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故事之:婆娑》作者:吻天奴
备注:
凌霄用刀抵在他颈间,面无表情地问:你有什么心愿未了? 季子祺大言不惭地说:我想当美国总统。 不可能! 我想看你脱光从阳台跳下去。 做梦! 我要和你滚床单。 这个…可以考虑…… 佛说,一人的痛苦便是众生痛苦,一人的罪孽便是众生的罪孽。 但佛没有说,当痛苦和罪孽结合时,所产生的诱惑,不亚于伊甸园里的禁果,不逊色于溅上鲜血的罂粟。 那杀手和MB的结合呢?是堕入渊,还是重见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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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出击
文案:
凌霄用刀抵在他颈间,面无表情地问:你有什麽心愿未了?
季子祺大言不惭地说:我想当美国总统。
不可能!
我想看你脱光从阳台跳下去。
去死!
我要和你滚床单。
这个…可以考虑……
佛说,一人的痛苦便是众生痛苦,一人的罪孽便是众生的罪孽。
但佛没有说,当痛苦和罪孽结合时,所产生的诱惑,不亚於伊甸园里的禁果,不逊色於溅上鲜血的罂粟。
那杀手和MB的结合呢?是堕入渊,还是重见光明?
其实,春种秋收,善恶报应,全在一番境遇。
老天没有错待任何一个苍生,昨日的因,今日的果。
人生看似无数巧合,实则有迹可寻。
禅悟出这点道理,便明白人生百年,不过是自然界里的又一场轮回。
如开、落,出生、死亡……
──题记
第一章t正文
夜,悄然降临。
凌霄仰头,吐出一个烟圈,用鞋底捻灭地火星後,他弯腰捡起烟头,放入随身携带的透明胶袋中。此离行动的现场太近,原则上,是不该留下任何痕迹。
目标人物出现,凌霄悄悄地跟上去,黑色的风衣和长裤,使他轻易融入夜色中。
看著目标进入时锺旅馆,半小时後,凌霄绕到旅馆的後方,从借助安放冷气机的铁架攀爬,神不知鬼不觉的跃到三楼平台,然後沿著墙壁到达某间客房的窗户外。
从窗帘的缝隙中,能清楚观察到房间里的情况,但因为灯光幽暗,所以只能看见两具纠缠的肉体。凌霄不动声色地观察,发现那两具身体都属於男性,他冷静得像潜伏在夜里的响尾蛇,等待适当的时候出击。
此时,在房间里苟合的两人换了姿势,目标人物的脸终於出现在凌霄眼中。他迅速地拔出枪,拉开保险扣,整套动作眨眼间完成。
目标人物正张开腿,跨坐在另一个男人腰间,从这个角度,可以清楚看到他身上的所有部位。平坦的胸膛,纤细的腰线,被吮吸得红肿的乳头,甚至是挺立的男性器官,都一一呈现在视线中,构成色情淫靡至极的画面。
目标人物用牙齿咬住下唇瓣,脸色潮红,微微闭起眼帘,小巧的鼻尖挂满晶亮的细汗。那似痛苦又似欢愉的表情,比凌霄看过所有成人电影里的女主角更淫荡,凌乱的黑发随著他的扭动而飞扬。
毕竟真人与相片差距太大,让凌霄有点意外,当他正准备痛下杀手时,目标人物突然睁开眼,目光无意中扫过窗户,与他的视线碰撞。
凌霄莫名地心惊,即使明知对方不可能看到自己。他还是开了枪,迟缓数秒,那颗子弹竟打在另外一个男人後脑上。
尔後,尖叫声响起,宣告任务失败。凌霄只能按照原定的路线撤离,眨眼间,便从旅馆平台跃回地面,消失於忙茫茫黑夜中。
这还是他第一失手,虽然他原本也打算杀掉那个男人灭口,但绝对没想到那是在目标人物没死之前。
佛说:若人生百岁,不见生灭法,不如生一日,而能得见之。
凌宵没读过几年书,数学也仅会加减乘除,他不懂何为艺术,也没兴趣参与任何娱乐,爱好除了抽烟外,便是翻看那本已经破旧的《禅语》。
连佛都说如果人生百年,却不懂得生死之道,且不如活一日却已通晓其道。而在凌霄三十四年的人生中,生生死死已是家常便饭。
还有什麽游戏,能比玩命更刺激。
他身体机能虽然保持得不错,但已经超过适合当杀手的年龄。他十八岁便出道,但一直很低调,从不接难度太高,目标人物名气太大的任务。并非不爱钱,只怕有钱没命。
他像冷血动物般出奇地冷静,连情绪也甚少波动,可这失手还是让他感到挫败。
凌霄杀过很多人,职场白领,私营老板,专业人士,各种各样的人皆有,但他没想到,这竟然会失手於一个男妓
其实凌霄并没有看不起对方,卖命并不比卖肉高尚多少,让他不甘的是,那个男妓留在他脑海的眼神,回想起来,多麽像是在挑衅。
於是,凌霄决定,下要一枪打爆他的头。
刚阳的面孔泛起残酷的冷笑,凌霄点燃手中的相片,看著那张被他记住的脸,一点一点逐渐被火苗吞噬。
然而,此时照片中的人丝毫没有擦觉到危机,正兴致勃勃地讲诉当晚的经历。
“阿宝,当时我正要冲上云霄,结果被溅了一身的血,吓得我连阳光都萎缩了,也不知道以後会不会留下阴影。”
名叫阿宝的少年乐了,搭上他肩膀说:“要不,哥现在和你去试试看?”
“试就试!去我家还是开房?”季子祺色迷迷地问。
“多谢惠顾,只要先给钱,去哪都无所谓。”阿宝伸出手来。
“我还没问你要钱呢!”季子祺大喊。
在旁的领班抬起眼,冷冷地道:“即使你们俩相互嫖也要给钱,不能坏了夜阁的规矩。”
季子祺和阿宝面面相觑,顿时无语。
夜阁的规矩很多,框框条条的,念完都要用不少时间。但所有在夜阁工作的人,无论职位大小,从保安到公关到经理,都必须把规矩一字不漏背下来。阿宝常开玩笑道,以後离开夜阁便去考公务员,肯定能谨守原则,按规章制度行事。
凌晨时分,天刚蒙蒙亮。
季子祺哼著歌,背著挎包走在行人道,路过一个乞丐面前,他倒回去,从口袋掏出几个硬币行善,又继续踏著轻快的步伐回家。
途经蛋糕店门口时,他停驻脚步,在琳琅满目地橱窗观望半天,最後还是走进去,片刻,便捧著三角形的朱古力蛋糕出来。他仿佛饿极了,撕开包装就大口大口吞嚼,腮旁沾上白色的奶油。
这时,迎面有骑著脚踏车经过的学生,一群人边骑车边嘻嘻哈哈地笑个不停,见到季子祺望向他们,便挥挥手打招呼。季子祺也很高兴地挥手,目送他们远去後,才恋恋不舍收回目光。
凌霄冷眼看著一切,直到季子祺用钥匙打开旧楼的铁闸,消失在他的视线中。
若不是亲眼见到季子祺从夜阁走出,很难以会联想到他的职业,那副懵懂乐天的模样,更像是背包赶往校园的学生。
凌霄已经跟踪他整个礼拜,仍找不到合适的机会下手,原本季子祺每个礼拜六都会到时锺酒店私会上被他误杀的男人,但现在除了到夜阁和回家并没有固定的去。
他不是没想过埋伏在路上下手,可惜风险太大,也不符合凌霄的行事风格,毕竟即使是清晨,也有可能会在撤退时被路人看到。
当杀手多年,凌霄始终坚信,只有在绝对不会被第三者发现的情况下杀人,才是万无一失。他有很好的耐心,并且也享受这种犹如狩猎的行为,目前,缺的只是一个机会。
在跟踪季子祺的第十四天,凌霄发现异常现象。
这天傍晚,季子祺打扮得非常俏,身穿半透明的黑纱衬衫,浓妆W抹,像女人般画上眼线,佩戴许多琐的首饰。他仍背著白色的条文挎包,与今天的装扮搭配显得格格不入,在凌霄的印象中,季子祺的服装款式五八门,但挎包始终都只有这一个,并且外出时都会带上它。
他没像往常那样到夜阁,而是坐上计程车,穿越大半个城市,来到郊区一间不起眼的酒吧。
站在俗气的霓虹招牌面前,凌霄犹豫片刻,便推开画面涂鸦的门走进去,然後,他以为自己进入另一个世界。
烟草混合酒精的味道扑面而来,震耳欲聋的音乐,配合天板稀疏的灯光,昏暗得像不见天日的洞穴,只有朦胧的烟雾在缭绕。毋庸置疑地,这是个堕落至糜烂的地方,穿著暴露的女人,狂放烂醉的男人,东倒西歪的酒瓶,遍地凌乱的垃圾,令人作呕。
凌霄厌恶地蹙起眉头,避开一个醉鬼的横冲直撞,隐匿在角落搜寻季子祺的身影。
但想在这种环境中找人是不容易的,凌霄四张望,终於确定目标并不在其中,正当他纳闷之时,发现酒吧里竟还有道暗门。
当凌霄找到季子祺时,时间已经过去良久。
拿到暗门背後,全是一间间的包厢,凌霄是在走廊尽头的公用洗手间发现他。当时季子祺跪在某个男人的跨下,虽然只能看见他的背影,但前後晃动的脑袋,还有男人急促的喘气声,足够让凌霄知道他们龌龊行径。
“龙哥,不要在这里……”季子祺用沙哑的声音说。
“怎麽?现在变得矫情了?被人上还要挑地方。”
面对气势汹汹的龙哥,季子祺露出讨好的笑容:“不敢,还不是怕被龙哥的手下看到,免不了一顿取笑。”
“少说废话,转过去脱裤子!”
季子祺为难的看著他:“龙哥,行行好,换个地方,一会保准把你伺候好。”
猝不及防被扇了一个耳光,季子祺捂住脸,不敢再反抗,眼睛蒙上迷离水光,委屈含泪的模样,倒有点楚楚可怜的韵味。龙哥的呼吸加重,咄咄逼人的目光增添些许亢奋,扬起手,毫不留情地掴过去。
“婊子!再罗嗦老子叫人进来干死你!”
凌霄站在走廊转角的阴影,将两人的对话一字不漏的听完,片刻,再没有听到龙哥的声音,而是季子祺的阵阵淫声浪语。
或许这是个好机会,他掏出烟点燃,然後正大光明地走进厕所。
龙哥和季子祺正打得火热,谁也没注意到洗手盆旁边多道人影,凌霄放轻脚步,像幽灵般无声无息的靠近。确定厕所里再无别人之後,凌霄拉开风衣拉链,握住别在腰後的瑞士刀,他屏住呼吸,等待下手的时机。
只要先从後方割断龙哥的气管,凌霄有把握立即掐住季子祺的脖子,让他再也发不出声音,解决两个人後,便趁著尸体被发现之前的时间离开现场。
计划很完美,一切都很妥当,但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老大,你在不在里面?”
外面突然传来喊声,季子祺吓得差点从马桶盖摔下来,连忙挣扎,想要推开仍扣住他腰律动的龙哥。
“别乱动!”龙哥揪住他的头发,吆喝道:“叫什麽叫!老子在打炮!”
季子祺的头皮被扯得生痛,本能地扭动,想要摆脱现状。龙哥骂句粗话,更凶猛地进攻起来,肉体的碰撞声和哀号声回荡在厕所里。
“老大,你爽完赶紧出来,洪帮的人来了!”
听外面的人远去的脚步声,凌霄只犹豫三秒,便选择撤退,毕竟在随时都会有人进入的厕所里行动,变数太多。他今晚的收获,便是无意中看到龙哥那张因为欲望而显得狰狞的脸,眉骨有道刀疤,做爱的时候,那股狠劲仿佛要杀人。
凌霄虽然离开乌烟瘴气的酒吧,但他没有走远,而是倚在灯柱上抽烟,难得季子祺的行为模式发生变化,他想看看接下来会如何。
今晚的天空很暗,宛如黑色的帆布,遮住月亮和星光。
凌晨酒吧打烊後,客人两两三三地走出来,霓虹灯也熄灭,狂放过後只剩死寂。
季子祺是由一个凌霄没见过的人搀扶著,脸色异常的苍白,妆也已经掉,两人站在路边交谈,过了很久,才终於拦到一辆计程车,然後他脚步虚浮地跨进车里。
凌霄一直垂著头看地面,直到计程车的後尾灯远到无法看清,才抬起头来。天生嗅觉敏感的他不会记错,刚才季子祺路过时,空气中飘荡著一股熟悉的味道,血的味道。
凌霄是个老古董,许多日新月异的高科技产品他都不会用,连最基本的手提电话也没有,唯一长期使用的电器,便是联系经纪人的笔记本电脑。
此时,电脑屏幕中弹出对话框,一张让他讨厌的面孔骤然出现。
“任务还没有完成吗?看来你的效率下降了。”
凌霄看著那张绘眉涂唇的男人脸,冷冷地问:“这任务有期限吗?”
“有。”
“多少?”
“等一下。”经纪人离开电脑,过一会儿,再出现时手里拿著文件夹,说:“三个月,时间还非常充足。”
“那就行了。”凌霄打算结束通话。
“宵,你好无情,我们合作那麽多年,至少要来个飞吻……”
凌霄不为所动,果断地按下键盘,他点燃烟,才吸一口,经纪人便再度出现在屏幕中。
“宵,我正在夏威夷度假,你赶紧完成任务过来陪我吧,这里有阳光和海滩,还有投怀送抱的我。”
凌霄蹙起眉头:“金,我对人妖没兴趣。”
“我可以为你去隆胸。”经纪人眨眨眼说。
“多谢,请顺便变性吧。”
“讨厌呀…人家还在为当男人或女人之间摇摆,这真是个绝世难题,你要再给我多点时间。”经纪人说。
凌霄的嘴角抽搐著,这他没有切断通话,而是直接将电脑关闭。
香烟,一点一点燃尽,密封的房间中,烟雾挥散不去。
对於凌霄来说,金不仅仅是他的经纪人,同时还是恩人和老师。但他讨厌金,整整讨厌十多年,已经成为习惯,每当看到那张不男不女的脸时,汗毛会自动竖起来。
他和金的关系很奇妙,比起师徒,他们更像仇人。从前金在训练凌霄的时候,简直是往死里折腾他,常在他累得几乎虚脱时,用脚踩住他的头,骂他是没用的东西。
在那段地狱式训练的岁月里,凌霄便是以干掉金为目标,抱著这种怨念,逐渐成长为合格的杀手。
但当他出师後,金的性情大变,不,正确来说是金对待他的方式改变,从一名严师变成流氓。
金常常这样说:“宵,别在我面前抽烟,小金金会硬起来的。”
如今的凌霄已经没有杀掉他的欲望,但被另外一种更强烈的欲望代替,很多时候,他想阉割这个变态。
今晚运气不错,季子祺遇到慷慨的客人,吃一顿五星级酒店的自助大餐,还拿不少小费,所以他决定提前下班。
从夜阁回家的途中,季子祺很少会搭车,他更喜欢步行的方式。凌晨时分的城市很安静,人烟稀少,一盏盏路灯接连伸延,指引他的归途。
宁安街有间新开张的模型店,虽然已经打烊,但橱窗的灯仍然亮著,透明的玻璃後面,安放著泰姬陵模型。季子祺停住脚步,痴痴地凝望著橱窗,很久,也未曾动过。
模型虽然是用塑胶制作的,但每个细节都非常完美,中央是八角形陵墓主体,高耸饱满的穹顶,前面有十字形喷泉水池,四角分别矗立著圆塔。
这座模型的体积仅是原著的千分之一,只有两个平方米大小,精密和完美的结合,散发著印度穆斯林建筑艺术的磅礴气势。
季子祺看到标价牌,很贵,足够普通上班族整个月的薪水,他收回恋恋不舍的目光,转身,单薄的身影没入黑夜中。
阴魂不散的凌霄远远跟在季子祺身後,经过刚才他停驻的橱窗,只扫一眼标价,便毫无兴趣地继续跟踪。
泰姬陵的模型虽然不便宜,对季子祺而言不过是几个晚上的小费,对凌霄更是一任务的零头,但他们都没有用钱去买,但这座模型却在未来的某天,以特殊而辗转的方式被他们拥有。
或许,一切都是注定。
“你不要命啦!”阿宝将季子祺从包厢里搀扶出来,气愤地骂:“这种变态客人都接,我看你是活腻了!”
季子祺虚弱地笑笑,说:“别这样,上门都是客,总不能砸了夜阁的招牌。再说王总的嗜好是特别些,但完事後还算体贴,给的小费也多。”
“呸!出来卖的见多了,没见过你那麽敬业的。”
“谢谢夸奖。”季子祺厚颜无耻的答。
“你……”
阿宝正想好好教训他,却被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打断,季子祺接通电话後,连道几声好後,挂断电话便推开他,自己扶住墙走。
“喂,你还要去哪?我送你回家休息吧。”阿宝追上去说。
“不用了,有熟客找我呢,你帮我传话给领班,告诉他今晚我不回夜阁了。”
阿宝气得几乎跳脚,凶巴巴地瞪著他。
季子祺转过头,微微地笑,说:“别担心,我有分寸的。”
他的五官只算清秀,胜在肤色白皙,眉眼间略带疲惫和倔强,笑容却是明朗的,像海平线上的骄阳,顷刻便驱散阴暗,映出粼粼波光。
阿宝不由自主地点头,目送他离去。
好一顿颠簸过後,季子祺来到上的酒吧,他呼吸,尽量忽略身体的不适,无视耳边的喧闹,穿越放纵声色的人群,轻车熟驾地走进暗门。
很快,他来到走廊的包厢前,推开门,一脸阿谀地唤:“龙哥。”
坐在沙发正中间的男人挑动残缺的眉毛,朝他勾勾手指,季子祺便向前去,亲昵地坐在龙哥大腿上,整个人依附在他的胸膛。
这副乖巧的模样让龙哥很满意,眯起眼,把玩他耳後的卷发,包厢里的人比平日更多,气氛却很凝重。
季子祺此时才注意到,沙发前的玻璃茶几上有个透明胶袋,里面装著鲜血淋淋的断掌,手腕的切口非常整齐,连筋骨和血管都能看得清楚。他连忙别开眼,脸色煞白,僵硬地瘫在龙哥怀里。
“不好意思,把你的小情人吓到了。”
说话的男人坐在对面,翘起二郎腿,从头到脚皆是嚣张跋扈的气息,惟独那双眼锐利如鹰隼。
龙哥捏住季子祺的下颚,问:“你害怕吗?”
他死命地摇头,答:“不。”
龙哥揉揉季子祺的脑袋,尔後,气焰高涨地道:“你带这麽个东西到我地盘来,是想吓唬谁?”
男人没有回应龙哥,而是笑嘻嘻看向季子祺,问:“小弟弟,你真的不怕?”
季子祺吞吞口水,挺起胸膛答:“不怕!”
“那如果把你的手砍下来,放在台上凑成一双呢?”
“你在开玩笑吧?”季子祺明显底气不足。
“不是开玩笑。”男人收起嘻皮笑脸,说:“你没到之前,龙哥跟我打了个赌,如果输掉的话,後果就和刚才我说的一样。”
季子祺当场腿软,幸好龙哥搂住他的腰,才没有失态地跌到地上。
“赌、赌什麽?”
“放心,是你最拿手的骰子。”龙哥答。
“那麽开始吧。”男人率先拿起骰盅。
季子祺在夜阁的工作,无非是陪酒和卖身,时间长了,玩骰子的技术自然而然有所提高。还有他为了让客人多叫酒,自己好多拿些提成,也曾苦练过一番。
如今想来是锋芒毕露,被龙哥推到台面当替死鬼,若是赢,便得罪对面不知是何方神圣的那位,输掉的话,断手之余,恐怕龙哥还不会轻易饶了他。
想到这,他恨不得双眼一闭,直接昏厥过去,或许还能死里逃生。
季子祺硬著头皮问:“玩什麽?”
“一颗骰子赌大小。”
话语刚落,包厢里两方人马反应大不相同,连龙哥都皱眉,季子祺更恨了,恨自己刚才嘴快,造成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後果。
男人似乎看穿他的想法,得意地勾起嘴角,晃动手中的骰盅。
“等一下!”季子祺叫住他,说:“按照规矩,你已经选了玩法,那就该我做庄家,如果双方点数相同,就算是庄家赢。”
男人愣住片刻,笑道:“好,看来你还有点小聪明。”
季子祺尽量不去看那令人发指的断掌,拿起骰子放进骰盅里,摇几下,便盖在茶几上。
比起他的严谨,男人只是用指头捏住骰子,令它在茶几上转动起来,他的运气不坏不好,骰子停下时,正好是红色的四点。
虽然季子祺刚才为自己争取到一点优势,但他并不乐观,输赢的几率都是五成,只能靠上天庇佑。
当揭开骰盅时,季子祺的思绪是抽离的,他没有立刻去看自己摇到几点,而是在想,如果输掉的话,能不能跟龙哥或对面的男人求情,留下自己的右手。
直到龙哥在他脑门上拍一下,季子祺才恍然回神,对上龙哥带有得意的眼睛,便有种劫後余生的感觉。低头一看,非常巧,他的骰子也是四点。
“龙哥,等下我就把人送回来。”男人站起身,又说:“不过…若是以後再有人到我的赌场里浑水摸鱼,可没那麽幸运。”
“不劳费心,我自会管教。”龙哥沈下脸说。
男人点点头,看了季子祺一眼,道:“这小子挺有意思,龙哥若是哪天不要,便送来给我玩玩。”
说完,带著手下大摇大摆地离去。
龙哥不予置否,冷冷地看向季子祺,只见他动也不动的,直盯著眼前的骰子,眉头紧锁,表情是道不出的复杂。
到底是没见过世面的孩子,怕是吓坏了,龙哥难得宽容地抚摸他的背,算是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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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赌徒
凌霄是个老古董,许多日新月异的高科技产品他都不会用,连最基本的手提电话也没有,唯一长期使用的电器,便是联系经纪人的笔记本电脑。
此时,电脑屏幕中弹出对话框,一张让他讨厌的面孔骤然出现。
“任务还没有完成吗?看来你的效率下降了。”
凌霄看著那张绘眉涂唇的男人脸,冷冷地问:“这任务有期限吗?”
“有。”
“多少?”
“等一下。”经纪人离开电脑,过一会儿,再出现时手里拿著文件夹,说:“三个月,时间还非常充足。”
“那就行了。”凌霄打算结束通话。
“宵,你好无情,我们合作那麽多年,至少要来个飞吻……”
凌霄不为所动,果断地按下键盘,他点燃烟,才吸一口,经纪人便再度出现在屏幕中。
“宵,我正在夏威夷度假,你赶紧完成任务过来陪我吧,这里有阳光和海滩,还有投怀送抱的我。”
凌霄蹙起眉头:“金,我对人妖没兴趣。”
“我可以为你去隆胸。”经纪人眨眨眼说。
“多谢,请顺便变性吧。”
“讨厌呀…人家还在为当男人或女人之间摇摆,这真是个绝世难题,你要再给我多点时间。”经纪人说。
凌霄的嘴角抽搐著,这他没有切断通话,而是直接将电脑关闭。
香烟,一点一点燃尽,密封的房间中,烟雾挥散不去。
对於凌霄来说,金不仅仅是他的经纪人,同时还是恩人和老师。但他讨厌金,整整讨厌十多年,已经成为习惯,每当看到那张不男不女的脸时,汗毛会自动竖起来。
他和金的关系很奇妙,比起师徒,他们更像仇人。从前金在训练凌霄的时候,简直是往死里折腾他,常在他累得几乎虚脱时,用脚踩住他的头,骂他是没用的东西。
在那段地狱式训练的岁月里,凌霄便是以干掉金为目标,抱著这种怨念,逐渐成长为合格的杀手。
但当他出师後,金的性情大变,不,正确来说是金对待他的方式改变,从一名严师变成流氓。
金常常这样说:“宵,别在我面前抽烟,小金金会硬起来的。”
如今的凌霄已经没有杀掉他的欲望,但被另外一种更强烈的欲望代替,很多时候,他想阉割这个变态。
今晚运气不错,季子祺遇到慷慨的客人,吃一顿五星级酒店的自助大餐,还拿不少小费,所以他决定提前下班。
从夜阁回家的途中,季子祺很少会搭车,他更喜欢步行的方式。凌晨时分的城市很安静,人烟稀少,一盏盏路灯接连伸延,指引他的归途。
宁安街有间新开张的模型店,虽然已经打烊,但橱窗的灯仍然亮著,透明的玻璃後面,安放著泰姬陵模型。季子祺停住脚步,痴痴地凝望著橱窗,很久,也未曾动过。
模型虽然是用塑胶制作的,但每个细节都非常完美,中央是八角形陵墓主体,高耸饱满的穹顶,前面有十字形喷泉水池,四角分别矗立著圆塔。
这座模型的体积仅是原著的千分之一,只有两个平方米大小,精密和完美的结合,散发著印度穆斯林建筑艺术的磅礴气势。
季子祺看到标价牌,很贵,足够普通上班族整个月的薪水,他收回恋恋不舍的目光,转身,单薄的身影没入黑夜中。
阴魂不散的凌霄远远跟在季子祺身後,经过刚才他停驻的橱窗,只扫一眼标价,便毫无兴趣地继续跟踪。
泰姬陵的模型虽然不便宜,对季子祺而言不过是几个晚上的小费,对凌霄更是一任务的零头,但他们都没有用钱去买,但这座模型却在未来的某天,以特殊而辗转的方式被他们拥有。
或许,一切都是注定。
“你不要命啦!”阿宝将季子祺从包厢里搀扶出来,气愤地骂:“这种变态客人都接,我看你是活腻了!”
季子祺虚弱地笑笑,说:“别这样,上门都是客,总不能砸了夜阁的招牌。再说王总的嗜好是特别些,但完事後还算体贴,给的小费也多。”
“呸!出来卖的见多了,没见过你那麽敬业的。”
“谢谢夸奖。”季子祺厚颜无耻的答。
“你……”
阿宝正想好好教训他,却被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打断,季子祺接通电话後,连道几声好後,挂断电话便推开他,自己扶住墙走。
“喂,你还要去哪?我送你回家休息吧。”阿宝追上去说。
“不用了,有熟客找我呢,你帮我传话给领班,告诉他今晚我不回夜阁了。”
阿宝气得几乎跳脚,凶巴巴地瞪著他。
季子祺转过头,微微地笑,说:“别担心,我有分寸的。”
他的五官只算清秀,胜在肤色白皙,眉眼间略带疲惫和倔强,笑容却是明朗的,像海平线上的骄阳,顷刻便驱散阴暗,映出粼粼波光。
阿宝不由自主地点头,目送他离去。
好一顿颠簸过後,季子祺来到上的酒吧,他呼吸,尽量忽略身体的不适,无视耳边的喧闹,穿越放纵声色的人群,轻车熟驾地走进暗门。
很快,他来到走廊的包厢前,推开门,一脸阿谀地唤:“龙哥。”
坐在沙发正中间的男人挑动残缺的眉毛,朝他勾勾手指,季子祺便向前去,亲昵地坐在龙哥大腿上,整个人依附在他的胸膛。
这副乖巧的模样让龙哥很满意,眯起眼,把玩他耳後的卷发,包厢里的人比平日更多,气氛却很凝重。
季子祺此时才注意到,沙发前的玻璃茶几上有个透明胶袋,里面装著鲜血淋淋的断掌,手腕的切口非常整齐,连筋骨和血管都能看得清楚。他连忙别开眼,脸色煞白,僵硬地瘫在龙哥怀里。
“不好意思,把你的小情人吓到了。”
说话的男人坐在对面,翘起二郎腿,从头到脚皆是嚣张跋扈的气息,惟独那双眼锐利如鹰隼。
龙哥捏住季子祺的下颚,问:“你害怕吗?”
他死命地摇头,答:“不。”
龙哥揉揉季子祺的脑袋,尔後,气焰高涨地道:“你带这麽个东西到我地盘来,是想吓唬谁?”
男人没有回应龙哥,而是笑嘻嘻看向季子祺,问:“小弟弟,你真的不怕?”
季子祺吞吞口水,挺起胸膛答:“不怕!”
“那如果把你的手砍下来,放在台上凑成一双呢?”
“你在开玩笑吧?”季子祺明显底气不足。
“不是开玩笑。”男人收起嘻皮笑脸,说:“你没到之前,龙哥跟我打了个赌,如果输掉的话,後果就和刚才我说的一样。”
季子祺当场腿软,幸好龙哥搂住他的腰,才没有失态地跌到地上。
“赌、赌什麽?”
“放心,是你最拿手的骰子。”龙哥答。
“那麽开始吧。”男人率先拿起骰盅。
季子祺在夜阁的工作,无非是陪酒和卖身,时间长了,玩骰子的技术自然而然有所提高。还有他为了让客人多叫酒,自己好多拿些提成,也曾苦练过一番。
如今想来是锋芒毕露,被龙哥推到台面当替死鬼,若是赢,便得罪对面不知是何方神圣的那位,输掉的话,断手之余,恐怕龙哥还不会轻易饶了他。
想到这,他恨不得双眼一闭,直接昏厥过去,或许还能死里逃生。
季子祺硬著头皮问:“玩什麽?”
“一颗骰子赌大小。”
话语刚落,包厢里两方人马反应大不相同,连龙哥都皱眉,季子祺更恨了,恨自己刚才嘴快,造成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後果。
男人似乎看穿他的想法,得意地勾起嘴角,晃动手中的骰盅。
“等一下!”季子祺叫住他,说:“按照规矩,你已经选了玩法,那就该我做庄家,如果双方点数相同,就算是庄家赢。”
男人愣住片刻,笑道:“好,看来你还有点小聪明。”
季子祺尽量不去看那令人发指的断掌,拿起骰子放进骰盅里,摇几下,便盖在茶几上。
比起他的严谨,男人只是用指头捏住骰子,令它在茶几上转动起来,他的运气不坏不好,骰子停下时,正好是红色的四点。
虽然季子祺刚才为自己争取到一点优势,但他并不乐观,输赢的几率都是五成,只能靠上天庇佑。
当揭开骰盅时,季子祺的思绪是抽离的,他没有立刻去看自己摇到几点,而是在想,如果输掉的话,能不能跟龙哥或对面的男人求情,留下自己的右手。
直到龙哥在他脑门上拍一下,季子祺才恍然回神,对上龙哥带有得意的眼睛,便有种劫後余生的感觉。低头一看,非常巧,他的骰子也是四点。
“龙哥,等下我就把人送回来。”男人站起身,又说:“不过…若是以後再有人到我的赌场里浑水摸鱼,可没那麽幸运。”
“不劳费心,我自会管教。”龙哥沈下脸说。
男人点点头,看了季子祺一眼,道:“这小子挺有意思,龙哥若是哪天不要,便送来给我玩玩。”
说完,带著手下大摇大摆地离去。
龙哥不予置否,冷冷地看向季子祺,只见他动也不动的,直盯著眼前的骰子,眉头紧锁,表情是道不出的复杂。
到底是没见过世面的孩子,怕是吓坏了,龙哥难得宽容地抚摸他的背,算是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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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杀戮
今天是个好日子,农历三月二十七,破日,诸事不宜。
凌霄拿著手帕,认真地擦拭手中的托卡列夫,金曾说过,枪是杀手的第二生命。
金喜欢尝试各种新型武器,他却对这把前苏联生产的手枪情有独锺。虽然外表平实,但胜在性能好,它所发射的子弹,一旦打中人体的重要部位,必死无疑。
托卡列夫的爆发力和冲击力,能将穿透人类的肋骨,并且会造成大量出血,是世界上同口径枪弹中威力最大的枪械。
清除烟垢後涂抹保养油,凌霄放下手帕,目光柔和,翻来覆去的查看成果,才满意地放进枪套中。他穿起黑色风衣,用手挽起坠落在饱满额头的刘海,戴上灰色鸭舌帽。
临出门前,他又倒回去,从抽屉中拿出他的第三生命,含有浓烈焦油和尼古丁的香烟。
记得十四岁那年,凌霄饿了两天两夜,金将他与一个失去行动能力男人关在密封的地下室里,只提供冰冷的水。
直到那天才知道,原来他所遭遇的严苛训练,竟是为成为杀手而准备的,晴天霹雳。
饥饿的空虚感逐渐吞噬他的理智,金没有逼他,只用最残酷的方式让他做出选择,是被活活饿死,抑或是用人命换一顿果腹。
金甚至连武器也没有给他,凌霄只能用自己的双手,扼紧男人的脖子,感受到皮肤温暖的触感,还有生命消逝的过程。男人不断地抽搐著,表情狰狞,眼珠子突出,束缚在身上的铁链阵阵作响,那清脆的碰撞声,还有男人喉咙里发出绝望的嘶吼声,让他这辈子也忘不掉。
当金推开地下室的铁门时,凌霄跪在尸体旁边,眼神空洞,双手不断地颤抖。金含笑向前,递上一根烟,从此,他便堕落在烟雾弥漫的世界里,迷失方向,无法看清未来。
金说,杀人和吃饭一样,习惯就好。
佛说:有其因,必有其果。
如过季子祺赢得赌局是因,那得到的果便是勾起龙哥的兴趣。
他的地位并没有提高,待遇也没有改善,在龙哥眼里还是下贱的男妓,想骂便骂,要打便打。至於最近频频找他的原因,其一,便是看他顺眼许多,有人惦记的葡萄总是特别甜,其二,季子祺最近实在乖巧,在他面前更是百般讨好。
比如一巴掌掴过去,季子祺缓过痛来,还会可怜兮兮地撒娇。每当这时,龙哥总感觉心中有股邪火,也不管场合,扒下裤子就把他给就地正法。
“龙哥…轻一点啊!”
“轻一点?轻一点你有感觉吗?小骚货!”龙哥的语气和动作同样凶猛。
季子祺不可抑制地发抖,红著眼喊:“好疼,轻点啊……”
偌大的包厢里,多余的人早已识趣地退出,季子祺趴在沙发上,左腿被越抬越高,身体弯曲至难以承受的弧度,痛得泪眼朦胧。
龙哥喘著粗气,用手在早已斑驳的臀掐一把,感受到温暖的内部更是紧窒,夹得他遍体舒畅,不由低头咬住季子祺的耳,奔腾到欢快的顶点。
待他完全泄出时,柔软的耳垂已留下血红齿印。
将自己的欲望抽出,扯下带有红丝的避孕套,随手扔进垃圾桶後,便点根烟仰靠在沙发上。
比起龙哥的惬意,季子祺狼狈得多,哆哆嗦嗦地套好裤子後,便转过身,握住他半软的男根,用唇舌清理残留的精华。
龙哥随口问:“怎麽回事?”
见到他赤裸的上身布满伤痕,交错的斑斓青紫色,落在白皙的肌肤,像幅晕开的水墨画。
“客人留下的。”
“什麽客人比我还狠?”龙哥又问。
“是王总……”季子祺小心翼翼地答。
龙哥用鼻子哼一声,抖落烟灰,阴影下,他的面孔看不出喜怒。
在酒吧的地下停车场,光线微暗,数百平方米面积,因为只有孤零零几辆车而显得空旷。
龙哥对季子祺的态度仍一如既往的恶劣,若非要挑出和之前不同的好来,就是酒吧打烊後会顺便捎他回市区。虽是小事一桩,也足够让他受宠若惊。
所以当季子祺坐进车里时,连安全带也没有扣,将身体尽可能的缩蜷一旁,生怕惹得龙哥不高兴,把他扔下车去。
车门“砰”地一声关上,不需要吩咐,车厢便开始晃动,周围景物倒退。
“龙哥,这几天我暂时不能陪你了。”季子祺说。
正闭目养神的龙哥讽刺道:“难道是例假来了?还是有金主连包你几天?”
“才没有……”
“那是在吊我胃口?”
“不敢。”季子祺惶恐地说:“就是清明快到了,我想去给亲人扫墓。”
龙哥睁开眼,看到季子祺整个人缩在後座,估计身上痛得厉害,隐忍地咬住唇,却用期盼的眼神望著自己。
他伸过手去,一下便捏住季子祺的下巴,说:“看来你真的学乖不少。”
季子祺吸吸鼻子说:“龙哥,求你了,让我去吧。”
“嗯。”龙哥淡淡应了声,目光掠过车窗外,然後挺直腰杆说:“虎子,你把车往哪开?”
季子祺转头望向窗外,发现漆黑一片,连路灯也没见著,表示车子正往远离人烟的地方行驶。还没明白发生什麽事,但见到龙哥警惕的表情,两条残缺的眉毛拧成死结,他不由地打个冷颤。
没有听到回答,龙哥正想发难时,车很突然地刹停,突如其来的冲力使得後座的两人都一个趔趄,季子祺更是摔下座位。
接下来发生的事,就像电影画面那样。驾驶位伸出一只握枪的手,然後连续不断地扣下扳机,在封闭的车厢里,枪声几乎把耳膜震破。
开枪的人计算很精准,每枪都打在不同的位置,後座的靠背上留下一列弹孔。龙哥腹部已经中弹,他捂住不断冒血的伤口,掏出枪来还击。
季子祺吓得傻掉,连呼吸也忘记,唯一能想到的是,如果刚才他扣好安全带,又或者他没有摔下座位,後果会怎麽样。
毋庸置疑的,他,会死!
枪声仍断断续续地响起,像野兽在咆哮,仿佛要撕破黑夜。
龙哥痛叫一声,再中枪,温热的血喷得到都是。虽然龙哥中弹的是大腿,但不断涌出的血液夺走他的力气,使他整个人倒在後座。
季子祺看到冒充司机的杀手站起来,举起枪,正打算给龙哥最後一击。他猛然一惊,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使出吃奶的力气扑上去。
鲜血的气味,死亡的恐惧,还有求生的本能,激发季子祺疯狂的举动。
杀手似乎没料到他会反抗,被季子祺撞得失去重心,两人在狭小的车厢里纠缠,最後不知如何踩到油门,电光火石之间,车子以高速向前飞驰,壮烈地冲向路边的石坡。
这时,翻天覆地般的震荡,让整个世界都颠倒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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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威逼
每个人都怕痛,是天性,也是弱点。
季子祺还记得小时候,用压岁钱买双滚轴的溜冰鞋,穿上以後才几分锺,门牙便被硬生生嗑掉。那时母亲手忙脚乱地安慰他,祖母会又气又急的责骂。
当他再长大些,新的门牙已经长出来以後,又不知死活的学骑自行车,很快连人带车翻倒在台阶下。大哥他从地面扶起来,妹妹会嘟起嘴,边轻轻向他膝盖的擦伤吹气,边奶声奶气地叨念,痛痛飞走。
季子祺已经不记得当时有多痛,如果不是膝盖留下疤痕,母亲留著那颗残缺的门牙,仿佛他从来没有受过伤。
很多很多年以後,季子祺很怕痛,也很怕再受伤,因为痛楚会像现在一样提醒他,过去的日子将永不复返。
他不愿睁开眼,不愿面对。
“混蛋,醒了就别装睡!”阿宝在病房里大呼小叫。
季子祺没好气地说:“你当我死了吧,记得准备好帛金。”
“你真醒啦,我还以为你眼皮抽筋呢,既然醒了为什麽不睁开眼?”
“我的脸有没有毁容?”季子祺问。
“没有。”
“我的四肢还健全吗?”
“健全。”
季子祺松口气,总算是肯睁开眼睛,四周白的一片,他好些时间才能看清东西。秃顶的医生带著护士走过来,宣布他有中度脑震荡,身上有多擦伤,三根肋骨断裂。
“我有看今天早上的新闻,车都撞成废铁了,都撞不死你这个祸害,老天没眼啊!”阿宝忍不住插话。
季子祺嬉皮笑脸地说:“本大爷乃天煞孤星,连阎王都不敢收。”
“少来,你就是一个扫把星。”阿宝靠近,用手指戳在他胸膛上。
“滚!”
季子祺吃痛的骂,想用巴掌拍开他,发现自己右手完全没知觉,转头一看,才知道自己整只手掌都被纱布裹住。
“我的手怎麽了!”季子祺问。
他从床上坐起来,激动得眼眶发红。阿宝吓一跳,他从来没见过季子祺像现在这样,不禁收起嬉戏的表情。
“医生!我的手怎麽了!”季子祺大声吼。
医生用公式化的口吻回答:“你的手掌有严重的挤压性创伤,估计是车祸时被夹到,我们已经为你动过手术,现在应该麻醉药的功效还没过去。”
季子祺听完,整个人像漏气的皮球般瘪下来,有气无力地瘫倒在枕头上,眼睛望著雪白的天板,眨也不眨。
“别太担心了,虽然你的右手神经受到损伤,但要等一段时间才能知道结果,或许并不会影响到以後的日常生活。”护士安慰他说。
“是啊,是啊,没什麽大不了的,杨过没有整只手还当大侠呢。”阿宝也说。
季子祺沈默良久,才问:“当时车上还有其他人,他们怎麽样了?”
“他们?新闻说当时车上只有两个人,难道是我记错了?”阿宝纳闷地道。
“才两个人麽……”季子祺喃喃自语片刻,又问:“那另外一个人的情况怎麽样了?”
“身中多枪当场死亡,一看就知道是黑社会仇杀,你什麽时候惹上这样的客人?我都快被你吓没半条命了,以後要小心……”
季子祺闭起眼,打断他唠唠叨叨话语。
“我累了,你先回去吧。”
廉价的出租房里,小得一眼足以看完,窗户贴满报纸,落地灯在角落里的微微发亮。
在洗手盆的镜子前,凌霄用冷水洗去脸上早已干枯的血迹,他用单脚伫立,在心中狠狠地诅咒某个该死的男妓。
额头又开始往外冒血,他用毛巾捂住伤口,一瘸一拐地走出浴室。在凌霄多年的杀手生涯中,向来以谨慎低调准则行事,从未曾试过这般失败的滋味,没能顺利的完成任务之余,还弄得自己如此狼狈。
他用嘴角叼住香烟,开始反思失败的原因。首先,是他调查得不够详细,没有想到龙哥会随身带枪,其,是他的选择失误,对於已经受重伤的龙哥,更应该先杀掉季子祺。
凌霄意识到,或许是这两年任务太过顺利,使他丧失危机感。
金说,一个合格的杀手,并不是无所畏惧,相反,要有随时丧命的恐惧感。
凌霄之前并不以为然,但事实证明,金是对的,从来都是对的。
看著那条因为被他强行拔出来而受伤的腿,他喉咙干涩,舔舔裂开的嘴角,感觉到失去已久的恐惧同时,还感到身体里的血液在沸腾。
他已经迫不及待,再重温杀戮的快感。
面对警察厌不其烦的盘问,季子祺唯有打起精神应付。被问得最多的问题是:
你和死者是什麽关系?
刚开始,季子祺答:“普通朋友。”
再後来,他说:“我不是黑社会成员,只是认识他而已。”
到最後,他受不了地喊:“是娼妓和嫖客的关系,你们满意了麽?”
病房陷入沈默中数秒後,新一轮的盘问又再度展开, 这,警察重复要求他描述凶手的外貌和特征。
“我不记得了,真的,当时我以为自己要死了,害怕都来不及,根本就没仔细记下凶手的模样,你们要是不信我也没办法。”季子祺万般无奈地道。
当日落西山时,他用左手提起笔,在口供书上歪歪扭扭的写下大名,精神萎靡,比整夜纵欲过度还要疲惫。
姑且不说警察是否相信季子祺的供词,早已有其他人盯上了他。
当凌霄难得褪下一身黑衣,穿起白大褂,在凌晨时分大摇大摆地进入病房时,才发现人去楼空。根据凌乱的被褥,碎裂在地板的水杯,他判断,季子祺是被强行掳走的。
他将口袋里的注射器拿出来,脱下口罩和橡胶手套,用外套包裹好,一股脑门地塞进垃圾桶里。迅速地离开医院後,凌霄的小腿隐隐作痛,带伤上阵竟还扑个空,晦气。
焚香的气味充斥著鼻腔,眼罩被摘下後,首先看到的是关云长的尊容,本该是正义凛然的神像,因为两盏暗红壁灯的折射,有种说不出的阴森。
“小弟弟,我们又见面了。”
说话的正是上与他赌骰子的男人,面带微笑,双手随意插在裤袋里。
但季子祺轻松不起来,他虚张声势地道:“我告诉你们,绑架是犯法的!”
他刚闭起嘴巴,便被猝不及防踹一脚,将他从医院绑架到这的其中一个男人骂骂咧咧地道:“瞎了你的狗眼!敢这麽跟向南哥说话。”
那脚刚好踹到季子祺的小腹,他痛得浑身哆嗦,也不敢再放肆,气若游丝地叫唤:“向南哥……”
此时此刻,不能怪季子祺懦弱。凡是他这类边缘人,靠偏门赚钱维生的,难免懂得比普通百姓多些。
陈向南,也算是个传奇人物。那段腥风血雨的光荣事迹暂且不提,单凭年仅三十便成为双龙会的第二把交椅,上能压住德高望重的叔伯,下能镇住牛鬼蛇神似的喽罗,少点本事和魄力都不可。
季子祺觉得自己真是瞎了狗眼,惹恼这样的人,多少条命都不够赔。
“别紧张,就当是请你来聊聊天。”男人顺手拉过椅子,坐在他对面,托住下巴问:“在你眼里,龙哥是个怎麽样的人?”
听到“龙哥”两个字,季子祺背後都冒出冷汗来,眼前的陈向南很是和气,仿若在闲话家常,却让他产生难以全身而退的预感。
斟酌片刻,季子祺答:“我和龙哥只是买卖关系,不太清楚他的为人,突然发生这种事,我也感到很遗憾。”
“就这样?”
“就这样。”季子祺点头。
陈向南忽然一笑,冷不防地道:“在我的眼里,龙哥就是个死有余辜的人渣,若是他哪天病死了,或是鬼混的时候得了马上风,我放鞭炮都来不及。”
季子祺瞪目结舌,猜不准他的用意。
“可惜啊……”陈向南话锋一转,突然煞气逼人:“他就是再混蛋,也是双龙会的人,绝不能死得不明不白,你懂我的意思吗?”
“这真的不关我事!”季子祺连忙澄清。
陈向南笑眯眯地看著他,觉得季子祺很是有趣。他的身材偏向清瘦,穿著纯白色病服,此时捂住肚子蹲在墙边,露出那双惶恐的眼睛,像极实验室里的白老鼠。
而他本人也是胆小如鼠,稍微凶狠点都能把他吓得发抖,但真的害怕到某个程度时,又会视死如归的反扑。
“放心,我对虐待没兴趣,你就好好想,能想出抓住凶手的线索固然好,想不出,就给龙哥陪葬吧,我也算是尽了做兄弟的本份。”
陈向南拍拍季子祺的肩膀,比起安抚,更像是劝他死心。
“宵,你还要磨蹭到什麽时候?”金不满地问。
凌霄连看也没看视频,漫不经心地抽烟,权当金是透明人。
早就习惯徒弟的忤逆,做师傅的仍厚著脸皮撒娇:“你不在人家好寂寞呀,虽然夏威夷的美女胸部很丰满,摸得多了,还是感觉宵的胸肌比较好。”
“恶心的双性恋。”凌霄没好气地骂。
“哎哟,上帝创造了男人和女人,我怎麽能舍弃任何一种美好呢?”
“祝你早日得艾滋。”
金的脸突然放大,嫣红的嘴唇对准摄像头张合:“如果真有那麽幸运,我会再强奸你一。”
凌霄的脸色难看无比,没搭腔,但眼神已是杀气冲天,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
“啊,不要这样看我,受不了………”
金在那头宽衣解带,涂著丹蔻的手指在自己胸膛游走,坐在椅子上张开双腿,露出饥渴的表情。凌霄阵阵反胃,立即将电脑的电源拔掉。
翌日他再打开电脑时,收到金先前发来的邮件,用尽凄凉委婉的字语,还附带著相片,皆是一滩浊白的液体。
当看到邮件的标题时,凌霄有想暴走的冲动,亮晶晶的粉红色大字闪耀著──我用亿万精虫呼唤你归来!
向南哥在江湖中是出了名的言出必行,金口一开,季子祺果然没有受到任何违反人道主义的待遇。
他被囚禁在类是会议室的地方,桌椅空调配套齐全,甚至还有饮水机,如果能按时提供三餐的话,服务也算是周到。
但事实是季子祺被关一天一夜,除了蟑螂外鬼影也没见著,他右手还包裹住纱布,感觉到伤口在发痒,又不敢擅自拆开来看。
用栽种富贵竹的盆解决生理需要後,季子祺挨著桌脚打盹,正迷迷糊糊之时,被一道人影笼罩。他睁开眼,顿时尖叫出声。
“我长得很吓人麽?”陈向南居高临下地问。
季子祺急忙摇头否认,其实陈向南相貌堂堂,剑眉高鼻,怎麽看也是一表人才。惟独那双眼睛,锋芒太盛,特别是俯视人的时候,有种利刃悬梁的威逼感。
陈向南退後,问:“经过二十四小时考虑,你现在有什麽想说的吗?”
季子祺低下头,战战兢兢地道:“不知向南哥想要知道些什麽?”
“你是唯一见过凶手的人。”
“当时太混乱,车厢里光线不好,我真的记不清。”季子祺说。
“那麽说来是我白费心机了。”陈向南没有质疑他的话,只是露出无奈的表情:“既然你什麽忙都帮不了,就下去陪龙哥吧。”
“不!向南哥,我是真的记不得了,你饶了我吧!”季子祺大叫。
陈向南转身,吩咐道:“找个地方埋了。”
季子祺想要逃跑,刚迈出脚步,便被两个男人扭住双臂,硬生生按到地板上。
“向南哥!我真的没骗你,真的!”季子祺挣扎著喊。
但他那声声歇斯底里的呐喊,完全没有任何作用,即使双脚乱蹬,连鞋子都飞脱掉,但还是像沙袋般被往外拖。
季子祺是真的怕了,憋得脸蛋通红,可在陈向南眼里,他再怎麽折腾,也是一只任人鱼肉的白老鼠。
在他被拖出会议室之前画面,陈向南合掌夹住三柱香,身躯弯曲九十度参拜关羽像,模样很是虔诚。
“我有看到杀手的脸!”他用尽最後的力气喊。
十五分锺後,季子祺坐在椅子上,左手拿著肉松面包,像女人般哭哭啼啼。看得出来他是真的饿极了,边哭边往嘴里塞,鼻涕和泪水满脸都是,他也不管。
“慢点吃,别像饿死鬼似的。”陈向南打趣道。
季子祺把最後那点面包全塞进嘴巴,抹把眼泪,肉松便沾在面颊上,他含糊不清地说:“向南哥…我与你无冤无仇的,你可不能害我……”
他吃得太快,正在不停地打嗝,陈向南不由被他逗笑,说:“活该。”
季子祺吸吸鼻子,指著关二哥说:“除非你对它发誓,一定要保护好我,不然早晚都要死,我倒不如图个干脆。”
陈向南饶有兴味地盯著季子祺看,心想,这只小耗子真是太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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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欲望
季子祺的肋骨愈合得不错,但右手就没那麽幸运了。手背留下硬币般大小的红色疤痕,神经线受创,导致无名指和小麽指不能正常弯曲,用筷子的姿势很不自然。
医生告诉他,只要坚持复健和训练,应该也能恢复到之前八成的水平,像弹琴这类高灵活性的动作是做不来,但起码不会影响到书写和生活能力。
季子祺开心得嘴都合不拢,他认为自己有先见之明,在小时候五八门的梦想中,没有选择音乐这一项。
“笑什麽笑,难道脑袋撞傻了?”领班说。
“你才傻呢!”季子祺白了他一眼。
“没傻就好,现在人手紧缺,别再给我惹出什麽乱子。”
早已习惯他毫无同情心的性格,季子祺对著领班的背影竖起中指,然後正式挂牌接客。
医生宣布他痊愈後,他便立即回到夜阁报到,闻到熟悉的酒气,听到耳边传来浪语笑声,整个人都踏实许多。
记得曾经有段时间,季子祺是非常厌恶夜阁的。这间夜总会隐匿在城市,无牌无匾,门庭看似简陋内里却极尽奢华,连走廊装饰的油画都出自名家手笔,里外根本是两个极端的世界。
他用很长的时间,方能习惯这种醉生梦死的氛围,在这里,最泛滥的是欲望,最贫乏的是情感。这里即是天堂,又是地狱。
“快,跟我走!”阿宝大呼小叫地跑过来,拽起季子祺的手。
“干什麽去?”他问。
“我收到消息,今天有例会,A组的人会全部到齐。”阿宝兴奋地说。
季子祺一听,不用阿宝再费力地拉扯,也自发自觉地加快脚步,任由领班在後面大呼小叫。
夜阁是个复杂至极的地方,若非要形容,便是像座迷雾重重的地下宫殿,外面的人觉得神秘,里面的人感到迷茫。
他没有阿宝的雄心壮志,希望有朝一日能从D组晋升到A组,据闻那得要每个月数十万的业绩,听来都觉得不可思议。
片刻,阿宝已经拉著季子祺跑到地下停车场,周围已经聚集不少人,看来都是为了一睹A组的风采。在停车场有直达贵宾区的电梯,那段不到半分锺的路程,是见到他们唯一的途径。
“来了!”阿宝伸长脖子喊。
果然,陆陆续续有车驶入停车场,数量不多,但每辆都不可小觑,季子祺只认出法拉利与林宝坚尼,另外还有辆黑色的越野车。
最先从车里下来的是个穿著白衬衫,骨架高挑纤细的男生,脸上戴著墨镜。紧跟著下车的还有充满野性的黑发男人和五官邃的混血儿,两人丝毫没有停留,快步地进入电梯。
倒是先下车的那位走向近人群,站在季子祺面前,摘下墨镜,露出淡淡的微笑。
“之前听说你发生车祸,不要紧吧?”
季子祺愣住,看著对方仿佛会说话的秀气眼睛,傻傻地摇头。
“那就好。”说完又握住他曾受伤的右手,惋惜地道:“都留下疤痕了,以後要小心点。”
“苏言。”按住电梯的混血儿催促。
被点到名字的人朝季子祺抱歉的笑笑,然後戴回墨镜,转身走向电梯。
凑热闹的人潮渐渐散开,阿宝惊为天人地望著季子祺,问:“你认识苏言?”
季子祺喃喃地道:“原来他叫苏言。”
手心,尚有余温残留。
但,在这个肮脏而污秽的地方,温暖犹如水月镜,唯有欲望是真实的。
欲望是万恶之源,是丑陋的,扭曲的,它能使人疯狂,使人万劫不复。
欲望犹如寄生虫,令到饲主为喂养它而竭尽全力,但这只虫子会逐渐长大,它的胃口也随之变大,并且永远没办法满足。
眼前便有个活生生的例子。挺著啤酒肚的男人不停喘气,他挥舞手中的皮带,幻想自己是睥睨天下的王者,卑贱的奴隶只能匍匐在他的脚下,苟延残喘。
痛苦而嘶哑的呻吟,以及皮带拍打肉体的声音,都是无比美妙的乐章。男人终於累了,他用皮栓住奴隶的脖子,使劲拉扯,方才跪在地板上摔倒,赤裸的身躯,还有纵横交错的痕迹以令一种姿势呈现。
男人用鞋尖挑起他的下颚,问:“还是不愿意叫主人?”
季子祺的嘴唇颤抖著,却什麽话也没说,最後缓缓地摇头。
“很好!”男人一脚将他踢翻後,坐到沙发上,握紧手中的皮带说:“过来。”
季子祺手脚并用地爬过去,跪在男人的双腿间,拉下裤链後,握住他疲软得像猪肠似的器官伺候著。无论他如何努力地用手指和舌头挑逗,男人始终没有硬过半分,但他依然揪起季子祺的头发,迫使他张开嘴,将自己那根不争气的东西塞进去。
半晌後,还是没有任何进展,男人有点急躁起来,他伸手捏住季子祺的乳头,毫不怜惜地蹂躏著。季子祺痛得泪眼模糊,又不敢紧咬牙关,只能发出咿呀咿呀地痛叫声,像猫似的声音挠得人心痒痒的。
男人的呼吸开始变得急促,有股久违的热浪在身体里流淌,他的眼睛散发出兴奋的光芒,折磨人的手也更加卖力。
季子祺感到嘴里的男根终於有点勃起的迹象,但也只是半硬半软而已,很快,浓烈而带著腥味的液体在他口腔中喷发,那根东西便迅速的疲软。
尽管高潮只有一瞬间,并且感觉不是特别强烈,但也足以让男人闭起眼睛,瘫在沙发上久久回味。
季子祺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吐掉嘴里的东西,然後从爬到沙发上,紧挨著男人,用手轻轻抚摸他的胸膛。
过一会,男人睁开眼,季子祺便自发自觉地拿根烟递到他嘴边,又用打火机帮他点著。
男人用力地吸一口,用手擦去季子祺嘴角的唾液,说:“小祺真是越来越贴心了。”
男人温和的神态,配合他亲昵的举动,如果这画面被不知明细的人看到,还会以为是父慈子孝。
季子祺讨好地笑著答:“应该的,只要王总开心就好。”
“要是早学乖就好了,何必受那麽多苦。”王总用怜悯的语气说。
季子祺的笑容变得有点干巴巴的,他还是坚持笑著,眼神却闪烁不定。
王总此时已经褪去刚才的暴戾,变得像个慈祥的长辈,他原本还想叨念几句,最後还是忍住,抱住季子祺亲吻他的额头。
像往常一样,当季子祺从浴室出来时,王总已经离开了,床头柜留下一叠现金。季子祺拿起钱并没有数,只是从厚度和重量判断,王总对这的服务很满意。他忽然笑了,扬手,看著钞票散开,再轻飘飘地落到地毯上。
季子祺一张张地捡起那些钱,然後又再笑笑,他关好门,走出酒店房间。
在走廊遇到迎面而来的侍应生,他抽出其中几张钞票,大方地递过去,季子祺看著侍应变得殷勤的笑脸想,钱呐,真是个好东西。
天已经快黑了,晚风清凉。
从季子祺走出酒店大堂开始,便有双眼睛紧紧盯著,但他浑然不觉,仍左顾右盼地站在路边截车。
计程车并没有将季子祺直接载到家,而是将他放在离到家还有一段距离的路上。季子祺下车後,强忍住身上的伤痛和胃部的不适,沿著店铺前面的人行道慢慢走。
他进便利店买瓶漱口水後,塞进背包里,又走进相隔不远的药店,从凌霄的角度,看不到他买了什麽东西,但很快就出来。
当再路过模型店时,季子祺停住脚步,在橱窗面前观望著。凌霄等一小会,见他仍是兴致勃勃的模样,便把压低头上的棒球帽,混入人潮中慢慢地接近。
这时模型店的老板走出来,是个年轻的男人,他热情地地推介著商品,只见季子祺和他交谈几句,又摇摇头,随後加快脚步回家。
他并不知晓,自己刚与死神!肩而过。
“宵,你竟然想在大街上动手,这麽冒险的方法根本不像你的风格。”
“闭嘴。”凌霄不耐烦地说。
金仍喋喋不休地道:“你可以潜进目标人物的家里动手,再不行,埋伏在回家的必经之路,我不是教过你,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行动吗?”
凌霄用鄙夷的眼神看著他,金所说的方法,他早已经尝试过。但季子祺的防盗措施做得很好,小区和楼道里又有监控设备,并非是理想的作案场所。
金看出他有难,叹气说:“唉,没想到这会那麽棘手,你耐心点吧,总会找到机会下手的。”
凌霄烦躁地耙耙头发:“他看到了我的脸!”
金石破天惊的认真起来,问:“需要帮忙吗?”
“不,我会尽快解决的。”
“尽快才好,别砸了我的招牌。”金说。
凌霄没有回应,倒在床榻上,交叉双手托住自己的後脑,表情甚是阴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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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埋伏
对於被看到庐山真面目的凌霄来讲,行动已经是迫在眉睫。在一个周末的夜晚,天空下起蒙蒙细雨,凌晨时刻,他像往常那样跟踪季子祺回家。
正值二十四节气中的“回南天”,气候格外的潮湿阴冷,路面皆是浅浅的积水,早晚时分,更泛起薄薄的迷雾。
季子祺撑著张扬的彩色的碎雨伞,他改变了路线,拐入蛋糕店和模型店之间的巷弄里。凌霄犹疑片刻,便加快步伐跟随,两人一前一後在幽黑而四通八达的巷弄中穿梭。
雨势时大时小,凌霄身上的黑色雨衣不断地淌著水,他尽量放轻动作,像软骨的蛇类滑行狙击猎物。在巷子分岔的转角,凌霄紧贴墙壁慢慢探出脑袋,却发现不见季子祺的踪影。
凌霄此刻脑海倏地闪过两个字,危险。
就在须臾之间,前後方都传出来势汹汹的脚步声,毋庸置疑的,凌霄遭到埋伏。
在武器和身手上,凌霄是占有优势的,一过招,他便知道对方只是些下三滥的黑社会打手,虽穷凶极恶,但没有受过专业训练。
可子弹是有限的,身手再好,毕竟数量差异太大,俗语也有讲,蚂多能咬死象。
在狭窄的暗巷里,凌霄的行动范围受到很大限制,他左闪右避不时还击,後背和肩膀还是难以幸免的被长刀砍到。对方似乎一心想要他的命,每当有人倒下,便立即会再有人扑上来。
凌霄将最後三发子弹连续用尽,终於在包围圈里打开缺口,他迅速地拔出匕首,刺入前方举刀的人胸口,然後使出全力,横冲直撞地推著奄奄一息的人往前冲。
见到他用活人当作盾牌,散发出的那股狠劲让其他打手有所顾忌,不过是眨眼之间,凌霄已经用脚踹开被他刺中的人,拔腿便跑。
突然,响亮的枪声传来,凌霄的脚步微微踉跄一下後,消失在朦胧的夜色中。
有个男人利落地从阳台跃下,用命令的语气说:“给我追,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陈向南无视周遭七横八竖的伤员,直盯住凌霄消失的位置,其眸咄咄逼人,其华无坚不摧。
凌霄这辈子,从未如此狼狈过。
不知道自己捱了多少刀,浑身都在痛,腰间被子弹擦过,没个动作都牵扯到伤口,雨衣里,几乎已经全被血水给湿透。
当他筋疲力尽的倒在地上时,被一片鲜W的彩色刺痛眼睛,即使在如此昏暗的环境,也掩不住那五颜六色的缤纷。
凌霄讽刺地想,他还是比较喜欢黑色。
夜阁里,季子祺局促地坐在沙发上,双手规规矩矩的放在大腿,低垂著脑袋。
“这里环境还不错,比龙哥的破烂酒吧强多了。”陈向南说。
季子祺不知该如何回答,恰巧有侍应推门而入,他便抢过托盘,毕恭毕敬地把酒端到陈向南面前。
“你都是这样招待客人的?”陈向南问。
“向南哥。”季子祺忐忑地看著他,说:“你要找我打个电话就行,实在不必大驾光临。”
“谁说我是来找你的。”
“呃?”
季子祺的表情,仿佛是被雷劈到。
“你倒是自作多情。”陈向南端起酒抿一口,放松身体陷入沙发中,戏谑地道:“久闻夜阁的大名,我今天是来找快活的,如果你想留下来伺候,我也不会介意。”
原来陈向南不是来找茬的,明白这点後,季子祺的腰杆直很多,他拍拍胸口说:“向南哥,你可是来对了,稍等一下,我这就给你叫人去,保证让你不虚此行。”
说完,他便迅速地开门,落跑。
陈向南不由啼笑皆非,这人果然是属耗子的。
“向南哥,还用找人跟著他吗?”随他一起来夜阁的心腹问。
“不用,都已经打草惊蛇了。”
“恐怕接下来这小子的境有危险,那杀手必定会报复。”
“那要看他的命够不够硬了。”陈向南微微垂下眼帘,沈思片刻後,说:“即使不能查出幕後黑手,龙哥的仇也必须报,单靠我们自己不行,查出杀手的底细後,钱请个有能力的,尽快了结此事。”
被突如其来的吓一跳,季子祺也没心情再继续等生意,决定提前回家。
他背著挎包,到夜阁附近的餐厅打包外卖,然後看看表,走到路边拦截计程车。临进家门前,季子祺踌躇一阵,呼吸後,才抬脚踏入。
客厅里干净整洁,所有东西都放在原位,季子祺提到嗓子的心稍稍回落,他关上大门,掏出钥匙反锁好。
相比起客厅的洁净,房间里就一塌糊涂。毛巾绷带棉到都是,其中还有些沾上血迹,床上躺著一个人,眼眶泛青脸色灰白,以呈现出频死之相。
季子祺探探他的体温和呼吸,顿时方寸大乱,他看到床单的血迹比出门前更夸张,便知道再这样下去会无力回天。
他可不想这个人死在自己家里,早知如此,倒不如任由他自生自灭。季子祺围著床转两圈,那起挎包和钥匙,像风一样冲了出去。
他从药店里买一大堆东西,又翻出本急救课程的书来,最後终於下定决心,用绣针穿线,然後自己来帮他缝好伤口。
床头的闹锺滴答滴答响著,时间飞逝。
季子祺总算是顺利完成他人生中第一缝合手术,姑且不论成果如何,光是占满血的双手已足够令他反胃。
但床上的人情况仍没有改善,体温越来越低,心跳也开始放缓。季子祺再绕著床兜圈,半晌後,拿出刚才买回来的针筒。
季子祺盯住针筒犹豫,有四分之三的机会赢,到底该不该赌,如果床上的伤患是AB血型,那麽人就算是他亲手杀的。还有个办法,比如马上打电话叫救护车,但很可能会被陈向南知道。
“啊!死就死吧!”季子祺焦躁地大叫。
他将针筒里的空气挤出後,用针头扎进右手胳膊,很快,殷红的液体被抽取出来。然後胆战心惊的输给昏迷不醒的人,第一针血输完,季子祺的动作麻利许多,反正开弓没有回头箭。
大号的针筒,每能抽一百毫升的血液,季子祺总共反复五抽出和输入。他能做的已经做完,接下来是观察伤患的情况。
相互排斥的血型混合会产生凝血,造成血管血堵塞,然後器官因为供血不足而坏死。
是生,或死,唯有听天由命。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透云雾,洒落在客厅里的时候,季子祺被巨响惊醒。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从沙发上坐起来,便发现有个人倒在地板上,手里还握著水果刀。
他打个哆嗦,顿时睡意消散,抬起脚就往那人的身上踹,骂道:“狼心狗肺的东西!”
凌霄虽然虚弱得昏厥过去,但并非全无意识,听到他闷哼的声音,季子祺又再踢多几脚,才认命地把人搬到沙发上。
虽然人已经在自己家里呆两个晚上,但之前忙著疗伤和抢救,所以季子祺都没有细心观察过他。
带著七分好奇三分惶恐,他低头打量这人的相貌,原来杀手是长这个样子的,身材高大并且壮实,轮廓分明额头饱满,五官并没什麽特色。失去血色的嘴唇很厚,冷酷中又带点不经意的脆弱感。
季子祺给出的评价是:人模狗样。
为了不引起怀疑,他只能照常上班。尽量装作和平时一样,偶尔跟领班顶嘴,与阿宝打打闹闹,陪客人调情喝酒,时间过得飞快。
当季子祺再回到家的时候,刚推开门就被勒住脖子,他藏在橱柜里的水果刀,又一出现在眼前。
“这是哪里?”
季子祺不敢乱动,他用颤抖的声音说:“你、你先把刀放下,有话好好说。”
凌霄显然不满意他的回答,手臂用力,勒得季子祺几乎无法呼吸:“埋伏我的是什麽人?你和他们是什麽关系?”
“唔……”季子祺指指自己的咽喉,等对方放松力度,才有气无力地说:“大哥,我是被逼的,你杀死龙哥後,那些人就找上我了。至於为什麽救你,我也是无奈之举,谁知道你死了以後会不会有其他人找我报仇。”
过了好一阵,都没有听到任何回答,季子祺继续说:“我不知道你为什麽要杀龙哥,但那也不关我的事,看在我救你一命,连血都输给你的份上,就放过我吧。”
感觉到背後的压力突然增加,季子祺咽了口唾液,浑身都不自在。他并不知道,凌霄受伤以来滴水未进,身体已经到达极限,刚才挟持他时,不过是在装腔作势。
“把我扶到那边去。”凌霄用刀尖指向沙,又警告说:“不想死的话,就别耍样。”
季子祺依照他的吩咐去做,将人搀扶到沙发上,见到凌霄气息奄奄却又咬牙死撑的模样,顿时再没有顾忌。
他转身便往房间里去,片刻後,手中拿著药盒递过去说:“赶紧吃了。”
见到凌霄用凶狠地眼神瞪著他,季子祺随手将药抛到茶几上:“吃不吃随你,别死在我家里就好。”
凌霄犹豫一下,拿起药盒细看,全是消炎止痛这类常用药品,还有各种维生素片,正正是他所需要的。
当季子祺将打包回来粥端出到客厅时,见到凌霄站在大门前。他上身缠著绷带,仍穿著先前染血的黑色长裤,看似正要离去。
“走好,不送。”季子祺说完,又讽刺他:“你这身打扮真是标新立异,想不引人注意也难,等被那些人抓住时,千万别提起我来。”
凌霄脸色阴沈地看看他,冷哼一声,伸手握住门把。
季子祺气急,骂道:“你这人怎麽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好歹你的命是我救回来的,我可不想白忙一场。还站在那里做什麽,快过来把粥喝了。”
若是平时,遇到敢对他大呼小叫之人,凌霄或许会直接扭断对方的脖子。但他目前的情况难以做到,除了感到阵阵昏眩和乏力外,就连肚子确实饿极,想了想,索性也不再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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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心愿
佛说,一人的痛苦便是众生痛苦,一人的罪孽便是众生的罪孽。
但佛没有说,当痛苦和罪孽结合时,所产生的诱惑,不亚於伊甸园里的禁果,不逊色於溅上鲜血的罂粟。
若是地狱有十八层,夜阁不过是入口,这栋位於半山腰的豪华别墅,才是真正的炼狱。
皮质颈圈栓在白皙的脖子上,银色的钢夹嵌入暗红的乳晕,黑色的麻绳勒紧身体每个可以活动的部位,非常刁钻的捆绑方式,迫使被绑住的人必须保持将头後仰的姿势。
那张高高仰起的脸蛋并不算美W,眉目干净而清秀,本该是看上去让人感到舒心的面孔,因为一枚白色的口枷球而变得淫靡。
王总对自己的艺术品很满意,他拿起橄榄油,均匀地涂抹在季子祺的皮肤上。紧致的小腹,修长的双腿,几经起伏的身躯,在灯光的映衬下,熠熠染上一层灿烂的光泽。
再将震动的假阳具推进男孩的身体里,看到眼前的人痛苦而无助地颤抖著,艰难地维持著跪立的姿态,边承受来自身体的蹂躏,边淌下晶莹的泪水和唾液。
“美,实在太美了,简直就是无可比拟的杰作。”王总叹息道。
他的眸子染上氤氲水雾,隐隐流露出绝望而哀切的神态,像是被诅咒桎梏的罪恶灵魂,盼望著救赎,亦渴望幻灭。
王总迫不及待地摘下口枷,掀开浴袍,掏出自己疲软的男根,塞进那张尚且无法合拢的嘴里。当看到自己那根丑陋的东西在饱满而嫣红的唇间进出,仅靠视觉上的享受便足以令他疯狂。
即使无法真正占有这具年轻的身体,但他仍是高高在上的主宰者。有无数的方式和手段,让他哭泣、让他高潮。
季子祺这三个字,犹如一片逆鳞,不舍得剔除,又刮得他生痛。
“小祺……”
中年男人痴痴呢喃著。他跪倒在红木地板,怀里抱著气若游丝的男孩,凌虐的痕迹布满苍白的躯体,妖冶并且诱人。
呆在别墅的这三天里,对季子祺来说漫长得如三十年。白天,王总是阔绰的金主,慈祥的长辈,温柔的情人,当夜幕降临,便化身为不折不扣的魔鬼。
“小祺,我送你回去吧。”王总说。
“不用,帮我叫辆车就好。”
“可我担心……”
季子祺挤出牵强的笑容,说:“不劳烦王总费心。”
愠意在王总的眼里闪了几个来回,最终被虚伪的笑容掩盖,他放下一张金额丰厚的支票,走出房间打电话叫司机。
别墅虽然奢华,却因为大多数的装饰都是金色,而笼罩著一股俗气,倒十分符合王总暴发户的品味。季子祺握住金灿灿的楼梯扶手,缓缓地逐步而下,到达铺满猩红地毯的正厅时,後背已因为汗水而湿漉漉的。
王总站在格子窗前,目送那道倔强的背影。他想起,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无意中见到在台上致辞的季子祺。一身白色的运动装,单手随性地握住麦克风,面上带著淡淡然的笑容,仿佛浑身都发著光。
当季子祺念到他名字时,掌声响起,他才如梦初醒,锦旗和感谢状掉了一地。身为这所学校的资助商,在接受表彰时,本应是春风得意,偏偏上台前还差点被绊倒。
只因季子祺似笑非笑地看向他,清亮的眼睛里,有著不容认错的轻蔑。
那时的他不过是个为接到工程而四奔走送礼的开发商,讲通俗点,其实就是包工头。手里有多余的钱,便迫不及待的做善事,想要扬名立万,借此挤入上层社会。
时过境迁,他得偿所愿的在这座城市盖起新地标,从点头哈腰的狗腿子摇身一变,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万人景仰。但有些东西,他和季子祺都没变。
例如,他的庸俗,他的轻蔑。
踏入家门,那把频频亮相的水果刀横在季子祺颈间,凌霄用低沈的声音问:“你有什麽为了的心愿?”
季子祺不知是痛傻了,还是吓傻了,竟勾勾嘴角,然後重重的坠倒在地。凌霄杀过很多人,这种情况还是第一遇到,尚未动手,对方却已不省人事。
但,人还是必须要杀的,这点凌霄非常肯定。念在他救过自己的份上,倒可以帮季子祺完成未了的心愿。
这桩生意即使他不做,买凶的人自会另寻他人,季子祺横竖都难逃一劫,若是遇到金这等变态杀手,恐怕死前还被折磨个够。
所以,凌霄认为自己仁至义尽。
这换他将季子祺带回房间,百多斤的重量,对凌霄来说轻轻松松,哪像上迷迷糊糊中被人又拖又扯。
他闻到季子祺身上的血味,也看到浅不一的伤痕,但对於将死之人,凌霄觉得没必要多事。他将椅子拉到床前,用无限耐心等候。
从下午黄昏到夜晚。时间如蜗牛慢慢爬过屋檐,不留痕迹。
季子祺醒来後,眼睛半睁,一脸的茫然,仿佛不知今夕何夕。
“说吧,你还有什麽事未了?”凌霄并未察觉到,自己语气轻了几分。
半晌,季子祺才完全清醒,记起昏倒前发生的事。
他诧异地问:“你要杀我?”
凌霄不答,但眼神已证实一切。
“果然是狼心狗肺。”季子祺没好气地骂,见他仍不为所动,又问:“什麽事你都答应?”
见他点头,季子祺大言不惭地说:“我想要当美国总统。”
“不可能。”凌霄回道。
“我想看你脱光後从阳台跳下去。”
凌霄拿起床头柜上的水果刀,比划两下。
季子祺露总算正经些,低声说:“我要喝可乐姜茶。”
半个小时後,冒著热气的姜茶端到季子祺面前,他捧住马克杯,轻轻地啜一下,浓郁的姜味在口腔里散开。
凌霄站在床边,静静的看著。或许因为橘黄色床头灯的关系,季子祺给人一种柔和的感觉。他喝姜茶的样子很斯文,小口小口的,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鼻尖和额头渐渐泌出细小的汗珠,晶莹剔透。
只是一杯很普通的姜茶,却神奇如圣水,滤去他平日里的轻浮放荡,使得人也随之恰静和乖巧起来,像得到满足後不再闹脾气的孩子。
看著看著,竟不觉入迷,直到季子祺将杯子递还时方回过神。
“喂,姜茶很好喝,谢谢你。”
“我叫凌霄。”他少有的踌躇片刻,说:“你再讲一个心愿吧。”
季子祺说:“我不想死。”
突如其来的雨滴打在玻璃窗,啪地一声,响彻心扉。随著雨势密集,那声音渐渐串成音符,回荡在狭小的房间里。
两人默默地对视著,谁也没再发言。
凌霄这辈子听过许多的求饶声,哀凄的、绝望的、悲切的。可他从来没有听过季子祺这种,认认真真掷地有声,不是软弱的求饶,而是强硬的要求。
他发现,自己竟无法拒绝。
天亮了,雨停了。
凌霄走在湿漉漉的宁安街,穿著季子祺的给的浅蓝色风衣,针织圆帽,因为不太合身,使得高大强壮的他看上去有点怪异。
他停在公交车站的莲蓬下,摸索一番,才确定自己身无分文。
“喂!你是住在这附近的吗?”
几个流里流气的人叫住他,横穿马路从对面街走过来。凌霄低下头,假装没听到他们的声音,加快脚步往前走。
“叫你呢,聋了吗?”
挡住他去路的人染著满头金黄色的发,态度嚣张的开骂。
这些人身上带著浓烈的酒气,看起来像是狂欢了整夜,凌霄厌恶地蹙起眉头,一对四,胜算还是有的。
正当他打算动手时,季子祺突然地跑过来,一把挽住他的手臂,问:“发生什麽事?”
不等凌霄回答,早已有人往地上吐口水,骂道:“呸,大清早就碰到玻璃,这世界都乱套了。”
季子祺堆起笑容问:“各位大哥,你们是双龙会的吧?”
“谁是你大哥。”拦住凌霄的黄毛推他一把,趾高气昂地说:“一看你就是个兔爷。最近这附近不太平,上头要我们注意,有没有形迹可疑的人出没。”
“我们可不是什麽可疑的人。”季子祺连忙解释:“我就住在前面的楼上,平时在夜阁上班,要不信,可以问问你们向南哥。”
不知是夜阁抑或是陈向南的名字发挥作用,几个痞子的态度稍微好转些,只有那“黄毛”依然不甘地骂骂咧咧,但很快被同伴拽走。
“吓死我了,给我靠一下,身上还疼著呢。”季子祺紧挨著他说。
凌霄原本想抽回的手臂停顿住,问:“你怎麽追出来了?”
“我想起你身上没钱,打算给你送来,不过现在看来不用了。”
“为什麽?”
“这里是双龙会的地盘,随时都会遇到他们的人,你还是先跟我回去,等风声过了再作打算。”季子祺说。
凌霄犹豫了,他不习惯接受别人的帮助,但身体还没有康复,刚才短短一段路程,腰间和背後的伤口已经裂开,正隐隐作痛。
“走吧,送佛送到西,救人救到底。”
季子祺俏皮地眨眨眼睛,转过身,踏起一片水,他的步伐略显蹒跚,语气却义不容辞。
後来,在他生命最黑暗的那段时间里,凌霄时常回想,如果当初自己没有跟上季子祺的脚步,那麽他的人生将会如何。
答案,只有老天才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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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磨合
将脸贴在猫眼前,季子祺小声说:“不用担心,是我朋友来了。”
刚打开门,凌霄就听到一阵大呼小叫。
“原来你还没死呀!”阿宝捏住季子祺的面颊,使劲地拉扯,又转过头喊:“好哇,你还藏了个奸夫在家里!”
“狗嘴吐不出象牙。你来干什麽?”季子祺合上门问。
阿宝却挤到沙发上,好奇地打量著凌霄:“不错嘛,还有胸肌和腹肌,莫非你就是传说中的一夜七郎?”
“别理他。”季子祺敲下阿宝的脑袋,问:“你来我家就为了疯言疯语?”
“才不是,你已经整个礼拜都没去上班,领班问我你死了没有,我就过来证实一下。”
季子祺毫不客气地说:“多谢关心,暂时还活著,你可以滚了。”
“啧,老天果然眼瞎了。”
“我这个祸害怎麽敢死在你前头。”
两人你来我往的斗嘴,完全把凌霄给忽略掉,幸好他本身并不喜欢与人交流,倒落得自在。
可当季子祺去拿饮料时,阿宝的态度忽然转变,认真地问:“你知道子祺的职业吗?”
见到凌霄点头,他又问:“那你真的不介意吗?”
“没什麽好介意的。”凌霄答。
阿宝忽然笑了,将手搭在他的大腿上,有点苦恼地问:“怎麽办?我好像看上你了。”
凌霄沈下脸,将那只不肯安分的手拍掉。
“我就喜欢像你那麽有个性的人。”阿宝仿若无骨地挨近他,附在耳边轻声说:“我的功夫比小祺好多了,保证让你欲生欲死,有兴趣试一下吗?”
“没兴趣。”凌霄直截了当的答。
“如果改变主意,欢迎随时来找我,这是我的电话号码。”
阿宝脸上的笑容更是热烈,即使被推开,眼睛仍直瞅著他不放,直到季子祺回到客厅才略为收敛。
同居,是个很有意思的词,指的是两人同住一室,彼此融入对方的生活。
凌霄不是个制造麻烦的人,却不代表他好相。首先,过於沈默寡言,如非必要,可以整天不讲一句话。其,存在感过於薄弱,时常让人忘记他,当季子祺像平常独自在家里做出不雅的动作时,偶然发现有双眼睛正盯住自己。
感觉很糟糕,像是被监视。
餐桌是唯一的交集点,凌霄总是狼吞虎咽,季子祺却坐得端正,有条不紊进食。残疾的右手有些笨拙,却不见狼狈。
他甚至会说:“我吃好了,慢用。”
凌霄不明白,靠出卖肉体为生的男妓,为何身上有股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让他自愧形秽。如同两人擦嘴的纸巾,季子祺是整整齐齐的叠好,他却是乱七八糟的一团。
不可否认的是,季子祺一直让人感到意外,凌霄开始看不清他的本质。
作为杀手这类特殊职业,凌霄过著与世隔绝的生活,他需要接触的事物很少,多数精力都用於保持良好体格和完成任务。他是敏感的,却也是单纯的,过於复杂的东西他无法理解,却又会因为好奇而探索。
“凌霄,偷窥别人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季子祺忍无可忍地说。
“我没有偷窥。”凌霄认为,他只是光明正大的看而已。
“好吧,那你为什麽要一直盯著我?”
“不可以吗?”凌霄问。
季子祺翻个白眼,动手脱衣服,问:“你到底要看哪里?我一给你看个够好了。”
凌霄顿时语塞,将自己关进洗手间里。
“孬种!”季子祺鄙夷地骂。
骂完他仍觉得不解气,用脚踢一踢门,说:“我去上班了,茶几上有零钱,你自己打电话叫外卖。”
在夜阁的对面,有间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生意还挺不错的,最畅销的商品是润滑剂和避孕套。
午夜时分,季子祺摇摇晃晃地走出夜阁,今天晚上的客人是个酒鬼,他使出浑身解数,才勉强应付过去。正打算买瓶绿茶醒酒,却发现便利店门前有两人在拉拉扯扯。
“我说过不做你的生意,多少钱都没用,不要再缠著我!”
说话的正是苏言,只见他一脸的不耐烦,想走,却被身旁戴眼镜的男子抓住不放。
“别走,我没有恶意的,只是想你陪我聊聊天。”文质彬彬的眼镜男说。
“你要聊天找心理医生去,我只陪客人睡觉,听懂了吗?就是脱光衣服在床上打滚那种!”
“小小……”男子哀哀地叫唤。
季子祺见两人僵持不下,便想要帮苏言解围,怎料到他刚走过去,便被人搂住肩膀。
“你想在熟客面前让我难堪吗?”苏言搂紧季子祺,问。
男子愣愣地看著两人亲密的姿势,片刻後,局促地道歉,然後万分不舍的离开。
见到他一步一回头的举动,季子祺叹口气,望向将他肩膀箍得生痛的苏言。只见後者虽然摆出一副毫不在意的表情,但牙关却咬得死紧,直到男子的背影完全消失才放松。
“你没事吧?”季子祺担忧地问。
苏言却笑著说:“不好意思,刚才利用了你。”
季子祺摇摇头,问:“这个人经常缠著你吗?用不用报警或者找人警告他?”
“不用。”苏言飞快地答,停顿一会才说:“就是个神经病而已,不用管。”
季子祺点点头,也不再多问。
“你喝了不少酒吧。”苏言拉住他的手,说:“走,我开车送你回家。”
季子祺任由他牵著,直到坐进这辆令许多人都羡慕嫉妒的法拉利里时,才回过神来。他不懂,明明只见过苏言三,却丝毫没有陌生的感觉,自然而然的,就跟著他上车。
虽然苏言目不转睛看著路面,但还是能察觉到他心事重重,等红灯的时候,明亮的後视镜里,有双暗淡的大眼睛。
“你为什麽要在夜阁工作?”他忍不住问。
在季子祺的眼里,苏言和夜阁里的其他人不同。他身上没有丝毫的风尘味,也没有任何矫揉造作的妖异,像清醇的山泉,不该被尘世玷污。
这样的人,应该被捧在掌心呵护。
“那你呢?又是为什麽要留在夜阁?”苏言反问。
“我不一样!”季子祺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激动地说:“我有必须要留在夜阁的理由,就当我是为了钱吧,但你明明不需要继续留下的,光是卖掉这辆车已经足够,为何非要留在这麽肮脏的地方?”
苏言眼里闪过受伤的神色,并没有回答他。
“对不起,我喝多了。”季子祺懊悔地道歉。
当绿灯亮起时,车子缓缓地移动,苏言并没有接受他的道歉,当季子祺以为他生气,并不再理睬自己时,突然听到他说话。
“子祺,我可以这麽叫你麽?”苏言叹口气,说:“即使不用卖车,我手头的积蓄,也足够这辈子安枕无忧。但那又如何,离开夜阁的我不过是个没用的废物,没学历,没工作经验,更可怕的是,我连梦想也没有。有些路,一旦选择,就不能再回头了。”
苏言的声音轻飘飘的,像是熬不到日出的雪。车厢里飘荡著薰衣草香,淡淡的味道,却熏得季子祺眼睛酸涩。
“到了。”苏言将车停在他楼下,转过头说:“今天晚上很开心,我已经很久没有跟人说过心里话了。”
他觉得很忏愧,连苏言的脸都不敢看,打算默默地下车。这时,有双温暖的手伸过来,握住了他。
“谢谢你。”
那双仿佛摄尽天地灵气而成的眼眸顾盼生辉,盈光流转。季子祺感觉自己喉头酸溜溜的,千言万语全化作哽咽,却被堵在咽喉间。
这个享有万千宠爱的人,被公认为夜阁头牌的人,对他讲,自己很久没有说过真心话了。
夕阳渐斜,微红的暖光充斥客厅。
凌霄在黄昏时醒来,揉揉眼睛,从沙发上坐起。因为和季子祺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渐渐也习惯他日夜颠倒的作息。
他倒杯清水,一口气喝光,然後走到阳台,叼著烟看太阳逐渐下沈。直到天完全黑了,他才走回客厅,打开电视机,思绪却飘荡到不知名的远方,直到开门声传来。
季子祺没有像往常般打招呼,拿在手里的挎包掉到地板上,里面的东西散了一地。他蹲下身,微曲的卷发遮住眼睛,双手盲目地在地上摸索。
“你怎麽了?”
察觉到他的异常,凌霄难得的主动开口。
但季子祺却像没听到他的话般,手里抓满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掉了,他又重新捡起来,动作机械化地重复著。
凌霄感到有点烦躁,将抱枕砸到他身上,大声叫:“季子祺!”
季子祺的身躯震一下,捡起脚边的格子抱枕,然後,好不容易才捡完的东西再掉光。
他将脸埋进抱枕里,闷闷地说:“阿宝死了。”
凌霄冷冷看著他,面无表情。
“多麽好笑,昨天还活蹦乱跳的人,说没就没了。那家夥死得还真是难看,赤裸裸的被掐死在浴缸里,你说是不是活该?谁让他整天做白日梦,凭那点姿色,还妄想要当红牌……”
季子祺也不管有没人在听,只是不停自言自语地唠叨,讲些连他自己也不懂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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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报复
在这个华又冷漠的城市,人心和露水一样的薄凉,风一吹,便被蒸发掉。鲜活的生命亦是如此。
夜阁里依然灯红酒绿,依然夜夜笙歌,欢场之中,情比纸薄。
“王总,我实在走不开,之前一直在休养,领班对我已经颇有怨言了。”季子祺说。
“没事,回头我打电话说一声,谅他也不敢为难你。”王总不由分说地拉他上车。
季子祺赔著笑脸推辞:“我一会还有事呢,你看下成不?”
“难道请你吃顿饭还要挑日子?”
季子祺不作声,也不肯跟他走。
王总坠下的眼皮和浮肿的眼袋中间眯出一条缝来,寒著脸道:“小祺,你又不乖了。”
他无言以对,耷拉著脑袋坐进车里,换来王总满意的笑容。
自从阿宝出事以来,季子祺的心情一直低落,警局他亲自去了不下三趟,但丝毫进展也没有,仿佛男妓这种生物根本是死有余辜。
“小祺,我们去吃法国菜好吗?”王总和蔼可亲地问。
“随便。”季子祺答。
他越是冷淡,王总却越是热情,更不时地毛手毛脚。仿佛那个高傲的季子祺回来了,还坐在自己身旁,用三分鄙夷七分蔑视的目光看著他,令人又爱又恨。
王总承认自己有点的变态倾向。平时,他爱死季子祺不可一世的模样,越是高高在上的姿态,越是想要发狠地作践他,让他像狗一样跪在自己脚下,那画面想想都令人热血沸腾。
环境优雅的法国餐厅里,季子祺坐在长桌对面,中间隔著烛台和一大段距离。他身穿纯白色的T恤,浅蓝色牛仔裤,手腕戴著电子表,与周遭高尚的氛围格格不入。
即使心不在焉,他的举动仍是大方得体,良好的餐桌礼仪已经融入他骨血中,难以更改。
王总不时地看著他,目光尽是迷恋。看他拿住刀叉的优雅,端起酒杯的高贵,滑动的喉结那样动人。
“我吃完了。”季子祺淡淡地说。
王总关怀地问:“这里的菜合你胃口吗?”
“还好。”他抬手看表。
“你要是喜欢下再来吧。”王总讨好地笑笑,从口袋里摸出手机递过去,说:“上你忘在别墅里了,我已经帮你充好电。”
“谢谢。”季子祺总算露出点笑容来。
“不客气,等我吃完我们就走。”
王总低下头,开始专心致志地对付眼前的鹅肝。他的吃相比凌霄还粗野,不时发出声音,连黑丛露酱汁沾到衣襟上也不知。
季子祺不愿看他,便百般无聊地打开手机,屏幕亮起来後,短信和留言也接踵而来。他删除完乱七八糟的短信,便开始接听留言,一个意想不到的声音在耳边传来。
“电话为什麽关机了?我刚刚从你家出来,有些事想对你说,算了,留言给你也一样。”
呱噪的声音停顿片刻,又再响起。
“我试探了一下,你藏在家里的奸夫还不错,虽然看上去呆板些,但总比夜阁里的客人好得多,好好对人家吧。还有,我刚刚摸了他的大腿,你不会介意吧?大不了给你摸回来……”
季子祺有点听不下去,他站起来,匆匆往洗手间的方向走。王总仍在大快朵颐,只是抬眼看一看,便继续进食。
等他吃完以後,季子祺也正巧回来,用微红眼睛瞪著他,半嗔半怒地道:“都是你的错,明知我穿得随便,就不该来这里吃饭的,害我被人取笑了!”
王总愣了愣,好声好气地说:“是我疏忽了。”
季子祺用鼻子哼一声,转身便走,王总掏出钱包,丢下几张大面额的钞票後,连忙赶紧追上去。
“小祺,你别生气,以後我一定注意。”
“不生气才怪。”季子祺站在餐厅的旋转门前,恨恨地说:“陪我买衣服去,不然下休想我再跟你出来吃饭。”
王总立刻眉开眼笑,连声答应。
上车以後,季子祺问:“我要买西装,你说什麽颜色好看?”
“白色,小祺最适合白色了。”
“好,就依你。”
王总一把将人拽进自己怀里,连在他脸上用力亲几下,笑得连眼睛都看不见。
当天夜里,季子祺提著盒子回家,里面装著套崭新洁白的西装。他却看也不看,随手丢到一边,用力摇晃正在沙发上打盹的凌霄。
“告诉我,你杀一个人要多少钱?”
凌霄早已清醒,只是懒得睁开眼,当作他在发疯。季子祺飞快地跑会房间,过一会儿,把几张银行卡和钞票放在茶几上。
“够不够?不够我再想办法。”季子祺问。
“我只和陌生人做生意。”凌霄说。
“我们难道不是陌生人吗?”
“不算是。”
季子祺咬咬牙,说:“那你教我怎麽样杀人,这些钱就都是你的。”
“你资质不行。”凌霄毫不客气地说。
“你……”
季子祺气得骂不出话来,把钞票和银行卡全砸到他身上,转身跑进房间里。凌霄感到莫名其妙,他杀人只为生存,不懂得这种非要置对方於死地的浓烈怨念。
金说,杀人是不需要理由的,不杀才需要。
想起金这个变态,已经有半个月没有联系他。凌霄感到诧异,印象中,他和金虽然很少见面,却从未超过三天了无音讯。
不知不觉中,他已经习惯金的存在和骚扰,如今想来,确实有点寂寥。
或许,他是时候离开了。
第二天下午,季子祺穿著白色的西装走出房间。一流的剪裁衬托出顺畅的线条感,蓝色的暗丝质领带,别致的银色蔷薇袖扣,张扬但又很讲究。
微曲的刘海被发蜡固定,将饱满的额头和分明的轮廓呈现出来,整个人焕然一新,像随时都可以上台领奖的有为青年。
凌霄原本正打算告别,张开嘴,却忘记了语言,如木头似的杵在客厅里。
“我穿成这样合适吗?”季子祺问。
“很合适……”凌霄有点结巴。
季子祺自信地笑笑,说:“我先走了。”
“等一下。”凌霄叫住他。
“我赶时间,有事等我回来再说。”季子祺打开门,又回过头来,在他的唇边滑过一个吻。
轻不可及的触感,如微风拂过水面,很轻很轻,却吹皱不懂情愁的春水。
“银行卡的密码是六个三。”
丢下一句不清不楚的话,他便飘然离去。
凌霄注意到,季子祺今天依然背著挎包,而放在冰箱顶的水果刀,竟然不见其踪影。
本是月明星稀,暮色阑珊,偏偏别墅内灯火辉煌,盖过那清丽委婉的夜色。
他的身躯微微倾斜,慵懒地依靠在十六世纪的宫廷式仿古沙发上,如油画中散漫的贵族公子,嘴角噙著丝丝轻蔑。
“小祺,你真是太好看了。”王总搓著手掌说,想碰,却又不敢碰。
“有多好看?”季子祺问。
王总绞尽脑汁,方能回答:“就像是…就像天上的月亮。”
“月亮吗?”季子祺嗤之以鼻,又问:“那你知道自己像什麽吗?”
“像什麽?”
“流著口水的癞蛤蟆。”
王总的面子挂不住,恼羞成怒地瞪他。
季子祺却不知悔改地笑了,勾勾手指道:“来,给你一个吃天鹅的机会。”
於是,癞蛤蟆扑了上去,撕扯著天鹅的羽翼,他要撕烂这双洁白的翅膀,让天鹅再也无法飞翔。天鹅没有反抗,伸长白皙的脖子,遥望著窗外幽黑的夜空。
连月亮和星都被乌云笼罩时,哪里还能寻找到光明。与其被黑暗拘禁,不如,竭尽全力的展翅,纵使无法高飞,也要优雅的坠落。
季子祺闭起眼,握住刀柄的手捅向前去,恶心的癞蛤蟆,发出鬼哭狼嚎似的惨叫声。
真难听,季子祺推开倒在自己身上的肥肉,拼命地喘著气,他哆哆嗦嗦地站起来,捡回刚才被剥落的衣服。
但王总却突然扑过来,用力掐住季子祺的脖子,他肚皮底下的脂肪太厚,足以抵挡用来削水果的刀刃。季子祺拼命挣扎,却敌不过他的力气,很快,失去氧气的他开始乏力,连手都没办法抬起来。
意识逐渐散涣,当他终於放弃反抗时,王总却松开手,满身肥肉不停颤动。季子祺从来没有想过,他会如此近距离地目睹死亡的过程。
那条蓝色的领带,正勒在王总的脖子上,而抓住领带两端的人,竟然会是凌霄。
他面无表情,眼神是一如往常冷冽,若非是看到他手背有青筋突出,根本无法想象有人能用同一个神态吃饭和杀人。
季子祺眼睁睁地看著一切发生,王总仍压在他的身上,脸离他只有几公分距离,能清楚地看到他是如何挣扎、恐惧、绝望再到断气。
当凌霄拔出水果刀,再拉起他跑出别墅时,季子祺仍是浑浑噩噩的。下山的路很黑,迂回蜿蜒,耳边有呼呼的风声,还有凌乱的脚步声,
没有刺眼的灯光,整片夜空清澈得多,月色皎洁,星闪烁。
跑到山脚时,季子祺已是筋疲力尽,凌霄硬把他拽入路旁的丛林中,粗重的喘气声回荡著,两人在黑暗中凝视对方。
“为什麽?”季子祺问。
这是很多个问题的总和,凌霄明白他的意思,却没有办法回答。从他跟踪季子祺,到动手杀人,再到带著他逃跑,一连串发生的事,已经早已超出预料。
如果非要有理由,或许是不想欠他人情,又或许,是因为那一个仿佛会过电的吻。
“无论如何,谢谢你。”
“我会向你收钱的。”凌霄忿忿地说。
“多少?”
“五…万。”
季子祺心有余悸地说:“吓死我了,还以为是五十万。”
他没有见到,黑暗中凌霄的脸色异常难看,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
今天晚上发生太多事,季子祺本该害怕的,但经过刚才的一番狂奔,仿佛把所有积压在心里的情绪全发泄出来,整个人都轻松许多。
倒是凌霄,表情复杂地问:“你不怕吗?”
“怕什麽?”
凌霄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於是转身便走。
“你是想问我怕不怕你对吗?”季子祺狡黠地笑笑,说:“不怕,我佩服你。”
凌霄用古怪的眼神看看他,将自己的外套递过去,让季子祺脱掉上衣,然後走进树丛,把水果刀和染血的衣服埋好。
两人放慢脚步,肩并肩走著,不一会,前方已能看到零零落落的灯光。
季子祺说的是真心话,如果他有凌霄一半的本事,就可以亲手为阿宝报仇。
阿宝的留言还有後半段。他说自己勾引王总,并且拍下录像,还取笑季子祺长得丑,留在夜阁只会丢人现眼,趁现在有人要就赶紧从良。
那张乌鸦嘴吐不出好话,最中听的一句,便是要包养季子祺,只要他好好读书就行,学费和生活费都不用担心。
季子祺已经很久没哭过,那天在法国餐厅里的洗手间里,他哭得声嘶力竭,像被上帝抛弃後又穷途末路的信徒。
报复,惟有报复。方能祭奠那因他而早逝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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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困境
凌霄和季子祺是步行回家的,途经时代广场,都夜市,还有灯火通明的会展中心。了两个多小时,才终於回到清净的宁安街。
走到楼下时,凌霄突然抓住他的胳膊,将季子祺拽到保安亭後面。
“别出声。”凌霄说。
有几个满脸横肉的男人从他住的那栋楼走出来,坐进一辆黑色的轿车里,车子很驶出小区,眨眼就消失於黑夜中。
季子祺刚想走,却又被拦住,凌霄严肃地说:“等一下再上去。”
“你瞎紧张什麽,我困了,赶紧上楼吧。”
话语刚落,只听见一声巨响,火从七楼的一个单位窜出来,整栋楼房的玻璃窗都被震碎,纷纷掉落到地面上。季子祺瞪大眼睛,那火光冲天的单位,正是他家。
“先离开这里。”凌霄也不管他呆若木鸡,拉人起就走。
“我没看错?那真的是我家?”
“你没看错。”凌霄答。
季子祺觉得自己要疯了,唯一能想到的是什麽都烧没了,於是他问:“凌霄,你介意钱债肉偿吗?”
凌霄转过头,用眼刀狠狠剐了他一下。
命运之神捻著笔,让故事绕个圈後又再回到起点。同一家时锺旅馆,同一个房间,这没有苟合的肉体,没有四溅的血。
季子祺疲惫不堪,呈大字形倒在床上,动也不动。凌霄站在窗户前,确定没人跟踪後,才将窗帘严严实实地拉好,不留一丝缝隙。
那厢,季子祺已经睡著,睡相是极差的。他霸占整张床,枕头脑袋用一个,怀里抱一个,发出轻微的鼻鼾声,不时还磨牙。
天亮以後,凌霄摇醒他,说:“我要出去,你起来把门锁好。”
季子祺睡得迷迷糊糊,毫不客气地送他一个脚丫子,然後翻个身,再度与周公相会。
当他晌午清醒时,已见不到凌霄的人影,原本放在床头柜位数不多的现金也不见,顿时心凉了半截。再过两个小时便到退房时间,而他身无分文,无家可归,连那唯一的朋友也天人永隔。
“卑鄙无耻,禽兽不如,阴险小人!”季子祺气捶打枕头发泄。
身後,有道阴影无声无息地靠近,问:“你在说什麽?”
季子祺吓得脸色发青,看清楚来人的面貌後,气愤地骂:“难道没长耳朵吗?就是在骂你这个阴险小人!”
凌霄冷冷地看他半晌,转身,果断地打开窗户。季子祺连忙扑上去,死死地抱住他的腰,一脸悲痛欲绝的表情。
“凌霄,我错了,我认错还不行麽。你可不能丢下我,都是我嘴贱,我才是阴险小人,你大人有大量,不要跟我计较了。”
凌霄看著他声泪俱下的模样,心道,这哪是天上的月亮,纯粹就是一只癞皮狗。
稍晚时,凌霄认真对他说:“我要走了。”
他已经回到原本的住,并且跟金联系过,再回到时锺旅馆,不过是为了把话说清楚。
季子祺问:“什麽时候回来?顺便带点吃的,我快饿死了。”
“不会再回来。”凌霄答。
季子祺懵了,问:“你真的要丢下我?”
“我们已经互不相欠。”
见他又走向窗边,季子祺连忙叫:“等下!你就这样走了我怎麽办?”
“自己看著办。”
“不行,你得保护我。”
“我从来不做亏本生意。”凌霄说。
“那你要怎麽样?”季子祺抓住他的胳膊,问:“你要钱是吧?要多少,你说!”
凌霄怔了怔,他是杀手并不是保镖,也没打算和季子祺交易。但他没有理由拒绝,反正都是卖命,前提是,对方必须出得起钱。
“一百万。”凌霄面不改色地说:“你能给出一百万,我就保护你。”
“什麽?”季子祺以为自己听错了,不可置信地道:“别忘了,你杀一个人才收五万而已!”
“你可以拒绝。”
季子祺瞪著凌霄,脑子却飞快的转动著。片刻後,他说:“好,但你要给我些时间。”
“下午两点之前见不到钱我就走。”
那时正是退房时间,季子祺点点头,说:“你等著。”
凌霄当然不会傻傻地在房间等他,季子祺前脚刚离开,他後脚便走出旅馆。并非不守信用,而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他找个隐秘的地方,能远远看到时锺旅馆的大门,然後掏出烟来,不急不徐地吞吐著云雾。
凌霄猜得没错,季子祺已经走投无路,正打算出卖他。但又想起陈向南的为人,对方毕竟是黑社会,如若他带人回去时凌霄已不在,恐怕两边不讨好。
思来想去,竟没有一个好办法。
季子祺不知不觉走到夜阁,脸上浮现出苦涩的笑容,他想起自己曾经发疯似的想要逃离这个地方,如今却像倦鸟归巢。
“哟,又好些天不见人,我还以为你发财了呢!”领班冷笑著说。
季子祺也跟著笑,说:“我惹了些麻烦,不敢再来上班了。”
“什麽麻烦?是有客人纠缠你吗?”
“没有。”季子祺摇头。
“那和夜阁有关吗?”
“也没有。”
领班摊开双手说:“那没办法,夜阁的规矩你是知道的。”
见他满脸愁云,领班难得不再尖酸刻薄,拍拍他肩膀说:“你好自为之吧。”
季子祺道过谢後,便不再逗留。他恍恍惚惚地乘坐电梯,却忘记按楼层,直接降到停车场,然後碰巧看见刚下车的苏言。
“子祺,好巧啊。”苏言跟他打招呼。
季子祺发愣地望著他,差点移不开眼睛。
苏言穿著简洁的米白色运动服,脚上踩著一双迷彩色的休闲鞋,笑容很迷人,看上去神清气爽,和之前相见时差别很大。
“真巧。”季子祺走过去,问:“你可以借钱给我吗?”
下意识的,他不想跟苏言兜圈,说一些很虚伪的客套话,便很直接地问出来,却也没抱多大希望。
“可以,你要多少?”苏言也很干脆地说。
“一百万……”说出这个数字时,他还是感到有点心虚,解释道:“我惹上些麻烦的事,也不知道什麽时候能还你,要是不方便就算了。”
苏言考虑片刻,掏出皮夹,拿出一张已经签好名字的支票,问:“一百万够了吗?”
看到季子祺点头,他回到车厢里找出笔,在支票上填好金额,然後递过去。
季子祺接过支票一看,差点吓得掉到地上,金额和他所说的相同,不过签名却是本城无人不晓的商业大亨。
苏言含蓄地笑笑,说:“自己小心一点,有事打我电话,号码写在支票後面了。”
季子祺备受感动,重重地点头。
他们这类人的生活就像是赤著脚板过河,永远不知道下一步会踩到什麽,咬紧牙关,眼泪需强忍,笑里带著惨。只有同是走在河流里的人,才能明白其中辛酸,在光鲜的外表下,同样有双伤痕累累的脚丫。
前有一个阿宝,後有一个苏言,相互取笑相互扶持,旁人很难明白这种从未说出口的情谊,但走在中间的季子祺,比谁都要清楚。
当遇到患难中的真情,无需言谢。
他迎著晚霞向前行,脸上渡著一层金光,身影依然消瘦,依然苍白,却不再感到迷茫。
远的男人用脚捻灭烟蒂,不耐地吐出两个字:“真慢。”
还是同样冰冷的眼神,没有多余的情感,在阳光照不到的阴暗盯著他,宛如死寂渊里一闪而过的火。
季子祺笑了。他发现这双冷然的眼睛,也有暖人心窝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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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出逃
季子祺是在报纸的时事版看到某篇新闻後,他无奈地笑了笑。对於一个从不开火煮食,连锅碗瓢盆也没有的人来说,家里会发生天然气泄漏,只能当作笑话看待。
正当他百般无聊,将报纸折成纸飞机满屋乱扔的时候,凌霄回来了。
“闷死我了,你这破地方,连电视机也没有,真不明白你是怎麽过的。”季子祺抱怨著。
凌霄从怀里掏出一个纸袋,里面有把普通手枪和许多子弹,他用眼角的余光扫下季子祺,说:“明天晚上我们就离开这里。”
“要到哪去?”
季子祺饶有兴味地挪到他身边,想要伸手拿起子弹,却被他一下拍开。
“越南。”凌霄说。
这是他的直觉,走得越远越好。偷渡到越南後,再转到首都河内。虽然当地的治安和环境混乱,却是最好不过的藏身之所,临近柬埔寨和缅甸,只要有钱,随时都可以在当地买到军火。
季子祺不予置否地耸耸肩,转身朝浴室走去,还不忘拎起随身携带的挎包。
“金,你在吗?”凌霄打开电脑後,问。
一会儿,金大惊小怪地在那头呼叫:“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竟然会主动找我。”
“你听著。”凌霄压低声音,说:“我最近有别的事要做,暂时不会再跟你联系。”
金的声音提高好几个音,追问著:“到底怎麽回事?是你还没完成任务?还是遇到什麽麻烦了?”
“就这样吧。”凌霄切断通讯。
不知为何,凌霄不想让他知道季子祺的存在,更不希望金插手管自己的事。
浴室的水声骤然停歇,凌霄合上电脑,便看到季子祺走出来。他的睡袍没系紧,坦露出一大片光洁的肌肤,头发湿漉漉地往下滴著水,被蒸汽熏染过的脸蛋粉嫩红润。
他拨开贴在脸庞的发丝,说:“临走之前,我有个非去不可的地方。”
凌霄撇过头,说:“不行。”
季子祺捧住他的脸,不容他回避,轻声说:“我不知道这一走,以後还有没有命回来。”
凌霄别开眼,说:“不行。”
“求你了。”季子祺把脸贴近他。
凌霄忍无可忍,推开他,没好气地说:“别耽误太久!”
眼前的季子祺,有股浓浓的风尘味和矫揉造作的暧昧姿态,让他感到相当不自在。
四月尾,清明节早已过,墓园里冷冷清清。焚烧过後的冥纸化为灰烬,被风捎落到坟头,恍然间,耳边又传来那首熟悉的童谣,不懂人间离愁的孩童,拉著手转圈嬉戏。
守墓的老人走近,带著善意说:“年轻人,我们又见面了。”
季子祺木无表情地看著他,点头示意。
“今天早点回去吧,别让亲人担心。”
“已经死去的人还会担心麽?”季子祺讽刺的问。
“为什麽不会?只要你相信死亡并不是终点,而是换一种方式存在而已。”老人说。
“我并不相信鬼神,也不认为有天堂和地狱,死亡对我而言,只是彻底的消失於现世。”
老人长叹一声,没有与他继续争论,而是用慈悲而怜悯的目光望著他。
凌霄透过望远镜,观察那个像傻子般伫立在墓碑前的人。他背著米白色的挎包,削瘦、苍白,头垂得很低,像个落魄的大男孩,与昨天的放浪形骸相比,简直是两个人。
傍晚渐渐来临,季子祺才缓缓地移动,他动作僵硬地倾身,用手掌逐一抚摸面前的墓碑,指尖停留在那张季少女的面孔上。
黑白相片中,少女的笑脸真甜,眼睛像月牙,有浅浅的梨涡,她的美好青葱岁月,就这样被定格在冰冷的石碑中。
永垂,不朽。
天色渐暗,季子祺没再逗留,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
须臾之後,有个黑色的身影站在季子祺方才停留的位置,望著三座相连的坟墓,相同的姓氏,相近的忌日。
凌霄心底问,季子祺,二零零八年的七月,到底发生什麽事?
又是一个清朗的夜晚,海风扑面而来,带著大海独特的咸。在不起眼的小码头,只有几艘快艇零散的飘荡著,远的渔火随著海浪浮沈,再远些,是无穷无尽的黑暗。
狂风吹乱凌霄的头发,使人看不清他的脸,只有那如似水般毫无起伏的声线传来。
“你先在这等,有船来了我会给你信号。”
季子祺点点头,站在里码头有段距离的石墩旁,看著他渐行渐远。
两人相聚几十米,远得看不清对方的身影,有那麽一刻,季子祺感到很茫然。就如眼前的海,浩瀚、澎湃,同时也充满未知的凶险。
或许凌霄会丢下自己,独自乘船离开。但转念一想,如若前来接应的人心怀叵测,他留在凌霄身边只会是累赘。
正当季子祺胡思乱想之际,突然有人搭住他的肩膀,问:“好歹相识一场,要走也不跟我打声招呼吗?”
季子祺顿时脸色发白,好一会才叫出口:“向南哥……”
“原来你还记得我。”他皮笑肉不笑地道。
陈向南穿著灰色的大衣,戴著皮质手套,高大挺拔的身躯,像极电影中的黑手党。季子祺看著他似笑非笑的面孔,有种被毒蛇盯住的感觉,毛孔全张开来,呼啸的海风仿佛灌进身体里。
远,码头上没有丝毫动静。
季子祺扑通一下跪倒在地,颤著声道:“向南哥,请让我走吧,我们无冤无仇的,你就给我一条活路吧。”
“好,那你走吧。”
如此爽快的回答,让季子祺出乎意外,他认真观察陈向南的表情,不像是在开玩笑。
“还不走?你想留下来吗?”陈向南问。
季子祺连忙说:“谢谢向南哥。”
说完,便起身向码头跑去。他是真的怕陈向南,打心眼里害怕。恰巧这时码头方向传来手电筒的亮光,一闪一灭,季子祺加快脚步狂奔,仿佛身後有洪水猛兽。
“为什麽要放他们走?”身旁的手下问。
陈向南意味长地笑著,道:“这出戏,就这样落幕太可惜了,我很期待下半场。”
有艘残旧的渔船停泊在码头,片刻,又再度起航。来去都那样无声无息。
渔船有股挥散不去的腥味,季子祺上船便开始呕吐,吐完便开始发烧,整个人晕晕沈沈的,连站稳的力气也没有。
船家是个强壮的中年妇女,将他扶入船舱安顿好後,又喂他吃下几片药。这时凌霄已经巡视完整条船,确定没有任何异样後,才一声不吭地走进船舱里。
季子祺像见到救命稻草般紧紧抓住他,说:“凌霄,我难受。”
凌霄却甩开他的手,说:“这点苦都受不了,到越南的路还远著。”
“凌霄、凌霄……”季子祺不依不饶地缠上去,把头埋进他的胸膛,含糊不清地道:“你不知道,你什麽都不知道。”
凌霄探探他的额头,有点烫手的感觉,无可奈何地看著紧抱住自己不放的季子祺,当他在说胡话。
船上的卫生条件差,又因为航行而摇晃,季子祺的身体一直微恙,翌日,更是咳嗽起来。凌霄不愿意听他那断断续续的声音,索性独自到甲板上抽烟,船家精瘦的丈夫过来搭讪,又被他生生地冷淡走了。
到了下午,他刚进船舱,便看到季子祺抱住痰盂作呕,吐出来的都是黄胆水。
凌霄走过去踢他一脚,烦躁地说:“再这样娇贵下去,我就把你丢进海里。”
季子祺原本已是足够难受,被他这样吓唬,顿时火气上来,把痰盂一摔便吼:“丢啊!有本事你现在就丢,我就是娇贵怎麽著,难道每个人都像你那麽贱?为几个钱就可以卖命?”
凌霄怒极反笑,说:“一个卖屁股的男妓有资格娇贵?”
如此不堪的话,季子祺从前也不是没听过,换平时忍忍也就算了,但今天这口气却无论如何也咽不下去。
他踉踉跄跄地走过去,冲著凌霄的脸甩出一个耳光,力气不大,但声音还是响亮的。凌霄被惹火了,单手掐住他的脖子,死死地按在船板上,抡起拳头就打。
季子祺也不反抗,连吭都没有吭一声。凌霄只揍两拳,便在也打不下去,他不懂这个人到底怎麽了,明明不怕死的倔强模样,却又脆弱得让人无从下手。
他也不懂自己怎麽了,为何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凌霄松开手,季子祺便捂住小腹躺在他脚边。狭小的船舱里没有窗户,唯一的亮光,便靠头顶那盏微微摇晃的钨丝灯泡。
季子祺将自己蜷缩成团,像在母亲体内的姿势,用嘶哑的声音说:“凌霄,你抱抱我。”
凌霄真的拿他没办法,叹口气,把人抱起来,自己则坐到木桶盖上。
渔船仍在摇晃,凌霄的胸口渐渐被湿意侵袭,他再不懂了,为何刚刚被打都没掉一滴泪的人,现在却在自己怀里抽泣。
“对不起。”季子祺吸吸鼻子,说:“我不是故意对你发脾气的,只是感觉太难受了。你说得对,我根本没有娇贵的资格,我会按时吃药,赶紧把身体养好,不成为你的负担。”
生平第一,凌霄感到不知所措。他习惯了孤独,习惯寒冷甚至是危险,但他无法适应这种温情脉脉的氛围。
他笨手笨脚地照顾季子祺,像被放逐到热带雨林里的北极熊,苍白的世界忽然变得!紫嫣红,茫然,又充满新鲜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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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信仰
第三天,渔船已经行驶到南海中央,临近越南边境。
季子祺的身体也争气,体温降下来,没再因为晕船而反胃。他年纪小,嘴又甜,因为生病整个人消瘦许多,一副需要人照顾的模样,惹得船家的母爱彻底爆发。
季子祺更是巧舌如簧,将凌霄丑化成吃喝嫖赌样样俱全的坏大哥,再将自己美化成情意重的好弟弟。哥哥欠下巨额赌债,做弟弟非但没有嫌弃,还舍命陪他逃亡,甚至一心盼望哥哥能重新做人,以慰藉父母在天之灵。
这段可歌可泣亲情故事,他说得声泪俱下,船家夫妇听得百感交集。
凌霄就不明白了,为何他不过在甲板抽两口烟,回到船舱後整个世界都变了,船家看向他的眼光里,总带著不忿和鄙视。
就连当天的晚饭,季子祺碗里是大鱼大肉,还有煎得金黄的荷包蛋。虽然凌霄碗里也有蛋,不过是半个咸鸭蛋加些青菜。如此明显的差别待遇,让凌霄连胃口都没有。
季子祺将自己碗里的鱼块夹给他,怯怯地说:“大哥,你将就点,等到越南我找到工作後,再带你去吃西餐。”
这下,船家看向凌霄的眼神,就如在看著一堆垃圾似的。
幸运的是,他们乘坐的渔船没有遇到水警巡查,当天晚上就顺利登岸了。季子祺看著眼前落後的小渔村,脚下踩著泥巴,周围的人肤色明显几度,让他不由产生踏出国门的感慨。
凌霄将他丢在一家小吃店里,当季子祺吃完两碗螺蛳粉时,他骑著辆不知打哪弄来的摩托车出现。季子祺嫌弃地看摩托车一眼,坐在椅子上不肯动,连日来舟车劳顿,等吃饱喝足後,只想抱住枕头做梦。
“快点上来。”凌霄催促道。
季子祺摸摸肚皮,再打个哈欠,用肢体语言充分表达自己的不满。
凌霄也不勉强,发动摩托车,如风一般地飞驶起来。季子祺顿时傻眼,等他追出去时,周围全是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人。
季子祺跺跺脚,将凌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个遍,可越骂心里越没底。他身上没有越南盾,像个傻子般站在小吃店门口,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终於体会到什麽叫做山穷水尽。
半个小时後,凌霄又骑著车绕回来,季子祺扑上去,死死地拽住他不放,活像迷路的孩子见到家长。
“赶紧上车,在村口有间旅馆。”
这一刻,这冰冷冷的声音,对他来说犹如天籁。
季子祺搂紧凌霄的腰,将脑袋挨在宽阔的肩膀上,任由路途颠簸。他开始刻反省,意识到这个男人的重要性。
凌霄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地位有所提升,他目前只知道,周围太过寂静。出村的这条路是单行线,左边是桦树林,右边是盐田和零星的房屋,要隔很远距离才有一盏路灯。
他突然记起,自己刚才回村里时,好像听到狗吠声。
“抱紧。”
凌霄说完便加速,摩托车行驶在坑坑洼洼的路面,几乎要将人的五脏六腑都颠出来。
“靠!你慢一点会死啊,我刚吃饱呢!”季子祺大声骂。
凌霄的注意力全放在前方,当他的话是耳边风,季子祺正打算再教育他时,前方的岔路忽然冲出辆蓝色的中型货车。还好凌霄开得快,不然就要和这个体形庞大到能将路堵死的家夥亲密接触。
凌霄还在加速,後面的货车仍紧追不舍,感觉到他的背部肌肉都硬起来,再不明白发生什麽事季子祺便是傻子。
“小心!”季子祺大叫。
他看到前面也有两个轮子家夥驶来,人家比他们专业得多,开的是重型机车,戴著黑色的头盔,单是气势就完全惨败。
季子祺这辈子还没遇到过如此惊险的场面,前有狼後有虎,当看清骑在机车的人手里还握著类似棍子的物体时,他有跳车的冲动。
“弯腰!”凌霄大叫。
两人漂亮地躲过一击,当季子祺正得意时,凌霄已经伸出腿,将冲到他们旁边的机车踹翻。身後的货车仍紧追不舍,即使凄厉的惨叫也没能让它停止,即使不用回头,也知道发生什麽事。
接近村口是路段是下坡,眼看他们就被追上,凌霄却突然减速,车身打个回旋,掏出枪来连射几发子弹。
枪声仍在耳边回荡著,紧接而来,货车冲出道路,撞向路边的红色砖房,再发出巨响。季子老半天合不上嘴,回过神来後,顾不得崇拜凌霄,就先在路边吐得翻江倒海。
他发誓,以後再也不吃螺蛳粉。
两人连夜赶路,颠簸了一宿,当季子祺眼皮都快睁不开时,终於到达首都河内。
季子祺躺在旅馆的床上,回想昨晚的一切,仍感到心有余悸。他不敢想象,如果没有凌霄在身边,自己的遭遇会如何。
“赶紧休息,下午我们还要换地方。”
“哦。”季子祺应了声,忍不住问:“我们才到越南就被盯上了,这是怎麽回事?”
凌霄也觉得不对劲,凭著多年的杀手经验总结,他们不是到越南後才被盯上的,压根就是被人埋伏。果真如此的话,恐怕他们的行踪早就泄露,对方不仅知道他们乘坐渔船,甚至还知道渔船停泊的地点。
让凌霄感到疑惑的是,敌人既然已经掌握他们的动向,为何要等到现在才动手。
见他眉头不展的模样,季子祺伸个懒腰,说:“趁早安歇吧,就凭你那点智商,估计想破脑袋也没头绪。”
凌霄对自己的智商还是有信心的,但最近频频发生的事太多,仿佛幕後有双神秘的黑手,在引导和控制著他们。
再醒来,已是晌午。
季子祺望向隔壁床的凌霄,只能看他的背面。旅馆简陋,所有设施都很残旧,用半冷不热地水梳洗一番,便整装出发。
刚打开房门时,凌霄低沈的声音传来,他说:“别走远,半个小时内要回来。”
季子祺没答腔,微微一笑,穿上旅馆里为客人准备的蓝色人字拖。
河内是越南第二大城市,有上千年的历史,季子祺站在车水马龙的街道旁,看著周围密密麻麻的民房像“火柴盒”, 占满了城市的道路两旁。他有点兴奋,又有点茫然。
房子被涂料刷成米黄色、黄色、淡粉色,个别的也有淡绿色的,望上去,这座城市五彩缤纷。季子祺没有目的和方向,只顾往前走,他心情甚好,遇见什麽都无限好奇,便连个摈榔摊也要驻足半天。
老板娘是个娇小的少女,被季子祺瞧得不好意思,又见他生的白白净净,便用黄色纸袋包好摈榔递给他。
季子祺将摈榔放进嘴里,味道是甜中带著涩,他道声谢,捧著纸袋心满意足前进。
这附近是片闹区,路窄车多,昨天他看不上眼的摩托车,在越南却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季子祺逛累了,左顾右盼,学对面踩著木屐的青年蹲在路边,人家利索地嗑瓜子,他便使劲嚼摈榔,大眼瞪小眼。
季子祺没有忧患意识,逃亡这个词对他来说和旅行没区别。他害怕死亡,更害怕再遭遇昨天晚上那样的事,但望著眼前陌生的风土人情,他这刻又是无所畏惧的。
世界那麽大,地方那麽多,能多看一眼是一眼,画地为牢的生命是没有价值的。
他初到夜阁时,就尝试过自杀。当时的季子祺有尊严,有梦想,还有一种叫做血气方刚的东西。
那时他已经失去很多,仅剩下自由,平时微不足道的东西,被剥夺时却难以承受。他疯狂的反抗,无所不用其极地逃跑,一失望後,便打算用最愚蠢的方法结束煎熬。
当刀刃离咽喉不到半公分的时候,被一双手阻拦,那双手覆在他脖子的温暖触感,直到今日季子祺还记得。
“用面对死亡的勇气去面对其他事情,你会发现,自己是无所不能的。”
阻止他自杀的人这样说。季子祺觉得很可笑,他已经看透这个世界,勇气根本没有丝毫用。既不能夺回已失去的,也不能换来未得到的。
他想挣扎,想大声反驳。但当他回过头,对上那双宛如初生婴儿般清澈无瑕的眼眸,季子祺无言了。
他所拥有的成就,尊严,梦想,都是滚滚尘世给予的。如果失去,如一块苍白的画布,将要被染上各种各样的颜色,他并无痛惜的感觉,只是像面临一种破坏性的灾难。
但此时望著他的这双眼睛,毫无疑问是上天赐予的,完美而纯粹,即使看尽世界的黑暗,依然清亮得让人心生向往。
相比之下,他失去的东西变得渺小到不足挂齿的地步。
後来,他才知道这个人叫苏言,再後来,这个人又义无反顾的帮助他,再後来的後来,即使远走他乡,也依然切的思念对方。如果,季子想要渡过这片人生中最荒芜的沙漠,唯一的寄寄托,便是苏言明亮如北斗星的眼睛。
他不知道这算不算爱,连用爱这个字眼形容他对苏言的情感都觉得肤浅。
世界上真有这样的人,不能用爱与不爱来区别,自他之後,再无来者。而爱情,是可以再来的。
季子祺,是个已经不相信爱情的人。
从二零零八年的七月以後,他什麽也不再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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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师徒
他们来到越南一个礼拜,每天都住在不同的宾馆里。凌霄整天对著手提电脑,季子祺则喜欢到附近乱逛,一日三餐各自搞定,相安无事。
直到今晚,凌霄忽然要带他出去。
夜色卖力渲染著浓浓的放纵情调,缕缕不绝的欢笑声、嬉笑声加上歇斯底里的歌唱声,大分贝地炸裂开来。没有变换的雷射灯,没有缠绵的萨克斯,只有精神抖擞的录音机和打打闹闹的人们。
季子祺诧异地看著眼前的景象,这座城市的下水道里竟隐藏著另外一个世界。
周围,弥漫著挥散不去大麻味。他紧紧跟在凌霄的身後,很奇怪,周围的人自发自觉地让出一条路来,有个穿著夸张的女孩,朝季子祺做出鬼脸,又吐出红色的舌头。
季子祺光顾著看她,差点被地上的啤酒罐绊倒,笨拙的模样惹来阵阵笑声。
大概走多两分锺,便看到前方有个光头正坐在猩红的沙发上,搂著一个嘴唇和鼻子都穿上铁环的卷发女人。两盏落地灯分别伫立在沙发两端,将周围通亮,比起下水道,更像是战争时的防空洞。
“李老板。”凌霄说。
光头的男人打量著他们,眸子精光四射,透著商人的狡黠,问:“有何贵干?”
“我是来提货的。”
“你买了什麽货?”光头又问。
“一袋大米半桶酱油和五斤黄豆。”
季子祺困惑地望著凌霄,心想,莫非这里是杂货店?
李老板机警的眼神略为收敛,脸上也泛起笑容,道:“请坐。”
凌霄一动不动,说:“不了,我们提完货便走。”
李老板也没勉强,对身旁的女人吩咐几句後,不久後,就有人拿捧著两本厚厚的硬皮书递给凌霄。打开来看,书里的纸张已被挖空,装填满满的子弹。
凌霄将子弹全放进口袋里,对李老板点点头,便转身带著季子祺离开。
夜已阑珊,季子祺刚参与一场小小的军火交易,情绪仍有些高涨,他看著前面高大的背影,脚下踩著被街灯拉长的影子。
不可否认,跟著前面的人,让他滋生出安心的感觉。一直走下去,无论到哪里,会发生什麽事,始终都有人挡在自己面前。
“凌霄,我们就这样一直逃下去吗?什麽时候才能结束?”
“不知道。”凌霄连头也没回。
“那你会不会丢下我?”
“不会。”
季子祺追问:“我是说以後,会不会?”
“你今晚很罗嗦。”凌霄停下脚步,冷冷地看著他说:“你能不能活到那时还是未知数。”
原本的好心情被他破坏殆尽,季子祺抬脚将路边的塑料瓶踢飞。
远有歌声传来,是首地道的越南民谣,欢快的旋律跌宕起伏。穿著百褶长裙挽起发髻的女子,倚靠在阁楼栏杆,她的身影有些模糊,声音却是清丽的。
季子祺被吸引住,抬头观望。只见那女子甩动水袖,侧身回眸,依稀的月光下人比娇。
听不当他的脚步声,凌霄回过头去,再顺著季子祺的视线向上,顷刻,即变了脸色。
那如流苏般的袖口再挥动,枪声响起,凌霄踉跄倒退,右臂已出现黑漆漆的血洞。季子祺仍没弄清楚发生什麽事,便被凌霄拽著跑,枪声接二连三,身旁电话亭的玻璃倏地破裂。
两人一前一後穿过民居和巷弄,站在不起眼的阴暗气喘吁吁,静等片刻,才确定没有人追来。
季子祺想要查看他的伤势,不料摸到满手的血,又见凌霄紧抿嘴唇,额头已被汗水打湿,便知道他是极痛的。
“怎麽办?”季子祺问。
凌霄按住伤口,辨认方向後,转身便走。季子祺不敢声张,默默跟上。
他们又回到方才买军火的下水道,当再站到李老板面前时,凌霄的脸上已无血色。
“这是……”李老板惊讶地看著他们。
凌霄打断他,直截了当地说:“我需要医生。”
李老板没再多言,立即将沙发让出来,然後便去安排,很快,有个手提医药箱的青年前来。
当凌霄的袖子被剪下,血淋淋的伤口袒露出来时,季子祺倒吸一口气,别过脸去。
“尽快把子弹取出来,不需要麻醉。”
“这怎麽行?”季子祺立即反对,看到那条仍淌著血的健壮手臂,他又转开头。
“你走开。”凌霄说。
“不。”季子祺摇头。
凌霄也不再管他,眼睛直直地望著李老板,後者用当地话对青年吩咐几句。
虽然季子祺没有走开,却也不敢看这样可怕的画面,将手轻轻放在凌霄的肩上,感受到手心不时传来的颤栗。
他变得紧张起来,心跳也随之加快,但胸口像被大石压著。直到听到凌霄长长的吐气声,季子祺才能顺畅的呼吸。
伤口包扎好後,凌霄在沙发甩下一叠美金,李老板数过後满意点头,季子祺连忙扶起他。
“忍一下,回到宾馆就好了。”季子祺说。
等回到宾馆附近时,凌霄却说:“你自己上去,把东西收拾好,我在这里等你。”
“呃?”季子祺不明所以。
“快点,我们马上离开河内。”
凌霄的脸色虽差,但神情却更是凝重,季子祺不敢拒绝,便按照他的吩咐去做。
两人连夜来到火车站,买好两张到胡志明师的票,最早的班要早上七点半,於是他们便在候车室里等待。
季子祺买个桶装方便面,用热水泡好後,捧到凌霄面前,打算自己喂他。谁知凌霄根本不买账,还狠狠瞪他一眼。
“我自己来。”
季子祺好气又好笑地说:“别乱动,以为我想伺候你麽,我是怕你伤口会出血,吓到对面的孩子。”
“不吃了。”凌霄撇开脸说。
季子祺拿这个牛高马大的男人没辙,讨好地说:“我捧住碗,你自己吃可以了吗?”
凌霄仍不情愿,他犹豫片刻,还是拿起了塑料叉子。不知是饿极,还是不想让人看到,所以凌霄吃得很快,连汤汁都溅到鼻头上。
“慢慢吃,别急。”季子祺一手捧住面桶,一手拿起纸巾帮他擦脸。
凌霄突然呛了下,咳嗽几声,把叉子往桶里一丢,再把脸转开。
季子祺问:“怎麽不吃了?还剩一半呢。”
“不吃。”凌霄用後脑勺对著他说。
“真是浪费,那我不客气了。”季子祺没再勉强,拿起吃剩的方便面继续进食。
他也饿了,只顾著吃面,所以没注意到凌霄别扭的表情。
越南的火车不比中国,型号非常的旧,火车头还会喷出白烟,并且没有空调设备,车窗是可以拉开的。
火车最贵的票是软卧,通常在中国要提前数天才能买到,但在越南根本无人问津,所以四张床的卧铺间里,就只有他们两个旅客而已。
“凌霄。”季子祺踮起脚,叫道:“来帮下忙,把东西放到架子上。”
凌霄走过去,抬起手,轻易就将旅行袋推进行李架。季子转过身,却发现他动也不动地站在自己背後,眼神冷冽得吓人。
“宝贝儿,那麽急著赶去哪呢?”
听到一把娇滴滴的声音,季子祺才知道,有人站在凌霄的後方,正用枪抵住他的脑袋。
汽笛长鸣,火车缓缓地开动。
凌霄慢慢地转过身去,吐出一个字来:“金。”
没有他的身影遮挡,季子祺终於看清来人的面目,却想起两个字来,诡异。
金长得并不难看,瓜子脸,留著披肩的金色头发。只是他的脸色过於惨白,而唇色过於红W,一双眼睛不见底,像极电影里的吸血僵尸。当他笑的时候,季子祺感到毛骨悚然。
“你为什麽在这?”凌霄问。
“别忘了,李老板可是我介绍给你的。”金用手轻轻抚摸他的脸,又说:“再告诉你一个消息,有买家出了非常丰厚的佣金,要雇人干掉绰号叫响尾蛇的杀手,这笔生意被我接下了。”
凌霄的瞳孔收缩一下,但很快又恢复冷然。
金将车厢门拉起,命令凌霄转身,然後用手在他身上摸索。比起搜身,动作更像是挑逗,两个人贴得很近,他的唇快要碰到凌霄的耳朵,缓缓吐出炽热的气息。
涂著丹蔻的手指肆意游走,从结实的背肌向下滑落,徘徊在腰间片刻,又轻车熟路地分开他的腿。当金摸到他裤裆时,凌霄咬紧牙关,呼吸一滞,那只手却越发过分地在他重要部位揉捏。
“你这里好像长大了点。”金说。
“滚开!”凌霄低吼。
季子祺看得咋舌,要说这两人没奸情,打死他也不信。但又见凌霄满脸厌恶的表情,活像吃下一只苍蝇,倒是金仍自得其乐的模样。
金调戏够了,才将凌霄身上的武器搜出来,他很熟悉凌霄的习性,所以连藏在袜子里的刀片都被找到。
“好了,坐到那边去。”金用枪指指左边的卧铺,又看著季子祺说:“现在到你了。”
季子祺结结巴巴地说:“我、我身上没有武器。”
金勾起嘴角,讽刺地笑笑:“你以为自己能和我家凌霄有同样的待遇吗?给你一分锺时间,自己脱光。”
季子祺尴尬不已,凌霄却凶狠地瞪著他说:“金,你别太过分了!”
金跨前一步,将枪口抵在凌霄的眉心,讥嘲道:“这样你就心疼了?不过是个婊子而已,凌霄,你的品味差得让人失望。”
“混蛋……”
“闭嘴!”金打断他,转过头对季子祺说:“你还有四十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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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挣扎
老旧的火车沿著铁轨驰骋,发出轰隆轰隆的声响,刚穿过隧道,灿烂的阳光便迫不及待涌进车厢里,季子祺那张煞白的脸瞬间一览无遗。
他在发抖,一半因为害怕,一半因为屈辱。
但他还是慢慢地脱下自己的衣服,先是外套和上衣,接著是鞋子和裤子,最後仅剩下内裤。
单薄的身体逐渐呈露,突出的锁骨衬托得他更加削瘦,平坦的胸膛下方,甚至能看到肋骨的形状,没有任何能让人惊W的地方。
金却不甚满意地说:“继续。”
“你是故意在羞辱我吗?我身上根本不可能藏有任何武器!”季子祺生气地说。
“是的,你脱不脱?”
季子祺感到难堪不已,眼眶已经逐渐变红。火车行驶的速度并不快,如果路轨旁有人,便能清楚看到他现在狼狈的样子,这种感觉很糟糕,和游街示众没区别。
但他别无选择,自尊早已丧失殆尽,所能做的只有默默承受。
就在季子祺脱下内裤的前一秒,凌霄陡地站起来,大声喊:“够了!”
他完全无视那把抵在胸膛的手枪,狠狠地瞪著金,说:“金,你的品味更让人失望。折磨我的雇主让你感到很开心吗?”
金大言不惭地道:“我只喜欢折磨你。”
“你是在逼我。”凌霄冷冷一笑,问:“说吧,你到底有什麽目的。”
金用枪挑起他的脸:“给你两个选择,你杀了他,然後跟我走,我会想办法帮你收拾烂摊子,又或者是我现在杀了你。选哪个?”
凌霄毫不犹豫地答:“都不选。”
这一刻,季子祺明显地感觉到车厢内的气氛变了,仿佛连气温也急降。他抱紧双臂,不能抑制地打个冷颤,有股寒气正从心底涌出。
因为长期注射肉毒杆菌,每当金生气时,他僵硬的面部肌肉便开始扭曲,配上过於W红的嘴唇,脖子上的青筋阵阵抽动,狰狞得令人心惊胆战。
金从牙缝里挤出话来:“别以为我不会杀了你。”
“你不会,否则昨晚这枪应该射在我脑袋上。”
“你……”金恨恨地瞪著他胸有成竹的样子,随後又笑了,将枪口指向季子祺,说:“那试试看这会不会再射偏。”
“金!”凌霄大喝一声,态度开始软化,他无奈地说:“他救过我的命,无论如何,我都必须保护他。”
“你在求我吗?”金问。
“是。”
“什麽条件你都会答应?”
“是。”看到金舔舔唇,露出像野兽般饥渴的眼神,凌霄转过头对季子祺说:“穿好衣服,出去。”
季子祺站在车厢的走廊里,看著门徐徐地拉上,最後掠过眼前的画面,是金斜靠在卧铺的枕头上,笑得意味幽,。
他有预感,接下来的日子不会好过。
越南的火车时速平均六十公里,从河内到达胡志明整整需要三十五个小时,在这将近两天的旅途里,压抑得让人坐立不安。
後来季子祺才注意到,车厢里多了个黑色的行李箱,大概有他半个人高,放在左边的下铺。晚餐时间,金霸占了唯一的小茶几,连凌霄也只能捧住饭盒进食,季子祺因为口渴,想将饭盒暂且放在行李箱上,结果却被金一下打翻。
“别碰我的东西。”金说。
季子祺被他恶狠狠的表情吓到,连忙道歉。
“再有下我会砍掉你的脏手。”金认真地警告他,然後蹙起眉头,指著掉落在地上的饭菜:“捡起来,吃掉。”
季子祺蹲下收拾残羹,却说:“我已经吃饱了,请慢用。”
金冷哼一声,想开口却被凌霄抢先。
“赶紧吃完,上床休息。”
等到天色稍晚,车厢里的灯熄灭了,季子祺躺在上铺辗转难眠。这时凌霄从车厢外回来,他的枕边传来些声响,季子祺伸手,摸到面包和一瓶矿泉水。
两人在漆黑中相互对视,谁也没有言语,明知道他看不见,季子祺仍是感激地笑笑。
季子祺不知道凌霄和金达成什麽协议,也不知道当他被赶出车厢後发生什麽事,但金没再提起要杀了他。但对方总是有事没事地找茬,对他诸多挑剔,言语刻薄态度傲慢,季子祺只能一忍再忍,像被权贵欺压的草民。
金用脚踢踢季子祺,问:“你卖一能有多少钱?”
“两千,过夜五千,特殊服务的话一万。”季子祺答。
“什麽是特殊服务?”金又问。
“角色扮演或者SM。”
“那就是只要给钱,无论客人提什麽要求都行?”
“是的……”季子祺将头转向窗外。
“跟老头子上床有什麽感觉?”迟迟没有听到回答,金不满地瞪他一眼,喊:“喂,说话。”
接下来,无论金再怎麽逼问,季子祺就像哑巴似的没再开口,即使金威胁割掉他的舌头也没用。百般无聊,金转移了注意力,哼著歌,用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打节拍。
歌声轻柔婉转,丝毫不像男人的嗓音。季子祺的眼睛虽然仍看著车窗,却竖起耳朵认真倾听,隐约有种熟悉的感觉。
“是那天晚上听到的越南歌?”季子祺低声问。
凌霄见怪不怪地说:“他是越南人。”
季子祺不可思议地眨眨眼,越南人的肤色偏黑,但金却异常苍白。
“这个变态,很多年前就把自己的皮肤漂白,连腋下也不放过。”凌霄很少用这种嫌弃的语气说话。
“怪不得。”季子祺了然地点点头,他终於明白为什麽金的皮肤白得如此病态,简直没有丝毫的血色。
仔细观察,凌霄和金的区别很大,一个沈稳内敛,一个华丽浮夸,很难想象他们竟有著密切的关系。
凌霄是个现实派,只想安稳的度过余生,所赚的钱都会存起来,结束杀手生涯後,打算买栋房子,踏踏实实的过日子。
但金不同,他在行内的名气很大,只接高难度高赏金的任务,越是危险越能让他兴奋。金的目标都是大人物,每完成任务後,便会大肆地挥霍一番,典型的今朝有酒今朝醉。
金这辈子所赚的钱很多,三分之一给了整形医生,三分之一购买毒品,余下的便是支撑奢侈的生活。
火车沿途靠站,走走停停,隔壁车厢终於有人入住。凌霄前去打探,回来後一言不发,用抹布认真地擦拭手枪。
季子祺莫名其妙,金却笑得狰狞。
午後的阳光穿透云霄,洒在沿路的田野上。季子祺去打热水时,隔壁车厢的门打开著,一对母子正相偎在窗前。男孩看到他,咧嘴笑笑,露出雪白的牙齿。
“隔壁的车窗开著。”季子祺如实禀告。
凌霄看了金一眼,等他走出车厢後,对季子祺说:“躲到卧铺下面,我没叫你别出来。”
“到底怎麽回事?”季子祺问。
凌霄打开车窗,用前所未有的冷酷语气说:“先下手为强。”
看著他矫健的攀出窗外,顷刻不见踪影,季子祺微微踌躇後,老老实实的钻进卧铺底下。不久後,他看到金那双穿著军靴的脚走近,骂句脏话後,又再度出去了。
凌霄一直没有回来,剩下季子祺独自在车厢里,阳光似乎被云层覆盖,连带著整个车厢阴暗起来,他开始感到不安。
车厢门再度被拉开,有双穿著凉鞋的脚走进来,脚丫小巧步伐敏捷,像猫一样没发出丝毫声音。季子祺屏住呼吸,他看到来人在车厢里转了一圈後,突然俯身趴下与他对视,然後,露出亮眼的白牙。
当对方把匕首拔出来的时候,季子祺仍未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面前不过是个十余岁的孩子,带著符合他年龄的幼稚和天真,手里的武器仿佛是玩具,很难想象它还有别的用途。
男孩朝他爬过来,很迅速,当他挥动手臂时,季子祺下意识地闭起眼睛。
千钧一发之时,凌霄赶回来了。他抓住男孩的脚将他拉出来,用膝盖压在男孩的背上,对准脑袋扣下扳机。手枪早已装上消音器,轻轻地一下,生命就这样没太大动静的逝去。
季子祺捂住嘴,没有死里逃生的庆幸感,他只是觉得很恶心,这个世界肮脏得无法忍受。
当金回到车厢见到季子祺後,脸色异常难看,他将自己的行李箱丢到窗外,然後一跃而下。
凌霄也把两人的行李丢出车外,然後说:“我先跳,你随後。”
火车开得并不快,能清楚看到路轨旁的碎石,季子祺扶住窗框,紧张得冒出冷汗。他没有凌霄那样矫健的身手,也没有金无畏的勇气,他只能想到,自己是如何在路轨下摔得头破血流。
“快跳!”凌霄在车外叫。
季子祺摇摇头,转身看著倒毙在车厢里的男孩,血已经积成滩,死亡的气味笼罩著他。
凌霄冷漠的面具破裂,气急败坏地追著火车跑,前方不远是跨河的高架桥。
佛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其实人生就像游泳,游了一半才知道河水的浅冷热,前也罢,退也罢,都离岸边有段距离。停下来,只能淹死。
季子祺痛恨这种惊心动魄的日子,更恨他的人生已经面目全非。他看到凌霄张开的双臂,方能凝聚起跳跃的力量。
当时脑海里仅有一个念头,已经被撕碎羽翼的他,是否可以借著这双翅膀,冲破黑暗的桎梏,再度飞翔。
在火车钻进隧道前,凌霄接住了他,两人跌到路轨上,再滚进草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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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抉择
位於胡志明市外七十里有个村庄,名字叫做汗可西,用越南话翻译,是金色的秋天。村庄很小,只有十余户人家,是跳车後的他们徒脚走很远的路,才找到的人间烟火。
金用纯正的越南话跟村长沟通後,被安排入住在村庄东面的小屋里,据说屋主原本是独居的老人,刚去世不久,所以房屋才暂时空出来。
昏暗的灯光下,季子祺正用酒精擦拭凌霄的手臂,跳车时为了接住他,伤口已经裂开,血直到刚刚才止住。
凌霄已脱掉上衣,袒露出小麦色的肌肤,宽阔的健壮的肩背,紧致的腹肌和腰线,上半身呈倒立的三角形。季子祺发现这个男人虽不是俊美型,却很是耐看,特别此时浓浓的眉毛拧在一起,隐忍的表情有几分性感。
包扎好伤口後,听到金说:“你先出去。”
季子祺望向凌霄,见他点点头,於是收拾好桌面的纱布和棉,起身走出屋外。
“该死的。”金瞪著凌霄,用气急败坏地语气说:“你到底惹了多大的麻烦,立刻杀了外面那个男妓,他只是个负累。”
“不。”凌霄说。
“难道你想一直带著他?天,你到底知不知道目前的状况,除了我之外还有其他人在追杀你们!”
凌霄脸色凝重,他知道金说得没错,目前的情势很不乐观,到越南不过半月已经被袭击两,并且对敌人毫无头绪。
低头看著手臂的伤口,凌霄说:“你走吧,我自己会想办法解决。”
“你疯了还是傻了?”金生气地问。
“别动他,你不想被拖累的话,可以马上离开,但我不许你伤害他。”
“可笑,难道你还能护著他一辈子吗?凌霄,你别忘了自己是什麽身份。”
“我没忘。”凌霄点燃香烟,脸上带著自嘲问:“金,我们这种人有一辈子吗?你我其实都清楚,或许明天便会死於非命。”
金哑然,眼前的男人让他感到陌生。从前的凌霄,看似沈其实单纯,他沈默寡言,是因为不善言辞,他冷静果断,是因为无所顾忌。
他开始回想自己收养凌霄的原因,是一时冲动,还是早有预谋,或许是因为那双看著同伴被殴打也毫无波澜的眼睛。
记得那是在一个阳光暴烈的午後,高温容易让人心浮气躁,金就在那时遇到凌霄。
当时街边有群人在大施拳脚地教训两个扒手,一大一小,年纪比较大的自然首当其冲,被打得最为惨烈。而年纪小的那个,静静地躺在地上,金知道他是清醒的,以冷漠的神态倾听著同伴哀号声,不反抗也不挣扎。
这个男孩勾起金的兴趣,忍不住想要看他脸上出现更多的表情,後来,他们相互憎恨,相互厌恶,又相互吸引。
人和人之间,不是每段关系都可以用语言诠释,比如他和凌霄,比如凌霄和季子祺。
“知道了,我不会再自讨没趣,等到缅甸以後,我们各走各路。”金说。
凌霄轻轻地抖落烟灰,并没有吭声。
宁静的村庄似乎并不欢迎外来人,清晨,当季子祺在门口伸懒腰时,过路的村民不是打量便是回避,没有一人主动打招呼。
或许是潜意识想避开压抑的气氛,他沿著小路游荡,然後,很不幸地迷路了。周围是地势复杂的田野,视线被树木遮挡,呱噪的鸟儿正吵闹不休。
季子祺背靠著树干坐下,用手揉碎一朵不知名的小,他想暂时歇歇脚,然後再尝试寻路回到村庄里。
眼前倏地出现一颗头颅,离他的脸仅有几公分,季子祺放声尖叫,连滚带爬地逃到一边。此时传出阵阵讥笑声,季子祺回过头,才发现是金在作怪。
原来金用脚勾住树枝,像蝙蝠似的倒立著,他身穿军靴和紧身裤,还有色的无袖背心,身姿修长却不单薄。露出惨白的手臂,黑色的指甲,像拖把似的金发正晃来晃去。
“你、你、你怎麽在这里。”
“我为什麽不能在这里?”金反问。
他松开脚,以潇洒的姿态落地,不急不徐地朝他走去,沈眼睛透出慑人的戾气。
“你、你别过来!”不知为何,季子祺开始口齿不清,转身想逃,却被石头绊倒在地。
“你很怕我吗?”金站在他面前问。
“你想怎麽样?”季子祺後退些许,说:“你不是已经答应凌霄不再多事吗?”
“那晚你偷听我们谈话?”
“是的。”季子祺老老实实地承认,如果不是这样,他才不敢离开凌霄身边。
“笨蛋,那是故意说给你听的。”金拔出枪来问:“准备好受死了吗?
季子祺瞪大眼睛,害怕地叫:“你要是敢杀我,凌霄不会放过你的!”
金一脚踩在印有疤痕的手背上,五官因为妒恨而扭曲,他咬牙切齿地说:“住嘴!老像苍蝇般粘住凌霄不放,真令人恶心。”
“不要!别杀我!”季子祺哀求。
是夜,晚风摇曳,树影婆娑。天际边洒过一阵美丽的流星雨,像是天空的眼泪。
有人抱紧双膝坐在草地间,将脸埋进臂弯里。夜寒如水,逐渐侵透他的身心,落得身影单薄,悲悲凄凄。
“你在做什麽?”凌霄站在他身後,蹙起眉头说:“回去休息,明天我们就要离开这里。”
季子祺不著痕迹地拭去脸上的湿意,问:“凌霄,你想过将来吗?”
“没想过。”
“如果可以选择,你希望自己是什麽职业?”
“不知道。”
季子祺跟在他身後,穷追不舍地说:“试著想象一下吧。”
凌霄停下脚,认真地问:“和尚算一种职业吗?”
“哈哈哈,你不是吧……”
季子祺按住胸口,笑得直不起腰来,凌霄恨恨地瞪他一下,转头飞快地推门进屋。
某人笑够了,才微微收敛些,问:“凌霄,你真的想要出家?”
“罗嗦!”
“别这样。”季子祺靠近,搭住他的肩膀:“我母亲也信佛,并没有笑话你的意思,只是有点意外而已。”
这是季子祺第一提起自己的家人,说完他便愣住了,母亲这个词,遥远得仿佛来自前生。
“你的手怎麽了?”凌霄问。
刚才外面太黑,直到进屋後才看清楚,季子祺的右手背面微微发红,并且浮肿。
“没什麽。”季子祺笑笑说:“不小心被椅子砸到而已,过两天就没事了。”
凌霄没再多问,说:“睡觉吧。”
暗黄的灯泡熄灭,月光轻轻缓缓地从窗外洒进来。因为村长的帮忙,狭小屋子里放下三张木板床,季子祺睡在最靠近墙壁的床,凌霄则躺在他左边,而再过去那张床上则空无一人。
“你今天有看见金吗?”凌霄的声音从漆黑中传来。
季子祺心颤了一下,答:“没有。”
凌霄听完翻个身,用後背对著他。
屋子里很安静,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还能听到屋外的昆虫在鸣叫。季子祺压住自己的右手,感受到一阵钻心的疼痛,他慢慢地闭起眼,任思绪凌乱。
“如果不想死就给我听著。”金将冰冷的枪口抵在他额头上,说:“今天晚上将凌霄的枪偷到手後拿给我,否则我会不计一切後果追杀你,看他可以保护你多久。”
“你为什麽要这样做?”
“我只想让他乖乖的跟我走,没有武器,他就没有反抗的余地。”
当时季子祺问:“你们都走了,那我怎麽办?”
“谁管你。”金不耐烦地说:“你只要选择现在死或是以後自力更生。”
瀑布选择了悬崖它便跌宕成了一首奔腾的歌; 种子选择了泥土它才成就了一片蓬勃的绿。而他季子祺要选择什麽,方能度过这段坎坷的岁月。
金弯下腰,拍拍他的脸:“今晚我在村里的井边等你。当然,你也可以告诉凌霄,猜猜看,在养育自己的师父和下贱的婊子之间,他会选择谁?”
凌霄,你又会选择谁呢?季子祺捂住脸,不敢猜测。
听到身旁传来声响,他问:“凌霄,怎麽了?”
“你先睡,我去看看金在哪里。”
“别去!”意识到自己音量过大,季子祺爬到隔壁床铺,抱住凌霄的腰说:“不要丢下我一个人,会害怕……”
贴近自己的身躯正微微发抖,凌霄不由问:“要一起去吗?”
“不要,你也别去!”
凌霄感觉到他的异常,还来不及询问,便被突如其来的吻堵住嘴。心跳就这样停止,耳鸣,晕眩,仿佛有几万伏特的电流涌进身体里。
“做什麽!”凌霄猛然推开他。
季子祺却不依不饶,死缠烂打地扑上去,嘴里叫嚷著莫名其妙的话,无非就是让凌霄别丢下他之类的云云。那股疯狂劲,仿佛离开凌霄他就没法活下去似的。
“你在发什麽疯!”
凌霄的手臂还疼著,心烦意乱地吼。伤口又裂开,血都渗透纱布,直淌到手肘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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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杀戒
季子祺抖了一下,暂时安分下来,他伸出舌头,像猫似的舔著凌霄的胳膊。殷红的血沾到唇瓣,在几缕朦胧月色衬托下,散发著道不出的蛊惑。
凌霄的呼吸乱了,心跳也乱了。
他不是同性恋,对自己的定力也充满自信。金曾无数试过勾引他,最後却不得不下药,甚至在火车上,金再三威胁,他才勉为其难的帮他口交,最後还是以失败告终。
他不怕流血,不怕受伤,却没办法抑制从心底涌出的阵阵反胃感。当凌霄扶住车窗呕吐时,金原本惨白的脸颜色变了又变,彼此都难堪之极。
此时也很难堪,季子祺越舔越上,舌尖已经滑过脖子。凌霄地呼吸,伸手想推开,季子祺用面颊在他手心磨蹭几下,然後继续用唇舌挑逗。
让凌霄原本是抗拒的举动,变成像是在迎合。
当季子祺含住他耳垂吮吸时,凌霄咬著牙问:“你知道自己在做什麽吗?”
“嗯?”季子祺妖娆一笑,粉红的舌尖来回在他耳廓舔舐,嘴角噙著银丝问:“我不好吗?为什麽要去找金?”
他在耳边喷出的气息,轻轻的,热热的,带著诱人犯罪的芬芳。凌霄理智全失,无限的渴望让他堕落成野兽,撕扯著,啃咬著,无所不用其极的将猎物吞噬。
熊熊欲火以决然的姿态燃烧,仿佛要将他们躯壳焚毁,灵魂烧尽,剩下的骨灰不分彼此。
抵死纠缠,没有明天。
不可否认,季子祺为凌霄打开一扇门。他用身体教会他,做爱也可以如此惊天动地。如海啸、如地震、如审判日来临。他们都是罪人,贪念著感官的欢愉,一偷尝禁果,心甘情愿的沈沦在那片名为欲望的黑海里。
无分性别,无关身份,没有人去想以後,连下一秒也没想。此时此刻,他只要他。
床铺凌乱不堪,连枕头被踢到地上,灰色的手枪就这样出现在面前,唾手可得。季子祺看了几眼,闭上眼睛,小小的一点分心,很快被身後激烈的运动撞散。
泪水、汗水、精液交织而产生的气味挥发在空气中,是浓浓的男性麝香。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月亮的光辉暗了,若隐若现的挂在树梢。
就这样吧,累了,睡了,什麽都不想了。
金把烟头丢进黑洞洞的旧井里,阴森地笑了。实在是可惜,本以为这是块上好的墓地,如今只能当作烟灰缸。
金已经下定决心,要和凌霄分道扬镳。他要放长双眼瞧著,一个懦弱世故的男妓,和一个剽悍单纯的杀手,两个性格南辕北撤,连信任也缺乏的人凑到一起,下场会如何。
金有信心,凌霄总有天会回到自己身边。届时,他才会断掉妄想,明白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只有同类才能接纳彼此。
这也是金耗费数十年原因。他毫不吝啬抚养他,教育他,如耐心的对待一座雕塑,一点一滴的将凌霄刻画成自己想要的模样。
等到缅甸後就分开,他是这样打算的。
但天算不如天算,照目前的情况,他们连到不到得了缅甸都是未知数。
“看来今天要大开杀戒了。”金说。
“是啊。”凌霄少有的勾起嘴角,回过头对季子祺说:“跟紧我,一步都不可以离开。”
季子祺眨眨眼,满头雾水。
金先前已经联络李老板,让对方准备好汽车和通关文件。他们按原定计划离开村庄,到南面的小镇与李老板接头,但此时却停在离小镇不到两公里的果园附近。
“隐蔽。”
金一声令下,季子祺就凌霄拉起,三人飞快跑进果林的木屋旁边。浓烈而刺鼻的药味传来,简陋的木屋里面,存放著不少化肥和农药。
季子祺到此时才看见远隐约出现人影,并且数目不少,凌霄果断的拔枪,金却不慌不忙的打开行李箱。
“我掩护,你动作快点。”凌霄催促。
“知道了。”金说。
当输入密码箱子被打开後,季子祺在旁看得心惊,只见里面整齐的放满各种枪械零件,甚至连手榴弹都有,种类多,算得上是小军火库。不可思议,金竟然带著它四游荡。
枪声骤然响起,吓到栖息在果园里的鸟类,纷纷拍翅而飞。凌霄开枪拖延对方,金有序不乱的组合枪械,惟独季子祺,捂住耳朵傻站著。
金将刚组装好的冲锋枪抛给凌霄,不到一分锺时间,仿佛变魔术似的,各种零件又在他手里变成狙击枪。
“我们上合作是什麽时候?”金把枪扛在肩上问。
凌霄停止射击,答:“至少五年前。”
“是时候重温一下了。”
金说完,便爬上离他们最近的荔枝树,动作敏捷如如猫科动物。
“Fuck!”金的声音从上方传来,语气激昂:“是雇佣兵。”
情况比想象中恶劣,在缅甸和越南有不少雇佣军,采用的都是团体作战方式。一旦出动,便是整个军团,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有的军团甚至配有军医和後援部。
季子祺抓紧凌霄的衣角,问:“我有什麽可以做的?”
凌霄拔出自己随身携带的手枪,塞进季子祺手里。金在树上看到他的举动,眉头蹙起,眼中杀气凛然。
季子祺有种置身於战场的错觉,耳便皆是此伏彼起的枪声,子弹横飞,射进离他脸仅有几公分的木桩里。
“蹲下别动!”凌霄应付敌人的同时,也不忘记留神提醒他。
战况陷入胶著状态,虽然敌方人数众多,但在凌霄大火力和金高精准度的配合下,彼此都没有占到便宜。渐渐的,双方都暂时停止射击,改用试探的方式寻找突破。
“对方有多少人?”凌霄问。
“很多,难以估计。”
凌霄没吭声,打开金的行李箱装补给弹药,季子祺看见箱里有望远镜,便拿起来勘察周围的情况。如金所说的那样,果林中隐藏身穿迷彩服的雇佣兵,用肉眼根本无法分辨。
“别碰我的东西!”
金不知何时回到地面,扬手打他一个耳光。他的力道不小,季子祺被扇得眼冒金星,好一会儿才看清东西。
“还给他。”凌霄仍在填装子弹,头也不抬。
“对不起。”季子祺低声说。
金一把夺过他递来的望远镜,看也没看,便扔在脚下用踩碎,然後问:“宵,继续等还是杀出去?”
“等对方行动。”
大约过几分锺,季子祺突然喊:“前面有声音传来。”
其他两人同时集中精神细听,等他们都明白是引擎声时,已看到有辆军用卡车正冲过来。凌霄将季子祺扑到,金利落地滚到一边,方才隐身的小木屋,顷刻被撞得支离破碎。
“没事吧?”凌霄问。
季子祺摇摇头,他们已经被卡车隔开,暂时不见金的踪影。
凌霄抱住季子祺滚到车底,然後屏住呼吸,解决掉两个正从车里下来的雇佣兵後,又静静等待片刻,才慢慢爬出轮胎外。
“别乱动,我去检查下车还能不能用,如果有人靠近就开枪。”凌霄说。
季子祺点点头,手不停颤抖,方才还驾车向他们冲来的人,此时已变成尸体横在眼前。下一刻,也许躺在地上的是自己,怀著这样的念头,连枪也几乎拿不稳。
凌霄用枪柄砸碎布满裂痕的挡风玻璃,迅速检查仪表和变速器,虽然油量不多,也足够让他们离开此地。眼下要做的,是从司机那找到车钥匙,然後再接应金。
当他推开车门时,看到季子祺正被人用枪指著,抖得像苟延残喘的枯树。来不及多想,连开几枪解决敌人。
“为什麽不开枪?”凌霄气冲冲地质问。
“啊?”季子祺被吓得一愣一愣的,连话也说不出口。
事实再证明,懦弱如他,不管试多少,根本没办法亲手杀人。季子祺生长在完整并且温馨的家庭,从小被教导尊老爱幼,乐於助人,无论是亲戚还是同学,身边的每个人都充满善意,
即使後来知道现实还有其他模样,承受过心灵难以复原的打击,但从小被灌输的观念已然刻进灵魂里,至死不忘。
不用凌霄谴责,他比谁都更恨这样无用的自己。当季子祺将水果刀捅入王总的身体,发现他并没有死的时候,心里竟然松一口气。
即使面对他恨之入骨的人,也无法狠绝地痛下杀手,潜意识里,总认为一旦用自己双手结束生命,便有种再也回不去的感觉。
他想要回去,做回当初少不更事的季子祺。哪怕是做梦也好。
卡车发动以後,便成为敌人攻击的目标,子弹像雨点猛烈袭来,凌霄趴在方向盘连头也不能抬。纵使沈稳的凌霄,也不由开始焦急,再如此下去,恐怕他们会被包围,届时插翅难飞。
突然,车外枪声开始减弱,从断断续续直到零星。凌霄抬起头,看见金正藏在树上朝他打手势,意思让他先走,由自己断後。
凌霄目测两人的距离,中间相隔近十米远的空地,无论是他将车开过去或金跑过来,都会成为枪靶。
他知狙击枪的子弹不会多,咬咬牙,用力踩下油门。凌霄仅能做的是,在距离金最近的位置,将巨大的行李箱踢下去。
卡车驶离果园,季子祺才从後座探出头来,当他看到凌霄阴沈的脸色,聪明的闭紧嘴。
豹是大型肉食性动物,习性狡黠隐密,嗅觉及视觉极为敏锐,善於潜伏树上,等待猎物经过时飞扑而下,咬其颈部致死而食。同时,豹还是世界上奔跑最快的动物,时速度可达每小时七十公里,一旦被它相中的猎物,鲜少可以逃出升天。
烈日当空,连蚱蜢都躲於树叶之後。
金望著天微微地笑了,眯起眼,将最後一发子弹射进敌人的头颅里。
他的绰号是豹,排名亚洲前三的杀手,天性喜爱杀戮。如方才所说的那样,将在这个阳光灿烂的午後,大开杀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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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往事
李老板的脑门光得发亮,依然无损他的豪迈,两瓶啤酒喝下去,眼睛依然精光四射。
在充满越南风俗的餐厅里,他拍拍凌霄的肩膀,说:“不错不错,原来你就是那家夥的徒弟,难怪他还整天挂在嘴边,果然是一表人才。”
听到如此虚伪的评价,季子祺嘴里的酒差点喷出来,再看看凌霄,正在不声不响的喝酒,纯属当他在废话。
与之前相比,李老板少几分沈,整个人和气许多,或许是因为金的关系。
“那家夥,也就是你师父。”他看向凌霄,确定对方在听才继续说:“从小就是野蛮人,没人敢管他,也没人愿意管,简直和疯子没区别,谁敢惹他谁不得好死。後来他离开越南,我也就继续做见不得光的生意,再後来听他说收徒弟,我吓一跳,这不摆明是害人麽?没想到,你安然无恙的长大,还能坐在这里陪我喝酒,真是没想到。”
“您知道金是做什麽的吗?”季子祺问。
“像我们这样的人能做什麽?”李老板用鼻子哼一声,说:“小时候头蒙拐骗,长大後奸淫掳掠,这都是命。”
季子祺咋舌,这人倒是看得通透。
李老板这张嘴,除了喝酒便叨念不停,他说:“以前过的那些混账日子,现在想起来都心酸,那时我们没怪过谁,现在谁也别怪我们。什麽叫伤天害理,当你比水沟里的老鼠还不如,连别人家养的狗都羡慕,就没有干不出来的事。”
“别喝太多了。”凌霄说。
“哪有喝多?你不是就怕我说多了吓到他。”李老板横他一眼。
季子祺连忙打圆场:“没关系,您继续说,我喜欢听。”
“嗯,你小子识趣。”李老板夹起肉粉条,放进嘴里边嚼边说:“其实这些话我说也没用,得让他亲自跟你说,反正你们现在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心不齐,死得更快。”
“他啊,嘴巴比菊还紧。”季子祺揶揄道。
李老板捧腹大笑,凌霄脸色则难看得想吃人,季子祺逞一时口舌之快,也不敢再过分,乖巧地为他倒酒添菜。
忽略凌霄不计,这顿饭吃得仍算开心,散夥时,李老板将车钥匙和通关证明拿出来,还有一个黄色的纸袋。
“这是那家夥要的东西,你交给他吧。还有,记得提醒他收到账单马上汇款,否则我炸掉他的老窝。”
凌霄接过东西後,点点头。
李老板所说的那个老窝,就在小镇的溪河边,是六十年代初期建成的吊脚楼,在越战的炮火洗礼和饱经岁月风霜後,仍屹立不倒数十年,是个奇迹。
在这奇迹的背後,是金难以估算的心血。
金曾带凌霄来过这里,说出他人生中最有涵义的话:“我就像一片落叶,风往哪吹就往哪飘,好不容易落到地上,还得任人践踏。有家就有根,就算被踏烂了,被碾为碎片化成尘埃,也不会变孤魂野鬼。”
他还说:“霄,在我死後,就把我和房子一起烧了。我的家,谁也别想拿走。”
当时的凌霄不以为然,认为自己迟早会杀掉这个混蛋,至於到时候如何,全看他的心情。
金的老窝已经很残旧,楼梯踏上去咯吱咯吱地响,但里面很整洁,半点灰尘也没有,看得出来长期有人打扫。
月已高升,躺在竹椅上,倾听小河穿过吊脚楼发出的流水声,叮咚作响,是首悠然而抒情的旋律。
季子祺昏昏欲睡之时,屋外传出动静,有石头砸在窗楣。他的哈欠尚未打完,凌霄已冲出门外,但茫茫的夜色中空无一人,只有凭空多出的纸盒放在门槛前。
“怎麽回事?”季子问。
凌霄摇头,蹲下将纸盒打开,看一眼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盖上。
季子祺好奇地走近,问:“这是什麽东西?李老板差人送来的麽?”
凌霄没有回答,抱起纸盒进屋,然後坐在摇椅上,面无表情。季子祺看著他如死水般的眼睛,背脊发凉,他扑过去想拿纸盒,却被凌霄死扣住不放。
“别看。”凌霄的声音如磨砂般粗糙。
“到底是什麽!”季子祺尖声问,不顾他阻拦硬是掀开盒盖,然後,差点昏厥。
在同一片天空下,有著不同的黑夜。
男人的手指夹住高脚杯,漫不经心的摇晃,安然的夜色下,邃的眼睛凭添几分悠然。他仰头喝下淡红液体,浓醇的酒气微微熏人。
有人敲门,低低唤了声:“向南哥。”
“进来。”陈向南放松自己,挺拔的身躯陷入黑色靠背椅中,问:“情况怎麽样?”
“一切顺利。”来人正是他的心腹,恭敬地报告:“已经按照你的吩咐,把礼物送给响尾蛇。”
“反正礼物也是捡来的,就做个顺水人情。”陈向南说。
丧彪眼皮颤了下,默然无语。
根据派去越南的手下回报,他们赶到时战斗已结束,但场面惨烈得不堪入目,现场除了尸体之外只剩受重伤豹。而这个仅凭一己之力剿灭整个军团的人,身中多枪却仍未断气。
如此强大到恐怖的杀手,在陈向南的眼里,也仅仅只是礼物而已。更因为他的一句话,而终结掉传奇一生。
“向南哥,接下来要怎麽做?”
“和之前一样,盯紧他们就行。”陈向南说。
“是。”丧彪领命而去。
陈向南仰头饮尽杯中酒,打开抽屉,将某人的档案资料随手扔进垃圾桶。
豹是独居动物,领地范围可达四十平方公里,相等於十个故宫的面积总合。若有其他动物企图侵犯领地,必定会遭到猛烈的袭击。它生性残暴,必要时,会将自己幼崽作为食物吞噬。
而这个收养同类,并且舍己为人的蠢材,根本不配与它相提并论。
豹?笑话!
这是他第二看到如此壮观的画面。年代久远的吊脚楼,逐渐被火舌吞噬,最後轰然倒塌。木材落进溪河里,随著水流漂浮波动,从高望下去,火焰正在水面燃烧,仿佛要将河水也烧成赤红色。
季子祺怔怔地站著,难过得说不出话来。无论多少,无论对方是谁,他都没办法坦然面对生离死别。
“走吧。”凌霄说。
季子祺望向他被火光照亮的脸,轻轻颔首。
有的落叶已归根,有的落叶仍在随风飘零。是大幸,也是不幸。
从开始逃亡到现在,不过是个把月时间,一路的颠沛流离,早已孑然一身。
两人到缅甸後清点随身物品,凌霄仅剩一本书和托卡列夫手枪,季子祺随身的挎包仍在,但已被污垢染成灰色。
翻开那本皱巴巴的《禅语》,是用龙飞凤舞的毛笔字写出的首卷语,有心向佛,方能渡过世间千般苦。
季子祺捧住书,细细阅读。阑珊灯光,将他的影子拉得纤长,清瘦的脸庞中,表情充满忧虑。
自从到达缅甸後,除非必要,凌霄从未主动开口说话。他本是寡言之人,如今,常望著远发呆,常常一整天听不到他的声音。
或许是因为金的功劳,上火拼後引起当地政府注意,所以追杀他们的人暂时略微收敛,日子难得平静。但季子祺却衍生出不安来,现在的凌霄让他感觉很陌生,仿佛两人之间隔著无法跨越的鸿沟,日夜相对,却彼此陌生,
“凌霄,我们来聊天吧。”季子祺放下书说。
凌霄点燃香烟,冷然的眼睛看向他。
“那个……”季子祺犹豫一下,没话找话地道:“我们各自说说美好的回忆如何?”
“训练、睡觉、吃饭、杀人。”
“这就是你的美好回忆?”季子祺惊讶地问。
凌霄低头看著自己的手指,他的回忆无分好与不好,枯燥,但已是全部。
季子祺叹口气,上前,从背後轻轻拥抱他。长夜漫漫,静静感受彼此心脏悸动。
“凌霄。”季子祺将脸贴在的背後,问:“你想听我的故事吗?”
凌霄不予置否,一口接一口的吞云吐雾。季子祺起身,将家庭式旅馆的灯光熄灭,只留下光线微弱的壁灯。
他看著凌霄被朦胧的笼罩脸,用缅怀的语气说:“我这辈子最美好的回忆,是从初恋开始。”
如某个名作家所写的那样,爱上一个人,就像小毛虫变成了蝴蝶,是他的爱让你在人间翩翩起舞。
十七岁便进入大学的季子祺,是个得天独厚的人,美满的家庭,聪明的头脑,让他的生活如鱼得水。唯一的烦恼,便是发现自己是同性恋,因为他喜欢上学校里某个人。
但震惊後,彷徨後,挣扎後,这点小小的烦恼很快随风而去,不足挂齿。
叶范是季子祺的老师。讲起宇文凯来,满面生光。季子祺就是因为他在讲台上的魅力才喜欢上他的。
叶范比他二十岁,性格儒雅温和,得学生的喜爱,惟独笑起来时,眼底隐隐含著微薄的忧郁。凡是叶范的课,季子祺从不缺席,没有任何叵测的念头,崇拜他,仰慕他,倾尽全力的想要看见他,仅此而已。
被爱情俘虏的人,都忍不住想了解对方,季子祺也是如此。於是,开始跟踪叶范,渐渐的,知道了他的秘密。原来他们都喜欢著有同样身体结构的人。
叶范开始对季子祺是好的,他不算老,不用叹息他的年轻和他的迟暮,他只感谢他不要任何回报的身心交付。叶范的回报已经给了另一个女人,他的妻子,给了八年,所以,每当叶范吻季子祺的唇,都会在心里嗷嗷叫著说对不起。
但对不起只是一瞬间的情绪。喜欢季子祺,喜欢和他呆在一起的感觉,喜欢他的热情和身体,是很多个瞬间的事。
季子祺无法相信自己会对男人如此痴迷,对这恋爱如此投入。像他这样从未尝试过爱情的人,一旦投入,就是全身心的。本是幸福的事,却带著飞蛾扑火的尽情,或许即便临渊,也会纵跃。
暑假他们一起去外地旅游,一起在明晃晃的太阳下奔跑狂笑,一起在雨中撑伞漫步。两人都湿透了,彼此为对方擦掉发梢的水滴,双唇在倾盆大雨中贴近,任由雨伞被风吹落。
入住在古城家庭式的旅馆,两人一起做顿饭,有是会揶揄对方做的菜难吃,却吃得津津有味。华灯初上时,他们躺在沙发静静看书,偶尔会为某个作家,某个句子,某一段话喝彩,分享文字中的美丽和温暖。
没有欺骗,但也没有承诺,两人都倾尽所有力气,去珍惜对方和相恋的时光。
季子祺知道这段感情是偷来的,叶范则认为是借来的,他们明白总有一天要偿还。所以每个夜晚都紧紧拥抱,忍泪带笑,为对方的轻柔呼吸与温暖体温沈迷。
“那时候真的很开心,即使明知道他不是属於我的,仍觉得幸福到无法自拔。”季子祺说。
“那你为什麽哭?”凌霄问。
季子祺摸摸自己的面颊,说:“哦,原来我哭了。”
凌霄默然地看著他将眼泪擦干,点燃桌面的香烟,吸一口,被浓浊的烟雾呛到,又再流泪面满。
“很晚了,睡觉吧。”
季子祺说完躺到床上,用被子蒙住头。凌霄将最後一盏壁灯关掉,拿起才抽一口的烟,在黑暗中慢慢将火光捻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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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末路
仰光是一座具有热带风光美丽的海滨城市。因为是以佛教为主的国家,常常见到各式各样的佛塔,大多数都是金色的,像帽子般的圆顶上,有以莲或浑圆形状叠加的塔尖。
在仰光千百座佛塔之中,最出名的便数瑞光大金塔,缅甸最神圣的佛塔。
全塔上下通体贴金,加上四座中塔、六十四座小塔,共用黄金达到七吨之多。大金塔顶上端以纯金箔贴面,镶有钻石和红宝石,则有一颗被称为sein bu,重76卡拉的巨钻。在塔的周围悬挂著数以千计的金铃和银铃。
季子祺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能亲眼看见这座举世闻名的建筑,巍峨壮丽,金光闪,简直像是在做梦。相比之下,凌霄冷静得多,唯一的感觉便是奢华。
“你觉得怎麽样?”季子祺问。
“将所有的宝石和黄金卖掉,所得的钱足够我们十辈子。”凌霄说。
“蠢货!”季子祺瞪著他,气愤地说:“你的脑子到底在想什麽,你懂得这座金塔的意义和价值吗?”
“不懂。”凌霄很干脆地答。
“有些建筑不仅仅只是房子,而是艺术品,能象征著一个时代的文明,或者一个国家的历史,怎麽可以用钱来衡量!”
“那又如何,难道这些黄金不是以市价计算的?”
“除了钱你还知道什麽?”季子祺没好气地说。
他和凌霄从价值观到生活习性,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矛盾,虽然早已明白,但仍忍不住会动气。季子祺时常感叹,老天既然让他们共同亡命天涯,为何不换个能彼此理解的,他和凌霄,如同水和油,永远也无法掺合到一起。
於是,他又想到叶范。
需要泄愤的季子祺回到宾馆後,就缠著凌霄说:“我继续给你讲故事吧。”
凌霄在专心的做俯卧撑,刚好数到两百,懒得理他。季子祺厚著脸皮,屁股往地板一坐,摆好打坐的姿势,开始自说自话。
他说,当初怎麽就相信永恒呢?
本以为即使不能永远和叶范在一起,但他们的心却是在一起的,就是再过多五十年、六十年,都不後悔爱过他。
或许世间万事到达极致的时候,终究会拐个弯,甚至是三百六十度的转到反面。幸福也是如此,不经意间便彻底粉碎。
先是家里破产,父亲郁郁寡欢母亲日渐憔悴,一家五口人,从豪宅搬进廉租房。那时家还在,日子虽然艰难,但总是有希望的。
可万万想不到,父亲会一宿白头,常年吃斋念佛的母亲不分昼夜抄写经书。後来大哥放弃博士学位,同时干两份工作,周末还要兼职。
就读名校的妹妹遭遇车祸,正当季子祺不知所措,大哥却偏偏在这时失踪。妹妹在监护病房里苦撑了五天五夜,终究还是输给残死神,大哥的尸体则在随後被人发现,从海里打捞起来时已面目全非。警方虽表示要进行基因鉴定後才可以确定,但季子祺只看一眼,已经知道结果。
他不敢将连自己都接受不了的事情告诉父母,悲痛之下,心里想好无数借口,却不料踏入家门,见到的却是双双自缢的至亲。寥寥几字的遗书,几乎没有重量的纸张将季子祺压垮。
前後不过年半时间,人事全非。
季子祺当时在想,幸好还有叶范,幸好。
他像孩子似的在叶范怀中痛哭流涕,仿佛受尽天大的委屈,无法自控,纵使早已声歇力竭。
叶范一遍遍的他耳边说,你还有我呢,还有我……
然後,在他的引导下,将悲伤全化为激情,两人不要命似的索取对方,纠缠不清。情欲掩盖伤痛,在短暂的欢愉中,季子祺以为自己获得救赎。
“以为?”凌霄早已停止运动,坐在地板上看著他。
“是啊,以为。”季子祺苦涩的笑笑,说:“如果那天晚上我睡著就好了,有或者我应该先开灯,这样就不会撞倒他的公文包。”
当看到自己的作品被换掉名字,并且刊登在获奖名册上,季子祺觉得天都塌了。他不知道该叫醒叶范质问,或是装作没有看到,他就那样傻站在床头,任这个男人的精液缓缓从身体里流出来。
後来叶范醒了,只用很少时间表达他的羞愧,然後用更多的时间道出冠冕堂皇的说辞。
他说,小祺你帮帮我。
他说,我已经三十八岁了。
他还说,我不想这辈子只当副教授。
他的语气很诚恳,眼神很真挚。季子祺开始动摇了,想要原谅叶范,因为已经再经不起失去任何东西了。
可他又说,小祺,我会供你读完大学的。你也该知道,自己目前是什麽情况,即使你说出去也没人会相信的。
季子祺动作僵硬的一件件穿回衣服,然後朝男人地鞠躬,抬起头时,他说,叶教授,感谢你一直以来的照顾。
就这样,季子祺办理休学手续,亲手剪断最後的线。从此他变成无根的浮萍,受尽命运里的惊涛骇浪。
无数,无数个夜晚他都在自问,宁愿毁掉自己,也不愿让那段爱情继续被玷污,这麽做到底值不值得?
“你太倔强了。”凌霄一改近日来平淡的语气,竟带著丝丝惋惜。
季子祺笑嘻嘻地问:“你心疼了?”
凌霄默然,这种胸口酸酸涩涩,仿佛有只手攥紧咽喉的感觉便是心疼吗?
他不知道,真不知道。
季子祺倾身向前,勾住他的脖子,说:“凌霄,我想和你做爱。”
又来了,凌霄闭起眼在心里说。
他没办法拒绝季子祺,如同被神奇的魔咒所桎梏。上的泪让他烦躁,这的笑让他难受,一又一,总是让自己失控。
季子祺也不管他是否答应,气势汹汹的吻上去,这个刚硬的男人,偏偏有双柔软的厚唇。
他跨坐到凌霄身上,快乐地呻吟著,尽数将他的硕大吞进自己体内。季子祺扭动著腰,如贪婪的淫兽,身下的男人不过是猎物,供他尽情的餐食。
“该死!”凌霄恶狠狠地咒骂。
他讨厌这种被掌控的感觉,於是换个姿势,将季子祺压在身下,抬起他的腿用力冲刺。
“啊…好棒,凌霄…再用力点!”
“闭嘴!”
季子祺咯咯地笑了,如狡猾的狐狸。先将食指含进嘴里吮吸,然後握住自己的男根,用不可一世的挑衅眼神看向他。
於是,凌霄再度失去主动权,为了满足他,疯狂的律动起来。厚实的胸膛,紧致的腹肌,因为汗水而蒙上一层光泽,呈现出属於男人特有的雄健与性感。
情欲退却後,两人倒在凌乱的床上。
季子祺像往常般抱住枕头熟睡,凌霄却坐起来,点燃烟,拿起李老板让他转交给金的纸袋。他看一眼季子祺无辜的睡颜,想了想,撕开纸袋的封口。
薄薄几页文件,让他大吃一惊的同时,也明白自己被疯狂追杀的理由。
龙义杰,也便是他杀死的龙哥,是双龙会老大龙义英的亲生弟弟。王自强,当地首屈一指的地产商,财力雄厚,和政界的人关系密切。
还有季子祺,资料和他所说的完全相符。
凌霄不知道金是从什麽时候开始调查,但他有不祥的预感,这恐怕要面对的,是他人生中前所未有的凶险。
一步错,步步错,事情已发展到不可挽回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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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断绝
当飞机升到数千米高空,季子祺捂住自己的耳朵,像泼猴似的在座位动来动去,比前座的孩子更不安份。
“再乱动试试?”凌霄低声威胁他。
季子祺一扁嘴,哭丧著脸说:“我也不想啊,但是难受死了,都跟你说过我不能坐飞机了!”
他有遗传性的耳水不平衡,因为年纪关系,虽然不像父亲那样会经常无故晕眩或耳鸣,但当飞机在高空飞行时,机舱中的气压增大,让他的病征比平常更为明显。
“我们没时间耽搁了。”凌霄说。
“好不容易逃出来,为什麽非要再回到龙潭虎穴里?”季子祺问。
凌霄望向机舱内的窗户,只看见白茫茫一片,过好一会他才说:“很难受吗?”
即使明知他是在岔开话题,但季子祺也没心力计较,他啃咬自己的手背,以缓解阵阵恶心的感觉。
凌霄拉下他的手,问:“除了那个大学教授,你还喜欢过谁?”
季子祺意外地看著他,说:“这是你第一主动问我的事。”
“你爱说不说。”凌霄别过脸。
季子祺愣住片刻,然後笑了,明白这个男人在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既然你都开了尊口,我就勉为其难地告诉你吧。”季子祺矫正坐姿,抚摸著手背的疤痕说:“是有那麽一个人,但不知道算不算得上喜欢,因为,我从小就认识他了。”
季子祺的母亲姓殷,那个人也姓殷,和他是表兄弟关系。
从懂事起,殷锡元就一直是他的眼中钉肉中刺,说好听点叫竞争对手,难听点便是敌人。从智力到体能到学习成绩,都被拿来和这个人比较,偏偏对方又总是略胜一筹,每当听到长辈说出要以他为榜样之类的话,季子祺心里总有口咽不下的恶气。
只有他,只有他知道殷锡元的真面目是多麽的可恶。骗他的零用钱,偷看他的日记,抢他的游戏机等等,各种恶行数之不尽。
更过分的是,借著“兄弟应该相互帮忙”和“善用资源”为理由,诱导季子祺与他相互手淫。但最不能饶恕的罪行,便是强行夺走他的初吻。
那年,季子祺十三岁,殷锡元二十一岁。
可也就是这麽一个让季子祺怨恨至的表哥,在後来所有亲戚避之不及时,仍义无反顾的支持他。
殷锡元给了季子祺一个容身之所,会在做噩梦的时候叫醒他,哭泣的时候拥抱他,发脾气的时候迁就他。无数的坏,变成无数的好,好到让季子祺感激涕零的地步。
休学後的季子祺十分颓废,开始沈迷於网络,没日没夜的对著键盘敲打。是殷锡元无微不至的在照顾他,会叫他穿袜子,帮他修指甲剪头发,连内裤也亲手为他洗。
不管他有多无理取闹,殷锡元从未训斥,更没有摆出同情的嘴脸。季子祺被一点点的感化,如同被驯养的猫,是他治好他的愤世嫉俗,将他从虚幻的世界慢慢拉回现实。
爱或不爱,已成为不需要思考的问题。
他们是亲人,有相同的基因,流淌著相同的血液。过去种种不愉快的相,到今日转为珍贵的回忆。就连被欺负,也变成值得沾沾自喜的事。
故事说到这里,季子祺困了。他打个哈欠,挤出两滴眼泪,然後靠在凌霄的肩膀假寐。
人生如梦,这四个字说的就是现在吧。
季子祺站在宁安街的路口,拐角能看到夜阁,再往前是面包店和模型店,周围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所有都与离开前无异,仿佛那场逃亡只是柯南一梦而已。
短短几个小时,便从缅甸回到故乡,看到熟悉的景色,闻到熟悉的空气。橱窗里的泰姬陵仍在,标价一分不少。季子祺隔著玻璃遥望,仍不敢确定是真是幻。
“还以为我们会去泰国,然後有机会亲眼看到真实的泰姬陵。”季子祺对在旁的凌霄说。
“过来。”
季子祺依言靠近,困惑地看著他。
突然被拥抱,然後腰间一痛,凌霄手中的刀刃已经插进他的身体里。
季子祺摸到满手的血,看他高大威猛背影远去,渐渐融入人海里。阳光很刺眼,宁安街依然热热闹闹熙熙攘攘,他的视线开始模糊不清,意识开始散涣。
这是梦,他这样告诉自己,然後阖眼沈入黑暗。
佛说,生在世如身荆棘之中,心不动,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人妄动,伤其身痛其骨,於是体会到世间诸般痛苦。
看,连佛都说他是咎由自取,动了贪恋,想得到越多,所以失去更多。
他大张旗鼓的回到这座城市,在众目睽睽之下行凶,不惜将自己推入岌岌可危的境地。那一刀刺得很,会很痛,流下很多血,还有无法磨灭的伤疤。
需要那麽狠,又不会伤及性命的一刀,才足以切断他所有的贪恋。
屡屡青烟从指间升起,在眼前氲成道光圈,在光线昏暗的酒吧里,忽略喧闹的音乐,男人静静看著手里的照片。
这是他第一拍照,和一个叫季子祺的人。他的许多第一,都给了这个人。
这张照片只是一个意外,在瑞光大金塔附近,遇上一对想请人帮拍合照的游客夫妇,也就是那天他才知道,原来季子祺的英语说得那麽好。而这照片便是谢礼,季子祺兴冲冲地打印出来,献宝似的在他面前炫耀。
“你看,本大爷多上镜,风采把古胜名迹都比下去,只可惜旁边站了块石头。”
“无聊。”
季子祺拉扯他的脸皮:“你只会说无聊,就不能换个表情吗?来,笑一个来看看。”
“你这叫笑吗?这叫面部抽筋好不好。”
“妈的,你就做爱的时候像个人!”
喋喋不休的抱怨声犹在耳边,男人用火机将相片烧掉,仰头饮尽最後一口啤酒。
他在安静的等待。等著季子祺醒来,然後拿出相同的照片,届时,自己木无表情的脸将会出现在通缉令上。紧接著,追杀他的人也会蜂拥而至,多热闹的戏码。
“你来找我只是为了喝酒?”坐在他身旁许久的女人问。
她有一头蓬松的卷发,色的眼影和浓密的假睫毛,即使涂抹很厚的粉底,也遮不住眼角的岁月风霜。
“钱不会少你的。”凌霄说。
“那就好,你赶跑了我的熟客,还耽误了我一个晚上。”
女人有个非常俗气的名字,叫爱丽,在这间酒吧里做皮肉生意。她无意间勾搭上凌霄,成为他的第一个女人,後来发展为稳定客源。不知不觉,两人已经认识多年。
在她心目中,凌霄是很好的客人,出手阔绰,没有变态嗜好,会耐心的听她唠叨或抱怨。所以爱丽愿意带凌霄回自己家,喜欢在做完爱之後粘在他身边温存。
凌霄仰起头,嘴里叼根烟,用一种复杂并且莫测的目光,看著骑在自己身上律动的女人。玲珑的曲线和柔软的肉体,都是他所喜爱的,也能勾起他的欲望。
但,也仅仅只是欲望而已。
这间房子的隔音并不好,他能听到楼上的争吵声,隔壁孩子的哭泣声,马路传来的引擎声。凌霄的身体在享受性爱,大脑却是清醒的,至少还记得不要让烟灰掉落到床上。
爱丽握住自己丰满的乳房,呻吟声越发亢奋,一阵阵颤栗後,人压在凌霄的胸前。
“亲爱的,我没力气了……”爱丽喘著气说。
“那休息吧。”凌霄说。
剥掉黏糊的避孕套後,他的男性器官依然坚挺,没有再继续的念头。爱丽的职业病发作,同时用手和嘴伺候,片刻後,凌霄才终於泄了出来。
“好热,我先去洗澡,冰箱里有饮料,要喝自己拿。”爱丽说。
“电脑借我用下。”
“好,你随意。”
爱丽喜欢在洗澡时哼歌,怀念自己年轻时的歌手生涯。凌霄边倾听她沙哑低沈的嗓音,边打开笨重的台式电脑,然後使用金的账号,登陆专为杀手而设立的中介网站。
输入会员专用的密码後,能查阅到网站的交易信息。是否有新上架的订单,哪些交易已经完成或仍进行中,一目了然。
凌霄之前所接的生意,因为超过期限仍未完成,网站已经自动取消交易,并且扣除他的信用度。本应该松一口气,没想到凌霄却暗暗心惊。因为名为“Dats”雇主并未撤回订单,而是选择重新上架。
换而言之,只要这张订单被接下,季子祺便会再成为杀手的目标。於是他想也没想,连忙用金的帐号把订单接下,生怕慢了一秒锺。
当爱丽洗完澡,浑身舒畅地走出浴室时,房间里已经空无一人,茶几上有叠厚厚的现金。她拿起钞票数了数,露出满意的笑容,眼角的鱼尾纹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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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反击
夜已,医院的病房区悄然无声。
因为伤口阵阵作痛,季子祺并没有入睡,迷迷糊糊中,有人站在床头边,他才睁开眼,便被紧紧地捂住嘴巴。
季子祺在挣扎中,手肘撞翻床头柜上丰盛的水果篮,橙黄红绿掉落在雪白的枕巾旁,煞是抢眼。
“是我,不要叫。”凌霄低声说,见季子祺点头後,他才把手移开。
“你怎麽来了?没发生什麽事吧?”季子祺问。
借著从走廊传进来的灯光,凌霄看清他关怪的表情後,不禁感到意外。
“你不生气?”
季子祺摇摇头:“如果你是真的想杀我,恐怕我早已经死了。”
凌霄掀开他的病服,用指尖摩擦被针缝好後依然红肿的伤口。
季子祺哆嗦了下,说:“已经不怎麽疼了。”
没有揭穿他的口是心非,凌霄问:“上在飞机上,你的故事已经说完了吗?”
“怎麽了?”
“我想听,继续说吧。”
“神经病!你先是桶了我一刀,然後大半夜冒出来叫我讲故事,把我当猴耍吗?”
凌霄拔出匕首,说:“那我就再送一你刀。”
明明被威胁了,季子祺却丝毫不害怕,因为凌霄的眼睛里没有杀意,而且,当他想真正伤害一个人时,根本不会讲任何废话。
“怕了你。”季子祺挪出半边床位,没好气地瞪他:“故事很长的,难道你有要站到天亮?”
凌霄刚刚坐到病床上,季子祺便开骂:“滚远一点,你身上的香水味难闻死了。”
凌霄莞尔,故意凑近他的身旁。当嗅到属於季子祺独有的淡淡体味时,心中一动,不久前才发泄过欲望开始复苏。
“别再靠过来了。”季子祺推开他。
“那快说。”
“说就说,手不要给我乱摸。”
“好。”凌霄轻声说。同挨在一个枕头,他充满磁性的声音回荡在夜里,格外的煽情。
回忆如画卷般,滚过漫漫长夜,在两人面前铺展开来。
当殷锡元说要结婚时,季子祺并不是难以相信的。殷锡元是个事业心强盛的男人,即使他真的很优秀,但总因为缺少靠山而仕途平平。
所以他需要一个契机,或是一块垫脚石,让自己从此平步青云,而婚姻是个很有效的方法。
季子祺虽然理解,并不代表他会认同,他不想当第三者,不想在未来无数个节日里,只能守在电话旁边等待一声问候。於是,他打包所有的行李,将钥匙放进信箱里,以悲伤却也从容的姿态离开。
那时正值冬季,他背著行囊在寒风里行走,本以为已经走得很远,直到殷锡元开车将他载回,方知自己才走了几公里。
自此以後,矛盾越来越多,争吵越演越烈。家里的东西逐渐被摔坏,犹如他们的感情,被恶性循环的争执所消磨。
季子祺每离家,总是很快被找到,这是殷锡元所看重的权力,带给他的好之一。外人都说殷锡元有个叛逆的弟弟,他为他操碎了心,连未来表嫂看他的目光,无奈又充满慈悲。
两人反反复复的僵持著,不时殷锡元的未婚妻还插一脚进来,季子祺真的累了,也怕了,所以他决定再出走。
他已下定决心,要脱离这段畸形的关系。
“就这样?”凌霄问。
季子祺端起瓷杯喝水,湿润的眸子浮现丝丝真切的痛色。
如果只是这样,在若干年後他想起殷锡元这个人来,或许还会心存感激。
那出逃他计划了很久,甚至不惜还乔装打扮,同时订十多张机票。但最後行动还是以失败告终,他再被找到了,但对方却不是殷锡元。
那些人将他关在黑屋里,数天後,殷锡元才出现在他面前。话不过三句,便让季子祺交出某样东西来。
其实之前殷锡元早已暗示过他几,但季子祺不明白他的意,又或者,是他不想明白。
“他要你交出什麽东西?”
“别问了,是你不该知道的东西。”季子祺说这话时,表情是前所未有的严肃。
“我要知道。”凌霄坚决地说。
“不後悔?”
“不。”
季子祺眼也不眨地看他良久,才收回目光,将他的挎包从枕头下拿出。
“刀借我一下。”
凌霄见到他用刀刃将挎包的内层划开,然後掏出一个巴掌般大小的记事本,丢在自己的面前。他拿起翻开,皆是密密麻麻麻的人名和数字,因为光线太暗,并看得不是很清晰。
“这是什麽?”
“账本。”季子祺说。
“什麽账本?”凌霄追问。
“能让殷锡元那混蛋飞黄腾达或身陷牢狱的账本。”
病房因为两人沈默而变得寂静,季子祺不说话是因为疲惫,而凌霄则是需要时间思考。就在刚才,他亲手触碰到账本时,已被牵连进错综复杂的形势里。
金曾说过,这世道能当官的,都是些吃人不吐骨头的主。
“你一直把账本带在身上?”
“你以为我喜欢带著个定时炸弹吗?但是没办法。”
“为什麽?”凌霄问。
“因为我父亲把账本分为两册,单靠我手里的这本作用不大。”季子祺说。
“另一本呢?”
“原来在我大哥那,但他死以後,账本就落入殷锡元手里。”
凌霄沈默了,想要来根烟,摸遍口袋却寻不著,讪讪地说:“我要走了。”
季子祺抓住他问:“去哪?”
“不知道。”凌霄掰开他的手,说:“保重。”
“等等。”季子祺叫住他,强忍伤痛坐起身来,说:“我有个一劳永逸的办法,但风险很大。”
凌霄动动脖子:“只需要告诉我结果。”
“成功的话,我们可以移民到国外,并且能得到很多的钱。如果失败你会死,而我会被你害死。”
“你怕死吗?”凌霄问。
“怕的。”季子祺摆出一贯不正经的样子,说:“但是有你陪葬,老子不算亏。”
“我需要时间考虑。”他丢下话就离开医院。
其实凌霄心里明白,根本不需要考虑,他需要的仅是时间。
在东躲西藏,又干掉两个追杀自己的杀手後,重金请李老板调查的资料终於寄到他手上。因为给的时间和金钱充足,资料比他想象中更详细,就连殷锡元就读於哪间小学,拿过哪些奖项都一清二楚。
当看到他的英文名字是Dats时,凌霄冷冷地笑了,匕首穿过纸张,将所有资料钉在桌案上。正端著莲子羹的爱丽站在门口,手抖了抖,被他狠厉的模样吓到。
季子祺出院的那天,并没有人来接,他搭计程车到市中心的五星级酒店,报上金的全名金耀祖,然後服务生热情的领他进入专用电梯,来到最顶层的总统套房。
“我靠!你发财了?”服务生关上门後季子祺便原形毕露。
“没有。”凌霄说。
“吧台、影音室、桑拿房…竟然还有露天泳池!太过分了,我在医院里像苦行憎似的修行,你却在这里如皇帝般享受著。”
“这套房是订给你住的。”
“真的?”季子祺马上换了表情,巴结道:“你真是个绝世好男人,能遇到你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凌霄眼角微微抽动两下,说:“顶层的专用电梯进出都必须刷卡,你安心在住下,饿了就打电话叫服务生送餐,不要随意离开。”
“呜…我太感动了。”季子祺抹著眼眶说。
凌霄看都不看他一眼,拿起门卡就走:“记住,不想死就乖乖呆著。”
“你就是赶我也不走。”季子祺扑向那张圆形的淡紫色大床。
从一个杀手变成入室偷窃的盗贼时,不用明说,他也觉得自己降低了档。
但这个贼他做得没有丝毫心虚,大摇大摆地翻墙破窗,踢翻挡路的折叠椅。虽然季子祺一再强调过,让他小心行事,只要把账本偷到手立即撤退。
可凌霄却隐隐有种念头,或许正在陪妻子做产前检查的殷锡元会突然回家,并且发现了他,最後被自己一枪给了结掉。
这栋两层的洋房装修简单温馨,凌霄沿著扶手楼梯向上层走,他没有直奔书房而去,却推开第右手边第三道门,映入眼帘的是间整洁的寝室。
他环顾四周,把目光落在床头的相框。身穿婚纱的两人,男的俊女的美,非常有夫妻相。他把相框盖下,随手拿起落地灯,对准梳妆台後方的墙壁乱砸。
当砸到某个位置时有不同的手感,他停了下来,戴著手套摸索一番,将整块壁纸撕下来,便看到嵌入式的保险箱。
他输入季子祺所说的密码,保险箱便打开了,里面有些古玩和首饰,还有一把填满子弹的手枪。凌霄将所有东西装进准备好的布袋,然後在箱子的最,他看到类似笔记本的东西。
也许殷锡元做梦也不会想到,曾经躲在衣柜里想恶作剧吓他的季子祺,会无意中发现这间卧室的秘密。
得手後,凌霄迅速离开殷锡元的家,他在十公里外的公园将手套脱下,扔进垃圾桶里,又放火连桶一起烧掉。换乘两种不同的交通工具後,徒步走回酒店。
一切如计划那样,异常的顺利。
季子祺拿到账本时,激动得连话也说不出来,凌霄见他捧住账本又哭又笑,简直像个疯子。
“账本没问题?”凌霄问,他看不懂上面记载的复杂数据。
“没…没有……”季子祺的心情仍未平复下来,他吸吸鼻子,露出感激的笑容说:“凌霄,辛苦你了。”
“我是为了自己。”凌霄说。
“我知道。”季子祺边说边靠近,舔舔他的嘴唇:“但谢礼还是要给的。”
他一件件脱光自己衣服,赤裸躺倒大床上,合起眼说:“不用客气,请随便享用。”
凌霄的胸膛激越起伏,走过去,落下一巴掌,说:“起来,穿衣服!”
季子祺被掴得昏天暗地,回过神来尖声骂:“我操你祖宗!不要就不要,干吗动手打人!”
“我不管你喜欢怎麽作践自己,至少不要在我面前。”
眼前的男人是真的生气了,脸色阴沈,眼神凶狠,刚阳的五官紧紧绷著,仿佛会随时要掐断他的脖子。
季子祺按照他的要求去做,一件件地穿回衣裳的同时,也一点点寻回本该有的尊严。
“谢谢你。”
凌霄用手抹去他脸上的鼻血,放柔了目光。
“凌霄,你对我的好,这辈子我都报答不了。”季子祺环住他的腰,语气惆怅。
总统套房太奢华,太大,要用力拥抱另一个才不会觉得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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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酷刑
天是蔚蓝的,清澈得像汪洋,在朵朵白云点缀和灿烂的太阳照耀之下,一望无际。
季子祺双手交叠在脑後,戴著酒店提供的墨镜,躺在泳池边的休闲椅上舒服的叹气。
他啜一口五彩缤纷的鲜榨果汁,问:“喂,下面正在用狗仔式刨水的这位仁兄,请问你的生日在什麽时候?”
凌霄游到泳池边,抹干脸上的水滴,大人有大量的不和他计较,答:“我不知道。”
“不知道?难道你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
“我小时候在孤儿院,长大被金带走,没人告诉过我。”凌霄说。
季子祺把果汁用力放下,摘掉墨镜说:“好,那你跟我一起过生日吧!”
凌霄古怪的瞅他一眼,表情是不以为意。
“就这麽决定。”季子祺自把自为地说:“既然是过生日,我来准备蛋糕和香槟,礼物就拜托你了。”
他说完也不管凌霄是否反对,打电话让服务生晚上将香槟和蛋糕送到房间来,完成任务後便倒在床上午睡。
不知不觉,太阳慢慢地滑落,天色渐晚。
季子祺刚梦醒,门铃便响,服务生将上面装载著精美的双层蛋糕下面放著香槟的餐车推进来。他拿某人落在床头的钱包大方付了小费,然後在四乱晃,偌大的总统套房里,遍寻不著凌霄的身影。
“这混蛋,难道落跑了?”季子祺喃喃骂,感到肚子饿了,便不管三七二十一对蛋糕下毒手。
於是乎,当凌霄双手抬著礼物,不辞辛苦的回到房间时,便看到被糟蹋得一片狼藉的蛋糕和正在大块朵颐的季子祺。
然後,凌霄觉得自己真是天字第一号傻子。
竟然会听信季子祺的谗言,有那麽一点儿期待所谓的生日,在没带钱的情况下,满大街的乱逛。然後他不仅做了小偷,更是连强盗都干了,用枪砸碎模型店的橱窗玻璃,扛起这重得要死的模型拔腿狂奔。
很好,很愚蠢。凌霄将泰姬陵的模型重重砸到地板上,砸个七零八落,然後抬脚走进浴室里洗澡。没错,这满身的汗就是他的耻辱。
听到浴室传来敲门声,他也不理,专心致志地洗刷耻辱。
有个人影贴在磨砂玻璃上,说:“凌霄,我错了,我是个混蛋。”
还是个大混蛋,凌霄在心里补充。
“你不要生气了,先出来好不好?”没听到回答,季子祺更卖力的游说:“我刚才就是饿昏头了,一时没忍住,你先出来好吗?要奸要杀随便你。”
“要不你拿皮鞭抽我,拿蜡烛滴我,拿针扎我……”
季子祺一直对著浴室检讨罪行和自定刑罚,见他洗完澡出来,带著讨好的笑容,双手递上一小块蛋糕。
“生日快乐。”
凌霄冷冷地说:“滚开,别挡路。”
季子祺垮下脸,问:“你要怎麽样才肯原谅吗?”
凌霄本不想理他,但又被缠得没办法,索性说:“把蛋糕吐出来,再把模型复原。”
季子祺立即冲进厕所,用手指扣挖自己的喉咙,果真将方才所吃的蛋糕都吐个干净,动作快得让凌霄无话可说。
他抹把脸,收集地板上零散的模型,然後坐在一边开始研究。
“算了。”凌霄说。
季子祺头也不抬地说:“给我一个小时。”
五十分锺後,季子祺便将模型还原,然後笑笑地看著他。
凌霄不禁诧异,虽然刚才他砸得不够彻底,模型仍剩下些框架在,但季子祺竟然在在没有说明书和原版图案的情况下,单凭记忆在便短时间便将模型复原。
“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会怕怕。”季子祺拍著心口说。
“如果全都拆掉重拼,要多久?”
“那就麻烦了,最少两三天。”季子祺说完,问:“你肯原谅我了?”
“我没有生气。”凌霄打开香槟说。
季子祺吐一口气,整个人放松下来,说:“谢谢你的生日礼物,我很喜欢。”
“嗯。”凌霄不冷不热地应了声。
“你知道这模型的名字吗?”
“泰姬陵。”他刚听店主说的。
“那你知道泰姬陵的故事吗?”
见凌霄摇头,季子祺露出得意的表情,说:“那是一段很凄美的爱情故事。”
十六世纪的印度皇帝沙贾汗,为纪念他死去的爱妃,不惜动摇国本,召集全印度最好的建筑师和工匠建造这座陵墓。
皇帝沈溺在失去爱人的里而无心国事,泰姬陵刚完工不久,他便被篡位的儿子囚禁在离泰姬陵不远的阿格拉堡宫殿内。
此後整整八年的时间,沙贾汗每天只能透过小窗,凄然地遥望著远河里浮动的泰姬陵倒影,後来视力恶化,仅借著一颗宝石的折射,来观看泰姬陵,直至最终忧郁而死。
有幸的是,他死後被合葬於泰姬陵内他的爱妃身旁,成就一段让後世向往的故事。
“这种故事有什麽好向往的。”凌霄不屑。
“因为现在的人都缺少爱,每个人都想得到,但又不肯相信这个世界有真爱,所以只能羡慕先人悱恻缠绵的爱情故事。
凌霄匪夷所思的看著季子祺,他甚少讲话如此高。
“我走啦。”季子祺说。
凌霄夹住烟说:“好。”
“嗯。”季子祺将凌霄偷到的账本放进挎包里,临行前抱了抱他:“要等我回来。”
“小心。”
季子祺颔首,绽放出一个笑容,灿然异常。
按照原定计划,季子祺以账本作为筹码,前去找殷锡元谈判,希望能为两人找一条出路。
凌霄则留在酒店等消息,他手里有季子祺原来的账本,必要时,他会出面阻止殷锡元使诈。
凌霄从未想过有天自己回到国外定居,可他手里的几条人命,生前都是非同可小人物,总不能东躲西藏的过一辈子。如季子祺所说,他的英语很好,会慢慢教他。只要等到所有事情都结束後,他们有不完的时间。
他已经厌倦惶惶不安的日子,也明白常在河边行走,总会有湿鞋的一天。要麽等到鞋被沾湿,要麽把河水抽干,後者听起来像天方夜谭,但也是没办法中的办法。
人这种生物,一面说著命数,一面总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
在凌霄还不知道自己命数如何的时候,先遇到的是劫数。数十辆警车,把整栋五星级的酒店都包围了,他千算万算,就算再厉害的杀手潜入保安严密的酒店也不容易,但偏偏没有算到光明正大冲上来的警察。
他是在走火通道被截住的,手铐U嚓地一声响。凌霄,你涉嫌和一宗重大走私案有关,现在警方要依法逮捕你。
以莫须有的罪名,不容反抗。
依谁的法?国法、家法、还是某人见不得光的手法?
押送凌霄的人,职位应该挺高,戴著金丝边框的眼镜,一身制服穿得是正气凛然。但这辆警车却没往警局开,左转右拐越开越偏僻,半个小时後驶入郊区的别墅区。
凌霄像囚犯似的被押进门,双手铐著,左右两边胳膊都有人抓紧,一点也不含糊。
这是凌霄偷了人家东西後,第一和失主会面。殷锡元坐在太师椅上沏茶,他身穿妥帖的单排扣西装,没打领带,白色衬衫的衣领翻出来,随性之中又带点精英的傲气。
“贾局长,麻烦你了。”殷锡元将茶水倒进紫砂杯里,做了个请的手势。
姓贾的局长没有方才的趾高气扬,连带著浑身的正义感也蒸发了。他恭维几句,端起茶杯谨小甚微地抿一口。
两人寒暄片刻,贾局长就带著手下走了,凌霄便由殷锡元的人接收。那些人将他绑在椅子上,殷锡元翻开报纸,边品茶边看,漫不经心得像坐在茶楼里。
凌霄是无话可说,殷锡元是有话不急著说,於是就这麽僵持著,直到茶水都凉透了,才听见殷锡元不冷不热的声音:
“凌先生,想必你也清楚被我请来的原因,我丢了些很重要的东西,希望你能提供线索给我,当然,我是不会亏待你的。”
瞧瞧,这话说得滴水不漏。但凌霄不是傻子,这些人第一没搜他的身,第二没蒙他的眼,摆明没有让他活著走出这里的打算。
“凌先生,你有什麽话要对我说的吗?”
凌霄用眼睛斜睨他,冷笑一声。
殷锡元也朝他微笑一下,对手下说:“想必凌先生是累了,请先到地下室休息吧,我们改天再谈。”
地下室里没有什麽可怕的东西,但也没有多余的东西,除了能浸过胸口的冷水。这些人把他推下阶梯,双手铐在水管上,然後利落地走了。
本来是贮蓄杂物的地方,即使注满水,也都是死水,散发出难闻的味道。最开始凌霄感觉尚好,但渐渐开始难受,入夜後,水越发的冰凉。
凌霄有试著挣脱手铐,很快他就不再妄动,保存体力方是上策。时间变得很慢,但总是在流动的,有只老鼠明目张胆的在他眼前游过,爬上阶梯,抖了抖湿漉漉的皮毛。
如果此时季子祺在,恐怕会被吓得尖叫连连,然後像无尾熊似的攀到自己身上。想到此,凌霄心情豁然轻松许多。
当凌霄再被带到殷锡元面前时,整个人人都仿佛可以拧出水来,胸口以下的皮肤浮肿发白,表层泛起皱巴巴条纹。
“凌先生,坐。”殷锡元招呼他一声,便开始享用餐桌上的早餐。
手铐已被卸下,凌霄没有拒绝他的邀请,坐在长方形餐桌的另一端。殷锡元优雅而又有条不絮的进餐姿态,倒与季子祺有几分神似。
餐桌上的气氛并不算僵硬,双手握紧刀叉,心中计算能挟持殷锡元的可能性。
对面的人却轻易看穿他的心思,好心提醒道:“我并不喜欢在进餐的时候受到打搅,所以请别轻举妄动。还有,回头看看你後面。”
凌霄回过头,看到一个黑洞洞的枪管,举枪的正是刚才押送他进来的人,。
“你保险柜里的古玩和首饰已经被我转卖了。”凌霄这样说,言下之意,是你奈我何。
“那些小东西送你也没关系。”殷锡元大方摆摆手,又说:“我只想找回一个纸制品,如果你能帮到我,有任何需要尽管开口。”
“哦,原来你是说那个笔记本。”
“没错。”
“真可惜,以为是没用的东西所以扔了。”
殷锡元云淡风轻的表情难以维持下去,发狠地道:“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凌霄耸耸肩膀,说:“建议你向查询一下酒店的垃圾理方式,起码比在这威胁我有用。”
从他被自己囚禁超过三十个小时後,殷锡元终於用正眼打量这个男人。
身材壮健,硬朗的轮廓和五官,拼揍出阳刚的气息。普通至极的男人,却有双倔强的眼睛,从见面到现在,从未有丝毫的动摇。这样的人软硬不吃,是个棘手的存在。
“凌先生,说说你的条件吧。”殷锡元已经吃完早餐,他端起咖啡说:“希望能用最简单的方法解决事情,这样对大家都好。”
“你该去垃圾站或者堆填区找。”凌霄说。
“很好。”殷锡元站起来,将餐巾甩到桌上,咬牙切齿地说:“我不管你们用任何方法,三天之内必须要有结果。”
三天,已是他能等的极限。
账本的重要性,不仅仅是关乎到他个人的生死存亡,其中更牵涉到广泛和复杂的利益关系。当年季子祺的父亲之所以能呼风唤雨,和他手里的账本脱不了干系。像古代的传国玉玺,人人想要,但只有真正有实力的人才要得起。
殷锡元从前只有恨的份,父亲常年酗酒,从小就不时听到母亲抱怨,为何自己嫁了个窝囊废。无论他如何努力,样样逼自己做得最好,好到母亲能带著他上小姨家炫耀,但却被小姨不经意的一句话给击败。
小姨笑眯眯地说,只要孩子们开心就好,学什麽,学得怎麽样,我从来不操这份心。
原本殷锡元那点骄傲的资本,顷刻便化为青烟,他什麽都比别人好,但他并不开心。回望自己的童年,没有多少快乐的记忆。
从那一天起,他知道自己永远比不上姓季的孩子,因为他没有一个能让自己开心的家。
但,这些都是过去,他现在有能力给自己即将出生的孩子这样一个家,以弥补自己曾经缺失的东西。只要,他拿回账本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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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记
後记:
窗外的灯已经全黑了,这篇文完结的时候,又是在夜时分。
《婆娑》这个故事,回想起来和爱情似乎没太大关系,我一直将重点放在人性上面,创作时,思索和琢磨得最多的,就是该如何表达人性。
这个是个沈重的词,远远比表达爱情困难许多,但没有人性和缘由的爱情,对我来说是肤浅的,不值得歌颂。
这篇文的时间比较长,因为剧情过於复杂,带著悬念的味道,而我又懒得写大纲,曾有整个礼拜不动笔。
渐渐的,感觉到自己开始变得淡然,不再愿意评点自己写的文章,给予它定论的人,应该是看文的读者,而不是作者。
我已学会不将自己观点强加给别人,专心做自己想做的事,是非功过,由你们去说。
夜了,废话没营养的废话还是少说点,省些心力写下部文。在这里向大家稍微提一下,下部文的名字是《MB故事之:小小》
主角是苏言,还有沈的陈向南,我很期待他背後的故事,但别误会,他只是攻二号,一号令有其人。
《小小》是以青梅竹马的感情为题材,算是一种新的尝试,要温馨中带虐心,将是我接下来的必修课。
因为没开始动笔,所以很难用片言自语去介绍故事,如果大家想知道,请去听容祖儿唱的歌《小小》,因为灵感来自这首歌,所以文风和剧情也会相近。
回到《婆娑》,估计还要修撰和完善,务必把文章最大程度完好的呈现给读者,所以估计到五月底,这篇文章才会和大家见面。
今天是劳动节,明天还要搬家。那麽,亲爱的们,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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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吻天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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