的手仍是凉凉的,但不再如从前那般冰冷,摸在脸上正舒服。
他小心翼翼的动作,神情专注的模样,让我觉得,那比这耀眼的阳光还要温暖,还要幸福。
我可不可以笑?好像不行哦,万一破相了,岂不是又要叫那个杨白痴笑话?想上只不过被顾惜朝咬破了嘴唇,他就笑了我半个月!
忍啊忍,可是真的想笑啊。不能笑就只有哭了。
幸福到想哭啊。
“顾惜朝,顾惜朝,我们来下棋!”
发出这种声音的还能有谁?真是刚想到曹操曹操就到啊。
这家伙,本来是个私塾先生,现在刚好给穆清流打下手。不过那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工作态度,我看他根本是冲着顾惜朝来的!
要不是看在他当初那么相信顾惜朝,现在又能给他解解闷的份上,我才不想说认识他!
想当初,我以为杨白之也中药了,所以才会那么肯定的语气帮顾惜朝说话,让一切变得虚虚实实使我更加分不清真相。而其实,他只是个大迷糊,彻底的大迷糊。顾惜朝故意表现出对他的兴趣,以引起秦非的注意,然后在晚上把那个白痴打晕扔到床底下,伪装成他的样子睡在他床上。事实上,如果不是顾惜朝身体支撑不住了放我独自去守夜,秦非大概就那样被他顺利抓到也说不准。
那样虽然也好,可是,就不会刺激我了……
唉,过去的,不说了,不说了。又没老,没事老回忆做什么?
还好,顾惜朝也受不了他迷糊的样子,除了偶尔跟他下下棋,也没什么大兴趣。
在白痴催了七八遍忍不住几乎要动手抢过匕首时,顾惜朝终于刮完了我的胡子。匕首拿开,那扶着的手依然用拇指摩擦着我的下巴。我低头吻吻他的手,然后仰起头对他笑。阳光下,他的嘴角微扬,勾勒出最耀眼的模样。
顾惜朝和杨白之在厅内下棋,我依旧坐在门口看着稻种。
修葺过的屋子,简单干净。素白的墙上,有一幅画。
那是伊丽交给我的卷轴,顾惜朝画的雪中火。
冰雪覆盖的巨石下,两片巨大的心形叶片贴地展开,淡绿的叶面绿的叶脉色彩分明。一枝青色的茎,自叶中升起,亭亭独立。枝顶端,两朵重瓣之,并蒂而生。似重莲之形,一红一白。
我知道,红色,那是染了血的颜色。
无法想象顾惜朝拿着那朵染血的红喂给我吃得情景,那会是怎样令人断肠的画面。
更无法想像当他从山下失望归来,拿起笔画这美到妖异的画时,又是怎样伤心失望到几乎绝望。
幸好,所有的一切,都以成为过去。
幸福被我们牢牢抓住,再不放手。
有凭证,我们更加珍惜。
现在再看,却只瞧见它们紧紧相依,无视冰霜。
一红一白的身姿,红的热情,白的冷傲,红得温暖,白的圣洁。
就像我和你。
何必担心我跟你不相同
缘分已将我跟你心相通
如果一起会找到美梦
不管身边的一切变动
始终相爱始终相抱拥
人生中不免充满不相同
如在雪中有火暖透心中
谁都必经过千百转动
彼此冲击彼此也敬重
只敢相信真心不怕空
爱未怕痛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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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有人说包子忘了的时候其实生活得也挺好,轻松点,不像过去那么沉重。
我难以赞同。
正因为曾经关乎生死的羁绊,所以当一个人忘了,另一个人才会更孤独。
顾惜朝本就不是中庸之人。你可以不爱他,但你若爱他,便要爱到极致。
曾经那么的情,现在变得这样淡淡的味道,而且是长久的分别之后,怎会满足。
人说小别胜新婚,在最幸福的时刻,突然这样彻底的别离,谁又能受得了?
那么努力之后,再见却是……不如不见。那种无力,如果是我,真的很难承受。
并不是说淡淡的感情不好,一起过日子,长长久久,都不可能天天如初恋的激烈。细水长流,可是其实感情还是要很,只是表现很少而已。
他们在杭州重遇的日子,不属于这种情况。
包子失忆后虽然重新爱上了小顾,可是因为失忆,因为选择过潇洒的人生,因为对过去刻意的躲避不去想起,加上他笨,很多时候给小顾的爱在小顾眼里,相教于从前,其实是一种四不像。
我想这是小顾无法忍受的原因之一。
再者,没有那么的羁绊,包子对小顾的怀疑,表明他还不懂小顾。所有的亲都不会怀疑小顾去做采贼,可是包子居然怀疑了(虽然是我写的)。的确,是失忆的原故,可是,这样的包子,还是原来那个小顾爱的包子吗?
Anyway,这是我眼中的情的两只,这是我想说的他们表达情地方式。
这只是一个关乎情感的故事。
这文没有配角,除了小顾和包子,其他所有的人都是龙套,不过是大龙套小龙套的区别。所以那些个店小二,那些个伙计,掌柜,老板,红颜知己,采事件的受害者,过去的兄弟朋友,秦非,水云天,穆清流,等等,都是龙套。
高兴时,包子看见了,留意了,交待一句,好歹是人。遇到事情了,就再也不理。
所以,其实水云天和穆清流也许比店小二更具形象特点,可是包子的眼里,那时候哪还看得见他们。最主要的一些特征记住就可以了。
从包子的角度,小顾的想法变得不好说。有时是包子的猜测,有时是心灵的直觉,有时是知音的心有灵犀,有时是情感的共鸣,但究竟是不是真的就是小顾的真实想法,谁又知道?很多人都说过,小顾的心思又岂是寻常人能猜得透的!
所以,我便不去猜了吧。
终于完结。撒,庆祝。
●雪中火 番外 车里车外
小白坐在船头,撑着下巴叹息。
今天天气不好,一个过河的客人也没有,害他今天一天都没听人讲过话。唉,不知道这样的梅雨天气还要持续多久,
船停在渡口,随着水波,微微晃动。光线渐渐地暗了,小白想是不是应该收拾一下回去了。虽然他的家离渡口很近,即使天黑了再走也来得及。可是今天大概也不会有人再渡河了,与其在这里被细细的毛毛雨飘湿了衣服,不如回家去煮碗热粥喝喝来的舒服。
小白其实是个孤儿,三岁时被村长捡到带回来,在村里吃百家饭长大的。他不记得自己姓什么叫什么从哪里来,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家开始叫他小白。他想那个白应该不是形容他长得白,至于是白吃还是白痴,他也不知道。但是,当这条西苕河上的摆渡老人死去的时候,他拖着十四岁的瘦瘦的身板来接下了摆渡的工作。从此,他觉得他的生活简单而快乐。
小白不怎么会讲话,但他喜欢听过河的客人们聊天,聊外面精彩而复杂的大千世界,聊传奇轶事英雄美人,各种各样,他想也想象不出。有时候客人也跟他搭话,他就笑着回答。然后客人们就会跟着笑。还有时候,好心的客人留下几个铜板,甚至碎银子,足够他填饱肚子,也许还能添件保暖的冬衣。
他觉得他是世上最幸福的人。所以这两天没有客人来也是好的,否则渡口的稀泥会弄脏了他们好看的鞋子和衣服。
小白一边想着,一边开始收拾简单的东西,拿粗粗的麻绳将船拴在大木桩上。起身上岸时,他不放心地对着远又看了一眼。
可这一眼,他就走不了了。
一辆马车沿着河岸慢慢驶来,碧绿的青草地上,四匹棕红色的马整齐地踱着步子。那个真的是马车么?为什么他觉得比他住的小木屋还要大一点?
小白愣愣地站在船头看着,马车在离渡口不远的小树林旁边停下。于是他看见那个赶车的车夫,回头对着车里面说了几句话,然后跳下车来,解开马匹的绳套,牵着它们往下游的地方走去。
小白想他们一定不是简单的人物,单看那个车夫,就长得很英俊,穿一身干净的白衣服,走路也好有气势,一只手牵着四匹马,好象牵小狗一样。什么时候要能长到跟他那么高大又有力气,撑船也不用这么吃力了。
小白叹一口气,爬上岸,倚着木桩坐下来,虽然他觉得他们不像是要过河,那么大马车他的小船也载不了它过河,可万一有什么急事呢?还是等等看吧。
小白第三对着超大的马车发出感叹的时候,那马车的帘子旁突然伸出了一只手,白净修长的手指,优雅地撩开布帘一角。
小白拍拍脑袋,恍然大悟,这分明就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夫人结伴出游嘛,要不然世上哪有那么不像车夫的车夫。他虽然大人物没见过多少,可是车夫这种仆人级别的,还是见过不少。所以,……咦?
门帘完全被撩起,身着黄衫单衣的人扶着门走下马车,那黄不是明艳的黄,掺了点白,就好象月亮的颜色。仔细一看,那人,竟是一位公子。
黄衣公子赤脚立在草地上,微仰着头,似乎在享受这毛毛细雨,闭着眼,露出满意的神情。微微的轻风,吹起了他的衣摆,一双跟手一样白的脚,被这翠绿的青草衬着,越发显出那么一点不真实的味道出来。加上随风摇曳的宽大衣袖,长身玉立的纤细身姿,泻满肩头的乌黑卷发,小白觉得那人一定是月中来的仙人。可是现在明明天还没有黑啊,
黄衣公子微微甩了甩头发,缓缓向河边走来。小白突然觉得有点紧张,要是仙人公子问话,是不是也只要笑笑地回答就好了呢?于是他不由自主地将小小的身子往大木桩后面缩了缩。
幸好,那公子并没有到渡口来。他走到渡口下面一点的河水边,便蹲下来,回头看了看河的下游,又转回来对着小白的方向,微微一笑。
小白突然就觉得傻了,世上竟有这么好看的人。那公子明明不是对着他笑的,可是他却只因不小心看见了他的笑,就不知道应该怎么反应了。他原来听人说,一笑倾城再笑倾国,是怎么也不相信,可是现在,他信了。他不记得那是不是只能用来形容女子,可是现在,他也只能想到这么一个词来形容。
冰凉的雨丝落到脸上,让他终于清醒过来。他再拍拍脑袋,原来自己真的很小白。
小白突然觉得是不是应该提醒那位公子一下,这水很凉,这地很湿,这雨很容易让人染风寒,还是不要赤脚呆在这里的好。可是再看去的时候,那公子嘴角的笑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竟是一缕鲜红的血。下方的河水里,一团浓稠的红正在慢慢扩散。那公子伸出白玉一般的手,在水中搅了搅,那红便散得快了,离了岸,很快被流动的河水冲散不见。
小白莫名地觉得嗓子眼有点堵,他站起来,他想他应该做点什么,虽然他也不知道 他可以做什么。可是他刚将身子移到木桩前面,那公子就看见了他。似乎只看了一眼,就知道了他的意图,微微摇了摇头,掬了些水洗去自己嘴边的血迹,对他笑了笑。于是他便再也移不开步子。
公子站起身子,负手而立,不再看他,改为望着水面和对岸的青山出神。小白觉得自己很没用,除了呆呆看着那公子有些单薄有些落寞的身影,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直到一抹白影出现在视野中,小白才觉得松了一口气。
放马归来的车夫将一件青衣披在公子的身上,拦腰抱起他,寻了一石块坐下,将人放在自己腿上,然后搂紧。
小白觉得那车夫的行为很土匪,可是不知道怎地,又觉得这也是唯一最好的办法。因为公子似乎不想进马车里去,如果是他,他也不愿把他强行带到马车里去的。
看那公子将头靠在车夫的肩上,抓着车夫耳边垂下的一缕散发在手里玩弄,小白叹一声气,退到大木桩后面坐下。虽然他知道,他们大概是不用过河的,可是他不想走。虽然他觉得他们那样和谐的世界,也是他进不去的,可是他就看看不行么?他不想打扰他们,尽量地躲在木桩后面,只探出一双眼睛,两只耳朵。
车夫掬了些水,洗去那公子双脚上的一点湿泥,然后拿自己的衣服下摆擦干了,才拉了青衣,将它们盖住,轻轻揉搓。小白觉得这车夫虽然没有车夫的样子,还不懂礼节,不过倒是很体贴的仆人。
车夫一边搓,一边和公子说话。
“少坐一会儿好不好?等明天天气好了,再出来。”
“你就知道明天是晴天,说不定雨更大呢。”
“那我们就不去杭州了,反正水前辈下午已经将治疗的方法告诉了我们。我们就挑有太阳的地方去,一边游山玩水,一边治病疗伤,好不好?”
“那个妖怪女人的话,你真的相信?”
“信,我当然信,只要能将你治好的方法,我都信。而且,丹田是内穴,用这种方法的确最能接近和控制,不是吗?”
“你……”
小白看见公子的脸上平白多了一些红晕,他想一定是被车夫气的,可是他又实在听不出车夫的话里有什么让人生气的地方。
那车夫贴近了公子道:“惜朝,别担心。你身子好之前,我只给你治病疗伤,不会做什么其它的。”
“你还想做什么其它的?!”
车夫拿有胡楂的下巴蹭了蹭公子的脸,笑着反问道:“你说呢?”
公子闷闷的声音传来:“我怎么知道。”
车夫叹口气道:“惜朝,这么聪明的你,居然连这些事情一点都不懂,枉我之前还冤枉你做采贼,我真是瞎了眼了。”
公子一挑眉,“你不说我倒忘了,这笔账我还没跟你好好算算呢?即使是证据,你也只看见我杀月落的证据了,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做采贼了!”
“对不起,惜朝,我知道是我的错。我那时只是被月落的血刺激到了,不敢再信你。然后看见你的青衣,看见那两个木娃娃就鬼使神差地想到了,男女通吃的青衣采贼。在我的心里,你那么聪明,只有不想做的事,没有做不到的事。”
“所以连第一在梨落那里我跟采贼同时出现,也成了我用的计?”
“嗯,那个,”车夫憋憋屈屈地道,“我当时确实有那么想过的。”
“你……?!”公子狠狠扯了一下手中的头发,引得车夫一阵龇牙咧嘴却不敢吭声,但公子的心情却似乎因此而好了些。
“你倒很看的起我!”
“我知道冤枉你,我就是猪脑袋,你要怎么惩罚我都可以。”
“这可是你说的!”
公子放了头发,两手揪住车夫两边的脸往外扯,拉起两团可怜的肉肉。
小白捂了嘴笑。那车夫自己有肉,却让公子瘦成那样,活该!
“谁在那里!”
小白吓得手一抖,颤巍巍地站起来,刚才一直看那个车夫在公子那里吃鳖的样子,忘了他好像是很有力气的,不知不觉竟笑出声来。
“别管他,就是个孩子,我们回车上去吧。”
公子搂着车夫的脖子,埋头在他怀里,并没有看小白,可是小白还是为他的话感到高兴。
车夫瞪了小白一眼,抱着公子走了。可小白觉得那眼神,怎么跟张家小三看见他数客人给的铜板时的眼神很像?
看见一青一白的两个人都进了马车,小白也回到了自己的小木屋里。升起火,先把衣服烘烘干。然后考虑考虑今天看见了希奇的人物,是不是应该在粥里加点糖庆祝一下。
可是,他还没来得及作决定,咚咚咚的敲门声便响起。
难道是有人要过河?小白打开门一看却是那个车夫。
车夫一见他,便咧了嘴笑出两个酒窝。很欠扁的模样。
“小兄弟,你这里能生火么?外面雨大了,我想煮点白米粥也不行。我兄弟的身体不好,集市上买的食物和带来的干粮都吃不了了。”
“你是说,公子?”小白对那个“兄弟”反应了半天,明明是主仆,这车夫还死要面子。“行,好啊,可是,那个,我的锅有点破,米也有点陈了,不知道公子能不能吃习撸俊?“这个,没关系啦!”那车夫一下子从身后拿出一只锅一只口袋,就闪进屋开始忙碌起来,比自己的家还熟,小白再确定了这人就是一只土匪。
可怜的公子,怎么会有这么一个仆人?英勇的公子,居然能收服这种人做仆人!小白被自己脑子里的两个想法给搞懵了,直到那车夫从口袋里掏出一堆他没见过的吃的东西捧到他面前,他才发现这人,挂着两个酒窝的样子其实也蛮好看的。
“公子他,还好吧?”小白尝着新鲜的玩意,想起那公子吐血的模样,没来由一阵心疼,终于鼓起勇气问了一句,“我是说,他在雨里面站了那么久,这个毛毛雨,无孔不入的,这里衣服湿了也不容易干,穿在身上会生病的,是不是,应该烘一下,比较好。”
小白第一主动跟人说这么多话,虽然对这个车夫已经不怕了,可还是免不了一阵紧张。
车夫回过头看了看小白,眨眨明亮的大眼睛,“你说得对,他现在睡了,衣服脱下了,可起来还要穿的,应该拿过来烤烤才对。”
“那我去拿吧!”
小白说完,放下手里的吃食,转身就往门外跑。可刚到门外,就被提着领子拎回来。
“谁让你去的?看着粥,我去!”
小白撇撇嘴,这个车夫果然还是一个土匪,拎他跟拎小鸡似的,怪不得抱了公子半天,连气也不喘一声。不过他真的很傻哦,看着粥不是更简单么。外面雨大了,要不是担心公子,又看你忙,我才不去呢!
小白想,我看那土匪车夫才更像小白!
土匪车夫很快便回来,将一件青衣一件黄衫递到小白手中。
“烘干,不许弄脏,不许弄皱,不许……”
“知道了,知道了。”
这车夫,不,这土匪,怎么这么罗嗦!
小白抖着手里衣服,一边仔细地烘烤,一边看土匪忙活的样子。不就是煮粥吗,再怎么看也是要慢慢等的。
“你再掀锅盖公子今天一晚上都没得吃了。”
小白好心地提醒,然后幸灾乐祸地看土匪沮丧着脸的样子。
等到土匪终于端着热热的白米粥揣着烘得暖暖的衣服回车里的时候,小白才发现原来天已经黑透了。回头看看土匪留下的粥,零食,碎银子,小白觉得心里暖暖的。那个土匪其实很细心,有他照顾公子应该没问题的吧。
其实小白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就对这两人这么感兴趣,以前有那么多渡客,也没有这么上心的,再说这两人还不是他的客人。
叹一口气,填饱肚子,然后收拾收拾东西,关门关窗,准备睡觉。
躺在稻草铺的床上,翻来翻去睡不着,突然听见窗外有跺脚的声音。然后是来来回回地走动,然后又是跺脚。
小白有点害怕,这不像是那个土匪,更不像是公子,可是他家这么破,难道还会来小偷不成?
等了等,那人似乎没有要走的样子,还一边走一边念叨。
“那只包子不会一那个就忘乎所以了吧,那个顾小妖怪现在可承受不住他乱来……”
“顾惜朝,谁叫你今天不等我把话说完就急着赶我走,你要痛死了也不能怪我……”
“不行,不行,那个戚包子要把他弄死了,一定会回头来找我算帐的……”
“怎么办,怎么办,我又不想去受顾小妖怪的白眼……”
“呜,清流,为什么你不在这里……这事好难办啊……”
被念叨到不行,小白终于忍不住起来开了窗看看。一推窗,但见一抹白影在窗前飘荡。
“啊鬼……”可是鬼字没叫出口,就被人捂住了嘴巴。
“嘘嘘,别叫,再叫小心我毒哑了你!”
白鬼恶狠狠地说,突然将一个小瓷瓶递到小白手中,命令道:“去去,去把这个药送给马车里的人。”
小白这才确定这不是鬼,只是一个白衣白发的人,男的女的,不知道。
看看手里的瓷瓶,小白不放心地问:“这个,是做什么的?要给公子吗?你认识公子吗?”
“小孩子那么哆嗦做什么?叫你去就去,瓶口刻着用法,那个小妖怪知道的。快去快去,迟了就来不及了。”
“哦。”
小白刚一答应就被拎出窗外,对于今天第二被人提着领子拎,他觉得很不爽,不过为了公子,他就忍了。
走出几步,回头还想确认一下,可是哪里有人!
小白吞了口口水,硬着头皮往前走。不管是人是鬼,到土匪那里都是最安全的。
马车里面点的灯还亮着,门缝里透出一丝亮光,原来这马车还有木格门,比他家的门都要好。里面传出公子和土匪的声音,小白不由得越走越慢,越走越轻。
公子说:“为了我,你就这么把你那金风细雨楼丢下不管了?”
“我上一可以把连云寨拱手送到你手中,这又为什么不能为你丢下区区风雨楼?况且这些年,我本就没有管什么事,多是杨无邪在打理。至于楼主之名,他若找到新人,我就交班,他若硬要我挂着这名头,我便挂着,直到新的接班人出现为止。”
“人家看得起你,你倒是学会端架子了。”
“呵呵,你说是就是。我只不在你一个人面前端架子摆面子,行不?”
“不要拿你这些年风流快活学会的哄人玩意来哄我!”
“我是说真的。不信,你摸摸我的心,就知道了。”
“喂喂,摸就摸,你……你脱衣服做什么?”
“你说呢?惜朝。我觉得你这会儿精神不错,要不我们来试试水前辈的话吧。”
“那个死女人就是看我不顺眼,想玩我,你要想试你找别人试去!”
“惜朝,水前辈是大夫,她不会随便乱说的。”
“我也是大夫!”
“那你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治好你自己呢?不许敷衍我,我跟你说,如果你死了,我也不会活,我不会放你一个人在下面孤单的。”
“我……”
“惜朝,你的身体不能等了。你下午吐血,我看见了,不要再瞒我,又想着什么偷偷离开我的计划。”
“我没有……”
“那就跟我一起试试好不好?惜朝,我有信心,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
“……”
“嗯?怎么样?”
“要试就动作快点!!”
“呵呵,惜朝,别紧张,放心,我会慢慢来,不会弄痛你的。”
“谁说我怕痛了?!”
“呵呵……即使你不怕,我又怎么舍得让你痛。”
小白呆呆地站在马车前面,他不能完全听懂他们的话,不过他大概知道土匪是要给公子治病疗伤,所以他不想去打扰他们。
可是那个鬼一样的白衣人给他的药怎么办?真的会对公子有用吗?万一是坏人给的毒药呢?万一瓶塞一开,就有一股毒气冒出来呢?
于是,小白犹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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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外面?”
已经被车内传出的声音完全弄得懵掉的小白过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这句话是问他的。
“那个,是我,小白,煮粥的人。有人叫我来送药。”
车门被向旁边拉开一条缝,小白看见土匪衣衫不整地堵住门口,赶紧把药瓶交给他。土匪看了看问道:“谁叫你送来的?”
小白摇摇头,“我不认识,她穿着白衣服,白头发,像个鬼一样在我窗户外面晃荡。我打开窗被她抓住,就差我来送药了。那人还说,瓶口上有写怎么用,可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拿进来吧,是真的。水云天那个女人最喜欢干这种事,辛苦你了,小兄弟。”
公子有些疲倦的声音传来,小白终于安心地点点头准备离去。那个人公子认识,那就不是鬼了,可以安心回去睡觉了。
可是他还没有走出十步远,就听见马车里传来公子愤怒骂人的声音。
“水云天,我要杀了你!”
“惜朝,别激动,水前辈也是一时忘了。我们还没正式开始不是么?这回有这个药既能帮助润滑开拓又能麻痹神经,控制痛感和兴奋度,我也可以不用那么紧张了。”
“这个死女人,他一定是在玩我!一定是的。哼!我偏不用他的药!”
“惜朝……你再不专心,我就自己来了哦?”
“你也是一样!”
“怎么扯到我头上了……”
小白听见公子愤怒的声音终在一片喘息声中消失,打个哈欠,走了,再听下去也不会搞明白他们到底在做什么,还是回家睡觉好。
毕竟他是小白,不懂就不懂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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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了写完了,真的写完了。要是你觉得他们没做完,自己想象去。反正某只小白要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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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座] Posted: 27-3-3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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